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相關的制度
制度可以有效地約束和規范人的行為,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并幫助新員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工作流程。什么才算好的網絡安全相關的制度?接下來給大家分享一些網絡安全相關的制度,供大家參考。
網絡安全相關的制度篇1
為加強計算機網絡的維護和管理,確保網絡安全、可靠、穩定地運行,促進我司網絡的健康發展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一條各用戶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有關保密法規:
1.不得利用國際聯網泄露國家秘密;
2.涉密文件、資料、數據嚴禁上網流傳、處理、儲存;
3.與涉密文件、資料、數據和涉密科研課題相關的微機嚴禁聯網運行。
第二條任何用戶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第三條任何用戶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1.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
2.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
第四條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利用國際聯網侵犯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五條網絡責任人和各部門網絡用戶應當履行下列安全保護職責:
1.負責本網絡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護管理制度;
2.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保障本網絡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3.負責對本網絡用戶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4.對委托發布信息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登記,并對所提供的信息內容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審核;
5.建立計算機信息網絡電子公告系統的用戶登記和信息管理制度;
6.發現有違法亂紀行為的,應當保留有關原始記錄,并在二十四小時內向公司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報告;
7.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刪除本網絡中含有違法內容的地址、目錄或者關閉服務器。
第六條網絡中心和各接入單位必須實行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網絡建設與管理成效與年終考核掛鉤制度;
2.信息發布文責自負、審核、登記制度;
3.有害信息監視、保存、清除和備份制度;
4.違法案件報告和協助查處制度;
5.帳號使用登記和操作權限管理制度;
6.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7.BBS注冊實名登記制度;
8.禁止涉密微機入網制度。
第七條對于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站點,一經發現,即從網上隔離,并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八條網絡責任人和各部門要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的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上網信息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并采取處理措施。
第九條網絡責任人和各部門和用戶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和公司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
網絡安全相關的制度篇2
為了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的安全保護,特制定此制度。
一、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從事危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八)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九)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一)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
(二)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五)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利用國際聯網侵犯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五、主機房工作重地未經許可不能進入。
六、沒有指定管理人員的明確準許,電子數據處理中心使用的任何介質、文件材料或各種被保護口都不得帶出計算機房。磁鐵、私人的電動或電子設備、文件復印機、食品及飲料、香煙和吸煙用具等物品嚴禁帶入計算機房。
七、做好防火、防爆、防盜等安全工作,消防器材隨時處于可用狀態方便取用。電線和電器設置保持干燥,防止漏電和短路。下班要注意關好門窗和檢查水電。
網絡安全相關的制度篇3
第一條目的為維護公司網絡安全,保障信息安全,保證公司網絡系統的暢通,有效防止病毒入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網絡系統管理。
第三條職責
1、集團業務處負責公司網絡系統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系統維護,制定相關制度并參加檢查。
2、集團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不定期抽查網絡內設備安全狀態,發現隱患及時予以糾正。
3、各部門負責落實網絡安全的各項規定。
第四條網絡安全管理范圍網絡安全管理須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規范:物理層、網絡層、平臺安全,物理層包括環境安全和設備安全、網絡層安全包含網絡邊界安全、平臺安全包括系統層安全和應用層安全。
第五條機房安全
1、公司網絡機房是網絡系統的核心。除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2、管理人員不準在主機房內會客或帶無關人員進入。
3、未經許可,不得動用機房內設施。
第六條機房工作人員進入機房必須遵守相關工作制度和條例,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宜,每天上、下班前須檢查設備電源情況,在確保安全的&39;情況下,方可離開。
第七條為防止磁化記錄的破壞,機房內不準使用磁化杯、收音機等產生磁場的物體。
第八條機房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
網絡安全相關的制度篇4
一、校園網絡設施系學校貴重財產和精密設備,學校師生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二、校園網絡要有完備的防火、防潮、防盜、防磁、防雷、防觸電、防病毒和防黑客侵入等設備和措施。中心機房應安裝空調,保持室溫、溫度穩定。
三、學校應制定《網絡事故安全預案》,全校師生應掌握其相關內容。當發生緊急事件時按照《網絡事故安全預案》進行處理。
四、校園網絡管理人員負責監控校園網絡的運行狀態,隨時了解網絡運行情況,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保證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各項管理正常進行。
五、校園網絡管理人員應隨時查看網絡日志,屏蔽含有有害數據的網頁。
六、全校師生不得在網絡上發布不真實的&39;信息、散布有害信息(包括計算機病毒、反動信息等)、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和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禁止訪問不明網站。
七、學校師生不得在網絡上發布不真實的信息、散布計算機病毒、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和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
八、學校師生在發現有害信息或數據時,應及時向校園網絡管理人員報告,并保護現場及相關資料。
九、全校教職工應對所使用的數據做好定期備份,在緊急時刻應立即備份。
網絡安全相關的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保障校園網絡及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促進學校信息化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網絡安全是指通過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對網絡的攻擊、侵入、干擾、破壞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網絡處于穩定可靠運行的狀態,以及保障網絡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第三條網絡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維、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明確責任、突出重點、保障安全。
第四條網絡安全管理的總體方針是以國家標準《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GB/T22239)為指導,預防為主、綜合防范。
第五條網絡安全管理的目標是建立健全網絡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安全防護能力,確保學校網絡信息安全工作規范、有序開展,保障學校信息化建設可持續發展。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學校成立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學校黨委書記和校長任組長,其他校領導任副組長。辦公室、組織人事處、宣傳統戰辦公室、紀檢監察審計處、教務處、科研處、安保法制處、學生處、后勤基建處、計劃財務校產處、招生就業處、督導室、繼續教育部、工會、團委、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和各系部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辦公室,辦公室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安保法制處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負責人擔任副主任。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部門關于網絡安全的工作部署,組織研究制定學校網絡安全發展規劃及規章制度。
2.統籌協調學校網絡安全重大問題及校內外網絡安全相關事務,組織實施學校網絡安全工作。
3.對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考核和檢查。
第七條辦公室是學校網絡安全工作牽頭部門,負責協調學校網絡安全工作,負責網絡內容與。主要職責是:
1.負責對學校網絡發布的信息和有關意識形態、網絡輿情等網絡內容進行監督和處置。
2.協同安保法制處、宣傳統戰辦、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團委等部門對師生進行網絡安全教育和相關法制教育。
第八條辦公室牽頭,負責協調處置重大敏感時期、重要活動、重要會議期間發生的信息安全事件,負責處理涉密級信息網絡泄密類事件,指導校屬各單位做好網絡涉密工作。
第九條安保法制處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做好網絡安全穩定工作,協助政府有關部門查處利用校園網絡進行的違紀違法行為。
第十條教育信息技術中心負責校園網的建設維護、技術支撐與數據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學校網絡安全基礎設施的管理與運行維護。
2.負責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做好用戶信息的&39;管理,保障校園網的運行安全、信息安全、系統安全與數據安全。
3.負責對各處室、系部的網絡安全技術工作進行指導、培訓、督促、檢查、技術支持與服務。
4.履行其他有關網絡運行安全、信息安全、系統安全的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各處室、系部(以下統稱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網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單位應明確一名負責人分管網絡安全工作,負責本單位網站、新媒體的信息系統安全和意識形態、網絡輿情的監管與處置;負責審核和管理本單位上傳的各類網絡信息。各單位須指定一名相對穩定的網絡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本單位網絡安全工作,做好與黨委宣傳部、教育信息技術中心的聯絡工作;相關人員調整時應及時報備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單位的網絡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年度綜治工作目標管理考核。
第三章網絡信息安全
第十二條學校實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校園內各網絡服務提供者與管理者均應按照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以下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絡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絡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1.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明確網絡安全負責人,落實網絡安全保護責任。
2.對本部門網站發布的信息和有關意識形態、網絡輿情等網絡內容進行監督和處置。
3.負責本部門網站相關欄目的新聞、圖片、資源的審核及上傳工作。
4.采取防范計算機病毒和網絡攻擊、網絡侵入等危害網絡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5.采取監測、記錄網絡運行狀態、網絡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并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網絡日志不少于6個月。
6.采取數據分類、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各單位網站或信息系統原則上要求分別建在學校網站群和校園網服務器上。有特殊原因需使用獨立服務器的須報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審批、備案,要求取得原始代碼,掌握最高管理權限,并實行有效控制。以學?;驅W校內設機構名義在校外創建的網站和新媒體平臺,須報辦公室審批、宣傳統戰辦公室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備案,并接受常規檢查和年審。
第十四條學校各網站在上線前,網站主辦單位須開展安全自查工作,提供安全自查報告,并填寫《網站及信息系統情況記錄表》,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提交宣傳統戰辦公室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備案。各網站主辦單位應加強對網站的建設與管理,并對網站的形式、內容、信息安全負責。
第十五條學校各單位網站原則上使用學校統一的域名。未經批準,任何單位不得在校園網上申請校外域名用于對外提供域名解析服務。已獲批準的,需到工信部門進行備案。
第十六條各單位網站未經宣傳統戰辦公室批準不得開設聊天室、論壇等欄目;需要開設留言板功能模塊的必須設置審核功能。
第十七條教育信息技術中心采用專業技術手段對網站或信息系統進行安全檢測。檢測未通過的須進行安全整改,直至通過檢測,網站或信息系統方可上線運行。
第四章網絡運行安全
第十八條各單位須定期對本單位的網站及信息系統開展安全巡檢,并做好巡檢記錄,填寫《網站及信息系統巡檢記錄表》。對校外開放的網站或信息系統,要求每周巡檢一次,對校內開放的網站或信息系統,要求每月巡檢一次。
第十九條各單位須定期對網站及信息系統進行漏洞修補,包括主機系統漏洞、WEB應用漏洞、中間件漏洞、數據庫漏洞等。
第二十條學校將定期對全校的網站及信息系統開展安全檢查,檢查不合格的網站或信息系統,視其漏洞級別暫停其訪問,同時通知責任單位限期整改,要求提供整改報告并提交宣傳統戰辦公室、安保法制處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經安全復查合格后,方可恢復該網站或信息系統的正常訪問。
第二十一條特殊時期,各單位須加強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安全監管工作,安排專人值守,加強安全巡檢,做好安全整改。
第二十二條校園網上網采用實名制。用戶在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等手續時應當按要求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對于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定期對上網賬號信息進行審核。
第二十三條校外人員如因工作需要須接入學校網絡,由相關單位向辦公室提出網絡接入申請,獲得批準后報、安保法制處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備案,并對其承擔監督責任。
第二十四條計算機設備及系統在接入學校網絡前須接受教育信息技術中心的檢查,檢查通過后方可接入;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必須與各單位的涉密計算機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網設備上操作或存儲。
第二十五條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戶必須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第二十六條教育信息技術中心負責學校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規劃,指導和監督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行安全保護工作,應當確保其具有支持業務穩定、持續運行的性能,并保證安全技術措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和同步使用。
第二十七條教育信息技術中心應當定期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的工作人員進行網絡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技能考核,對重要系統和數據庫進行容災備份。
第二十八條對于學校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教育信息技術中心應當自行或者委托網絡安全服務機構對其網絡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評估,并將檢測評估情況和改進措施報送相關部門。
第五章信息系統安全
第二十九條各單位負責本單位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信息審核和信息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各信息系統原則上應使用學校二級域名。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學校名義注冊互聯網域名及通過校外服務器發布信息系統。
第三十一條教育信息技術中心不定期對各單位信息系統進行監督檢查,不符合網絡與信息安全要求的,視其情況限期整改或終止網絡接入。
第三十二條學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教育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定級指南》等文件要求,對學校所有信息系統進行等級評定和安全保護。教育信息技術中心負責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技術指導,各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第三十三條各單位信息系統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和保密法規,杜絕發布涉密信息。涉密信息系統應嚴格執行有關涉密計算機及信息系統保密管理規定。各單位信息系統的管理賬號和密碼要嚴格保密,發現任何非法使用或存在其他風險,應立即上報安保法制處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并及時處理解決。
第三十四條各單位信息系統涉及的程序編碼應符合安全規范,并按照網絡與信息安全要求部署安全防范措施。發現漏洞、病毒、木馬程序的,應及時處理解決并報告教育信息技術中心。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信息系統必須建立數據備份制度、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有效的監控與防范機制,定期對數據進行備份,遭遇突發情況應及時恢復服務。
第六章監測預警與應急響應
第三十六條學校建立網絡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各單位須制定本單位的網站及信息系統安全風險評估與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安全應急演練。黨委宣傳部、教育信息技術中心統籌協調各單位加強網絡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報工作,按照規定統一發布網絡與信息安全監測預警信息。
第三十七條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應當按照事件發生后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對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進行分級,并規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三十八條當網絡安全事件發生的風險增大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并根據信息與網絡安全風險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可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有關單位和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對網絡與信息安全風險的監測。
2.組織有關單位和專業人員,對網絡安全風險進行分析評估,預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3.報告和發布網絡安全風險預警,發布避免、減輕危害的措施。
第三十九條發生網絡安全事件時,涉事單位應立即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并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啟動網絡安全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危害擴大。
第四十條學校有關單位在履行網絡安全監督管理職能時,發現網絡或信息系統存在較大安全風險或者發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有關部門提出要求,相關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和消除隱患。
第四十一條因違規違法或管理不力導致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給學校造成嚴重損害或產生嚴重后果的,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管理辦法由辦公室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網絡安全相關的制度篇6
1、目的
維護公司計算機網絡安全、正常運行,確保服務器及各個終端正常使用。使網絡資源充分安全共享,為業務經營活動提供安全的網絡環境。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部辦公局域網絡,業務局域網絡、國大藥房、國瑞藥業、國藥物流的網絡。
3、職責
3.1 信息部
3.1.1系統管理崗負責公司整體網絡安全的規劃、管理及其相關的技術支持。
3.1.2系統管理崗負責公司網絡系統數據的安全備份。
3.1.3其它崗位協助系統管理崗進行公司網絡的安全管理。
3.2 各部門
3.2.1負責各自部門使用的計算機網絡設備的安全管理。
3.2.2負責各自部門數據的安全備份。
3.2.3負責及時通知信息部有關各自部門使用的計算機病毒發生情況及其它安全隱患情況。
4、工作程序
4.1 公司整體網絡安全的規劃、管理。
4.2 網絡安全信息的追蹤,黑客、病毒的日常防護工作。
4.2.1 每天至少一次上網瀏覽相關網站,下載最新病毒代碼
4.2.2 跟蹤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殺方法,將其及時發布在公司內部網絡上。
4.2.3及時跟蹤防火墻的軟硬件升級信息。
4.3 負責公司本部辦公網網絡安全防護工作。
4.3.1 及時升級本公司網絡的最新病毒代碼。
4.3.2 實時對各個工作終端進行病毒監測。
4.3.3 及時將染病毒的工作終端逐一脫離網絡。
4.3.4 對染毒終端逐一進行全面查殺毒。
4.3.5 及時對防火墻軟硬件進行升級。
4.3.6 建立日常病毒記錄日志,記錄病毒代碼。(參見《病毒記錄日志》)
4.4 監督、檢查、落實公司本部業務、國大藥房、國瑞藥業、國藥物流的網絡安全防護措施等工作。
4.5 協助本部相關部門進行重要數據的定期備份。
4.6 業務、辦公網數據的交換和相關數據輸入輸出的管理。
5、相關文件
《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管理辦法》
《計算機機房管理制度》
6、記錄
《病毒記錄日志》
網絡安全相關的制度篇7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計算機網絡安全、正常運行,確保服務器及各個終端正常使用。使網絡資源充分安全共享,為業務經營活動提供安全的網絡環境。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辦公局域網絡和業務局域網絡。
第三條職責。
(1)信息部。
①系統管理崗負責公司整體網絡安全的規劃、管理及其相關的技術支持。
②系統管理崗負責公司網絡系統數據的安全備份。
③其他崗位協助系統管理崗進行公司網絡的安全管理。
(2)各部門。
①負責各自部門使用的計算機網絡設備的安全管理。
②負責各自部門數據的安全備份。
③負責及時通知信息部有關計算機病毒發生情況及其他安全隱患情況。
第四條系統管理崗工作程序。
(1)公司整體網絡安全的規劃、管理。
(2)網絡安全信息的追蹤,黑客、病毒的日常防護工作。
①每天至少一次上網瀏覽相關網站,下載最新病毒代碼。
②跟蹤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殺方法,將其及時發布在公司內部網絡上。
③及時跟蹤防火墻的軟硬件升級信息。
(3)負責公司本部辦公網絡安全防護工作。
①及時升級本公司網絡的最新病毒代碼。
②實時對各個工作終端進行病毒監測。
③及時將染病毒的工作終端逐一脫離網絡。
④對染毒終端逐一進行全面查殺毒。
⑤及時對防火墻軟、硬件進行升級。
⑥建立日常病毒記錄日志,記錄病毒代碼。
(4)監督、檢查、落實公司本部業務的網絡安全防護措施等工作。
(5)協助本部相關部門進行重要數據的定期備份。
(6)業務、辦公網數據的交換和相關數據輸入、輸出的管理。
第五條相關文件有《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管理辦法》和《計算機機房管理制度》。
第六條在《病毒記錄日志》上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