安徽省社會保險條例
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安徽省最新社會保險征繳條例,僅供參考!
2017年安徽省最新社會保險條例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保障社會保險金的發放,根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繳納。
第三條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省社會保險費的征繳管理和監督工作。市、縣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社會保險費的征繳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四條社會保險費由地方稅務機關征收。地方稅務機關有權對社會保險費征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社會保險費征繳范圍和標準
第五條社會保險費征繳范圍包括下列單位和個人:
(一)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
(二)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三)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規定應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
(四)工傷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
(五)生育保險費的征繳范圍由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規定。
上述社會保險費征繳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統稱繳費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