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實驗室如何管理制度
制度的穩定性和公正性為人們提供了良好的發展環境。怎樣才能寫好學校實驗室如何管理制度?這里給大家提供學校實驗室如何管理制度,方便大家學習。
學校實驗室如何管理制度篇1
1、實驗前,學生要認真預習實驗內容,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和步驟,掌握基本原理,并寫出預習提綱。
2、學生進入實驗室,按編定的小組就位,未經教師許可,不得調換小組,不得動用儀器和藥品。
3、保持室內安靜、整潔,做到步輕、聲低,嚴禁高聲喧嘩,不準做與實驗無關的事,不得私自帶火柴、打火機等進實驗室。
4、認真聽講,實驗時必須按照步驟、操作方法、注意事項進行。
5、實驗必須遵守實驗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有危險現象,應立即報告指導老師和實驗員進行處理。
6、實驗完畢,清潔好儀器,排列整齊,收拾干凈,經指導老師和實驗員驗收允許后方可退出實驗室。
7、愛護儀器,節約藥品,損壞的儀器要及時報告,填寫《儀器設備損壞報告單》,并按《儀器設備損壞賠償制度》進行賠償。
8、在老師指導下注意用水、用電及化學藥品的使用安全,出現不安全故事及時向老師報告。
學校實驗室如何管理制度篇2
一、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制訂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規范實驗室儀器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的方式及措施,以確保發揮儀器設備的效益以及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2.本制度的適用范圍為涉及實驗室擁有的所有儀器和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的管理行為。
3.在發生本制度沒有明確,而涉及儀器、設備的所有行為時,解釋、執行權在實驗室。
4.各種儀器設備必須建立專人負責制,實行檔案管理制度,建檔建卡,做到技術檔案資料齊全、完整。
5.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方能上機操作,使用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6.儀器設備實行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儀器負責人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寫出事故報告,儀器設備的故障現象、維修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二、實驗人員管理辦法
1.所有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都必須遵守實驗室的管理制度。
2.實驗開始前,檢查本組內儀器設備、器材是否齊全且完好無損、規格是否適用。
3.實驗時,小組內人員應有分工,并輪流擔任接線、記錄、觀察、操作等工作。
4.線路連接應正確、牢固、整齊、美觀。線路連接完畢檢查無誤后,方能接通電源進行實驗。改接線路時必須先切斷電源。
5.合閘通電后,不要撫摸帶電裸露部分,注意人身和設備的安全。測量數據和操作儀器設備時,要認真仔細,力求準確,以免過后因數據錯誤導致實驗失敗。
6.實驗過程中,若發現異?,F象、異常氣味或其他危險跡象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切勿驚慌失措。
7.實驗結束后,檢查、清理所用的儀器、儀表、元器件、設備和導線,如有損壞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修復,避免影響其他實驗。
8.人為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壞,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直到賠償。
9.工作結束后,廢物要放入紙簍或廢物箱內,保持工作臺整潔。
三、管理人員職責
1.應熟悉儀器、設備的使用方法及特性,指導使用者正確使用儀器。
2.愛護儀器設備,做好維護保養工作。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安排維修,提高設備完好率。
3.實驗前必須熟悉實驗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4.保持實驗室的&39;整齊和清潔,實驗室內不得任意堆放雜物,廢物要及時清除,臨時使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齊。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保證儀器設備安全。
5.做好儀器設備的管理工作,建立分類賬,做到賬物相符。
四、實驗室安全制度
1.由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2.實驗前全面檢查安全,實驗中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3.如遇火警,除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鹁獬笠⒁獗Wo現場。
4.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并及時報告上級和保衛部門,同時保護好現場。
5.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6.下班前,實驗室管理人員必須確保儀器設備斷電,斷開電源開關,關好實驗室的門。
學校實驗室如何管理制度篇3
1、指導教師必須對實習學生行焊接特種作業的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則,嚴守各項安全規程。焊接實習時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具。
2、對各種電弧設備要定期進行嚴格檢查,以防漏電。嚴禁使用有故障的電焊設備。
3、每日上下班時對各種氣瓶進行檢查,防止漏氣,嚴格執行氣表年檢制度。
4、加強對各種電器開關的`使用管理,嚴禁學生亂摸亂接和亂拆。嚴格執行用電安全制度。
5、嚴格執行防火安全制度,防爆安全制度,對各種輸氣管路級每日每班進行檢查,并做好設備使用記錄。
6、使用砂輪機時,必須帶好勞動保護用具,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7、場內排氣扇必須保證正常運行,保證實訓場內通風。
8、做好下課“五關”:關門、關窗、關電、關機、關氣,加強安全防范。
學校實驗室如何管理制度篇4
一、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設備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學校實驗室如何管理制度篇5
一、化學藥品保管室要陰涼、通風、干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電爐通電)時必須有人看守。
二、化學藥品要有工作責任心強、有化學專業知識的人負責管理。
三、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并采用科學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變質的應裝在避光容器內;易揮發、潮解的,要密封;長期不用的,應蠟封;裝堿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學藥品應在容器外貼上標簽,并涂蠟保護。短時間裝藥的容器可不涂蠟。
五、對危險藥品要嚴加管理:
1.危險藥品必須存入專用倉庫或專柜,加雙鎖防范。
2.互相發生化學作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
3.危險藥品都要嚴加密封,并定期檢查密封情況,高溫、潮濕季節尤應注意。
4.對劇毒、強腐蝕性、易爆易燃藥品,學校要根據使用情況和庫存量制定具體領用辦法,并定期清點。
5.危險藥品倉庫(或柜)周圍和內部嚴禁有火源。
6.教學用不上的危險藥品,應及時調出,變質失效的要及時銷毀,銷毀時要注意安全并不得污染環境。
7.二氯化鋇、汞、苯胺、草酸、黃磷、鉀、鈉、碳化鈣、二硫化碳、苯、乙醚、發煙硫酸、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過氧化鈉、硝酸鋇、硝酸鍶等非經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同一年級,各教學班在做完同一實驗后,剩余部分應及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柜);在各教學班做同一實驗的間歇時間,可暫存在化學藥品室。
8.劇毒藥品,用后剩余部分應隨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柜)。
9.下列經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化學藥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過規定限額,多余的應存放在危險藥品庫(或柜)內:無水乙醇100g,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鉀、硝酸鈉等各500g,溴100g,濃硫酸和濃硝酸各1000g,工業乙醇10kg。
10.鎂粉、鎂帶、鋁粉、三氯化鋁、甲酸、鹽酸、氫氧化鉀、氫氧化鈉、重鉻酸鉀、五氯化二磷、亞硝酸鈉、硝酸汞、硝酸鋁、硝酸銅、硝酸鎘、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險藥品可存放在化學藥品室。
11.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險藥品,學校根據危險程度,采用相應的管理措施。
12.學校應主動爭取當地公安部門對危險藥品管理的指導與監督。
學校實驗室如何管理制度篇6
第一條學校的儀器設備是國有資產。為了加強對我校儀器設備的管理,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儀器設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對儀器設備的論證、購臵、使用、調撥直至報廢的全過程實施管理。儀器設備管理的目的是優化資源配臵,提高儀器設備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地為教學、科研服務。
第三條儀器設備管理是我校教學、科研工作的可靠保證。各單位需配備具有相關專業知識、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管理工作,并重視對他們的培養和提高。
第四條各單位在儀器設備的使用過程中要保證所用儀器設備的安全、完好和使用效益。認真執行本辦法,服從校、院(系)儀器設備管理人員的管理。
第五條我校儀器設備實行校、院(系)、實驗室三級管理體制。在主管校長領導下,國有資產處負責全校儀器設備的歸口管理。院(系)應在主管院長(系主任)領導下,合理配備院(系)及實驗室的專職或兼職儀器設備管理人員。
第六條凡屬學校儀器設備,不論其經費來源(教學、科研、各項專款或基金、貸款或自籌資金)及進入渠道(購臵、調撥、自制、贈送等)都要建檔入帳,不得滯留帳外。
第七條校內各單位新購臵的儀器設備,由院(系)級管理人員配合經手人辦理固定資產入帳手續,在確認填寫內容完整,經國有資產處確認后方可辦理財務報銷手續。
第八條院(系)及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要按學校的管理
辦法及時辦理儀器設備的購臵、獲贈、調撥、報損、報廢等手續,定期進行帳、物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第九條國有資產處對院(系)各單位的儀器設備管理工作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第十條離(退)休、調出、以及長期(壹年以上)出國人員,經過院(系)級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辦理儀器設備帳、物的移交手續之后,方可辦理離退休、調離出國手續。
第十一條在儀器設備管理中,禁止任何形式的閑臵浪費、公物私化、私自轉讓、丟棄等行為。
第十二條校內院、系、實驗室之間儀器設備的借用,經儀器設備所在實驗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辦理借用手續。
第十三條大型貴重儀器設備的&39;借用,需向國有資產處申報,未經批準,不得外借。
第十四條借出的儀器設備如出現損壞、遺失等問題,按《內蒙古科技大學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院(系)內實驗室之間的儀器設備調撥工作,需經院(系)主管負責人批準后,由院系級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負責調撥。
第十六條校內各單位之間的儀器設備調撥,由調撥雙方院(系)主管負責人批準后,到國有資產處辦理過戶手續。
第十七條各院(系)多余或積壓的儀器設備,應由院(系)主管負責人批準后,可移交至國有資產處,由國有資產處組織校內外調劑。
第十八條凡申請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須由實驗室主任,實驗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寫出鑒定意見,經院(系)主管負責人審批后,報國有資產處審核、批準。大型貴重儀器設備或較大批量儀器設備的報損報廢,由國有資產處負責人或主管校長酌情審批。
學校實驗室如何管理制度篇7
1、做好防火工作。除實驗需要外,嚴禁火種。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
2、各種危險品必須嚴格登記造冊,建立購買、使用、領取、清退等臺帳。對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出入庫必須有精確計量和記載。
3、對危險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控制使用、重點管理、嚴格出(入)庫”的方針,堅持“分類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則。嚴加保管,應專庫存放,雙人雙鎖。對所有物品應定期檢查核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應熟悉并掌握所存放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防護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識。
5、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存放與保管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執行“四個不準”的規定:性質相抵觸,不準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準存放在一起;非危險物品倉庫,不準存放危險物品;露天不準存放。
6、嚴禁設置一切明火,嚴禁試驗、分裝、打包與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裝卸危險物品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震動、撞擊或磨擦;不得隨意重壓和傾倒,不得隨意碰撞或滾動搬動。存放區域的附近,應樹立明顯的警示標志。
7、做好防盜工作、安裝防盜設施,貴重器材及危險品的存放點必須有防盜報警器。管理人員離室應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自來水。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8、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自查,對性質不穩定或容易分解變質的危險物品,應定期測量化驗,并作詳細記錄。
9、進、出庫或使用后,必須對操作現場與周圍環境作認真檢查,對遺存或散落的危險品及時清掃、處理。
10、實驗器材、藥品一律不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