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夫妻分配協議書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財產夫妻分配協議書,希望對你有用。
財產夫妻分配協議書篇1
男方:楊佳,男,漢族,1987年12月16日生,住新疆奇臺縣古城鄉三村110號,身份證號碼:652325198712162212。
女方:夏俊玲,女,漢族,1990年01月27日生,住新疆額敏縣喀拉布拉克村1012號,身份證號碼:654221199001272023。
男方與女方于2011年12月06日在新疆奇臺縣婚姻登記部門登記結婚,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
雙方各自名下的現金及銀行存款等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
2、房屋:
(1)夫妻婚后購有坐落在烏魯木齊市米東區東山街1739號天山·東方嘉苑住房一套,合同價人民幣309655.5元,購房時以男方為主貸人貸款215000元,現尚剩余貸款本金188120元。該房購買時首付94655.5元,首付款來源于男方父母。現協商該套房產歸男方所有,離婚后由男方繼續承擔清償責任。女方有義務自離婚之日起配合男方辦理產權變更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由男方承擔。相關變更手續在辦理完離婚手續后即予以辦理。若由于女方不予配合男方辦理房產轉移而給男方帶來的不必要的損失,女方必須賠付男方相應的損失。
(2)房內物品和家電家具歸男方所有。
三、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四、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二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之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五、離婚后,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