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用條例解讀
干部任用條例:有利于選人用人機制挑選出優秀人才,有利于保證黨的基本路線的全面貫徹執行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順利發展。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推薦的關于2017新《干部任用條例》解讀的內容!
《干部任用條例》解讀
1、《干部任用條例》修訂的背景和意義
《干部任用條例》自2002年頒布以來,在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學的選拔任用機制,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推進干部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不斷深入,近些年來,干部工作面臨的形勢任務、干部隊伍狀況等都發生了很大變化。一是中央對干部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二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積累了豐富經驗,一些干部政策有新變化新調整,干部任用工作需要與這些新政策相銜接;三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需要從制度層面加以改進。這些變化使得《干部任用條例》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的要求。本著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精神,中央決定重新修訂并頒布《干部任用條例》。修訂后的《干部任用條例》,體現了中央對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經驗新成果,對干部選拔任用制度進行了改進完善,是在實踐中總結經驗,探索規律,推進干部制度建設的重要成果,是做好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有力武器。它的頒布和實施,對于貫徹落實中央精神,解決干部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健全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把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準落實到選拔任用工作中去,建設高素質的黨政干部隊伍,保證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全面貫徹執行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干部任用條例》的總體框架和主要特點
修訂后的《干部任用條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內容總體穩定的基礎上,增設“動議”一章,拆分“醞釀”一章并將有關要求分別體現到選拔任用的各個環節之中。修訂后,《干部任用條例》共13章71條,分總則、選拔任用條件、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職、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交流回避、免職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