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通過制定明確的規章制度和流程,可以確保政府各項工作有序進行,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和冗余。寫2024考勤管理制度范本有什么要注意的呢?這里給大家帶來2024考勤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4考勤管理制度范本篇1
1、提前10分鐘上班,按時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2、工作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串崗,不利用工作時間辦私事。
3、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按級請假,按時銷假。請事假一天以內的,副主任由主任批準,科室長由分管主任批準,其他工作人員由科室長批準;請事假三天以內的,副主任由主任批準,其他同志由分管主任批準;請事假三天以上,一律由辦公室主任批準。
4、請假人員請假時要向準假人申明理由、時間,待批準后方可離崗。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必須提前向準假領導申請續假,超假或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處理。
5、對違犯考勤制度的人員,某地委辦公室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月內發現遲到或早退現象一次的給予警告,兩次的寫檢查,三次以上歇崗一個月;對曠工人員,曠工一天責令其在全體人員大會上做檢查,兩天以上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給予相應處分。
6、各科室建立考勤登記簿,考勤情況每月由秘書室匯總張榜通報。
2024考勤管理制度范本篇2
一、請假制度
1、請假2周以內由學校審批,2周以上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不超過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審批,事假每學期不超過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喪假7天(指直系親屬死亡),產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請假,護理假7-10天。
3、請假人必須到教務處領取學校專用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應托人請假,來校后及時銷假并補辦請假手續。
二、考勤制度
1.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校,正常上班時間,無課時有事需離開,必須向學校打招呼,否則視為曠工。周五需乘早車者,必須經過學校批準后方可離開。
2.有事先請假再離開,拒絕口頭請假,否則按曠工對待。假滿不銷假、續假的按曠工對待,外出考試、開會、出差、學習等超過規定時間不請假的按曠工對待。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需晚來、早走或中途離開,需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必須進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不得提前下課,教室內不準打電話、玩手機。不得私自調課、換課。
5.教師考勤情況按周匯報并公示。
三、考核辦法
1、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2、無課時有事需離開不口頭請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遲到者,需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不提前說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調課一節扣5元,缺會一次扣10元。
5、無故缺課一節扣10元,3次遲到或早退按曠課一節計算,上課遲到15分鐘或早退10分鐘按曠課對待。
6、曠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過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從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扣取。
四、檢查、統計
1、教師考勤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周匯總并公示,學期末統計。
2、上課情況由值周教師每天如實檢查登記,校領導監督并每天抽查三次,發現未如實檢查登記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師日均績效工資的2倍。
2024考勤管理制度范本篇3
一、工作人員應按照學校的要求按時上班,統一時間下班。工作時間均應在工作崗位,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離崗。有事離校須請假。
二、凡學校要求教職工參加的會議、集會和活動,均屬考勤范圍,如出現無故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的,均作遲到一次處理。有事不能參加的須請假。
三、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班的均應請假。批條的權限:半天以內向生產組長請假;半天及以上向食堂主任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請假的,事后應充分說明理由補假,否則按礦工處理。
四、考勤結果處理:
遲到(早退或離崗)在5分鐘內扣款5元;5分鐘以上每分鐘加扣0.5元,一天累計60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扣工資30元。特殊情況需向食堂管理人員請假,每月請假一天扣工資15元(廚師及司爐工25元),二天累計扣40元(廚師及司爐工60元),三天以上每天按月薪的二十分之一扣款,當月獎金按日平均扣除。
2024考勤管理制度范本篇4
一、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勞動紀律和考勤制度的規范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處罰細則。
二、工作時間
(一)醫院行財后人員每日工作時間為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時,上午上班時間為08:00—12:00,下午上班時間為14:00—17:30,如工作時間變更則另行通知。臨床、醫技、及其他崗位工作時間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二)全院職工必須按規定作息時間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脫崗、有事事先請假。倒班人員均按照排班表規定的工作時間和班次上下班,若遇節假日,各科室依據節日排班表上下班。
(三)各科必須嚴格執行以科室為單位的上下班簽到制,嚴禁代簽,發現一次處以當事人及直屬領導100元。
(四)各科必須健全考勤登記,記錄內容包括遲到、早退、脫崗、病事假、婚喪假、計生假、保健假等的具體時間。
三、打卡規定
(一)本院采用指紋掃描考勤制度,上行政班的員工上、下班共兩次打卡。倒班人員亦需按照排班表規定的時間上下班,臨床人員實行每日簽到制。員工每月考勤根據上下班打卡記錄、休假申請單等進行綜合統計。
(二)各后勤科室需將夜班排班表上交人事科存檔備案。
(三)員工忘記打卡,應在次日向人事科說明情況,并填寫漏打卡說明。
(四)因公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填寫《出差派遣單》經審核批準后交人事科備案,出差回來后于3個工作日內到人事科銷假,否則按“空卡”處理,每“空卡”一次扣除工資100元,依次類推。
(五)各科室在次月5日之前將科室上月考勤統計表交由人事科進行審核,統計表內容必須真實,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證,罰填報人100元。后勤科室(不含工人)以指紋打卡機的記錄為準,沒有記錄且沒有登記請假的均視為缺勤。
(六)員工外出如不能及時打卡,需向科主任請假并在人事科填寫外出登記表,由人事科主任簽字備案。
(七)因錄不上指紋,無法指紋考勤的,改簽到考勤。
(八)因考勤機故障或偶爾指紋打不上卡者,于當日內到考勤員處簽到。
(九)人事科將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科室考勤情況進行抽查。
四、考勤規定
(一)遲到早退
1.遲到定義:超過晨會交接班時間(8:00)打卡到崗者為遲到,遲到一次扣罰50元。遲到超過30分鐘為曠工1次,扣罰100元。
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前提前1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扣罰50元。早退超過30分鐘為曠工1次,扣罰100元。
3.事先未經批準的`遲到或早退一次,一次扣罰50元。
4.一個月內連續遲到或早退累計達三次,計一天曠工。
(二)曠工
1.未經同意或未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出勤的視為曠工。
2.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調動,或上下班不打卡(請假情況除外)、或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含無故超假不歸、先休后請假),均視為曠工。曠工期間停發工資,并執行:
1)曠工半天,扣發200元;
2)曠工一天以上的,每曠工一天,扣罰400,以此類推。
3.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直接給與解除勞動合同處理,在編員工作待崗三個月處理,扣罰期間全部工資和績效。
4.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除扣罰相應的款項外,在全院通報批評,并扣罰年終獎金的20%,一年內累計曠工10天,除扣罰相應的款項外,在全院通報批評,不享受年終獎金,并待崗培訓三個月,待崗期滿后一個月內在全院范圍內自找崗位,找不到崗位或無科室愿意接納的給予解除合同處理。
5.經直屬領導批準的遲到早退每月不得超過三次(含三次),超出的遲到早退一律按以上規定執行。
(三)脫崗
1.上班期間為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崗位的視為脫崗。
2.脫崗1次扣罰50元,如經檢查組發現再次脫崗,扣罰200元。
五、排班規定
1.倒班人員按照排班表規定的工作時間和班次按時上下班工作。
2.各科室在節假日到來前,應將節假日期間排班表上報院辦公室;如未能依時提供排班表,對相關責任人予以50元/次處罰。
3.排好的班原則上不得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班次者,報科室主任審批后有效。如私自調班者,當天的考勤按事假處理。
4.任何科室與個人,請人代班需經科主任同意。若發現私自請人代班,代班期間發生的任何事故一律由代辦人與當事人共同負責,并對相關責任人予以50元/次處罰。
六、正常請假規定
1.正常事假包括:事假、病假。
2.事假: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或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年累計事假超過30天者,原則上不得參與年終績效獎分配。
3.一次性事假不得超過10天。
4.病假:辦理時間須提供相應的醫療或住院證明材料,無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事假,年累計病假超過30天者,原則上不得參與獎勵性績效獎分配。
5.員工請假須提前完成請假申請,并逐級審批后,由本人將請假申請交到人事部核實并出具相應的準假單。人事科及時登記員工請假記錄,特殊情況不能夠提前履行手續者,須于當日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事后48小時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補辦請假手續未得到批準者,按曠工論處。
6.員工請假若遇特殊情況需延續假期的,必須提前兩天報相關領導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順延,否則超假部分按曠工處理。
七、本制度從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
2024考勤管理制度范本篇5
一、考勤時間
按門店規定的作習時間為準。
二、考勤記錄
1、員工正常下下觀按規定的時間至指定的簽到處簽到,考勤人員負責注意簽到時間。
2、不得委托他人簽到或代人簽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臨時請假無法及時簽到的,需在回崗后由部門主管簽署證明。
三、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鐘以內1分鐘扣1分,超過30分鐘作曠工一天處理。請假未獲上級批準而擅自缺勤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0分,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2、員工忘記簽到又不及時簽署證明的,視為曠工。
四、請(休)假規定
1、員工申請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節假及其他不帶薪事假事先必須向直接主管申請,請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請經批準方可,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特殊緊急情況除外。
2、員工請(休)申請和匯報對象均為直接上級主管。
3、原則上,員工每月申請排休外不再申請臨時休假,有特別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調整安排,但事后需遞交相關證明資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獎。
五、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曠工;按照《績效考核制度操作細則》進行處罰。
2、遲到、早退達6次/月者及累計曠工達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無工薪報酬。
3、代他人簽到的,雙方責任人均以未簽到論處。
2024考勤管理制度范本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第四條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規定的實施。
第二章考勤
第五條根據崗位不同,工作時間分為四種:
1、常日班。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實行單休制,每周日為正常休息日。
4、特殊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遲到、早退
1、于規定上班時間五分鐘后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
2、于規定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3、月遲到/早退三次以曠工一日計。
4、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部門領導核準后,辦理請假手續,不列入缺勤記錄。第七條事假
1、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事假年累計達14天者取消其年假,達20天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第八條病假
1、職工因疾病、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時,可以申請病假;
2、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申請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國家承認二級以上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4、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并進行醫療期時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曠工
1、未經準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者視為曠工半日;
3、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六日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十條值班、加班
1、領導安排非工作時間守崗者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向部門領導申請,然后提交總經理審批后執行,當日或工作期內未完成的工作不屬于加班。
第三章假期
第十一條國定假日
按實際規定執行,辦公室需提前三天發文通知。
第十二條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工,均可按規定享受休假。
2、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定時間,按下列規定給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計最多不超過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協定。
3、休假最小額度為一天。
4、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計,如確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將按規定給予補償。
5、職工休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優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婚嫁休婚假3-10個工作日。
2、申請婚假須附結婚證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請。
4、婚假需在結婚一年內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經公司特殊調整者除外。
第十四條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產前15天開始休假;
3、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妊娠3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45天;
5、申請產假需復醫院證明或預產期證明;
6、女職工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每天授乳兩次,每次30分鐘。
第十五條工傷假。
1、工傷假依據醫院診斷書核給,期限按國家和西安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喪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三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一天;
3、申請喪假須附醫院死亡證明或訃告或戶籍注銷證明;
4、需赴外地的員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條公假
1、公司指派參加公司外的集會、訓練或其他活動;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與工作有關的考試、技能鑒定;
3、依法律規定應給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請假、調班、消假、計劃外值班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十八條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后交公司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請。
第十九條職工調班應由本人及代班人員填寫《調班單》。節假日值班調班由部門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職工將經過審批的《請假單》、《調班單》交到考勤人員處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十一條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后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領導,并在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
第二十二條須提供證明的假期,如果事先無法提供,須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員處提交證明,方可消假。無法提供證明者,按曠工從嚴處理;
第二十三條員工因工作需要,申請計劃外值班,須事先填寫《計劃外值班登記表》,經部門領導審批后交與考勤人員,否則不記入考勤記錄。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考勤。
1、記錄員工出勤情況。8:25~8:30前臺打卡登記
8:40前臺記錄匯報每天已到公司員工,將考勤交給企管人員。8:40~9:00考勤人員核對前臺未記錄人員的出勤狀況、請假單、調班單。
2、每周一考勤人員根據周末考勤狀況、調班單、請假單、計劃外值班登記表核對周末值班出勤。
3、每月26、27日統計當月公司考勤,28、29日匯總公司其他辦公地點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上報審批。
第二十五條其他辦公地點
1、各辦公地點考勤人員每日記錄員工考勤。
2、每月27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交本辦公地點負責人審批后,連同所有考勤資料交公司考勤人員。
第二十六條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考勤,應隨時掌握、經常檢查職工出勤情況。
負責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考勤登記和統計工作。
第六章工資的扣發及處罰
第二十七條遲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罰5元,第二次扣罰20元,第三次扣罰100元,累計五次扣發基本工資20%。
第二十八條曠工者,扣發曠工時間三倍的薪資。
第二十九條事假者,扣發事假期間薪資。
第三十條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發薪資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發薪資的70%;三年以下者扣發薪資的90%。第三十一條符合考勤未到崗原因之一,即扣發全勤獎。
第三十二條負責考勤者和有關人員有意隱瞞或弄虛作假,發現一次,處以伍拾元罰款。
第三十三條考勤延誤或薪資核算延誤對主要責任人處以貳百元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今后若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2024考勤管理制度范本篇7
為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群眾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為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并監督執行。
一、請假制度:
1、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2、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務必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院的證明,緊急狀況,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向校長請假,經批準后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狀況,一時無法辦到,則三天內須補辦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3、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將通知原件交由校長簽批意見。無特殊狀況,個人學歷進修一般不代課,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己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因公外出的課務安排依上兩者結合處理。
4、凡請假者務必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排課。
5、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狀況下,一節課時間內的,向值日校委請假,一節課時間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6、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7、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婚、喪、產假均作病假論。
8、早操、集會、學習,教師都要到場(特殊狀況除外),群眾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違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論處。
二、獎罰規定:
1、曠工一天扣績效考核積分5分,
2、曠課一節扣績效考核積分2分,對上課遲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績效考核積分1分,超過10分鐘的按曠課一節論。
3、事假每一天扣積分績效考核0.5分,病、婚、喪、產假,只記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處理。
4、一學期結束,考勤累計無請假、曠課、曠班、遲到、早退現象,視為全勤,并計入量化考評,學期末評先評優優先思考。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簽到制,每一天兩次,第一次為上午8:00前,第二次為下午3:30后,教師到值日校委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代簽作缺勤處理。
2、值日校委按月輪換。(具體見安排表)
3、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狀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4、考勤結果按每周統計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師對公布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5、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務必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6、值勤人員務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除上課外,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2024考勤管理制度范本篇8
為了進一步推進實行學校"質量為本、量化管理"的治校方針,加大教師的考勤管理力度,嚴明校紀校規,增強教職工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學校管理水平,樹立良好師表形象,辦人民滿意的學校。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考勤方案
全學期出滿勤者量化積分100分,下列扣分扣完100分止。
一、考勤制度
1、請假制度: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認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本人書寫請假條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因突發事件,事前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需及時通知相關領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2、請假審批制度:請假1天以內,副校長審批;請假1天以上,由校長審批;需在開會、考試、指令性等工作時請假,還需向相關部門的最高負責人請假。
3、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準假后,請假期間不扣分。婚假,7天以內;產假,正常年齡生育的,90天以內,男配偶護理假,7天以內;直系親屬喪葬假,3天以內。(以上都包含節假日,需教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酌情給予路程假);函授學習等。
4、每天按8課時計算,每節扣考核基礎分0、5分。
5、長期病假: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本人申請,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按上級文件精神扣發工資,可準予長期病假。
二、缺勤考核
1、曠課:指有課,未給學生上課,每節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
2、曠工:指無課,坐班時間不在校,每節扣除考核基礎分2分。
3、遲到:指晚到崗15分鐘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脫崗:指未經準假,擅自離開校園15鐘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早退:指上早離崗15分鐘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遲到、脫崗、早退超出15分鐘,均按曠課或曠工處理。
4、值班:節假日、雙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時上課執行,若出現盜竊、安全事故等,依據情節,追究相關值班人員責任。
5、一年以內,曠工累計超過10節課以上,視情節輕重,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評優及晉級、晉職稱資格;一年以內,考核基礎分累計扣除超過60分者,同時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優秀"等次資格。
三、相關說明
1、有事不經請假,擅自相互代課者,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2、考試監考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違者按曠課處理。
3、會議、考試、指令性等工作,及學校安排的活動,均按正常上課考勤;在寒暑假、節假日期間,由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及業務部門統一組織的活動以及學校的相關安排,視為正常工作時間,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經準假,無故缺勤,均按曠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