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小公司考勤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既然這樣,那么10人小公司考勤制度怎么寫?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10人小公司考勤制度,供大家參考!
10人小公司考勤制度篇1
第一章:工作時間規定
第一條:全體員工每月26個工作日;每工作日時間為8小時。
第二條:具體作息時間,由公司根據季節特性制定、公布、執行。
第三條:因工作需要加班,由生產部門安排。原則上公體日加班時間不超過8小時,夜班加班不超過2、5小時。
第二章:考勤辦法
第四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實行刷卡制度。考勤卡由監管員負責發放和收存。
第五條:刷卡時不得弄需作假,不得相互替代,不得為難監管員。
第六條:刷卡時間為上班前15分鐘~下班后10分鐘。超過該時間到崗員工,以持卡找分管生產經理簽
第七條:員工上班途中因交通障礙,突發性疾病等原因而無法按時到達,應先打電話向分管生產經理
第三章:請假規定
第八條:員工因私事,疾病等不能到崗上班,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后休假。除特殊原因外,不得事后補
第九條:員工請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并經公司經理審批后方可休假,休息
第十條:員工因工傷、病假需要休息,還應出具經公司分管生產經理核實后的醫療單位證明,休息期
第十一條:車間主任批假權限為每次1小時。生產員工請假超過1小時,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并經分管
第四章:違章處罰規定
第十二條:1、一次遲到、早退:10~30分鐘,扣罰10元。
2、一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扣罰30元。
第十三條:違章作業,造成人體損傷,不得享受工傷待遇,按病假處理;造成公共財產損壞,視情節
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
第十四條:曠工一天,扣罰50元。全年累計曠工達5天以上,取消年度獎金。連續曠工15天或全年
累計曠工30天,給予除名。
第十五條:違反刷卡規定,每替代他人刷卡一次,扣當事人10元。
第十六條:工作期間,未經請假批準,離開廠區,參照遲到、早退處罰規定處理。
東辰機械公司20___—___—___
10人小公司考勤制度篇2
集團公司所屬全體員工:
根據集團公司已制定并執行的“員工考勤制度”第六條、第八條、第二十條的相關規定,為了進一步有效執行該制度,特對相關條款細化后,作出如下補充通知。
一、凡外出辦理各種業務的公司員工,須先到公司指紋打卡后,可視為上班;上班期間外出辦理各種業務時,需首先請示部門經理同意,并報行政辦(趙小利處)備案;特殊狀況不能打卡者,須經部門經理書面簽字批準并于當日報行政辦(閆柯宇處)備案,業務完畢后的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批準手續,視為有效上班。
二、凡公司員工漏打上下班卡的,除在次日內出具書面有效說明并經部門經理簽字審批的外,一律以遲到、早退論處;按月度統計時,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至1小時以內按曠工1小時論;遲到、早退超過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一日論。
(由行政辦負責每件核實,每月度統計上報)
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中對遲到、早退、曠工的處罰規定。每月度考勤統計時,累計遲到、早退超過兩次以上者,從第三次算起:員工扣罰30元/次、中層管理人員扣罰50元/次、高層管理人員扣罰80元/次;每月度考勤統計時,曠工一天者,扣罰當月2倍日均上班工資;曠工兩天扣發當月3倍日均上班工資;曠工三天,扣罰一個月出勤工資;曠工時間不足一天的按小時計算,扣罰金額為當月日均上班工資除以8小時乘以2倍曠工時間。
(由行政辦負責每件核實,并按月度提來源理決定)
四、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
1、外出辦公不按上述規定報備的、簽字批準手續不全或不辦理批準手續的,一律視為曠工論處,按照集團公司考勤制度進行處罰,并在當月工資中體現(扣發金額按次累加)。
2、若以外出辦理公司業務為名,從事與公司業務無關的其他事務活動等,一經查實,一律以曠工論處,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由行政辦負責每件核實,并按月度上報處理意見)
本通知從20__年元月一日起執行,相關條款行政部不再另行通知,請各部門認真學習通知精神,并嚴格執行。
____X公司
20__年03月14日
10人小公司考勤制度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試行辦法》(國發[1981]52號)和《關于認真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休假制度的通知》金人勞社文20__11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現就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二)增強制度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三)合法性、合情性、合理性和引導性相結合的原則。
二、適用范圍
金水區愛衛辦、創建辦全體工作人員。(不包括離休、退休和臨時工作人員)。
三、制度內容
(一)休假制度
根據《關于認真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休假制度的通知》金人勞社文_11號文件,規定如下:
1.公休假。工作人員享受公休假天數為: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公休假:
(1)工作人員依法享受公休假,其請假天數多于公休假天數的;
(2)工作人員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未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工作人員,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工作人員,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工作人員,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不在崗人員重新上崗,當年的年出勤率低于80%的。
(5)工作人員已經享受過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上述第(2)、(3)條規定情況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二)婚假制度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工作人員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年齡結婚(女20周歲、男22周歲)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女23周歲,男25周歲)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三)喪假制度
根據河南省人口與_條例規定(20__年11月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31次會議通過,從20__年元月1日起執行):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
(四)產假制度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勞動法》、《河南省人口與_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
1.產假假期:女為半年,男為30天。
2.女工作人員懷孕2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15天的產假;2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引產的,給予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給予42天產假。
3.保胎假工資發放按病假工資標準發放。
4.已經享受產假的不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五)探親假制度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國發[1981]36號)規定,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工作人員享受探親假待遇。探親假期:
1.條件:工作人員與配偶分居兩地,與父親或母親不在同一地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2.工作人員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3.未婚工作人員探望父母,每年給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或者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4.已婚工作人員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5.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三)事假制度
根據《關于河南省機關工作人員事假期間有關工資福利待遇的通知》豫人薪[1999]15號文件,規定如下:
1.機關工作人員全年累計事假在15天以內的,原工資照發。
2.享受年休假的工作人員,可以用當年休假沖銷事假天數,沖銷不完的再按本規定處理。
3.機關工作人員全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的按以下標準計發工資:
(1)工作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5天,從第16天事假起按本人月基本工資的70%發給。機關執行職級工資制的人員,按本人月基本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
工資與工齡工資之和,下同)的70%計發。機關工人固定工資部分(機關技術工人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普通工人為崗位工資,下同)按70%計發,活工資部分(機關工人工資構成中的獎金,下同)按70%以下(含70%)的比例計發。
(2)機關工作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2天的,從第23天事假起,停發本人事假期間的職務與級別工資和當年年終獎金。
4.工作人員事假無故超出批準期限的,按曠工處理。
5.工作人員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請事假的,其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本規定執行。
(四)病假制度
根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試行辦法》(國發[1981]52號)的文件,規定如下:
1.工作人員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
2.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
(2)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照發。
3.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2)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3)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
上述1、2、3項工作人員中,獲得盛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授予的勞動英雄、勞動模范稱號,仍然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的工資,經過盛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批準,可以適當提高。
4.病假期間工資低于三十元的按三十元發給,原工資低于三十元的發給原工資。
5.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可以繼續享受所在單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工作人員病假期間享受本規定的生活待遇,應有醫療機構證明,并經主管領導機關批準。
7.工作人員工作年限的計算,按照國務院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九)內部制度
1.曠工制度。工作人員一個月內曠工半天的,誡勉談話,取消全年評優資格;一個月內曠工1天的,年度考評定為基本稱職,并上報區人勞局和財政局按本月出勤扣發工資;一
個月內曠工2天的,年終考核定為不稱職,除在全體大會上做出書面檢查外,并上報區人勞局和財政局按本月出勤扣發工資;一個月內曠工3天的,待令辭退,并上報區人勞局和財政局扣發一切工資福利待遇。(累計曠工天數以半天計算)
2.事假、病假制度。
(1)工作人員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公休假沖銷;凡不用年公休假沖銷的可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扣發工資)處理。
(2)請假人員必須按照單位內部請假制度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請假人員返回后未立即向領導和辦公室口頭銷假,按繼續請假處理。
(3)工作人員請病假,需出示社區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書,方可請假。
(4)工作人員請假天數累計超過本人公休假數一倍的,取消年終評優資格;超出二倍的將定為稱職(合格)、基本稱職(被告誡);超出三倍的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累計請假天數以半天計算)
(5)工作人員請病假將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另外,工作人員病假時間連續2個月或1年內累計滿6個月,能堅持正常工作,且不上班的,從第7個月起停發工資和一切工資福利待遇,滿1年仍不上班工作的,按自動離職報批到區人事局、人勞局、財政局;
(6).如果假期到期,且有不可預見的事情,不能按時回崗工作的,本人必需向主要領導口頭續假,由其科長幫寫調休條,經主管副職、行政正職簽字后,交辦公室登記。否則按曠工處理。
3.遲到、早退制度。
(1)遲到及早退,包括指紋記錄、會議、學習等各類活動的參加。凡超過規定的時間到崗的視為遲到,超過20分鐘為礦工半天。提前10分鐘離開崗位的視為早退,超過20分鐘的為礦工半天。
(2)工作人員每天上午、下午,上班、下班,均需簽到(每日共計4次)。未簽到的按遲到、早退處理。
(3)工作人員一周內有兩次(含兩次)遲到、早退、脫崗、串崗現象的,下周“掛號”打掃單位公共區域衛生5天。如果在打掃衛生期間,發現未打掃的,按曠工1天處理;1次打掃不干凈的,延長打掃時間1天。
(4)工作人員一個月內有三次(含三次)遲到、早退、脫崗、串崗現象的,按曠工2天處理;一月內有四次(含四次)以上的,按曠工3天處理。
(5)遲到、早退請假。因特殊情況遲到、早退需請假的工作人員,必須經科室負責人同意,主管副職、行政正職簽字后,報辦公室登記后,方可執行。如發現謊報,經查出,對科室負責人通報批評,責任人按曠工處理。
12.工作人員因工作任務不能簽到的,由科室負責人經主管副職同意、行政正職簽字后,報辦公室登記。如發現謊報的,經查出,對科室負責人通報批評,責任人按曠工處理。
四、要求
(一)加強組織。各科室人員要高度重視,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科室負責人要組織科室人員認真學習本制度,嚴格要求,加強教育,大膽管理,堅持原則,嚴肅工作作風,狠抓工作紀律,切實抓好隊伍建設。
(二)營造良好氛圍。樹先進,立典型,形成學習先進、崇尚先進、趕超先進的濃烈氛圍,激勵全體干部工作人員以主人翁的姿態,投身我區城市管理工作中,以扎扎實實的工作,創實實在在的業績,實現今年的目標任務的完成。
(三)嚴格督查。辦公室將根據掌握的實際情況,每月進行匯總、通報、公布,對相關科室和責任人進行表彰和處罰。結果納入年終考核內容,作為干部任用和評比依據,對不遵守或嚴重違反的將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本方案從20__年3月4日起施行。
10人小公司考勤制度篇4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明紀律,使員工按時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 出勤:
① 上班時要按時簽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2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扣除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② 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20%外,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
二、 請假:
必須要有請假條,寫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級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綜合部核實存底,請假一天以上由管理處主任批準,三天以上要報公司批準,歸隊后要及時銷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動辭工處理,并扣發七天工資。
① 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② 請病假必須有醫師證明,方可帶薪休假;
③ 請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提前一天申請;
④ 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者,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⑤ 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 重要節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五一勞動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二天,放假期間工資照付,若在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或安排調休。
連續在管理處服務滿三年以上者,并在中途未請過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親假。
10人小公司考勤制度篇5
一、考勤規定:
1.全體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個半小時,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時,下午:14:00---18:30時。時間變更由公司辦公室另行通知。
2.本公司全體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遲到、早退定義:
1.公司全體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以內到班者為遲到。超過30分鐘后到工者應辦理請假手續,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皆須報備并經主管負責人證明者除外。
2.工作時間終了前30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無故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抵充,違者按曠工全日論。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負責人證明者除外。
3.因公司生產問題,由生產部決定上下班時間,各車間班組當天生產任務完成后,可以報生產部門,由生產部決定提前下班時間。
三、曠工定義: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工作崗位者以曠工論處。
2.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以曠工論處。
四、請假規定:
1.員工請假需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天數、事由、交接事項,經上級領導審批簽字,交公司辦公室考勤管理人員備案后方能休假;如未將簽批后的請假條交公司辦公室考勤管理人員備案而休假者,其休假天數按曠工天數論處。
2.公司副總經理、副總工包括各部門、車間正職級等以上領導請假由總經理簽批。各部室全體職員、車間班組長以上負責人請假超過3天的由總經理簽批。
3.各部門工作人員請假1-3天(包括3天)由部門正級領導簽批。
4.各車間主任請假1-3天(包括3天)由生產副總經理簽批。
5.各生產班組組長請假1-3天(包括3天)由車間主任簽批,請假3天以上者由生產副總經理簽批。
6.各生產班組員工請假1天由班組長簽批,2-3天(包括3天)由車間主任簽批,請假3天以上者由公司生產副總經理簽批。
7.請假3天以上的員工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清方能休假,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8.假期休完須超假期休息者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經批準后方能繼續休假,假期滿后回公司上班應將超假天數補辦請假手續。
9.凡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休息者按曠工處理,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10.領導簽過字認可的'請假條應及時轉交公司辦公室考勤管理人員備案,否則視為曠工。
11.假期天數超過由未續補假期者,超過天數均按曠工論處。請假期未到,提前上班者,應到公司考勤管理人員處銷假工資按實際請假天數計算。未銷假者按請假單天數計算。
12.需要請假者如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需要以電話向主管領導報知,并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10人小公司考勤制度篇6
一、項目部作業紀律
1、項目部全體工作人員(包括勞務中心職工)要熱愛工地,樹立以工地為家的主人翁思想,關心項目部的發展,團結協作、齊心協力、遵章守紀、規范管理、工程優質、維護形象。
2、項目部全體人員要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3、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要監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更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外出辦理私事,一經發現,按曠工處理。
4、中午吃飯,不得飲酒(工作招待例外)一經發現,按違反勞動紀律處理,分別給予停工,罰款和紀律處分,飲酒發生的事故后果自負。
5、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任何地方睡覺(夜間加班人員除外),發現一次罰款50—100元。
6、工作時間內不得串崗或影響他人工作,嚴禁在工作時間內打撲克、下棋、玩游戲。發現一次,每人罰款10—50元。
7、按時參加項目部舉行的各項活動,及召開的各種會議,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未參加的人員每人扣款20元,遲到的扣款5元,并寫出書面檢查。
8、在參加會議時,所有手機不得開啟響鈴,不準交頭接耳,隨意走動,并做好詳細記錄。
9、項目部全體工作人員,要衣著整潔,講究衛生,在工地內必須戴安全帽,舉止文明禮貌,維護良好地企業形象。
二、考勤制度
1、所有項目部人員的考勤一律采取上下班簽到制、簽退制,任何人不得代簽,或補簽,如有發現每人次罰款10元。
2、考勤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制度管理考勤,不得講人情,縱容他人弄虛作假,如有發現每人次罰考勤人員50元。
3、項目經理部全體人員必須按項目部規定工作日出勤,每工作日按項目部規定上下班時間為準。(根據工程進展及季節而定)
4、因公外出辦事或去公司辦事,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有效,如未請假,一律按曠工處理。
三、請銷假制度
1、休探親假,工齡假,婚育假,假期超過三天以上都須提前提交書面請假報告。
2、申請報告,經項目部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
3、公派外出學習、培訓,必須及時報告項目經理部,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則影響工作,后果自負。
4、凡自學或自費上學人員,如占用工作時間,須提前征得項目部同意,否則一律不予批假。
5、各類事假,必須提前請示,無特殊情況,缺勤中途電話請假或他人代假,一律無效,均視為曠工。
6、項目所有人員請假,經項目經理批準后,必須進行登記,以便年終進行考核、凡未登記者,視假期時間長短給予30—200元罰款。
7、各類請假須按期限返回,并辦理銷假手續,不得超假,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向經理請示,經批準同意后,可按批準日期返回,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獎懲制度
(一)獎勵:
1、在社會上助認為樂,見義勇為,給項目部爭得榮譽的,根據情況每人次獎勵100—500元。
2、積極參與公司舉辦的各項活動,并獲得前三名,為項目部爭得榮譽的獎勵50—200元。
3、積極參與新聞報道,宣傳項目部典型事件,報道施工情況,在省部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勵100元,國家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勵200元。
4、在突發事件中,舍己保衛國家財產和他人生命安全,挽回重大損失的個人,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重獎。
5、在施工過程中,發現重大安全和質量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獎勵。
(二)處罰:
1、無故遲到早退,以累計計算,月累計超過兩個小時者,按曠工半日計算,超過四個小時者,按曠工一天計算,以此類推。
2、未經請假,無故不上班者,視為曠工,曠工半日,取消月獎金50%,曠工一天取消當月全部獎金,連續曠工七天,年累計曠工十五天以上送交公司有關部門處理。
3、事假五天以上,取消當月全部獎金。
4、工作時問未經請假擅自離崗,外出辦私事,二小時以內者,每次罰款50元超過兩小時計曠工半天超過四小時,計曠工一天,以此類推。
五、工地值班制度
1、項目值班是由項目經理部指派負責監督施工現場的全部施工人員的工作。如遇特殊情況,在自己處理不了的情況下,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領導匯報。
2、項目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負責處理現場發生的各種問題,負責組織加班人員的施工生產,并不定時的抽查工地守衛人員的值勤情況。
3、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如遇大風,大雨,應及時組織大家保護現場的施工原材料,避免造成無謂的損失。
4、值班人員應有高尚的道德和工作責任心,遇到壞人壞事勇于斗爭,在壞人威脅恐嚇面前不低頭,使人民的利益和公共財產不被侵犯。
5、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禁止由他人代替,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時應提前通知,以便經理部及時調整,否則按離崗處理。
6、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堅守崗位,玩忽職守,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值班人員負責,如情節嚴重,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和重大的損失,項目部有權進行行政和經濟處罰。
7、值班時間不得脫離崗位,不得飲酒,不得約請外來人員到工地,不得用公家電話聊天,要堅守工作崗位。
8、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按時做好交接班,如因未交接班造成的漏崗,由上班當班人員承擔相應責任。重要事情必須向交接班人員交代清楚。
六、項目部崗位績效工資考核試行辦法(暫行)
為了更好地適應中鐵二十一局二公司企業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市場經濟下的企業薪酬分配制度,體現項目部工資分配自,更好的發揮工資分配機制在企業中的激勵作用,逐步實現企業工資分配的市場化、浮動化、直觀化。從而切實達到按勞取酬和個人收入憑貢獻的目的。結合本項目部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項目部中的管服、輔助人員。
(一)實行崗位績效工資考核辦法的原則
(1)必須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突出效益的分配原則;突出勞動和技術、管理等要素按工作中貢獻大小參與分配的原則。
(2)封存檔案工資,堅持以崗定薪,易崗易薪,崗變薪變的考核辦法。建立按勞、按效和工作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制度。
(二)崗位績效工資的構成
1、崗位績效工資是崗位工資和效益工資相互聯動的工資制度,是以按勞分配為原則,以崗位等級為基礎,以效益指標為分配要素。
2、崗位績效工資是由崗位薪級工資,崗位薪級系數,績效工資,工齡工資組成。
①崗位薪級工資;按項目部員工均檔案工資標準確定,經測算:月均工資————元、日均工資————元。(蘭州)
②崗位薪級系數;按項目部人員工作性質不同而制定。
③績效工資:是以經濟效益為前提,并以效益與每個員工實際貢獻掛鉤,突出了工資激勵職能,是體現員工在工作崗位上工作成果及差別的工資。(具體分配系數比照崗位薪級系數執行)
④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標準的確定,是以員工實際工齡確定的工資標準。具體支付標準如下:
一年——十年工齡每年按——元標準支付;
十一年——二十年工齡每年按——元標準支付;
二十一年以上工齡每年按——元標準支付;
(工齡年限按累計工齡達到的最高年限標準計算)
(五)崗位薪級工資考核與支付
①項目部每月由勞資室核定員工出勤天數,出勤天數核定辦法如下:
a、按正常制度工作日出勤,每出勤一天按一天計;
b、根據現場施工情況,項目部靈活安排雙休日及節假日加班,原則上不開加班工資。但要做好統計,以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依據;
c、因公出差及公司(項目部)委派的業務學習、培訓、參觀、考察及其他公益活動視同正常出勤;
②項目指揮部員工當月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員工工資=日均工資×出勤天數×系數+工齡工資±績效工資(根據施工地點不同,以項目部制定的工資實施辦法為準)
(六)崗位績效工資制的日常管理
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后,現行的崗位技能工資及各種津貼補貼全部封存,(不含冬季取暖費補助)作為檔案工資管理。遇有政策性調整工資,按規定標準進行調整進入個人檔案,繼續封存,員工調出按檔案工資標準執行。工資測算以蘭州市為依據,如出沿線,按項目部規定執行。
(七)風險抵押金制度
項目部實行風險抵押金制度,具體執行按照《中鐵二十一局二公司工程項目管理細則》規定執行。
(八)項目部獎罰
一、每月項目部按工資總額40%提取獎勵基金,由項目部對當月工作突出的部門及個人給予獎勵(根據項目成本而定)。
二、項目部對當月工期、質量、安全、成本、文明施工等,指標不能對應的責任部門及個人進行處罰,處罰額度按月工資的.10%計算。
七、衛生管理制度
1、項目部全體人員必須面貌整潔,著裝干凈整齊。
2、各室衛生(包括辦公室、宿舍)由各室人員負責,要求各室地面無亂廢棄物、桌面物品擺放整齊,墻面不得隨意張貼紙張,室內不得擺放與工程無關的物品,有些必要的張貼圖紙,常用數字表要張貼成線,整齊劃一。
3、項目部食堂的衛生由食堂炊事員按《生活食堂標準》負責保持清潔。
4、對各辦公室衛生的抽查由項目部組織人員進行檢查,若發現與以上規定不符的情況,有權予以糾正。
5、項目部各辦公室每周進行一次清掃,每月進行一次大檢查,清理雜物,消除辦公室內的死角。
6、室內禁止隨地吐痰,隨地亂扔煙頭、廢棄物,做到剩飯、剩菜、洗碗水不亂潑。
10、獎罰:
(1)各辦公室衛生,在月總評中,得分最高的,每人獎勵20元,衛生達不到要求的辦公室每人罰20元。
(2)食堂衛生,月總評中,衛生達不到要求炊事員每人30元,扣后勤負責人10元,衛生達要求每人獎30元,獎后勤負責人10元。
11、衛生檢查小組,由項目部門負責人組成。
八、會客管理制度
1、所有來訪人員,必須持有表明自己身份的證件,門衛室填寫會客證,門衛檢查對照并報請所訪人員后,方可進入項目部辦公區。
2、所有來訪人員,進門把證件押在門衛處有門衛發給安全帽,會客完畢交回門衛室并領回證件。
3、所有來訪人員,未經工程部同意,不得私自進入現場工作區,進入現場時門衛應加以說明,否則,出現一切后果由門衛負責,說明后出現后果由自己負責。
4、未經批準的來訪者進入現場時,門衛應態度和藹,婉言謝絕,并說明情況,對無理取鬧者,報請項目部處理。
5、任何人不得將工程以外的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強行帶入現場,違者將報有關部門嚴懲。
九、項目部管理規定
1、項目部所屬人員(含勞務中心、住勤人員)必須在以項目經理負責制的領導下,服從工作分配,在項目部的管理體系中,完成本職工作,為項目部貢獻自己的力量。
2、項目部人員要以本企業利益為重,積極維護和爭取企業利益,個人服從項目部,項目部服從公司,同心同德地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實現利潤。
3、努力鉆研本職業務,不斷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以適應當前科技快速發展的需要,經常參加各種培訓,做到熟悉業務。
4、嚴格執行公司、項目部的各項管理規定,自覺遵守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維護執行項目部的各項決定,顧全大局,不違章違紀。
5、在工作中既要做好分工,也要搞好協作,樹立一盤棋思想,為工程著想,工作中不準推委扯皮,要主動做好自己的邊緣工作,團結合作。
6、要保持思想的純潔性,自覺抵制不健康思想的侵蝕,不賭博,不觀看黃色讀物和音像物品,部參與非法活動,不談與工作無關的事。
7、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不以權謀私,廉潔奉公,嚴禁收取回扣和有受賄行為,不許接受施工隊的請吃,不接受施工隊送的煙酒。
8、在與甲方、監理的工作交涉中,要注意自身的形象、維護中鐵二十一局的利益,站在公司及項目部利益的立場上說話,做到即要尊重又要維護的雙重作用。
9、嚴格按照項目部的規定出勤,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嚴格執行項目部的考勤制度,工作時間內不外出辦私事。
10、遵守文明公約,做文明市民,愛護公物,自覺遵守公共秩序,講究社會公德,舉止文明,做一個健康向上的好市民。
十、項目部電腦、傳真機管理規定
1、各室的電腦由技術室統一管理,指令專人做好微機的保養維修工作,電腦保持清潔和正常狀態。
2、電腦日常數據及軟件要留備份,本項目的密級資料和數據不得泄露。存儲的資料應妥善保管,未經領導批準,資料不得隨意修改、復制和外借。
3、電腦操作人員要做好電腦的病毒防治工作。如因使用保管不當,造成資料丟失,機件壞,將追究操作人員和主管人員責任。
4、不準用電腦玩游戲。嚴禁用電腦制黃,傳黃。如有發生,每人每次罰20—200元。造成嚴重后果,給社會帶來危害的交機關處理。
5、傳真機由資料員負責保管使用。他人不得隨意動用,資料員應保障傳真機始終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6、傳真機應按其使用保養規定,及時維修保養,確保傳真資料的清晰度。
7、控制好一次傳真資料的數量,避免傳真機連續工作,而磨損機件。
8、資料員應服務熱情,按要求完成資料傳真任務。
十一、項目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1、項目部辦公用品的配置堅持必需的原則,基本滿足工作需要。其配發的辦公用品均為項目部固有資產,全體人員應妥善保管。
2、辦公用品的配置程序: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表明數量和要求,項目經理審批后,進行采購。
3、辦公用品的采購,發放、由綜合辦公室人員辦理。配發辦公用品應建立臺帳并由領發人簽字。
4、調出本項目部的人員,辦公用品應如數(一次性消耗品除外)交回項目部,如不上交,將按原價從工資獎金中扣回。
5、項目部工作人員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辦公用品,不得故意損壞或挪做他用,如有發生,將按原價兩倍罰款。
6、丟失辦公用品照價賠償。
7、項目部配發給個人使用的技術書籍、圖側、計算器、質檢用具、測量用具等,都屬于辦公用品,在離開項目部調離崗位時都必須移交項目部。
8、項目部辦公用的各種計算機耗材,由技術部門按季提交使用計劃,綜合辦公室人員負責采購,并依據以舊換新的原則發放。
9、凡因保管不善,損壞或丟失辦公用品后,給工作帶來一定影響,一切后果自負。
十二、辦公電話使用規定
1、項目部通訊電話是為了項目部加快對外業務聯系時使用,嚴禁使用辦公電話辦理個人私事,如果發現每次罰款5元。
2、禁止長時間占用辦公電話,使用時應做到長話短說,少講閑話,盡可能提高電話辦公效率,
3、嚴禁使用辦公電話聊天、閑談、拉家常等與工作無關的通話,如果發現每次扣款5—10元。
4、嚴禁使用辦公電話進行點聽歌曲等高費用電話,如有發現,每次扣款30元。
5、禁止撥打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咨詢電話、私人業務查詢電話,如發現每次扣款10—20元。
十三、食堂管理規定
(一)有關要求
1、保持食堂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的措施。
2、地面清潔無積水、雜物,墻面、燭臺無積塵、污垢、生熟食容器分開,并有明顯的生熟標記。
3、餐具、灶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灶具、用具用后必須洗凈,保持清潔。
4、食堂的各種設備、設施必須符合環境保護有關規定和要求,確保達標。
5、堅決杜絕采購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等可能對人體有害的食品。
6、不準食用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防止疾病傳染。
7、嚴禁食用各種超保質期的制品,嚴禁使用外地大包散裝鹽和亞硝酸鹽。
8、炊事人員必須持當年有效健康證方能上崗。
(二)食堂衛生檢查制度
1、領導重視,有專職或兼職行政領導負責食品衛生工作,設有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2、衛生崗位分工明確,做到分片包干,落實到人,懸掛有項目部統一制作的各項管理制度。
3、衛生工作有周檢查,月評比,記錄完整,評比結果與結算掛鉤。
4、衛生檢查內容包括:
⑴食品:采購、驗收、貯存、加工等環節。
⑵餐炊用具:生熟分開、消毒、保潔、防塵、洗凈程度。
⑶冰箱、冷庫:生熟分開、除霜、保潔。
⑷廚房、餐廳:洗滌池、地面、門窗四壁、柜架、案板、爐臺、機械、通風、照明。
⑸庫房:主、副食、雜品分庫存放、防蟲、防潮、防塵、防腐、防鼠、防蠅設施。
⑹個人衛生:“二要、四勤、六不準”,體檢辦證。
⑺環境:休息間、更衣室、周圍環境。
5、檢查時間及方法:定期檢查為每周一次,參加人員有后勤負責人、項目經理、安全消防負責人、施工員,不定期抽查每月二次,評比標準另行制定,每月綜合評比。
6、獎勵與懲罰:檢查中達不到標準的項目部進行處罰,金額為50—200元。檢查中達到標準的進行獎勵,金額為50—200元。
(三)食品衛生知識學習制度
1、黨支部組織本項目部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衛生知識學習。
2、有食品衛生知識學習計劃,按時學習,記錄完整。
3、食品衛生知識學習記錄包括:學習日期、主持人、參加學習人員、學時、學習內容、討論。
(四)食堂人員衛生要求
“二要、四勤、六不準”
二要:衣帽要穿戴整齊;工作前與便后要徹底洗手。
四勤:勤洗澡,勤理發,勤換衣,勤剪指甲。
六不準:
①不準穿工作服去廁所。
②不準光腳赤背。
③不準在工作場所吸煙。
④不準在工作中戴戒指等有礙食品衛生的裝飾品;
⑤不準在食品加工操作過程中挖鼻子、掏耳朵等有礙食品衛生的動作。
⑥不準用抹布與工作服擦汗。
(五)洗刷、消毒制度
1、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熟食用具每日消毒,公用餐具每次消毒、定位存放、保潔良好。
2、餐具感官檢查要求達到光、潔、澀、干,洗凈度合格率達到80%以上。
(七)食品包保責任狀
1、食堂必須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及各種規章制度,做好衛生、環保工作。自覺接受公司生活管理部門及項目部監督檢查。
2、食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用電用火時要做到人走燈關、火熄。堅決杜絕長流水長明燈。一切電動機具設備必須由電工拉接。任何人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違者罰款200至500元。
3、炊事人員要持健康證上崗,并具備初步廚師技能操作規程。保證項目部人員用餐。
4、腐爛變質的食品杜絕采購食用。若發現炊事人員將腐爛變質食品變相給員工使用或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發生一次,炊事員每人罰款200元,采購人員罰款2000元。
5、每日食堂生活垃圾,必須及時清理并倒到指定垃圾站。若發現或檢查出有不按要求做的,每次罰款200元。
6、嚴格遵守食堂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凡違反規章制度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如:食物中毒、爆炸、火災等人員傷亡)后果均由自己負責。
7、本責任狀自簽字之日起執行。
(八)液化石油氣鋼瓶使用安全管理規定
1、重瓶在使用前,角閥處在關閉狀態時應檢查閥口是否漏氣,檢查角閥閥桿及角閥與手輪連接處是否漏氣,可用肥皂水檢漏,不漏氣為合格,如漏氣及時運回灌瓶廠處理。
2、鋼瓶應直立使用,嚴禁倒臥使用。
3、使用鋼瓶前應檢查鋼瓶瓶體焊縫無漏氣,瓶體無嚴重撞傷,無嚴重銹蝕。(特別是瓶體、瓶底大面積銹蝕甚至出現母材層脫落,嚴重凹坑,應立即禁止使用)
4、停止使用時應先關閉灶前截門,后關閉總截門。晚間不用火時,關閉總裁門及氣瓶角閥,檢查無火種,無漏氣確保安全。
5、鋼瓶使用不滿20年,每五年檢驗一次,使用超20年者,每兩年檢驗一次,當鋼瓶受到嚴重腐蝕或其他嚴重損傷時,應提前進行檢驗。鋼瓶定期檢驗的項目和要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執行。需要定期檢驗的鋼瓶由液化石油氣公司負責鋼瓶檢驗。
(九)液化石油氣灶具安全管理規定
1、灶具生產廠家應是國家指定企業獲得國家批準,具有生產許可證資質的合格產品,并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使用說明書。
2、灶具使用
(1)化石油氣灶具與其它燃料灶具嚴禁設在同一室內使用。
(2)灶具禁止安裝在臥室。
(3)灶具與可燃或易燃的墻壁之間應采取有效的防火的隔熱措施。
(4)燃氣灶的灶面邊緣,凈距不應小于20厘米。
(5)灶具燃燒器前控制閥門要做到定期保養,防止閥門出現內、外漏氣現象發生火災。燃燒器、噴嘴、火孔通暢,確保火焰燃燒正常。
3、磚砌炒菜灶、大鍋灶,安全管理應遵循以下要求:
(1)設置在通風良好的專用房間內,爐腔和煙道必須設防爆門。
(2)磚砌大鍋灶每臺應有專用煙道,多臺設備和用一個總煙道時應保證互不影響。
十四、民工宿舍管理
(一)有關要求
1、保持宿舍內地面干凈,無煙頭、無痰跡、無塵土、無雜物。更不得存放施工用料、機械、工具等。
2、保持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并采取清除蚊蟲、蒼蠅及通風措施。
3、床鋪被褥,服裝統一、室內統一規劃,做到布局合理、不亂放、亂擺,個人不得采取任何隔斷、隔離方式。
4、被褥整潔、整、擺放統一,室內各種物品、個人用具及床下物品擺放有序,保持干凈。
5、講究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澡、勤換衣、勤換鞋、勤理發。
6、宿舍內任何人不得私自拉線接電,不準使用高壓電器設備,防止電擊傷人及發生火災。違反者每人次罰款200元。
7、宿舍內不準居住家屬或女性,不準留宿外單位的任何人員,如發生,每人次罰款200元。
8、愛護宿舍內公共設施,床架、鋪板、各種用具,登記領取,妥善保管,丟失損壞照價賠償。
9、建立衛生值班制度,實行專人專崗做到天天有人搞衛生,責任到人。
10、嚴禁在宿舍內酗酒,賭博,非法,等有礙社會治安的非法活動,如有發生,輕者罰款200元,重者交機關處理。
11、嚴禁在宿舍內,私自生火做飯,燒開水,如有發生每人次罰100元。
12、項目部對各施工隊的宿舍,進行不定期檢查,凡違反上述規定或環境衛生差的單位,將根據情況給予處罰,并張貼在項目的暴光欄予以公布。
13、各施工隊必須有專職人員負責后勤管理。
(二)民工宿舍衛生撿查制度
一、檢查方式:采用不定期的方式。
參加人員:工會支會、施工員、項目部后勤管理人員、各施工隊主管人員。
二、檢查內容:
1、鋪面:整潔,被子疊好擺放統一。
2、地面:無煙頭、紙屑、無剩菜剩飯等垃圾、無積水、鞋擺放在床下。
3、門窗:擦洗干凈,無明顯污跡,玻璃完整。
4、臉盆:統一擺放在洗臉架上。
5、餐具:統一擺放在餐具架上。
6、宿舍走廊:地面無垃圾。欄桿、墻面無污跡。
7、包裹:集中統一擺放。
8、洗刷用具:擺放整齊。
9、宿舍不能擺放無關物品。
10人小公司考勤制度篇7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5分鐘之內上班,不視為遲到行為,提前15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五天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五
工作時間:上午8:10~11:30
下午13:00~16:4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
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其他例如產假、婚假、喪假等依據江蘇省、蘇州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員工每月有一天帶薪病假,病假超過(含)三天的,需出示醫院出具的病假條。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5.年假
公司會根據每年業務情況,結合學校寒暑假情況,酌情在寒暑假給予公司每位員工一定天數的年假,具體放假時間和天數由公司決定。(或者給予員工一定的年假自行決定休息時間,亦可一半一半,再議)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行政部備案向總經理提出申請,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十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一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理辦口頭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不扣工資;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學校集體活動管理
公司作為工業技術學校全額投資的企業,學校常規性集體活動每位員工均需要參加,例如:升旗儀式、起初期末工作總結大會等;但日常教務會議、學生工作會議等不需要參加。
公司因成立不久,集體性員工活動暫時不便組織,員工可根據自身喜好參加學校工會組織的相關活動;公司另有活動單獨通知。
八、考勤管理
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行政部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
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的,在考勤表上注明。
本條例的最終解釋權歸行政部負責。
10人小公司考勤制度篇8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管理規定
1、工作制度: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缺勤制度
遲到與早退:
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除請假或因公外出者,上班延后或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或早退。每月有1次遲到免責機會,從第二次起,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10元,10分鐘以上扣款20元,30分鐘以上按嚴重遲到,扣款50元,遲到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0.5天。當月連續遲到3次,按曠工1天處理。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引起遲到,按事情通知屬實者,不以遲到論。
曠工規定:
①未完成請假手續擅自離崗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②遲到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0.5天。
③曠工1天扣兩天日工資,曠工0.5天扣1天日工資。
④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嚴重違紀記為無責自動離職,無責自動離職無需結算當月工資。
⑤曠工不足半天按0.5天,曠工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1天計算
3、各類假期規定
3.1事假
除例假日、國定假日外,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視為事假,需向人資部申請,1天假期由人資部批復,2天及以上需向總經理申請,審批通過后向人員部報備,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①員工休事假三天以內的提前一天申請,三天以上的.,提前三天申請,若遇緊急或突發狀況無法提前請假時,應以電話申請,不得出現無故不來,否則按曠工處理。
②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③事假時間計算為: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3.2請假制度補充
①當月請假天數超過3天以上,當月不享受孝心金
②除正常休假外,當月累計請假天數超過7天(含)以上,本年度社保以一個月為單位自行負責個月,以此類推
③對產假、_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④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⑤病假同事假處理
4、離職
(1)正式員工主動離職至少提前1個月申請,試用期員工離職需提前一周,需到人資部填寫《離職申請表》,最后工作日與交接人交接工作,填寫《離職交接表》,由總經理簽字后方可離職。
(2)已批準辭職者辭職期間不得請假超過2天,可正常安排休班,若請假超過2天,離職之日重新計算;
(3)離職期間不得散布不利于公司發展的言論,不可傳播負能量,不可慫恿顧客去他處消費。如發現這種情況公司有權扣發工資并根據惡劣程度追究其法律責任:
(4)離職需將客戶資料、公司手機上交;余留客戶處理完畢方可離職:
5、停薪留職
(1)停薪留職條件:凡本公司正式員工因為生病(需省級以上醫院證明應離崗調崗)、生育,向總經理申請,經同意后才可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2)停薪留職期限:停薪留職最長以一年為限;
(3)停薪留職相關規定:
1)停薪留職期間停發一切薪資,且請假期間工齡不予計算,只保留原有工齡及職務:
2)員工在停薪留職期,辦理滿后須及時到公司人事部報到,辦理相關復職手續;
3)辦理手續時需持事由證明提前一個月到人事部辦理:
4)如停薪留職員工在一年內不能及時到崗,必須提前一個月到人事部辦理續假手續,且超出假期半個月按1個月扣工齡,1個月按兩個月扣工齡,以此類推,超過半年無工齡。
5)停薪留職員工如一年內不能正常回崗,最長延假時間為5個月,其續假半年后工齡無保留。
6、離職人員返回公司再工作
1)任職期間有重大違紀現象,被公司予以開除者,不得再次聘用;
2)申請離職者在離開公司六個月內返回公司再工作,按離職前職位降一級安排新崗位,工齡扣除未在職時間后計算,辦理重新入職手續;
3)自動離職者在離開公司六個月內返回公司再工作,按普通員工崗位安排崗位,工齡重新計算;
7、無條件辭退(無薪水結算)
①虛假承諾,引起客戶投訴,造成負面影響,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嚴重者;
②侵占公司財物,私留客戶資料,證據確鑿;
③泄露出賣公司機密,損害公司利益,如顧客資料、信息,公司的資料等:
④損害公司名譽,造成一定負面影響;
⑤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公司相關制度嚴重警告3次以上仍我行我素不執行者;
⑥故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
⑦合同期滿后,如不續簽合同,屬非正式員工的待遇,公司將不在錄用
⑧已批辭職員工或未批辭職員工,損壞公私利益(影響員工、顧客、資料外泄)都將給予無薪辭退。
8、其他
各級管理人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9、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10人小公司考勤制度篇9
一、工作時間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綜合辦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3、公司每天綜合辦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負責領導,由其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4、所有人中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6、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7、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全勤獎。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
9、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10、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辦手續者,須經負責人批準,凡過期或末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發全勤獎,并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
4、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于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簽核后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
5、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準權限
1、1-3天由科長核準。
2、4-6天由經理(主任)核準。
3、7天以上由副總經理核準。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依元寶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
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時至12時整。
下午:自14時至17時整。
上述上、下班時間各單位主管可視實際需要及各地區特殊情形呈總經理調整,但每日實際上班時數不得少于7小時。
第四條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五條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后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六條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七條員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八條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并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九條員工屬第二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除呈報有關部門主管外,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的1%,充為福利金。
第十條員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為早退,上項簽注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注為限。
第十一條員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第十二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曠職一天論,并按其情節酌以懲處:
1.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2.有涂改情況者;
3.故意毀損出勤卡者;
4.偽造出勤卡者;
10人小公司考勤制度篇10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并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事假:×
病假:○曠工:◎
婚假:+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_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匯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匯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
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致殘,持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
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周歲、女24周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0.產假、_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后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周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_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準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_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歲以下)的子女寄養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父、養母或撫養人撫養長大,現仍與其保持經濟關系的員工,經養父母、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親假的待遇;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后,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縣,已按規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準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準并報人事部審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準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1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一
員工考勤刷卡規定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對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規定:
一、凡在大廈內辦公,并由公司發放工資、獎金、餐補的所屬人員均實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機開機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時間: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實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審核、統計工作由辦公室負責,每月月底統計考勤刷卡情況。
10人小公司考勤制度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企業員工出差管理工作,強化成本管理意識,合理控制差旅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審批程序和權限
員工出差時應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以下權限進行審批。
(1)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2)部門負責人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3)其他人員出差,報請企業分管領導審批。
(4)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二章出差管理細則
第3條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電話方式請示,出差歸來后補辦手續。第4條出差人員因特殊原因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的,根據出差者申請,經調查無誤后支給出差差旅費。
第5條出差人員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業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但因緊急情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可乘坐飛機
第6條使用企業交通車或者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7條因陪同客戶外出或其他特殊情況下差旅費用超支或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須事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
第8條出差標準規定
(1)出差費用標準:實行限額標準內實報實銷,具體標準見表3—1。
(2)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午后9時以后,午前6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
(3)出差時的招待費用,確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時,各企業、部門要根據不同客戶和人數,本著既節約又能辦好事的`原則,對單筆支出超過5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部門經理;超過10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總經理同意,報銷時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4)隨同高層人員出行的普通員工,食宿隨高層人員。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標準,需在《出差申請單》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出差費用借款及報銷
第9條出差人員如申請出差費用借款,需填寫出《出差費用申請表》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借款。
第10條出差人員返回企業后,5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填寫《報銷申請單》,并將原始發票粘在所附憑單上,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
第11條業務招待費報銷,須填寫《支出憑單》,所附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企業抬頭,數字清晰,先由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
第12條其他報銷、審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附則
第13條出差人員要實事求是,如發現弄虛作假,一律按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
第14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15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10人小公司考勤制度篇12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10人小公司考勤制度篇13
一、工作時間:
1、實行每周五天,每天七小時工作制。
2、工作時間:上午9:00時-12:00時;下午14:00時-17:30時。
3、九點十五分以后簽到為遲到;十點以后簽到記曠工半天。
4、加班按規定計算。
5、星期一17:00-17:30時為例會時間。非經理批準不得遲到或缺席。
6、每天簽到上班;下班簽字。因公需提前到外辦事者,須前一天在簽到本上簽到或經經理同意回來補簽,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二、遲到、早退:
公司員工沒特殊原因不得遲到、早退及請假。每月遲到、早退次數達三次者作無故曠工一天,公司將予以書面提醒、警告,并在當月扣發工資100元;每月遲到、早退次數超過三次者,公司將按遲到、早退總次數在當月工資中扣減每次100元的處罰金作為鞭策。
三、曠工與請假:
1.無故曠工一天,扣罰一天半工資;曠工二天,扣罰三天工資;曠工三天,扣罰半月工資;當月曠工累計五天,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將不負任何經濟賠償及相關責任。
2.因私請假,需提前向經理遞交請假條,寫明請假的正當原因;如遇特殊原因,至少要以電話取得經理同意,復工后補辦批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加班:
1.加班情況要在當天登記并須交經理簽字;
2.凡晚上加班至22:00--24:00時的員工第二天14:00時應按時到公司上班;
3.加班至24:00時后第二天下午需在14:30前到公司;
4.加班至22:00時之后方可報銷“的士”費,報銷限額最高40元;
5.如遇特殊情況加班后第二天要遲回公司的員工,必須提前向同事交代清楚其第二天相關工作的內容;
6.星期六、星期日加班,加班時間必須與上班時間相近。
五、請假:
1.所有請假(病假、事假),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列明原因及要求請假時間,報經理批準。病假、事假超兩天以上(不含兩天)按實際超出天數減發工資。特殊情況例外。
2.每月有薪病假二天,凡請病假須有正規醫院證明,如無正規醫院證明則按事假處理。非常特殊情況例外。如遇突發病癥,需及時通知經理,并于完假復工后補回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六、休假:
1.本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有薪假期。
2.年假:凡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可享受六天帶薪年假(不含節假日)。服務期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最多不超過12天。除特殊情況,年假頭一年只能在年底申請;第二年可隨時申請。但在上半年辭職則要扣除年假的薪酬;年假必須在當年內休完,跨年不累積,過期不補。如公司工作確實太忙,不能安排休假,可用補發工資替代。
3.婚假:已簽定正式合同的適齡員工,可享受三天有薪假報期;25歲以上晚婚員工,在公司工作滿兩年以上可享受八天的有薪婚假。
4.分娩假:
a.工作滿二年以上的'女員工分娩可享受90天(含節假日)有薪產假。
b.男員工因太太分娩可申請(不含節假日)有薪假期。
5.慰、唁假:
a.如員工之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請五天(含節假日)有薪慰唁假。
b.如員工之(外)祖父母、配偶之(外)祖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請三天(含節假日)有薪慰唁假。
6.計生假:凡女員工因人流、小產等,憑醫院證明可享受有薪計生假。
a.流產休假兩星期(含節假日)。
b.小產休假30天(含節假日)。
7.公傷假:
a.公司員工因公致傷,不屬本人責任者在治療期間為工傷假,在工傷假期間,全部享受本人的工資、獎金待遇;如屬本人責任出現的工傷事故,除按責任另行處理,并視情節按實際扣除病休期間該扣除的工資、獎金待遇和所發生的醫藥治療費。
b.公司員工因公傷需休息者,必須出具縣市級以上醫院證明方可安排病休。
七、每周工作或加班日,公司為員工提供免費午餐。因公出差,公司給予誤餐補貼。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10人小公司考勤制度篇14
第一條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30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簽卡批準,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本制度呈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10人小公司考勤制度篇15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辦公室人員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不請假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出現曠工現象及擅自離崗,超過30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無法及時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自行安排,節日值班由集團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1天以上的,由副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特殊私事需要中途離崗,必須向所屬單位負責人請假;待領導批準方可離開單位;
六、公司員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上下班的應請假,未經批準而不按時上下班的作曠工處理;
七、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杜絕酒后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