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有關制度
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為人們的工作和活動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據。接下來給大家分享安全有關制度,希望對大家寫安全有關制度有所幫助。
安全有關制度篇1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約談,是指公司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問題的單位和人員進行約見談話。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施約談:
(一)發生一般等級及以上事故的;
(二)發生重傷事故的,頻繁發生輕傷事故的;
(三)安全生產問題較多,安全生產形勢比較嚴峻的;
(四)發生對社會影響較大事件的其它情形。
發生(一)、(二)、(四)情形的,由公司總經理組織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與約談對象約談。發生(三)情形的,由公司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組織有關人員與約談對象約談。
第四條:約談對象
(一)發生事故或存在問題的`項目經理、分包單位負責人;
(二)其他認為有必要約談的人員。
第五條:約談前,公司向被約談單位發出約談通知。被約談單位按照約談通知要求準備書面材料,內容包括:約談事項基本情況、經過、性質、原因分析及教訓、采取的措施,安全生產現狀,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整改措施等。
第六條:約談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被約談單位負責人對事故的情況或存在的問題進行說明。內容
包括:原因及處理經過,目前存在的問題,應吸取的教訓和采取的措施;
(二)公司就有關情況提出詢問,并提出處理建議;
(三)形成書面約談記錄。
第七條:被約談單位應當在約談后7個工作日內,向公司質安部寫出約談要求的落實情況報告。
第八條:約談對象應準時參加約談,不得委托他人。對無故不接受約談或約談后仍不采取改進措施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被約談人的責任。
第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安全有關制度篇2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檢查、領導帶班作業、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和應急救援、安全生產獎懲、教育培訓、安全投入及安全費用提取、安全設施“三同時”、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員職責、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特種設備管理制度等,此外還有
1.職能部門及其車間、班組負責人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其他崗位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
2.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3.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勞務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4.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
5.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
6.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7.值班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8.企業內部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9.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存在職業危害的企業還應當制定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
1.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2.職業危害告知和申報制度。
3.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4.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和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5.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6.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制度。
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1、員工上班應著裝整潔,不準穿奇裝異服,進入公司需換拖鞋,鞋子按劃分區域整齊擺放。必須正確佩帶廠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攜帶任何個人物品,如手機、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時,物料員須及時把物料備到生產線,并嚴格按照規定的運作流程操作,不得影響工作的順利進行。
3、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必須保持50-80CM以上的距離,不得擠坐在一起,作業時須按要求帶好手套或指套,同時必須自覺做好自檢與互檢工作,如發現問題并及時向品檢與組長反應,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讓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須嚴格按照品質要求作業。
4、每道工序必須接受車間品管檢查、監督,不得蒙混過關,虛報數量,并配合品檢工作,不得頂撞、辱罵。
5、小零配件必須用蘭色膠盒盛放,一個盒子只可裝一種零配件,安裝過程中發現的不良品必須用紅色膠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臺面的左手邊。
6、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檢驗規范等)操作,如有違規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7、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設備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8、工作時間離崗時,需經班組長同意并領取離崗證方可離開,限時十分鐘內。
9、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崗位的產品物料和工作臺面,凳子放入工作臺下面。
11、員工之間須互相監督,對包庇、隱瞞行為不良者一經查處嚴厲處罰。
12、任何會議和培訓,不得出現遲到、早退和曠會。
13、本車間鼓勵員工提倡好的建議,一經采用根據實用價值予發獎勵。
安全有關制度篇3
一、目的和適用范圍
1、目的: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和操作技能,杜絕違章作業,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2、適用范圍:修理人員
二、氧氣乙炔瓶現場放置標準
1、氧氣乙炔瓶現場放置間隔距離以5米為標準。
2、氧氣乙炔瓶現場放置必須有防傾倒措施施。
3、氧氣乙炔瓶現場放置必須有防曬措施。
三、氧氣乙炔瓶現場使用標準
1、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必要的勞保用品。
2、檢查氣管和接頭、氧氣表、減壓閥應緊固牢靠,嚴禁油脂、泥垢沾染氣焊工具及氧氣乙炔瓶。
3、檢查工作場地10米范圍內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
4、檢查乙炔瓶是否安裝乙炔回火防止器,若無此裝置,嚴禁使用。
5、檢查氧氣乙炔瓶與焊割炬的距離是否在10米以上,如遇特殊情況,是否采取隔離防護措施,隔離間距不得小于5米。
四、氧氣乙炔現場操作程序
1、點火前,急速開啟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嘴出口,無風時不準使用,試風時切忌對準臉部或其他人等。
2、點火時,先稍微開啟氧氣調節閥,再開啟乙炔調節閥,點燃后的`焊炬不能離開手。
3、滅火時,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使火焰熄滅后,才準放下割炬。
4、作業完成后,必須熄滅割炬,關閉氣瓶閥門,排出減壓閥內壓力,放出氣管中余氣,滅絕余火后,收好氣管,整理氧氣乙炔設備,將設備、工具放在指定地點,清理現場后,離開作業場地。
五、安全裝置
1、乙炔瓶必須配有回火防止器、減壓閥,氧氣瓶必須配有安全閥。
2、氧氣乙炔瓶的安全裝置規定2個月為更新周期,輸氣軟管規定3個月為更新周期,如未到更新周期并發現損壞影響安全使用時,應停止使用。
六、注意事項
1、嚴禁將氧氣乙炔瓶靠近熱源電閘箱,嚴禁放置于一切電線下方。
2、嚴禁將氧氣乙炔瓶放置于強太陽光下暴曬,室外作業時,應放在操作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
3、當氣瓶閥易燒塞或其他部門因漏氣而著火時,應使用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同時用水冷卻瓶壁以防止進一步危險,如發生乙炔瓶回火時,應迅速關閉乙炔調節閥,再關閉氧氣調節閥,如發現氧氣軟管著火時,應立即關閉氧氣調節閥,停止供氧,嚴禁使用彎曲軟管的方法熄火。
4、氧氣乙炔瓶應直立放置,如確實需要傾倒或橫放時,應將瓶嘴墊高,移動時禁止拖拉、滾動或吊運。
5、切割裝過油類的容器時,應將容器上的孔蓋完全打開,先用堿水清洗容器內壁,然后用壓縮空氣吹干,防止爆炸。
6、冬季施工,如遇氣管凍結,應使用熱水或蒸汽解凍,嚴禁使用火焰烘烤。
安全有關制度篇4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各省安全生產條例》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履行崗位人員的崗位職責。
2、全廠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遵守廠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3、采料場、重要崗位人員、新職工和調換工種的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不準上崗參加生產操作。
4、嚴禁酒后上班,職工進入生產作業崗位不準串崗、換崗、私自交換工種、頂替代崗。
5、電工、焊工、爆破員、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和駕駛證方可從事特種作業操作及駕駛車輛,做到持證上崗。
6、嚴禁上班時間穿拖鞋、高跟鞋、風衣、大衣、裙子、留長發和圍圍巾,裝出窯、粉碎和制坯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勞動保護法規,正確使用穿戴勞動防護用品,防止職業危害。
7、嚴禁上班時間會客,職工家屬、子女和非生產人員不準進入露天頁巖采場、重點要害部位和生產作業場所,嚴禁帶小孩上班,更不準帶小孩到車間及作業場所玩耍。
8、嚴禁在工作時間打鬧、嬉戲、開玩笑、看書報,嚴禁在生產過程中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私拆安裝電器設備設施,電工、焊工必須按規定停電停機檢修電器和機械設備,嚴禁違章作業。
10、爆破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爆破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認真管好領用爆炸物品,爆破頁巖時形成坡度,從上至下臺階式開采,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繩索)做到安全作業。
安全有關制度篇5
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切實落實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促進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及時排查、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范和減少事故,根據(安監總管三[20__]103號)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要求
2.1隱患排查治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是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風險管理要素的重點內容,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則,明確職責,建立健全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證制度有效執行的管理體系,努力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隱患,保證企業安全生產。
2.2隱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蓋、責任到人,定期排查與日常管理相結合,專業排查與綜合排查相結合,一般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及時發現、不留死角。
2.3隱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學、資金到位、治理及時、責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隱患必須立即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隱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實監控責任,防止隱患發展為事故。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應保證隱患治理的資金投入,及時掌握重大隱患治理情況,治理重大隱患前要督促有關部門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確分管負責人。
3.2分管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的負責人,負責組織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報告重大情況,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3.3其他負責人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4隱患排查方式及頻次
4.1隱患排查方式
4.1.1隱患排查工作可與公司各專業的日常管理、專項檢查和監督檢查等工作相結合,科學整合下述方式進行:
(1)日常隱患排查;
(2)綜合性隱患排查;
(3)專業性隱患排查;
(4)季節性隱患排查;
(5)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隱患排查;
(6)事故類比隱患排查。
4.1.2日常隱患排查是指班組、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基層單位領導和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性檢查。日常隱患排查要加強對關鍵裝置、要害部位、關鍵環節、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和巡查。
4.1.3綜合性隱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產為目的,以安全責任制、各項專業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為重點,各有關專業和部門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
4.1.4專業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對區域位置及總圖布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儲運、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統分別進行的專業檢查。
4.1.5季節性隱患排查是指根據各季節特點開展的專項隱患檢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靜電、防解凍泄漏、防解凍坍塌為重點;
(2)夏季以防雷暴、防設備容器高溫超壓、防臺風、防洪、防暑降溫為重點;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靜電、防凝保溫為重點;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凍防凝、防滑、防靜電為重點。
4.1.6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動和節假日前,對裝置生產是否存在異常狀況和隱患、備用設備狀態、備品備件、生產及應急物資儲備、保運力量安排、企業保衛、應急工作等進行的檢查,特別是要對節日期間干部帶班值班、機電儀保運及緊急搶修力量安排、備件及各類物資儲備和應急工作進行重點檢查。
4.1.7事故類比隱患排查是對企業內和同類企業發生事故后的舉一反三的安全檢查。
4.2隱患排查頻次確定
4.2.1公司進行隱患排查的頻次應滿足:
(1)裝置操作人員現場巡檢間隔不得大于2小時,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儲存裝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員現場巡檢間隔不得大于1小時,宜采用不間斷巡檢方式進行現場巡檢。
(2)基層車間(裝置,下同)直接管理人員(主任、工藝設備技術人員)、電氣、儀表人員每天至少兩次對裝置現場進行相關專業檢查。
(3)基層車間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每周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中發現的隱患一起進行匯總;基層單位(廠)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每月組織一次隱患排查。
(4)公司應根據季節性特征及本單位的生產實際,每季度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季節性隱患排查;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必須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5)公司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基層單位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綜合性隱患排查和專業隱患排查,兩者可結合進行。
(6)當獲知同類企業發生傷亡及泄漏、火災爆炸等事故時,應舉一反三,及時進行事故類比隱患專項排查。
(7)對于區域位置、工藝技術等不經常發生變化的,可依據實際變化情況確定排查周期,如果發生變化,應及時進行隱患排查。
3.2.2當發生以下情形之一,企業應及時組織進行相關專業的隱患排查:
(1)頒布實施有關新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或原有適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重新修訂的;
(2)組織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調整的;
(3)裝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參數發生重大改變的,應按變更管理要求進行風險評估;
(4)外部安全生產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5)發生事故或對事故、事件有新的認識;
(6)氣候條件發生大的變化或預報可能發生重大自然災害。
4隱患排查內容
根據危險化學品企業的特點,隱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安全基礎管理;
(2)區域位置和總圖布置;
(3)工藝;
(4)設備;
(5)電氣系統;
(6)儀表系統;
(7)危險化學品管理;
(8)儲運系統;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統。
4.1安全基礎管理
4.1.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健全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實情況。
4.1.2安全投入保障情況,參加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險的情況。
4.1.3安全培訓與教育情況,主要包括:
(1)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3)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情況。
4.1.4企業開展風險評價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識別和獲取情況;
(2)定期和及時對作業活動和生產設施進行風險評價情況;
(3)風險評價結果的落實、宣傳及培訓情況;
(4)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4.1.5事故管理、變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況。
4.1.6危險作業和檢維修的管理情況,主要包括:
(1)危險性作業活動作業前的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控制情況;
(2)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斷路作業、吊裝作業、設備檢修作業和抽堵盲板作業等危險性作業的作業許可管理與過程監督情況。
(3)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與使用情況;
4.1.7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管理情況。
4.2區域位置和總圖布置
4.2.1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重大危險源儲存設施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的重要場所的安全距離。
4.2.2可能造成水域環境污染的危險化學品危險源的防范情況。
4.2.3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
4.2.4企業內部重要設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離,主要包括:
(1)控制室、變配電所、化驗室、辦公室、機柜間以及人員密集區或場所;
(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3)危險化學品生產與儲存設施等;
(4)其他重要設施及場所。
4.2.5其他總圖布置情況,主要包括:
(1)建構筑物的安全通道;
(2)廠區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應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設計、建設與維護情況;
(3)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
(4)其他與總圖相關的安全隱患。
4.3工藝管理
4.3.1工藝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工藝安全信息的管理;
(2)工藝風險分析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3)操作規程的編制、審查、使用與控制;
(4)工藝安全培訓程序、內容、頻次及記錄的管理。
4.3.2工藝技術及工藝裝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1)裝置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等嚴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泄壓設施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2)針對溫度、壓力、流量、液位等工藝參數設計的安全泄壓系統以及安全泄壓措施的完好性;
(3)危險物料的泄壓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4)按照《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安全控制要求、重點監控參數及推薦的控制方案》(安監總管三〔20__〕116號)的要求進行危險化工工藝的安全控制情況;
(5)其他工藝技術及工藝裝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隱患。
4.3.3現場工藝安全狀況,主要包括:
(1)工藝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藝卡片的建立和變更,以及工藝指標的現場控制;
(2)現場聯鎖的管理,包括聯鎖管理制度及現場聯鎖投用、摘除與恢復;
(3)工藝操作記錄及交接班情況;
(4)重點部位的巡檢、取樣、操作與檢維修的現場管理。
4.4設備管理
4.4.1設備管理制度與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執行情況,主要包括:
(1)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修訂本企業的設備管理制度;
(2)有健全的設備管理體系,設備管理人員按要求配備;
(3)建立健全安全設施管理制度及臺賬。
4.4.2設備現場的安全運行狀況,包括:
(1)大型機組、機泵、鍋爐、加熱爐等關鍵設備裝置的聯鎖自保護及安全附件的設置、投用與完好狀況;
(2)大型機組關鍵設備特級維護到位,備用設備處于完好備用狀態;
(3)轉動機器的潤滑狀況,設備潤滑的“五定”、“三級過濾”;
(4)設備狀態監測和故障診斷情況;
(5)設備的腐蝕防護狀況,包括重點裝置設備腐蝕的狀況、設備腐蝕部位、工藝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4.4.3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的現場管理,主要包括:
(1)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臺賬;
(2)特種設備注冊登記及定期檢測檢驗情況;
(3)特種設備安全附件的管理維護。
4.5電氣系統
4.5.1電氣系統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電氣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管理;
(2)電氣安全相關管理制度、規程的制定及執行情況。
4.5.2供配電系統、電氣設備及電氣安全設施的設置,主要包括:
(1)用電設備的電力負荷等級與供電系統的匹配性;
(2)消防泵、關鍵裝置、關鍵機組等特別重要負荷的供電;
(3)重要場所事故應急照明;
(4)電纜、變配電相關設施的防火防爆;
(5)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防爆電氣設備選型及安裝;
(6)建構筑、工藝裝置、作業場所等的防雷防靜電。
4.5.3電氣設施、供配電線路及臨時用電的現場安全狀況。
4.6儀表系統
4.6.1儀表的綜合管理,主要包括:
(1)儀表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
(2)儀表系統的檔案資料、臺賬管理;
(3)儀表調試、維護、檢測、變更等記錄;
(4)安全儀表系統的投用、摘除及變更管理等。
4.6.2系統配置,主要包括:
(1)基本過程控制系統和安全儀表系統的設置滿足安全穩定生產需要;
(2)現場檢測儀表和執行元件的選型、安裝情況;
(3)儀表供電、供氣、接地與防護情況;
(4)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的選型、布點及安裝;
(5)安裝在爆炸危險環境儀表滿足要求等。
4.6.3現場各類儀表完好有效,檢驗維護及現場標識情況,主要包括:
(1)儀表及控制系統的運行狀況穩定可靠,滿足危險化學品生產需求;
(2)按規定對儀表進行定期檢定或校準;
安全有關制度篇6
1目的:為了加強部門之間安全工作的溝通和推進安全管理,及時了解公司的安全狀態,特制定安全會議制度。
2、適用范圍:適用__公司各車間、部門。
3、職責
3.1安全環保部負責召開本單位的安全會議。
3.2各車間部門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并編寫會議記錄。
3.3安委會負責召開每季度末安全會議及年度總結、表彰大會。
4.安全會議組織
4.1安全生產會議是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主要形式.因此,為了保障生產信息流的暢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及時召開,并形成會議記錄,需要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司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4.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各車間根據具體情況每周召開一次,并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4.3公司安全生產例會由安全環保部組織召開,地點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具體時間在召開會議前臨時通知.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公司副總經,各車間部門等有關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并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
4.4各車間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地點和人員由各單位自定。
4.5公司安全生產會議采用到會人員簽名制,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6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參加人員應是本部門,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主管生產的領導,必須熟悉本部門,本單位的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他人替代參加會議。
4.7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原則上為本月十五號,若與公司其他重要會議發生沖突時順延一天,具體時間以安全環保部通知或電話通知為準。
4.8各車間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可參照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進行。
4.9當公司發生重大事故或突發性事故時必須及時召開會議。
5.會議內容:
5.1總結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產形勢,各部門提出已經發現或隱藏的安全隱患,并針對隱患做出具體的安排和部署。
5.2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和指示。
5.3研究和決定對各項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以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吸取教訓,制定防范措施。
5.4研究決定對各項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進部門和先進個人的表彰。
5.5各部門提出目前存在的問題及隱患,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
5.6公司安全會議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安全員做好記錄,安全會議之后,安全員將會議精神和會議紀要下發和張貼,并跟蹤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5.7部門每周進行的生產例會,由各車間主任做好會議記錄并保存。
安全有關制度篇7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在公司總經理和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管理監督工作。
2、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公司安全環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三同時”審查監督和驗收工作,使其符合國家法規要求。
4、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解決有存在的問題,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5、會同有關部門對公司員工藝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學習培訓,組織新入礦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配合上級部門搞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6、負責抓好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計劃、采購、管理、發放和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
7、負責生產、火災、爆炸及環保等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負責建立和管理公司的安全檔案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公司職工安全衛生、健康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加強安全基礎建設。
安全有關制度篇8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員1人,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匯總、報告等工作。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安全有關制度篇9
1、為了保證__風電場項目部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的有序進行,及時發現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存在的問題,并實現:
①督促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
②發現在管理和施工中存在的問題、事故隱患和危險源;
③糾正違章行為;
④評價本項目部生產管理過程中的安全狀況;
⑤提出重大隱患整治的對策;
⑥督促安全隱患整治的實施,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2、安全檢查分為綜合性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專項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盯崗檢查或跟崗檢查。
3、安全檢查的內容主要有:
⑴檢查安全意識;
⑵檢查安全教育;
⑶檢查安全管理體系的實施;
⑷檢查安全責任制的履行情況;
⑸檢查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⑹檢查貫徹落實分局、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精神的情況;
⑺檢查隱患整改情況;
⑻檢查遵章守紀執行情況;
⑼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情況;
⑽檢查安全投入情況;
⑾檢查安全防護設施有效性情況;
⑿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情況;
⒀檢查不安全因素情況;
⒁檢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效果;
⒂檢查安全工作活動記錄;
⒃檢查工程分包外協施工隊伍和勞務用工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情況等。
4、安全檢查的部位主要是:施工作業場所、外協分包施工部位;危險物品運輸存儲、使用部位;重大危險源監控部位;倉庫、廠房、防汛部位;泥石流可能發生的部位;施工現場施工人員居住部位;施工現場辦公區域。
5、安全檢查類別主要有:
①日常現場值班檢查;
②施工班組檢查;
③設備、用電、防火、交通、起重和季節施工等專業檢查;
④綜合檢查。
6、日常現場安全值班檢查,每天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到施工作業現場巡視檢查。
7、班組檢查由班長和班組兼職的安全員負責組織,對當班施工作業面和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8、危險作業施工專項檢查,由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指派專人到作業現場落實專項技術措施和按規范要求進行全過程檢查與監督。
9、專業檢查由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技術、機電、起重、安全等專業人員,根據施工的需要進行安全檢查。
10、綜合檢查由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各職能部門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其檢查每月不少于1次。
11、安全檢查的方式:
①現場查看;
②查閱資料、文件、記錄、報表;
③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
④其它形式。
12、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安全管理檢查:
①、安全管理機構的檢查:
a、安全保證體系:項目部各級人員、職能部門安全職責是否明確,安全第一責任人是否到位;
b、安全監督管理體系:項目部安委會安全監督機構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專職人員配備數量和素質是否滿足施工生產需要;
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檢查:
a、是否結合項目部實際,制定了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教育、檢查、目標考核和獎懲等管理制度;
b、是否針對項目部所負責施工的工程項目,制定了安全技術措施、危險施工專項措施;
c、是否結合項目部生產施工特點制定了設備、用電、交通、防火、防爆等管理辦法;
d、安全例會、安全統計、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安全工作制度執行情況;
f、分包商安全資質審查、合同簽訂和日常監督指導、職工教育培訓等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g、應急救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③、施工組織中,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作業專項措施的制定、審核,對施工人員的技術交底的檢查:
a、危險作業施工主要有:高處作業,多層交叉作業,起重作業,大型設備安裝、拆除及轉移等;
b、季節性施工主要有:冬季防火、防滑、防凍,夏季防暑,雨季防汛等。
④、機動車輛、起重設備等特種設備的安裝使用合格證和定期審驗的檢查。
⑤、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與持證上崗的檢查:
a、轉崗教育和民工教育情況;
b、機動車駕駛、起重、電氣、焊接、登高架設等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和定期審驗情況;
⑥、安全生產記錄資料的檢查:
a、查閱每位職工的安全教育資料;
b、查閱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資料;
c、查閱作業隊、班組安全活動資料;
d、查閱機動車輛、起重設備、乙炔氧氣瓶庫(站)、高壓電氣等設備設施的技術檔案。
13、施工生產現場的檢查:
①作業場地是否平整、道路暢通,洞口是否有蓋板或護攔,照明是否充足,且通風良好;
②設備設施布置是否合理,器材堆放是否整齊穩固,人行通道寬度是否大于0.5米,且平整暢通;
③用電線路、風水管路是否布置整齊、醒目,架空高度和電氣設備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④高處作業和通道的臨空邊緣是否設置了高度大于1米的防護欄桿,危巖、陡坡邊緣是否設置了防護圍欄和警示標志;
⑤各種安全標志和告示是否準確、醒目,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場所是否有相應防護措施和警示標志;
⑥施工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是否遵章守紀、正確穿戴安全防護用品和使用工器具,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14、危險施工場所的檢查:
①高處臨空邊緣是否掛安全網或封閉,作業人員是否拴安全繩,高邊坡、深槽下部作業有無危巖,是否有防止坍塌、滾石的措施;
②起重作業是否吊掛、綁扎牢固,且起重空間無障礙物,斜井洞口周圍是否設置了高度大于1.2米的防護圍欄。
15、機電設備的檢查:
①、機電設備安裝、運行、拆除,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各種安全制動防護、指示、信號、保險、連鎖等裝置是否齊全可靠;
②、固定設備的檢查:
a、外觀是否整潔,且基礎穩固,傳動、轉動部位是否有防護罩;
b、外殼接地是否良好,露天使用時是否有防雨措施。
③、機動車輛的檢查:
a、方向和制動系統是否靈活可靠,且警告信號、照明系統齊全可靠;
b、指示儀表是否齊全、靈敏、準確,且外觀整潔、顏色鮮明。
④、起重設備的檢查:
a、制動系統是否靈敏可靠,且高度、重量、行程、變幅等限制和連鎖裝置齊全可靠;
b、指示儀表是否齊全、靈敏、準確且警告音響信號、燈光照明、通信聯系系統良好可靠;
c、吊鉤、索具、鋼絲繩是否完好,且吊鉤、掃軌等移動構件有警告色標。
⑤、高壓線路的高度及與施工空間、設施、建筑物的距離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⑥、變壓器附近是否有警告標志,地面設置時,周圍防護圍欄高度是否大于1.8米,懸空設置時,變壓器高度是否大于2.5米。
16、承重排架、平臺、棧橋通道的檢查:
①、是否按設計技術要求搭設并經驗收合格;
②、工作面行人通道的腳踏板是否鋪滿、固定,臨空面邊緣欄桿設置高度是否大于1米,欄桿下面是否設有高度不低于0.2米的擋碴板。
17、場內機動車輛道路的檢查:
①、基礎是否穩固且路面平整,路面寬度是否不小于車輛寬度的1.5倍;
②、急彎、高邊坡、陡坡等危險路段,是否有安全防護設施和警告標志,橫跨道路的設施、輸電線路距離路面高度是否不低于機動車輛高度的1.5倍。
18、安全檢查中發現違章行為,應立即糾正。對一般問題和隱患,應就地整改。
19、安全檢查發現的較大隱患,要及時下達書面整改通知,并由檢查負責人、整改責任人簽字認可,責任班組必須迅速落實整改內容,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
20、隱患整改后,經驗收人員驗收并簽驗收意見后,報送檢查負責人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將整改活動書面資料存檔備查。
21、加強對項目施工中,各種危險源的發現、檢查、評價和監控。
22、項目部的施工重大危險源,是安全檢查的重點,在檢查中要重點檢查《水電x局機電安裝分局工程施工生產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規定》的執行情況。
23、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結果,要形成書面記錄存檔,記錄格式執行分局現行規定的安全檢查記錄格式。
24、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在安全生產檢查活動中,發現的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并下達書面整改通知,建立存檔記錄,對拒不執行整改的班組或個人,處以200~500元的罰款。整改記錄格式執行安裝分局現行規定的整改通知記錄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