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版知道嗎
為加強城市供用熱管理,保障安全穩定供熱,規范供熱采暖行為,改善民生,節約能源,維護熱用戶、供熱單位和熱源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了關于黑龍江城市供熱的相關規定,下文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最新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供用熱管理,保障安全穩定供熱,規范供熱采暖行為,改善民生,節約能源,維護熱用戶、供熱單位和熱源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本省城市規劃區及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區內從事供熱規劃、建設、經營、管理的單位、個人和熱用戶,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城市供熱(以下簡稱供熱),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及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區內由熱源產生的蒸汽、熱水通過管網為熱用戶提供生產和生活用熱的行為。
本條例所稱熱源單位,是指為供熱單位提供熱能的單位。
本條例所稱供熱單位,是指取得供熱許可證,利用熱源單位提供或者自行生產的熱能從事供熱經營的單位。
本條例所稱熱用戶(以下簡稱用戶),是指消費供熱單位熱能的單位和個人。
第四條 冬季采暖是本省城鎮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熱事業是直接關系公眾利益的基礎性公用事業。本條例所稱的熱是具有不可選擇性的公用服務性特殊商品。
供熱實行政府主導,引入競爭機制,鼓勵外資企業、民營企業和個人投資、參與經營。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發展熱電聯產和區域鍋爐等集中供熱方式,制定取消分散鍋爐供熱的計劃,并按照城市供熱專項規劃逐年提高集中供熱比例。
第五條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供熱管理工作,并組織實施本條例。
市(地,下同)、縣(市、區,下同)供熱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供熱管理工作。
省農墾總局、省森林工業總局負責墾區和重點國有林區的供熱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財政、價格監督、質量技術監督、電力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在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