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協議協議
協議可以提供監督和執行機制,以確保各方能夠履行協議中的承諾和義務,并保護各方的合法權益。寫好擔保協議協議不是那么簡單,下面給大家分享擔保協議協議,供大家參考。
擔保協議協議篇1
擔保編號:_________
擔保權人:_________
多邊投資擔保機構: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甲)擔保權人擬投資于_________(“項目企業”的名稱和主要業務地);_________(乙)作為這一投資安排的一部分,擔保權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業已與_________(東道國)政府締結了_________(擔保協議的名稱),其核準副本業已提供給多邊機構;_________(丙)擔保權人業已向多邊機構申請擔保與這一投資及其擔保協議有關的某種非商業風險;以及_________(丁)多邊機構,經東道國政府的同意,業已同意按以下所規定的條件,提供該擔保;有鑒于此,有關各方協議如下:
第1條通則
有關各方特此認為多邊機構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擔保產權投資通則(下稱“通則”)的一切條款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且有同樣效力,如同它們完全規定于合同之中,(須經本附表a的修改)。這里所用字母開始大寫的術語定義于通則之中。
第2條擔保投資
擔保投資應是擔保權人由于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資取得這些股份)所取得的項目企業_________(普通)股份;但這一股份數必須調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類似指標和根據以下第6條所規定的備用擔保納入本合同擔保的附加股份。
第3條擔保
在與本合同條款保持一致的情況之下,并考慮到根據第7條所支付的保險費,多邊機構同意賠償擔保權人在擔保期限由于下列任何風險發生的直接結果所承受的有關擔保投資或其收入任何損失額的_________%(“擔保百分比”):
(1)轉移限制;
(2)征用;
(3)違約;或
(4)戰爭和內亂。
第4條擔保期限
擔保期限應開始于代表多邊機構簽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結束于_________或根據通則第七章終止本合同的任何一個較早的日期。
第5條擔保貨幣
多邊機構和擔保權人根據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應用_________(“擔保貨幣”)進行。
第6條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
在任何情況之下,根據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賠償總額都不得超過_________(“擔保額”),除非根據通則第29條,經擔保權人請求,在不超過_________(“備用擔保額”)的數額的條件下,這一數額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過第30條所規定的情況下應予減少。
第7條保險費
在擔保期限,擔保權人應向多邊機構以擔保額的_________%加上備用擔保額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險費。
第一年度的保險費應是_________(數額),并應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后的年度保險費應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應根據這類保險費日期生效的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計算。
第8條會計原則
就本合同而言,項目企業的財務報表或有關項目企業的財務報表應根據_________(國名)所公認的會計原則編制。
第9條違約期限
就違約擔保而言,通則第9條(b)款所指定的期限應是擔保權人就不執行或違約求償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_________年。
第10條擔保確定性申請表的保證
擔保權人理解,多邊機構締結本合同的依據是作為附表b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擔保確定性申請表中的信息和陳述。
擔保權人表示并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之日,這類信息和陳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準確的和完全的;但是,這一保證不得擴展到有關預測和估計的錯誤,如果:
(1)在上述日期,擔保權人或項目企業都不知道這類錯誤,或者,即使他們十分謹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這類錯誤;并且
(2)當擔保權人或項目企業知道這一錯誤時,擔保權人迅速向多邊機構通報。
第11條仲裁
在與通則第3.1節所規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況之下,有關各方之間產生于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端都應根據通則第3條所指定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程序應在_________(城市和國家)進行。
第12條地址
下列地址應是為通則第6條的目的而規定的:擔保權人:_________,多邊機構:_________。
第13條生效
本合同應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關各方,通過其正式授權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簽署本合同,以資證明。
擔保權人(蓋章):_________多邊機構(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協議協議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
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元,評估值為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
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
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
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十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
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
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
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5.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三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
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
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傳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
年月日
擔保協議協議篇3
擔保書編號:20_0811
對應訂單編號:
為確保債務人對債權人________有限公司債務的償還,擔保人愿意以個人全部資產為債務人________X有限公司承擔擔保責任,具體如下:
第一條年月(債務人)從(產品)臺,共計金額人民幣元整(大寫元整),此項目已經支付0定金,尾款為元,現特寫擔保先,客戶承諾尾款于月日前支付(注:購進日期以首張提單日期為準)
9第二條債務人承諾在日之前付清全部債務。逾期未還款的,除按照本擔保書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債權人還有權采取一切措施收回欠款。
第三條債務人在第二條的承諾日期屆滿后未能還清全部債務,債務人將按以下方法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一)逾期按債務總額每日千分之三的標準給付違約金;
(二)逾期超3個月的,債務人除按按規定給付違約金外,債權人有權取消或減縮債務人的代理區域或者直接取消其代理權。
(三)債務人還款擔保逾期未還,債權人將立即停止向債務人發貨和擔保;
(四)對于上述所有違約金和欠款本金,債權人有權從債務人貨款中直接抵扣。
第四條:擔保人愿意按照如下內容承擔保證責任
㈠擔保人完全了解本協議中被擔保人(即債務人)承擔的付款義務和雙方的業務往來,真實、自愿的為被擔保人(債務人)提供擔保;擔保人愿意以本人的全部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共同財產、個人銀行存款及利息、個人工資、對外債權、股權、股份紅利、房產、土地、汽車、設備、商標、專利權、著作權等作為債務人履行清償的責任。
㈡擔保人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本擔保書中債權人享有的債權;
㈢擔保性質為無限責任及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㈣本擔保的范圍包括擔保書項下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調查費、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鑒定費、交通費、保險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㈤本擔保書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擔保書確定的被擔保人履行還款期限到期之次日起至債務全部還清為止;
㈥擔保人的保證責任于被擔保人(即承諾人)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㈦因本擔保書發生的任何爭議,一律提交債權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債權人:擔保人:(簽字)
法人代表:指模:
擔保協議協議篇4
委托人:(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傳真:
擔保人:(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傳真:
鑒于:
1.甲方擬與(以下簡稱“貸款銀行”)簽訂合同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擬借款金額為(小寫)(大寫),借款期限,從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乙方應甲方請求為其向貸款銀行提供借款擔保,并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據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在甲方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條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確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貸款銀行申請并取得借款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條關于反擔保等風險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為乙方接受和認可的反擔保,其反擔保措施為以下一種或數種形式:
(1)以甲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甲、乙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2)以第三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第三方與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法人、自然人)與乙方簽訂不可撤消的、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應承擔辦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辦理抵押/質押登記、對抵押物/質押物進行保險、公證和律師見證)產生的一切費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
(1)甲方承諾乙方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的風險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大寫),付至乙方指定賬號。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還貸或甲方還貸款已存于還款賬戶的相關證明的次日,將保證金返還給甲方或按約定劃到還款賬戶充抵甲方部分貸款。
(3)如果甲方未按時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有相應證據證明甲方將會發生預期違約,乙方有權隨時動用保證金減輕乙方的代償責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償責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股權持有方式:
第三條擔保費用及其他費用
1.擔保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以乙方承擔的擔保金額為基數,按照年費率%收取,共計(小寫)(大寫);于年月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證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有權收取擔保費并將其歸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貸款銀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無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證合同無效,該擔保費不予退還。在甲方或反擔保方提前違約或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擔保費不予退還。
2.其它費用:
乙方進行代償或訴訟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實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質押等風險控制措施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甲方之保證
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甲方具有簽訂和執行與貸款銀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
4.甲方對向貸款銀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全部責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質押物不存在任何潛在的爭議。
6.甲方保證不使乙方因為其提供借款擔保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甲方保證認真、及時、充分地履行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
8.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以下重大事項,包括: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的變更,任何訴訟、仲裁和行政爭議程序,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甲方債權、債務關系的重大事項。
擔保協議協議篇5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借款協議書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聯系電話:
擔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借款金額、期限
1.1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1.2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3甲方應按1.2條約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遲提款,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項下月利率為%,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還款方式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4.擔保
4.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4.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3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4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4.5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4.6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7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8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4.9丙方保證責任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5.乙方權利、義務
5.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5.2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
5.3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5.4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5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違約責任
6.1甲方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6.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6.3.1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6.3.2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6.3.3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6.3.4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占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6.3.5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7.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7.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
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1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于甲方債權的變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7.2.2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8.爭議解決
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9.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簽訂地
本合同簽訂于杭州市。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擔保協議協議篇6
編號
縣
鄉
經中國農業銀行
縣支行
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
(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
貸款
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
│
分期借款計劃
│
分期還款計劃
│
├────┬────┬────┬────┼─────┬───────┤
│日期│金額│利率│用途│日期
│借款本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___%。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
作擔保。
第八、貸款到期后1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借款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擔保單位(擔保人)1份,公證單位1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
┌───────────────┬─────────────────┐
│
借款方
│
借款方擔保
│
│借款單位(人)
(章)│
擔保單位(或擔保人)
│
│負責人
(章)│
│
│經辦人
(章)│
│
├───────────────┼─────────────────┤
│
貸款方
│
公證單位
│
│貸款單位:
(章)│
公證機關
│
│貸款審批小組組長
(章)│
公證機關負責人
│
└───────────────┴─────────────────┘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注:“借款方”與貸款之間的空檔填寫貸款種類。
擔保協議協議篇7
甲方:
乙方:
丙方: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鑒于乙方向銀行貸款,甲方為其貸款行為提供了連帶擔保,現丙方自愿就甲方提供的連帶擔保提供反擔保,各方經平等、自愿、友好協商,就反擔保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系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與銀行簽署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號為:)________項下的萬元的債權。甲方的擔保義務系甲方為乙方前述貸款行為提供擔保與銀行簽署的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
二、基于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擔保,丙方對甲方的擔保債權(對乙方的追償權)及實現擔保債權的全部費用,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三、丙方的反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
四、丙方反擔保的范圍包括:
1、甲方因前述保證合同向銀行承擔的全部債務;
2、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擔保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五、丙方的擔保期間為乙方擔保債務產生之日起2年,即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2年。
六、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債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保險費、鑒定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等,由乙丙雙方承擔。
七、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與其他合同文件約定不一致,以本條約定為準。
八、合同各方簽訂本協議所預留的地址和通訊方式,如有變動應當在變動后48小時內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則應承擔送達不能的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協議協議篇8
甲方:
乙方:
乙方因投資資金尚未回籠等原因,不能如期償還_______年___月____日與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借款,需向甲方申請延長借款期限。甲方經審查,同意乙方延期還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各項:
一、乙方根據_______年___月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流動周轉資金借款人民幣應于_______年___月____日到期。截止到_______年___月____日,上述借款本息尚未償還,現約定延期到_______年___月____日償還。
二、延期后的借款利率,按原《借款合同》中約定利率執行。
三、延期后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以及有關事項,仍按_______年___月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
四、展期后,保證人的保證責任繼續履行,保證期間自本協議約定延期到期之日起貳年。
五、本協議從甲、乙各方或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借款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六、本協議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執有,保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協議篇9
(20個城市內客人適用)
編號:z-東南亞-061017
(游客)(乙方)委托廣州廣之旅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簽證中心代辦新加坡個人旅游簽證業務,雙方就代辦簽證的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簽證費為¥/人,乙方在辦理委托代辦手續時交與甲方。
二、乙方保證覆行如下務:
1.所提供的簽證資料真實,準確;
2.守新加坡的法律規定,于簽證有效期內按時回國,決不滯留境外;
3.乙方在第一次出境回國后,將護照原件交給甲方向新加坡領事館辦理銷簽手續,所需3-5個工作日辦理。
三,乙方若在新加坡發生逾期滯留或違反新加坡法律法規作為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約定
若乙方因提供的簽證資料不實而被拒簽,同意支付甲方拒簽費每人貳佰元人民幣。甲方又權利就因此產生的名譽損失要求乙方賠償。
本人已清楚明白地了解根據本擔保書所負有的責任,本人會謹此明示,一旦擔保實現,本人會放棄對擔保書提出任何抗辯的權利。
申請人簽名:
2年月日
擔保協議協議篇10
甲方(債權人):
乙方(保證人):
丙方(承租人):
為了更詳細的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依據____年___月____日雙方簽訂的借款保證擔保合同,現就相關事項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補充協議為甲方與乙方:簽署《》(編號:)的補充協議。
第二條:丙方系與乙方:簽署《》的承租人,丙方自愿參加本補充協議。
第三條;丙方在本補充協議上簽字即視為同意甲方與乙方達成的相關協議。
第四條:如出現本補充協議所擔保的借款合同中約定的違約事項時,甲方有權要求丙方向甲方直接支付乙丙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金,而且乙方無條件同意甲方直接向租戶代收取租金,直到所有款項還清為止。
第五條:本補充協議自甲乙丙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本補充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和手印:
丙方:公章: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合同簽訂地:
擔保協議協議篇11
保證人1:保證人2:(以稱債權人)(下稱保證人)
鑒于借款人(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簽署了編號為《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且保證人已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臺向的內容,愿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圓臺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1.1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下債權人發放給債務人的借款本金(大寫):人民幣萬元整。
二、保證擔保范圍
2.1本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債權人實現值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個人借款擔保合同三、保證方式。
3.1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四、保證期間
4.1保證人保證期間為自本臺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辦理借款展期予續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債權人主張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證責任
5.l如果主合同項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應付款項,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清償保證范圍內的所有應付款項。
5.2保正人款及時履行保證責任的,還應承擔債權人向其索償的訴訟費用、律師謝、差旅費、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以及其它相關費用。
5.3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它擔保方式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其它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債權人是否向其它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能因此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提出異議。
5.4主合同項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的,各保證人之間對
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人的承諾和保證
6.1按照債權人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信息,并保證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債權人對其資信、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6.2簽署和履行本保證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證人碰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6.3.1保證人或家庭成員發生對經濟狀況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證人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6.3.3保證人對外投資數額較大或成為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對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3.4保證人發生對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件,如涉嫌違法犯罪或發生重大疾病等;
6.4保證人承諾:債權人和債務人對主合同的變更無須征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仍需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增加借款金額、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辦理展期的,應征得保證人同意;否則,保證人僅按主合同原約定的借款金額、利率和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后,債權人和保證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有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擔保協議協議篇12
編號:
立合同人:
(以下簡稱貸款方)
(以下簡稱借款方)
(以下簡稱擔保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三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貸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請和擔保方的擔保提供貸款。
第二條借款期限:此項借款使用期為年個月,自起至止。
第三條借款用途:為。
第四條借款利息:月息,年息%;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利率按月浮動。
貸款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后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條借款方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提出用款和還款計。
第六條借款償還:借款方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款計劃以為資金來源償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貸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連帶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過延期或已經逾期,或借款方出現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方保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借款方2的違約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貸款方支付2的承擔費。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生擠占挪用貸款,其擠占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貸款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方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貸款方償付貸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定的條件。
2.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借款方或貸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份,經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后生效。
貸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擔保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法定代表人:(蓋章)法定代表人:(蓋章)
擔保協議協議篇13
所謂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擔保合同旨在明確擔保權人和擔保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擔保合同是一種重要的民事合同,盡管我國合同法并未單列一章進行規定,但這絕不意味著它不重要,而是因為擔保合同是一種從合同,其規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____銀行: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年__月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協議協議篇14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擔保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以上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因需要向支行申請銀行借款人民幣(大寫),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經甲方申請,乙方同意為該筆借款提供保證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大寫)。甲方保證嚴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為了確保乙方與甲方簽訂借款擔保協議書的切實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簽訂的編號為年反擔保字第號《反擔保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擔保費,擔保費標準:擔保額×擔保月數׉。
第三條、甲方應按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使用借款,不得改變用途。否則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發現貸款在使用中產生風險,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
第四條、甲方保證按借款憑證所訂期限按時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應該在借款到期前20天,提出延期申請,經乙方和貸款人同意,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期間的擔保費標準:借款擔保額×延期擔保月×30‰。
第五條、甲方如不按期歸還借款本息,貸款人又不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乙方將按如下標準向甲方收取違約金:【借款擔保額+利息+罰息】×逾期擔保月數×30‰,直至甲方清償借款本息及逾期罰息為止;若甲方不能償付借款本息及逾期罰息款,則乙方有權依法定程序處置甲方所有財產,并亨有優先受償權,收回包括但不限于代甲方償還的借款本息,逾期罰息以及追償費用和擔保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需提供第三人為乙方提供的擔保進行反擔保,當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第三人主張第五條權利。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現:
(一)甲方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提供的相關資料虛假;
(二)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三)甲方經營不善,不能履行其它到期債務等情形之一,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進一步的反擔保或行使不安抗辯權采取財產保全的'訴訟措施。
第八條、其他事項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書一式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第十一條、提示
本協議書為非格式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有權協商修改。乙方已提請甲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甲方):(蓋章)
擔保人(乙方):(蓋章)
年月日
擔保協議協議篇15
經中國銀行縣支行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貸款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作擔保。
第八、貸款到期后1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份,借款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擔保單位(擔保人)1份,公證單位1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
借款方
借款單位(人)(章)
負責人(章)
經辦人(章)
借款方擔保
擔保單位(或擔保人)
貸款方
貸款單位:(章)
貸款審批小組組長(章)
公證單位
公證機關
公證機關負責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