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簡單管理制度
制度可以規范人的行為,避免不公平的決策和不公正的待遇,維護公平和正義。實驗室簡單管理制度規范是怎樣的?下面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實驗室簡單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
實驗室簡單管理制度篇1
一、實驗室中的準備室僅供教師準備實驗用,未經教師允許,學生不得入內。
二、準備室的設施布局未經管理員同意不得隨意變動。
三、準備室為課任教師配備幾套常規實驗用品、其它所缺器材須隨時領、不得隨意挪用其他教師所備器材或分組實驗用品。
四、所領取的實驗器材其使用保養由領用人負責。使用者要愛護儀器、節約材料,防止器材丟失、試劑泄漏、標簽脫落。實驗器材不得長時間在辦公室、準備室滯留,用畢要擦洗干凈及時面交管理員驗收入庫。
五、要保持室內清潔,所備實驗用品須置于專用演示工具盒內,不得隨便放置。實驗廢物要按常規收集于廢物桶(廢液缸)內,不可隨地亂扔雜物。
六、演示實驗試劑柜為教師開放。使用試劑瓶要防止標簽脫落和腐蝕;嚴禁修改試劑瓶上標簽名或盛裝運非標簽名所指定的其它試劑;試劑瓶用畢須回放原位,不得隨便放置,要保持柜內試劑瓶擺放條理有序。
七、準備演示實驗不得動用學生實驗試劑瓶。
八、準備實驗結束,要整理干凈實驗臺和地面,關好門窗及水電排風設備。
九、實驗室里學生實驗做好后,任課老師需檢查學生的實驗桌面及地面衛生,若實驗桌有亂七八糟現象或地面不清潔,則由任課教師及時處理好。
實驗室簡單管理制度篇2
一、實驗室、儀器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實驗正常進行。
三、儀器、設備、材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記帳,編號后分類存放,定期核銷實驗材料,做到帳物相符。
四、帳冊實行計算機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和財產帳相符。
五、經批準出借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行。
六、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七、做好各類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持常用儀器、設備完好無損,做好顯微鏡的防霉、剝制標本的.防蛀,浸制標本的防凍等工作。
八、按實驗聯系單要求。及時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畢,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工作。
九、保持實驗室、儀器室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煤總開關和門窗。
實驗室簡單管理制度篇3
一、學生實驗前必須認真預習,寫好預習報告。經教師檢查同意后方可進行實驗。
二、遵守上課時間,不得無故遲到、缺席。有事有病要事先向實驗教師請假。嚴格按照實驗分組表進行實驗,不得擅自調整分組。。
三、實驗前檢查、清理好所需的儀器、用具。實驗中要注意節約使用實驗材料,實驗室中任何儀器用具不得帶出實驗室。如有缺損,應立即向教師報告,不得自己任意拿用。
四、遵守課堂紀律,保持安靜整潔的實驗環境。嚴禁吃東西、隨地吐痰、亂扔贓物、大聲喧嘩等不文明行為。
五、使用電源時,嚴禁帶電接線或拆線,務必經過教師檢查線路后才能接通電源;實驗后要切斷電源。
六、愛護儀器,嚴格按儀器說明書或操作規程操作。儀器用具發生故障、損壞或丟失等特別情況,應立即向教師報告。嚴禁擅自拆卸、搬弄儀器。有損壞儀器,應做出書面檢查,等候處理。公用工具用完后應立即歸還原處。
七、實驗中要注意安全,如儀器設備出現異常氣味、打火、冒煙、發熱、響聲、振動等現象,或發生觸電等人身傷害,應保持鎮定并立即切斷電源,關閉儀器,并向教師報告。
八、做完實驗,學生應負責將儀器整理還原,桌面、凳子收拾整齊,經教師審查測量數據和儀器還原情況并同意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九、每次實驗后,教師應安排值日學生打掃衛生并協助收整儀器。
實驗室簡單管理制度篇4
1、實驗室管理制度
1)定崗定員進行試驗設備的操作和保養,嚴禁非操作人員進行儀器操作,操作人員須經培訓后方可上崗。
2)試驗人員在試驗完畢后需對所有儀器設備進行清擦,對試驗現場進行清掃,保持試驗室內的環境衛生,并對儀器設備定期保養和維修。
3)試驗人員在試驗時,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4)試驗室應保持清潔,儀器設備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定期清擦。
5)指定專人負責對養護室進行溫度、濕度控制工作,做好養護室內室溫、濕記錄。
6)對于所做試塊,成型脫模后,對模具應進行清擦并涂油養護。
7)儀器設備的零部件、配件要妥善保管,常用工具要排列整齊,說明書、操作手冊、原始記錄等專柜保管。
8)定期對試驗室進行大掃除,保持整體的環境衛生。
9)下班后與節假日必須切斷儀器、設備的電源、水源、關好門窗,以保證試驗室的安全。
10)試驗室應設置消防設施,并按規定檢查完好性,不得私自挪動位置。
11)被檢測后的樣品及破型后的試塊等,要在指定的地點堆放,定期清除。
12)外來參觀人員必須經主任批準后方可進入試驗室。
13)本室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制度規定,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者,視情節輕重進行嚴肅處理。
2、實驗室工作制度
1)貫徹國家計量法規,嚴格按試驗操作規程進行試驗工作,確保試驗數據的準確性,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交通部頒發的標準、規程、指令。
2)定期進行試驗儀器的校驗,妥善保管標志,維護好各類檢測儀器,確保其處于正常和備用狀態。
3)完成各項試驗的自檢和送檢工作,以及相關資料的整理存檔。
4)為工程建設提供良好的試驗服務工作,及時完成各項委托試驗任務,對工程的重要檢測項目進行把關。
5)對工程建設原材料進行抽檢,為工程質量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6)參與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試驗工作。
7)參與分項、分部、單位工程質量的評定和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8)配合工程技術部、資料員進行竣工資料的整理及竣工驗收工作。
9)認真、及時記錄管理試驗臺帳和各項試驗記錄,認真完成本部門文件的受控管理。
3、執行情況的檢查制度
1)試驗室每年度檢查一次,并對檢查情況向室負責人匯報。
2)每年一季度,技術負責人組織人員進行質量、安全、設備檢查,并向公司負責人寫出書面報告。
3)在檢查過程中,必須做好考核記錄,同時將檢查的情況通報全室,組織全室人員學習整改。
4)全室每半年要對《質量管理手冊》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總結。
5)質量負責人年終依據檢查記錄,對本室檢測人員執行貫徹《質量管理手冊》的情況作出總結并作為年終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之一。
4、原材料實驗檢測程序
1)與監理方共同到現場按規范要求進行取樣、封樣,并填寫相關簽認手續。
2)試樣一式兩份,其中一份進行登記、標識作檢測用,另一份留樣保存,確保樣品標識的唯一性與準確性。
3)檢測組在樣品及試驗儀器狀態正常的情況下,按照國家或行業的相關技術標準規范進行試驗。
4)在進行試驗的同時記錄原始數據,嚴禁對原始數據進行轉抄,原始數據填寫須規范、整潔、準確,如確須更改的必須按杠改法處理。
5)復核記錄,進行數據分析和處理,出具報告,相關檢測人員簽字,并由主任或授權簽字人審核和簽發。
6)將報告送達委托人、監理和業主,必要時數據錄入信息系統,同時將自留報告整理歸檔,并建立相關檢測臺賬。
5、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試驗室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在投入使用前由國家標準計量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標)定,凡沒有檢定合格證或超過檢定有效期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一律不準使用。
2)屬于國家未建立檢定標準規范的檢測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按《試驗儀器校驗方法》進行定期校準。
3)試驗檢測儀器設備實行標志管理,凡按周期檢定、校驗及按有關技術標準檢查的儀器設備,根據檢定、校驗、檢查結果,分別貼上合格、準用、停用標志。
4)在檢定周期內有效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如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失準,經修理后應重新進行檢定,對使用頻繁和經常攜帶至現場檢測及在惡劣環境下使用的儀器,應進行期間核查。
5)主要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書寫上墻,并建有“儀器設備使用及維修保養記錄表”,每次檢測前后按表中內容填寫記錄。
6)儀器使用完畢應及時擦洗打掃干凈,定期保養,保證儀器設備運轉正常。
7)建立儀器檔案,保存儀器設備使用說明書、檢定、校驗合格證書;記錄儀器檢定、校準和維修情況;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編制履歷表,并由專人管理。
8)對有輻射、毒源、專用電源等設備,應在醒目位置掛上有關警示標記。
6、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1)屬技術資料管理范圍的資料有:
國家、地區、部門、本單位有關產品質量檢測和工程試驗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規、文件和規定;產品技術標準、相關標準、參考標準、試驗規程、規范、大綱、細則、操作規程和方法及技術參考書;計量檢定規程、暫行校驗方法;儀器設備說明書、計量合格證、檔案;用戶反饋意見及處理結果,樣品入庫、發放及處理登記簿,檢測報告發放登記簿等;各類檢測原始記錄、檢驗報告、產品檢驗委托書、設計文件及其它技術資料。
2)技術資料的管理由專人負責收集、整理、保存,檢測人員借閱技術資料應辦理借閱手續,與檢測無關的人員不得查閱檢測報告和原始記錄,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不允許復制。
3)標準、規范、技術圖書應登記造冊,分別編制目錄,供查找方便;及時掌握新標準、新規范變更情況,適時收集補充,不得采用作廢標準。
4)對試驗原始記錄、檢驗報告及用戶提供的檢測產品的技術文件、圖紙、試驗樣品等應保密。
5)超過保管期的技術資料應分類造冊登記,經試驗室主任批準后,統一銷毀。
7、內務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衛生值日表,保持試驗室內部及外圍綠化的整潔、衛生,并指定專職人員定期檢查。
2)試驗操作間內儀器布置合理整齊,試驗輔助用品(工具)不得隨意擺放。
3)嚴格執行請假制度,按照作息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4)工作時間嚴禁聊天、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試驗室人員工作時間應穿工裝,并佩戴胸卡,未著工裝、佩戴胸卡不得進入工作區域。
6)下班時檢查電源、門窗、空調等設施是否關閉,確保安全。
8、安全與環保管理制度
1)對于貴重、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物品,應實行專室、專人保管,采購、入庫、發放必須建立詳細臺賬,辦理領取簽認手續。
2)必須設置專用滅火器、防火砂箱,并有醒目標識,組織專人定期檢查;試驗人員要熟悉消防設施的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做好防火、防盜、防災工作。
3)試驗產生的廢棄化學試劑和過期化學試劑應用玻璃容器分類收集存放,并聯系環保部門專業處理;生活垃圾按照分類入箱,對于固體廢棄物應堆放在指定地點并妥善解決。
4)試驗操作間內應保持整潔,避免灰塵、雜物降低儀器設備精度,從而影響檢測結果,整個工作區域內禁止吸煙、隨意吐痰、大聲喧嘩。
5)試驗過程中需要使用電爐、烘箱等加熱設備的,應充分了解加熱對象性能,試驗人員不得擅離職守,以免發生火災。
6)電源不得私拉亂接、隨意變動,如確需變動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主要儀器設備應做到一機一保護,用電完畢后立即切斷電源,下班前切斷總電源。
7)現場檢測人員進入現場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必要時穿警示服,進入水域工作時必須穿救生衣。
9、試劑檢測環境管理制度
1)試驗室用于檢測的環境條件必須滿足相應檢測項目和相關的試驗規程、法律法規要求,避免影響檢測結果準確率和有效性。
2)試驗室應配備必要的量測器具(如溫度計、溫度儀等)對環境條件進行監控;開展工作時,試驗人員應對環境條件進行測量并記錄,測量頻次執行相應的標準規范。
3)混凝土室溫度控制在20±5℃,需要模擬施工條件下所用混凝土時,所用原材料的溫度宜與施工現場一致。
4)標準養護室溫度控制在20±2℃,濕度≥50%;濕氣養護箱20±1℃,濕度≥90%。養護室及養護箱的溫、濕度在工作期間每天上、下午各記錄一次。
5)力學室一般控制在10~35℃之間;
6)其他對溫度沒有具體要求的檢測室,有條件時宜控制在10~35℃。
10、計量管理制度
1)計量儀器設備須有專人保管、維護保養,使用前檢查狀態,并嚴格操作過程,用畢取去工作物,解除負載,將所有開關撥歸零位,并填寫好使用記錄。
2)采購的計量設備儀器應有出廠合格證書和生產廠家獲得計量認可編號的標識,不合格者由采購部門及時退貨。
3)采購回來的計量設備儀器須由計量員注冊登記,確定專門保管人員。
4)使用新儀器設備前,須學習使用說明書,然后按操作規程操作,精密儀器對操作人員要進行培訓。
5)周期檢定應有計劃,凡到檢定周期時間而無故未送檢的計量設備儀器均應停用,并貼紅色停用標識,待檢定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未到檢定周期日期但在使用過程中對儀器設備計量數據有異議時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再次檢定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6)在檢定周期的使用過程中,使用部門和個人需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校核,正常校核周期為不超過三個月。經校核對儀器設備使用參數有懷疑或失真時,需請當地計量檢定機構重新檢定合格后方可繼續投入使用,檢定不合格的應立即停用。
7)凡未到檢定周期而損壞的計量儀器設備,使用部門應向計量員提出修理申請,修理完好并重新檢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價值5000元以上的儀器設備要建立一機一檔。
11、樣品流轉制度
1)樣品送達試驗室時,應根據檢測需求,認真檢查樣品及其配件、樣品的完整性和對應于檢測要求的適應性,樣品及其資料應及時傳遞到相關檢測室。
2)檢測室在接收樣品時查看樣品狀況是否與委托單相符,認真檢查樣品狀態及記錄資料;仔細核對樣品的編號、唯一性標識,并嚴格遵守有關樣品上的使用說明,避免樣品非正常損壞。若樣品意外損壞或丟失,應在原始記錄中說明,并向技術負責人匯報。
3)根據樣品所處的試驗狀態,做好標識轉移工作,保持樣品識別的唯一性,保證必要的追溯性;樣品的試驗狀態用“待檢”、“已檢”、“留置”標簽加以標識。
4)樣品室應衛生清潔、無鼠害、防火、防盜措施齊全、溫濕度應符合樣品貯存要求,對于易燃、有毒的危險樣品應隔離存放,做出明顯標記。
5)對于水泥、外加劑、外摻料,應按標準規定留取復檢樣品,作為試驗存在爭議時仲裁使用,試畢樣品留樣期不得少于報告審訴期,留樣期一般不超過40天,外加劑留置90天。
12、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在試驗檢測活動對于原材料、半成品出現不合格品的處理辦法一般可以分為返工、退貨、報廢或降級使用,對于工序、構配件、工程部位出現不合格時應采取局部整修、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有效措施。
2)對于原材料、半成品按正常批次抽檢結果不合格時,出具不合格報告,并在一個工作日內通報監理、被抽樣單位后按要求進行復檢,隨后出具復檢報告,及時做好不合格品的臺賬登記工作。
3)對于混凝土等永久性構件、工程部位,出現強度或其它項目指標不能滿足設計要求,經綜合評定仍不符合質量要求時,應做報廢處理,同時以報告形式上報各級單位及監理工程師。
4)對于不合格品應有醒目標識,及時以書面的形式提出處理意見,報項目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后遵照執行,并對處理情況進行跟蹤。
13、質量安全事故處置制度
1)事故應區分儀器設備損壞、爆炸、火災、被盜、污染、中毒、人身意外傷害等造成的質量和安全事故。
2)試驗工作中不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造成不良后果或引起重大損失者、操作前不認真檢查致使設備不符合規定或帶病工作造成試驗結果失真或導致設備損壞者、以及不負責任、不實事求是、弄虛作假者均屬于事故。
3)當試驗中發生人身、設備或重大質量事故時,除為搶救人員、防止事故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外,任何人不得破壞現場。
4)事故發生后應迅速進行事故現場調查工作,拍照、繪圖、記錄現場情況,供事故分析和建立各項檔案之用,并成立專門小組,分析、調查、記錄事故過程。
5)討論分析、查找原因、做出結論、制定出預防措施、采取對策、防止事故再次發生、建立事故檔案。
6)事故發生后,對事故責任者,在查清原因的基礎上,要認真、嚴肅、實事求是地追究責任并給予適當的處理,藉以教育事故責任者本人和其他人員。
14、試驗檢測事故分析制度
1)凡屬下列情況者,為試驗檢測事故:
(1)檢測前試樣搬運、保管不善而丟失、損壞和加工試樣時弄錯規格以至無法彌補或檢測時搞錯試驗樣品。
(2)試驗時未及時做原始記錄,而得不到試驗結果。
(3)不按標準方法或非標準樣品未先擬定合適的試驗方案以至結果無法使用。
(4)檢測儀器未達到要求的精度或檢測讀數錯誤,而無法復測或報告已發出。
(5)計算錯誤,而報告已發出。
(6)報告字跡書寫不清、結論錯誤、受檢單位提出意見。
2)事故發生后,發現人應立即停止試驗檢測并報告試驗主任,查明原因,備案處理。
3)事故責任者應實事求是填寫事故分析報告,說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旁證、事故的性質和原因。
4)根據事故嚴重程度,臨時組成事故分析小組,對事故進行分析,做出結論并提出處理意見。
5)事故查明原因后,要制定出確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避免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15、報告審核簽發制度
1)試驗人員應及時出具檢測報告,數據應與記錄表中對應項目一致,采用法定計量單位。
2)試驗室檢測報告均按要求出具,使用統一編號,一律用微機打印。
3)出具的檢測報告要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數據完整,不允許劃改,結論要文字簡練、公正確切,。
4)報告應嚴格簽字手續,試驗、審核、批準人應簽字齊全,并加蓋試驗檢測專用章,嚴禁代簽。
5)除對試驗周期有特殊要求的檢測項目外,一般項目應于接受委托48小時內出具檢測報告。
6)資料員發放報告時應建立報告發放臺帳,臺賬中應注明報告名稱、發放份數、發放人、領取人、領取日期。
16、外委檢測管理制度
1)對于技術難度大、試驗檢測頻率低或試驗室不具備檢測資質的項目,應委托具有檢測資質并且業績良好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完成。同一標段的施工、監理單位不得委托至同一家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條件允許時應選擇2家以上的檢測機構交替送檢。
2)對委外試驗檢測機構的資質(發證機關、年檢情況、有效期、業務范圍)、信譽、檢測能力、營業執照、服務質量等,進行全面考察,經監理單位考查合格后將第三方檢測機構相關資料報業主單位備案。
3)委外試驗由監理人對取樣、登記、送檢進行監督,簽認送檢委托單,并跟進試驗檢測結果和報告;各項委托試驗均采用公路試驗方法和評定標準。
4)對資質不符、能力低下、弄虛作假的第三方試驗檢測機構,一經發現,必須立即停止委托試驗,并上報各級部門。
5)對于所有的外委試驗項目應留樣以備復驗,對委外試驗結果有異議時,監理機構和項目部有權提出進一步試驗要求,可以商定選定一家更高一級的權威檢測機構進行仲裁試驗,直至各方對外委試驗結果沒有爭議,方可對留樣進行處理。
17、取樣送檢管理制度
1)試驗檢測一般采用抽樣檢驗的方式,取樣應具有代表性,嚴格按試驗標準規范要求隨機抽取樣品,避免造成檢測結果與實際產品不符。
2)取樣工作必須由試驗室派人按有關標準完成,不得受任何干擾,嚴禁施工現場工作人員取樣送檢。
3)抽取樣品的數量依據現行國家標準或部頒標準有關規定一次性抽夠,抽樣的頻率嚴格按試驗規范要求進行。
4)抽樣完畢,應妥善保管,填寫抽樣單,與樣品一起分送至各相應檢測室進行檢測,需要留樣的樣品應填寫留樣臺賬。
5)對于需要委托第三方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的,應按“外委檢測管理制度”進行。
6)監理平行試驗用樣品嚴禁本室人員或施工人員代取。
18、現場檢測管理制度
1)為規范現場檢測工作,確保現場工作人員人身和設備安全,保證現場檢測數據和結果的有效性,檢測人員必須遵循本制度。
2)檢測人員記錄檢測設備、檢測環境及檢測過程的相關數據,儀器設備管理員負責記錄儀器設備離開試驗室和返回試驗室的檢查狀況并填寫領用返還臺帳。
3)檢測項目負責人對現場工作流程組織管理,確認現場檢測設備、環境條件滿足要求并對檢測數據和結果的有效性進行監控;對于采用非標準方法的現場檢測工作必須經技術負責人批準。
4)在確認檢測條件已滿足要求后,檢測人員按照技術標準、作業指導書要求開展檢測工作,認真記錄檢測過程及檢測數據。檢測中檢測人員應注意觀察設備的工作情況,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檢測,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確保正常后,方可繼續試驗。
5)檢測工作完成后,及時清理檢測場地,整理現場檢測資料、出具有效報告
19、原始記錄和數據處理制度
1)原始記錄統一采用公司表格,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填寫應清晰、字跡端正,由檢測人員在檢測時及時填寫,不得憑追憶事后填寫或抄正。
2)檢測記錄的相關信息應齊全,原始記錄中沒有內容的空白項,應用“/”標記或原始記錄的末端應標注“以下空白”。需對原始記錄更改時,應由記錄人員在記錄錯誤的文字上劃雙道橫線杠改,將正確文字寫在上面并加蓋更改人印章,對檢測結果產生影響的,應說明更改的原因。
3)檢測人員應根據檢測標準要求對原始記錄作必要的數據處理,在處理時,發現異常數據不得輕易剔除,應報告試驗室質量負責人,必要時上報試驗室主任,進行研究后決定取舍。
4)檢測完成后原始數據的填寫,由審核人員對原始記錄中的計算、數字修約和判定作復核并簽名。
5)如對原始數據有疑問,應先分析問題產生的各種原因,必要時重新取樣復測,質量負責人進行監督。
6)試驗過程中如遇停電、儀器設備發生故障,一般應重新試驗,如確實不影響檢測的,應在原始記錄中注明。
20、人員培訓制度
1)為提升試驗人員的職業技能和素質,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滿足現場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2)本部門培訓包括崗位技能培訓,新規范、新標準、新工藝的學習,上級重要文件的宣貫及新進人員的崗前培訓。
3)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和流程,定期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培訓考核結果作為人員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4)資料員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培訓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等,培訓結束后建立培訓檔案。
5)培訓時間一般安排在每月中旬,試驗人員因故無法參加培訓的,應自行學習培訓資料,并統一參加培訓考核。
20、員工行為準則
1)認真學習、理解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行業行政管理規定。
2)自覺遵守公司中心試驗室的管理體系文件及項目部各項規章制度。
3)理解、貫徹和執行公司中心試驗室的質量方針,努力實現質量目標。
4)恪守崗位職責,知我所(應)知、會我所(應)會、做我所(應)做,按時保質完成任務。
5)發揚團隊精神,搞好團結協作,刻苦鉆研技術,提高檢測水平和質量。
6)對工作認真、嚴謹、細致,對待同事謙虛、謹慎、熱情。
7)注意安全和環境保護。
8)不從事有損中心試驗室名譽和利益或公正性的活動,不受任何來自行政、經濟等有損判斷獨立性、真實性的壓力影響;不參與檢測產品有關的設計、開發、制造、銷售、監理等活動。
9)不向任何部門及相關人員提出非分要求,不吃請、不收禮。
實驗室簡單管理制度篇5
學實驗室的一般安全常識
一、所有藥品、標樣、溶液都應有標簽。不要在容器內裝入與標簽不相符的物品。
二、禁止使用化驗室的器皿盛裝食物,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裝藥品?不要用燒杯當茶具使用。
三、稀釋硫酸時,必須在硬質耐熱燒杯或錐形瓶中進行,只能將濃硫酸慢慢注入水中,邊倒邊攪拌,溫度過高時,應等冷卻或降溫后再繼續進行,嚴禁將水倒入濃硫酸中!
四、開啟易揮發液體試劑之前,先將試劑瓶放在自來水流中冷卻幾分鐘。開啟時瓶口不要對人,應在通風櫥中進行。
五、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或沙浴中進行,避免明火。
六、裝過強腐蝕性、可燃性、有毒的器皿,應由操作者親手洗凈。
七、移動、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不能將瓶直接放在水泥地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墊墊好。若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軟后打開,嚴禁錘砸、敲打,以防破裂。
八、取下正在沸騰的溶液時。應用瓶夾先搖動以后取下,以免溶液濺出傷人。
九、將玻璃棒、玻璃管、溫度計等插入或拔出膠塞、膠管時均應墊有棉布,且不可強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斷刺傷人。
十、開啟高壓氣瓶時,應緩慢,并不得將出氣口對人。
十一、禁止用火焰在煤氣管道上尋找漏氣的地方,應該用肥皂水來檢查漏氣。
十二、配制藥品或試驗中能放出HCN、NO2、H2S、SO3、Br2、NH3及其它有毒和腐蝕性氣體時應在通風櫥中進行。
十三、用電應遵守安全用電規程。
十四、化驗室中應備有消防器材和勞保用品。
十五、每次試驗完畢后應檢查水、電、煤氣、窗、門等,確保安全。
第二節化驗室的安全守則
化驗室經常使用水、電、煤氣,并接觸各種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的化學藥品。室內設有電熱、高溫設備及精密儀器和貴重器皿。為了做到安全生產、保護國家財產和個人的安全,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守則和。
一、經常保持工作環境的清潔、整潔。
二、嚴格遵守測定項目和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并做好各項記錄。
三、配制各種試劑都應注明試劑名稱、濃度、配制方法、日期及配制人員。標準溶液還應注明標定時間,所有試劑用后不準倒回。
四、配制發熱量大的試劑,如苛性堿、H2SO4等,均需在耐熱器皿中進行。配制H2SO4要特別注意將H2SO4往水里注入,不準反過來操作。
五、一切發生有害氣體的操作,如產生HCN、NO2、H2S、磷化氫(PH3)、砷化氫(AsH3)、Br2以及有腐蝕性酸霧、硫酸煙、高氯酸煙、氯化氫等,都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
六、酸、強堿和有毒試劑,不得用口在移液管上吸取,操作易發生崩濺性的試劑或啟開易揮發性的試劑時,不準對著人身進行。
七、強堿性溶液,不得用玻璃磨口塞,強堿、強酸不得直接倒入下水道內。
八、試驗過程中對于易揮發及易燃性有機溶劑進行加熱時,應在水浴鍋、油浴鍋或嚴密的電熱板上緩慢地進行。嚴禁用火焰或電爐直接加熱。
九、在蒸餾可燃性物質時,首先應將水充入冷凝管內,并確信水流已正常時,再加熱。不能用明火直接加熱。接收器最好置于沙土浴中。在蒸餾過程中要時刻注視儀器和冷凝管的正常工作,甚至在短時間內也不能置于不顧。如需往蒸餾器內補充液體,應先停止加熱,并待冷卻后再進行。
十、點燃煤氣時,應先將調風門關上,然后調風量。熄滅時也需先閉調風門,以防火焰侵入造成內焰,發生火災或爆炸。
十一、用電前,必須檢查各開關,更換保險絲不得隨意加大,儀器設備漏電或發熱時,應切斷電源,經檢修后方可繼續使用。
十二、離開實驗室時,應認真檢查水、電是否關好,儀器藥品放回原位。
第三節廢液處理的方法
一、酚
高濃度的酚可用乙酸丁酯萃取、重蒸餾回收。低濃度的含酚廢液可加入次氯酸鈉或漂使酚氧化為二氧化碳和水。
二、氰
氰化物的稀溶液可加入氫氧化鈉調至PH10以上,再加入幾克高錳酸鉀(以3%計),?使CN-氧化分解。如CN-含量高,可用堿性氯化法處理,先以堿調至PH10以上,加入次氯酸鈉,使CN-氧化分解。
三、汞
若不小心將金屬汞散失在實驗室里,如打碎壓力計、溫度計及光譜分析操作不慎等,必須立即用滴管、毛筆或用在硝酸汞的酸性溶液中浸過的薄銅片收集起來用水覆蓋。散落過汞的地面應撒上硫磺粉或噴上20%三氯化鐵的水溶液,干后再清掃干凈。如果室內的汞蒸汽濃度超過0.01毫克/米3,可用碘凈化:即將碘加熱或自然升華,碘蒸汽與空氣中的汞及吸附在墻上、地面上及器物上的汞作用生成不易揮發的碘化汞,然后徹底清掃干凈。
含汞鹽的廢液可先調節pH至8-10,加入過量硫化鈉,使其生成硫化汞沉淀,再加入硫酸亞鐵作為共沉淀劑。硫化鐵將水中懸浮的硫化汞微粒吸附而共沉淀。清液可排放,殘渣可用焙燒法回收汞,或再制成汞鹽。
四、鉻
鉻酸洗液如失效變綠,可濃縮冷卻后加高錳酸鉀粉末氧化,用砂芯漏斗濾去二氧化錳沉淀后再用。失效的廢液可用廢鐵屑還原殘留的Cr4+到Cr3+,再用廢堿液或石灰中和使其生成低毒的Cr(OH)3沉淀。
五、砷
在含砷廢液中加入氧化鈣,調節并控制PH為8,生成砷酸鈣和亞砷酸鈣沉淀。有Fe3+存在可起共沉淀作用。也可將含砷廢液PH調至10以上,加入硫化鈉,與砷反應生成難溶、低毒的硫化物。
六、鉛、鎘
用消石灰將廢液PH調至8-10,使廢液中的Pb2+、Cd2+生成Pb(OH)2和Cd(OH)2沉淀,加入硫酸亞鐵作為共沉淀劑。
七、綜合廢水處理
試驗室的混合廢液可用鐵粉法處理,此法操作簡單,沒有相互干擾,效果良好。
調節廢水的PH為3-4,加入鐵粉,攪拌半小時,用堿把PH調至9左右,繼續攪拌10分鐘。加入高分子混凝劑,進行混凝后沉淀,清液可排放,沉淀物以廢渣處理。
第四節高壓鋼瓶使用規則
一、氧氣瓶及其專用工具嚴禁與油類接觸。操作人員也不能穿戴沾有各種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以免引起燃燒。
二、氧氣瓶、可燃氣體瓶要分類保管。鋼瓶應避免日曬,不準放在熱源附近,距離明火至少5米,距離暖氣片至少1米。鋼瓶要直立放置,最好用架子、套環固定。
三、搬運鋼瓶時應套好防護帽和防震膠圈,不得摔倒和撞擊,因為如果撞斷閥門可能會引起爆炸。
四、鋼瓶上選用的減壓器要專用,安裝時螺扣要上緊。
五、開啟鋼瓶閥門時要小心,應先檢查減壓閥螺桿是否松開。操作者必須站在氣體出口的側面,即站在鋼瓶接口處成垂直方向的位置上,以免氣流射傷人體。嚴禁敲打閥門,關氣時應先關閉鋼瓶閥門,放盡減壓閥中氣體,再松開減壓閥螺桿。
六、鋼瓶內氣體不得用盡,應留有不少于幾個公斤/厘米2的剩余殘壓,以免充氣和再使用時發生危險。
第五節化學試驗意外事故防止及處理辦法
一、試驗人員應充分了解化學試劑的物理、化學性質,試驗時,精力必須高度集中。
二、接觸有毒物品時,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三、稀釋溶液時必須將比重大的溶液倒入比重小的溶液中,并注意攪拌。
四、打開有揮發性氣體的試劑瓶或進行產生揮發性氣體的化學試驗時?應在通風櫥內操作。
五、酸、堿廢液必須分別存放,經處理達標后方能排放。對能產生有毒氣體的物質,不得隨意倒入廢液桶中,須單獨存放,解毒處理達標后方能排放。
六、若因酒精、苯或乙醚等引起著火,應立即用濕布或砂土,化驗室應備有滅火砂箱等撲滅。若遇電氣設備著火,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用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火。
七、遇有燙傷事故,可用高錳酸鉀或苦酸溶液揩洗灼傷處,再搽上凡士林或燙傷油膏。
八、若在眼睛或皮膚上濺著強酸或強堿,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然后相應地用碳酸氫鈉溶液或硼酸溶液沖洗;若濺在皮膚上最后還可涂些凡士林。
九、若吸入氯、氯化氫氣體,可即吸入少量酒精和乙醚的蒸氣以解毒;若吸入硫化氫,氣體而感到不適或頭暈時,應立即到室外呼吸新鮮空氣。
十、被玻璃割傷時,傷口內若有玻璃碎片,須先挑出,然后抹上紅藥水并包扎。
十一、遇有觸電事故,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后在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
十二、如不慎發生中毒、燒傷,立即送醫院治療。
十三、如不慎失火,按防火制度中規定處理。
第六節化學藥品及易燃、易爆、有毒類重要物品的管理制度
一、化學藥品及易燃、易爆、有毒類重要物品儲存分類?
1、易爆物品:梯恩梯、硝酸、硝銨、迭氮化物等;
2、氧化劑:堿金屬和氯酸鹽、硝酸鹽、過氧化物、高錳酸鉀等;
3、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液氮、液氨、氯化甲烷、氧氣、氖、氬、氦、氫氣等;
4、易燃物品:黃磷、硝化物等,凡閃電小于45℃的物品;?
5、有毒物品:氰化鉀、氰化鈉、亞硫酸、有機磷、有機物、氟硫酸鈉、四氯化碳、三氯二稀、水銀等;
6、腐蝕性物品:硝酸、發煙硫酸、三氯化磷、蟻酸、乙酰氯、乙酰溴、氫氧化鉀、氫氧化鈉、甲醛、焦油酸等。
二、以上多種藥品和物品應按有關規定分類存放于藥品室中,由室主任指定專人保管。保管人員應了解其性質及保管方法。
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應嚴格按消防條例規定執行,存放藥品之間應保持一定距離。房間應陰涼、通風、干燥?并配備必要的防火器材。
四、貴重、劇毒物品應由專人用保險柜加鎖保管,并有使用記錄。
五、劇毒物品使用后,不得隨意排放,應放入廢液桶中,按要求集中進行解毒處理,達標后方可排放。
六、貴重物品使用后的殘渣盡量回收。
七、不同性質的廢液,不能放入同一廢液缸、桶中。
八、上述分類藥品、物品的購進、取用必須登記,定期清理。
第七節試劑、溶液管理制度
一、基準試劑應妥善保存,放在干燥器中,避免受酸、堿作用。
二、配制的溶液應根據試劑的性質分別存放于磨口瓶、橡膠塞瓶或棕色瓶中。
三、標準溶液必須專人配制,定期檢定,并詳細記錄。
四、試劑瓶上的標簽必須填寫清楚,過期或變質的試劑,一律不準使用。
實驗室簡單管理制度篇6
一、根據國家教委頒布的教學大綱和教材要求,會同實驗教師制定實驗教學工作計劃。精心設計實驗方案,寫好實驗教案,師生共同努力,認真做好演示實驗和上好分組實驗課,達到預期的教學效果,完成實驗教學任務。
二、根據實驗所需的教學儀器和材料,填寫《演示實驗通知單》和《學生分組實驗通知單》,分別提前三天和一周報實驗室。全部演示實驗和分組實驗必須課前預做,為順利進行課堂教學做好充分準備。
三、進行演示實驗時,實驗裝置要位于全班學生視野內,可見度大,便于學生觀察、理解。實驗操作正確、規范,實驗現象直觀、準確,示范效果明顯。注意指導學生提高觀察實驗的能力,培養學生實事求是的嚴謹科學態度。
四、學生做實驗前,教師應向學生講清實驗原理、實驗目的、實驗方法,指導學生掌握操作要領及注意事項。在學生實驗過程中,教師要加強輔導,引導學生認真觀察,積極思考,及時發現并糾正學生操作錯誤,確保實驗安全、順利進行。啟發學生用所學的知識分析實驗現象,歸納實驗結論,如實填寫實驗紀錄。實驗結束后,要求學生按照“學生實驗守則”中的規定,整理器材、藥品,洗滌玻璃儀器,搞好清潔衛生,完成實驗報告。教師要尊重學生的實驗成果,認真批改實驗報告。
五、要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尤其對有一定危險的實驗,教師須鎮定自若,操作熟練,動作協調,一絲不茍,嚴防事故發生,并應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六、要積極開展師生自制教具和課外科技活動,促進理科教學改革,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努力提高學生素質。
七、努力創造條件,建立、健全實驗教學考核體系。在實驗教師的配合下,認真做好學生平時、學期和年度的實驗操作考核(考試)工作。
八、在實驗教學中,運用現代化教學方法和手段優化教學過程,突出教材重點,攻克難點,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實驗室簡單管理制度篇7
1.實驗教學所需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管理。
2.對危險品的裝運必須小心謹慎,嚴防震動、撞擊、磨擦、重壓和傾倒。
3.危險品進出倉庫,應進行嚴格的檢查和驗收,做好單據交接及收發登記工作。
4.危險品保管員要嚴格檢查危險品包裝是否可靠,有無損壞,標簽是否脫落,如發現包裝不可靠,應立即設法維護或更換。
5.危險品必須指定熟悉危險品業務的專人保管,存放地點必須符合安全要求,配備必要的消防和防護設備。
6.性質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危險品倉庫內,嚴禁煙火,對儲存的危險品應定期檢查,防止自燃、變質或爆炸事故的發生。
7.領用危險品時,必須由任課教師新筆在危險品領用單上填寫品名、數量、用途交主管校長簽字批準,由熟悉危險品業務知識的專人領用和管理。要切實防止領后因保管不善而發生意外。
8.領用人對危險品的性質、防護及發生意外后的應急措施等,必須事先熟悉,學生在使用危險品時,實驗人員應詳細指導。
9.使用后剩余的危險品,應立即送還,并妥善保管。對廢液、殘物,要認真按國家有關要求處理好。
實驗室簡單管理制度篇8
一、備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性能和要求分類、入盤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后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置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準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結合,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教師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清帳手續。
實驗室簡單管理制度篇9
一、實驗室、儀器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實驗正常進行。
三、儀器、設備、材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記帳,編號后分類存放,定期核銷實驗材料,做到帳物相符。
四、帳冊實行計算機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和財產帳相符。
五、經批準出借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行。
六、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七、做好各類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持常用儀器、設備完好無損,做好顯微鏡的防霉、剝制標本的防蛀,浸制標本的防凍等工作。
八、按實驗聯系單要求。及時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畢,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工作。
九、保持實驗室、儀器室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煤總開關和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