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
通過制度的制定和實施,人們能夠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自然資源,同時保護環境,維護生態平衡。要怎么寫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呢?下面給大家分享一些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供大家參考。
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篇1
一、員工食堂就餐人員范圍
1、本公司全體員工可在員工餐廳享用工作餐的`待遇
2、任何外來者不得在員工餐廳就餐,因工作需要在員工餐廳就餐須得到后勤服務中心同意,并使用部門商務卡消費。
二、員工食堂就餐時間和要求
1、就餐時間
早餐:7:20—7:50中餐分兩批:第一批倉儲部11:40--12:30,第二批公司其他部門12:00—13:00晚餐:17:30--18:30
特殊情況就餐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待定。
2、就餐要求
無特殊情況,超過就餐時間范圍,不予餐飲服務(包括:各部門值勤、值班人員;各部門根據就餐時間進行調整排班、換班、替班);特殊情況,由各部門提前兩小時通知后勤服務中心或員工餐廳羅大為予以預留飯菜;各部門加減人員,提前一天通知后勤服務中心或員工餐廳羅大為,沒有提前通知造成經費超支由各部門負責。
三、就餐公約
1、組織性就餐:就餐一律在員工餐廳進行,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進餐;不得攜帶非廳制作的食品、飲料進入餐廳就餐。
2、紀律性就餐:打飯打菜必須排隊,不準插隊一人打多份;不得攜帶餐廳任何物品、餐具、設施進出餐廳,并接受廚房人員管理。
3、文明性就餐,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垃圾雜物;剩菜剩飯不可隨手棄置,用餐完畢須各自清理桌面,倒入指定處,并將餐具放入指定位置。
4、禮貌性就餐:就餐時要有良好的姿態,不得揮動筷、匙、叉故作撞擊聲防礙鄰桌;不得高聲喧嘩和戲笑打鬧,禁止吸煙酗酒。
5、節約性就餐:力行儉省節約杜絕浪費,吃多少盛多少,隨手關燈節約用水;節約光榮,浪費可恥。
6、愛護性就餐:愛護餐廳公共財物,杜絕在墻壁、地面、設備、餐桌、餐椅、餐具上亂涂、亂畫、亂刻;不得亂扔、亂丟、亂甩餐具,要輕拿輕放。
四、處罰公約
1、沒有組織性,私自開灶開火,私自攜帶食品、飲料進入餐廳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
2、沒有紀律性,不排隊亂插隊,私自攜帶餐廳物品、設施、餐具出餐廳,不服從管理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
3、沒有文明性,亂丟垃圾隨地吐痰,不清理桌面殘渣亂倒,不按要求放置餐具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
4、沒有禮貌性,故意制造噪音高聲喧嘩戲笑打鬧,影響他人就餐吸煙酗酒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
5、沒有節約性,不節儉不節約用電用水,多吃多占食物殘渣浪費多的處50元至100元罰款。
6、沒有愛護性,對墻壁、地面、設備、餐桌、餐椅、餐具上亂涂、亂畫、亂刻造成損的,除照價陪償外,處一倍罰款。
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篇2
中隊值班隊干和值班小隊長是當日考勤制度的執行者。若不認真負責,要追究責任。救護消防大隊全體指戰員都要認真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照隊內規定按時間上下班。
一、中隊干部由值班隊干負責考勤;各小隊由小隊長負責考勤,中隊長可對值班隊干當日考勤及小隊考勤進行抽查。
二、每日工作、學習、訓練及值班、待機開始時,由值班隊長負責點名,并做好上班人員及缺勤人員登記工作,并將值班、待機人員名單在值班室明確。
三、嚴格請銷假管理:請假時間不超過2小時且外出范圍不超過金峰廠區,在保證小隊值班人員不低于6人的情況下,寫好請假條經小隊長簽字同意即可;請假時間不超過一天的,在保證小隊值班人員不低于6人的情況下寫好請假條經小隊長同意簽字,最后由帶班中隊長批準并簽字即可。請假時間超過1天但不超過3天,在保證小隊值班人員不低于6人的情況下寫好請假條經小隊長同意簽字,最后由中隊長批準并簽字即可。
四、一月內累計事、病假一天半按一天計,二天以上按實際天數計算。請假到期的要及時歸隊銷假。特殊情況需續假的,經中隊領導批準后方能續假,并做好記錄。未按請假時限歸隊的人員按脫崗處理并記入本人當月績效。請假一天扣系數0.05、遲到一次扣系數0.03。
五、病、婚、喪、探親等假,3天以上(不含3天)要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大隊領導審核,安監局分管領導批準。
六、職工病、事假應與當月效益工資、安全獎等掛鉤,其它有關規定按安監局考勤制度執行。凡有事不請假的按曠工論,曠工一次除扣當月效益工資外,還要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
八、值班隊干和小隊長要嚴格按照制度履行職責,實事求是認真負責地做考勤工作。如發現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處理。
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篇3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人員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當日,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
四、宿舍統由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3)、員工身體不適應或病情重大者應通知主管部門。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六、有關宿舍現有的設備(如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七、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舍監管理與監督。
2、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5、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地上。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9、晚班下班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10、晚班員工下班后成群結伴回宿舍,不和陌生人搭訕,注意安全。
11、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2、宿舍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3、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4、沐浴的水、電、用畢即關閉。
15、員工不得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八、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呈報主管部門會議議處:
1、不服從宿舍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有偷竊行為者。
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長或主管人員檢查。
十、員工住宿應向相關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暫住證)。
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篇4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
十二、員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39;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篇5
1、除公司司機記帳外,其他員工憑飯票就餐,一律不準欠帳。
2、未經行政副總或經營副總批準,客人、租車司機不準就餐。
3、不準提前開飯,到下班時間后方可開飯。
4、打飯必須自覺排隊,任何人不允許插空或讓人替打。
5、員工應自覺保持食堂衛生,不準隨意在桌上或地上潑水、倒飯、亂扔贓物等。
6、伙房里屋內,閑人不準進入。
7、餐廳座上,一律不站人。
8、餐廳電視機由專人負責,其他人不準亂動。
9、餐廳大桶開水,只許飲用,不準刷碗。
10、食堂炊具必須保持清潔,應經常刷洗。
11、炊事員必須保證員工的開水供應。
12、炊事員需每日飯后打掃衛生,應做到地面、桌上無饃皮、飯菜等。
13、嚴禁出售變質飯菜,必須保證飯菜的質量、數量及價格。
14、炊事員必須保持個人衛生,開飯前需系圍裙并洗手。
15、食堂剩余飯菜若不變質,可以出售,但價格必須減少,且需向員工說明。
16、炊事員應每月向員工公布本月盈虧情況。
17、炊事員必須提前向員工公布下一餐菜譜。
18、就餐時必須按號入座,錯號錯位罰款5元。
19、員工剩余飯菜應倒入餐廳外大缸內,不準亂潑。
20、餐廳衛生從有責,以上十九條規定,若有違反視其嚴重性予以5——100元罰款。
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篇6
用電抄表、核算、收費管理辦法
一、建卡
2、抄表卡本,應建有目錄,建卡人員應按抄表卡片編排順序,逐戶填寫。目錄應填寫客戶順序號、客戶名稱、客戶計算機編號。
4、表卡應填寫有客戶的順序號、計算機編號、客戶名稱、用電類別、電表容量、表號、表碼、廠家,互感器倍率、編號、廠家,用電地址等。
6、處理各種工作傳單應將戶名、地址、報裝容量、電價、電表記錄、電表容量、截止電碼、電流、電壓互感器、有功、無功電表、變線損計算、轉供外單位表計、需量表指針的倍率、高供低計應加的損失,母子表關系等情況,按電費卡片格式填寫清楚,并在電費卡片上注明更動日期及傳單編號等。
1、抄表員抄表前應認真整理抄表卡片,詳細檢查用戶更換電能表互感器情況,以備現場核對。
3、抄表卡應用鋼筆書寫,各項數據應填寫整齊,字跡端正清楚,不得隨意涂改。
5、抄表人員應按規定日期到客戶處抄表,抄表時應攜帶抄表卡,并核對戶名、表型、表號、計費倍率,做到不錯抄、漏抄、估抄和錯算。
7、抄表卡的字跡要清晰、不得涂改,如有錯誤必須改寫時,須將錯誤字符用雙線劃去,改寫新的符號,注明改寫日期并加蓋改寫人名章,改寫后的字符必須清晰工整,不得多次重復改寫。
9、大用戶和變壓器臺區的抄表周期應公布周知,不得隨意改變,報表一式三份。
11、抄表員抄表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電費結算,并將電費結算單送審核員復核。
1、審核員要及時逐戶審核抄表卡片電費收據上的戶名、表號、倍率、計算方法、電量、電費金額,經審核無誤的單據,加蓋復核員名章,送收費員,嚴格移交手續。
3、審核員錯審或發現抄表員的差錯不作記錄的,其造成后果主要由審核員承擔。
5、注銷電費時,不得自行沖抵而應根據注銷理由報主管領導批準。
7、對補抄、集表、拆表、追補、臨時用電等客戶的電費應另行限期處理,不得漏失。
四、收費
(1)、用電量較多的客戶,或在銀行有結算帳戶的客戶應實行銀行劃撥結算,或客戶定期自帶匯票,轉帳支票等方式付款;用電量較少的客戶采取坐收的形式收費,營業站和供電所要公告收費日期。
(3)對低壓客戶(裝用預付費表的客戶除外)和拖欠電費的高壓客戶實行預收電費制度。
3、對逾期不交電費的客戶,嚴格按《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的規定中止供電,并收取電費違約金。
5、抄、收工作必須分開,不允許自抄自收,電費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財經制度,要認真填寫當日電費實收報表。結帳時發現長款短款時,應及時查清,仍有問題,應立即向市場營銷部、財務部領導匯報。
7、對配電變臺必須按戶建立電費臺帳;對所有用戶實行交費后銷帳或銷卡制度,電費臺帳應隨時登載,反映動態情況,電費臺帳必須妥善保管,外借必須經過領導批準。
9、供電所在當地開設一個電費專用帳戶,該帳戶只許存儲電費,除向公司財務帳號轉帳外,不可支出任何資金。
11、供電所收取的電費,由電費管理人員在公司規定的期限內如數全部劃公司財務帳戶,并負責上報收費報表(應收報表、實收報表、金額解交報表)。
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篇7
一、各部門負責人是日常水電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所在部門有違反本制度行為的,負責人應承擔相關的經濟責任。
二、各部門需要新增或更換水電設備,須向物業管理中心書面申請,由物業管理中心報處領導批準后,方可更換或新增。
三、干部、職工要愛護水電設備,養成節約用水用電的良好習慣,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的現象。
四、各部門發現水電故障應及時向物業管理中心報修,由物業管理中心安排專業人員維修。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對水電管線進行維修改造。
五、嚴禁亂拉亂接水管和電線。外單位或個人使用本處水電,必須經處領導批準,并按規定交納水電費用。
六、嚴禁使用電爐和自備大功率電器設備,違者處以100元罰款。
七、因使用不當、違規操作、亂拉亂接水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全部經濟損失,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用水后沒有關閉水閥或無人在崗時未關閉電燈、電器,造成水電浪費的,每發現一次,扣除當事人或部門負責人當月工資20元。
八、水電管理部門應盡職盡責,保障各部門水電正常供應,因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善,造成斷水斷電,影響日常工作的,應追究水電管理責任人的經濟責任。
九、物業管理中心是本處水電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處水電設備的安裝、維護、費用收取、結算、日常管理及監督檢查工作,范圍包括辦公場所、生活場所(食堂)、出租房屋及委托代管的水電用戶。
十、本制度由物業管理中心負責監督、檢查和落實。
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篇8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光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午時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光: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光: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光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景根據工作本事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景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光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景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篇9
一、員工在食堂就餐以餐票結算,就餐人員應提前購換餐票,食堂拒收現金,不賒不欠。
二、晚餐就餐人員應提前登記預約,一旦登記不得以任何理由退餐,以杜絕浪費。
三、員工就餐需自備餐具,或自費購置公司餐盤,所有餐具需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放置。
四、外來人員就餐,需由關系人提前到企管部辦理客飯手續并通知食堂,憑客飯條就餐。由食堂配備餐具,餐后進行消毒、清洗并保存。
五、食堂設有通知板,食堂管理人員每日公布當天菜譜,就餐人員進行晚餐登記,公司發布有關通知,全體員工應予以關注和愛護。
六、員工應按公司規定的時間順序排隊就餐,提倡文明禮讓,對不遵守公司就餐規定擾亂秩序者,食堂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不聽勸阻性質惡劣的交由公司對其進行相關處罰。
七、就餐員工對食堂膳食的意見建議可向食堂主管或有關領導反映,不得與食堂工作人員糾纏,以免影響其他員工正常就餐。
八、就餐人員應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嚴禁亂倒剩飯和洗餐具水,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保持食堂環境衛生。
九、愛護食堂一切設施,個人原因造成損壞需視情況賠償。
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崗前培訓的目標是使新進人員了解本公司情況及規章制度,便于新進人員能更快勝任未來工作遵守規定。
第二條凡新進人員必須參加本公司舉辦的新進人員崗前培訓,其具體實施辦法依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崗前培訓的內容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公司創業史;
2、公司業務;
3、公司組織機構;
4、公司管理制度;
5、所擔任業務工作情況、業務知識。
第四條凡新進人員先進行三至五天培訓,每隔一月舉行一次。
第五條新人員的培訓,人事部門事先制定日程安排計劃表,培訓進度記錄及工作技能評定標準表。
第二章培訓階段
第六條對于新進人員的崗前培訓,按工作環境與程序可分為三個階段:
1、公司總部的培訓;
2、主管部門的培訓;
3、實地訓練。
第七條公司總部的培訓須重點進行以下各項:
1、公司狀況;
2、參觀公司的各部門及其本人未來的工作崗位環境;
3、介紹其崗位特征及如何與其他部門配合;
4、熟悉公司性質及主要從事的建設項目;
5、公司近年來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
6、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對各專業施工負責人進行專業知識培訓。
第八條各部門的教育培訓負責必須是新進人員的未來主管和實地訓練負責人。
第九條各部門教育培訓的重點在于實際操作技術的培訓,其要點如下:
1、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臨時性施工工作;
2、從事款來工作的技能及從事工作的方法;
3、時間運籌和時間管理;
4、工作任務達成率;
5、綜合評估。
第十條各部門教育培訓負責人必須有豐富的經驗,并掌握相應的工作技術,必須強調與實地訓練密切結合。
第十一條實地訓練即在一位專業人員指導下,嘗試從事即將開展的工作。指導者應協助受培訓者完成工作,并隨時指出注意事項和應改進的地方。
第十二條對于從事指導培訓的人員,公司視情況發給相應的獎金,要求必須精益求精,圓滿完成指導培訓工作。
第十三條為有效達到教育培訓的目標,應酌情安排、靈活制訂上述教育培訓階段的計劃,并嚴格予以實施。
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篇11
一、培訓宗旨
1、培訓在企業活動中的地位
培訓是企業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進入公司的新員工,必須接受公司的崗前培訓,員工上崗后要進行崗位專業技能培訓,培訓工作在企業中始終是一項長期、持續的造血工程。通過形式多樣、務實有效的培訓,有利于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促進企業整體實力的增強。
2、培訓目的
(1)幫助經理及時掌握公司內、外部環境條件的變化。了解公司員工的思想狀況與工作情況和對相關知識基本技能的掌握狀況。
(2)使基層管理人員盡快掌握必要的管理技能,明確自己的職責,改變自己的工作觀念,熟悉工作環境,習慣新的工作方法。
(3)使專業人員熟練掌握本企業的知識和技能,及時了解各自領域里的最新知識與社會發展相適應。
(4)為員工提供再學習和深造的機會,以實現其個人的價值。
(5)對一般員工的培訓是使其了解公司及產品概況,掌握工作規范,必要的工作技能,明確責權界限,以求按時完成本職工作。
(6)提高員工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改善公司人才結構,為企業培養和儲備人才,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7)激發員工求知欲、創造性、發掘員工知識更新、能力更新的潛力。
(8)達到合格的管理者必須是合格的培訓者的要求。
(9)加強企業內部的團隊修練,增加企業自身的凝聚力,增進員工對企業文化、經營理念的理解。
通過培訓減少員工工作失誤,避免事故,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3、培訓原則
(1)經常鼓勵員工積極參加學習和培訓。
(2)預先制訂培訓后期要求達到的標準。
(3)積極指導員工的培訓和學習。
(4)培訓和學習應是主動的而不是被動的。
(5)參加培訓者能從培訓中有所收獲。
(6)采用適當的培訓方式、方法、培訓方式要力求多樣化。
(7)對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培訓對象要采取不同的培訓方式。
(8)通過培訓為員工提供晉升機會。
二、培訓分類
1、按培訓制定周期可分為:年度培訓和月度培訓。
培訓工作由各部門按年度制訂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匯總后并根據公司總體的培訓任務制訂公司年度和月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和考核,各相關部門配合培訓師實施。
2、培訓按時間可分為:不定期培訓與定期培訓。
3、培訓按方式可分為:分階層脫產培訓和不脫產培訓。
4、培訓按培訓對象可分為: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級人員的培訓;部門經理和主管級以上人員的培訓;一般員工的培訓;特殊崗位人員的培訓;新聘人員的培訓等。
三、不同培訓對象的培訓方法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級人員的培訓
1、董事會決定總經理的培訓,總經理決定副總經理、總監級人員的培訓。
2、部經理、總監級人員的培訓方式主要有:外出學習考察、外出進修、聘請有關專家培訓。
3、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級人員的培訓可以就下列內容進行:
(1)學習考察本行業先進企業的先進管理經驗及先進技術。
(2)學習考察知明企業的先進管理經驗。
(3)到知名管理學校或研究機構進修。
(4)參加資深培訓機構或操作性較強的院校組織的有關總經理的素質培訓和經營研討班。
4、根據情況可以與培訓人員簽訂教育培訓合同。培訓費用_______元以上者須簽訂合同。
5、培訓結束后,總經理、副總經理或總監級人員必須整理出學習材料,一份交辦公室存檔,一份交人力資源部作為公司培訓教材。
6、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級人員的培訓至少每一年定期組織一次。
(二)部門經理和主管級以上人員的培訓
1、部門經理和主管級人員的培訓主要通過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也可以聘請專家培訓。
2、部門經理或主管級人員的培訓一般就下列情況進行:
(1)公司重大改革、政策調查等;
(2)重大的技術改進或質量體系變更;
(3)新的管理模式的建立和運行;
(4)不斷發展的企業文化;
(5)最前沿的管理理論和經營理論;
(6)部門經理和主管級人員的培訓考核結果將納入績效考核評估記錄;
(7)部門經理和主管級人員的培訓至少每半年定期舉辦一次。
(三)一般員工的培訓
1、一般員工的培訓由人事部配合組織協調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培訓。
2、一般員工的培訓就一列內容進行:
(1)《員工手冊》、相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2)崗位技能培訓、業務知識培訓、新技術培訓;
(3)工作程序的培訓;
(4)新開發的產品培訓;
(5)不斷發展的企業文化培訓;
(6)綜合素質培訓。
3、一般員工的培訓根據工作需要每半個月安排組織一次。
(四)特殊崗位人員的培訓
1、公司某些重要崗位的在崗人員應對其進行特殊培訓,如財務人員、人事職員、專業營銷人員等。
2、特殊崗位人員的培訓可以采取外部脫產培訓和內容培訓的方式。培訓內容應主要是本崗位專業技能培訓。
3、特殊崗位人員在進行脫產培訓前,公司須與其簽訂培訓教育合同。
4、特殊崗位人員在外部培訓結束后必須整理出學習材料,一份交辦公室存檔,一份交人力資源部作為公司培訓教材。外出參加培訓人員應持有培訓單位的考核證明與資料。
(五)新聘員工的培訓
1、新聘錄用的員工在上崗前必須統一接受人力資源部組織的新員工崗前培訓,未經過統一崗前培訓的新員工不能上崗。
2、人事負責對新聘人員進行企業文化、員工手冊、規章制度、經營理念、管理模式、安全教育、素質教育等方面的培訓。
3、新聘人員所在試用部門配合人力資源部開展新員工崗前培訓,由其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對新員工進行部門職能、崗位描述、工作流程和程序、業務規范以及專業技能等方面的必要培訓。
4、新聘員工經崗前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所在部門上崗試用。
四、培訓內容與責任部門
內容責任部門
企業文化培訓人力資源部
員工手冊、規章制度培訓人力資源部
部門職責、崗位描述培訓人力資源部、所在部門
業務素質、專業技能培訓人力資源部、所在部門或相關部門
管理培訓人力資源部、所在部門或相關部門
新政策、新技術培訓人力資源部、所在部門或相關職能部門
產品知識培訓人力資源部、相關職能部門
崗位班前培訓所在部門
培訓者培訓人力資源部、所在部門
五、培訓計劃
(一)培訓計劃的制訂與審核
1、各部門依照人力資源部劃定的培訓內容與責任部門,按年、按月擬訂“培訓計劃”送人力資源部審核,并作為培訓實施依據。
2、人事部就各部門所提出的年度、月度培訓計劃匯編年/月培訓總計劃,呈報上級領導核鑒。
3、各項培訓課程由人力資源部培訓師審核或編制,并填寫“培訓實施計劃表”提報呈核后,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
(二)培訓計劃的內容
培訓對象、內容、時間、目的
六、培訓實施的運行規則
(一)實施規則
1、人力資源部培訓師應依“培訓實施計劃”,按期實施并負責全部培訓事宜,如場地安排,有關教材分發、教俱借調,通知受訓單位。
2、如有補充培訓教材應于開課印刷完成,以便培訓師上課時發給學員。
3、各項培訓結束時,應舉行考核測驗,由培訓師負責監考,考核測驗題目由培訓師于開課前遞交人力資源部審核。特殊專業培訓應安排有關專業人員協助、配合。
4、對受訓學員應有簽到記錄,以便人力資源部檢查上課人員出席狀況。
5、受訓人員應準時出席,因故不能參加培訓者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
6、人力資源部定期召開檢查會,評估各項訓練課程實施效果,并記錄評估內容,遞交各有關部門參考,予以改進。
7、各項培訓考核測驗因故缺席者,事后可以參加補考,補考測驗不到者,一律以零分計算成績。
8、培訓測驗成績列入績效考核積分,對于成績不合格者,培訓師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履行“人事建議權”。
(二)培訓的管理過程
“計劃實施評價處理”循環過程
(三)培訓方法
1、傳授式培訓方法:
(1)個別指導
(2)開辦講座
2、參與式培訓方法:
(1)會議研討
(2)小組培訓
(3)角色扮演
(4)案例分析
(5)模擬演練
(6)腦力風暴會
(7)參觀訪問
(8)事故處置訓練
(9)影視法
(10)業務游戲
3、其它方法
六、培訓職責
(一)部門職責
1、擬訂培訓政策、培訓方案、編制培訓預算。
2、選定培訓對象。
3、安排新職工崗前培訓計劃。
4、完成培訓工作分析。
5、提出培訓建議,協助公司領導確定培訓項目。
6、組織安排培訓工作,承擔培訓任務。
7、衡量、評價培訓工作。
8、管理培訓師日常工作。
9、管理各種培訓設施。
(二)領導職責
1、負責擬定公司的總體培訓政策、方案、預算。
2、協助或獨立策劃項目。
3、組織制訂培訓計劃。
4、審核培訓教材、教案及相關資料。
5、負責培訓工作總結與分析考評。
6、負責培訓業務對外聯絡事務。
7、協助培訓講師實施培訓課程。
(三)培訓師職責
1、制訂、匯總培訓計劃。
2、編寫、購買、整理培訓教材、教案、相關資料。
3、負責培訓課程的實施與管理。
4、負責學員的培訓效果考核(試卷編印、考試評卷)包括培訓后工作績效考核統計。
5、負責校對各種打印、分發培訓資料。
(四)其他工作人員職責
1、協助培訓師做好種項培訓準備。
2、管理學員參加培訓的日常考勤。
3、協助打印、管理各種培訓資料。
4、協助培訓師進行培訓效果分析統計。
5、負責教學書籍與器材的管理。
6、協助處理培訓活動的接待事務。
7、做好培訓的服務與保障工作。
七、培訓教材與器材的管理
1、每次培訓要有完整而系統的教材。
2、建立健全教材的檔案資料、備查并妥善保存。
3、每次培訓的考核題與成績統計資料都要存檔保存。
4、建立健全考核的檔案資料。
5、教學器材要登記上帳,明確器材使用交接手續,使用人員要妥協保管,出現問題及時上報。
6、教材與器材的保管工作由其它工作人員負責保管和管理,暫時無其他工作人員時,由培訓師負責。
八、培訓的考勤與課堂管理
1、學員要愛護培訓場地一切設施。
2、學員應遵守各項培訓制度。
3、學員上課時應將手機關掉、BP機調到振動。
4、課堂上不作與培訓無關的事情,不得隨意出入,認真做好筆記。
5、參加培訓人員都要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應遲到、早退、曠課。
6、培訓考勤列為考核一項,考勤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培訓考核。
7、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參加培訓,必須向人力資源部請假,不請假者按曠課處理。
8、考勤與課堂管理由培訓師或其他工作人員負責。
九、培訓評估、檢查、反饋
(一)培訓評估
1、培訓期間或培訓結束后,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組織多方面、多角度的評估活動,并將評估結果記錄存檔(含合格和不合格者),必要時反饋給培訓師、培訓對象和相關人員。
2、培訓評估的考核結果將與績效考核掛鉤,員工接受培訓的情況將列入員工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其培訓考核的成績、成果將按照一定的核算方式計入績效考核的匯總評估結果。對于有明確專業技術規范、標準或有特殊需要規定的培訓考核,應嚴格按相關的標準,要求組織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應參加下一輪培訓、考核、直至合格通過。多次培訓考核仍不合格者,應重新考慮其工作安排。
3、除了對參加培訓的員工進行必要的考核之外,部門負責組織和培訓者也要地培訓工作的實際效果進行考核、評估,以不斷改善、提高培訓工作的技巧和水平。
4、評估原則:培訓效果應在實際工作中得到檢驗(而不是在培訓過程中)。
5、評估方法:
成本收益評估法
匯報方式評估法
調查法、問卷評估法
試卷評估法
培訓工作程序評估
6、評估記錄:健全培訓工作結果的檔案資料。
(二)檢查、反饋
1、各部門應對參加培訓的員工,在工作崗位上進行嚴格的督導檢查、考查員工培訓后在工作態度和工作績效的表現,將結果反饋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將學員在培訓期間的表現、出勤、成績及時反饋各部門。
十、培訓的獎懲規定與標準
1、對于培訓效果佳,培訓后員工業績有明顯提高的培訓師,公司應給予獎勵。
2、對培訓項目設計、開發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的人員,公司應給予獎勵。
3、對積極參加培訓、表現突出、成績優秀,在工作崗位上業績突出者,公司應給予獎勵。
4、對培訓態度不認真、不認真準備培訓教案、課堂實施差,培訓效果差的培訓師,公司應給予懲罰。
5、對參加培訓的員工、課堂表現差、培訓后考核成績差、工作業績無提高的,公司應給予懲罰。
6、獎懲標準,應根據情況由部門經理制定,報總經理批準。
因培訓管理制度直接為管理服務,因此,它必然地要涉及到培訓整個過程中的方方面面以及與人力資源管理結合的方方面面。故而,完善的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總是稍顯龐雜。但培訓管理直接關系到培訓的效果,因此,負責企業培訓的主管們,一定要更加重視對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的制定,切不可因其龐雜而敷衍了事,或者疏漏了某個環節。
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篇12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規范員工離職的相關程序,依據《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和有關地方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外派員工。
2.各子公司參照本管理制度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公司的員工離職管理辦法。
三、術語和定義
1.離職
指公司與員工雙方因某種原因終止聘任關系,根據不同的原因,離職可分為試用期內解除勞動關系、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辭職、辭退、自動離職、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以及開除等七類情況。
1.1試用期內解除勞動關系:指在勞動合同中規定的試用期內,公司與員工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
1.2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指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在合約期滿后,公司或員工任何一方提出不再續簽合同,雙方解除勞動關系。
1.3辭職:指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員工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
1.4辭退:指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某種原因,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
1.5自動離職:指員工終止勞動關系時不履行解除手續,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手續沒有辦理完畢而離開單位的情況。
1.6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指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
1.7開除:指員工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制度規定中予以開除的條款,經查實后,公司立即與其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
四、職責劃分
1.綜合服務部負責離職面談、離職手續的辦理工作;
2.各職能部門配合綜合服務部進行離職面談、離職手續辦理工作。
五、程序和內容
(一)試用期員工離職處理辦法
1.試用期內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理方法
1.1員工所在部門應在試用期結束前15個工作日,根據員工轉正的有關規定,完成對新員工的轉正評估和考核;如果轉正評估或考核結果不符合公司要求,所在部門應及時與綜合服務部進行溝通,如需要終止試用的,應立即辦理離職手續;
1.2員工的直接上級應與綜合服務部一同對其進行離職面談,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理由,并聽取員工的意見,包括試用期內的工作意見。
1.3由綜合服務部指導員工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2.試用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理方法
2.1員工本人應填寫《離職申請和審批表》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部門負責人應及時與員工進行溝通,了解離職原因和試用期的工作意見,并及時上報綜合服務部;
2.2綜合服務部在收到員工離職的申請后,要及時安排與擬離職員工的面談,在了解員工真實離職原因后,應視情予以挽留;
2.3如員工堅持離職,則由綜合服務部指導員工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二)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
1.公司提出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處理方法
1.1員工所在部門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45天,根據對該員工的考核結果或公司業務調整的需要,確定是否與該員工續簽勞動合同,并將意見上報綜合服務部;
1.2綜合服務部經與用人部門溝通,并報主管上級批準后,應向員工簽發《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單》;
1.3通知單發出后,員工的直接上級應與綜合服務部一同對其進行離職面談,說明不續簽的理由,并聽取員工的意見,包括工作意見;
1.4由綜合服務部指導員工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2.員工提出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處理方法
2.1同&39;試用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理方法&39;
(三)辭職
1.辭職條件
1.1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員工享有在勞動合同期內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但應至少在離職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辭職申請。
2.辭職的處理方法
2.1同&39;試用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理方法&39;
(四)辭退
1.辭退處理方法
1.1對于需要進行辭退的員工,部門負責人應按照《員工辭退建議表》的相關要求提交辭退建議和相關材料;
1.2接到部門負責人提交的辭退建議后,綜合服務部應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調查,核實是否滿足辭退條件,并將審核意見及時反饋給公司分管人力資源的副總經理和用人部門。如遇有重大或事實不易認定的事件,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延長調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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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根據辭退原因、結合員工實際業績表現由用人部門負責人與綜合服務部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向員工出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單》并聽取員工意見;
1.5綜合服務部在發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后,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以便于這些部門提前做好準備工作;
1.6由綜合服務部指導員工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五)自動離職
1.自動離職的員工需承擔違約責任,公司有權利向該員工追索因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于因員工在任職期間的行為或由于工作交接不完整給公司經濟或聲譽帶來損害的,公司有權利向該員工追索因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必要時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經員工和所在部門、綜合服務部的平等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并按正常程序辦理離職手續。
(七)開除
因員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制度規定中予以開除的條款,經查實后,公司立即與其解除勞動關系,限期辦理離職手續。對于違法違紀情節嚴重者,公司將送交執法機關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
六、員工離職交接程序
1.員工正式離職前必須按照《員工離職交接單》內的各項內容,逐項辦理交接。
1.1工作移交
1.11員工離職前應提前準備工作移交文檔,并與指定的工作移交人辦理工作移交。員工離職前應準備的工作移交文檔包括:
1.111員工執行的主要工作任務事項說明,主要工作流程、對外聯絡協調關系說明等,其明細程度以便于工作接手人據此迅速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為準。
1.112員工保管的書面公司文件、合同、商務資料、業務資料、技術文檔及移交清單。
1.113相關電子文件及存放說明。
1.12員工完成工作移交文檔并辦理工作事項交接及工作文件交接事宜后,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在其《員工離職交接單》工作移交項目下,書面簽署交接完畢證明意見。
1.2資產移交
1.21員工應對其保管和使用的辦公車輛、辦公家具、辦公電腦及設備、通訊設備、耐用辦公文具、辦公耗材、圖書、電子資料、公司鑰匙、出入證、停車證等物品編制詳細的資產移交清單目錄;
1.22綜合服務部依據移交清單和此前員工領用資產時辦理的登記記錄,逐項盤點核定員工保管資產并辦理移交管理和領用管理變更登記;
1.23員工領用資產移交核對無誤,則由綜合服務部在《員工離職交接單》資產移交項目下,書面簽署交接完畢證明意見。如員工領用資產出現缺損,則綜合服務部應先與員工依據公司資產清核管理辦法,辦理資產缺損申報登記,如確定資產缺損責任由員工承擔,則應由綜合服務部出具資產缺損賠償通知,發給員工和財務部,由財務部在財務結算時進行扣繳。
1.3財務結算
1.31員工離職前應將其任職期間因公費用依程序報銷,并結清個人現金借款、支票領用結算等事項。員工同時應完成其執行工作職責承擔的款項追繳、發票追繳等財務工作事項,無法當時完成的應明確列明相關事項并加以說明,以便財務部統一管理并委托他人辦理;
1.32員工辦理完畢個人財務事項結算,由公司財務部負責人在其《員工離職交接單》財務結算欄目下簽署結清證明意見;
1.33擔任公司重要崗位或承擔公司重要工作的員工,應公司財務經理要求,可以對其執行的財務事項進行離職內部財務審計,審計無異議后經財務經理簽署財務結算完成證明意見。
1.4薪資及補償金結算
1.41綜合服務部審核《員工離職交接單》上各項交接工作完成無誤后,向離職員工說明勞資結算情況以及社會保險轉出等事宜,并由綜合服務部負責人在《員工離職交接單》勞資交接項下簽署確認意見;
1.42綜合服務部向財務部發出員工薪資及補償金結算通知,財務部依據離職審批批準的薪資結算日和補償金發放辦法,依財務規定流程發放薪資及補償金;
1.43員工未辦理完畢離職交接事項不得發放薪資及補償金;
1.44財務部發放離職員工薪資和補償金后,應通知綜合服務部,并由財務部負責人在《員工離職交接單》薪資及補償金結算項目下簽署結清意見;
1.45員工離職時應在《員工離職交接單》上填報真實有效的離職后聯絡方法,以便公司就員工原負責工作或交接事項與員工聯絡。
七、附則
1.本制度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關員工離職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審批后執行。
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篇13
第一條為了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加強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及其勞動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員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條法定節假日是指我國現行休假制度規定的帶薪節日和休息日。法定節日假包括:元旦(1天)、農歷春節(3天)、五一勞動節、(1天)十一國慶節、(3天)中秋節(1天)、端午節(1天)、清明節(1天)、三八婦女節(女職員半天);法定公休假為周六、周日。
第三條婚假:
1.員工結婚給予3天假期,達到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可再增加婚假7天。
2.員工休婚假期間,其標準工資照發。
3.員工結婚男女雙方在異地者,報銷一次往返路費(具體參照出差交通工具乘坐標準)。
第四條喪假:員工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死亡,給予喪假3天;職工親屬在異地死亡可根據路途遠近給予路程假,路費自理。職工在治喪期間的標準工資照發。
第五條產假:女職工生育子女期間享受產假。員工計劃內生育產假90天,含產前假期15天,屬晚育者,另有晚育假30天。如難產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已婚女員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院開具的證明給予15天假期。期間標準工資照發。
第六條看護假:員工配偶分娩期間,可給予看護假10個工作日。護理假期間標準工資照發。
第七條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受傷,經批準停止工作或不能正常工作需治病、休養者可享受病假。
第八條員工休養病假1天以下者需經部門經理批準,1-3天者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九條員工休病假7天(不含)以內,標準工資照發。7天(含)以上者,發放標準工資的60%。
第十條員工因個人私事,經批準休假的,一次事假不得超過3天。(含)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其他工資按實際天數扣除。
第十一條員工請事假1天以內者,經部門經理批準,2天者,經分管領導批準,3天以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總部副經理以上人員請事假須經總經理批準;分公司副經理以上人員請事假須經分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十二條一年內累計事假不能超過15天,否則視為自動離職。
第十三條員工因工負傷住院或憑醫院出具的工傷休假證明經領導批準后休假,員工在工傷期間工資標準為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十四條帶薪年假: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7天帶薪年假;工作滿兩年以上的員工,每年可享受10天帶薪年假。所有帶薪年假可以在年度內一次性或分次累計使用,但不得跨年度累計使用。
第十五條職工凡與配偶或父母(岳父母、公婆除外)不在同一城市,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工作滿一年者可享受探親假。符合上述要求的員工每年享受兩次探親假,由個人申請在法定假日自行安排并上報綜合管理部,公司按同等級別出差標準實報實銷往返路費。當年不用,次年不予累加。
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篇14
1、公司任何職員不得提前就餐,違者處以50元/次罰款。
2、公司任何職員必須嚴格按照就餐流程用餐,違者處以50元/次罰款。
3、不自覺排隊或擾亂就餐秩序者,處以50元/次罰款。
4、服從行政人事部安排,按序就餐,注意維持餐廳秩序,違者處以50元/次罰款。
5、保持就餐安靜,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在食堂追趕吵鬧,違者處以20元/次罰款。
6、未經許可,不得在員工食堂喝酒,違者處以50元/次罰款。
7、就餐人員應自覺維護公共衛生,保持餐廳干凈整潔;不亂吐骨屑,不亂扔垃圾,違者處以20元/次罰款。
8、用餐應在三十分鐘內完成,就餐完畢應及時離開餐廳以便食堂工作人員及時清理。
9、自覺愛護餐廳財產,嚴禁損壞餐廳設施,違者除照價賠償外還將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
10、湯、米飯等食品由員工自行取食,按量盛取、注意節約,不得隨意浪費糧食,違者處以20元/次罰款。
11、餐后請將殘渣剩菜分類倒入泔水桶內并將餐具清洗干凈后分類放入消毒柜,違者處以20元/次罰款。
12、食物制作間閑人不準進入,違者處以20元/次罰款。
13、餐廳座位上,嚴禁站人,違者處以20元/次罰款。
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行政人事部有權給予相應罰款處理,所罰款項將從當月職工工資中扣除。情節嚴重者,屢教不改者,將給予行政處分或除名。
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篇15
1.0目的
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有據可依,維護良好的住宿秩序,保證員工宿舍的安全、衛生和公共設施的完好、齊備,為員工提供良好的住宿環境,讓員工得到良好的休息,特制定本條例。
2.0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惠州市__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3.0權責
人事部負責對公司宿舍進行規劃管理,監督、執行宿舍管理。負責宿舍紀律、安全、衛生等的事務管理及安排。所有員工必須遵守宿舍紀律,保持衛生,維護公共秩序,愛護公共財物和設施。
4.0 管理規定
4.1住宿安排
4.1.1由人事部對公司內所有宿舍統一安排管理,任何員工不得私自變動宿舍或更換床位,本公司宿舍員工為標準58人/間,標準上下床鋪,另外辦公室職員男女各安排一間。
4.2宿舍5S衛生方面檢查
4.2.1走廊、樓梯等公共區域衛生由清潔工負責,宿舍內部所有區域衛生由員工自己負責,禁止員工將室內垃圾直接掃出門外。個人生活垃圾(煙頭、食品、包裝袋等)要及時清理至每層樓大垃圾桶,不得隨手亂丟。
4.2.2 人事部每周不定時根據《員工宿舍5S檢查表》相關檢查項目對宿舍衛生情況進行檢查評分,根據《員工宿舍5S檢查標準及獎懲制度》進行管理。
檢查項目:整體狀況、地面與門窗、鞋子擺放及狀況、床上物品、床頭、水桶、臉盆、陽臺和墻壁、電器設備、物品放置、雜物等。
獎懲說明:
獎勵:按宿舍檢查標準,每周檢查結果在75分↑的宿舍獎勵20元/人/次;連續一個月(四周)獲得75分↑給予通報表揚及一定物質獎勵。
處罰:檢查結果在60分↑為及格不獲獎勵,60分↓為不及格,宿舍成員罰款20元/人/次,連續一個月(四周)60分↓該宿舍成員罰款100元/人。
4.3宿舍設備維護
4.3.1愛護公物,對宿舍設備、設施要輕拿輕放,人員離開時及時關閉門窗,人為損壞的設備按原價賠償,其它原因根據實際情況分責任處理。
4.3.2所有設備,員工入住宿舍后自行檢查,發現特別及時報人事部,所有設備(含廁所堵塞等)由人為的損壞(或堵塞),維修或更換費用(或疏通堵塞費用)由責任人支付,若互相推諉以致找不到責任人時,由宿舍平攤。
4.3.3宿舍設備維修(含廁所堵塞方面)申請請員工自行報部門文員處,由部門文員填好維修單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根據緩急情況統一安排處理。
4.4宿舍鑰匙管理
4.4.1 人事部按實際情況發放宿舍鑰匙,人事部留好原配鑰匙,宿舍員工可相互協調誰人保管鑰匙,若因需要,宿舍鑰匙可由員工自配,員工自配鑰匙需到人事部登記,經批準后用人事部原配鑰匙進行配取,嚴禁互相私配鑰匙,配鑰匙時應仔細比對,在試用宿舍門時在無法插入時勿強行插入,配好鑰匙后及時將鑰匙交還至人事部。人事部亦可根據鑰匙數量對配鑰匙進行拒絕。
4.4.2所有住宿員工離職時務必將鑰匙(含自配)交還至人事部,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或扣除相應費用。
4.5宿舍用電、用水及安全管理
4.5.1宿舍無人時及時關閉宿舍的水、電、門、窗,宿舍內嚴禁各類非公司配備的`大功率電器,嚴禁收藏、攜帶管制刀具及違法物品,嚴禁使用明火,嚴禁攀爬陽臺圍欄,花盆雜物嚴禁擺放在陽臺圍欄上,以防墜落傷人。
4.5.2服從公司作息安排,按時熄燈休息,保持宿舍安靜,不大聲喧嘩,不干擾他人,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吸毒、滋事。宿舍熄燈時間最遲為23:30分。
4.5.3對現金、手機等貴重物品妥善保管存放,發現可疑對象及時上報或報警處理,發生任何財產丟失自行負責。
4.5.4宿舍里面注意防火,任何人不得在床上吸煙及做可能引起火災的事,宿舍走廊處消防設施不允許隨意亂動。
4.5.5上班時間未經批準不可私自返回宿舍,未經允許嚴禁帶車間的生產工具、物料、成品、桶裝純凈水進入宿舍。
4.5.6到他人宿舍時,未征得同意或宿舍無人時嚴禁進入,嚴禁在異性樓層及房間逗留及閑聊,嚴禁上除4、5層樓(我司宿舍)以外樓層,上下樓時盡量走我司專用員工樓梯道。
4.5.7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或未經人事部安排住宿的員工)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若確有需要,需提前一天申請《員工申請宿舍居住表》并得到批準方可。
4.5.8凡已辭工、開除、自離等人員不得在留宿宿舍,一經發現,移交派出所處理。
4.5.9未經同意不得私用別人物品、以免造成誤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宿舍入住人員要相互團結,相互幫助。相互督促,為營造一個舒適、健康的住宿環境而努力。
4.6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并呈報管理部議處,根據情況報派出所處理。
4.6.1不服從人事部的監督、指揮者;
4.6.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等)斗毆及酗酒;
4.6.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6.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4.6.5經常妨礙宿舍安靜、屢勸不改者;
4.6.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4.6.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4.6.8有偷竊行為者;
4.6.9其它違反治安管理或危害員工宿舍安全的行為。
5.0處罰規定
5.1對違反本制度相關條款者初次給予警告并處10元50罰款,累計違反達三次記小過處分并處罰金100元,因設備損壞方面根據情況進行賠償。
5.2嚴重違規者根據情節給予記大過或開除處理,觸范法律者將報派出所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并由違規者承擔一切后果。
6.0附則
6.1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管理部負責對本制度進行解釋、修改和廢止。
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篇16
(一)總則
1、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業務部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獎懲范圍:業務部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方法。
3、獎懲原則:
(1)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獎懲與員工的績效考核有機結合,所有獎懲記錄都歸入員工檔案。獎為主,懲為輔。對員工采取的懲處以“如不懲處則影響優良風紀”為限。員
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原則上不給予正常
(2)待遇之外的獎勵處罰的原則是輕重適度,目的是為了防微杜漸、懲前毖后。核實后的過失及處理決定必須到達本人,對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投訴的權利
(二)獎懲考核頻率
1、業務部定期考核,可分為月度、半年、年度考核。
2、業務部為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三)具體實施方案:
1、員工獎勵制度
在工作過程中,業務部員工必須要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無遲到早退、無曠工、無消極怠工、認真工作。
A、月度獎項:
(1)最快進步獎:在新進員工或未轉正員工中產生。各業務崗位新進員工在試用期
內,熟練掌握本部門各崗位工作熟練度,服從管理,無違反公司相關行政制度,并受到公司相關負責人的一致好評的,獎勵50元或等價物品。
(2)優質業務獎:工作一絲不茍,業務能力非常嫻熟,工作態度端正,嚴格遵守公
司行政管理制度,尊重和理解公司各部門員工,在不違背公司原則的`前提下,能自行妥善處理業務差錯,解決相關投訴,有典型事例,受到員工或客戶普遍贊譽的,獎勵100元或等價物品。
(3)勇挑重擔獎:在行業旺季的時候,或者其它同事請假,代替其頂班,能勇挑重
擔,克服困難,不畏加班,表現突出,保質保量完成每日工作的,獎勵100元或等價物品。
(4)全勤獎:當月在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
公司給予全勤獎。(以上均由考勤機為計,按公司各崗位上班時間為準)獎勵100元或等價物品。
B、半年獎項(1-6月、7-12月):
(1)閃亮之星獎:以半年獲得公司表彰次數最多的為閃亮之星獎獲得者,如兩人以上
獲獎次數相同,以綜合評審決定,如半年無明顯勝出者,則取消此項獎勵,獎勵
標準200元或等價物品。
(2)崗位狀元獎:在本崗位工作認真負責,不斷上進,并能幫忙其它崗位,半年內每
月在同崗位評比、考核中均名列前茅的。此項獎勵只針對于基層業務人員。班上
以上人員不參與評選。獎勵標準:200元或等價物品。
C、年度獎項:
(1)辛勤付出獎:在工作中一貫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努力完成本職工作,自覺加班
加點,不計較個人得失,長期默默奉獻、工作無明顯失誤的。獎勵標準:300元
或等價物品。
(2)先進個人獎:每年度末實行綜合評比,在班長(含)級別以下員工中產生,按照
業務部、財務部、行政部的意見進行評比。獎勵標準:300元或等價物品。
2、員工懲罰制度
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職責等)檢查員工的工作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公司業務部處罰分為警告、記過、待崗。以上懲戒可分別實行也可合并實行。
A、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視為違紀,給予警告處分。
1、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2、未能及時傳達、執行公司下發的文件未造成公司損失者。
3、餐具亂扔,以及在工作辦公范圍內存在書桌不整,環境衛生臟亂達二次以上者。
4、未經批準擅自離職怠慢工作者。
5、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又不及時通報主管部門,未造成公司損失者。
6、工作時間在電腦上打游戲、瀏覽非工作網頁,使用公司電話聊天、上班打瞌睡者。
7、在公司內部搬弄事非,誹謗他人,影響公司團結者。
8、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嬉戲、吵鬧、妨礙他人而不聽勸告者。
B、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視為違紀,給予記過處分。
1、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者。
2、隱瞞工作失誤或意外損壞,不向上級匯報者。
3、行為粗暴卑劣,侮辱其他員工者。
4、工作時間酗酒鬧事、賭博者。
5、利用職務或工作之便謀取私利者。
6、弄虛作假,違反公司的管理規定。
7、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干擾公司的管理和義務活動者。
C、有下列行為者,直接調崗,必須服從公司安排。員工記過兩次以上,或者警告三次以上,
直接從原崗位調離或待崗,具體崗位視情況而定。
懲罰:根據懲罰項目明細及員工的具體表現被處以以下處罰之一者,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警告:凡被公司給予警告處理的員工,公司給予其20-50元的處罰。
記過:凡被公司給予記過處理的員工,公司給予其50-100元的處罰。
待崗:凡被公司給予待崗處理的員工,公司給予其100-200元的處罰。
(四)經核準后獎勵并公布事跡,全公司表彰,獎勵及懲罰于每月月度會議時通報。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并隨機修訂
對于機場工作環境及場所要求,對其獎懲模式現建議如下:
獎勵:
1.能及時處理意外事件避免投訴,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2.對于有危害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制止者
3.限時完成領導安排的臨時緊急任務者
4.品行優良、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5.對本公司有利益的行為者
上述條件需記錄在案,每一季度評選一次,選中員工可獲得公司”優秀服務員”稱號,同時獲得省內景點門票兩張(如:金沙遺址、,杜甫草堂、武候祠、永陵博物館、大邑劉氏莊園、建川博物館等等)
年終憑借該標準評選優秀服務之星1名
全年無請假,早退缺席者可獲全勤獎
選入者將頒發榮譽證書,同時獲得由公司提供的省內價值300元的旅游一次(如:峨嵋樂山二日游、周公山溫泉、大英死海兩日游、蜀南竹海二日游等等)
懲罰:
1.受到投訴者,不論何原因,均給予警告一次;
2.受到投訴者,且和客人當面吵架不懂禮讓者,記過一次;
3.受到重大投訴,其情節嚴重影響公司聲譽者,應予記大過一次
4.營私舞弊,開具私假行程單者,應予自動離職
(注:警告三次=記過一次,記過三次=記大過一次,記三次大過=自動離職)
上述條件均需記錄在案,每月處理一次,同時給予公告處分。以一年為限,受到處罰者在第二年其懲罰均視為“零”重新記錄,以督促其工作責任心。
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篇17
【關鍵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問題,對策
股權激勵是指公司通過發行的股票或其他股權性權益,對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核心技術人員等進行的長期性激勵制度。股權激勵通過經理人在一定時期內持有股權,享受股權的增值收益,參與剩余分享,讓剩余控制權與所有權相匹配,從而有效解決了委托代理問題,降低了代理成本,使經理人目標和股東利益最大化目標趨于一致。
股權激勵在西方發達國家已經得到了廣泛的應用,我國在20世紀90年代引入了股權激勵。2001年以來美國的安然、世通、環球電訊等公司的財務丑聞使得人們對股權激勵的作用產生質疑和爭論,特別是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產生與發展,更暴露了股權激勵內部人控制自定薪酬,股權激勵收益過高且與企業實際業績脫節等方面的不足與弊端。作為一種新型的激勵制度,股權激勵在我國的實施過程中還存在很多弊端與不足,實施效果并不明顯。2007年,中國平安董事長馬明哲領取6616.1萬元的天價年薪,其中底薪只有481.9萬元,約占7%,其余絕大多數是獎金與股權激勵所得,一經媒體報道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與質疑,我國高管股權激勵值得思考,有待變革。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制度的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首先,公司治理結構不合理,內部人控制現象比較嚴重。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能為股權激勵的實施創造良好的內部環境,但是目前上市公司內部人控制現象比較嚴重。內部人控制主要體現在董事會中,董事主要由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執行者或管理者構成,上市公司的真正控制者是公司的實際執行者或經營管理者,而不是公司的股東。內部人通過控制董事會影響甚至操作股東大會,董事會不能代表全體股東的意志,獨立董事和各專門委員會難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上市公司執行董事參與薪酬委員會決策,薪酬委員會主席由董事長兼任,形成了制定股權激勵計劃的“薪酬委員會”與享受激勵的高管層重疊,內部人控制和股權激勵計劃的制定者與激勵對象沒分離,實質上變成了自己制定激勵標準,自己激勵自己;股權激勵門檻較低,高管普遍享受到股權激勵,股權激勵的決策最終受內部人控制,股權激勵變成一種股權分紅,從而導致股權激勵制度成為內部人謀取非分私利的工具與手段。
其次,股權激勵方案不夠合理,實施效果發生偏差。從目前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來看,股權激勵計劃方案缺乏戰略眼光,高管行為短期化,主要表現在:第一,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較短,一般為3至5年,過短的股權激勵有效期,容易使上市公司的高管產生追求短期利益的心態,不利于發揮股權激勵的長效激勵功能。第二,行權價格過低,如格力電器的限制性股票激勵政策,在2005年至2007年的三次行權中,每一次股權激勵行權價格都遠低于當日市價,尤其是2007年的第二次股權激勵當日市價是行權價格的12.7倍。第三,行權條件太低,使上市公司的高管比較容易地獲得股權激勵,如萬科限制性股票激勵,規定將凈利潤增長率達到15%定為股權激勵的考核指標,而在股激勵計劃推出前的前三年,萬科的年凈利潤增長率都在40%以上。這些較低的行權業績指標,不利于公司長期價值創造,促進公司持續增長,不能發揮股權激勵的長效激勵機制,并且有可能成為向管理層輸送利潤之手段,股權激勵具有“股權分紅”的嫌疑。
第三。股權激勵績效考核指標單一,股權激勵效率差。從當前上市公司已實施的股權激勵的業績考核指標看,財務指標多,非財務指標涉及的較少,財務指標一般以凈資產收益率、凈利潤、每股收益為標準,很少考慮市場行情和同行業的發展趨勢。如萬科作為國內房地產上市公司的龍頭,該行業2006——2008年的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為11.6%,而萬科將凈資產收益率這一目標值設定為12%,接近行業的平均值,無法體現股權激勵對公司獲利努力的積極影響。財務指標還容易受內部人操縱,導致績效虛假失真。
如伊利股份2007年凈利潤為-11499萬元,但剔除期權成本影響后凈利潤為4.39億元,比上年增長27.46%,符合凈利潤增長17%的績效考核指標。有時候,行業性質、市場行情對績效的因素影響很大,如保險、石油等高壟斷行業,上市公司的高管僅憑壟斷地位取得的高額利潤就可獲得很高的收入。2009年中國平安董事長馬明哲獲取的巨額虛擬股票增值權獎勵,就是正處于公司股票高漲時期獲得的。股權激勵績效考核指標的不科學,將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股權激勵的效力。
第四,經理人市場不夠健全,難以發揮優勝劣汰的競爭優勢。職業經理是一種稀缺性資源,股權激勵制度的實施,必須促進經理人員的合理流動,發揮市場配置經理人員的作用,解決經理人的選拔、聘任問題。經理人由市場選擇,經理人的價值由市場確定。
然而,目前我國職業經理人市場并不健全,在絕大部分國有上市公司中,很多經理人的任命和業績考核并不是通過市場來甄選,而是由上級主管部門決定,沒有形成以市場供需為基礎的職業經理人市場,市場競爭淘汰機制不能充分發揮,潛在的競爭者對現任經理人員的威脅很小。這種弱競爭性的經理人市場,使很多高管可以“高枕無憂”,不思進取,容易使經理人產生尋租行為和短期行為,缺乏對自身企業管理生涯的長遠預期,降低了職業經理人的積極性,抑制了股權激勵發揮其真正作用,股權激勵機制也難以發揮優勝劣汰的競爭優勢。
完善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制度對策與建議
首先,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企業內部監督機制。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是上市公司健康發展的制度基礎,也是股權激勵機制發揮作用的必要條件。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可以為投資者激勵和監督經營管理者提供體制框架。實施股權激勵必須根治內部人控制問題,優化董事會結構,健全通過股東大會選舉和更換董事的制度,改革完善外部董事和獨立董事制度,建立健全外部董事的誠信體系和考核機制,真正發揮董事會、監事會的監督約束職能,使董事會真正成為出資人或所有者的代表。其次,建立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使股東及時了解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情況,對高管的業績與支付其薪酬進行評估,監督上市公司高管的行為。最后,加強內部審計監督,完善內部控制,防止管理層利用股權激勵侵占股東利益,推動股權激勵有效實施。
其次,制定科學合理的股權激勵方案,為實現公司的戰略和遠景服務。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應從企業戰略出發,確定股權激勵的目的與目標,將股權激勵計劃與公司的發展相結合,使激勵對象的行為與公司的戰略目標保持一致。股權激勵應更多運用長期激勵機制,延長高管的行權時間,減少高管只顧眼前利益,操作業績的短期行為。改革股權激勵的支付方式,根據業績考核結果確定不同的股權行使比例,防止高管在行權獲得股票后坐享其成、不思進取。建立合理的激勵對象行權、退出約束機制,真正起到激勵高層治理人員的作用。
第三,完善業績考核標準,形成科學的考評體系。科學有效的業績考評體系是股權激勵效果得以體現的重要保證。績效考核指標應當全面,財務指標與非財務指標并重。
財務指標既要有反映企業盈利能力、收益質量等指標,如凈利潤增長率、主要業務收入增長率等;還要有反應凈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經濟增加值等股東回報和公司價值創造的綜合性指標;非財務指標應有如經營、顧客和員工滿意度等,非財務指標的使用可以促進經營者注重提高公司的全面績效。考核指標應能準確反映企業業績與激勵對象付出之間的關系,使考核更加全面、公平與合理。
其次,在制定業績考核指標時,應和同行業其他公司做橫向比較,不能僅簡單地將公司業績與往年縱向比較。最后,公司要強化監督和約束機制,完善包括績效考評、人事、財務、內部審計等在內的相關制度,為股權激勵作用的發揮提供基礎制度保證。
第四,加強職業經理人市場建設,為推進股權激勵創造良好的條件。經理人市場建設就是要建立一個對經理人有效評價和監督的市場。加快職業經理人市場的培養,將競爭機制引入企業經營者的任命,深化企業改革,建立以經營能力為標準,對經理層的選拔、錄用、解聘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進行,使有能力的人脫穎而出,促進高素質職業經理隊伍的快速形成和發展,為推進股權激勵創造良好的條件。
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篇18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我司全部員工。
第三條:獎懲類別:
1、獎勵——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
2、處罰——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
第四條:公司對于表現杰出或在工作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等榮譽,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獎金獎勵(每次30~5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工作積極、忠于職守、遵紀守法、文明禮貌、模范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奮,出色完成工作任務者。
3、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人員及財物安全者。
5、樂于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獎金獎勵的。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嘉獎一次(含獎金1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等同一次記功):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
4、超額完成產量等指標,并能保證工作質量者。
5、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者。
6、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7、嚴格按照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遵守,符合5s標準并為他人楷模者。
8、對社會做出貢獻,使公司獲得社會榮譽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書面嘉獎獎勵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功一次(含獎金3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功等同一次記大功):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2、對工作流程加以簡化,并切實可行者。
3、為公司經營管理、質量提出好的建議和方針,以及可行性改革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6、努力節約費用開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潤效果明顯的。
7、工作認真,表現出色,為公司創造較大經濟效益的。
8、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功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功一次(含獎金5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大功自動晉升一級工資):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者。
2、年終被評選為公司級以上優秀員工者,為公司樹立了良好信譽的。
3、維護公司名譽和利益,為公司減少或避免損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體制,拓展經營渠道,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起到積極效果的。
5、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6、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大功獎勵的。
第九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晉級獎勵(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自第一次記大功之日起計算)但無記過以上(含)違紀記錄者。
2、在當年工作中(自然年計算)給公司帶來重大效應者。
3、為保護公共財產,避免了事故發生,使公司財產免受重大損失(10000元以上)。
4、其他情況應該給予晉級獎勵的。
第十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升職獎勵(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在完善管理體制,拓展經營渠道,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起到積極效果的,且具有相當管理能力者。
2、其他情況應該給予升職獎勵的。
第十一條:公司對于工作表現欠佳或行為不當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等處罰,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罰款處罰(每次30~5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員工休假期滿未在第一時間至人事行政部進行銷假者。
2、員工因公外出未按規定填寫《公出單》者(外勤人員除外)。
3、遲到或早退1~5分鐘罰5元,遲到或早退6~10分鐘罰10元,依此類推,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做曠工處理【備注:罰款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無需另行填寫《獎懲通知單》】。
4、員工工作期間未按標準著裝(含帽子、衣、領帶、褲、裙子、腰帶、襪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規定等行為)者。
5、員工工作期間不符合公司修飾要求者。
6、用餐期間不按規定排隊者。
7、工作期間不按規定進行整理、整頓、清潔、清掃者。
8、不按公司規定的時間、地點進餐、喝水,或未經公司允許將食物和飲料帶入工作場所者。
9、在工作場所內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者。
10、工作期間嚼口香糖者。
11、用廁后不洗手、不沖水者。
12、不遵守隨手關燈、隨手關水龍頭,以致出現長明燈、長流水現象者或不隨手關門者。
13、在工作場所奔跑者(緊急情況除外)。
14、工作期間喧嘩、打鬧、聊天、嬉戲者。
15、員工工作期間帶耳塞聽音樂者。
16、因工作疏忽,導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17、造成職責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者。
18、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
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篇19
根據學校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要求和《鹽城師范學院教職工請銷假若干規定》、《后勤基建處、后勤保障集團人力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度規定,結合處(集團)實際,就做好職工(含編外用工)考勤和請銷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緊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務。要認真貫徹落實學校疫情防控決策部署和相關要求,落實落細疫情防控各項措施,扎實做好應對工作,嚴防出現聚集性疫情和散發病例傳播擴散,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
二、進一步加強日常考勤
1.各科室(中心)要明確一名考勤負責人,按逐級考勤流程抓好日常考勤工作。
2.員工由各條塊班組長負責考勤;班組長由分管科長(主任)負責考勤。
3.考勤時間:當月1日至當月月底。
4.考勤報送:考勤表需經考勤負責人和科室(中心)負責人簽字確認,次月5日前將紙質版和電子版送交人力資源科(遇節假日可順延)。(附件1:后勤基建處、后勤保障集團職工考勤表)
5.各科室(中心)的考勤負責人務必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嚴格考勤,不得弄虛作假,凡是當月發生病假、事假、離職、工傷等情況,必須將相關假條、通知單等材料一同附上,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追究考勤人員及科室(中心)負責人的責任。
6.各科室(中心)職工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禁私自調班和請人代班,考勤負責人一旦發現此類情況,要及時匯報科室(中心)負責人,并向人力資源科備案。
三、進一步規范請銷假制度
1.請假
(1)在編人員
實行網上申請流程,通過“企業微信”APP辦理請假手續。選擇“所在二級學院或部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時,向科室(中心)負責人、人力資源科科長、處(集團)分管領導、黨總支書記、處長(總經理)同時發起請假申請。
(2)編外人員
填寫《后勤基建處、后勤保障集團職工請假審批表》,按表格要求進行逐級審批,審批后送人力資源科備案。
2.銷假
請假期滿的,應在1天內到人力資源科履行銷假手續。
四、進一步嚴肅請假紀律
1.緊急情況不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可通過電話請假,次日辦理補假手續。
2.如遇特殊情況需續假的,須按上述規定辦理新的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論處。
3.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擅自離職者,逾期不歸或補假不準者,及經查明所請假理由與事實不符者,一律視為曠工論處。
4.請假期間,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以便工作聯系。因通訊不暢或失聯造成不利影響的,將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
五、其他未盡事宜,以學校辦公室、人事處相關規定為準。
企業員工規章制度規定篇20
食堂就餐管理規定有三點。
一、就餐卡
人事行政部統一辦理餐卡發放。雇員如遺失就餐卡,請及時向人事行政部報失,補辦前損失由員工自己承擔,員工需承擔30元/張的工本費。
員工用餐須憑員工的餐卡辦理,如有無卡強行用餐者,記較嚴重違紀。
員工的餐卡只限于員工本人使用,如有借出他人使用,將記為嚴重違紀。
二、就餐管理
員工應自覺愛護餐廳的餐具和公共設施,如有損壞,則按價賠償。
員工用餐后請將餐具放在食堂指定的位置,不得將餐具帶出食堂。
員工應自覺珍愛食品,按需取餐,杜絕浪費。對浪費食物的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每浪費一次食物,罰款50元,年終考核成績扣一分。在同一時間
一次浪費糧食的,一年內工資不得晉級,職務不得晉升;
一年內累計兩次浪費糧食的,兩年內工資不得晉級,職位不得晉升;
三、檢查的責任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抽查,每月輪值一次,依次為:人事部、財務部、客服部、工程部、安全部。
對違反本規定的員工,由各部門負責人當場出具《違紀過失單》,報公司審批處理。
本規定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解釋。先前有關規定內容與本規定有差異,以本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