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
通過建立和完善制度,人們可以明確各項業務活動和流程執行過程中需要關注的風險點或注意事項。想知道如何寫出優秀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嗎?這里為大家分享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快來學習吧!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篇1
為加強我校校園、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規范化、高度化,充分發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范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園校舍有情況早發現、早解決。
一、校園校舍要求按時、按項檢查,不得漏檢。
二、每次檢查結果都必須由學校主要
三、檢查項目:
1、校園各區域的使用功能必須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批準才能更改。校園不準有出賣、轉讓、出租、出借現象。
2、校舍的門、窗、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墻大門、門垛是否有隱患。
3、校舍墻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校舍內外墻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有無枯樹。
5、食堂、爐火的用火點要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6、學校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采暖設備、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篇2
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禮貌施工大檢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項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組一周不少于一次。對特殊施工項目,煙囪、水塔、梁、基礎、大型砼、預制構件吊裝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景,安全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巡回檢查。
2、各種安全檢查做到每次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資金全面整改。
3、施工員和安全員應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合格后才可繼續施工。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
4、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景的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篇3
一、公司經理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副經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1、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崗位責任制、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和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3、督促開展各類安全活動,指導有關部門進行宣傳,擬定計劃、措施、落實,牽頭組織迎接上級部門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對安全生產工作履行職責。
4、組織公司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督促各生產部門每日車輛例保修理及每月車輛安全部件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求相關部門限期整改。
5、杜絕重大責任死亡、翻車、燒車行車責任事故。
6、參與重大事故現場搶救處理工作,做到指揮有方、措施得力,將事故損失控制在最低范圍內。
7、發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實行責任例查制,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按事故性質和事故損失大小分別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經予行政處分。
二、安機科長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產情況,組織對車輛安全部件的檢查和駕駛員遵章守紀檢查,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對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行使裁決權。
2、負責駕駛員的年審和安全行車知識考核,召開安全例會和負責安全活動的落實。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治理工作。
3、負責審核車輛事故費用,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進行業務指導,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較大事故應趕赴現場參與處理,建立建全安全生產各種臺帳。
4、負責全公司車輛年審工作及新車牌證的辦理工作。
5、負責編制全公司車輛二維檢測臺帳,并督促實施。
6、負責全公司車輛的統一保險工作,并編制保險臺帳,及時做好投保,續保及理賠服務等工作。
7、杜絕重大責任死亡、翻車、燒車行車責任事故。
8、發生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產安全事故,安機科長必須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好相關工作。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對安機科長給予50—400元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三、生產經營科長,對本部門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經營方針,認真貫徹上級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掌握駕駛員的思想、技術狀況,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2、抓好行車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組織檢查車輛安全部件及場區安全生產工作,積極配合安機科處理好交通行車事故和客傷事故。
3、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產經營科長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指揮處理;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給予生產經營科長50—400元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四、公司安全員對公司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1、認真貫徹上級的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掌握駕駛人員的思想、技術狀況,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2、負責公司生產工作中事故的處理,并將結果及時報告公司領導,積極協助公司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認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資料。
3、定期對公司安全質量進行考核,監督駕駛員遵章守紀,及時糾正違章,并做好各類安全考核、管理臺帳。
4、認真填寫安全活動紀錄與各類事故記錄和分析,準確上報駕駛員個人等各項安全臺帳。
5、定期對車輛的安全部件檢查并保管好安全資料臺帳。
6、按時組織和參加安全例會,組織好部門各項安全知識競賽活動。
7、嚴格控制事故費開支,做到帳目清楚,力爭將事故費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傷事故時,安全員均要趕赴現場配合處理,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員50—40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并將事故發生率列為實績考核的主要內容。
五、安全檢(稽)查隊長及檢(稽)查員對公司安全生產負安全檢查管理直接責任。
1、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檢查管理職能,積極做好安全預控監控工作,掌握信息,為公司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資料。
2、對重點人員、重點車輛、重點路段,不定期地組織人員上路、上線、上車檢查,并進行重點教育、重點跟蹤,現場辦公、及時糾正違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認真制訂上路、上線、上站點安全檢查工作計劃,并按計劃認真實施,健全公司車輛巡回檢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實效,不走過場;積極實施公司“事故隱患,危險點監控法”,按時參加安全例會,協助好安機科開展各項活動等。
4、開展安全生產“拉網式”、“地毯式”大檢查,嚴查安全隱患,并對查出的安全隱患限期整改,整改后必須復查。檢查中應認真填寫記錄,對發現安全隱患的,應及時開具整改通知書,并按整改內容監督其整改到位。
5、建好檢查臺帳和資料的歸檔工作,逐步建立一車一檔安全檢查臺帳,認真落實“三關一監督”工作職責。
6、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隊長應立即趕赴現場指揮處理;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檢(稽)查員50—200元,隊長扣100—40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六、公司行政處分的種類。
1、警告;
2、嚴重警告;
3、撤消職務調離崗位;
4、開除留用;
5、除名。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篇4
第一節防護與治理
第二百九十六條要認真做好防塵、防毒工作,采取綜合措施,消除塵毒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二百九十七條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塵、毒物的泄漏和擴散、保持作業場所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減少人員與塵毒物料的接觸,并定期進行監測和體檢。
第二百九十八條要根據預防為主、全面規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編制防塵、防毒規劃,并納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結合挖潛、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塵毒危害。
第二百九十九條凡治理技術條件不成熟的危害性大的作業崗位,要列科研計劃,進行攻關。對長期達不到國家規定的工業衛生標準、塵毒危害嚴重的作業,要限期整改。經過整改,仍達不到標準者,停業整頓。
第三百條對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過程,應采用密閉的設備和隔離操作,以無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藝,實行機械化、自動化、連續化。
第三百零一條對散發出的有害物質,應加強通排風,并采取回收利用、凈化處理等措施。未經處理不得隨意排放。
第三百零二條機械鑄造和清砂作業,應積極采用“七○”砂、水爆清砂、濕式開箱清砂和密閉落砂等。噴砂作業應積極采用密閉機械噴砂、噴丸、擲丸及密閉除塵等措施。
第三百零三條有粉塵或毒物的作業場所要及時清理,保持整潔。
第三百零四條對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和管道,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對各種防塵、防毒設施,未經主管部門同意或報請廠長(總工程師)批準,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第三百零五條有毒、有害物質的包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擴散。
第二節組織與搶救
第三百零六條生產、使用、儲存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應成立化學毒物急性中毒搶救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廠長(副經理)擔任組長。
第三百零七條企業應成立救護站,并配備必需的&39;急救器材和藥品,組織訓練合格的救護隊員晝夜值班。
第三百零八條生產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的車間應成立搶救組,100人以上的車間,至少有4名兼職救護員,并備有急救箱。
第三百零九條職工醫院、職防所或保健站等基層醫療機構,均應設立由職業病科、內科、外科、五官科、眼科和放射科的醫務人員組成的搶救組,并配備充足的急救器材和藥品。
第三百一十條有腐蝕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膚吸收毒物的車間(崗位),除配備足夠適用的防護用具和急救藥品外,還應設有洗眼、噴淋或清水池等沖洗設施。
第三百一十一條企業應建立健全急性中毒事故的搶救網絡系統和搶救方案,強化聯絡和報告制度。
第三百一十二條急性中毒搶救應急措施應嚴格按照《化工企業急性中毒搶救應急措施規定》(〔86〕化生字第1078號文)中的具體要求執行。
第三節體檢與職業病
第三百一十三條新職工入廠后,應進行健康檢查,要妥善安排好職業禁忌證和過敏癥患者的工作。
第三百一十四條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在冊職工,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監護檔案。
第三百一十五條對從事有毒、有害物質作業的人員,可逐步實行輪換、短期脫離、縮短工時、進行預防性治療或職業性療養等措施。對患職業禁忌證和過敏癥者,應及時調離。
第三百一十六條職業病的范圍和診斷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已確診的職業病患者應進行積極治療。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篇5
第一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39;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五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七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九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篇6
一、電鍍企業實際負責人必須經過培訓考核
企業負責人必須接受安全生產部門“電鍍專項安全管理培訓”,且考試合格。
二、安全管理人員配備
1、一般電鍍企業至少配備2人以上專職安全主任;
2、分租車間在5家以上必須配備至少3人以上專職安全主任;
3、涉及劇毒且100人以上的電鍍企業需配備3人以上專職安全主任,且至少有1名中級以上(或注冊安全工程師);
4、安全主任按照要求每天對全廠進行安全巡查,督促整改隱患,并做好相應記錄;
5、企業安全管理架構以及全部安全管理人員均需在安監辦進行備案。出現2次現場核對安全主任不在崗的.視為未按要求配備、開展工作;
6、安監辦將視企業安全狀況對安全主任進行現場試卷考核,安全主任現場考核不合格一律視為無資質。3年內發生2次以上火災等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并造成影響的,安全主任一律列入“黑名單”,不推薦在松崗轄區危化、電鍍企業任職;
7、安監辦發現企業安全主任配備、資質、工作開展情況不符合要求的,行政處罰一律按照要求頂格處理。
三、夜班(節假日)安全管理
電鍍企業夜班(節假日)進行生產的,必須安排專人開展現場以及安全管理工作。安監辦將定期抽查夜班(節假日)安全管理,發現無現場管理人員,安全主任應急響應不及時,一律視為安全管理不到位。
四、安全責任書簽訂以及落實
1、企業負責人(實際負責人)必須與街道安監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3月中旬完成)
2、企業負責人(實際負責人)必須與各分租車間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將復印件交街道安監辦備案存檔,含營業執照、分租合同、其他有效證件,做到一企一檔,精細化管理;(3月中旬完成)
3、各企業、分租車間負責人必須切實履行安全第一責任,加大安全資金投入。一旦發現重大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積極配合開展隱患整改以及事故調查等工作。
五、重點隱患片區安全要求
1、新建、改建、擴建電鍍生產線以及配套工程,必須在安監辦進行備案,審核通過之后才允許生產。一經發現未經允許,擅自分租、裝修、改建、擴建,一律查封作業現場;
2、易燃易爆危化品(溶劑)作業現場臨時存放必須設置防爆柜;
3、使用加熱棒加熱的鍍槽一律建議更換為56不銹鋼槽;嚴禁使用pt材料槽;無有效防范措施,不允許使用pvc材料槽體;
4、腐蝕性嚴重的作業現場,要求電氣線路每半年更新一次,每年必須完成一次電氣線路檢測。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篇7
1、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內容與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并做好會議記錄。
3.2.1、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3.2.2、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2.3、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2.4、研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計劃(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計劃的布置、落實)。
3.2.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3、審查、批準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計劃以及工程驗收和運行工作的監控。
3.4、組織有關部門研究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保護工作。
3.5、研究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采用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設備時,要有計劃的組織進行職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6、審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3.7、審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3.8、審批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篇8
一、基本要求
第1條安全檢查是治理整頓、建立良好的安全環境和生產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堅持領導和群眾相結合、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原則,做到制度化、經常化。
第2條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必須建立有各級領導負責和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組。
第3條安全檢查的內容:查思想、查領導、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檢查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第4條各級檢查人員有權要求受檢單位報告其安全工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有權要求配備陪檢人員,有權調查、詢問及召開座談會,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及違章作業,對重大隱患有權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及意見,對工作不配合甚至蓄意對抗檢查者,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二、組織形式
第5條公司安全檢查由生產副經理組織協調,安全及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每年不少于四次;車間負責組織每月檢查,每周抽查;班組負責每日檢查。
第6條安全檢查采取日常、定期、專業、不定期四種檢查方式。
第7條安全檢查內容:
1、日常安全檢查
(1)生產崗位的班組長和工人,應嚴格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
(2)非生產崗位的班組長和工人,應根據本工種、崗位的特點,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進行檢查;
(3)公司領導檢查各自管轄部門每月至少兩次,其他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經常深入管轄區域、生產崗位和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督促解決。
2、定期安全檢查
(1)季節性安全檢查:由生產副經理負責組織帶領安全及各部門負責人進行春檢、秋檢,或者根據上級要求進行檢查。夏冬季節安全檢查,根據情況可由安全部門組織進行。
a、春季安全大檢查:防外力破壞、防雷、防雨、防小動物以及查處違章、“兩票三制”、消防動火管理等檢查;
b、夏季安全大檢查:以防暑降溫、防雷、防風、防汛為重點;
c、秋季安全大檢查:按照上級要求進行對安全生產管理、勞動安全與作業環境、設備及季節性事故預防、防火防爆、防洪防汛等幾方面的重點檢查;
d、冬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凍、防寒、防小動物為重點。
(2)節假日安全檢查:由各車間、處室自行組織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節前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安環處。必要時,由生產副經理組織進行節前檢查。
節假日前,對公司值班干部安排、崗位人員輪值安排、檢修任務計劃、勞動保護品佩戴使用以及關鍵設備、備用設備、要害部位、防火防爆、防事故、防盜竊和信息聯絡、應急方案、救援物資等檢查為重點。
3、專業性安全檢查
專業性檢查分別由生產副經理組織協調,生技部門及各部門負責人參加,每年不少于兩次。
(1)檢查防火、防爆、防毒、用火管理及消防設施等;
(2)檢查安全設施,人身安全防護、勞動保護設施、器具,如通風、除塵、防噪聲設施,檢查各類安全警示標志等;
(3)檢查電氣儀表、設備絕緣、防爆、防觸電、防雷、防污閃、防靜電接地;
(4)檢查鍋爐、壓力容器、高溫管道、機械動力設備、廠房建筑、運輸車輛、安全裝置、化學危險品、電動工具、起重搬運工具、特殊工具及用具等;
(5)檢查設備、儀表、熱工保護、安全聯鎖、報警儀器、安全附件等;
(6)檢查運行操作、工藝檢修過程中的“三違”,習慣性違章現象等;
(7)檢查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情況,熱力系統設備有無跑、冒、滴、漏、堵、串,電氣系統有無振動、異音、異味、火花、放電現象等;
(8)檢查各項外委、外包工程現場施工等;
(9)檢查文明生產、環境衛生等。
4、不定期檢查
根據實際情況,可由公司或安全部門組織、車間(專業)自行組織進行檢查。
檢查機組設備的大小修、臨時檢修,新、改、擴建裝置的建設與投產,現場各類重要施工項目和安全措施,臨時安全措施情況;還可根據工作安排進行臨時性專業檢查及生產出現問題時必須組織的安全檢查。
三、隱患整改
第8條各級安全檢查,必須認真做好記錄,對查出的隱患應逐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三級管理(公司、車間、班組)逐項落實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第9條對查出的隱患要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專人、定期限),“三不交”(即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到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上級)。
第10條凡查出的重大隱患在未徹底解決前,各單位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安全、技術部門應監督執行。
第11條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列入安措、技措或檢修計劃,限期解決。
第12條凡危及安全生產的隱患有條件整改而整改不及時的,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被通知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整改。
第13條凡查出的各類隱患,因沒有及時整改而造成事故影響的,要追究部門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篇9
1、總則
1.1、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規范生產作業行為,控制和防止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車間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及上級的要求和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結合我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三違”行為,指的是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對人的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簡稱。
1.3、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車間、部門,以及各車間、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范圍內生產作業行為。
2、“三違”的范圍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章作業行為:
2.1.1、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不聽他人勸阻而冒險作業的;
2.1.2、擅自變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2.1.3、對領導者正確指令拒不執行或私自變更而冒險作業的;
2.1.4、違反有關規定,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的;
2.1.5、習慣性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
2.1.6、未按個人規定穿戴、使用勞保用品的;
2.1.7、違反人們正常工作秩序和習慣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章指揮行為:
2.2.1、違反安全法律法規、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規定而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
2.2.2、施工、作業場所不完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業的;
2.2.3、工程項目未經開工前的安全驗收而下令施工或作業的;
2.2.4、不采納安全員或施工人員的正確意見而下令施工蠻干的;
2.2.5、作業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或培訓便指令上崗作業的;
2.2.6、不按規定給操作人員發放個人勞保用品而強令工人作業的;
2.2.7、不懂得機械設備工作原理或技術方法而下令蠻干的;
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2.3.1、上班之前飲酒的;
2.3.2、工作期間私自離崗、睡覺、干私活的;
2.3.3、工作期間打鬧、斗毆的;
2.3.4、生產場所不允許穿拖鞋、赤腳、赤膊、敞衣、戴頭巾、圍巾而違反規定的。
3、反“三違”的管理
3.1、公司安全辦公室領導全公司的反“三違”工作,負責反“三違”的宣傳、教育工作,并重點加強對車間、部門負責人“三違”行為監督檢查與處罰,對因“三違”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司按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3.2、公司各車間、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領導本車間、部門反“三違”工作,在布置、檢查安全工作時,把反“三違”作為一項必不可少的內容進行布置、檢查,并對此負責。
3.3、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在工作中發現“三違”行為,情節較輕且未造成后果的應及時予以處理,情節較重或已造成后果的,應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研究處理。
3.4、各級專兼職安全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及時糾正生產作業中的“三違”行為,并按本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罰結果應上報安全管理辦公室。對未履行職責,隱瞞不報或沒有處罰的,一經發現,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3.5、對“三違”行為,任何人都有權制止、糾正,“三違”行為人不得為此而對指正人打擊報復或進行人身攻擊。
4、特別規定
4.1、生產作業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不熟悉工作環境和操作規程而發生違章作業行為,不予處罰。但車間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應承擔相應責任,接受相應處罰。
4.2、生產作業現場出現集體違章現象,相關負責人負管理責任,接受相應處罰,其他人不予處罰。對負責人的處罰,沒有造成后果的,按照本規定第十五、十六條執行;造成后果的,按第十七條執行。
4.3、操作者在工作時違反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負責人在現場未制止的,除行為人受處罰外,負責人負違章責任,接受相應處罰。本條適用于專兼職安全員。
5、“三違”行為的處罰
5.1、行為人第一次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條規定,情節輕微,尚未造成后果的,車間、部門領導或安全員可以給予行為人口頭警告和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第三次罰款50元。
5.2、行為人第一次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條規定,雖未造成后果,但出現事故苗頭,車間、部門負責人或安全員可以給予行為人30元處罰;一年內出現第二次,給予行為人100元的經濟處罰。
5.3、由于“三違”行為造成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后果,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按10%罰款;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按5%罰款(最低罰款額不少于100元);造成較大損失或嚴重后果的,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處理意見。
6、獎勵
6.1、反“三違”成績突出,班組年度內無違章、無事故的,在年度評先評優時優先考慮。
6.2、個人因制止違章行為而避免事故發生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情節予以獎勵,在授予榮譽稱號時優先考慮。
7、附則
7.1、本規定若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以上級規定為準。
7.2、本規定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管理辦公室。
7.3、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篇10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公司安全保衛的第一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衛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
二、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投資發展部主任、辦公室主任、市場營銷部主任分別是文苑小區、會議中心、售房市場的安全保衛責任人。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三、根據實際需要,辦公室主任兼職安全保衛干事,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切實負起安全保衛責任。
四、落實防火措施,會議中心等重要場所設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專人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配備的各種滅火器,要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電:
1、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私接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3、會議中心、配電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六、落實防盜措施:
1、財務室要安裝防盜門窗和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2、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防盜門窗,辦公房間無人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3、公司財物不得隨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4、車輛停放時應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七、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八、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范的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通過對設備進行科學、系統、有效的管理,使設備功能滿足公司水泥生產全過程的需要。
第二條、運用技術、經濟、組織等措施,對公司生產設備進行綜合管理,做到全面規劃、合理配置、擇優選購、精心安裝、正確使用、細心維護、科學檢修、適時改造和更新,不斷改善和提高生產裝備的技術水平,使設備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為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消耗、保證安全生產、增加經濟效益提供保障。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部生產設備(含工業建、構筑物)的管理。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領導本公司的設備管理工作,對總經理負總責。主管副總經理代表總經理,對本公司設備管理負全面責任,其職責如下:
1、認真執行貫徹國家各級領導部門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公司情況,組織審定本公司設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考核辦法。
2、組織審定公司的設備管理規則,設備更新改造計劃、設備的大修理計劃,把設備管理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定期研究。
3、協調好生產與維修關系,以及公司各部門與設備管理,有關的業務橫向聯系,嚴禁生產中拼設備。
第五條、維修部為公司設備管理職能部門,負責設備管理具體工作,對主管經理負責。其職責如下:
1、具體執行國家和上級領導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建立健全本公司設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并貫徹執行。
2、組織推廣現代化設備管理方法,狀態監測和維修新技術、促進文明安全生產。
3、定期對全公司生產設備進行巡回檢查,做好考核工作。
4、監督、指導全公司設備的潤滑管理工作。
5、組織對重大、特大設備事故的分析,參加一般設備事故的分析工作和會議。
6、負責設備檔案及各種維修技術資料的管理工作。
7、負責本公司的技術改造和技措項目的全過程管理。
第六條、各基層單位由一名領導主管本單位的設備管理工作。其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本公司設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負責本單位的設備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維修部的領導.
2、負責制定本單位的設備管理責任制及考核辦法。
3、負責對本單位主要生產設備執行日檢,并做好記錄,發現重大設備缺陷和隱患要及時處理,并上報維修部。
4、負責提高本單位的大、中、小修計劃,且組織實施,并做好質量驗收工作,嚴把質量關,同時要將相關的技術資料報給維修部。
5、參加本單位設備更新、改造和技措項目工作,并做好驗收工作。
6、負責本單位設備潤滑管理工作。
7、負責參與本單位設備事故搶修工作,組織一般事故分析。
8、對本單位的繼電保護、高壓電氣設備、各種儀表在運行中有異常現象及時向維修部通報。
第七條、安全生產處、維修部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固定資產更新與技術改造的立項、申報、組織實施和竣工驗收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目標
第八條、設備完好率達90%以上,主要生產設備完好率達95%以上。
第九條、年度大修理完成率達90%以上。
第十條、固定資產更新與技術改造項目完成率90%以上。
第十一條、跑冒滴漏率10%以下。
第十二條、減少故障和一般設備事故的發生。杜絕重大、特大設備事故的發生。降低設備事故(故障)率。
第四章概念、標準
第十三條、全員設備管理
是一種全效率、全系統、全體人員都參加的設備維護與維修的管理制度。其特點是:
一、公司最高領導層、管理人員到生產服務人員等所有與設備有關的人員和單位全部參加的設備管理工作。
二、對設備壽命期進行全面系統地管理。
三、使設備全效率達到最高水平。
四、設備維護檢查方面實行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專項檢查。
五、在設備預防修理方面實行狀態維修、大修和改善性修理。
六、注重對設備管理人員與維修人員技術能力的培訓教育。
第十四條、設備命名統計原則
一、命名原則
1、以設備具有的核心功能作為設備名稱。
2、設備分類:一般分為生產設備、運輸設備、科研與檢驗設備、基礎設備、辦公設備等。
3、每臺設備是具有一定用途的獨立設備(包括附屬設備和附件),在使用上能體現其獨立性,在構成上能體現其完整結構的齊備性,一臺完整的設備應包括原動機部分、傳動部分、執行部分、控制系統、輔助系統、技術資料等,計算機系統等還包括軟件資料。
二、統計標準
1、達到主機設備標準的按主機設備認定。
2、非主機設備以具有核心功能的設備為主要組件,以及為其單獨提供服務的所有設備的組合構成單臺設備。
3、為兩臺及兩臺以上的設備提供服務的設備可列入其中主要的服務對象中。如低壓動力配電盤、中心稀油站、操作臺(盤、箱)等。
4、基層單位低壓配電室的配電盤包括達不到主機設備標準的變壓器作為單臺設備認定。
5、高壓開關柜、避雷器柜、高壓功率因數補償柜等高壓柜均按單臺設備認定。
6、各種機床、車輛、30KVA以上電焊機、雙蹤電子示波器及價值2000元以上使用1年以上的各種試驗機(臺)和測量工具等均作為單臺設備認定。
7、控制用計算機系統作為單臺設備認定。
三、統計辦法
1、設備分類代碼:生產設備—01、運輸設備—02、科研與檢驗設備—03、其它設備—04。
2、設備由維修部統一編號。
3、單臺(套)設備統計時,須填寫其附屬設備,如減速機、電機等。第十五條、主機設備
挖掘機、潛孔鉆機、礦用汽車、石灰石破碎機、生料磨機、循環風機、窯尾大袋收塵器、回轉窯、預熱器、高溫風機、羅茨風機(75KW以上)、大型減速機(500KW以上)、選粉機、包裝機、橋式抓斗起重機(含軌道)、均化庫側取料機、橋式卸料機、入預熱器(生料庫、輥壓機、水泥庫)斗式提升機、煤粉轉子稱、DCS控制系統、篦式冷卻機、槽式輸送機、空壓機(20m3以上)、變壓器(500KVA以上)、主供電回路電纜、大型工程機械、大型電動機(500KW以上)。第十六條、設備的基礎技術資料由維修部負責收集整理、測繪、存檔。第十七條、完好設備標準
一、設備運轉正常。
二、零部件齊全、完好,磨損及腐蝕不超過規定標準。
三、傳動、潤滑和冷卻等系統正常。
四、控制系統靈敏可靠。
五、無超溫、超壓、超速、超電流等現象。
六、原材料、燃料消耗正常。
七、設備達到“四無”(無積灰、無雜物、無松動、無油污),“六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汽、不漏電、不漏風、不漏物料)的要求。
八、技術資料齊全。
第十八條、設備滲、漏油認定標準
一、滲油:油跡不明顯,油跡被擦凈后5分鐘內不出現油跡者為滲油。
二、漏油:油跡明顯,有的形成油滴,油跡或油滴被擦凈后5分鐘內出現油跡或油滴者為漏油。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篇12
1、目的
為及時獲取適用、有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建立和保持獲取、識別及更新的途徑,保證安全管理的運行符合相應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2、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控制管理。
3、主要職責
3.1安全環保部是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根據國家政府部門(或行業管理部門)發布的安全管理、保衛和消防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獲取、識別、傳達、實施和更新本公司安全方面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3.2技術部負責根據國家政府部門(或行業管理部門)發布的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獲取、識別、傳達、實施和更新本公司基礎設施、設備方面相關的管理體系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負責獲取、識別、傳達、實施和更新本公司測量方面相關的管理體系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3.3涉及到質量、環境、安全、測量以外其它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獲取、識別、傳達、實施和更新由相關部門負責。
4、工作程序
4.1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獲取
4.1.1獲取范圍
a)國際公約;
b)國家法律;
c)國務院及各級人民政府頒布的行政法規;
d)國務院部委和各級人民政府頒布的行政規章、制度、文件等;
e)國內外標準、行業標準等。
4.1.2獲取途徑
按以下四種途徑及時或定期獲取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a)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
b)報紙、刊物、書籍、媒體等;
c)相關方。
4.2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識別與確認
安全環保部負責識別國家發布的適用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并對其適用性、有效性進行識別和確認,編制形成相關法律法規清單,報公司領導審核。
其他部門對于涉及到本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應對其適用性、有效性進行識別和確認,編制形成相關法律法規清單,安全環保部匯總。
4.3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傳達與實施
安全環保部對識別出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及時傳達到有關員工并組織實施,必要時對相關方進行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傳達。
其他部門對于涉及到本部門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也應及時傳達到有關員工并組織實施。
4.4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更新
4.4.1安全環保部、技術部要確保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及時更新。
4.4.2對從外部獲取的或當工藝、設備、產品等發生變化時,要及時對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適用性、有效性進行識別,填寫《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信息表》報公司安全環保部。
4.4.3各單位在收到公司最新的法律法規清單后,對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清單》進行確認、更新。
4.5各單位、人員可查閱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文本。當需要紙質文本時,應由職能部門辦理文件發放登記手續。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篇13
一、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管理標準),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證生產安全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營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省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監督檢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僅限于總承包工程及其所屬企業單位及人員遵照執行。
三、公司生產部是所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歸口管理部門。其工作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度、標準。
2、做好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總結、改進、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堅持深入施工企業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方案的執行。監督控制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指標,并負責進行考核。
4、指導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和不能保證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行為,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級安全值班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參加總承包工程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貫徹執行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6、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配合主持并組織實施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9、對違相關安全制度、標準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等不安全行為規定的,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按規定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或報請有關領導進行處理。
10、安全員由生產部負責歸口管理。負責實施對所屬單位及項目工程進行助指導、檢查監督。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制度、標準要求,監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目標、措施的完成。
(2)參與審查所負責監督單位和工程項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實際執行情況。
(3)堅持深入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檢查落實安全防護、腳手架搭設、機械設備使用、電氣線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發現隱患及時進行助解決。
(4)協助基層單位做好對施工現場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創建文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達標等工作。
(5)指導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監督,指導各項安全達標工作資料的完成和做好相關活動的記錄。
(6)會同企業技術負責人,對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拆除、基坑支護按專項標準進行驗收評定;對臨時用電、機械操作、起重吊裝等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7)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勞動紀律及嚴重的不安全行為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主管部門下達停工指令。
(8)參與配合或接受所在單位的安全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分析、報告,要求事故單位提出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9)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先進經驗。
(10)服從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對所擔負監督的生產安全狀況和安全行為規定檢查負責。
四、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標準的執行落實,除了要抓好嚴格的管理外,還要堅持不懈的加強巡回監督檢查,隨時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職能部門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條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外,還要做好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其檢查結果作為對所屬生產單位進行評比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按每季度必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要有黨政工團等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參加;共同檢查、同時整改、及時消除隱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對每次的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2、職能部門要對總承包工程階段安全達標情況進行全面控制、檢查。其主要勝程開工前的安全生產條件、地下部分(含基礎)施工完安全生產條件,主體工程質量中檢前的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申請和機械設備、機具安全檢驗、裝修階段過程檢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級評價申報等階段的安全檢查達標。對每一階段的達標檢查通過后,方可蓋章同意申請上報政府監督部門。否則,項目經理應承擔所造成的全部責任,將對項目經理及公司相關領導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3、所屬各企業單位對安全檢查人員所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解決處理,按限期認真整改及時饋回執。安全員對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隱患,要書面通知項目經理或公司主管部門及相關領導,助項目經理出主意想辦法、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進行處理,并監督落實。項目經理不得無理由拒絕整改。
五、獎勵與懲罰是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中的一項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實行強化管理對減少事故及隱患的發生、降低事故頻率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1、經濟獎勵與懲罰除了按各企業(內部經濟責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關(企業管理標準)要求執行外,還應對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有突出貢獻成績或違企業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行為,分別給予獎勵和懲罰。
2、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榮譽和獎勵。
3、凡能認真執行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標準,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做出顯著成績的。
4、凡在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有重發明、安全技術防范措施改進成效顯著或提出重合理化建議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傷亡事故發生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者。
6、對有違安全生產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經教育勸阻不改、行為惡劣的給予處罰或處分。
7、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職守、違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發現事故險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而發生事故的。
10、發生事故不能保護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嫁禍他人的。
11、對批評或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勞動紀律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12、不執行或執行不力又不及時對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隱患問題和違重點治理安全達標要求的。
13、對各級管理部門下發各種形勢安全隱患問題通知單或停工單后,不能認真組織、按期整改及時饋回執單,又給企業或單位帶來不良影響的。
14、下達的各項安全考核指標和確立安全生產達標項目及創建文明施工現場要求,不能實現或給企業帶來不良影響或直接妨礙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要求的。
15、在施工過程中,不注重安全生產,直接違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紀律行為之一的,對當事人及當事人所在區段、工種的管理直接負責人分別進行同等處理,對違紀律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篇14
一、總則
1、為發揮經濟杠桿作用,落實安全責任,調動全礦干部、員工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實現安全目標和礦井長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獎罰堅持績效考核、目標管理、重獎重罰的原則。
二、管理職責
1、礦安檢科負責制定安全獎罰辦法,并組織實施。
2、人事科負責各類安全獎金的審核批準,執行對礦所屬單位或個人安全管理扣款的收繳;財務科負責獎金的發放。
三、管理規定
1、礦每年從工資總額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作為安全專項獎勵基金。
2、各類安全獎、扣款單據由安檢科出具,人事科、財務科統一收繳,納入專門帳戶進行管理,并設立臺帳。
3、上級部門對礦各類事故考核罰款由礦工資總額承擔。
四、考核
1、安全專項獎勵基金由安檢科按照礦年度安全考核辦法,對全礦職工進行考核獎罰。
2、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規定,依據考核結果對全礦各單位、班組、個人進行獎罰。
3、對于發生的各類“三違”、隱患、事故的責任人員及其舉報人員按照《“三違”認定及處理標準》、《隱患排查與事故處理規定》等進行獎罰。
4、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特殊貢獻的人員,按礦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5、其它按礦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條款給予獎罰。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篇15
一、安全管理制度:
本工程施工期間將嚴格按照以下安全管理制度進行現場安全管理:
1、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健全,分工明確;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權責明晰;
3、針對本工程工藝特點編制可行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對各不同操作公眾進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設計每名作業人員,未接受安全交底者禁止上崗作業;
4、貫徹班前檢查制及定期檢查與隱患整改制;
二、安全紀律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嚴禁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易滑得鞋,嚴禁違章作業、嚴禁酒后作業、嚴禁打鬧斗毆;
2、施工現場人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各項活動,包括:安全教育、安全會議、接受安全檢查等;
3、遵守各項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及安全檢察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的作業;
4、嚴禁酒后上崗,嚴禁在進貨環境吸煙、動火,嚴禁在宿舍、食堂未經允許私接亂接電線及其他用電設備;
5、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現場作業人員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權制止他人的違章作業;
6、按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7、不得損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設施,工人宿舍、食堂應有防火、衛生負責人,嚴防火災及食物中毒;
三、安全管理方案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各項規章制度;
2、開工前組織安全工作大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開工;
3、由項目經理全面負責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安全制度和組織好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安全整改、預案演練實施等工作;
4、開工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意識和能力;
5、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并指導操作者正確使用。機組人員作登高檢查或維修時,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工具和其他物件應放在工具包內,高空人員不得隨意拋物,下方要有專人指揮,無關人員原理鉆機避免落物傷人;
6、對機械設備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保證正常施工的需要;
7、施工現場的材料、用具進場時要逐漸驗收,對發現的不合格品及時按要求辦理退場手續。工人在使用材料用具時,亦要進行嚴格檢查,發現不合格或損壞產品嚴禁使用。
四、加強施工機具設備的管理,現場施工機具經常檢修保養,出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機具設備帶病作業。
1、崗位分工明確,施工機械必須由專人操作,必須持上崗證書;
2、施工現場臨時配電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和管理,要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加漏電保護器,貫徹“三相五線制”,并搭設防雨棚,做好電器設備的防御工作。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了保證本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的持續有效性,杜絕廠區火災隱患的存在,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發生火災事故,增強員工防火意識制定。
第二條、本規定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產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各部門及人員按照各自的安全職責分工負責,并與安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各部門經理及安全主管部門有關人員。
第五條、各部門、各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給生產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后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三級動火作業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經理審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員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項
第二十二條、防火安全事項如下:
1、安全主任負責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和滅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檢工作,發現圈占、損毀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時匯總上報處理;
2、安全主任在廠區日常安全巡檢過程中,負責對消防通道、消防標示、消防應急燈的例行檢查工作,發現堵塞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的情況,現場立即責令改正;將缺失、損毀、失效的消防標示、應急燈統計造冊,及時匯總上報處理;
3、消火栓、滅火器、專用工具等消防設施,按區域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檢查,不得隨意作為它用或圈占,確保時刻保持良好狀態;
4、消防重點部位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特點、所使用危險化學品性質,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設有專業技術人員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設有值班記錄,保證消防系統時刻處在良好狀態;
6、配有消防專用配電柜或獨立回路,確保消防電源的可靠性;設有備用發電機,確保停電時的安全設施用電;
7、對工藝裝置、系統可能引發火災、爆炸的部位,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以及聲、光報警、聯鎖等安全裝置;
8、對存在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泄漏、擴散的地點,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并與生產設備實現安全連鎖;
9、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車間和貯存區,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和防爆電氣裝置;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衣服和帶鐵釘的鞋進入上述區域;
10、機動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未經批準,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和倉庫區;經批準進入上述區域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
11、不準在辦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嚴禁任何人員在廠區、倉庫區吸煙和攜帶火種;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品;
12、廢棄的沾油纖維物品,如:手套,棉紗等,以及可燃物品,應放入有蓋的鐵制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廢料、廢渣,如廢汽油、煤油、機油、催化劑等不準隨意亂倒,必須回收集中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嚴禁使用汽油等揮發溶劑擦洗設備、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設施檔案和防火檢查記錄檔案,火災隱患整改紀錄檔案。
第六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三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者;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安全者;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第二十四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五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下屬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具體防火安全實施措施。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經呈董事會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制度有抵觸的,按本制度行。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篇17
1、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獎懲制度。
2、職工入場必須經三級教育,填寫安全教育記錄方可上崗,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高處作業系好安全帶,違者管理人員罰款20元工人罰款10元。
4、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對無證操作人員處以200元罰款。
5、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未穿戴防護用品或防護用品穿戴不全,視情節處以罰款50-100元。
6、機械設備未按照操作規程使用、未按規定進行維修保養,處以50-100元罰款。
7、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禁止吸煙,違者罰款50—100元。
8、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違者追究班組長責任,處以50—100元罰款。
9、施工現場、生活區嚴禁打架、賭博、酒后鬧事,違者視情節給予50—100元罰款,甚至開除,扣除全部工資。
10、現場消防器材嚴禁隨意動用,違者予以5-10元罰款。
11、現場施工做好成品保護工作,根據有意、無意損壞視情節賠償損失并罰款。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篇18
搞好公司的安全費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費用切實的為員工落實,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地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及《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作的各項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國家規定,每年提取公司銷售額的4%作為公司的安全費用;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安全生產費用優先用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及為滿足和達到安全生產標準而進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項目計取、確保需要、企業統籌、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財務應將安全費用納入公司財務計劃,保證專款專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費用應當用于以下安全生產事項:
1.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
2.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4.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5.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6.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
8.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9.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10.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企業安全員應建立安全費用臺帳,記錄安全生產費用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安全工作結束,多余的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由主辦會計管理。
五、總經理對安全生產費用全面領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六、財務部負責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公司安全投入計劃,審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匯總并建立公司安全經費投入臺帳,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八、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企業應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門主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公司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處理辦法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十一、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篇19
一、總則
1.1本制度適用于設備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設備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體內容和要求
2.1認真做好裝臵停工檢修的準備工作,成立臨時檢修領導小組,組織機構中必須設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安排、檢查、驗收。車間檢修現場必須有兼職安全員負責現場作業安全。
2.2停工檢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規定)。
2.3裝臵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臵的物料,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放空管線末端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2.4對盛裝可燃性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應按規定進行徹底的清洗及蒸氣吹掃氮氣臵換,使其內部不含有余氣,并用儀器測試指標合格后方可作業。
2.5在吹掃過程中,裝臵附近禁止動火。
2.6嚴格禁止裝臵停車后就使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管線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檢修中,罐、塔、管線、容器等設備如有易燃易爆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設備系統連接處所加的盲板處應掛“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檢修中的用火規定
2.8.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2.8.2施工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工業動火管理規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揮發的溶劑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裝臵檢修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10嚴禁交叉作業,特殊情況必須交叉作業時,應采取保護措施,否則不許作業。
2.11高空作業使用電焊時,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電焊機電源要獨立設臵電閘,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接地良好,焊條的夾鉗必須絕緣良好。在潮濕地點電焊作業時,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2.12使用氣焊時,氣焊作業施焊點與乙炔瓶和氧氣瓶的安全距離不小于五米,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不小于五米,搬運氣瓶時要輕拿輕放,氣瓶上的防護膠圈、防護罩要保證完好,搬運氧氣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裝臵檢修期間的臨時用電,均應按有關臨時電源使用標準,認真架設,達到使用要求,手持電動工具要配備漏電保護器,并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完好。工作前要檢查電源、線路是否絕緣良好,如有漏電現象一定要請專職電工進行修理。不得私自維修。在進行電氣修理時,要設專人監護。
2.14裝臵上拆卸的設備及螺絲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別是塔、架上嚴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傷人。
2.15保證裝臵檢修現場消防設備、器材齊全、完好,嚴禁將拆卸的物品堆至路邊,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2.16檢修過程中如有改動,要繪出圖紙,并做好記錄和備案工作。以免裝臵運行時發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時如要進入,必須先用儀器測試有毒氣體的含量不超過國家標準后方可進入,并加裝送、排風安全設施。
2.18在裝臵、管線清洗排污時,要規范管理,裝臵檢修中的帶油污的廢棄物要放進指定的垃圾箱,然后進行統一處理。
2.19加強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輛,特別是外部施工隊伍四輪車的安全管理,要加強檢查,確認車輛性能良好,嚴禁超速行駛,進入生產區必須掛滅火裝臵。
2.20任何施工人員不準隨意挪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2.21對外來施工維修隊伍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2.22檢修期間要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規定,如發現違章操作,除處罰當事人還要處罰車間領導。對外部違章施工人員也要進行經濟處罰。
三、附則
3.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篇20
一、采、掘工作面的.作業規程,必須由礦技術員負責編寫,必須按采區設計要求,并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工作崗位責任制》。
在編制過程中要不斷廣泛征求隊組老工人的意見,編制后編制人員和施工隊長簽字后,上報礦建技術科長。礦建技術科長審批后,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技術、安全、機電、通風、地測等人員會審,并提出會審意見,修改后,由礦總工程師批準,打印成冊,由會審者全部簽字有效。
二、《煤礦安全規程》中明文要求在作業規程中規定的內容,都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三、因地質條件或生產技術條件與作業規程不符時,必須及時修改作業規程或補充安全技術措施(審批手續與第一條相同)。
四、掘進工作面開口,與構造、與老空、巷道貫通,回采工作面初采、強制放頂、過構造、過老空、井下電氧焊、探放水、排放瓦斯都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總工程師及有關科室審批。
五、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組織,安全、機電、通風等部門,每月對在用規程措施進行一次檢查復審工作,對每一份規程提出復審意見。發現隱患立即改正并重新履行審批。
六、礦建技術科負責在施工前向隊組職工貫徹批準的規程、措施,貫徹后必
須進行考試,并由被貫徹者簽字后,方可作業。輪休或請假者必須補課,并簽字、考試合格方可工作。
七、《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工種崗位責任制中有明文規定,且條文屬作業中必須執行的條文,可在作業規程中標明條款,在貫徹作業規程時,必須貫徹其條文的具體內容。
八、對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生產、安全、機電、通風等業務科室管理人員必須經常深入現場,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糾正。礦安檢科負責對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貫徹執行情況,實行全面監督。
九、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技術措施,有生產礦長負責成立專門領導組。生產、安全、通風、機電科長等人參加,現場跟班,貫徹落實。
十、巷道貫通的安全技術措施,由生產礦長負責,成立專門領導組,生產、通風、安全等科長參加,現場跟班,貫徹落實。
十一、排放瓦斯、井下電焊、氧焊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由礦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批準,機電礦長負責,施工隊技術員貫徹落實,機電科、安檢科、施工隊落實專人參加現場監督,方可施工。
十二、排放瓦斯、開啟密閉的安全技術措施,由礦總工程師負責,專業人員(或救護隊員)操作,通風科長、機電科長、安檢科長負責現場指揮,監督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