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
制度在推動工作程序的規范化、崗位責任的法規化以及管理方法的科學化方面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下面給大家整理一些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方便大家學習怎么寫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
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篇1
車間內車輛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第一條生產區內新增機動車輛需要有關部門注冊備案,辦理好使用證件及有關手續,保證新增車輛的各種附件、儀表、燈光、音響裝置及隨車工具等齊全完好,達到安全技術要求。
第一條生產區內新增機動車輛需要有關部門注冊備案,辦理好使用證件及有關手續,保證新增車輛的各種附件、儀表、燈光、音響裝置及隨車工具等齊全完好,達到安全技術要求。
第二條使用單位負責區內機動車輛維護、保養,安全職能部門負責監督檢查,車輛狀況不符合規定,安全監察人員有權禁止行車。
第三條要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使其有良好的道德作風、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到謹慎駕駛,禮貌行車,文明待人。并組織好“學、查、議、定”活動。
第四條機動車輛大修,由使用單位負責維修,維修要確保車輛安全附件齊全良好,報廢的.車輛要及時通知職能部門備案。
第五條駕駛員要做到“八禁四一樣”,即嚴禁無證開車;嚴禁酒后開車;嚴禁超速開車;嚴禁空檔熄火溜車;嚴禁設備帶病行車;嚴禁人貨混裝開車;嚴禁超標(高、長、重)裝載行車;嚴禁車內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開車。不管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一樣遵章守法;好天氣、壞天氣都要一樣謹慎駕駛;路上情況多少都要一樣重視;人多人少都要一樣小心。
第六條各單位要嚴格管理區內車輛,對車輛運行過程中造成事故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篇2
一、范圍
為加強營口郵政公司外包單位安全管理工作,切實保證員工人身安全及生產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外包單位的安全工作由各外包單位進行自主管理,本規定僅對各外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起到督促及補充的作用。
二、術語和定義
外包單位:生產外包、檢修外包、施工外包、生活外包、綠化衛生外包等所有外包單位的統稱。
三、協議簽訂部門管理職責
1、簽署《外包項目安全協議書》
2、對外包部門是否履行安全職責進行監督檢查。
3、對外包單位宣傳本公司安全、環境方針,并與其簽訂安全協議,提出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要求。
4、對外包的安全資質進行復查。
5、對外包單位勞動紀律及培訓教育方面提出要求,并進行檢查。
6、對外包單位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考評等綜合管理。
7、對外包的車輛及人員入場進行管理。
8、對外包單位具體進行安全交底,并進行日常的安全監督管理。
四、管理內容和要求
管理要求通則
1、進入公司的外包單位和外包人員必須遵守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國家安全標準、行業安全標準以及公司安全、安全管理規定及所在區域的專業安全技術規程,按照合同約定范圍實施作業,建立、健全內部安全、安保管理制度和管理網絡。
2、進入公司作業的外包的單位應自主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制定并實施有針對性的控制措施。
3、外包單位應配合和接受公司對本單位和人員的資質審核,并提供相關的資質憑證(原件或復印件)。
4、外包單位應獲知公司所確定的適用的重要環境因素和危險源,并執行與此相關的公司安全、安全管理制度。
5、外包單位應使用適宜的設備、施工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裝備,使用的物資設備(危險化學品、個人防護裝備、防爆電氣設備、消防設備、運輸設備等)應符合國家、行業安全標準和公司要求;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公司的設備和工器具(緊急情況除外)。
6、外包單位應按國家、行業安全標準均配備必須的勞動及個體防護用品,并督促員工按標準使用。
7、進入公司作業的外包單位應建立并維護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崗位員工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對患有職業禁忌癥或未能提供職業健康體檢合格證明的協力人員,不得在公司內從事相關作業。
8、外包單位需用公司的能源介質(水、電、煤氣等),必須經公司相關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同時應確保在用能過程中的安全。
9、在公司區域施工動火、登高、受限空間內部作業,必須執行公司的相關制度。
10、外包單位應確保獨立管理區域內安全、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安全、消防設施、要與生產設備同時安排檢修,不得擅自停用、拆除安全、消防設施。
11、外包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12、外包單位應對各重要的過程(重大危險源)或情況制定相應的措施或應急預案。
13、外包單位收到公司相關部門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必須立即落實整改,并在規定時間內將整改情況反饋公司相關部門。
14、外包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有國家認可的安全管理合格證書等相應資質,作業人員應通過本單位的上崗作業能力考核或必須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資質證書。
五、事故管理
1、外包單位發生生產性工傷事故,對發生事故的外包單位進行考核。
2、外包單位發生火災事故,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進行考核,如事故對公司財產造成損失,還應進行賠償。
3、外包單位發生事故,對我公司協議簽訂部門進行考核。
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篇3
在公共場所或單位內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以下以某單位為例,為各位提供一則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各位參考,希望大家從中領略到如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廣大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保障學校教學、科研、生產、生活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頒發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福建省消防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發展的總體規劃,使消防安全工作與學校的發展相適應。
第三條學校消防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校長領導下的逐級防火責任制,校長為學校防火安全責任人,各院部、各部門主要行政領導為本單位防火安全責任人。
第四條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防火委員會,由分管副校長擔任防火委員會主任。防火委員會下設防火安全辦公室。各院部、各部門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或指定專人負責防火安全工作。
第五條學校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法規和規定的行為、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六條學校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法制安全教育規劃,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增強師生員工的消防意識。
第七條學校所屬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有關消防法規和本規定。
第二章火災預防
第八條學校防火委員會將對學校教學、科研、生產、生活有重大影響和易發生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人身重大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場所或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第九條辦公樓、教學綜合樓(含實驗室、研究室)、圖書館、學生宿舍、學生活動中心、網絡中心、培訓中心、會議中心、食堂等一切公共場所的防火。主管單位應制定嚴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張掛于顯見地方。要配足滅火設備,并有專人管理,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應停止使用。
(一)應有足夠的安全出口,并設有應急燈及明顯標志,疏散通道須保持暢通。
(二)電氣設備要有專人負責,線路要定期檢修。
(三)對樓內消防設施要加強管理,分工明確,定期檢查。高位消防水池要確保水源充足,應急照明系統要保持良好狀態。
(四)樓道內嚴禁堆放物品。
(五)報警系統要有專人值班,值班人員要做好日常檢查與記錄,并與校保衛處值班室保持聯系。
(六)樓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違章裝修,改變房間用途;不得隨意拉線、改線、超負荷用電;樓內嚴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道口、廁所、走廊等處焚燒垃圾。
(七)夜間除值班人員外,不得在辦公樓隨意留宿。
(八)各辦公室、實驗室等要做到人走燈滅,關閉空調及各類電器電源。
(九)禁止在電梯內吸煙,不準學齡前兒童單獨乘坐電梯。
第十條校園防火
(一)秋冬季節、天干物燥,嚴禁焚燒雜草、落葉、垃圾等。
(二)校園內臨時動用明火,須經保衛處檢查同意,方可動火,并有專人負責。
(三)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如工作需要時,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第十一條儲存、運輸或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單位,必須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消防安全審批手續。必須落實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報警等消防安全措施;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到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備案。危險品庫房的選址和建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經當地公安消防機關批準。危險品庫房必須按有關要求配備相應的防爆、消防設施和器材。非特定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第十二條學校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必須報經公安消防機關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新建工程必須按照消防要求設置公共消防設施。工程竣工后,必須通過公安消防機關的驗收方可投入使用。有關驗收合格證明(復印件)報送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備案。
第十三條在學校公共場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單位事前應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建筑物內部裝飾裝修防火審批手續。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嚴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須通過公安消防機關的驗收方可投入使用。有關驗收合格證明(復印件)報送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備案。
第十四條具有易發火災危險性的場所禁止使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嚴密的防火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第十五條舉辦大型集會、文藝晚會等活動,主辦或承辦單位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并于舉辦日三天前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六條加強用電、用氣管理。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道的設計、敷設,必須選用質量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必須指定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施工。任何單位、個人不準違章用電、用氣,不準私自接線、變更管道、換表和隨意拆卸控制裝置;出現用電、用氣故障要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報修。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消防組織
第十七條學校成立防火委員會及各級消防組織,通過加強消防組織建設,增強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十八條學校防火委員會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福建省消防條例》,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規劃,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二)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代表學校與各單位簽定《防火安全部門領導責任書》;
(三)根據校園防火安全工作的特點,制定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
(四)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就改進和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意見;
(五)根據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對消防設施、器材、標志的配備、更換、維修等做出規劃,提出專項經費預算;
(六)依照學校的有關規定,對校園內發生的火災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九條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設在保衛處調查研究科),既是學校防火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也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防火安全辦公室接受當地公安消防機關的指導和監督,其職責是: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和本規定及學校防火委員會的要求,擬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對學校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向有火災火險隱患的單位發出《火災、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并檢查落實整改情況;
(三)對學校消防設施、器材、標志的設置、配備、更換、維修、報廢提出意見,定期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器材、標志等進行檢查、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
(四)建立和規范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檔案,特別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檔案;
(五)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六)建立義務消防組織,指導義務消防隊的工作,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消防業務培訓和實戰演練;
(七)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組織或協助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九)遵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校園內發生的火災事故進行調查,按照有關規定就調查結果提出處理意見;
(十)定期向學校分管領導匯報防火安全工作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第二十條各單位防火領導小組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確定本單位及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與學校安全防火委員會簽定《防火安全部門領導責任書》;
(三)針對本單位特點對所屬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識;
(四)按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進行檢驗、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五)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本單位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上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
(六)支持、配合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指導、檢查、監督職責,認真、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消防安隱患,并將整改情況向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報告;
(七)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救,協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場;
(八)協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事故的原因,認真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條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防火領導小組除應當履行本規定第二十條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建立防火檔案,設置防火標志,嚴格防火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必須的操作規范的文字內容,應在設備周圍明顯處上墻告示。
(二)建立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
(三)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四)建立義務防火組織,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習消防知識,接受消防技能訓練,參加滅火演練,了解和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發生火災時的處置方法,能夠迅速撲滅初期火災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章火災撲救
第二十二條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和校保衛處值班室電話報警。任何單位、個人必須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二十三條失火單位和有關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滅火災、疏散人員、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和財物,并派人接應和引導消防車輛。
第五章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學校將公共消防設施、器材、裝備的配置和維護資金列入消防安全預算,??顚S?。
第二十五條校內承包單位和經濟實體所需配備的滅火器材,由該單位出資。并按照防火安全辦公室的要求統一配備、更換、維修。
第二十六條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必須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質,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第二十七條消防器材應放在消防箱內,置于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設有明顯的指示標志。
第二十八條消防器材要定期保養、檢修、更換;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檔案,及時記錄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檢修等情況。
第二十九條各單位配備的滅火器材,由單位防火領導小組指定專人管理;各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配備的滅火設施、器材,分別由各樓管理部門指定專人管理。
第三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動、拆卸、挪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標志,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況須報經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批準后方可變動。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學校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一)防火組織健全并積極開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消防設施、器材保管完好,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普及,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
(二)及時組織撲滅火災或積極支援其他單位、居民撲滅火災,避免了重大損失,表現突出的;
(三)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火災隱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四)積極參與撲滅火災,搶救傷員和公共財產,表現突出的。
第三十二條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有下列問題之一的單位或個人,視情節輕重、造成的后果及應承擔的責任,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先進、優秀的評比直至處分、處罰。
(一)施工人員不按防火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引發火險、火災的;
(二)防火工作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未落實有關規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時整改火險隱患,致使發生火險、火災的;
(三)值班人員失職或擅離職守,責任區發生火險、火災的;
(四)違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引發火災的;
(五)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導致火災事故者。
第三十三條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條款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校屬各單位(含附屬醫院)、駐校各機構和企業,均須依據本規定,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做好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工作特點和業務性質,制定消防安全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篇4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的使用
在距離火焰5米左右處使用。先拔下保險銷,一只手握住噴嘴,另一只手緊握壓把和提把,用力下壓,干粉即噴出。將噴嘴對準火焰的根部左右擺動。干粉滅火器在噴粉過程中要始終保持直立狀態,不能橫臥或顛倒使用。
室內消火栓的使用
首先,打開消火栓箱,取出水帶,將水帶向火方向甩開,一頭接消防栓,另一頭接水槍。接下來逆時針旋轉消防栓手輪,出水滅火。
消防安全崗位操作規程
1、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每月檢查一次消火栓、消防泵、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確保全部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2、每年6—7月份組織一次全院職工參加的消防演練,使全院職工了解相關消防知識,確保每位職工都能熟練運用各種消防器具。
3、每周手動演練啟動一次消火栓,并派專人經常查看出水口閥是否正常,消防水帶有無破損。
4、消防水池中消防儲備保證平時不被動用,水量不夠及時補充,使用后的補給恢復時間不超過24小時。
5、滅火器按要求定期檢查、充裝,發現破損無法使用及時補充,確保各種滅火器具安全有效。
易燃易爆庫安全要求
1、易燃易爆倉庫(我院主要有氧氣房、中心供氧室)應遠離其它建筑物,通風要良好。倉庫裝有大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2、工作人員必須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識。嚴禁煙火,不準把火種、易燃物品等帶入庫內。
3、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專用倉庫中,不得隨意亂放。
4、庫內不得同時存放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亦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數量。
5、倉庫必須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6、嚴禁在倉庫內住宿、開會。收發物品要有嚴格的登記手續。
7、必須配備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顯方便的地方。
8、運送各種易燃、易爆物品時,蓋要擰緊,容器要豎直放穩。運送人員禁止吸煙,沿途須距離火種5米以外。
9、各種壓力氣瓶的存放、使用和運輸,必須遵守國家《氣瓶安全監察規程》。
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篇5
一、公章的刻制、啟用
公司公章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總經理批準,由辦公室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
2、公章的形體和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公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公章啟用應報總經理批準,并下發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1
、公司的公章、專用公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并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案。
2、公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嚴禁員工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提交申請報告,由部門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總經理批準,并報辦公室主任確認后方可帶出。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公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公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公章使用損壞;
3、公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公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公章送辦公室封存或銷毀,建立公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如下: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業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章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后方可蓋章,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提交辦公室備案。
2、公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的文件、合同等,辦公室有權拒印。
3、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因工作特殊確需開具時,須經主管行政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同意方可開具;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匯報開具手續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
四、違反以上規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每年年終公章管理人負責將公章使用情況登記表復印件送辦公室存檔。
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廣大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保障學校教學、科研、生產、生活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頒發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福建省消防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發展的總體規劃,使消防安全工作與學校的發展相適應。
第三條學校消防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校長領導下的逐級防火責任制,校長為學校防火安全責任人,各院部、各部門主要行政領導為本單位防火安全責任人。
第四條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防火委員會,由分管副校長擔任防火委員會主任。防火委員會下設防火安全辦公室。各院部、各部門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或指定專人負責防火安全工作。
第五條學校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法規和規定的行為、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六條學校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法制安全教育規劃,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增強師生員工的消防意識。
第七條學校所屬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有關消防法規和本規定。
第二章火災預防
第八條學校防火委員會將對學校教學、科研、生產、生活有重大影響和易發生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人身重大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場所或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第九條辦公樓、教學綜合樓(含實驗室、研究室)、圖書館、學生宿舍、學生活動中心、網絡中心、培訓中心、會議中心、食堂等一切公共場所的防火。主管單位應制定嚴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張掛于顯見地方。要配足滅火設備,并有專人管理,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應停止使用。
(一)應有足夠的安全出口,并設有應急燈及明顯標志,疏散通道須保持暢通。
(二)電氣設備要有專人負責,線路要定期檢修。
(三)對樓內消防設施要加強管理,分工明確,定期檢查。高位消防水池要確保水源充足,應急照明系統要保持良好狀態。
(四)樓道內嚴禁堆放物品。
(五)報警系統要有專人值班,值班人員要做好日常檢查與記錄,并與校保衛處值班室保持聯系。
(六)樓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違章裝修,改變房間用途;不得隨意拉線、改線、超負荷用電;樓內嚴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道口、廁所、走廊等處焚燒垃圾。
(七)夜間除值班人員外,不得在辦公樓隨意留宿。
(八)各辦公室、實驗室等要做到人走燈滅,關閉空調及各類電器電源。
(九)禁止在電梯內吸煙,不準學齡前兒童單獨乘坐電梯。
第十條校園防火
(一)秋冬季節、天干物燥,嚴禁焚燒雜草、落葉、垃圾等。
(二)校園內臨時動用明火,須經保衛處檢查同意,方可動火,并有專人負責。
(三)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如工作需要時,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第十一條儲存、運輸或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單位,必須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消防安全審批手續。必須落實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報警等消防安全措施;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到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備案。危險品庫房的選址和建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經當地公安消防機關批準。危險品庫房必須按有關要求配備相應的防爆、消防設施和器材。非特定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第十二條學校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必須報經公安消防機關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新建工程必須按照消防要求設置公共消防設施。工程竣工后,必須通過公安消防機關的驗收方可投入使用。有關驗收合格證明(復印件)報送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備案。
第十三條在學校公共場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單位事前應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建筑物內部裝飾裝修防火審批手續。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嚴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須通過公安消防機關的驗收方可投入使用。有關驗收合格證明(復印件)報送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備案。
第十四條具有易發火災危險性的場所禁止使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嚴密的防火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第十五條舉辦大型集會、文藝晚會等活動,主辦或承辦單位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并于舉辦日三天前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六條加強用電、用氣管理。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道的設計、敷設,必須選用質量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必須指定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施工。任何單位、個人不準違章用電、用氣,不準私自接線、變更管道、換表和隨意拆卸控制裝置;出現用電、用氣故障要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報修。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消防組織
第十七條學校成立防火委員會及各級消防組織,通過加強消防組織建設,增強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十八條學校防火委員會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福建省消防條例》,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規劃,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二)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代表學校與各單位簽定《防火安全部門領導責任書》;
(三)根據校園防火安全工作的特點,制定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
(四)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就改進和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意見;
(五)根據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對消防設施、器材、標志的配備、更換、維修等做出規劃,提出專項經費預算;
(六)依照學校的有關規定,對校園內發生的火災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九條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設在保衛處調查研究科),既是學校防火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也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防火安全辦公室接受當地公安消防機關的指導和監督,其職責是: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和本規定及學校防火委員會的要求,擬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對學校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向有火災火險隱患的單位發出《火災、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并檢查落實整改情況;
(三)對學校消防設施、器材、標志的設置、配備、更換、維修、報廢提出意見,定期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器材、標志等進行檢查、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
(四)建立和規范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檔案,特別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檔案;
(五)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六)建立義務消防組織,指導義務消防隊的工作,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消防業務培訓和實戰演練;
(七)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組織或協助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九)遵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校園內發生的火災事故進行調查,按照有關規定就調查結果提出處理意見;
(十)定期向學校分管領導匯報防火安全工作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第二十條各單位防火領導小組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確定本單位及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與學校安全防火委員會簽定《防火安全部門領導責任書》;
(三)針對本單位特點對所屬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識;
(四)按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進行檢驗、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五)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本單位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上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
(六)支持、配合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指導、檢查、監督職責,認真、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消防安隱患,并將整改情況向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報告;
(七)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救,協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場;
(八)協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事故的原因,認真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條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防火領導小組除應當履行本規定第二十條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建立防火檔案,設置防火標志,嚴格防火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必須的操作規范的文字內容,應在設備周圍明顯處上墻告示。
(二)建立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
(三)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四)建立義務防火組織,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習消防知識,接受消防技能訓練,參加滅火演練,了解和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發生火災時的處置方法,能夠迅速撲滅初期火災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章火災撲救
第二十二條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和校保衛處值班室電話報警。任何單位、個人必須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二十三條失火單位和有關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滅火災、疏散人員、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和財物,并派人接應和引導消防車輛。
第五章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學校將公共消防設施、器材、裝備的配置和維護資金列入消防安全預算,??顚S谩?/p>
第二十五條校內承包單位和經濟實體所需配備的滅火器材,由該單位出資。并按照防火安全辦公室的.要求統一配備、更換、維修。
第二十六條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必須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質,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第二十七條消防器材應放在消防箱內,置于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設有明顯的指示標志。
第二十八條消防器材要定期保養、檢修、更換;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檔案,及時記錄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檢修等情況。
第二十九條各單位配備的滅火器材,由單位防火領導小組指定專人管理;各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配備的滅火設施、器材,分別由各樓管理部門指定專人管理。
第三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動、拆卸、挪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標志,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況須報經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批準后方可變動。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學校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一)防火組織健全并積極開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消防設施、器材保管完好,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普及,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
(二)及時組織撲滅火災或積極支援其他單位、居民撲滅火災,避免了重大損失,表現突出的;
(三)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火災隱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四)積極參與撲滅火災,搶救傷員和公共財產,表現突出的。
第三十二條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有下列問題之一的單位或個人,視情節輕重、造成的后果及應承擔的責任,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先進、優秀的評比直至處分、處罰。
(一)施工人員不按防火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引發火險、火災的;
(二)防火工作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未落實有關規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時整改火險隱患,致使發生火險、火災的;
(三)值班人員失職或擅離職守,責任區發生火險、火災的;
(四)違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引發火災的;
(五)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導致火災事故者。
第三十三條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條款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校屬各單位(含附屬醫院)、駐校各機構和企業,均須依據本規定,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做好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工作特點和業務性質,制定消防安全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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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及各項目部物資的采購工作,為規范采購部的部門管理行為,管理依據,管理標準,做到“非人管人,制度管人,流程做事”的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購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物資采購工作。
第三條權責
(1)采購部負責本制度的執行監督。
(2)采購部有權根據本制度對違反制度的人員進行處罰和提出處理意見。
(3)項目部及公司各相關部門具體執行此制度的要求。
第四條材料計劃
1、材料上報:公司及項目部的所需材料均需按照標準版本上報至公司采購群,由總經理審閱批示。在無特殊批示后視為同意采購。其他形式均不認可,視為無效計劃。材料上報日期按規定日期上報,不按時間節點上報材料(領導特殊批示的除外),視為無效計劃。在材料相關標準不確定就上報,視為無效計劃。為統一采購以節省最大成本,現將材料上報做如下規定:
2、計劃類別
(1)材料總計劃。
(2)月度材料計劃。
(3)周材料計劃。
(4)急需材料采購計劃。
(5)特殊材料計劃。
3、具體計劃及時間節點說明
(1)材料總計劃:指項目部接到工程后,項目部制作出該工程所需材料名稱,數量,規格,標準,要求,做出計劃,動工前10天上交采購部,采購部接到總計劃后,進行材料的比對,做出市場分析,制定出材料內部計劃.做出材料價格資金預算。提前尋找供應合作商,出成本表。采購部經理合理分配采購人員的對接工作。
(2)月度材料計劃:每個月25號到30號,項目部根據倒排工期的情況,根據時間節點,上報次月材料需求計劃給采購部,采購部根據此計劃,聯系供應商,制定出材料價格,同時對大型材料做到提前考察價格,核算加工周期。做出月度資金使用計劃,每月1號到5號上交財務,做到有計劃支付。如果項目工期短,能夠在當月完成的,只需上報材料總計劃,不需要上報月度計劃。
(3)周材料計劃:指以四天為一個周期,每個周期項目部上報近期的材料,材料上報時需按預算編制的科目編制上報需求計劃。周六提交周采購計劃,周日、周一完成詢價并提交詢價表;周二前一般材料進場,大宗材料,加工類材料,甲定類材料,附樣品類材料,不明確類材料完成定價、采樣和確定進場日期。周二提交周采購計劃,周三、周四完成詢價并提交詢價表;周五前一般材料進場,大宗材料,加工類材料,甲定類材料,附樣品類材料,不明確類材料完成定價、采樣和確定進場日期。
(4)急需材料采購計劃;指項目部施工中遇到特殊情況,需要購買的材料。項目部電話說明急需類材料的購買的具體原因,通知采購部經理、總經理,經批準以后,采購部方可進行采購,及時補報材料計劃。
(5)特殊材料計劃.有總經理簽字特別批示的材料,按需求日期優先購進。
第五條材料采購
1、材料詢價
針對材料計劃,對應負責的采購員在拿到材料采購計劃后,首先明確相關材料的具體型號數量和具體要求。倉庫有的材料優先應用到項目中,沒有的材料在與項目部確認好最終的相關要求后開始詢價。本著“貨比三家,物美價廉”的原則,對詢價供應商數量要求至少三家以上。具體規定和要求如下:
(1)采購員在詢價時,原則上可以找任何滿足條件的供應商詢價,但針對詢價中供應商隨意找人代替或者頂包,對相關責任人每次500元處罰,并承擔相應責任。
(2)在詢價單中,對供應商所報的價格隨意增大或更改來鎖定某個供應商或者謀取個人利益,對相關責任人做開除處理,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所有采購人員不得向供應商泄露公司信息或機密,不得將物資的底價或競爭方的信息透露,一經發現,對責任人處以1000元的處罰。
(4)針對材料價值一萬元以下,五千元以上或者單項過千的出具詢價單由采購部經理審批同意后購買;一萬元以上(含一萬元)的材料出具詢價單后由預算部領導核實,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購買,詢價單必須貨真價實,發現弄虛作假,對責任人處以1000元罰款,采購部經理對其負責抽查落實,公司抽查。
(5)詢價單針對材料,不針對個人或項目,可共享使用。針對詢價單的時效性,一個月之內,在價格無變動的情況下同一種材料無需再出具詢價單;
(6)針對簽訂合同的長期供貨商,在詢價時優先考慮;針對開具專票的供應商,在詢價時優先考慮;針對廠家源頭類供貨商,詢價時優先考慮。
2、材料對比
(1)材料價格確定后,數量較大的材料與預算清單材料價格對比,發現材料價格差異大或高于預算價格時,有詢價單的在詢價單上注明,簽字時進一步說明,沒詢價單的要首先上報領導。
(2)材料數量較大的材料,累計數量超過預算量時,協助項目查清原因并上報領導。
3、材料采購工作
(1)樣品確認。由采購員聯系供應商提供多家相應樣品,由項目部或者甲方確認。在樣品確認后,項目部更改或取消,造成損失的由項目部負責并向總經理匯報,采購部協助退貨或退至倉庫。
(2)甲方指定材料。指定材料由采購部和項目部一起向總經理匯報,包括價格和付款方式等問題。在總經理批復后按相應采購流程購買。
(3)采購員在供應商樣品確認后上報詢價單批復,由采購員與之簽訂合同(公司統一版本)。合同要求保密,在合同中必須注明單價、材料型號及發票的類型和開具發票的時間,資料完善,合同的其他具體要求按公司制度執行。
(4)針對材料采購,采購員需在4天的采購周期內完成一般材料采購,未進場的,首先由采購部經理詢問延遲進場的原因,并催促盡快進場,對進一步未進場的材料,每項對采購員處100元罰款,并隨時間的延長進行累計。若因其他部門的原因導致采購計劃落后而延誤交期的,采購部門不以受到處罰;若因其他部門申報清單出錯,并沒有及時變更導致采購錯誤的,采購部不以受到處罰;若因生產中,材料清單發生臨時變更未及時給予通知導致采購錯誤的,采購部不以受到處罰。
(5)針對大宗材料,加工類材料,甲定類材料,附樣品類材料,采購員需在4天的采購周期內完成材料采樣,詢價,結合項目部材料使用情況制定出進貨時間,結點.未能按時供貨的給與100元處罰,對于項目上剩余材料過多,或由于變更造成材料剩余,由項目部負責,采購部協助辦理退貨或退倉庫手續.
(6)采購材料的價格。針對采購的材料,采購員需對材料價格負責。在審批過程中或在以后查核中明顯高于現市場價20%的,一次性罰款500元;高于現市場價30%的,一次性罰款1000元;累計3次以上或此項累計罰款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對工作安排作調整。在采購過程中對價格下降做出巨大貢獻的獎勵100-1000元.若因生產進行中出現的突發采購計劃,采購部應盡力保證以‘為公司節約成本的理念’進行采購,若在急需的采購中價格略高于市場價的,公司采購部應以實際情況考慮,不對采購人員進行懲罰。
(7)采購材料的數量。采購員需根據項目上所報計劃來確定采購數量,原則上不得大于項目上所報材料的數量標準(砂石料或者磚等地材因湊車增加數量的經項目部確認同意后的除外)。在項目材料驗收入庫時發現數量弄虛作假,查明原因后如是采購員弄虛作假,每次處200元經濟處罰,并追究相關責任;如是供應商弄虛作假,采購員首先要通知供應商本批次貨物按實際到貨數量結算,并根據實際情況作出部分經濟處罰。
(8)采購材料的質量。采購員需根據項目要求的質量標準來確定采購質量,在項目材料驗收入庫時發現質量弄虛作假,以次充好,查明原因后如是采購員弄虛作假,每次處200元經濟處罰,并追究相關責任;如是供應商弄虛作假,采購員首先要通知供應商退貨或更換,并根據實際情況作出部分經濟處罰。
(9)材料進度跟催。由供應商送貨材料,加工類材料等有送貨周期的材料,采購員需及時跟進,掌握送貨進度,保證工地正常施工。
第六條材料入庫
(1)每個項目部由公司指定具體的材料收料員,每一項材料入庫必須由收料員本人驗收,及時開具相應的材料入庫單;收料員不在場時,由他指定相應人員臨時驗收入庫,后期本人核實無誤后開具相應的材料入庫單。不能滯后采購部的單據手續工作。
(2)相關資料務必貨到資料到,資料要真實有效,,對隨貨帶去的材料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證、檢驗報告等)統一隨材料交付材料員保管,資料不全的由收料員向采購員通知補全,后期項目部丟失的,采購部不在負責,由項目部自行解決。相關的資料一定是廠家蓋章或者供應商蓋章,否則視為無效資料,需重新提供。
(3)項目部對驗收后的材料數量和初步的材料質量負責。收料員接到材料到貨通知后,對應清單數量進行清點,發現問題做出記錄,需要測量的進行測量,同時對材料表面質量進行初步檢測,需要通知技術員的有技術員檢測,無異議,在清單上簽字或開證明,材料清單或收據上必須有章或供貨商簽字,否則視為無效票據,再辦理入庫手續,有異議的由采購員協調退貨或其它方式處理,原則上后期發現材料數量不對或者損壞的情況由項目部負責,采購部協助解決。內在質量問題有采購員,項目部,供應商共同分析,協商解決。
(4)收料員根據實際收貨數量和質量開具入庫單,采購員根據實際驗收的材料數量和質量與相關供應商結算。
(5)采購部單據按預算編制材料分類初步統計與預算量對比,做出預警,給項目及領導提供參考依據.
第七條材料賬款
1、材料預付款及定金
(1)針對部分材料需要預付款的情況,采購員盡量采用預付款方式,預付款時手續要齊全(手續見財務制度),減少個人借款,卻有需要通過借款的方式,在公司統一版本的借條上面需要寫明錢數,借款項目部和用途(如能寫清楚單價數量也要寫明)。部門經理簽字,財務經理簽字,總經理簽字。如借款金額大于或者等于十萬還需要董事長簽字。簽字完成后交到財務部。
(2)借款需要在財務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沖減,具體要求見財務部規章制度。
2、對賬支付
(1)每項購買的材料應和預算編制對應由采購員詳細的記錄購買時間、材料數量、型號、價格、供應商名稱、付款方式、是否開具發票及發票類型;采購部統計人員對相關材料對應計劃按實際貨單做出詳細統計,做后期對賬核帳使用。
(2)相關簽字手續
(3)個人報銷
針對由采購員個人報銷的材料單據,采購員應提供相應的支付憑證,包括小票,微信截圖等。其他要求需按財務部和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執行。
(4)供應商轉賬
針對由財務部直接轉賬的材料單據,采購員應根據其開具的發票準確的提供相應的收款帳號,因帳號提供錯誤而延遲支付的,針對情況,由供應商或者采購員承擔相關責任。嚴禁將供應商的款項報銷個人等挪用公司款項的情況出現,一經發現,每次處100元的罰款,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其他要求需按財務部和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執行。
(5)供應商掛賬
針對掛賬支付的材料單據,采購員填寫單據時應寫明掛賬單位(與開具發票單位一致,其他特殊情況需提前向財務部說明)和詳細的工程名稱。與公司長期合作的供應商在工地出現退貨的情況時,退貨單同樣需附上掛賬單并寫明為退貨,掛賬金額為負數,掛賬聯為掛賬單第3聯。采購員每月與合作供應商核對賬目一次,確保無漏帳,重帳,錯賬。其他要求需按財務部和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執行。
(6)供應商掛賬付款
在掛賬的供應商滿足付款條件后,由供應商開具相應的收款收據,采購員在收款收據后粘貼對應的掛賬單第二聯,執行付款手續。付款采用少付勤付,有采購人員,或財務人員主動通知供應商方式,提高公司信用度,增加掛賬額.減少不必要的手續.其他要求需按財務部和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八條剩余物資處理
(1)項目部出現的剩余材料,數量大的由項目部向領導做出回報,同時由材料員提出退貨申請,由采購人員聯系供應商退貨,并開具退貨單,由項目部簽字認可,以付.賬的由供應商將貨款打回財務帳戶或以現金退款,具體方法按財務要求辦理手續.掛賬的,退貨單需附上掛賬單并寫明為退貨,掛賬金額為負數,掛賬聯為掛賬單第3聯。
(2)項目部出現的剩余材料,數量較小的(能退則退),不能退貨的材料,由材料員辦理退庫手續,與采購員一同將材料退至倉庫內,按進貨價的50%-70%價退出項目成本.
(3)多次能利用的材料,由材料員辦理退庫手續,與采購員一同將材料退至倉庫內,辦理入庫手續.
第九條其他工作
1、材料售后質保
在相關的材料在購買時,如燈具,機械等需在單據上注明保修期限。在保修期內由采購人員聯系供應商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外由項目部和采購部協商解決。
2、發展定點供應商
(1)發展優質供應商,簽訂聯營協議。
(2)盡力做到供應商直接供貨到施工現場,由項目部直接驗收、入庫。
(3)發展聯營供應商的數量和質量,堅持每月每個采購員增加一名長期合作掛賬供應商,也作為采購部月度考核的重要內容。
3、合同
采購部的材料合同均采用公司同一版本,采購員在簽訂合同時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合同一定要注明開具發票的類型和開具發票對應的時間節點。
(2)合同對相關的進場時間,進場質量作出明確的要求,針對要求要有相關的制約措施。
(3)合同相關附件一起準備齊全后申請蓋章,附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供應商的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法人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代理人的委托書等,附件上面一定要有供應商的公章認可。
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篇8
一、嚴格遵守《運動員守則》,《教練員守則》,嚴守賽會紀律。
二、在學校和體育局的直接領導下,各教練要帶好、管好隊伍。
具體要求如下:
(1)參加各項活動,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
(2)學校的規章制度一定嚴格執行。
(3)有集體榮譽感、維護運動隊的聲譽。
(4)各運動隊內外互相團結,互相幫助,堅決制止不良現象。
三、儀表端正、作風端正,高尚的道德品質和精神面貌。
四、尊重領導、尊重家長、尊重人權,做一個講文明,有修養的體育工作者。
五、服從組織、服從命令聽指揮,顧全大局。
六、教練員、帶頭做好表率,形成一個團結和諧文明的優秀集體。
七、爭創精神文明運動隊和精神文明運動員。
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篇9
每個學?;騿挝粚τ跈n案的管理都有著自己的一套實行辦法,以下是遼寧省檔案人員的培訓檔案管理辦法,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檔案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規范化、制度化,保證教育培訓的質量,提高檔案人員的素質,推進我省檔案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二章第九條和《遼寧省檔案條例》第二章第十一條的規定,結合我省檔案教育培訓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及個人。法律、行政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檔案人員教育培訓,指的是由市(地級市)以上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或由省直各業務主管部門經與省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協商進行的、檔案人員參加的各種形式的檔案專業知識的教學組織與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檔案專業兼職教師,是指在省內各級檔案局(館)及機關、企業、事業檔案部門中,在完成本職工作任務的同時,能夠勝任檔案專業培訓教學任務的在職人員。
第五條本辦法所稱檔案專業教育培訓證書,是指由市級以上檔案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證明持證人參加了檔案專業培訓、成績合格的有效憑證。
第六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領導,應支持和保證本單位的檔案人員參加培訓,以提高專業素質,適應檔案工作的要求。
第二章檔案人員教育培訓的分類及內容
第七條檔案人員教育培訓可以分為崗位資格培訓、繼續教育培訓和專題培訓。崗位資格培訓指新從事檔案專業工作人員的檔案專業基礎理論、技能的學習和訓練。根據工作崗位的不同,崗位資格培訓可以分為檔案工作領導崗位資格培訓和檔案管理崗位資格培訓。
繼續教育培訓是指已取得檔案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的知識更新補充、拓寬深化和能力提高的培訓。根據專業職務的層次不同,繼續教育培訓可以分高、中級和初級專業技術職務培訓。
專題培訓指根據檔案業務工作的需要,就某一內容進行的學習、訓練等。
第八條從事檔案專業工作的人員在調人檔案專業崗位前或當年內,應參加市以上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舉辦的檔案人員崗位培訓班的學習;市、縣(區)檔案部門新到任的領導應參加省級檔案教育培訓機構舉辦的領導干部培訓班的學習;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同志,在任職期間應參加市級以上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舉辦的繼續教育培訓班的學習。
第九條崗位資格培訓內容由檔案法規、檔案人員職業道德和檔案學基礎學科等部分組成;繼續教育培訓內容由檔案學理論深化及相關科目的學習、檔案工作實踐新問題探討及現代知識技能的訓練等部分組成;專題培訓內容是就檔案工作中的新要求、新規定進行的學習訓練。
第三章檔案人員教育培訓工作的管理
第十條檔案人員教育培訓工作由省、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中負責專業教育培訓的機構主管,其主要職責是對專業教育工作進行規劃、協調、組織、審批、評估等。
第十一條舉辦培訓班的單位,在開班前一個月,應向上一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中主管專業教育培訓的機構報告備案(附表)。
第十二條檔案教育培訓班采用的教材應是省內統編教材,或由省檔案局教育培訓機構指定的教材。
第十三條在檔案教育培訓班中承擔授課任務的教師,除在校任教的檔案專業教師以外,都應當持有省或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檔案專業兼職教師資格證書。
第十四條舉辦檔案教育培訓班的單位要為培訓班創造良好的教學環境,建立健全班級組織和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嚴格、規范的教學、教務管理。
第十五條檔案教育培訓班在結業時,要對學員進行考試或考核,崗位資格培訓班基礎學科的試題,應由省檔案局所建的題庫中選出,其中一門學科由省檔案局主考。
凡考試或考核合格者方可結業。
第四章檔案教育培訓證書的管理
第十六條檔案教育培訓證書分為檔案人員崗位資格證書(含檔案工作領導崗位資格證書和檔案管理崗位資格證書)。繼續教育證書、專題班學習證明。
第十七條普通大中專院校(合成人教育)檔案專業的畢業生,到檔案工作崗位后,可持畢業證書,辦理檔案人員崗位資格證書。
第十八條檔案教育培訓證書分別有以下作用:
崗位資格證書:
表明持證人的專業知識水平符合所在崗位的知識規范要求,從而具備從事檔案工作的資格;
在晉升初級檔案專業技術職務時,作為申報的必備條件之一;
是檔案人員領取檔案崗位保健津貼的憑證;
在檔案定升級目標管理工作中作為考核單位檔案人員業務素質的依據之一。
繼續教育證書:
是考核專業技術人員業務素質,晉升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條件之一。
第十九條檔案教育培訓證書自取得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到期由發證單位負責登記、審核、驗印。在證書有效期內,檔案人員工作單位如有變動,在檔案工作崗位不變的情況下,證書繼續有效。逾期不驗印者,證書自行失效。
第二十條檔案人員崗位資格證書和繼續教育證書由省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統一制作、統一編號,由市以上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中負責檔案教育培訓的機構管理發放。
第五章檔案教育培訓的經費
第二十一條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舉辦檔案人員教育培訓班的經費,可向學員所在單位適當收費,不足部分,由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補助,并實行專款專用。
第六章檔案教育培訓工作的評估
第二十二條省級檔案教育培訓機構每年要對三分之一的市級檔案教育培訓工作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和程序將依照每年教育工作要點制定,評估結果列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遼寧省檔案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1999年4月1日起施行。在此前遼寧省檔案局頒發的有關檔案教育培訓的規定繼續有效,有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篇10
一、目的
為了更有效的的員工人事檔案進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機密;同時為了維護人事檔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損壞,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檔案資料,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檔案管理內容
1、員工入職檔案:個人簡歷、員工入職登記表、應聘人員登記表、面試記錄及待遇核定事項審批、筆試試題、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學位證復印件、離職證明、各類合同及協議。
2、員工培訓檔案:培訓通知、培訓總結報告或者考評結果、培訓審批表、員工外派培訓合同、外出培訓反饋表(證書原件)、員工培訓統計表。
3、績效管理檔案:將員工績效考核相關資料按月歸類整理。
4、員工離職檔案:員工離崗包括員工與公司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死亡等情形。
三、檔案相關規定
1、基礎管理
1.1原則:分類標準、歸檔及時、排列有序、層次清楚、整理規范。
1.2員工入職前,人力資源部對人事檔案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核查,如有虛假,可不予錄用和解聘處理。
1.3對人事檔案按入職時間分類歸檔,按在職人員、離職人員進行整理,并及時登記于《入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離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并在檔案前頁填寫各種人事資料的名稱及對檔案進行編號,人事檔案原則上是永久保存。
1.4當在職員工的基本資料有變動時(如學歷變動、身份證號碼變動、個人技術職稱變動、婚姻情況變動等),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復印件交人力資源部歸檔,原件當場查驗。
1.5調動和錄用入公司的員工,應在辦理手續前調閱檔案。在其報到新崗位前,對調入或新建立的檔案都應登記。
1.6對員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保持檔案的完整性,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鑒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審批蓋章和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后歸檔。
1.7員工離職檔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檔,檔案保存原則上三年后方可銷毀(高管及核心人員保留該員工離崗8年止)。
1.8人力資源部檔案員要注意檔案管理環境的清潔、整潔。
1.9檔案應分類編號存放,一個員工一個編號,防止重名重姓員工檔案交叉,制電子目錄,以便查閱。
2、檔案的查、借閱
2.1檔案分為保密與非保密,保密檔案禁止查閱,只能在檔案室閱覽,不得外借;非保密級檔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閱,須填寫《查、借閱人事檔案單》,經過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后方可查、借閱。
2.2任何單位一般不得垮部門查、借閱人事檔案,下級員工不得查、借閱上級員工的人事檔案。
2.3公司級領導、行政人力資源部可直接查、借閱員工人事檔案。
2.4所有經過批準后借閱的人事檔案需在三天內歸還人力資源部(除特殊情況可延長),對借閱后到期未歸還者、歸還損壞、私自復印檔案者、遺失者依照公司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
2.5人力資源部做好查、借閱登記,并在《人事檔案借閱登記本》簽字登記。
3、查、借閱檔案注意事項
3.1不得涂改、圈劃、抽取、撤換、損壞檔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復印、拍攝檔案內容,如有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須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同意。
3.3查、借閱者不得擅自泄露檔案內容,違反者視情節嚴重,予以懲處。
4、檔案的銷毀
4.1公司任何個人和部門非經同意不得銷毀員工檔案資料。
4.2某些檔案到了銷毀期時,由人力資源部填寫《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毀審批登記》,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后銷毀。
4.3經批準銷毀的人事檔案,人力資源部須認真核對,將批準的《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毀登記》和將要銷毀的人事檔案做好登記并歸檔,登記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訂、廢除與實施
本管理辦法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實施,修訂和廢止亦同。
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篇11
一.目的:
為了全面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切實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管理的組織和職責
2.1公司、部門、車間的消防責任人,分別為總經理、部門經理、車間主任。責任人作為本單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要及時宣傳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指示,在年度工作計劃中要制定消防安全方面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包干負責,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逐級簽訂年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職責,制訂和完善消防安全考核辦法,以保證各項指標的順利完成。
2.2保安隊是全公司消防工作的主要執行部門。保安隊的主要消防職責是: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開展各種消防活動,組織消防演練,參加消防救援;布置廠區消防設施并實施監督管理;在防火重點部位落實定人負責管理;消防檢查;記錄公司防火檔案。
2.3公司義務消防隊是執行公司消防任務的專門機構,其職責是:模范遵守和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本崗位的消防職責;加強消防訓練,努力提高本單位的自防自救能力;積極配合各部門宣傳消防知識;檢查和監督本公司的消防制度落實;發生火警時,及時撲救、報警,待公安消防隊到達后,現場介紹火場情況,服從指揮,維護好火場秩序,滅火后要協助有關部門查明起火原因。義務消防隊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三.嚴格用火管理
3.1因生產作業或維修設備需要臨時用火時,用火前,要清除用火部位周圍的易燃可燃雜物,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用火危險程度較大的,應報經總經理批準。用火時,部門消防負責人、消防隊員和用火審批人,要對現場監督,一旦發現違章作業或異常情況,有引起火災的可能時,要立即停止用火。用火后,要確認無問題無隱患后才能離開現場。
3.2加強易燃、易爆物資管理。工業氣體放置應貼附危險品標簽,不得靠近發電機組、配電室或油源。氣源用后必須及時關閉閥門。電焊工要持證上崗,嚴格執行操作制度,嚴格管理電焊機和氣焊,不允許非電焊工進行電焊或氣焊。氣焊工操作時,氣源必須距離熱源1.5米以外,并確認周圍無膠水等易燃物資。
3.3各生產和辦公場所、物資倉庫、宿舍等區域內嚴禁吸煙,禁止攜帶火種進入易燃品倉庫。
四.嚴格用電安全管理
4.1使用電氣操作規范化,禁止私拉亂接,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禁止非電工人員擅自安裝、修理電器設備及其線路。
4.2電機不能超負荷運行,電壓不能過低,防止匝間和相間短路、碰殼和電刷火花。變壓器配電房要保持干凈,不準存放無關物品。
4.3電線不能超負荷使用,陳舊老化的電線應及時更換,不準將電線纏繞在鐵釘上或鐵絲牽拉,電閘刀要保持完好,不準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
4.4電熱器具,如電爐、電茶壺等,在使用時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斷電源。生產設備電源以及辦公設備(包括電腦、復印機、飲水機等)電源,下班后要及時關閉切斷。未經許可職工集體宿舍內不準使用電爐或電茶壺等電加熱器具。
五.強化消防安全基礎工作
5.1各車間、物資倉庫、過道、宿舍,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滅火器和其他消防器材。滅火器應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溫場所,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負責管理,定時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更換。
5.2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毀壞防火標志,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3建立和完善防火檔案,積累各種防火、滅火資料,記錄各項消防安全活動情況,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處理突發事件的措施,做到“防”字當頭有備無患。
六.開展群眾性防火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
6.1采取多種形式,強化全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認真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普及消防知識,使廣大干部職工認識到同火災作斗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提高防火警惕性。
6.2要使絕大多數人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義務消防隊員除了日常的防火工作外,還要以較多的精力用于滅火準備工作,隨時準備滅火,做到常抓不懈,廣大職工也要懂得一定的消防知識,如怎樣報警,怎樣使用滅火器等。
七.消防檢查和考核
7.1消防管理責任人每天要對本部門管轄的區域進行消防檢查,崗位操作人員要做到一日三查,即上班后、當班時、下班前要進行安全消防檢查。夜間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對廠區進行巡邏檢查,檢查的重點是各部門值班落實情況,火源、電源,并注意其他異常情況,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節假日期間落實好消防安全措施。
7.2根據某些生產和專用設備、器材存在的問題,組織以專業職能部門為主的有關單位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消防器材等進行專項檢查,對檢查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及時組織予以解決,對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采取臨時安全措施,保證不出問題,然后制定整改計劃組織實施。
7.3以下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未造成損失的,按公司考核工資辦法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1)私拉、亂接電源。
(2)私自使用電熱器具。
(3)下班不關電源。
(4)不按指定位置放置易燃易爆物資。
(5)在禁煙區吸煙。
(6)擅自拆移消防設施。
(7)非電工擅自安裝、修理電氣設備等。
7.4違反消防管理規定造成公司或員工財產損失的,追究必要的經濟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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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提高餐飲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規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三條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市和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對餐飲經營單位的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商務行政部門依照本規定負責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行業管理工作。
第五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遵守本規定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具備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餐飲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障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七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有關安全生產的責任制、教育培訓、檢查、獎懲、事故報告、重點部位、設備設施、危險作業等管理制度。
第八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應當記錄,并至少保存兩年。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并持證上崗。
第九條餐飲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第十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狀況,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餐飲經營單位設有消防控制室的,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記錄。
第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部位、設備和設施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應當設置在明顯位置,便于識別。落地式玻璃門、玻璃窗、玻璃墻應當設有警示標志,并設置在顯著位置。
第十二條餐飲經營單位安全出口的疏散門應當向疏散方向水平開啟;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閉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寬度不得小于1.4米,兩側1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堆放或者懸掛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門內門外1.4米范圍內不得設踏步,并不得設置門檻。
第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的散座區域內應當設置疏散通道。疏散通道應當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寬度不得小于1.5米。
第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的散座區域容納人數,按照使用面積計算,人均不得小于1.2平方米。
第十五條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疏散指示標志應當明顯、連續,設在安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角處距地面1米以下的墻面上,指示標志的間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應當同時設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
第十六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點要害部位和人員密集區域設置應急照明燈。應急照明達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斷電后連續照明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第十七條餐飲經營單位在營業期間進行裝修、維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區應當與營業區隔離,并采取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餐飲經營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安全責任。
第十八條10千伏電壓等級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變配電室,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工作記錄。
第十九條變配電室應設置防止雨、雪和小動物從采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變配電室的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應采取防水、排水措施。變配電室出入口應設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擋板。變配電室應配備用電設備布置平面分布圖、配電線路平面分布圖安全技術資料,并懸掛變、配電系統操作模擬圖板。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證變配電室的消防設備、設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條變配電室應配備高、低壓作業工具,勞動防護用具,應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證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營業區域內電源線路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接、拉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電器設備應當安裝漏電和過載保護裝置。
第二十二條每個包間均應當設置中、英文安全逃生路線圖,設有10個以上雅間(包間)的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每個房間內設置報警裝置。
第二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每日營業結束后,對電源、火源、熱源等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二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對抽油煙機、集煙罩、排油煙管道等設備的安全使用實行重點管理。中餐廚房的抽油煙機、集煙罩、煙道入口處1米范圍內,應當每日進行清洗;排油煙管道應當至少每60日清洗1次,清洗要有記錄。餐飲經營單位可以委托專業清洗單位提供清洗服務,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二十五條操作間燃氣灶具與液化石油氣瓶之間的凈距離不得小于0.5米,灶具與液化石油氣瓶之間的連接軟管應控制在2米以內,軟管應按規定更換。操作間應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并配備輕便式滅火器、滅火毯等消防器材。
第二十六條餐飲經營單位用餐場所內嚴禁使用5千克(不含)以上的液化石油氣鋼瓶。
第二十七條餐飲經營單位使用和備用鋼瓶應分開放置。使用和備用液化石油氣總重量超過100千克或鋼瓶總數超過30瓶的應設置專用氣瓶間。氣瓶間應靠建筑物外墻設置,不得設置電器開關及存放易燃物品、雜物,并有通風設施。氣瓶間周圍應劃定禁火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第二十八條餐飲經營單位燃氣管道、燃氣管道自動切斷閥、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裝置、燃氣灶具及閥門等應每天進行檢查。放置烤箱、燃氣灶具等部位應配置滅火器材,燃氣調壓裝置室、氣瓶間等部位應配置可燃氣體報警器。
第二十九條餐飲經營單位設置在地下的營業區域,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設置在地下二層及其以下;
(二)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氣,不得儲存易燃易爆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且營業區域內任何一點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得大于25米;
(四)疏散通道長度超過20米無自然通風或者超過40米的,應當設置機械排煙設施;
(五)安全出口不得設置卷簾門、轉門、吊門或者側拉門。
第三十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應急救援組織、主要危險目標、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應急設備器材等內容。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定期演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記錄。
第三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能夠熟練使用應急廣播和指揮系統,并掌握應急救援預案的全部內容。從業人員應當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
第三十二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設置能夠覆蓋所有散座和包間等營業區域的應急廣播系統,并且能夠使用中、英文兩種語言播放。
第三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應當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商務行政部門。單位負責人對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第三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使用特種設備的,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日常維護、保養,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監督、公安消防、商務行政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發現需要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第三十六條在本市舉辦重要會議或者重大活動期間,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專項安全生產管理措施,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執行。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規定要求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一條規定處罰;
(二)未按要求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三)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未持證上崗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五)未按要求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三條規定處罰;
(六)未按要求使用液化石油氣、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處罰;
(七)變配電室未安排值班人員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八)設置在地下兩層及其以下,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中對容納人數要求的,由商務行政部門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暢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
(三)未按要求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置應急廣播系統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五)未按本規定的要求設置防煙、排煙等消防設施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六)違反地下安全出口規定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七)未定期清洗抽油煙機、集煙罩、排油煙管道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本規定自20__年__月__日起施行。
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篇13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
一、財務部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
7、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參與業務項目結算,參與采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0、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12、加強本部門人員的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員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從一出差地轉另一出差地人員借款,先請一代理人到財務部部領取“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
3、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4、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5、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7、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批準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說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財務部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周一填寫貨幣資金周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
6、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7、全面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8、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9、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10、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11、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12、清楚工程整體概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竣工時間及項目部人員構成等;
13、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項目及稅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結合合同督促項目部回款;
14、按照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時督促各項目部報帳;
16、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并制單入帳;
17、準確把握各項材料采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審核;
19、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
20、進行成本費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21、參與業務項目、采購部與材料供應商的結算;
22、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
23、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篇14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學校有關部門,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安全值日生制,每天有一名學生負責本樓層的門窗關鎖、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私拉亂接電源。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篇15
1、住宿員工應經綜合部批準后,到財務部預交押金100元,方可按照批準的房間及床位入住。對未經批準私自入住及私自調換房間者處50元罰款并予以清退。
2、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舍長的管理,違者予以警告并處10-5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責令搬出宿舍。
3、愛護宿舍內的門、窗、床、衣櫥等公共財物,造成損壞按原價賠償。
4、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手機、項鏈、戒指、現金、充值卡應做到隨身攜帶以免丟失和被盜。
5、嚴禁盜竊他人物品,違者按盜竊價值10倍罰款并予以除名;情節嚴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不得將宿舍房門鑰匙轉交他人使用或保管,違者處20元罰款/次;對因此而發生的`室內物品丟失、被盜,追究轉交人的賠償責任。
7、住宿人員上班、外出等室內無人時,嚴禁非本宿舍人員進入,違者予以警告并處50元罰款/人次;期間,室內發生物品丟失、被盜追究其相關責任者的賠償責任。
8、禁止在室內、樓道、房間門口堆存垃圾、雜物;不準在樓道內洗頭、洗澡、潑水,違者處10元罰款/次。
9、不準從樓上往下倒水、扔垃圾,違者處10元罰款/次。
10、嚴禁將外人帶入宿舍內;嚴禁容留親戚、朋友或辭職、辭退人員在宿舍內住宿,違者處50元罰款/次。
11、未經批準男同志不得進入女宿舍樓內,一經發現或被舉報處50元罰款/次。
12、保持室內整潔,不準亂貼、亂掛、亂畫,違者處10元罰款/次。
13、晾曬衣物應在指定地點,嚴禁在樓梯走廊內上搭下掛,違者處10元罰款/次。
14、講究集體公德,不準在宿舍及樓道內跺腳、嬉戲、大聲喧嘩、打鬧追跑,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處20元罰款/次。
15、厲行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風扇無人空轉等浪費現象,違者處20元罰款/次。
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篇16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本部門文印室管理,切實厲行節約、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管理原則
各部要按照節約開支、降低成本的要求,牢固樹立節儉、環保意識,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打印、復印項目,嚴格控制打印、復印數量,嚴禁鋪張浪費。
第二條印刷品的分類
為方便規范打印、復印項目預算的填報與實施,將打印、復印對象分為六類:證照類;票據類;報表類;書刊、培訓資料類;宣傳用品類;其他類。
第三條職責與流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所有打印、復印項目的歸口管理。
2、打印、復印文件資料要辦理登記審批手續,填寫《打印、復印文件資料登記簿》,標明打印、復印的內容、份數、張數、打印時的密級,辦公室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審核。
3、為確保復印機的安全運轉,每次復印份數不能連續超過100份。超過100份的,一般不用復印機復印,由專人用速印機進行印刷。同時為了節約用紙,原則上要雙面復印。
4、各部門使用機關復印機、速印機等設備復印資料的,需報辦公室批準,并指定專人復印。
5、嚴禁打印、復印私人資料,一經發現,除給予批評教育外,一切費用自付。
6、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文印室開機打印、復印或查閱資料。
第四條、工作人員管理
1、工作人員應全面掌握電腦作業和復印資料的基本技能及相關的基礎知識(含機電、政治、語文、書法、美工等常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2、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考勤和勞動紀律,認真堅守工作崗位;在值班中發現問題須及時報告,嚴禁越權自行處理疑難問題。
3、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有關的保密制度,如打錄涉密資料或其他重要資料,應主動采取“加密措施”或錄入專門盤作特別保管;同時自覺堅持不讓無關人員接觸所經辦的涉密資料,不跟無關人員談論所知道的涉密情況.
4、工作人員應愛崗敬業,平時要積極維護、保養好機器設備,并自覺注意節約用電、用粉、用紙。復印完畢后要將復印機切換至“節能狀態”,并將未用完的復印紙放回原處,將廢紙及時處理,并做到隨手關燈。
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篇17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的科學管理,公司辦公會議決定,公司辦公時間實行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一、實行范圍及打卡時間
1、在公司辦公區域辦公并由公司發放工資、獎金、餐補的所有公司員工適用本管理制度。
2、員工應于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各打卡一次,上班時間為上午7:30,下班時間為下午18:00。
二、打卡機位置和保管
打卡機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管。
三、實行打卡的管理工作和有關規定
1、考勤打卡的審核、統計工作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將考勤打卡的結果和缺勤員工情況填寫考勤統計匯總表,于每月____日前將匯總表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處一份。每月的統計表和各個員工考勤打卡記錄應在由員工簽字后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存備份,作為當月工資統計及發放的依據。
2、員工遲于上班時間打卡的視為遲到,早于下班時間打卡的視為早退,上下班時間均未打卡的視為曠工,上班或下班時間未打卡的視為漏卡,且員工不得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行為。
3、未經公司批準或假期屆滿未經續假申請并被公司批準,但擅自不到職缺勤的,視為曠工,曠工不滿一日的按照曠工一日計算。
4、員工曠工報視為無正當理由在曠工當日未向公司提供勞動,公司可不予支付員工曠工期間的工資。
四、考勤紀律處分規定
1、公司實行考勤分數制與紀律處分制??记诜謹抵疲疵课粏T工每月在全勤(即未有遲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曠工的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的情況)時滿分100分,若出現遲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曠工的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則按本管理制度減分。紀律處分制,即公司在結合考勤分數制的基礎上可對員工采取書面警告、記過處分以及記大過處分的紀律處分。
2、遲到或早退一次減2分;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30分鐘的減5分;當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5次或累計遲到早退時間超過2小時,從第一次遲到早退算起,每次均減5分。
3、曠工一次減20分,漏卡一次減8分,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一次減10分。
4、員工當月考勤分數低于80分的由公司給予書面警告一次,低于60分的記過處分一次,年度累計三個月低于80分或連續兩個月低于80分或累計兩個月低于60分或當月低于50分的記大過處分一次
5、員工年度累計經公司書面警告三次或記過兩次或記大過一次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與該員工解除勞動關系,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6、員工年度經任何書面警告、記過處分或記大過處分的,不論次數,公司有權選擇對其不予年終獎勵。
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持續改進提高工作績效,將員工工作目標與企業戰略目標以及個人績效相結合,確保員工工作目標與企業目標保持一致;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資源績效考核體系和激勵與約束機制,對員工業績進行客觀、公平、公正地評價,并通過此評價合理地進行價值分配,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范圍
德通公司正式錄用員工。(銷售部、后勤人員或試用期員工除外)
第三條:考核原則
客觀原則:對被考核者的任何評價都應明確的評價標準,以事實為依據,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自主原則:各部門可根據自身工作特點在一定范圍內制定相應的考核規程和評價標準,形成部門的考核實施細則,部門內所有崗位均有對應的考核指標;
公開原則:各級考核指標(含項目、達到狀態、權重和評價標準)的制定與過程調整,對員工公開;
反饋原則:過程監控結果和考核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進的方向;
改進原則:考核目的在于監督責任者的職能履行與實施,促進責任者對公司/部門經營目標的有效貫徹與實現,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對責任者的自我糾正和改進情況的評價;
第二章考核體系
第四條:考核對象
ⅰ類員工:車間生產人員;
ⅱ類員工:基層管理人員;
ⅲ類員工:管理人員;
第五條:考核內容
考核根據工作標準的關鍵指標進行考核。
第六條:考核類型
員工績效考核分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3種,具體以實際操作為準。
第三章考核實施
第七條:考核權責
總經理:對于副總、銷售、行政、財務部進行追蹤。
副總:對于生產、技術、采購、品管、動力部第一負責人進行評分。
各部門:按照本辦法負責本部門的考核具體實施,由部門第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進行評分;
綜合管理部:負責考核辦法的制定,對績效考核的總體原則、績效考核的方法及績效考核的注意事項進行說明,組織、指導、督促考核的實施過程。
第八條:考核等級對照表(ⅱ、ⅲ類人員適用)
考核得分
考核結果及等級
績效系數
95(含)以上
績效特優(a)
1
90-95分
績效優秀(b)
0.8
80-89分
績效良好(c)
0.7
60-79分
績效達標(d)
0.5
60分以下
績效不合格(e)
0.1
第九條:考核程序
1.總經理室每月30日前對公司各部門上月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確定等級;
2.副總每月29日前對所屬各部門上月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確定等級;
3.各部門第一責任人每月27日前對本部門人員上月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確定等級;
第十條:工資核算
1、ⅱ類員工與ⅲ類人員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其他補貼
備注:其中各部門基本工資詳見表一,由總經理確定該員工基本工資
工資等級
第五檔
第四檔
第三檔
第二檔
第一檔
管理職系
備注
1
5000
3500
3000
2500
20__
經理
2
4500
3500
3000
2800
2200
主任
3
4000
3500
2800
2500
20__
主管
4
3500
2500
20__
1500
1200
其他人員
表一崗位基本工資標準表
2、ⅱ類員工與ⅲ類人員績效工資=預定績效工資x個人考核績效系數
備注:其中各部門績效工資詳見表二,由總經理確定該員工績效工資
表二績效工資上下限額度
3、i類人員月工資=ⅰ類計件工資+考核獎50元
職等
職級
下限
上限
管理職系
備注
a
a1
500
800
經理
b
b1
300
500
主任
c
c1
200
400
主管
d
d1
100
300
其他人員
第十一條:考核流程
第四章考核面談與績效改進
第十二條:考核面談
員工考核的核心是結合工作計劃和目標,干部對下屬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對工作思路和績效改進上提供幫助,因此每次考核結束后,考核者應被考核者進行考核面談。
考核面談為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就績效改進與能力提升所進行的溝通應做到:
(1)分析、確認、顯示被考核者的強項及弱點,讓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優、缺點,幫助考核者發揮強項、改進弱點;
(2)反映被考核者現階段的工作表現;對被考核者提出期望并訂立下階段的目標,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3)明晰被考核者發展及對培訓的需要,以便日后承擔并更加出色有效地完成工作;
第十三條:績效改進
考核人員跟被考核人員面談后應達成一致績效改進計劃(如:進行培訓,調動工作崗位,重新分配工作職能等),并將此計劃作為下一階段考核的依據。
第五章考核結果運用
第十四條:培訓、轉崗
經過考核不合格人員,部門針對考核反映出工作存在的問題,對不合格人員有針對性的開展培訓,培訓后考核仍不達標者或者連續2次考核達標但成績為70分以下給予調離原崗位處理;
第十五條:晉升、調薪
年度考核優秀(b等)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職務晉升,以促進其工作積極性,繼續發揮優勢,承擔更大工作職責;晉升時機不成熟時,但員工考核績效特優,可視情況調整其薪津與級別,以提高其積極性;
第十六條:評選優秀員工
各類人員考核為優秀者(a等)自動成為該部門優秀員工。
第十七條:其他獎勵
各類人員月度或年度考核特優(a等),可視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第十八條:備注
以上幾張運用方式作為考核結果一種參考,具體以實際操作為準。
第六章考核結果管理
第十九條:考核指標和結果的修正
因客觀環境的變化,員工需要調整工作計劃、績效考核標準時,經考核負責人同意后,可以進行調整和修正??己私Y束后行政辦還應對受客觀環境變化等因素影響較大的考核結果重新進行評定;
第二十條:考核結果反饋
被考核者有權了解自己的考核結果,行政辦應在每月5日前將結果反饋給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將結果反饋給被考核人員。
第二十一條:考核結果歸檔
考核過程中的任何評價和資料都屬于保密資料,將嚴格保密,考核結果只對被考核者本人、部門負責人和行政辦主管,對其他人員一律保密,考核結果由行政辦存檔。
第二十二條:考核結果申訴
被考核者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應與部門負責人溝通來解決;如不能妥善解決,被考核者可向行政辦提出申訴,行政辦需在接到申訴之日起五日內,對申訴者的申訴請求予以答復。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行政辦制定、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二0一0年十一月起實施。
第二十五條:附件各崗位工作標準
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篇19
為確保市政府機關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市政府機關各單位要大力宣傳并認真實施《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扎實作好消防工作;
二、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和防火機制,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學習消防知識,掌握常規滅火技能,必要時進行滅火演練;
三、禁止在辦公室、倉庫使用電爐燒、取暖;禁止在地下車庫、汽車旁邊抽煙、燃放鞭炮和明火作業;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等進入辦公區域;
四、經常對要害部位的電源、動力電線、電器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處理。如有重大問題,及時報告消防監督部門處理;
五、各單位嚴格管理消防器材和設備,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不得擅自移動、外借和私自帶走消防器材;
六、一旦發生火災,要迅速報警,并及時組織滅火,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七、如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火災事故,各單位要配合消防監督部門查明情況,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負責人和分管領導依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單位規章制度范文大全篇20
一、填開發票時,應按順序號,全份復寫,并蓋單位發票印章。各欄目內容應填寫真實、完整,包括客戶名稱、項目、數量、單位、金額。未填寫的大寫金額單位應劃上“○”符號封項;作廢的發票應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廢”字樣。五、嚴禁超范圍或攜往外市使用發票;嚴禁偽造、涂改、撕毀、挖補、轉借、代開、買賣、拆本和單聯填寫。
二、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情況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三、使用發票的部門和個人應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如發票丟失,應于丟失當日用書面報告財務部,再由財務部上報處理。
四、增值稅發票的有關特殊規定,按有關相應的規定執行。
五、如因發票管理不善而發生稅務部門罰款,公司將直接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經濟責任。
六、公司內部使用的各種單據參照本制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