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鎮供水條例
城鎮供水urbanwater supply以要求的水量、水質和水壓,供給城鎮生活用水和工業用水。又稱城鎮給水。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最新版的安徽省城鎮供水條例全文,歡迎閱讀!
2017年安徽省城鎮供水條例最新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城鎮供水用水活動,保障城鎮供水用水安全,維護用戶和供水單位的合法權益,發展城鎮供水事業,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城鎮供水用水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第三條實行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
城鎮供水應當嚴格控制用水總量,提高用水效率,實行開發水源與節約用水相結合,優先保障城鎮居民生活用水,統籌兼顧生產用水和其他各項建設用水,確保城鎮供水用水安全。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向農村延伸城鎮公共供水管網,發展城鄉一體化供水。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發展城鎮供水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專項資金,加強水源保護和城鎮供水設施建設,保障城鎮生活、生產和其他各項建設用水的需要。
第五條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省城鎮供水用水工作。
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城鎮供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城鎮供水用水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城鎮供水用水的有關工作。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制定城鎮供水應急預案,規范突發事件應對活動,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鼓勵開展城鎮供水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保障供水質量,促進節約用水。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城鎮供水用水的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保護水資源、節約用水以及保護城鎮供水設施的意識。
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鎮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及時查處供水用水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污染城鎮供水水源、損害城鎮供水設施以及違法供水用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