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
制度作為規則和規范,同時也屬于觀念、意識的范疇,因此制度從抽象角度將是一種“共識知識的契約形式”。如何撰寫優秀的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這里分享一些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寫作案例,供大家參考。
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篇1
一、文明行醫、禮貌待人、尊重病人人格,絕不與病人爭吵。
二、不購銷假冒偽劣藥品,確保群眾用藥安全有效。
三、不推諉病人,保證做到首診負責制。
四、工作人員實行“亮牌、亮號”上崗。
五、嚴格執行物價政策,不亂收費。
六、提供建立家庭病床,聯系住院轉院,代請出診、會診。
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篇2
一、總則:
1、為確保醫院工作質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強化醫院管理,健全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在職工中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以醫療質量為核心”的服務宗旨,以經濟杠桿為手段,從嚴治院,充分調動全院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心全意為人民健康服務。結合醫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各部門、科室及全體員工。
4、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獎則:
獎勵對象:各部門、科室及個人。
獎勵方式:以精神獎勵為主(通報表揚、授予先進工作者、文明科
室稱號等),適當給予獎金或獎品。
獎勵時間:隨時獎勵和年終獎勵相結合。
1、在工作中能顧全大局,能正確對待各種復雜事件,并能及時采取應變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處理的給予獎勵。
2、維護醫院利益,勇于揭露損壞醫院利益行為,除為揭發人保密外,給予相應獎勵。
3、提出合理化建議,采納后給醫院帶來顯著經濟效益,根據效益情況給以一次性獎勵。
4、科室或個人得到新聞媒體正面報道表揚,分別給予200元獎勵。
5、收到患者書面表揚信或錦旗給予50—100元。
6、愛護醫院財產,精心維護設備,勤儉節約,有突出表現者給予獎勵。
7、工作中及時發現重大事故苗頭,阻止了事故或嚴重差錯的發生,使醫院或病員免受重大損失、給予相應獎勵。
8、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醫院或科室服務質量,成績突出者給予獎勵。
9、在突發事件及重大醫療搶救工作中,能服從命令、忠于職守、臨危不懼、救死扶傷,取得較好社會效益的科室或個人給予獎勵。
10、為維護醫院形象,能正確對待個別病人或家屬的偏激行為,忍受委屈,經院務會討論后給予獎勵。
11、全年工作中成績突出,被評為先進工作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12、參加醫院組織的各種競賽等活動獲得前三名者,分別給予獎勵。
13、堅持財經制度,維護財經紀律,敢于抵制歪風邪氣,避免較大資金流失,給予獎勵。
14、在后勤服務工作中認真、熱情、及時為臨床服務,在節支方面做出較大成績給予獎勵。
15、凡在正式報刊、雜志發表論文的,市級獎勵100元、省級獎勵200元國家級獎勵300元。
16、在醫療服務中,堅持優質服務,尊重服務對象,樂于助人,甘于奉獻,深受群眾表揚的或拒收紅包的科室和個人給予獎勵。
三、罰責:
1、不遵守勞動紀律,上班遲到、早退、礦工、串崗、干私活、會私客、吃東西、喝酒、輸液、看電視、聽音樂、睡覺、聊天、拿科室電話聊天、玩游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
2、不能與同事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務,或詆毀他人、抬高自己、跟同事不搭臺、不補臺、甚至拆臺或撥弄是非、挑撥離間、破壞團結、影響工作罰當事人100—300元。給醫院、他人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視情節輕重罰當事人500—1000元。
4、服務態度差,發現生、冷、硬、頂、推、拖罰當事人100元。
5、患者在診療過程中對醫療服務不滿意,科室沒有及時給予解決,上交矛盾或包庇,使病人向有關部門投訴,經核實,情況屬實,罰當事人100元,科室100元,同時通報科室負責人。
6、在工作中與病人或同事發生爭吵、打架斗毆,根據情節輕重,處于50—300元罰款。造成損失或人身傷害由責任人承擔法律責任。
7、醫院全體員工必須24小時開通手機。關手機、不接電話或不服從安排,罰款1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承擔相應責任。
8、無故不參加早會、員工大會、全院性培訓學習,每次罰20元。
9、科室有關負責人不參加院務會、院周會以及該向科室傳達會議內容的,又不向科室傳達,每次罰款20元。
10、職能科室間的臨界工作,經領導協調裁決后,仍發生相互推諉,踢皮球,扣罰科室負責人100元。
11、后勤無充分理由未能及時供應臨床、醫技科室所需的各種物資,予以處罰。
12、科室出現差錯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扣罰科室負責人100元。
13、上級部門各類檢查,非正常原因影響醫院積分的科室或個人,給予200——500元的處罰。給醫院造成損失的重罰。
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篇3
1.在院長的領導下,負責本科的檢驗、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的血庫的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匯報。
3.督促本科各級人員認真執行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做好登記、統計和消毒隔離工作。正確使用菌種、毒珠、毒劇藥品和器材,審簽藥品器材的請領、報銷、經常檢查安全措施,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4.參加檢驗工作,并檢查科內人員的檢驗質量,開展質量控制工作。
5.負責本科人員的業務訓練、技術考核,提出升、調、獎、懲意見。搞好進修、實習人員的培訓及臨床教學。
6.確定本科人員輪換和值班。
7.制定本科的科研計劃,檢查進度。總結經驗,學習使用國內外新技術,不斷改進各種檢驗方法。
8.經常與臨床科室聯系,征求意見,改進工作。
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篇4
一、嚴格遵守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各項規章制度和醫療操作規程,主動深入社區開展工作。
二、衣帽整潔,持證上崗,態度和藹,語言文明,耐心周到,對服務對象一視同仁,熱情負責,遵守醫德。
三、做病人知心朋友,為患者及家庭排憂解難,為他們保守隱私和秘密。
四、杜絕偽劣藥品,不開大處方、人情方、不開搭車藥,不開假醫療證明。
五、負責做好社區急危重病人的雙向轉診及會診工作。
六、不得接受病人及其家屬的紅包、禮品和吃請。
七、遵紀守法,不假借出診、巡診之便干私活。
八、保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內外的清潔、衛生。
九、實行24小時應診制度。
十、愛崗敬業,盡職盡責,分工合作,精誠團結。
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篇5
1、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在院長或業務院長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全院醫院感染控制規劃,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3、認真履行職責,建立建全醫院感染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醫院感染監測制度,消毒隔離制度,消毒藥械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管理制度等。
4、對醫院感染管理科擬定的全院醫院感染工作計劃進行審定,對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進行評價考核。
5、定期召開醫院感染管理工作會議,研究、協調和解決有關醫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項,遇有緊急問題及時召開。
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篇6
(一)急診檢驗制度
1、全科人員要十分重視急診檢驗,經常檢查急診檢驗的儀器、試劑,認真做好每件急診檢驗。
2、急診檢驗單由醫生填寫。腦脊液及各種穿刺液、胃液由醫生采集;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護士或檢驗人員采集。急診檢驗單連同標本應及早送檢驗科。
3、檢驗人員接到急診標本后,應迅速進行檢驗,準確、及時地報告檢驗結果。
4、認真做好急診檢驗登記、查對工作,虛心聽取臨床醫生、病人的意見,不斷改進急診檢驗工作,提高急診檢驗質量。
(二)急診檢驗范圍
1、急診病人。
2、門診重病人。
3、急診室觀察病人病情突然變化者。
4、住院重癥病人或病情突變者。
(三)急診檢驗的基本項目
1、血液常規檢驗:白細胞計數及分類計數、血紅蛋白測定、血小板計數、DIC診斷項目、瘧原蟲等以及臨床特需的檢驗項目。
2、尿液常規檢驗:尿蛋白、尿糖、尿隱血、尿膽原試驗等以及臨床特需的檢驗項目。
3、大便常規檢驗:涂片鏡檢、潛血試驗等以及臨床特需的檢驗項目。
4、腦脊液及各種穿刺液檢驗:理學檢驗、細胞計數及分類計數、蛋白定性、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細菌檢驗等,以及臨床特需的檢驗項目。
5、生化檢驗:鉀、鈉、氯、鈣、糖、肌酐、尿素氮、淀粉酶、膽堿脂酶測定,血氣分析,腦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心肌損害標志物測定,肝功能試驗,以及其他臨床特需的檢驗項目。
6、胃液的毒物分析:如巴比妥類、有機磷類的毒物測定,以及臨床特需的檢驗項目。
7、急診血型鑒定及交叉配血試驗。其它項目,根據臨床需要,由臨床科室與檢驗科商定。
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篇7
為了保證醫院工作的正常運行,提高工作效率和醫療質量,使管理上臺階,服務上檔次,增進醫院的社會效益,使醫院各部門、各科室、各級各類人員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循章必嚴、違章必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我院各項規章制度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堅持以病人為中心,于3月25日16:00在12樓會議室組織開展了醫療機構相關法律法規及醫院規章制度知識學習的活動。現將我活動總結如下:
一、通過學習提高思想認識,增強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近年來,醫療衛生事業發展迅速,現代化醫院管理對各項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治院、匯報專題規范行醫成為醫院在新形勢下應對市場競爭、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為使醫院的管理工作更加適應形勢的需要,以提高管理水平、健全約束機制,以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不僅是指導我盲作的指示燈,更舒范各個部門使其順利工作的保障。
二、遵守規章制度舒范各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
醫院規章制度是醫院一切業務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礎與準繩,是全體員工共同遵守的規范和準則。明確規定員工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應該怎么做;如果工作中違規操作出現錯誤則相應承擔哪些責任,如果在科研工作中取得重成果則有相應的獎賞。這樣,各部門分工明確,職責清楚,相互協作,員工在工作中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避免不必要的探索和相互推諉現象,促進工作人員的&39;自覺性和講效率的工作作風,是醫院工作規范化、系統化和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工作效率的提高能減少單位成本,從而提高醫院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因此,我院醫務人員應在工作上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規章制度中的各項要求,規范自身行為,認真完成工作,改進不完善之處,發揚自身優點,要求只有這樣才能以自己的行為真正保證整個醫院工作正常且順利進行,保證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為醫院的發展與進步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1、醫院規章制度培訓
一、凡遇疑難病例、入院三天內未明確診斷、治療效果不佳、病情嚴重等均應組織會診討論。
二、會診由科主任或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持,召集有關人員參加,認真進行討論,盡早明確診斷,提出治療方案。
三、主管醫師須事先做好準備,將有關材料整理完善,寫出病歷摘要,做好發言準備。
四、主管醫師應作好書面記錄,并將討論結果記錄于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本。記錄內容包括:討論日期、主持人及參加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病情報告及討論目的、參加人員發言、討論意見等,確定性或結論性意見記錄于病程記錄中。
2、會診制度
一、醫療會診包括:急診會診、科內會診、科間會診、全院會診、院外會診等。
二、急診會診可以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相關科室,相關科室在接到會診通知后,應在15分鐘內到位。會診醫師在簽署會診意見時應注明時間(具體到分鐘)。
三、科內會診原則上應每周舉行一次,全科人員參加。主要對本科的疑難病例、危重病例、手術病例、出現嚴重并發癥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學價值的病例等進行全科會診。會診由科主任或總住院醫師負責組織和召集。會診時由主管醫師報告病歷、診治情況以及要求會診的目的。通過廣泛討論,明確診斷治療意見,提高科室人員的業務水平。
四、科間會診:患者病情超出本科專業范圍,需要其他專科協助診療者,需行科間會診。科間會診由主管醫師提出,填寫會診單,寫明會診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請科室。應邀科室應在24小時內派主治醫師以上人員進行會診。會診時主管醫師應在場陪同,介紹病情,聽取會診意見。會診后要填寫會診記錄。
五、全院會診:病情疑難復雜且需要多科共同協作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醫療糾紛或某些特殊患者等應進行全院會診。全院會診由科室主任提出,報醫政(務)科同意或由醫政(務)科指定并決定會診日期。會診科室應提前將會診病例的病情摘要、會診目的和擬邀請人員報醫政(務)科,由其通知有關科室人員參加。會診時由醫政(務)科或申請會診科室主任主持召開,業務副院長和醫政(務)科長原則上應該參加并作總結歸納,應力求統一明確診治意見。主管醫師認真做好會診記錄,并將會診意見摘要記入病程記錄。
醫療機構應有選擇性地對全院死亡病例、糾紛病例等進行學術性、回顧性、借鑒性的總結分析和討論,原則一年舉行≥2次,由醫政(務)科主持,參加人員為醫院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員會成員和相關科室人員。
六、院外會診。邀請外院醫師會診或派本院醫師到外院會診,須按照衛生部《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衛生部42號令)有關規定執行。
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篇8
一、第一次接診的醫師或科室為首診醫師和首診科室,首診醫師對患者的檢查、診斷、治療、搶救、轉院和轉科等工作負責。
二、首診醫師必須詳細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必要的輔助檢查和處理,并認真記錄病歷。對診斷明確的患者應積極治療或提出處理意見;對診斷尚未明確的患者應在對癥治療的同時,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或有關科室醫師會診;
三、首診醫師下班前,應將患者移交接班醫師,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項交待清楚,并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四、對急、危、重患者,首診醫師應采取積極措施負責實施搶救。如為非所屬專業疾病或多科疾病,應組織相關科室會診或報告醫院主管部門組織會診。危重癥患者如需檢查、住院或轉院者,首診醫師應陪同或安排醫務人員陪同護送;如接診醫院條件所限,需轉院者,首診醫師應與所轉醫院聯系安排后再予轉院。
五、首診醫師在處理患者,特別是急、危、重患者時,有組織相關人員會診、決定患者收住科室等醫療行為的決定權,任何科室、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拒絕。
三級醫師查房制度
一、醫療機構應建立三級醫師治療體系,實行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和住院醫師三級醫師查房制度。
二、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或主治醫師查房,應有住院醫師和相關人員參加。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查房每周2次;主治醫師查房每日1次。住院醫師對所管患者實行24小時負責制,實行早晚查房。
三、對急危重患者,住院醫師應隨時觀察病情變化并及時處理,必要時可請主治醫師、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臨時檢查患者。
四、對新入院患者,住院醫師應在入院8小時內查看患者,主治醫師應在48小時內查看患者并提出處理意見,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應在72小時內查看患者并對患者的診斷、治療、處理提出指導意見。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如病歷、x光片、各項有關檢查報告及所需要的檢查器材等。查房時,住院醫師要報告病歷摘要、目前病情、檢查化驗結果及提出需要解決的問題。上級醫師可根據情況做必要的檢查,提出診治意見,并做出明確的指示。
六、查房內容:
1、住院醫師查房,要求重點巡視急危重、疑難、待診斷、新入院、手術后的患者,同時巡視一般患者;檢查化驗報告單,分析檢查結果,提出進一步檢查或治療意見;核查當天醫囑執行情況;給予必要的臨時醫囑、次晨特殊檢查的醫囑;詢問、檢查患者飲食情況;主動征求患者對醫療、飲食等方面的意見。
2、主治醫師查房,要求對所管患者進行系統查房。尤其對新入院、急危重、診斷未明及治療效果不佳的患者進行重點檢查與討論;聽取住院醫師和護士的意見;傾聽患者的陳述;檢查病歷;了解患者病情變化并征求對醫療、護理、飲食等的意見;核查醫囑執行情況及治療效果。
3、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查房。要解決疑難病例及問題;審查對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診斷、診療計劃;決定重大手術及特殊檢查治療;抽查醫囑、病歷、醫療、護理質量;聽取醫師、護士對診療護理的意見;進行必要的教學工作;決定患者出院、轉院等。
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篇9
按照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衛生部《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法規及相關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醫療廢物分類存放,警示、標識清楚。
2、醫療廢物收集、存貯專人管理,交接責任明確。
3、醫療廢物不得露天存放,暫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
4、醫療廢物暫時儲存地點應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工作人員活動區,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場所。
5、存放地設置明顯的標識和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盜以及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
6、暫存設施、設備每天定時消毒。
7、暫存處負責,轉運,焚燒。
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篇10
一、醫療登記、統計制度
(一)醫療登記、統計資料是改進醫院工作,加強醫療質量管理的科學依據,各科室及有關人員應認真負責匯總和收集報表資料,按期分析、統計、上報。
(二)門診部應當做好門診登記和住院登記,填寫住院卡片和傳染病報告卡,并匯總各科病員流動情況,每日報醫務科和醫療信息統計室。
(三)各臨床科對出入院的病員應詳細填寫病案首頁、出入院登記和病員流動日報,對搶救重危病員,開展新技術、新業務,發生醫院感染、醫療差錯和事故,以及輸血、輸液反應等均應詳細登記,并按規定上報。
(四)醫技科(室)應做好各項工作的質量登記、統計,并按時上報。
(五)醫療信息統計室負責全院醫療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報告,實施統計服務和統計監督,做好衛生統計報表工作,經院長審核簽發,按時上報。
(六)各種醫療登記、統計資料,應當填寫完整、準確、字跡清楚、妥善保管,衛生統計報表應永久保存。
(七)各種報表報出的時間
1、日報:次日上午九點報出(假節日等特殊情況例外)。
2、月報:于下月5日前報出。
3、季報:于下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報出。
4、年報:于下年度1月20日前報出。
5、半年報:于7月15日前報出。
6、全年統計匯總于下年度第一季度內報出。
7、住院病人疾病分類年報于下年度1月15日前報出。
二、病案管理制度
(一)醫院病案室負責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二)對規定范圍的建案病歷,要按疾病分類建卡編號,統一集中管理。
(三)傷病員和家屬不得擅自翻閱、轉抄、復制病案。
(四)本院醫師借閱病案,應當辦理借閱手續,不得涂改、轉借、拆散和丟失,按期歸還,院外醫療單位借閱病案,必須持醫療單位介紹信,經醫務科批準后,方可借閱。
(五)涉及醫療糾紛或事故的病案,在未作出鑒定處理之前,應由醫務科妥善保管,任何個人未經醫院領導批準,不得借閱、轉抄或復制。
(六)病案室要按月、季、年排查出院病案歸檔情況,有權向臨床科室查詢未歸病案的下落,按時向院領導書面報告病案歸檔及管理情況。
(七)住院病案應永久保存,并遵守病案資料的保密制度。
(八)保持病案室清潔整齊,做好防火、防潮、防丟失,室內應禁止吸煙。
三、醫學圖書管理制度
(一)醫學圖書室應按《中國圖書分類方法》對書刊進行登記、分類、編目、排架,健全室藏圖書目錄,方便讀者查詢。
(二)凡本院工作人員借書,必須辦理借書證,憑證借閱,離院時要辦理還書退“證”手續,每次借閱書刊不得超過二冊,借閱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逾期不還時,圖書室有權催還,超過三個月不還者,按丟失圖書進行扣款賠償(原書價3-5倍)。
(三)讀者應愛護書刊資料,借閱的圖書必須妥善保管,不得在書刊上批畫、涂寫、撕剪、損壞和丟失,違者按規定賠償,凡損失或丟失圖書室的孤本或價值較高的書刊要加5-10倍賠償。
(四)圖書室工作人員應密切配合醫療、預防、教學、科研等各項任務,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定期介紹新書刊雜志內容。
(五)近期雜志、工具書及圖書室僅存孤本,只準在室內閱讀,不得拿出室外。
(六)圖書室內應保持安靜整潔,禁止吸煙,上架的期刊,閱讀應放回原處,非經管理人員同意,不得私拿期刊。
四、微機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員使用計算機,必須愛護計算機和機房其他輔助設備,各種設備的使用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對應用軟件應當定期進行檢毒處理,外單位軟件未經檢毒處理,不得使用和復制。
(二)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做好各種資料的保管工作。在使用中,一律按有關保密制度辦理,不得外傳、遺失、泄密。
(二)進入機房必須穿工作服、換拖鞋,機房要保持整潔、機房嚴禁吸煙、會客喧嘩、玩游戲及其他一切與工作無關的活動,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機房。
(四)信息資料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凡需要調用、復制,應經領導審批,有密級的資料需經院領導同意。
(五)工作完畢關好機器,切斷電源、關好門窗,保證安全。
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篇11
辦公室主要負責醫院內外事務性的辦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1、法務管理
(1)負責外聯法律顧問,協調處理醫院法律事務;通過協商或訴訟形式處理與相關單位的經濟糾紛。
(2)協助醫務部處理與患者的醫療糾紛;
2、文秘管理
(1)負責做好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記、保密、傳遞、保管、督辦和文書歸檔工作;
(2)負責辦公室的信息、機要和保密,做好辦公室檔案收集、整理工作;草擬各類行政文件;
(3)負責醫院的各種資質的辦理和管理。
3、服務管理
(1)為醫院科室,特別是一線科室服好務。
(2)為病員、專家和一線醫護人員服好務。包括各辦公室物品購置、內務管理等。
4、外聯管理
(1)協助與政府機關相關部門的外聯工作;接待好政府機關相關部門來院檢查。
(2)負責與社區管理會、社區派出所等機構的外聯工作;協助各科室與相關主管部門的外聯工作。
(3)負責醫院邀請專家及集團員工接待工作;負責或配合醫院會議及行程安排(包括酒店、機票預訂)。
(4)負責醫院證件的辦理及年檢工作。
5、檢查、督辦
(1)院周例會的組織,會議紀要整理、發出,對需要安排和落實的工作的檢查督辦;按照領導要求,做好會議記錄,協助領導貫徹落實會議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部門月度工作報告催繳。
(2)定期進行全院日常行為規范的檢查和通報,督促、協調改進;
(3)院總值班安排、檢查;
6、企業文化管理
建立健全企業文化體系;組織對企業文化的宣導、傳播;組織活動的策劃、組織、實施。
7、車輛管理
負責醫院公務車輛的使用、保養、維修管理;車輛的派遣與監督;負責醫院停車位的管控。
8、負責本部門的成本、費用管理。
9、其他
負責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的工作;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篇12
1、各科室應加強醫院感染管理工作,嚴格執行醫院感染各項規章制度。
2、各科室每月定期召開監控小組會議,研究解決本科醫院感染存在問題。
3、各科室要重視醫院感染的預防和控制,執行“標準預防”,“手衛生制度”,“職業防護”等在職教育培訓工作,每月培訓不少于一次,全院性培訓參加人數不少于80%。
4、掌握《醫院感染診斷標準》,提高醫院感染診斷水平,有效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
發現醫院感染病例應在24小時內報告院感科,如有流行暴發傾向及時報告。主要監測指標:
(1)醫院感染發病率≤8%,漏報率≤10%。
(2)消毒滅菌效果監測和環境衛生學監測合格率>95%,無菌物品合格率100%
(3)紫外線照射強度不得低于70uW/cm2。新進燈管≥90uW/cm2
5、建立嚴格的科室清潔、消毒與隔離制度,對不同傳染源引起的感染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
6、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的醫院感染的預防和控制措施要符合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
7、嚴格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存放、登記、交接、運送、焚燒等流程的管理,
8污水污物排放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各個管理環節應符合《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要求。
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篇13
1、嚴格執行《消毒隔離管理總則》的有關規定。
2、保持污水排放系統順利通暢,定期對醫院排放系統進行維修。
3、工作人員做好自身防護,采集污水時戴手套,操作后洗手。
4、每日監測污水總余氯2次,并做好登記。
5、每月做好污水糞大腸桿菌檢測,有報告并備查。
6、每年做好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菌)檢測,不得少于2次。
7、在傳染病流行期間,應增加污水處理消毒劑的投放量,保證污水處理的余氯含量>6.5mg/L.
8、保持室內空氣流量,環境清潔。
9、污水處理原料妥善保管,合理配比。
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篇14
一、準時(10分)
1、準時上下班,準時交接班。
2、堅守崗位,防止脫崗、竄崗。
3、準時參加各種學習、培訓、會議。
4、準時參加工傷、急診的搶救。
二、清潔(10分)
5、衣帽整潔,掛牌上崗。
6、保養設備、器械、工具,使其整潔完好。
7、辦公桌及衛生責任區保持動態整潔。
三、標準(35分)
8、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9、節約辦公用品,節約用水、用電。
10、履行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醫療、護理操作常規。
11、各種記錄準確、規范、完整。
四、整理(10分)
12、清理多余的、過期的各種物品。
13、各種醫療設備、器械、物品、工具等定置擺放,各種辦公用品擺
放整齊有序。
14、按要求擺放病房的&39;各種用品。醫療文書、文件、資料、報表等文字資料整齊有序,標識清楚。
五、安全(15分)
15、杜絕醫療差錯事故。
16、防止失火、失盜及其它事故。
六、素養(20分)
17、鉆研本職業務,熟練操作技能。
18、言行文明,熱情服務,及時診治,耐心解釋。
19、服從管理,團結協作,關愛員工。
20、熟悉6S基本知識,積極參與6S管理。
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規范醫院財務行為,加強醫院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醫院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級各類獨立核算的公立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院)。包括綜合醫院、專科醫院、門診部(所)、療養院、衛生院等。
第三條、醫院是承擔一定福利職能的社會公益事業單位,不以營利為目的。
第四條、醫院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業、制止奢侈浪費的方針,為以社會效益為主的原則下講求經濟效益。
第五條、醫院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醫院預算,如實反映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醫院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六條、醫院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符合條件的醫院應建立總會計師制度。醫院的財務活動在主管院長或總會計師領導下,由醫院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七條、醫院醫療收支和藥品收支分開管理,分別核算。
第二章、單位預算管理
第八條、醫院預算是指醫院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醫院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九條、國家對醫院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定額或定項補助的具體內容和標準,可根據各級各類醫院不同的特點和業務收支狀況以及財力可能進行確定。大中型醫院一般以定項補助為主,小型醫院一般以定額補助為主。
第十條、醫院預算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收入的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收入預算;根據事業發展需要、業務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編制支出預算。編制收支預算必須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醫院要逐步采用零基預算方法編制預算。?醫院所有收支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第十一條、醫院財會部門根據年度事業計劃提出預算建議數,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核定。醫院根據主管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報主管部門審核批復后執行。
第十二條、在醫院預算執行過程中,當上級下達的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或由于國家有關政策的變化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醫院須報經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調整預算;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小時,由醫院自行調整,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三條、醫院收入是指醫院為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四條、醫院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醫院從主管部門或主辦單位取得的財政性事業經費(包括定額和定項補助)。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醫院從主管部門或主辦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三)醫療收入,即醫院在開展醫療業務活動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掛號收入、床位收入、診察收入、檢查收入、治療收入、手術收入、化驗收入、護理收入和其他收入。
(四)藥品收入,即醫院在開展醫療業務活動中取得的中、西藥品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培訓收入、救護車收入、廢品變價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贈和對外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五條、醫院要嚴格執行國家物價政策,建立健全各項收費管理制度。醫院門診、住院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費票據,并切實加強收費票據的管理。
醫藥費用原則上當日發生當日入賬,并及時結算。門診、住院的現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十六條、醫院藥品收入實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繳”的管理辦法,財政和主管部門核定醫院藥品收入總額(包括藥品成本、加成收入、折扣等各項收入),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規定上交衛生主管部門。
第四章、支出及成本費用管理
第十七條、支出是指醫院在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中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八條、醫院支出包括:
(一)醫療支出,即醫院在醫療過程中發生的支出,包括在開展醫療業務活動中的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衛生材料費、修繕費、設備購置費和其他費用。
(二)藥品支出,即醫院在藥品采購、管理過程中發生的支出。具體內容與醫療支出相同。
(三)其他支出,即醫療、藥品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被沒收的財物支出、各項罰款、贊助、捐贈支出、財產物資盤虧損失、與醫院醫療業務無關的基礎性科研支出、醫療賠償支出等。
第十九條、醫院實行成本核算,包括醫療成本核算和藥品成本核算。成本費用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一)直接費用,即醫院在開展業務活動中可以直接計入醫療支出或藥品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科室和藥品部門開支的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衛生材料費、藥品費、修繕費、購置費和其他費用。輔助科室中能明確為醫療或藥品服務的科室或班組的費用支出,如一般醫院的營養食堂、洗衣房等的支出,基本上是為醫療業務服務的,可直接計入醫療支出。提取修購基金應按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分別計入醫療支出、藥品支出。
(二)間接費用,即不能直接計入醫療支出或藥品支出的管理費用。包括醫院行政管理部門和后勤部門發生的各項支出,以及職工教育費、咨詢訴訟費、壞賬準備、科研費、報刊雜志費、租賃費、無形資產攤銷、利息支出、銀行手續費、匯兌損益等。間接費用按醫療科室和藥品部門的人員比例進行分攤,并按支出明細項目逐項進行分配。
第二十條、醫院從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應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接受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二十一條、醫院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醫院規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醫院的規定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第五章、結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二條、收支結余是指醫院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業務收支結余和財政專項補助結余應分別計算。收支結余的計算公式如下:業務收支結余=財政補助收入中經常性補助+上級補助收入+醫療收入+藥品收入+其他收入-醫療支出-藥品支出-其他支出藥品收支結余應當單獨反映。
財政專項補助結余=財政專項補助上年結余+財政補助收入中專項補助-財政專項支出第二十三條、年末業務收支結余首先支付超收上繳款。支付超收上繳款后的收支結余為負數的應由事業基金彌補,不得進行其他分配;事業基金不足以彌補的,保留待分配結余為正數的,按規定提取職工集體福利基金,記入專項基金,剩余部分轉入事業基金。財政專項補助結余按規定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第六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二十四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醫院的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款項、庫存物資、藥品等。
第二十五條、醫院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醫院應收款項包括應收醫療款、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和其他應收款等。
醫院對應收款項應及時清理,應收住院病人醫藥費要及時結算。對期限超過3年,確認無法收回的應收醫療款應作為壞賬處理,壞賬損失經過清查,報經主管部門、主辦單位批準后,在壞賬準備中沖銷。年度終了,醫院應按年末應收醫療款和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科目余額的3%-5%計提壞賬準備。
第二十七條、庫存物資是指醫院為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而儲存的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購入的庫存物資按實際購入價計價,自制的庫存物資按制造過程中的實際支出計價,盤盈的按同類品種價格計價。庫存物資要按照“計劃采購、定額定量供應”的辦法進行管理。庫存物資要合理確定儲備定額,定期進行盤點,年終必須進行全面盤點清查,保證賬實相符。對于盤盈、盤虧、毀損等情況,應查明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盤盈的以其價值沖減管理費用。盤虧、毀損的、屬于正常損失部分,扣除殘料價值后,計入管理費用;盤虧、毀損中屬于非正常損失部分,經主管部門或主辦單位批準后,扣除過失人或保險公司賠償和殘料價值后,計入其他支出。低值易耗品實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舊換新”等管理辦法。物資管理部門要建立輔助賬,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況。低值易耗品領用實行一次性攤銷,個別價值較高或領用報廢相對集中的可分期攤銷。低值易耗品報廢收回的殘余價值,作為其他收入。
第二十八條、藥品是指醫院為了開展醫療活動而儲存的各類藥品。藥品管理要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價格政策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并遵循“計劃采購、定額管理、加速周轉、保證供應”的原則。醫院藥品按零售價進行核算,其實際購進價與零售價的差額為進銷差價。月末按當月藥品銷售額和藥品綜合加成率(或綜合差價率)計算藥品銷售成本。藥品必須建立健全出入庫制度。藥房要正確計算處方銷售額并與藥品收款額核對相符。使用計算機進行藥品管理的,應做到“金額管理、數量統計,實耗實銷”;沒有實行計算機管理的,必須做到“金額管理、重點統計、實耗實銷”。醫院自制藥品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進行成本核算。自制藥品按規定的零售價入庫,成本與零售價的差額計入藥品進銷差價。有條件的醫院應設置分類賬分類分批核算制劑成本。
第七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業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醫院固定資產分為五類:房屋及建筑物、專業設備、一般設備、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第三十條、購入固定資產,按購入價格、包裝費用、運輸裝卸費用、安裝調試費用和進口設備的進口稅金等計價。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拆除的固定資產原值和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制造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成本計價。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借款利息也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市場同類固定資產的價格計價。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無償調撥或由于醫院撤并轉入的固定資產,按原單位賬面原值記價。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按賬面價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購基金(詳見附件3:醫院專用設備修購基金提取年限表),用于固定資產的更新。具體的比率由醫院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報衛生主管部門備案或批準后執行。比率一經確定,除有特殊情況外不得隨意變動。
第三十二條、醫院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盤盈,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按同類固定資產價值或重置完全價值增加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固定資產盤虧及毀損,在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扣除變價收入、保險公司和過失人的賠償后,沖減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條、固定資產清理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經有關部門鑒定,報經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批準后,其變價凈收入轉入修購基金。
第三十四條、醫院應設置專門管理機構或專人,使用部門應指定人員對固定資產實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三賬一卡制度,即:財會部門負責總賬和一級明細分類賬,財產管理部門負責二級明細分類賬,使用部門負責建卡(臺賬)。大型貴重設備實行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制定操作規程,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和使用情況報告制度。財產物資管理部門要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點、核實,按期報廢,并與財會部門核對,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
第三十五條、大型醫療設備的購置,要科學論證,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報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
第八章、無形資產及開辦費管理
第三十六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39;資產。包括專利權、著作權、版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等。購入的無形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自行開發并依法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支出計價,在開發過程中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計入管理費用;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捐贈方提供的資料或同類無形資產估價計價;商譽除合作外,不得作價入賬。無形資產從開始使用之日起,在規定的有效使用期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沒有規定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攤銷。轉讓無形資產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的外,計入其他收入。醫院轉讓無形資產的成本(攤余價值),應計入其他支出。
第三十七條、開辦費是指醫院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其他支出。開辦費從醫院開業的下一個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攤入管理費用。
第九章、對外投資管理
第三十八條、對外投資是指醫院以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向其他單位或院辦獨立核算企、事業單位的投資和購買國家債券。對外投資按照投資回收期的長短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投資回收期1年以上的為長期投資,不足1年的為短期投資。
第三十九條、對外投資必須經過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報經財政部門和衛生主管部門或主辦單位批準。
第四十條、醫院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評估確認的價值與賬面凈值的差額,計入事業基金。?醫院認購的國家債券,按實際支付的金額作價。
第四十一條、投資取得的收益,計入其他收入。收回的對外投資與投資賬戶賬面價值的差額,沖減其他收入。
第十章、負債管理
第四十二條、醫院負債是指醫院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流動負債是指償還期在1年以內的短期借款、應付賬款、醫療預收款、預提費用和應付社會保障費、應交超收款等。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在1年以上的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等。
第四十三條、醫院實行住院病人預交金制度。預交金額度應根據病人病情和治療的需要合理確定。
第四十四條、醫院應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償還的負債,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可計入其他收入。
第十一章、凈資產管理
第四十五條、醫院凈資產是指醫院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包括:
(一)事業基金,即未限定用途的基金。包括滾存結余資金,主辦單位以國有資產形式投入醫院未限定專門用途的資金、資產評估增值等轉入形成的基金。
(二)固定基金,即單位固定資產占用的基金。其主要來源于國家基建撥款、專項經費撥款,單位事業基金和專項基金。
(三)專用基金,即醫院按照規定提取或者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包括:修購基金,即醫院按固定資產一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資產更新、大型修繕的資金。
職工福利基金,即醫院按規定提取的和結余分配形成的用于職工福利的資金。其他基金,即醫院按照有關規定提取或設置的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其他專用資金。
專用基金要專款專用,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專項基金使用形成的固定資產價值轉入固定基金。
(四)財政專項補助結余,即需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的未完工項目的財政專項補助。
(五)待分配結余,即事業基金不足以彌補的虧損。
第十二章、財務清算
第四十六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宣布醫院撤銷時,應當在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下,由各級政府授權主管部門或主辦單位負責按有關規定組成清算機構。清算機構負責制訂清算方案,對醫院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的清理,對現有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債權清單、債務清單,通知所有的債權人在規定期限內向清算機構申報債權,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清算期間,未經清算機構同意,任何組織機構和個人不得處理醫院財產。醫院財產包括宣布清算時的全部財產和清算期間取得的財產。清算期間發生的財產盤盈、盤虧或變賣,無力歸還的債務,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等計入清算損益。
第四十七條、在宣布醫院終止前6個月至宣布終止之日,下列行為無效:
1.無償轉讓財產;
2.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
3.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
4.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
5.放棄應屬于醫院的債權。
第四十八條、醫院清償的順序為:
1.清算期間發生的費用;
2.應付未付的醫院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等;
3.債權人的各項債務;
4.剩余資產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后并入接收單位或上交主管部門。醫院被清算財產不足以清償的,應按照比例進行清償。
第四十九條、醫院清算完畢,清算機構應當提出清算報告,編制清算期間的收支報表,驗證后,報送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或主辦單位審查備案。
第五十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宣布醫院劃轉時,經主管部門審核并報財政部門批準,其資產分別按下列辦法辦理:
1.因隸屬關系改變,成建制劃轉的醫院,全部資產無償移交,并相應劃轉財政補助經費指標;
2.轉為企業管理的醫院,全部資產扣除負債后,轉作國家資本金;
3.合并的醫院,全部資產移交接受單位或者新組建單位,合并后多余的資產由主管部門核準處理。
第十三章、財務報告與分析
第五十一條、財務報告是指反映醫院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和業務開展成果的總括性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醫療收支明細表、藥品收支明細表、基金變動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醫院的業務開展情況、結余實現與分配、資金增減與周轉、財務收支、財產變動、財務分析評價等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醫院財務分析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醫院業務開展情況分析、財務狀況分析、醫院結余情況分析、勞動生產率分析、醫院效益分析和財產物資利用分析等。醫院財務分析指標一般包括:人員經費占總費用的比例、管理費用占總費用百分比、人均門診人次、人均住院床日、人均業務收入、平均每門診次收費水平、平均每住院床日收費水平、病床使用率和周轉次數、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流動資金周轉次數、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百元固定資產業務收入等。
第五十二條、醫院應當按月份、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門或主辦單位提供財務報告。
第五十三條、醫院在辦理年度決算前,應對財產物資、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盤點,并編制盤存表,對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等應按本制度規定及時處理。
第五十四條、醫院要以國家有關政策和財政法規制度、財經紀律為依據,實事求是地對單位的財務收支、財產物資管理以及收費制度執行情況,加強檢查監督。
第十四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醫院舉辦的非獨立核算分院的收支是醫院財務收支的一部分,必須納入預算管理,應與醫院合并編制財務報告。
第五十六條、醫院必須在取得行醫資格之日起30日內,持批準文件向衛生主管部門進行財務登記,并由主管部門向財政部門備案。
第五十七條、國家對醫院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依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和衛生主管部門可依照本制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向財政部、衛生部備案。
第五十九條、本制度由財政部、衛生部負責解釋,變更時由財政部、衛生部負責修訂。
第六十條、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執行,過去與本制度相抵觸的有關制度規定同時廢止
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衛生部預算管理醫院(以下簡稱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促進醫學裝備合理配置、安全與有效利用,充分發揮使用效益,保障醫院健康發展,根據《醫療衛生機構醫學裝備管理辦法》(衛規財發〔x1〕24號)規定,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醫學裝備,是指醫院中用于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等工作,具有衛生專業技術特征的儀器設備、器械、耗材和醫學信息系統等的總稱。
第三條醫院利用各種來源資金購置、接受捐贈和調撥的醫學裝備,均應當按照本辦法實施管理。
第四條醫學裝備管理應當遵循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權責一致的原則。
第五條醫學裝備是醫院各項工作的物質基礎和重要保障。醫院應當建立健全醫學裝備管理制度,加強人力配備,提高醫學裝備管理能力和應用技術水平。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實行院領導、醫學裝備管理處室和使用科室三級負責管理體制。
第七條醫院應當設置專門的醫學裝備管理處室,由院領導直接負責,并依據醫院規模、管理任務配備數量適宜的專業技術人員,承擔計劃、采購、保管、維修、質控等職能。
第八條醫學裝備工作主管院領導主要職責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醫學裝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
(二)按照分工權限,領導本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加強隊伍建設和工作考評,協調院內相關部門工作。
(三)對應當集體決策的重大事項,提交院領導班子集體決策。
第九條醫學裝備管理處室主要職責包括: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完善本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制度并監督執行;
(二)負責本院醫學裝備配置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制訂、實施等工作;
(三)負責本院醫學裝備購置、驗收、質控、維護、修理、應用分析和處置等全程管理;
(四)保障醫學裝備正常使用;
(五)收集相關政策法規和醫學裝備信息,提供決策參考依據;
(六)組織本院醫學裝備管理相關人員專業培訓;
(七)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條醫學裝備使用科室主要職責包括:
(一)設有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在醫學裝備管理處室的指導下,具體負責本科室醫學裝備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訂本科室醫學裝備購置需求計劃。
(三)配合做好醫學裝備安裝、調試、驗收、維護和建檔等工作。
(四)做好醫學裝備使用、保管等工作,保證醫學裝備安全運行。
(五)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條醫院應當設立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由院領導、醫學裝備管理處室及有關科室人員和專家組成,負責對本院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采購活動等重大事項進行評估、論證和咨詢。
第三章計劃與采購管理
第十二條醫院要注重常規醫學裝備配備,以滿足基本醫療服務需求為導向,優先配置功能適用、技術適宜、節能環保的裝備,推行資源共享,杜絕盲目配置。
第十三條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根據本院功能、規模和事業總體發展規劃,科學制訂醫學裝備發展規劃,有計劃分重點逐步實施。
第十四條使用科室提出醫學裝備年度購置需求計劃,按照工作急需程度排序,提交醫學裝備管理處室。
第十五條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根據本院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和年度預算,對各使用科室醫學裝備購置需求計劃進行審核,編制全院年度裝備計劃和采購實施計劃。
第十六條單價在1萬元及以上或一次批量價格在5萬元及以上的醫學裝備均應當納入年度裝備計劃管理。
第十七條單價在50萬元及以上的醫學裝備購置計劃,應當進行可行性論證。論證內容應當包括配置必要性、可行性、社會和經濟效益、預期使用情況、人員資質等。
第十八條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將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和采購實施計劃提交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研究討論后,報主管院長審核并提交院務會審定。
第十九條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和采購實施計劃應當經院務會研究批準后,方可執行,不得隨意更改。
第二十條醫院要按照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客觀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醫學裝備采購管理,建立醫學裝備采購論證、技術評估制度。
第二十一條醫院應當加強預算管理,嚴格執行年度裝備計劃和采購實施計劃。未列入計劃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安排采購。因特殊情況確需計劃外采購的,應當嚴格論證審批。
第二十二條醫院應當建立采購流程內部控制制度。紀檢、監察、審計等處室要加強對采購過程的監督。
第二十三條醫院購置醫學裝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的程序進行采購。
第二十四條國家規定須實行集中采購的醫學裝備,必須實行集中采購。
第二十五條未實行集中采購的醫學裝備,應當首選公開招標方式采購。不具備公開招標條件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選擇其他方式進行采購。
第二十六條因突發公共事件等應急情況需要緊急采購的.,醫院應當按照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采購預案執行。
第二十七條采購進口醫學裝備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獲得采購進口產品核準。進口醫學裝備屬于國家規定的機電產品范圍的,應當按照《進口機電產品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采購醫學裝備屬于輻射源產品管理目錄的,應當取得輻射安全許可證;屬于計量產品管理目錄的,應當取得計量合格證明;屬于大型醫用設備管理品目的,應當取得配置許可。
第二十九條醫院應當加強一次性使用無菌器械采購記錄管理。采購記錄內容應當包括企業名稱、產品名稱、原產地、規格型號、產品數量、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采購日期等,確保可追溯每批產品的進貨來源。
第三十條醫院應當加強醫學裝備采購合同規范管理,保證采購裝備的質量,嚴格防范各類風險,確保資金安全。
第三十一條醫院應當加強供貨商資質管理,建立供貨商評價和淘汰機制,形成合格供貨商名單。
第四章驗收管理
第三十二條醫學裝備驗收是醫學裝備投入使用之前的
關鍵環節,醫院應當嚴格執行驗收程序,確保驗收質量。
第三十三條醫學裝備驗收工作一般由醫學裝備管理處室組織使用科室和供應商共同完成。技術復雜的醫學裝備驗收,可請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第三方機構共同參加。
第三十四條醫學裝備驗收前,驗收工作人員應當詳細閱讀醫學裝備采購合同和相關技術資料,熟悉了解醫學裝備各項技術參數、性能和安裝條件。
第三十五條對安裝機房有特殊要求的醫學裝備,應當按照安裝圖紙要求做好機房布局改造、室內裝修、水、電、氣和防護等準備。
第三十六條醫學裝備驗收包括到貨驗收和性能驗收。
(一)到貨驗收主要內容包括:
1.查驗外包裝、合同號、箱件數、收貨單位名稱、品名、貨號、批次及相關資料;
2.開箱查驗醫學裝備品名、規格、數量、外觀、技術資料、出廠日期、出廠編號等。
(二)性能驗收主要內容包括:
1.驗證醫學裝備功能;
2.驗證醫學裝備技術參數和性能指標。
第三十七條醫學裝備驗收過程應當做好現場記錄,留存必要影像資料。
第三十八條屬于國家規定商檢范圍的進口醫學裝備,到貨后應當及時向所在地商檢部門申請檢驗。檢驗結果作為驗收工作內容和依據。
第三十九條對醫學裝備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按照采購合同規定屬于供應商責任的,醫院應當及時辦理換貨、退貨、索賠等事宜。
第四十條醫學裝備驗收結束,應當填寫詳細驗收報告,由各方驗收人員簽字確認,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貨款支付和固定資產入賬手續。
第四十一條醫學裝備到貨后,應當及時完成安裝和驗收。進口醫學裝備驗收應當在索賠期限前15天完成。
第五章質量保障管理
第四十二條醫院應當加強醫學裝備質量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增強安全意識,保證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確保在用醫學裝備狀態正常,滿足臨床使用安全有效的要求。
第四十三條醫院應當建立醫學裝備使用人員操作培訓與考核制度,加強醫學裝備使用人員操作培訓工作,為醫學裝備臨床使用提供技術支持與咨詢服務。
第四十四條醫學裝備質量保障工作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分級管理、預防為主、科學規范的原則。
第四十五條醫院應當建立醫學裝備風險管理和風險評估制度,依據醫學裝備風險級別和風險評估結果制訂醫學裝備質量保障實施方案,實行分級管理。
第四十六條醫學裝備根據以下特征劃分風險等級:
(一)功能影響:反映醫學裝備用于臨床診療活動時對患者和使用人員健康、生命安全的影響程度;
(二)物理風險:反映醫學裝備發生故障時對患者和使用人員健康、生命安全的影響程度;
(三)設計屬性:反映醫學裝備自身風險屬性或生產商對維護保養的要求;
(四)故障頻率:反映既往醫學裝備發生故障或安全事件的情況。
第四十七條醫學裝備風險分為三級:
(一)I級為低風險級別,是指通過常規管理可以保障安全性、有效性,發生故障不會或不易對患者和使用人員造成損害的醫學裝備。
(二)II級為中等風險級別,是指需要采取特定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醫學裝備。
(三)III級為高風險級別,是指直接與患者和使用人員生命安全相關,具有較高潛在危險,必須嚴格管理和控制風險的醫學裝備。主要包括生命支持類、植入類、滅菌類、輻射類和大型醫用設備。
第四十八條醫院應當逐步建立和完善醫學裝備質量控制技術規范。
第四十九條醫院應當定期開展在用醫學裝備預防性維護,確保醫學裝備處于最佳工作狀態,保障使用壽命,降低維修成本。
第五十條預防性維護周期根據醫學裝備屬性、使用頻率和風險等級確定。一般III級風險醫學裝備每半年至少進行1次,II級風險醫學裝備每年至少進行1次,I級風險醫學裝備每2年至少進行1次。國家規定或醫學裝備使用說明有明確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一條預防性維護工作內容一般包括外觀檢查、清潔保養、功能檢查、性能測試校準、電氣安全檢查和醫學裝備使用說明要求的其他內容。
第五十二條預防性維護應當由具備技術能力的醫學工程技術人員、供應商或委托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第三方機構定期執行。
第五十三條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定期對在用醫學裝備進行巡檢,及時發現問題并及時處理,防止醫學裝備故障和減少安全事件發生率。
第五十四條醫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醫學裝備維修方式。對不同醫學裝備,可以選擇自主維修、供應商維修或第三方維修。醫院應當提高自主維修能力。
第五十五條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加強維修工作管理。使用科室報修后,由醫學裝備管理處室進行檢測、分析,確定維修方案并及時修復。
第五十六條醫學裝備修復后,應當進行相應的技術指標校驗或計量檢定,確保醫學裝備性能可靠,使用安全。
第五十七條醫院應當優化維修工作流程,提高響應速度,縮短醫學裝備怠機時間。
第五十八條醫院應當制訂生命支持類、急救類醫學裝備應急預案,保障臨床工作需要。
第五十九條醫院不得使用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淘汰、報廢的醫學裝備。
第六十條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如實記錄醫學裝備質量保障工作,及時整理納入醫學裝備技術檔案。主要包括:
(一)醫學裝備質量檢測原始記錄;
(二)醫學裝備計量記錄;
(三)醫學裝備預防性維護記錄;
(四)醫學裝備巡檢記錄;
(五)醫學裝備故障記錄;
(六)醫學裝備維修記錄;
(七)醫學裝備安全事件報告記錄。
第六十一條醫學裝備使用科室應當加強在用醫學裝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日常維護保養不得替代必要的預防性維護和巡檢工作。
第六十二條醫院應當按照客觀真實、定量為主、綜合分析和適用可行的原則建立醫學裝備使用評價制度,促進醫學裝備合理應用,提高設備購置選型的科學性,減少資源浪費。
對長期閑置不用、低效運轉或超標準配置的醫學裝備,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在本院內調劑使用。
第六十三條醫院應當加強對大型醫用設備使用評價工作,結合醫院實際,制訂評價考核辦法,完善評價體系。評價內容應當包括工作效率、配置效率、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4個方面。
第六章處置管理
第六十四條醫學裝備處置是指醫院對占有、使用的醫學裝備進行產權轉讓或注銷的行為。
第六十五條醫學裝備處置方式包括:調撥、捐贈和報廢報損等。
第六十六條醫院處置醫學裝備,應當按照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有關規定,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自行處置。處置海關監管期內的進口免稅醫學裝備,應當按照海關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七條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裝備,應當予以調撥:
(一)長期閑置不用、低效運轉或超標準配置的醫學裝備;
(二)因醫院撤銷、合并、分立而移交的醫學裝備;
(三)因醫院隸屬關系改變需要劃轉的醫學裝備。
第六十八條在使用期限內,但技術落后,功能已不能滿足本院工作需要的醫學裝備,可予以調撥。
第六十九條醫院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審批權限報批后,可對外捐贈、調撥未變質殘損和未過期報廢的醫學裝備。
第七十條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裝備,應當予以報廢:
(一)使用期超過折舊期,使用中損耗過高,效率低,或計量、質量檢測不合格且無法修復的;
(二)嚴重損壞無法修復,或經修復無法達到質量安全指標的;
(三)嚴重污染環境,或不能安全運轉,可能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且無改造價值的;
(四)超過使用壽命的;
(五)國家規定必須淘汰的。
第七十一條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裝備,可予以報廢:
(一)在使用期限內,設備無故障,但支持運行的關鍵耗材在市場上無法購買到,導致設備無法正常使用的;
(二)在使用期限內,設備發生故障,但維修費用過高,接近或超過重置成本。
第七十二條對經批準報廢的醫學裝備,醫院應當按照公開、安全、環保、高效的原則予以處理,不得向其他醫療機構出售、轉讓。
第七十三條對所有待處置的醫學裝備,應當妥善保管,防止遺失。
第七十四條對已完成處置的醫學裝備,應當及時辦理固定資產賬務手續。
第七章醫用耗材管理
第七十五條醫院應當建立醫用耗材準入制度,加強植入類耗材等醫用高值耗材管理。屬于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不在集中采購目錄內但確需使用的,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組織專家嚴格論證,并嚴格履行相關程序。
第七十六條醫院應當嚴格執行醫用耗材入出庫管理制度。嚴格核對訂貨信息與實物一致性,包括數量、規格、外觀、效期、批次等,驗收無誤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信息審核無誤后方可辦理出庫手續。
第七十七條醫用耗材倉儲空間應當實行分區分類管理,嚴格執行醫用耗材貯存要求,確保安全存儲。
第七十八條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根據本院醫療工作和管理需求,合理制訂計劃,設置醫用耗材安全庫存,及時補貨,保障臨床工作需要。
第七十九條醫用耗材庫存應當定期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及時發現近效期產品、滯用產品并進行處理。
第八十條醫療衛生技術人員使用醫用耗材時,應當認真核對其規格、型號、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并進行登記。
第八十一條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用耗材應當及時毀形。屬于醫療廢物的,應當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十二條醫院應當利用信息化技術加強醫用耗材全流程監控,建立醫用耗材追溯制度。
第八十三條醫院應當加強醫用耗材臨床應用培訓,確保使用安全。
第八十四條醫院應當加強醫用耗材不良事件的監控和分析,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第八章檔案管理
第八十五條醫學裝備檔案是醫學裝備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據和基本信息。醫院應當按照集中統一的原則,健全醫學裝備檔案管理制度,確保醫學裝備檔案完整、明晰和準確。
第八十六條醫院應當設置適宜的醫學裝備檔案保存場所,設有專人管理。
第八十七條醫學裝備檔案包括管理檔案和技術檔案。
(一)管理檔案包括:
1.衛生行政部門、主管部門印發的與醫學裝備管理工作相關的文件;
2.醫院醫學裝備管理規章制度等文件;
3.醫院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和采購實施計劃以及相關的會議紀要、審批報告;
4.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相關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請示、批復、會議記錄、統計報表等資料。
(二)技術檔案包括:
1.醫學裝備申購資料:申請報告、論證報告、購置計劃、上級部門批復等;
2.醫學裝備采購資料:招標投標文件、評標報告、采購記錄、購置合同、發票復印件、進口產品論證報告及批復、進口產品商檢記錄等;
3.醫學裝備技術資料:配置清單、安裝驗收報告、產品說明書、使用手冊、維修手冊、線路圖等;
4.醫學裝備運行資料:計量檢測報告、維修維護記錄、質量控制記錄、維保合同等;
5.醫學裝備處置資料:報廢、調撥、捐贈等申請及批復。
第八十八條單價在5萬元及以上的醫學裝備應當建立技術檔案。
第八十九條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相關規定和本辦法規定,需要立卷歸檔的資料應當收集齊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或者拒絕歸檔。
第九十條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在醫學裝備管理活動中及時記錄、補充和完善醫學裝備檔案。
第九十一條醫院應當建立醫學裝備管理檔案借閱登記制度。借閱檔案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原則上檔案應當在檔案室內進行查閱。如需復制、外借須提出申請,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借出。
第九十二條借閱人應當妥善保管醫學裝備檔案,不得涂改、拆散、遺失檔案。借閱檔案應當及時歸還,借用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0天。
第九十三條醫院應當加強醫學裝備檔案管理交接工作,確保檔案完整、連續。任何人不得因工作變動、離職或退休等,擅自帶走或銷毀醫學裝備檔案。
第九十四條因對口支援等工作需要,醫院對外調撥或捐贈醫學裝備時,與醫學裝備質量保障相關的技術資料、運行資料等醫學裝備檔案,應當一并移交。醫院根據實際需要,可備份留存。
第九十五條醫學裝備報廢后,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歸集、整理完整的技術檔案移交醫院檔案管理處室,按照規定年限保存。
第九十六條醫院應當加強醫學裝備檔案管理能力建設,充分發揮醫學裝備檔案的作用,開展數據匯總、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統計工作,為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提供依據和決策參考。
第九章監督管理
第九十七條衛生部對各醫院執行本辦法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各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
第九十八條醫院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各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評價考核。
第九十九條對在醫學裝備管理工作中作出重大貢獻的處室與個人,應當給予適當獎勵。
第一百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或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職責落實不到位的醫院,由衛生行政部門視情節嚴重程度,對其主要責任人和工作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紀律處分。
第一百零一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不認真履行醫學裝備管理職責、違反操作規程造成醫學裝備人為損壞或保管不當造成遺失的工作人員,應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章附則
第一百零二條本辦法適用于衛生部預算管理醫院。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可參照執行。
第一百零三條本辦法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一百零四條各醫院可根據本辦法規定,制訂本院實施細則。
第一百零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篇17
一、室內場所全面禁煙,做到“四無”:無吸煙現象,無煙具,無煙頭,無煙味。
二、首診醫師須詢問病人吸煙史,入出院病人須宣教控煙知識,并納入病歷質量考評。
三、全院職工有勸阻吸煙的&39;責任和義務。
四、禁煙標志掛在醒目位置:1、各科室醒目位置張貼標志,禁止吸煙。2、門診大廳、住院大廳、電梯、候診區、會議室及走廊、廁所、樓梯都應張貼禁煙標志。
五、對于違反者,按以下規定處罰:
1、醫務人員及行政工作人員穿工作服吸煙,發現一次,每人每次處罰200元。
2、科室辦公室內吸煙,發現一次,每人每次處罰200元。
3、凡是在醫院120車輛、商務車、轎車內吸煙,駕駛員未出面禁止或禁止無效一律處罰駕駛員,第一次扣當月獎金50%,累計兩次當月獎金全部扣完。同時扣除120車隊隊長當月職務津貼。
4、科室未設有控煙監督員(處罰100元)有監督員但無檢查督導及記錄(處罰100元),控煙辦公室隨機和不定期抽查,但每周不少于1次。
5、工休座談會無控煙宣傳和教育內容(處罰100元)。
6、首診醫務人員未向患者進行控煙宣傳、或有宣傳無記錄(處罰100元)。
7、科內未完成控煙知識培訓,或有培訓無培訓書面材料、參加人員簽字記錄(處罰100元)。
8、無鼓勵和幫助吸煙職工戒煙的記錄(處罰100元)。以上處罰,涉及科室扣款一律由科主任個人承擔。由控煙辦公室具體管理,監察科負責登記備案,財務科負責執行。
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篇18
一、住院護理部門、注射室、搶救室,藥房等科室實行交接班制,并建立交接班記錄本。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履行職責,保證搶救、醫療、治療、護理、調劑工作的`及時準確地進行。
二、按時進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須提前__分鐘到達科室,閱讀當天的交班報告、醫囑本或必要的口頭交待,在接班者未到來或未交接清楚之前,交班者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離開。
三、值班者必須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項任務,寫好交班報告及各項護理記錄,整理好物品,遇到特殊情況必須口頭詳細交待,并與接班者共同處理好后才能離去。交班者必須為下一班做好工作準備,白班要為夜班做好物品準備工作,夜班也必須為白班作必要的藥品準備。
四、接班者如發現病情、治療、物品、藥品等交待不清楚時,應當立即查問,接班時發現問題,應由交班者負責,接班后發現問題,則應由接班者負責。交接班應當進行書面、床旁、桌旁交接,實物進行數量清點在交接本上要寫清楚,病員床旁要看清。口頭交待要講解明白,交接班完畢時,雙方應當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名。
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篇19
第二條在醫院的領導下,維護醫院治安秩序,保障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行,嚴格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醫院內部和周邊環境的安全,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請示、報告,必要時向公安部門報告。
第三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法律、法規,開展安全保衛基礎工作建設;
第四條制定和組織落實醫院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防范措施和預案,做好車輛停放管理工作;
第五條開展防火災、防盜竊、防搶劫、防爆炸、防破壞和防詐騙、防失泄密、防治安災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六條加強內部治安管理,預防和制止發生在醫院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擾亂醫院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同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危害治安行為作斗爭,維護醫院安全穩定;
第七條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生在醫院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并保護現場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向公安機關報告醫院的重大不安定因素,協助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采取預防和化解措施;
第八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有輕微違法人員的幫助、教育工作,調解醫院內部治安糾紛,根據我院的實際情況協助處理醫患矛盾,確保我院人員、財產安全;
第九條負責醫院內部、周邊場所、各類庫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及時化解內部不安定因素、消除治安隱患,確保要害部位的安全;
第十條根據需要,檢查進入醫院人員的證件,登記出入的物品和車輛;
第十一條在醫院范圍內組織進行治安防范巡邏和檢查,建立巡邏、檢查和安全隱患整改記錄;
第十二條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十三條著裝規定
1、保安人員上崗執勤時,按規定著統一服裝、佩戴胸卡。
2、保安人員須按規定著裝,保安服不得與便服混穿,不同季節的保安服不得混穿。
3、著保安服不準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涼鞋或赤足。
第十四條舉止和儀容規定
1、保安人員執勤時應做到精神飽滿、姿態端正、動作規范、舉止文明;著裝外出工作,執勤和出入公共場所時,不準袖手或將手插入口袋、不準搭肩、挽臂、邊走邊吸煙、吃東西、嬉笑打鬧,嚴禁上班期間飲酒。
2、保安人員不準留長發和剃光頭,不得染發;不準留大鬃角和長胡須。
3、保安人員上班前要進行儀容儀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得到糾正。
4、對進入院內或車位的車輛或外出車輛,在保安隊員3米之內時,必須行舉手禮。保安員應立定向左/右轉體90度,并執行車輛左直行手勢,在車輛駛過時,敬禮。
第十五條語言和禮節規定
1、保安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做到文明服務、禮貌待人、與來訪人員交談時應態度和藹、語氣柔和、不卑不亢、以理服人,服務熱情、主動、親切。
2、在工作中使用語言要簡潔準確、文明規范、接觸群眾時,說話要和氣,使用“你好、請、您、對不起、謝謝、再見”等禮貌用語,嚴禁使用粗暴或不文明語言;做到文明執勤、文明用語。
3、執勤遇見領導要主動問侯。
第十六條值班室管理規定
1、值班室內應保持整潔、美觀、統一。
2、嚴禁在值班室內喧嘩、打鬧、從事賭博(禁止任何人在外參與賭博活動)、迷信、色情等其他不良行為。
3、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注意防盜。
4、注意防火,不得在值班室內使用大功率的家電,不得私拉電線。
第十七條崗位紀律規定
1、嚴格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開展保安服務工作,不準超越職責權限。嚴格履行崗位職責,不準做與保安服務無關的事情(尤其是涉及私人糾紛問題)。
2、不準刁難來訪人員,晚間值班期間及時給就診患者指引,并通知相應科室醫護人員。
3、不準脫崗、空崗、睡崗、不準遲到、早退。接班須提前十分到崗,做好交接記錄。
4、嚴格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保密制度。
5、要愛護公物。
6、晚間按時巡視各科室,發現閑雜人等要清退,發現水電浪費現象要及時處理,刮風下雨等惡劣天氣要及時關閉各樓層門窗,發現院基礎設施損壞時,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或通知相關科和上級主管領導及院總值班。
7、有重要情況要妥善處置并及時上報,不準遲報、漏報和隱瞞不報。第十八條建立應急人員的通訊錄,定時進行消防技能的培訓及演練,以提高保安人員在各類突發事件中的應急能力。
第十九條保安人員凡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1、紀律性差、責任心不強,不遵守醫院關于保安人員的管理制度,在值班時屢次違反醫院相關規定制度的,且拒不改正者;
2、院內發生治安刑事案件、糾紛或打架不及時處理;當班不維護醫院秩序,致使醫療工作受到干擾;員工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發生意外事故,坐視不理;遇突發性事件、安全隱患不及時處理和報告,推卸責任;當班玩忽職守,疏于防范,致使發生安全事故;利用工作之便,索要財物,侵占公私利益者;當班喝酒或酒后失態,造成不良影響者。
3、本人因身體、家庭原因或不適應該項工作等原因需要請辭者。
第十九條保安人員違反保密條例,泄露醫院機密的;以及做出損害醫院利益行為的,情節惡劣、造成不良后果的,除進行相應賠償外,直接予以解聘。
醫院規章制度匯編全套篇20
一、獎勵
科室醫院感染管理工作認真,各項醫院感染控制措施落實到位,完成下列醫院感染管理工作要求的給予獎勵(獎勵金額50~500元,具體獎勵方法見詳細方案)。
1、認真執行醫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嚴格按規范進行操作,醫院感染病例24小時之內報院感科,無漏報。
2、認真執行手衛生規范,手衛生依從性≥95%,正確洗手率≥95%。
3、配合院感科進行每年的醫院感染現患率調查,現患率
4、醫院感染管理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組織學習醫院感染相關知識,研究本科室消毒隔離、醫院感染控制、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等工作,有記錄。每月對本科室醫院感染控制工作進行自查(內容:無菌技術操作、手衛生、院感病例漏報、醫療廢物分類、環境衛生等),有記錄。
5、監控醫師每周檢查醫院感染病例漏報情況;監測護士每周檢查各種感染管理登記本,要求登記和監測項目齊全、合格、有效。
6、醫療廢物管理按醫院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及措施》執行,符合要求。
二、罰則
科室醫院感染管理出現下列問題,作為質控考核扣分依據,根據醫院相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扣款50~500元,具體獎勵方法見詳細方案。)
1、醫院感染病例每漏報1例扣個人獎金50元。
2、按衛生部《多重耐藥菌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試行)》的要求,出現多重耐藥菌不報告或不采取相應措施的;使用抗菌藥物前不留標本送檢。
3、感染管理小組不能發揮監、控、管作用:每周不做院感質控自查、每月不進行院感內容知識學習、每季不開會討論總結本科室院感管理問題的。(查記錄)
4、未執行《醫務人員手衛生規范》;洗手方法不正確的。
5、醫療廢物分類不清、利器盒復用或對利器不采取防損傷措施以及因此造成保潔員利器損傷的。
6、病區衛生差(監管不到位)。
7、醫生進行外科換藥時不戴口罩、帽子、無菌手套。
8、接受上級檢查時出現問題,并給醫院造成不良影響的,示情形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