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二胎政策細則
廣東省全面開放二胎政策最新消息是什么?有無最新進展?晚婚假是否取消?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昨天通過,全面二胎政策已于2016年起實施。下文為大家詳細介紹。
廣東省全面開放二胎政策
廣東省十二屆人大會第二十二次會議30日表決通過了《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新條例對生育政策、計劃生育管理、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流動人口計生服務管理等內容進行了修改和調整,將于2016年1月1日起與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同步施行。據了解,這在全國計劃生育地方性法規修訂中屬首例。
新條例提倡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者可再生育。新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并明確界定“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多生育子女的,屬于超生”。關于再生育,新條例規定了三種可再生育的情形,一是因子女死亡,現無子女的,可再生育兩個子女;二是因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三是有些情形如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情況比較復雜,還需要進一步研究論證后再出臺規定。
新條例規定,收養子女不影響生育權利。新條例取消了原條例對家庭收養子女影響其生育行為的規定。公民收養子女的,既不影響其自身的生育權利,也不影響其獲得計劃生育獎勵扶助的權利。
新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生育的,產婦可享受30天獎勵假。新條例修改了與“全面二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規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將原來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這意味著,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產假的優待;同時,丈夫的陪產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新條例還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實行計劃生育的,繼續享受各項獎勵扶助和優先優惠政策,比如新條例實施前的獨生子女父母,且終生只生一個子女的,退休時可享受獎勵待遇。
新條例取消二孩生育審批制度,實行二孩生育登記制度。新條例規定,生育第一個和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辦理生育登記,生育第二個子女不需要進行生育審批,只需要辦理生育登記即可。但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條件需要再生育的,仍需經衛生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