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合作協議合同范本
協議是兩個或多個方面之間的協議,它可以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責任、權益和風險等方面。好的養殖合作協議合同范本要怎么寫?小編給大家帶來養殖合作協議合同范本,供大家參考。
養殖合作協議合同范本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座落地址:電白縣鎮。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進電白經濟發展。
第四條合作經營項目是由個協議人共同出資設立,協議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合作項目承擔責任。合作項目以其全部財產,依法自己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章項目合作的注冊資本和經營范圍
第五條項目合作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元。
第六條項目合作主要經營范圍:種植農作物、養殖魚類、禽畜類及龜類產品等。
第三章項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稱)和住所
第七條項目合作人共個,分別為:
1、,住所在,身份證號碼為:。
2、,住所在,身份證號碼為:。
3、,住所在,身份證號碼為:。
4、,住所在,身份證號碼為:。
第四章協議人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第八條合作項目資本全部由協議人自愿出資入股(協議人即是合作項目的股東,以下簡稱為股東)。
第九條股東的現金出資總額元,后稱出資金額如下:
1、,以現金出資人民幣萬元。
2、,以現金出資人民幣萬元。
3、,以現金出資人民幣萬元。
4、,以現金出資人民幣萬元。
第五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股東享有下列的權利:
(一)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按出資比例領取分紅。合作項目新增資本,原股東可以優先出資;
(三)按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四)對合作項目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步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表;
(五)在合作項目辦理清算完畢后時,按所出資比例分享剩余資產。
第十一條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一)足額繳納協議書規定的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二)在合作項目辦理清算時,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合作項目承
擔債務;
(三)股東出資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四)遵守本協議章程,保守協議書秘密;
(五)支持合作項目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合作項目業務發展;
(六)不按認繳期限出資或者不按規定出資額認繳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二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的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三條受讓人必須遵守合作項目章程和有關規定。
第七章合作項目的機構及產生辦法、職權、規則
第十四條合作項目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合作項目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合作項目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合作項目的年度財力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合作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合作項目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九)對合作項目合并、分立、變更合作項目形式、解散后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修改合作項目協議書章程。
第十六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按本章的規定執行。股東會對合作項目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合作項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項目章程所作出的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通過。
第十七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的臨時會議可由股東提議召開。
第十八條召開股東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五日以前通告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的決定作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合作項目設執行董事名,不設董事會。
第二十條執行董事為合作項目的負責人,其產生程序是由股東會選舉。
第二十一條執行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定;
(三)制訂合作項目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合作項目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合作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合作項目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合作項目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訂合作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員;
(十)制訂合作項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執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養殖合作協議合同范本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達成養殖生產合作協議,自愿合作養殖鴿子、林蛙。甲方提供養殖資金乙方聘請養殖工人、獸醫及置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負責養殖生產、銷售。
第二條、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先期投資十五萬元,用作啟動資金,乙方進行實際操作并把資金詳細用處報知甲方。
第三條、運行后,乙方每晚把養殖場內情況及資金出處報知甲方。
第四條、甲方如果半途而廢,其先期投入作廢,不予退還。乙方如果中途退出,要賠償甲方所有先期投入資金。
第五條、具體養殖操作由乙方執行。年底扣除實際的開銷,剩余的利潤部分,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協議義務或者履行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協議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協議一方訂立協議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協議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和征得對方同意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協議,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經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權在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者訴訟。
第九條、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后,采用書面形式確認,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后生效。
第十條、除本協議另有明確規定外,本協議規定的各種權利及補救措施與法律規定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相互之間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第十一條、本協議簽署之后,根據本協議規定形成、簽署、附加的一切協議、文件、授權、報告、清單、認可、承諾和放棄都構成對本協議的附加,并與本協議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養殖合作協議合同范本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發展區域經濟,壯大經濟實力,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雞苗、置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周邊圍欄、雞舍、盛蛋器具等)、疫苗;乙方(人及家庭成員)負責平時的養殖生產及管理。
二、乙方本人或其家庭成員負責對蛋雞的飼養、管理、產蛋等事項;
三、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養殖技術養殖;
四、蛋雞所產蛋必須由甲方進行收購,收購價格由甲方按市場情況進行收購。乙方不得擅自將蛋出售給他人或企業;
五、乙方飼養的蛋雞到產蛋尾期時由甲方派人進行回收,乙方不得將其由于、私留、出售等自行處理活動;
六、乙方每天出售蛋個數由甲方收購負責人收購并確定其個數,并經乙方確認,確認無誤后由甲乙雙方簽字;
七、乙方每月底憑相關單據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售蛋金;
八、乙方除有特殊原因外不得在月底前去甲方財務部門領取售蛋金,如有特殊原因,須向有關人員申明,經乙方有關人員確定后方可領??;
九、養殖期限為從為止,乙方為到養殖期限前不得提前退出;如有續養者乙方須在到期前兩個月與甲方簽訂續養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