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
制度是由人制定的,而制度的實施也需要人的參與和推動。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怎么寫才規范?下面給大家分享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篇1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范之相關制度和職責,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規范職工在生產活動中站標準崗、干標準活、減少或避免危險因素、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崗位安全職責、交接...
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規范職工在生產活動中站標準崗、干標準活、減少或避免危險因素、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崗位安全職責、交接班制度、安全確認制度、安全活動日制度、設備點檢制度、防火制度、地下礦山出入井掛牌制度等。
(一)崗位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其他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擅自脫崗、離崗、串崗。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發現違章作業、冒險蠻干的行為,要立即制止;發現隱患,自己能處理的自己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問題要立即報告班組長或有關領導。若隱患危及自身安全時,可立即停止工作,撤離到安全地點。
(3)愛崗敬業,應熟知本崗位生產工藝、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安全操作規程,會使用、維護設備,并能處理常見故障。
(4)機械設備實行專人專機,除特殊情況外,不得任意轉借他人操作。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工具和作業地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班組長匯報,在設備檢查時要設置明顯的檢修標志牌。
(6)認真做好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使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履行交接程序,填寫好各種記錄,交接班必須在崗位上進行。
(8)團結互助,積極參與事故搶險救災,搶救傷員。
(9)按時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10)不準帶病作業。
(11)關心愛護新工人,指導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
(二)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應提前半小時做好交班準備,接班人應提前15分鐘到達交班現場做好準備。接班人未按時到達,交班人不能離崗。交班人在交班前,應將生產現場和設備運行狀況填寫好,做好交接班記錄;清點好材料、工具和備件;做好生產現場衛生。準備交接班。交班人應交如下內容:
(1)本崗位生產及安全情況;
(2)存在的問題;
(3)其他有關應說明的事項;
(4)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接班人應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現場交接班。接班人在聽取了交班人員的情況介紹后,應對設備進行啟動試車,確認設備正常和現場環境良好后,向交班人了解上一班安全情況和下一班應注意的事項。
交接班實現“五不交”:
(1)生產設備運行情況不清不交;
(2)機械設備潤滑不良不交;
(3)工具擺放不整潔、數量不清不交;
(4)事故隱患和設備故障未排除不交;
(5)記錄填寫不清不交。交接班經雙方認可一致,并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后,交班人方可離崗。
(三)出入井制度
(1)出入井者,必須遵守出入井掛牌登記制度,入井時先登記后入井,出井時先出井后登記。
(2)凡飲酒、精神失常、視覺不清、聽覺不靈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嚴禁下井。
(3)勞動保護用品穿戴不整齊、不規范者,不準下井。
(4)下井后應走人行道,注意來往車輛,不準把工具和材料堆放在軌道上。
(5)井下人員不得在井內乘坐非載人車輛。
(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業,不準一人進入偏僻地段和危險區。
(7)作業前應了解清楚爆破時間、地點、警戒范圍,在爆破前必須撤離危險區域。
(8)愛護安全生產設施、安全裝置、安全警示標志牌;嚴禁觸動非本人的設備;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發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時上報。
(10)工作前應首先“敲幫問頂”,工作中隨時檢查,發現頂、幫松動或落石,應立即撤離到安全地點,并設置警戒和照明標志。
(11)如遇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點。
(12)不準在井下生火取暖、大聲喧嘩、打鬧、睡覺和串崗。
(四)安全確認制
安全確認制是指操作者在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設備、設施技術狀況和工作現場進行認定,確認安全可靠后,進行準確操作。
(1)操作確認制。個人在操作或控制某個對象之前,應認定該操作不會引起人員傷害和連鎖性有害反應或他人不知道的關聯動作,工作環境的有害因素確實已經排除。非連續工作崗位或非連續工作時間,每日上班時首先檢查確認設備狀況是否完好,環境是否安全,下班離崗前檢查本崗位生產狀況是否完好、有無事故隱患,尤其是作業現場是否有片幫冒頂、透水的危險。
(2)聯系確認制。是指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在不同地點協同進行作業時,必須通過電話、信號、聲響等方式進行聯系,避免一方操作對另一方產生傷害,如一方在檢修,另一方誤送電,導致檢修人員發生觸電事故或設備動作發生機械傷害事故。
(3)行走確認制。無論是在露天還是在井下,行人都應沿著規定的人行道行走。前進時要注意前方是否有坑、溝、溜井、障礙物等,頂板是否有浮石,是否有冒頂的危險,聲光、信號等標志是否正常,在拐彎或穿過電機車軌道時,應前、后、左、右看清楚,確認安全后方可前進。遇到危險情況要避讓,并及時處理、報告。嚴禁人員為抄近路而跨越鐵路軌道、運輸機皮帶、坑、溝、溜井等。
(五)點檢制度
點檢制度是指操作工人每班對生產設備按點檢卡進行檢查的制度。檢查力方法是通過人的感官、簡單的工具以及安裝在設備上的儀表及信號標志(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電壓表、油壓表、氣壓表等),對設備規定的部位按預先設定的周期和技術標準進行詳細的檢查、診斷。其目的是及時發現問題,采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或減少故障的發生,預防帶病作業,避免人員及設備事故。
(六)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班組安全活動制度,是指班組通過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安全活動,以此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安全生產技能,激發職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班組安全活動的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會講安全注意事項、班后小結安全工作、每周一的安全活動日、事故現場分析會、班組安全競賽、提安全合理化建議、辦安全黑板報、出安全專刊或安全簡報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活
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指各級領導和工段技術人員以及崗位生產工人,定期或不定期對生產系統進行全面檢查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其目的是通過檢查,了解各部門、各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發現生產現場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安全的工作環境等,以利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和糾正,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方式
1.定期檢查
定期安全生產檢查,是指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地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檢查的周期根據礦山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一般為:集團公司一次/半年、礦一次/季、車間一次/月、工段一次/周。
2.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
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是指個別的、日常性的、巡視性的檢查。這種檢查一般是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現場大型生產設備檢修,作業工作面有嚴重的危險因素等情況下進行。
3.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安全生產檢查
這種檢查是指針對季節性氣候條件的變化,按以前發生事故的規律對易引發事故的潛在危險重點進行檢查。如防汛、防凍、防中暑、防雷電、防煤氣中毒等檢查。由于節假日(春節、元旦、國慶節、五一節等)前后,是事故多發期,因此,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4.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專業性(專項)安全檢查是指針對某個專項問題,如施工生產、大型設備、設施、作業現場的生產條件等,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隱患進行檢查。
5.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
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一般是指礦組織安全專業部門及有關部門對下屬單位進行的全面綜合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
(1)查領導。是否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在組織生產時是否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組織、指揮生產時,是否有違章指揮行為;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是否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是否及時整改等。
(2)查工人。是否熟知本崗位“三大規程”(即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設備檢修規程)的內容;安全生產的操作技能水平高低狀況;生產現場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等。
(3)檢查電氣設備是否完好,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是否符合規范要求;電工安全用具是否符合規程規定;電氣裸露設備是否采取絕緣、屏護或間距,以及防止觸及或過分接近帶電體的防護措施;是否采取防止短路、接地等預防電氣事故的安全措施。
(4)檢查機械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設備的防護裝置、保險裝置是否完好;設備是否按規定的要求安裝、設備的技術性能狀況是否良好、能否正常運行、有無超負荷運行作業等情況。
(5)檢查露天礦邊坡穩定狀況,作業現場是否有危險因素。
(6)檢查井下巷道、支護是否符合要求;頂板是否穩固;通風設備、設施是否完好;通風質量是否良好,瓦斯、粉塵濃度是否達標等。
(7)建筑施工場地的檢查。建筑施工場地是否按規定設置圍墻和鐵柵門,設置安全標志牌;工地現場的洞、溝等是否填平,是否有防護設施;腳手架的搭設和安全網或防護擋板等的設置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建筑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是否保持完好,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裝置、安全防護裝置等是否良好。
(8)礦內機動車輛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轉向裝置、制動裝置、傳動裝置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②車輛的前后燈光是否齊全,亮度是否良好。
③各連接部位是否有松動現象
④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定。
⑤車輛的各潤滑點是否注入潤滑油。
(9)廠房內工作環境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廠房內照明是否良好。
②廠房內的溫度、濕度是否達標。
③廠房內通風是否良好。
④特種作業地點是否懸掛安全警示牌。
⑤廠房內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規定的寬度。
⑥危險通道是否設置安全防護欄桿。
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點,是否制定了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并備有各種消防器材(如火火器、沙袋、蓄水池等)。
三、隱患整改制度
隱患整改是消除現場危險因素、確保安全生產的重要一環。各級通過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按照“四定”(定項目、定措施、定整改時間、定責任人)、“三不交”(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礦)的原則,進行整改。
四、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為了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的安全綜合素質,為保障安全生產奠定基礎。安全教育的形式分為以下幾種:
(1)對新人礦的職工進行“三級”(礦、車間、班組)安全教育。
(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
(3)調換工種人員的安全教育。
(4)復工安全教育。
(5)外來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6)外單位調入礦內人員的安全教育。
(7)全員每季進行一次再培訓的安全教育。
五、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勞動保護用品是保護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所必需的一種防護用品,因此,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以及勞動部的相關法規對職工勞動保護用品作了明確規定,礦山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的標準,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六、設備管理制度
設備是礦山企業獲得經濟效益的主要生產工具,因此,礦山企業必須制定詳細的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1)購買新設備的要求。
(2)新設備的安裝規定。
(3)設備操作規范。
(4)設備使用期限。
(5)設備的更新。
(6)設備大、中、小修及日常維修的時間及技術要求。
七、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是調動各級組織、激勵個人搞好安全生產的一項極為重要的措施。因此,礦山企業應重獎那些安全生產搞得好的單位和個人,對重生產、輕安全,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對事故時有發生的單位及個人應予以重罰,以教育廣大職工提高遵章守紀、按章辦事的自覺性,促進安全生產。
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員工人身和企業財產的安全,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和職員。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不斷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類人員應負的崗位責任。
第五條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處理。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條企業總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六條。
1.遵守國家、省、市和管理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總經理的任期目標要有安全生產內容,把安全管理納入企業管理工作計劃。每年應從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術改造資金,用于安全項目。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九條。
1.組織、指導、督促本部門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計劃,并組織落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合理安排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定期召開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會議。
5.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第八條公司基層員工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共包括以下四條。
1.積極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生產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九條企業以追求“零事故”為目標,具體項目包括以下六條。
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有責任的電網事故。
3.不發生重大設備事故,重大火災事故。
第十條為實現上述安全生產目標,企業實行三級管理體制。各級的管理目標如下所示。
1.公司不發生人身重傷,杜絕人身死亡和重大設備損壞。
2.部門控制一類障礙和人身輕傷,不發生重傷和責任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負同等責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產班組控制異常,不發生障礙和輕傷,杜絕一切違章作業。
第四章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十一條本企業總經理、部門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十二條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企業必須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產活動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總結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分析事故教訓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采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提出下月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及要求。
第十七條各部門每月初,根據公司安全生產要求,由各部門自行組織安排開展一天的安全生產日活動。
第十八條各班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產活動,時間不少于半小時,活動內容主要總結上周本班組安全生產情況和執行各項規程制度情況,通報忽視安全的現象以及近段時間下發的各類事故,傳達領導指示和會議紀要等。同時,針對本周即將進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條積極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結合實際綜合應用“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等方法,對企業和工作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科學分析,風險評價,找出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篇3
第一節總則
1、為加強醫院信息技術外包服務的安全管理,保證醫院信息系統運行環境的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是指醫院以簽訂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擔信息技術服務且非本醫院所屬的專業機構提供的信息技術服務,主要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及其它相關信息化建設服務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為目的,進行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決策、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職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財力、物力、時間和信息,為達到預定的安全防范而進行的各種活動的總和,稱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務安全管理遵循關于安全的所有商業準則及適當的外部法律、法規。
第二節外包服務范圍
1、外包服務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等。
2、咨詢服務:
(1)根據醫院的信息化建設總體部署,協助醫院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實施方案。
(2)對醫院現有的信息技術基礎架構、設備運行狀態和應用情況進行診斷和評估,提出合理化的解決方案。
(3)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出備份方案和應急方案。
(4)其它信息技術咨詢服務。
3、運行維護服務:
(1)軟硬件設備安裝、升級服務。
(2)硬件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3)根據醫院業務變化,提供應用系統功能性的需求解決方案及執行服務。
(4)系統定期巡檢和整體性能評估。
(6)日常業務數據問題的處理服務。
(7)其它運行維護服務。
4、技術培訓: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供相關的技術培訓。
第三節外包服務安全管理
1、外包服務安全管理應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采取科學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應用確保信息安全的技術手段,建立權責明確、覆蓋信息化全過程的崗位責任制,對信息化全過程實行嚴格監督和管理,確保信息安全。
2、成立由分管領導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組織,明確信息化管理的部門、人員及其職責。
3、建立信息建設安全保密制度,與外包服務方簽訂安全保密協議或合同,明確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關制度的要求。并對服務人員進行安全保密教育。
4、制定信息化加工過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驗收與交接、存儲介質管理等操作規程或規章制度。
5、外包服務方的人員素質、技術與管理水平能夠滿足擬承擔項目的要求,進行相應的安全資質管理。
6、信息中心配備專人負責安全,負責日常信息安全監督、檢查、指導工作。對服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安全性監督與評估,采取安全措施對訪問實施控制,出現問題應遵照合同規定及時處理和報告,確保其提供的服務符合醫院的內部控制要求。
7、對外包服務的業務應用系統運行的安全狀況應定期進行評估,當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或隱患時應進行重新評估,提出改進意見,直至停止外包服務。
8、使用外包服務方設備的,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
9、在重要安全區域,對外部服務方的每次訪問進行風險控制;必要時應外部服務方的訪問進行限制。
第四節附則
1、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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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月度生產計劃和物料庫存,擬定物料計劃、物料申購單,并提交;
2、與生產計劃對接,對生產用料需求隨時跟進,保證物料使用需求;
3、與采購對接,及時獲取發貨、到貨信息,并負責到貨狀態的跟蹤;
4、負責庫存物料的控制,提出物料呆滯后的.處理方案;
5、根據產成品的交付計劃按時完成產品的發貨工作;
6、根據生產計劃,督促倉管員做好物料配送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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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例檢制
為使安全生產區域、安全設施、安全系統等設備保持安全狀態,規范車間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安全檢查行為,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特對安全例檢工作要求如下:
(一)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綜合辦公室以書面材料存檔待查。
(二)車間班組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和專職安全員,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
(三)專職安全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問題應立即通知有關車間和部門采取措施,同時匯報主管領導。
(四)對電氣裝置、起重機械、運輸工具、防護用品等特殊裝置、用品和重要場所每年要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寫成書面材料,建檔備查,并限期解決,保證安全生產。
(五)對防雨、防雷電、防中暑、防滑等工作進行季節性的檢查,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六)節假日期間必須安排專職安全員值班進行安全檢查,同時配備一定數量的安全保衛人員,搞好安全保衛工作。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
為強化公司生產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對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與現場管理,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特對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工作要求如下:
(一)定義
1、領導干部:指公司總經理、各副總經理、各部門部長和各車間主任。
2、現場帶班:指帶班領導對本班內所有作業范圍內的現場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
(二)現場帶班工作內容:
1、現場帶班人員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切實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認真落實走動管理相關規定,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
2、排查隱患并要求相關部門立即落實整改,現場無法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下達整改通知單;協助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復查驗收;發現較大隱患立即停止作業并報公司安委會研究處理。
3、嚴格落實制止“三違”相關規定,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在現場發現違章問題,立即糾錯并按規定給予處罰。嚴禁違章指揮。
4、解決生產中的突發問題;現場無法解決處理的,立即報技術部。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5、對車間領導干部走動管理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落實不到位的,按規定進行處罰。
6、嚴查“跑冒滴漏”現象,并按規定進行處罰。
7、現場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要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安委會報告。
(三)相關要求
1、現場帶班人員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帶班職責,深入現場靠前指揮,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現場帶班人員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安委會請假,并通知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安排人員替班。
3、現場帶班人員必須嚴格勞保穿戴,不準著便裝進入生產現場。
4、現場帶班人員要認真記錄檢查問題,并由現場負責人簽字。
5、現場帶班人員在巡查中所發現的違章行為,按照規定對現場責任人進行處罰,并對違章人員進行幫教。
6、嚴格執行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產上,切實深入一線真抓實干,為員工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四)考核規定
1、現場帶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
2、現場帶班人員請假后,綜合辦公室未及時安排人員造成空崗的,每次扣罰負責人50元。
3、帶班期間出現安全事故的,一并給予嚴肅處理和處罰。
4、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問題未及時復查驗收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視情節給予責任人不低于100元的處罰。
5、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對帶班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附則
(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本制度的制定、修訂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總經理批準。
(三)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綜合辦公室。
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篇6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工作,完善安全生產臺帳的標準化、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局及下屬各安全生產責任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臺帳。臺帳包括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記錄、安全事故記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安全管理文件匯編、其它共八類。具體要求為:
(一)安全生產會議記錄臺賬
按要求填寫會議時間、地點、會議名稱、參加人員、主持人、記錄人等內容,做好到會人員的簽到記錄,摘錄記錄會議主要內容。
(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記錄臺帳
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如實填寫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人員、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檢查發現的問題、處理意見、限期整改時間,并讓受檢單位責任人簽字
(三)安全事故記錄臺帳
按照有關的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記錄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經過(包括傷亡和損失、接到報告時間和上報時間及采取的措施等應報告的內容),并嚴格按照“四不放過&39;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填寫事故處理意見。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臺帳,包括與上級或下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及與安全生產責任制有關的其他材料。
(五)安全生產制度臺帳,包括安全生產機構設置、事故應急預案、崗位責任、操作規程等材料。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臺帳
按要求記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的名稱、時間、地點、對象、人數、教育培訓的相關內容情況。
(七)安全管理文件匯編臺帳
包括本單位下發和接收上級各有關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記錄文件的標題、收發文號及收發文時間。
(八)其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有關的各類臺帳。
第三條
臺帳要求書寫規范、字跡清晰、保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現象發生,嚴禁弄虛作假。
第四條
臺帳的歸檔要及時,局各責任科室,在每次安全生產活動(如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檢查活動等)結束后3天內,必須將有關的臺帳整理好,報局專職臺帳管理員處歸檔。
第五條
各單位需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臺帳的記錄、收集和整理,如人員工作調動,要認真做好臺帳的交接清點工作,臺帳資料應按年度妥善歸檔保管。
第六條
本制度自文件下發之日起施行,局各科室及下屬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臺帳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執行本制度。若因臺帳整理不完整、歸檔不及時,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相關責任科室要承擔責任。
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篇7
為了防止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各部門、各生產班組,要把預防事故作為安全生產管理的重中之重,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認真做好安全生產。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1.1成立以站長為組長、副站長為副組長的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其成員由各個管理人員組成。
1.2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副站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和攪拌站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拌合站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3攪拌站建立以辦公室為中心,全員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各盡其責,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規范員工的操作行為,保證生產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訓
2.1全體員工要樹立高度的安全意識,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對國家、企業和員工個人的重要性,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2.2要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
2.3新招聘員工,上崗前必須經公司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教育培訓,使其基本掌握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基本技能。
2.4各部門、生產班組要定期開展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斷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2.5各部門、班組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活動要切實落到實處,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動記錄。安全活動記錄要有活動內容、時間、組織者、參加者,參加者都要在活動記錄上簽字確認。
3、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3.1站長(副站長)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3.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領導,對攪拌站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1.2組織制定攪拌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發布實施。
3.1.3根據攪拌站生產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合格的安全生產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和作業現場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3.1.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材料、設備、儀器和勞動保護用品的及時供應。
3.1.5組織制定對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技能教育培訓計劃并督促相關部門實施。
3.1.6組織制定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演練,檢查事故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3.1.7主持召開每月一次的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安全生產不利因素和事故隱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隱患,排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3.2各個部門安全生產管里職責
3.2.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總經理(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做好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2.2根據本部門安全生產的實際,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攪拌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報站長審核批準后執行。
3.2.3對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組織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學習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組織學習和開展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動要有內容、有記錄。
3.2.4定期組織部門的兼職安全員對本部門各班組和生產現場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有無違章和事故隱患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加以糾正和排除。安全檢查及危險源的檢查每周一次,并有記錄。
3.2.5有權制止一切違章,組織排除事故隱患。對違章和事故隱患的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批評教育、經濟處罰),報站長批準后執行。
3.2.6定期對部門保管使用的生產、生活設備、設施及防護裝置進行檢查、保養和維修,保證使用安全。有權對本部門保管使用設備的防護裝置提出改進意見,書面報告站長或副總站長,批準后進行施工。
3.3攪拌站兼職安全員職責
3.3.1認真學習并依照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教育員工遵紀守法,嚴格執行攪拌站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根據公司混凝土生產運輸、泵送的實際情況,修訂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報站長審核,批準后執行。
3.3.2監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設備運行狀況,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情況,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整改,對發現的重大設備缺陷和事故隱患,及時報告攪拌站領導,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經常深入生產施工現場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員工的安全操作狀況。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并對違章人員提出處理意見,通知相關部門,報告公司領導批準執行。
3.3.4組織和指導各部門、班組兼職安全員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和檢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資料、記錄,對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
3.3.5參加事故調查和處理,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帶傾向性的問題,報告主管領導,采取措施加以糾正。
3.3.6提出對在安全生產上做出突出貢獻者進行獎勵表彰的建議,對事故責任者、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責任者和有關領導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3.4各部門、班組兼職安全員的職責
3.4.1負責本部門、班組員工的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活動,建立、完善安全活動資料、記錄,充分發揮部門、班組兼職安全員的作用,搞好本部門、班組的安全生產。安全檢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動每周一次。
3.4.2負責本部門、班組的日常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檢查、糾正違章,帶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反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
3.4.3對本部門、班組安全生產做出貢獻的人員有權建議給予表彰獎勵,對違章或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向部門經理或向安委會辦公室提出。
4、崗位、工種安全生產職責
4.1攪拌站操作工安全生產責任職責
4.1.1操作工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遵守攪拌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增強安全生產意識,做到安全生產。
4.1.2每次開機前必須認真檢查設備狀況,檢查主機、皮帶輸送機及出料區域是否有人或雜物,確定無人時方可啟動設備,并做好檢查記錄。冬季啟動運轉10分鐘待溫。
4.1.3當班期間設備出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機修人員檢查,排除異常,并做好記錄。交班時必須向接班人員交代設備運行狀況,存在的問題和應注意的事項。交、接班人雙方在交接記錄上簽字確認,方可離崗。
4.1.4機修工或輔工檢修、清理攪拌系統設備時,必須先切斷總電源。操作工和機修工或輔工雙方確認斷電,并在記錄表上簽字,將配電柜的鑰匙交進主機檢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臺上放置警示牌,方可進機檢修或清理。
4.1.5機修工和輔工檢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檢查、驗收,確定機內無人或遺留雜物,啟動設備試運轉,無異常,雙方在檢修記錄表上簽字確認。
4.1.6操作室是設備操作控制重地,無關人員未經允許,禁止入內。
4.2攪拌站輔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4.2.1全體輔工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指導思想,增強安全意識,在工作中要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4.2.2當班期間,在進行加裝膨脹劑作業時,必須戴上口罩等防護用品,防止粉塵吸入體內。
4.2.3清埋攪拌主機作業前,要監督操作工切斷總電源,放置好警示牌,鎖好配電柜并把鑰匙帶在自己的身上。清機作業中若發現攪拌刀、襯板、攪拌臂有松動或損壞現象,要及時告知機修工進行檢查、修理。
4.2.4清理作業時嚴禁用風鎬擊打襯板和機殼,以防損傷襯板或機殼。嚴禁用金屬硬物刮輸送帶上的粘泥,防止損傷皮帶,應使用高壓水槍清理沖洗。
4.2.5在清理骨料倉下泥塊時,通知操作工停機并切斷電源再進行清理。在清理骨料倉計量斗砂網上的泥塊和雜物時,要謹慎小心,行走平穩,防止跌傷事故發生。
4.3機修工安全生產職責
4.3.1機修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進行任何維修作業時,必須做到“三不傷害”即:作業中不傷害自已,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4.3.2進行攪拌主機維修作業前,必須做到先監督操作工切斷電源,鎖好配電柜,操作臺放置警示牌,將鑰匙交給進入機內作業人員保管,并在記錄表上簽字確認,方可進行作業。嚴禁主機帶電進入機內。
4.3.3進行皮帶輸送機系統維修作業前,必須先切斷電源,鎖好配電柜,鑰匙由檢修人保管。檢修、調整作業時,確實需要在輸送系統運轉狀態下進行,必須兩人在場,做好預防措施,方可進行作業。嚴禁單人作業。
4.3.4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好保險帶,尤其是上粉倉作業要系好保險帶,嚴禁不帶保險帶進行高空作業。
4.3.5進行車輛、裝載機維修保養作業時,必須打好車輪堰木,必要時要打好支撐保險,以防車輛溜動和千斤頂倒塌傷人或損壞設備。
4.3.6維修電工進行作業時,必須穿戴絕緣護具,兩人在場才能作業,禁止單人作業。維修電工,每月要對公司場內的用電設施的線路、開關、配電箱進行一次檢查,及時整改查出的問題,并做檢查整改記錄。
4.3.7焊工在進行施焊作業時要穿戴好勞保護具,謹慎操作,預防燒傷或刺傷眼睛;在設備上進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預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損傷其它零部件。氧氣和乙炔氣瓶要分開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材料部收料員安全職責
4.4.1收料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現場檢驗原材料、指揮車輛卸料時要提高警惕,保護自己,以防發生意外,造成人身傷害。
4.4.2指揮送料車輛卸料時,必須站在車輛左前萬2米左右駕駛員能觀察到的位置指揮,禁止在車后或車右方指揮車輛。
4.4.3上車檢查原材料質量、數量時,必須待車輛停穩,駕駛員離開駕駛室時,方可上車檢查。嚴禁站在車輛腳踏板和車頂上乘車進出料場。
4.4.4檢查粉倉料位時,必須佩戴安全帽,拉動檢查繩索檢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墜物傷人。
4.5技術部實驗員、質檢員安全職責
4.5.1實驗室員工要樹立“安全第,預防為主”的安全指導思想,在進行實驗、檢驗工作中要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證人身安全,保證設備安全。
4.5.2實驗員在進行實驗作業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實驗儀器、設備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嚴禁設備、儀器在無人看管的狀態下工作。
4.5.3實驗員對實驗設備必須做到:實驗作業前檢查儀器設備,使用后清潔、檢查和保養儀器設備,清潔檢查保養時要切斷電源,禁止儀器設備帶病作業。
4.5.4實驗室升降機嚴禁載人、超載,作業時必須關閉上下防護門,防止發生意外。
4.5.5實驗員作業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具以防夾手。使用有害化學試劑時,要佩戴專用手套和口罩。
4.5.6質檢員在進行混凝土出廠檢驗作業時,上下車輛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穩扶好,作業時不準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質檢員檢驗出廠混凝土質量時,必須待車輛停穩、駕駛員離開駕駛室,再上車檢驗,嚴禁車輛末停穩上車和跳車,防止跌傷事故發生。
4.5.8開盤鑒定上攪拌站要注意防滑,觀察坍落度時,要與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骨料區域傷人和泥漿濺入眼睛。
4.5.9在骨料場檢驗骨料要注意過往車輛,小心避讓,通知裝載機時,要招手示意,待裝載機停穩方可問話。
4.5.10水泥、粉煤灰、泵送劑取樣時,必須待送料車輛停穩,送料人員打開排氣閥將罐內氣體排完方可打開罐口取樣,上下車輛要踏穩,扶好扶手,防止跌傷。
4.5.11到工地施工現場,乘坐車輛要系好安全帶。進入工地時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墜物,嚴禁攀登腳手架,防止發生意外傷害。
4.5.12質檢員檢驗出廠混凝土質量時,必須將發貨單拿到自已的手中,檢驗結束,離開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再將發貨單交給駕駛員,以防發生意外。
4.6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職責
4.6.1要在思想上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原則。作業中做到“三不”,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4.6.2迸入施工工地必須佩戴安全帽,時刻警惕空中墜物,防止發生意外傷害。
4.6.3轉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掛好拖車勾,穿好保險銷,協助拖泵駕駛員栓好保險鋼絲繩,監督駕駛員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過8km/h。
4.6.4拖泵前應檢查混凝土拖式泵輪胎及氣壓,支腿保險銷是否穿好,導向輪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揮拖混凝土泵車輛安全到達施工作業現場。
4.6.5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撐在堅實的地面上,離坑、溝邊沿的距離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處于水平狀態。架設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撐,3米以內自己安裝,3米以外的管線由施工方架設,在泵送作業前有責任進行檢查,有問題必須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開始泵送。管道中間嚴禁加裝軟管或將軟管折彎,以防軟管爆破傷人。
4.6.6嚴禁在泵送作業中打開料斗上的格網或將手及其他金屬物伸入料斗或冷卻水箱。以防攪拌時傷人或損壞,作業中因故需要打開格網,必須熄火停機,切斷啟動電源方可打開。
4.6.7泵送作業前,要與施工方布料人員確定聯系方法,用規定手勢和采用信號燈,確定專職聯系人。防止突然泵送傷人。
4.6.8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認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業指導書》的規定和要求操作,保證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5、車隊安全管理制度
5·1駕駛員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原則,樹立“以慢應萬變,以穩保安全”的安全生產指導思想,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產法》,中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
5.2車隊要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攪拌站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不斷增強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意識和遵紀守法的意識,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時間、內容、地點“三落實”,要建立教育記錄,要有教育組織者、受教育者的簽名。
5.3車隊要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安全生產活動(每月不少于3次),針對混凝土運輸生產和道路交通狀況,分析事故和事故苗頭,提出具體要求,制定預防事故和事故苗頭的措施。安全活動要有記錄,組織者和參加者都要在記錄上簽字。
5.4車隊在新開工地開工之前對運行路線、運距、道路和交通狀況以及施工現場進行勘察,確定運行路線,確定施工現場調頭、支泵、卸料場地。對施工現場的道路、場地存在的不安全隱患與施工方協商進行整改,保證運輸、泵送安全。
5.5車隊要做好執行每項新開盤工地混凝土運輸任務前的安全教育,針對運距、途徑路線、交通狀況、施工工地現場狀況,有針對性地提出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和要求,保證混凝土運輸任務安全、順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記錄。
5.6車隊要定期對車輛的技術狀況、車容車貌進行檢查,尤其要對車輛的轉向及轉向指示燈光、制動氣路及制動燈光,輪胎及鋼板彈簧、照明燈光、罐內混凝土積留進行檢查(每周一次/臺)。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準帶病行駛。要落實責任,檢查要有記錄。
5.7車隊要依照公司的相關規定督促駕駛員搞好車輛的日常例行保養。安排車輛進行定期一、二級檢查保養,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確保混凝土運輸任務的順利完成。
5.8車輛行駛速度規定。駕駛員要樹立“以穩保安全,以慢應萬變”的行車安全指導思想。執行混凝土運輸任務中要嚴格遵守以下限速規定:在無限速交通標志的路段行駛,最高時速重車不超過4Okm/h,空車不超過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標志的路段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限速標志規定速度的2/3;進入公司院內或施工工地,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km/h。
5.9駕駛員管理規定
5.9.1招聘駕駛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5.9.1.1應聘駕駛員必須持有效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
5.9.1.2應聘駕駛員駕齡不得少于5年,并具備3年以上駕駛大型貨車的經歷。
5.9.1.3應聘駕駛員的年齡在23-50周歲之間,并持有縣級以上醫院的體檢證明,不得有防礙駕駛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壓、心臟病和吸毒史。
5.9.1.4應聘駕駛員必須持鄉、街道辦事處或原就業單位的證明,證明本人無劣跡行為和吸毒史。
5.9.1.5應聘駕駛員必須有擔保人。
5.9.2聘用駕駛員程序規定
5.9.2.1由車隊審核應聘駕駛員的資質資料,符合第5.9.1條的條件規定,由應聘者填寫“招聘表”。
5.9.2.2由車隊組織對應聘者進行駕駛技能考試和相關理論知識的考試,考試合格,車隊和主管部門經理簽注意見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5.9.2.3公司主管領導審查批準后,應聘者持審批表到公司財務部繳納“安全風險押金”,然后持審批表、安全風險押金收據到公司辦公室簽訂勞動合同。
5.9.2.4公司綜合部在與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對其進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5.9.2.5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車隊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車隊管理制度教育,并安排跟車實習,跟車期不少于10天。
5.9.2.6應聘駕駛員跟車期滿,經車隊考核駕駛、操作熟練程度、運行道路和交通狀況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車駕駛員的意見確定是否單獨駕駛。
5.9.2.7經車隊考核,確定聘用的駕駛員從跟車之日起轉入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駕駛員在試用期間若發生同等責任及以上事故或者發生責任機械事故,成車輛損壞,予以解聘。
5.9.2.8試用期滿,車隊進行考核。試用期駕駛員末發生交通事故、末發生機械事故和損壞車輛,遵守公司及車隊管理制度,道德品質良好,安全優質完成混凝土運輸任務的方可申請轉正,個人在車隊寫出轉正申請報告,經車隊審核后,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查批準。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6.7.2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了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具體組織并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于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提出處理意見。
6.8.4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并制訂防范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布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范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鑒定。
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農村水電站管理水平,加強水電站安全監督和管理,保障安全生產,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制定。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已投入運行的單站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及以下的水電站。
第二章分類與評審管理
第四條水電站安全管理水平確定為A、B、C、D四類。A類電站是安全可靠,管理優秀,實現了“無人值班,少人值守”,具有示范作用的水電站,冠名金牌水電站;B類電站是管理較好,能安全生產的水電站;C類電站是管理差,存在重要安全隱患,需限期整改的水電站;D類電站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必須停產整改的水電站。
第五條水電站分類實行全國統一標準(見附錄1)。
第六條確定水電站類別實行首次申報與年度檢驗制度。
第七條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水電站類別管理和年度檢驗工作。
第三章首次申報程序
第八條首次申報的基本條件是:
(一)非違規建設的水電站;
(二)有完整的水電站勘測、設計、施工、監理、質檢資料和運行監測資料;
(三)已經通過竣工初驗或竣工驗收,并有水電站大壩工程安全鑒定報告;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產制度、職責明確的管理機構和符合崗位要求的運行人員。
第九條首次申報的水電站,要如實填報水電站安全管理首次分類申報表(見附錄2),并按分級管理要求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分級管理的規定和分類標準確定有關水電站類別,并逐級上報至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章年度檢驗程序
第十一條水電站安全管理類別實行年度檢驗制度。
第十二條經首次分類確定的水電站應于次年3月1日前將水電站安全管理分類年度檢驗申報表(附錄3)上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三條水行政主管部門對上報的年度檢驗申報表進行檢驗,可采取適當方式進行現場檢驗或抽查。
第十四條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對電站進行年度檢驗時,應當嚴格按照水電站安全管理分類標準,對已確定類別的電站進行定級、晉級或降級。
第五章確定和冠名公布
第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實際,確定省、地、縣三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電站安全管理分類及年度檢驗管理權限。
第十六條金牌由水利部統一規格和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制作。
第十七條首次冠名和年度檢驗結果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發文并在有關媒體公布。
第六章獎懲和整改
第十八條對冠名金牌的水電站,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獎勵,并向當地政府推薦參加相關表彰評比,向金融部門推薦提高貸款信譽等級。
第十九條被確定為C類的水電站,必須在限期內進行整改。整改后報原審核單位驗收并重新確定類別。
第二十條被確定為D類的水電站,必須立即停產整改。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接受整改或年檢的水電站,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吊銷其使用證,并通知電網企業不準其并網,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對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負責人責任;對構成犯罪的,依照相關法律,移交司法部門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電站生產運行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和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凡是不按本辦法規定,進行首次申報和年度檢驗申報的電站,水行政主管部門將依照有關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各級水利部門直屬的水電站,水利部門管理的變電站,地方組織建設和管理的5萬千瓦以上的水電站的安全管理分類及年度檢驗比照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水利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開始施行。
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篇9
1.目的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確保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持續合規性、充分性、有效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標準評審和修訂管理。
3.引用法規、標準《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4.職責
4.1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評審、修訂工作。
4.2公司安委會主任長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審批工作。
4.3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操作規程的發布工作。
4.4各部門負責制定本部門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并適時修訂。
4.5公司工會組織負責對相關制度、規程評審、修訂的參與與監督;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5.1安全生產部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5.2安全生產部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5.3審批稿經分管副總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發布實施。
6.評審與修訂
6.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
6.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6.1.1.1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6.1.1.2公司的管理機構或體制發生重大調整時;
6.1.1.3公司的生產活動、服務發生重大變化時;
6.1.1.4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或其他情況下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的缺陷時;
6.1.1.5當上級管理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1.1.6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性事故原因時,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6.1.1.7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
6.1.1.8當生產設施新建、改建、擴建時;
6.1.1.8其他相關事項。
6.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6.1.3評審內容
6.1.3.1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6.1.3.2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6.1.3.3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6.1.3.4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6.1.4評審輸出
6.1.4.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6.1.4.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6.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
6.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6.2.1.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6.2.1.2當公司歸屬、體制、規模發生發生重大變化;
6.2.1.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6.2.1.4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6.2.1.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2.1.6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6.2.1.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生制度性因素時;
6.2.1.8其它相關事項;
6.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6.2.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發放、使用、保管和回收,嚴格執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證各相關崗位和人員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6.2.4修訂依據:
6.2.4.1國家行業的&39;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6.2.4.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結果。
6.2.4.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6.2.5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最后由安委會主任審批后,修訂版發布實施。
6.2.6安全生產制度終止執行因特殊原因,終止執行的安全生產制度,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準終止執行。
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篇10
1、總則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健全安全組織,強化安全管理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和安全獎罰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屬各單位,均執行本制度。
2、季度評價獎罰
(1)公司對各施工現場及分公司進行安全檢查,以建設部頒布發的《施工企業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和《__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及總公司頒布發的《施工現場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為依據,以月檢查評分、季度評比的方式進行評價。
(2)月檢查評分在次月底3日前公布,作為對施工現場及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的評價,季度內各月平均評分為評比獎罰的季度平均評分=本季度各月評分之和/3。季度平均分計算值取小數點后一位、第二位按四舍五入記錄。季度內檢查不足3個月的,按實際檢查月份算術平均值記。
(3)有兩個及兩個以上施工現場的單位月評分,以被檢施工現場的平均得分計算。
月檢查評分=受檢施工現場評分之和/受檢施工現場數
(4)機械施工單位受檢內容突出大型機械的拆裝、運輸、安全裝置、驗收及維修檢查及時和資料完整性等。
(5)獎罰計量單位以本季度內在施工面積每千平方米或萬元產值為一個計算單位,面積與產值均取整數部分。
3、安全管理獎罰
(1)在安全生產管理中,自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定期檢查執行情況,實現安全防護,臨時用電標準化,及時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隱患,保障安全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均給予獎勵。
(2)對單位獎勵額為500-20__元,對個人獎勵額為50-100元,有突出貢獻的根據業績加獎厲額,但最高不超過獎勵額的兩倍。
(3)有如下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可受到獎勵:
①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條例、標準規范和制度、成績顯著的。
②在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科研方面的革新或發明,提出有價值的合理化建議的。
③在創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活動中,始終保持施工現場較高管理水平,在行業或企業內處于領先地位的。
④工作中,取得有推廣價值的安全管理經驗的。
⑤防止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在事故搶救中表現突出的。
⑥在各種安全生產活動中,被評為行業或企業先進的。
(4)對發生死亡、重傷,一次3人以上傷害事故的單位,按違反《勞動保護法規處罰實施辦法》,承擔各級經濟處罰,同時負擔處理事故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公司同時對事故單位追加罰款3000元。
(5)對發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一經查出責令其補報,除按第十二條處罰外,追加罰款20__元,對責任人按有關條款另行處罰。
(6)有如下情節之一的單位,依據責任程度給予500~5000元的罰款。
①對施工作業人員不進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落實,沒有安全教育資料,經批評仍無改進的。
②施工作業人員聯保互保安全責任制未落實或不起作用的。
③無安全檢查制度或有制度未落實,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檢查、反饋、整改、評定資料不全的。
④施工作業無方案,無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技術措施缺乏針對性,安全技術資料不全的。
⑤設施或設備使用前未進行驗收或驗收資料不全,經指出無改進的。
⑥部履行交底手續,交底手續或資料不齊全,或有安全技術交底但未落實,檢查監督不到位。
⑦“四口““五臨邊“未按規定要求進行防護,或防護不符合標準的。
⑧發現安全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不及時報告的、釀成事故的。
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篇11
一、一般安全
1、操作前先想一想,如有疑難,先發問請教。
2、工作場所內勿追逐嬉戲,
3、場地、進出口、走道保持整潔暢通,勿堆積物品、廢物。
4、非經允許,不可私自開動機器設備。
5、勿靠近懸吊物下方走動或工作。
6、先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其使用方法,并作定期檢查或調整。
7、發生意外應立即報告,勿擅自處理。
8、廢料、油布、垃圾應分別置于規定處所。
9、急救箱應定期檢查并補充。
二、人員安全
1、遵守安全規則及信號。
2、工作時應佩戴安全防護具,如安全帽、安全眼鏡、安全手套、安全鞋等。
3、工作時穿著合身的工作服,扣好衣帶、鈕扣等并保持整潔。
4、別人操作機器,勿與之交談。
5、操作轉動機具時,勿戴手套。
6、如有傷害時,均應迅速處理與治療。
三、機具設備安全
1、開動機器時,應先了解該機器性能及如何停止。
2、所有護罩使用前后均應放置定位。
3、保持機器清潔與良好狀況,如有故障,立即關掉電源,并向上級報告。
4、機器運轉中,切勿清理、調整或修理。
5、未獲得上級許可,切勿啟動或操作任何機器。
6、機器設備用畢后,須將各操作桿放回原來位置。
7、關閉動力電鈕后須俟機器確實停止后,始可離去。
8、轉動中的機器或工具,切勿以手或身體試圖停止。
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篇12
為了確保我院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教學科研及生產生活的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強化安全管理,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安全生產事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院發展的大局,各級領導必須高度重視,自覺遵守安全法規,做到依法辦事。
第二條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保衛科是院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受學院安全工作責任人和分管負責人的領導,在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具體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三條學院各級領導在進行教學、生產、后勤、基建、生活保障等各項管理工作中,要本著對社會和師生員工高度負責的精神,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的行政主要負責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級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級領導要切實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議事日程,做到與中心工作同時計劃布置,同時抓好落實,同時檢查評比,同時總結考核。
第五條嚴格按審批要求,加強安全申報工作,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必須保證有完備的防火、防盜等安全設施和措施,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二、安全責任書的簽訂
第六條各部門、系部納入學院治安綜合治理的范疇,學院每年與各單位簽訂一次安全生產責任書,并實施考核。
第七條按照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要求,各部門要分別與下屬的單位或崗位簽的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八條凡進入院內進行建筑道路施工、物業管理等各種經營活動的單位,在與相關部門簽訂業務合同的同時簽訂安全協議,自覺接受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九條各系部學生進行實習,應由帶班教師或指導員教師進行安全教育,同時簽訂安全承諾書。
三、安全管理
第十條各部門必須根據本安全生產系列結合工作實際和特點,制定有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按規定張掛(貼),嚴格執行。
第十一條切實做好本部門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第十二條根據需要,每年召開一至二次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精神,分析安全形勢、通報安全情況,整改安全隱患,明確工作任務,抓好工作落實。
第十三條重視勞動保護工作,關心一線工作的職工。
第十四條不準隨意排放廢氣、廢水、廢物、噪聲,不得污染校內外環境。
第十五條各部門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對不具備當場整改條件的,應及時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在未消除隱患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第十六條各類在用的設備應保持完好狀態,不準隨意改動安全保險裝置。
第十七條新進人員(包括外來實習、協作以及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先經過安全教育,在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具有自我保護能力后,方能獨立工作。
第十八條特殊工種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部門培訓考核,取得證書后方可獨立上崗操作。
第十九條嚴格遵守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交通安全、化學危險品管理、食品衛生、特種設備監察的管理規定,學院保衛科、后勤處、基建處等相關職能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出具體規章制度,并定期檢查,做好防火、防爆、防盜、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措施,確保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第二十條發生安全事故,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及時處理。若發現重大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并保護好現場,同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匯報。不準隱瞞不報或謊報事故真相。
第二十一條根據事故大小,情節輕重,對事故肇事者和責任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學院每學期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一次綜合考核。對優秀的單位及個人給予表揚獎勵;不合格的給予批評整改及其他必要的處分。
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篇13
一、學校應在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按標準配備好各種消防設施,各種基建項目,應充分考慮消防設計要求。
二、定期組織教職員工、學生經常進行防火教育,懂得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學習《消防法》、《消防條列》和防火滅火基本知識,嚴格執行消防法規,不斷提高防火意識和防火責任心。
三、學校內部各個重要部門、部位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滅火器要放在便于使用的地方,學校內任何地點和部門配置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龍頭、消防水管、水帶、黃沙、水桶等,不能隨便移作他用。不發生火警和火災,任何人、任何情況下,任何時候不準使用,更不得破壞。如有人破壞或作它物使用,要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四、在每學期定期對學校配置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標志,組織檢驗、維修保養,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熟知其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五、嚴禁在校園內燃放煙花、鞭炮;嚴禁帶危險品進入學校和宿舍、教室等。
六、校園內嚴禁學生吸煙、不準在宿舍內點蠟燭,禁止學生攜帶打火具及香煙等物品入校,學生不準在宿舍區內燃燒物件及生火煮食物;教職工在公共場所(辦公室、教室、會議室等)禁止吸煙。
七、來校建筑的人員要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管理提高經濟效率的工作中,做好安全生產,不準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場抽煙,制作木制品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門人員在場內或周圍5米內不準使用明火。同時在工場要配置消防器材,安置消防設施,對因不重視防火安全的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八、教學樓、宿舍樓、辦公樓、走廊、門口及各公共場所的通道不準停放車輛堆放雜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九、建立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有關部門每周定時對學生食堂、宿舍、教學大樓等易發火的要害部門進行用水用電安全檢查;
學生宿舍供電由專人專閘控制,學生宿舍私人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杯、電熱棒、電茶壺、電熨斗、電熱梳、電吹風、床頭燈等電熱器具及其他不準使用的電器,嚴禁學生用燈泡取暖、烘烤衣物或將衣物掛在運轉的風扇上晾衣,學生宿舍不準拉接亂拉亂接用電線路、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氣,教育學生不把點著的蚊香、蠟燭等放在床沿或靠近窗簾處,不在室內焚燒物品,凡有違反者一律收繳,并另作處理。凡破壞用電設施,割開電線絕緣包皮、亂拉、亂接、亂改電器者,每次罰款20至50元。造成人身事故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學校各辦公室、教學樓、實驗樓、圖書室、檔案室、倉庫、飯堂由各責任部門做好消防工作,嚴格控制火源,定期進行檢查。
十一、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堅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并且監督教育家屬子女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十二、消防人員、保安人員要會使用滅火設備,發現火情要積極撲救,應迅速采取下列措施:
1、撥打119報警或校內的報警玻璃報警,“報警早,損失小”;
2、組織人員救人,疏散學生到安全地帶;
3、滅火;
4、保護現場。
十三、學校每學年對全校師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必要時組織消防演練。
十四、學校與各處室、各年級、教師宿舍、學生寢室管理員簽訂安全責任狀,明確防火安全職責,每年對責任人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依照有關法規處理。
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篇14
1生產人員工作制度
1.1生產人員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班,不得自行換班;請假時間超過一天應報公司領導批準。
1.2生產人員應服從領導,在發生事故或異常情景時,應聽從班組長的統一指揮。若認為領導的命令有錯誤,應提出自我的意見,若領導仍堅持應立即執行,但確認執行命令會造成人身或設備的嚴重危險,應拒絕執行,同時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1.3生產人員要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在工作中要集中精力,嚴守工作崗位,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經班長的批準,不應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對跟隨自我工作的實習人員,應教育他們嚴格執行規程制度和勞動紀律,糾正他們的錯誤,并對他們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負責。
1.4工作人員在理解每一項任務時,受令人應明確工作的資料和注意事項,復誦無誤后方可執行。
1.5工作人員用電話聯系工作時,應互通姓名,工作資料應明確,并復誦核實,雙方認為無誤時方可執行。
1.6工作人員發現設備缺陷應向班長匯報,班長應填寫《設備缺陷通知單》,找分管專工簽字后通知檢修處理。若發現威脅安全生產的重大設備缺陷,班長應立即匯報公司有關領導或直接與檢修聯系處理,但先行處理的缺陷事后必須匯報有關領導。
1.7工作人員發現檢修工作人員違反《安全工作規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員安全的情景,應向檢修工作負責人提出改正意見。必要時暫時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1.8工作人員接到越級領導的命令時,應先報告直接領導,然后執行;但如果情景緊急為了解除人身和設備的嚴重威脅,發令人要求立即執行時,可先執行,后報告。
1.9工作人員離開崗位時,必須把自我的去向告訴班長或組長;組長離開崗位時必須把自我的去向告訴班長;班長離開崗位時,必須向公司有關領導請假;工作人員若短時間離開崗位時也必須把去向告訴組長或班長。
1.10工作人員應發揚風格,緊密配合,搞好團結,要異常注意和各工序之間的互通和配合,確保安全經濟生產。
1.11工作人員脫離工作崗位一個月以上,應經過跟班熟悉情景后,方可恢復原崗位。跟班實習時間由公司領導根據具體情景決定,不熟悉現場情景的人不應獨立操作。
1.12控制室人員守則
1-12.1控制室人員的主要任務是及時合理地調整設備出力和配比,監視并調整設備的各項運行參數在規定范圍內,保證澆注、切割、蒸壓質量,及時發現設備及系統發生的異常現象和故障,并且能正確確定、及時匯報,采取有效措施,從而做到安全經濟生產。
1.12.2控制室人員要做到精力集中,認真監視各表計及信號的變化情景,根據要求細心進行調整,要做到準、穩、勤,保證設備運行、出力貼合要求。
1.12.3控制室人員要衣著整齊、堅守崗位、不閑談、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1.12.4表盤及控制盤上禁止放置任何物品。
1.12.5嚴格控制室人員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必須將生產運行方式、注意事項、設備情景、本班和上班出現的問題及上級的指示和文件等交代清楚,若工藝和配合比及參數等有重大變化時應記錄準確并交接清楚;接班者如有疑問要及時提出,交班者必須給予說明。
1.12.6控制室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且考試合格;未經考試合格者實習操作時,必須有專人監護。
2生產人員的崗位職責制
2.1班長的職責
2.1.1班長在行政上受公司經理領導,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1.2班長應熟知生產工藝、生產線的運行參數和運行方式;掌握設備結構、特性、操作與維護。
2.1.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領導本班全體人員完成生產任務和安全、經濟指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2.1.3.1領導全班人員做好交接班工作;
2.1.3.2帶頭執行規章制度,并檢查全班人員的執行情景;
2.1.3.3領導全班人員對設備的事故及異常情景進行正確的處理,并對事故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
2.1.3.4完成本班計劃指標,保證產品質量,隨時分析生產情景,督促指導各崗位人員精心操作和調整,及時向公司有關領導反映情景并提出必要的意見和要求;
2.1.3.5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
2.1.3.6按時認真、詳細地查閱、填寫各種記錄和報表;2-1.3.7負責審查并做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2.1-3.8擔任工作票和停電操作票的許可人;
2.1.3.9批準、審查停送電操作并擔任監護人;
2.1.3.10理解公司領導下達的停送汽、電操作命令;
2.1.3.11發布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命令;
2.1.3.12抓好班內安全工作;
2.1.3.13督促、檢查各崗位搞好車間清潔衛生工作;
2.1.3.14參加公司組織的生產分析會,負責貫徹分析會上研究決定的事項;
2.1.3.15班長應掌握全班人員的思想情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2.2組長的職責
2.2.1各組長在行政上受班長的領導;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2.2組長應熟知生產工藝、運行參數和運行方式;掌握本組所轄設備結構、特性、操作與維護。
2.2.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領導本組人員完成生產任務和安全、經濟指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2.2.3.1領導本組人員做好交接班工作;
2.2.3.2帶頭執行規章制度,并檢查全組人員的執行情景;
2.2.3.3領導全組人員對設備的事故及異常情景進行正確迅速的處理,并對事故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2.2.3.4完成本組計劃指標,保證產品質量,隨時分析生產情景,督促指導崗位工精心操作和調整,及時向班長或公司有關領導反映情景并提出意見和要求;
2.2.3.5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
2.2.3.6按時認真、詳細地查閱、填寫各種記錄和報表;
2.2.3.7負責審查并做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2.2.3.8批準、審查本組設備的停送電操作并擔任監護人;
2.2.3.9理解班長下達的停送汽、電操作命令;
2.2.3.10發布本工序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命令;
2.2.3.11抓好組內安全、技術培訓和圖紙、資料管理工作;
2.2.3.12督促、檢查各崗位搞好車間清潔衛生工作;
2.2.3.13掌握本組人員的思想情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2.2.3.14組長應在班長的領導下,配合班長搞好班組管理工作。
2.3料漿制備、配料澆注、擺渡崗位人員的職責
2.3.1料漿制備、配料澆注、擺渡人員在組長的領導下,理解班長的領導和指揮;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3.2應熟知本系統的運行方式、方法,掌握設備結構、特性、參數、操作與維護及生產工藝;
2.3.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料漿制備、配料并滿足澆注需要,完成所轄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和生產任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2.3.3.1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2.3.3.2對生產中發生的異常情景及時處理并對異常情景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2.3.3.3根據日生產量完成澆注數量,確保澆注質量,隨時分析設備運行和澆注質量情景,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2.3.3.4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重大緊急缺陷及時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處理。
2.3.3.5認真填寫各種運行日志和技術記錄;
2.3.3.6對檢修和停運設備做好安全措施;
2.3.3.7按照規定的工藝抽驗項目和時間對料漿、澆注情景進行檢驗、分析,并將結果上報公司和當班班長;
2.3.3.8每小時檢查各倉、罐等設備的`運行情景,并做好記錄;
2.3.3.9每小時檢查稱、輸送機、攪拌機等設備運行情景,做好記錄;
2.3.3.10擺渡工序應與行車及卷揚機工序搞好配合確保安全生產。
2.3.3.11與各生產組搞好配合,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2.3.3.12搞好設備和環境衛生;
2.3.3.13與檢修配合按規定保養和維護設備,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2.3.3.14每半個月配合檢修校驗水泥、石灰、料漿稱一次。
2.3.3.15完成公司交辦的臨時工作。
2.4成品組崗位人員的職責
2.4.1本崗位人員在組長的領導下,理解班長的領導和指揮.
2.4.2應熟知切割機、行車、初養和廢漿系統的運行方式、方法,掌握各設備結構、特性、參數、操作與維護及生產工藝。
2.4.3負責坯體切割,并完成所轄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和生產任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2.4.3.1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2.4.3.2對生產中發生的異常情景及時處理并對異常情景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2.4.3.3根據澆注數量完成切割量,確保切割質量,隨時分析設備運行和切割質量情景,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2.4.3.4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重大緊急缺陷及時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處理。
2.4.3.5認真填寫各種運行和技術記錄;
2.4.3.6對檢修和停運設備做好安全措施;
2.4.3.7按照規定的工藝抽驗項目和時間對坯體和切割精度情景進行檢驗、分析,并將結果上報班長;當切割尺寸改變時應全面檢測尺寸偏差,確保產品質量。
2.4.3.8每班隨時檢查各設備的運行情景,并做好記錄;
2.4.3.9每小時檢查各廢漿攪拌機、廢漿泵等設備運行情景,做好記錄;
2.4.3.10做好廢漿的再利用工作。
2.4.3.11與各生產組搞好配合,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2.4.3.12搞好設備和環境衛生;
2.4.3.13與檢修配合按規定定期保養和維護設備,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2.4.3.14完成公司交辦的臨時工作。
2.5配汽崗位人員的職責
2.5.1配汽崗位人員在組長的領導下,理解班長的領導和指揮;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5.2應熟知配汽系統和水、氣、電的運行方式、方法,掌握各設備結構、特性、參數、操作與維護及生產工藝。
2.5.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水、電、汽,氣的供應和調節及制品的蒸壓養護,并完成所轄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和生產任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2.5.3.1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2.5.3.2對生產中發生的異常情景及時處理并對異常情景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2.5.3.3根據日產量供足水、氣、汽,按工藝要求和蒸壓制度進行工作,確保蒸壓制品質量,隨時分析設備運行和蒸壓質量情景,確保產品質量;
2.5.3.4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重大緊急缺陷及時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處理。
2.5.3.5認真填寫各種運行和技術記錄;
2.5.3.6對檢修和停運設備做好安全措施;
2.5.3.7按照《運行規程》規定的工藝抽驗項目和時間對制品進行檢查、分析,并將結果上報班長;
2.5.3.8隨時檢查各設備的運行情景,并做好記錄;
2.5.3.9每小時檢查各運行釜、泵、門、閥等設備運行情景,做好記錄;
2.5.3.10各釜在升壓過程中汽源溫度跟飽和蒸汽溫度對應相差5度以上時應投減溫水;
2.5.3.11與各生產組搞好配合,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2.5.3.12搞好設備和環境衛生工作;
2.5.3.13與檢修配合按規定定期保養和維護設備,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2.5.3.14完成公司交辦的臨時工作。
2.6裝卸系統崗位職責
卸釜碼珠、裝卸車、崗位職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廠規廠法及公司有關各項規章制度,必須具有愛廠如家的思想,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聽從分配,服從安排,團結協作,互相配合,盡職盡責。
2.6.1卸釜碼垛工職責
2.6.1.1負責拖釜掛鉤,掛鉤要準、穩、牢固,不允許偏掛,偏掛和少掛鉤。放模要正、要穩,避免損壞設備和產品。
2.6.1.2跟車時必須要站穩坐牢,嚴禁嬉笑打鬧,否則出現事故后果自負。
2.6.1.3碼垛時必須保證貨場地面平整,必須輕拿輕放,碼垛要整齊順直,不能破壞砌塊邊角,合格率要到達98%以上,超出標準按公司規定賠償必須的損失。
2.6.1.4卸釜時嚴格將成品、半頭、廢品分類碼垛,堆放,對半頭產品同樣要整齊順直,有序碼垛。
2.6.1.5每一天出釜產品必須早晚卸完,不能影響出釜和車間生產,否則要負全責。
2.6.1.6底板要清掃干凈吊入軌道并推往車間,下班前要把出釜場地和貨場清掃干凈。
2.6.2裝卸車崗位職責;
2.6.2.1依據提貨單規格、型號、數量裝車,嚴禁多裝、少裝,經付貨人員驗證后方能發車。
2.6.2.2裝貨時要站穩,快拿輕放,要整齊有序便于點貨和防止運輸中丟失,如因裝車不當丟失照賠。
2.6.2.3卸車時要服從客戶工作人員指揮,按指定場地卸車碼珠,并嚴格做到整齊順直,保證質量,如因裝卸造成斷裂掉邊掉角工地拒收拉回的,根據損壞輕重扣裝卸費。
2.6.2.4裝車必須按垛裝、垛底不準超過二個,要堅持貨場整齊干凈,裝車后半頭、廢品必須當時清理碼珠堆放,不準影響下車靠車裝貨,并按時拉回非合格品場地碼碼垛堆放。
2.6.3拖拉機司機職責;
2.6.3.1及時正確維護保養拖拉機,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確保拖拉機、行車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避免影響裝卸工作。
2.6.3.2自覺配合好裝卸人員工作。吊裝運行要穩要準。拖拉機要開快開穩,盡量靠好車,方便卸釜碼珠人員工作。
2.6.3.3嚴禁非拖拉機司機、行車操作者私自開車;違者出現一切問題由開車駕駛員負責。
3交接班制度
3.1交接班
3.1.1交接班應按公司規定的時間進行,交接班班長同時在班長記錄薄上簽字,接班人員接班后,交班人員即離開崗位。
3.1.2接班前飲酒者,不得接班;如出現此情景,班長應報告直接領導。
3.1.3如因故不能值班,應在接班前8小時向班長請假或向直接領導請假。
3.1.4正常時每班工作人員不少于編織人數,崗位出現空缺時,應有人頂替。
3.1.5在進行事故處理時,不應交接班。僅有在處理告一段落、得到公司領導允許后方可進行交接班,如果交接班
的簽字尚未完成時發生事故,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接班人員協助。
3.1.6若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交班人員應報告班長或組長,由機動人員代替,或者由交班者繼續工作,但繼續工作不得超過2小時。
3.1.7工作人員在交接班時,應交得清、接得明,若接班后發現新的問題,均由接班人負責。
3.1.8根據規定應進行交接的記錄、報表、資料、備品
備件以及房室、設備狀況都應交接清楚。交班者必須將生產運行方式、注意事項、設備情景、本班和上班出現的問題及上級的指示和文件等交代清楚,接班者如有疑問要及時提出,交班者必須給予說明
3.2交班
3.2.1交班人員在交班前應做好下列工作:
3.2.1.1進行設備及工作場所的清掃;
3.2.1.2各種記錄、報表、工具、備品備件齊全完整無差錯;
3.2.1.3做好一切技術記錄;
3.2.1.4準備好接班后的有關原材料。
3.2.2交班人員交班前應向接班人員交代設備運行情景、存在的缺陷和預防事故采取的措施、上級領導的有關指示、檢修有關的試驗措施、預計下班進行的工作及本班工作中取得的經驗、發生的問題及教訓。無法交接時應在記錄本上交待清楚。
3.2.3交班人員應詳細解答接班提出的疑問,并盡力完成他們提出的應由本班進行的工作。
3.2.4全體交班人員交班后,應參加由班長主持的班后碰頭會,總結經驗,理解教訓,表揚好人好事。
3.3接班
3.3.1接班人員在交班前20分鐘到達現場,團體聽取交班班長的口頭交待;
3.3.2接班人員聽取交代后按下列分工進行設備檢查:3.3.2.1班長:審閱班長日志,檢查切割系統、行車、配料系統、原料制備系統,配汽蒸壓系統的情景;檢查現場衛生情景。
3.3.2.2配料澆注及料漿制備崗位人員:審閱運行日志,檢查除塵器、水泥倉、石灰倉、粉煤灰漿罐、廢漿罐、計量稱、鋁粉罐、澆注攪拌機、除塵器、計算機系統、擺渡車、控制盤、水閥門、各攪拌機及各泵、粉煤灰庫、工業水、自來水情景和關聯設備:行車、卷揚機等設備情景;檢查現場衛生情景。
3.3.2.3成品崗位人員:審閱運行日志及切割尺寸變動情景、檢查行車、空模回到、切割機組、廢漿系統情景;檢查廢漿攪拌機、廢漿泵、廢漿罐、小車軌道、閥門、卷楊機、等情景,檢查現場衛生情景。
3.3.2.4配汽、崗位人員:審閱運行日志、成品交接表,
檢查蒸壓釜、出入釜卷揚機、出入釜小車、底板車、減溫水箱、疏水閥、;高壓分汽缸、減壓閥、蒸汽門、蒸壓釜控制拒、控制盤、減溫裝置、表計、初養室汽門情景;檢查現場衛生情景。
3.3.2.5接班前,各接班人員向接班組長口頭匯報檢查情景,并認真聽取組長的工作布置、安全注意事項、事故預想等。
3.3.3接班前各組長應參加班長召開的碰頭會,并聽取班長的指示、意見和要求。
3.3.4接班人員對生產工藝、設備狀況、存在的缺陷及本班的產量、質量及要做的工作必須做到心中有數。
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篇15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一系列為了保障安全生產而制定的條文。它建立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控制風險,將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據風險制定。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我國的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法規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崗位責任制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企業中最基本的一項安全制度,也是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管理制度的核心。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機制,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實踐證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企業,各級領導重視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切實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國家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在認真負責地組織生產的同時,積極采取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工傷事故和職業性疾病就會減少。反之,就會職責不清,相互推諉,而使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無人負責,無法進行,工傷事故與職業病就會不斷發生。
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1、本單位應當為全部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規定執行。
2、準備好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的專項經費。采購勞動防護用品后要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工作,必須把好四道關:第一,采購關。要保證采購質量,防止選擇沒有產品合格證和規格不符合要求的用品。要選擇各項指標均符合國家標準,部頒標準或企業標準的防護用品。第二,保管關。要按照防護用品的保存要求來保管,定期進行檢查,剔除過期失效的不合格用品;第三,發放關;第四,監督使用關。單位應培訓、監督、教育每個職工在操作時正確有效地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情況。同時,單位要接受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監督,嚴禁拒絕或拖延向職工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不得發放與勞動保護用品無關的衣物用品代替防護用品,也不應任意提高發放標準。
3、落實用于安全裝置、消防器材、防護器材的購置、維修、保養費用,并落實專人負責本部門安全裝置、消防器材、防護器材的管理,掌握職業危害因素情況,提出改進建議。
4、落實對生產設備的檢修、維護、置換和技術改造的費用,確保各個設備能夠正常、安全、完好的運轉。
安全防護設備管理和維護制度
為保證安全防護設備的完好有效,防止因設備缺陷導致傷亡事故,根據GB12266—90《機械加工設備一般安全要求》有關標準,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防護設備的定義
安全防護設備指:設備的固定、半固定密閉罩;機械、電器屏障;機械或電器連鎖裝置;自動或半自動給料、出料裝置;防止誤動作或誤操作的裝置;警告或報警裝置等。
二、安全防護設備的購置
1、購置新設備的安全要求:購置新設備時,要同時購置保證安全運行的安全防護設備。不購置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的各種設備,不購置安全防護設備不全或安全防護設備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設備,不購置產生嚴重職業危害的設備。
2、購置特殊設備的安全要求:購置特殊設備,安全防護設備不全,不能保證操作安全的,必須根據實際,到其他廠家購買或由本單位使用部門制作相應的防護設備。
三、安全防護設備的使用維護與管理
1、安全防護設備的使用:操作者在操作使用主體設備時,對其配套的安全防護設備,必須與主體設備一樣,首先進行檢查,無問題后才能進行正式生產。
2、安全防護設備的管理:不得拆除、停用、挪用安全防護設備,安全防護設備發生鼓掌或損壞時要及時修復,在修復之前不得使用該主體設備。
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篇16
1﹑目的:
建立獎勵、懲罰方法
2﹑范圍:
全體員工
3﹑責任者:
安全部
4﹑程序:
4.1獎勵
4.1.1對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頒布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生和職業病危害作出貢獻的車間、部門、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4.1.1.1.對安全生產有所發明創造、合理化建議被采用有明顯的效果者。
4.1.1.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
4.1.1.3.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4.1.1.4.對搶險救災有功者。
4.1.1.5.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個人。
4.1.1.6.被評為省、市、局、總公司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給予表彰和獎勵。
4.1.1.7.對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
4.2獎勵程序
4.2.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車間(部門)匯總材料上報部長審核后報安全部,經審核后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
4.2.2先進車間、部門、科室由安全部門提出意見,交公司安全生產小組討論,審核通過。
4.2.3對4.1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有車間和部門提出,經安全部門審查,抱公司領導批準。
4.3懲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懲罰:
4.3.1事故責任者。
4.3.2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者。
4.3.3違章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
4.3.4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4.3.5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生者。
4.3.6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4.3.7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4.3.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
4.4懲罰類型
4.4.1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20-500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扣除獎金、沒收押金。
4.4.2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
4.4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4.5處罰程序
4.5.1經濟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4.5.2行政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按公司有關規定參照任命程序,報有關領導批準后執行。
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篇17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下屬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采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后,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并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對象:
6.1.1各類機械設備,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庫、倉庫等。
6.1.2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6.1.3強酸、強堿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6.1.4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如登高、高溫、熱蒸汽、超低溫物體等。
6.2重點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因素)和國家、行業有規定的防范對象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志、劃重點防護區或安全警戒區,并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6.2.2重點防護區、警戒區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或爆破作業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后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并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6.3個人及設備的管理
6.3.1生產個人有接受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的義務。
6.3.2生產個人應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遵守有關設備及工藝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規定。
6.3.3生產個人應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6.3.4設備管理部門應制定設備技術操作規程,并確保這些操作規程得到有效實施和執行。
6.3.5設備管理及使用部門應制定對機械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檢修應包括影響設備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種儀器儀表等。
6.3.6對設備的檢修情況應形成記錄,存檔備查。
6.4消防安全
6.4.1對存有火災隱患的地點、部位、場所,必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設置防火標志或標語,并配備消防器材、器具。
6.4.2應建立明火作業及安全用電制度。電器線路除專業人員外其他人嚴禁亂搭亂接。從事電氣焊、烘烤作業時,應做好周圍的防護措施。
6.4.3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貯存,并嚴格管理。
6.4.4所有倉庫內貯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間隔和通道,庫內必須保持清潔,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要責任到人,經常檢查、維修和保養,保證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應每一年、干粉滅火器每半年進行一次質量標準檢查,并做好記錄。
6.4.7消防器材應按規定放置,除檢驗救災用于滅火外,嚴禁亂動、挪作他用。
6.4.8生產單位負責對本單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檢查、保養。
7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7.1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管理。
7.2班前班組長要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對他人人身安全的防護意識。
7.3各班組長根據員工身體狀況分配生產任務。特種作業人員生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4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章指揮命令。
7.5嚴禁不了解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員工和未持證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進入生產現場作業。
7.6進入現場作業必須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8安全責任目標管理
8.1生產單位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按責任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并于各部門及生產車間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8.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生產達到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9安全管理考核
9.1為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生產現場達到安全文明衛生標準,按安全管理目標對生產單位管理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績納入個人工作業績并與個人工資掛鉤。
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篇18
用電安全
1、安全檢查。必須按規定進行電氣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電氣設備的絕緣是否破損;絕緣電阻值是否合格;設備的裸露帶電部分是否有保護;保護接地、接零是否正確、可靠等;
2、自覺提高安全用電意識和覺悟,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確保生命和財產安全,從內心真正地重視安全,促進安全生產。
3、要熟悉自己工作現場主空氣斷路器(俗稱總閘)的位置,一旦發生火災觸電或其它電氣事故時,第一時間切斷電源,避免造成更大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事故。
4、不能私拆燈具、開關、插座等電器設備,不要使用燈具烘烤衣物或挪作其它用途,當設備內部出現冒煙、拉弧、焦味等不正常現象,應立即切斷設備的電源,并通知電工人員進行檢修,避免擴大故障范圍和發生觸電事故;當漏電保護器(俗稱漏電開關)出現跳閘現象時,不能私自重新合閘。
5、確保電器設備良好散熱(如電腦、音響等),不能在其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雜物,防止因散熱不良而損壞設備或引起火災。
6、珍惜電力資源,養成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當要長時間離開或不使用時,要確定切斷電源(特別是電熱器具)的情況下才能離開。
7、帶有機械傳動的電器、電氣設備、必須裝護蓋、防護罩或防護柵欄進行保護才能使用,不能將手或身體進入運行中的設備機械傳動位置,對設備進行清潔時,須確保切斷電源、機械停止工作并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進行,防止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消防安全
1、營業期間安全出口門禁止上鎖,嚴禁用其他物品將防火門卡住。
2、嚴禁在疏散通道里堆積物品。
3、禁止客人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到營業場所;
4、服務員要隨時注意客人劃著火柴和未熄滅的煙頭是否落在煙灰缸外,用水將未熄滅的煙頭澆滅;
5、營業場所發現異味,煙燒焦味,電器燒焦味要及時檢查處理并通知相關部門;
6、每班的班后檢查,要對沙發的每一個角落仔細檢查是否遺留火種,電器,電源是否關閉自查無誤后由本部門值班人員隨從檢查.確認安全后雙方在班后檢查記錄上簽名,最后關閉電源總開關,鎖好門方可離開。
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改正,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建筑安全生產管理,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拆除和裝飾裝修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本規定所稱建筑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等工程的總稱。
第三條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對建筑安全生產負責。
第五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設區的市、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筑安全生產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接受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對建筑安全生產的指導與監督。
第二章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第六條建設單位必須執行工程建設程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制定合理工期,確保安全生產。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發包工程,不得肢解工程。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當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提供作業環境,按照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確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的費用,并將其列入工程概算。對于有特殊安全防護要求的工程,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工程實際需要,在合同中約定安全措施所需費用。
第八條建設單位應當向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提供與建筑工程相關的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和郵電通訊等地下管線資料,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對各類管線加以保護。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購買或者明示、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按照合同約定,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由施工單位采購的,建設單位不得指定施工單位購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第十條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拆除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備保證安全條件的施工單位承擔。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在申請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
(二)工程概算確定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及撥付計劃;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
(四)擬使用的施工起重機械設備;
(五)工程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有效證件的復印件;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批準手續:
(一)需要臨時占用規劃批準范圍以外場地的;
(二)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消防、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三)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其他需要辦理報批手續的。
第三章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第十三條勘察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加強對現場踏勘、勘察綱要編制、原始資料收集和成果資料審核等環節的管理。
第十四條勘察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提供全面、準確的地質勘查報告和相關資料。
第十五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保證設計工程的安全性能。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應當在設計文件中注明。
第十六條設計單位應當就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向建設、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做出詳細說明。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不能保證建筑結構和作業人員的安全的,施工單位應當向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報告,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其他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修改設計;遇有重大修改的,由建設單位報經原審批部門批準。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對工程設計有異議的,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及時作出處理,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發生事故時,勘察、設計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并在勘察、設計方案中提出防范、補救措施。
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直接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具體的領導責任;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施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應當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應當配備與其生產規模相適應的、具有工程系列技術職稱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的具體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職工的教育培訓情況應當記入個人業績檔案。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組織施工,根據工程項目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方案,經本單位安全和技術部門審核、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三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負責;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
對城市規劃區內的施工現場,施工單位應當設置圍擋,對臨街施工現場,應當設置硬質圍擋;對在建房屋和構筑物工程,應當采用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全封閉。
第二十五條施工現場的道路應當平整、硬化、暢通,并有交通指示標志。通行危險的地段應當懸掛警示標志,夜間設有紅燈示警。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施工現場設置消防設施;在容易發生火災的部位進行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的,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生產環境、生活設施、作業條件、機械設備和安全防護用具等。
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必要的醫療和急救設施,并配備相應的急救人員。
第二十八條對用于施工的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施工單位必須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檢查,并在使用中進行定期檢查;檢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單位應當定期對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等進行維修保養,保證各類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的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巡查,并對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行為及時制止或者糾正;對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定使用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費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資料建立檔案,并確定專人管理;安全技術資料應當真實、完整、齊全。
第三十二條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保護事故現場,并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
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應當拍照或者錄像。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第五章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監理單位應當依法對建筑工程實施安全監理,并承擔相應的安全監理責任。
第三十五條總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理負總責;工程項目監理人員按照規定,對所承擔的安全監理工作負責。
第三十六條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施工單位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及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況進行監理,并對施工現場易發事故的危險源和薄弱環節進行重點監控。
第三十七條監理工程師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的,應當立即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防范建筑安全事故的發生。建筑安全事故發生后,應當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妥善處理。
第三十九條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并對職責范圍內建筑安全生產事故的防范以及事故發生后的迅速、妥善處理負責。
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配備具有土建、電氣和機械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員,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第四十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采取措施,宣傳、普及建筑安全生產知識,對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情況進行考核,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十一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和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存入安全監督管理檔案。對安全生產不合格的,可以依法提出不予晉升建筑業企業資質或者年檢不合格的處理意見。
第四十二條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施工單位使用的機械設備和安全防護用具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檢驗,發現技術指標或者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責令施工單位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和維修。
第四十三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對建筑工程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處理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對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拖延遲報、隱瞞不報或者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檢舉和投訴。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建設單位未提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
建設單位未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關資料送有關部門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規定,施工單位對建筑安全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規定,施工單位在施工中發生建筑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建筑安全事故未及時采取措施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報告事故情況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責令其停業整頓。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
(一)未按照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確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的費用,并將其列入工程概算的;
(二)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
(四)將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費用挪作他用的;
(五)未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的。
第四十八條發生建筑安全生產事故的,對有關責任人員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九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建筑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錄篇20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員工宿舍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生產車間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各車間課長,負責本部門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車間內要保持環境清潔,各種物料碼放整齊并遠離熱源,注意室內通風。
四、保證車間內防火通道的暢通,出口、走道處嚴禁擺放任何物品。
五、車間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臨時需要,需報安全生產小組批準,由機電課辦理。用后及時拆除。
六、使用各種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七、各機械設備運行期間,要加強巡視,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八、避免各種電氣設備、線路受潮和過載運行,防止發生短路,釀成事故。
九、車間內禁止使用明火,如確實需要,須填寫《動火申請》,征得安全生產小組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間須由專人負責,使用后保證處理妥當無隱患。
十、公司安管員按時對各生產車間內各部位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壁掛整改。
十一、車間內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由專人負責,定點放置,定期檢查并填寫點檢表,保證完好不效,隨時可用。
十二、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車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
十三、發現火災險情按《消防應急預案》操作,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由義務消防隊及時、有效的撲救,并立即報警同時向公司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