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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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于2016年12月29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3月25日起施行。下文是小編收集的2017年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歡迎閱讀!
“史上最嚴交規”:2017年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26日在南京西路華山路路口發現,經過前期和新《條例》施行首日的大力宣傳,多數駕駛員都能遵守交通法規,但也有一些駕駛員不熟悉、不遵守新《條例》,被警方依法處罰和教育。
26日上午11時,一輛在華山路上連續變換兩根車道的車輛被交警攔下。“前面快紅燈了,我急著要轉到南京西路上去,沒注意就一下變了兩條道。”這名駕駛員解釋說。
按照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不得一次連續變更兩根車道。根據新《條例》規定,交警依法對其處以200元人民幣罰款。
25日零點起截至當天15時,上海市累計查獲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共計2萬余起,同比上升10.6%。其中,共查獲連續變換兩條車道116起、不按規定佩戴安全帶446起、貨車占用客車車道50起。
上午11時30分,在南京西路華山路路口,又有三人因在機動車道騎行共享單車而被兩名交警攔下。三人均表示,“沒看到南京西路上非機動車的禁行標志,路邊找到共享單車就直接騎了,以后一定注意!”
根據新《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駕駛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違反規定,不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或者未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經過交警的講解,三人意識到了在機動車道騎行非機動車的危害,接受了處罰。
對于新《條例》的實施,上海公安機關表示,在確保新《條例》落地見效的同時,也歡迎市民朋友通過“視頻舉報”、“參與交通志愿服務”、“提出意見和建議”等方式,直接參與到本市的交通管理工作中來,共同創造干凈、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