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協議的法律效力
居間協議的法律效力有居間人需要如實報告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隱瞞重要事實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等。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居間協議的法律效力,供大家參考,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居間協議的法律效力
1.居間人必須如實報告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
2.居間人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委托人應當支付報酬或者必要費用。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規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規定,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居間協議違約怎么辦
簽了居間協議違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違約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或者定金,因違約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另一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損害賠償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居間協議糾紛的訴訟時效
一般為三年。
居間合同到期引起的民事糾紛,到人民法院起訴的訴訟時效為三年。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不合理居間合同補充協議能否被拒絕簽署
居間合同補充協議不合理時可以拒簽。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其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也不能非法干預,因此當事人覺得不合理可以拒簽。
買賣合同和居間合同的定義及區別
買賣合同的定義是,買方支付價款給賣方,賣方將買方想買的東西的所有權交付轉移給買方的合同。
居間合同的定義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明確買賣合同和居間合同的區別如下:
1.買賣合同只有雙方當事人,而居間合同是買賣雙方以及居間人三方當事人。
2.買賣合同是買方與買方直接就房屋買賣達成一致協議,無論是簽定合同或者購房款的支付均在雙方之間完成,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是否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與居間人無關,居間人不是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的當事人。
3.房屋買賣居間協議”和“房屋買賣合同”是有很大區別的,前者僅表示有購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買賣達成一致,如果買賣合同沒有簽定,居間協議自然就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