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運輸消息
市公路管理局路政科科長祝建平說,新《規定》統一了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優化了大件運輸許可流程,加強了對大件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管理,規范了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的處罰等。下文小編就貨車運輸整理了相關信息,供大家參考!
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新規定出臺
記者從市公路管理局了解到,國家交通運輸部發出第62號令,《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于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市公路管理局路政科科長祝建平說,新《規定》統一了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優化了大件運輸許可流程,加強了對大件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管理,規范了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的處罰等。
《規定》指出,超限運輸車輛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運輸車輛: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前款規定的限定標準的認定,還應當遵守下列要求:二軸組按照二個軸計算,三軸組按照三個軸計算;除驅動軸外,二軸組、三軸組以及半掛車和全掛車的車軸每側輪胎按照雙輪胎計算,若每軸每側輪胎為單輪胎,限定標準減少3000千克,但安裝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加寬輪胎的除外;車輛最大允許總質量不應超過各車軸最大允許軸荷之和;拖拉機、農用車、低速貨車,以行駛證核定的總質量為限定標準符合《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規定的冷藏車、汽車列車、安裝空氣懸架的車輛,以及專用作業車,不認定為超限運輸車輛。
車輛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的,將按下列規定給予處罰: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4.2米、總寬度未超過3米且總長度未超過20米的,可以處200元以下罰款;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4.5米、總寬度未超過3.75米且總長度未超過28米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