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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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雇傭勞動者的健康,減輕其生活中的特殊困難,特依據目前經濟條件,制定了安徽省勞動保險條例。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最新版的安徽省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歡迎閱讀!
2017年安徽省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雇傭勞動者的健康,減輕其生活中的特殊困難,特依據目前經濟條件,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的實施,采取重點試行辦法,俟實行有成績,取得經驗后,再行推廣。其適用范圍,目前暫定為下列各企業:
甲、雇用工人與職員人數在一百人以上的國營、公私合營、私營及合作社經營的工廠、礦場及其附屬單位與業務管理機關。
乙、鐵路、航運、郵電的各企業單位及附屬單位。
第三條
不屬于第二條甲乙兩款范圍的企業及季節性的企業,有關勞動保險事項,得由各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與工會基層委員會雙方根據本條例原則及本企業實際情況協商,訂立集體合同規定之。
第四條
凡在實行勞動保險各企業內工作的工人與職員(包括學徒)不分民族、年齡、性別和國籍,均適用本條例,但被剝奪政治權利者除外。
第五條
凡在實行勞動保險各企業內工作的臨時工、季節工與試用人員的勞動保險待遇,在本條例實施細則中另行規定之。
第六條
本條例適用范圍內的企業,因經濟特殊困難,不易維持,或尚未正式開工營業者,經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與工會基層委員會雙方協商同意,并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勞動行政機關批準后,可暫緩實行本條例。
第二章 勞動保險金的征集與保管
第七條
本條例所規定之勞動保險的各項費用,全部由實行勞動保險的各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負擔,其中一部分由各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直接支付,另一部分由各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繳納勞動保險金,交工會組織辦理。
第八條
凡根據本條例實行勞動保險的各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須按月繳納相當于各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工資總額的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