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心得體會
學習貫徹《條例》是組織人事干部正確履行職責的需要,是提高選人用人科學化水平的需要,是解決干部工作現實問題的需要。下面是小編分享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心得體會,歡迎參考!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心得體會范文篇一
新《條例》體現了黨管干部的原則,貫徹了中央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們要認真把握,嚴格遵循。
(一)《條例》充分體現了“黨管干部”的原則。特別強調黨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在原則標準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體現了黨組織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如:新增“動議”一章,規范了選拔任用的初始環節,強調黨組織從干部選拔任用的啟動環節就應當發揮領導和把關作用;規定考察對象由黨組織集體研究確定,防止簡單以票、以分取人;加強了黨組織對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選拔任用人選的審批把關;嚴格監督檢查,充實了“十不準”紀律要求,規定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嚴肅查處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
(二)《條例》全面貫徹了中央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黨中央非常重視干部的選拔任用工作。、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及xx一系列重要講話,對培養選拔高素質的領導人才,大力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以好的作風選人、選出作風好的人,加快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進干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在《條例》修訂過程中,這些要求得到了認真貫徹和充分體現。比如,將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專章規定,又針對突出問題著力規范,突出能力和素質測試測評,突出崗位特點,突出實績競爭,注重一貫表現,防止簡單“以分取人”。在加大選拔年輕干部的力度方面,堅持了“破格提拔”這一制度安排,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留出了“快車道”,又按照選拔標準更高、審批把關更嚴、過程更公開透明的要求,從嚴進行規范,使之更具操作性,防止“破格”變成“出格”,等等。
(三)《條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近年來,干部人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