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匯編
制度的制定不是一次性的工作,需要不斷地對其進行維護和更新,以確保制度始終符合組織的需求和發展。寫好安全制度匯編不是那么簡單,下面給大家分享安全制度匯編,供大家參考。
安全制度匯編篇1
第一條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幼兒生命與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門衛值班制度,實行來客來訪登記,經門衛或園長允許后在傳達室等候接待。不得隨意進入教室。
第三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事、物交接準確無誤。
第四條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時施救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條定期檢查房舍、設備、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并采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嚴禁幼兒觸摸電器開關、電熱設備。嚴禁幼兒去鍋爐房、廚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第七條教育幼兒遵守紀律,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經老師允許并有老師監護。
第八條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執行接送卡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被接錯。
第九條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秩序井然。
第十條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品或玩具放在嘴里,飯菜經降溫處理后再用。
第十一條工作人員下班時要關好門窗,關閉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安全制度匯編篇2
一、從事焊接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操作。
二、工作前應認真檢查電焊機、焊鉗及電源情況,啟動電焊機前,焊鉗與焊件不能短路。
三、電焊機必須裝有獨立的專用電源開關,其容量應符合要求,當焊機超負荷時,應能自動切斷電源。
四、電源開關應裝在電焊機附近便于操作的地方。周圍應留有安全通道。
五、電焊機外露的帶電部位和裸露接線柱必須有完好的防護罩。
六、禁止將建筑物金屬構架及設備等作為焊接電源回路。
七、電焊機安放要平穩,并地方干燥、通風良好。室外應設防雨棚、不準靠高熱以及易燃易爆危險環境。
八、電焊機的外殼,電氣控制箱應接地,焊鉗手柄保持良好絕緣和隔熱。禁止將過熱焊鉗浸在水中冷卻后使用。
九、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不得用鋼絲繩、鋼管、鋼筋代替地線。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十、操作時,施焊人員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十一、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十二、焊接電源不得破損,發現破損應及時包扎絕緣。
十三、拉合閘時,應側身操作,一次到位。
十四、施焊結束時,檢查施焊范圍內是否有火種。切斷電源方可離開現場。
安全制度匯編篇3
一、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管理標準),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證生產安全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營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省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監督檢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僅限于總承包工程及其所屬企業單位及人員遵照執行。
三、公司生產部是所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歸口管理部門。其工作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度、標準。
2、做好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總結、改進、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堅持深入施工企業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方案的執行。監督控制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指標,并負責進行考核。
4、指導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和不能保證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行為,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級安全值班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參加總承包工程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貫徹執行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6、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配合主持并組織實施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9、對違反相關安全制度、標準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等不安全行為規定的,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按規定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或報請有關領導進行處理。
10、安全員由生產部負責歸口管理。負責實施對所屬單位及項目工程進行幫助指導、檢查監督。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制度、標準要求,監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目標、措施的完成。
(2)參與審查所負責監督單位和工程項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實際執行情況。
(3)堅持深入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檢查落實安全防護、腳手架搭設、機械設備使用、電氣線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發現隱患及時進行幫助解決。
(4)協助基層單位做好對施工現場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創建文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達標等工作。
(5)指導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監督,指導各項安全達標工作資料的完成和做好相關活動的記錄。
(6)會同企業技術負責人,對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拆除、基坑支護按專項標準進行驗收評定;對臨時用電、機械操作、起重吊裝等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7)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及嚴重的不安全行為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主管部門下達停工指令。
(8)參與配合或接受所在單位的安全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分析、報告,要求事故單位提出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9)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先進經驗。
(10)服從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對所擔負監督的生產安全狀況和安全行為規定檢查負責。
四、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標準的執行落實,除了要抓好嚴格的管理外,還要堅持不懈的加強巡回監督檢查,隨時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職能部門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條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外,還要做好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其檢查結果作為對所屬生產單位進行評比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按每季度必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要有黨政工團等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參加;共同檢查、同時整改、及時消除隱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對每次的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2、職能部門要對總承包工程階段安全達標情況進行全面控制、檢查。其主要是工程開工前的安全生產條件、地下部分(含基礎)施工完安全生產條件,主體工程質量中檢前的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申請和機械設備、機具安全檢驗、裝修階段過程檢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級評價申報等階段的安全檢查達標。對每一階段的達標檢查通過后,方可蓋章同意申請上報政府監督部門。否則,項目經理應承擔所造成的全部責任,將對項目經理及公司相關領導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3、所屬各企業單位對安全檢查人員所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解決處理,按限期認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安全員對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隱患,要書面通知項目經理或公司主管部門及相關領導,幫助項目經理出主意想辦法、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進行處理,并監督落實。項目經理不得無理由拒絕整改。
五、獎勵與懲罰是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中的一項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實行強化管理對減少事故及隱患的發生、降低事故頻率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1、經濟獎勵與懲罰除了按各企業(內部經濟責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關(企業管理標準)要求執行外,還應對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有突出貢獻成績或違反企業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行為,分別給予獎勵和懲罰。
2、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榮譽和獎勵.
3、凡能認真執行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標準,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做出顯著成績的;
4、凡在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有重大發明、安全技術防范措施改進成效顯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者;
6、對有違反安全生產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經教育勸阻不改、行為惡劣的給予處罰或處分;
7、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發現事故險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而發生事故的;
10、發生事故不能保護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嫁禍他人的;
11、對批評或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12、不執行或執行不力又不及時對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隱患問題和違反重點治理安全達標要求的;
13、對各級管理部門下發各種形勢安全隱患問題通知單或停工單后,不能認真組織、按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單,又給企業或單位帶來不良影響的;
14、下達的各項安全考核指標和確立安全生產達標項目及創建文明施工現場要求,不能實現或給企業帶來不良影響或直接妨礙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要求的;
15、在施工過程中,不注重安全生產,直接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紀律行為之一的,對當事人及當事人所在區段、工種的管理直接負責人分別進行同等處理,對違反紀律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安全制度匯編篇4
一、校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火負第一責任;
2、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安全法律、法規,開展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3、負責制定學校安全的規章制度和措施,并負責落實;
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周邊涉及人身安全方面的環境治理整頓,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負責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校舍和運動器械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學校的安全防火管理,防止火災;
7、制定學校重特大安全事故人員緊急疏散和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二、支部書記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認真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安全消防的方針政策及我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及安全防火起保證監督作用,并負有領導責任。
3、負責組織檢查各項安全生產和消防計劃的檢查執行情況。
4、加強對黨員的安全教育,組織黨員開展“黨員身邊無事故”活動。
5、經常參加安全檢查,積極會同行政領導及時整改不安全因素。
6、在支部工作中將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做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評。
三、教學副校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協助校長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安全法律、法規,開展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負責組織教導處、年級組長、班主任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課堂教學和課間活動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加強對教師、學生的安全培訓,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經常參加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5、在年級量化考核工作中將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做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評。
四、總務副校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協助校長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安全法律、法規,開展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制定實施緊急情況疏散計劃,并在每學期初進行演練。
3、加強對體育器械、微機室、主控室、財務室、門衛的管理,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4、負責對教師和重點部室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并經常檢查提出消除事故隱患措施和改進意見。
5、負責對消防器材的維護和保養,保證器材設施完好,并負責培訓員工會使用消防器材。
五、年級組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年級組長應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和安全防火有關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項制度,對本年級的各項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負責。
2、負責對本年級的教師和學生進行法制、安全、防火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師生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
3、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檢查年級教師執行安全規定和安全防火情況,對一切違犯安全規定和安全防火現象及時制止。
4、負責將本年級組內發生的事故及時上報,并組織對受傷者進行救護,提出整改意見。
六、教師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和安全防火有關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項制度,對本班的各項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負責。
2、結合學科、班級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學生安全意識。
3、上課前清點學生人數,對無故不到者應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家長,課堂上教師不得中途離開教室。
4、課間要注意觀察學生行為動態,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5、在實驗室、微機室、電教室、語音室及教室上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防止學生觸摸電器及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室外課要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安全制度匯編篇5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范之相關制度和職責,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規范職工在生產活動中站標準崗、干標準活、減少或避免危險因素、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崗位安全職責、交接...
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規范職工在生產活動中站標準崗、干標準活、減少或避免危險因素、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崗位安全職責、交接班制度、安全確認制度、安全活動日制度、設備點檢制度、防火制度、地下礦山出入井掛牌制度等。
(一)崗位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其他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擅自脫崗、離崗、串崗。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發現違章作業、冒險蠻干的行為,要立即制止;發現隱患,自己能處理的自己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問題要立即報告班組長或有關領導。若隱患危及自身安全時,可立即停止工作,撤離到安全地點。
(3)愛崗敬業,應熟知本崗位生產工藝、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安全操作規程,會使用、維護設備,并能處理常見故障。
(4)機械設備實行專人專機,除特殊情況外,不得任意轉借他人操作。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工具和作業地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班組長匯報,在設備檢查時要設置明顯的檢修標志牌。
(6)認真做好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使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履行交接程序,填寫好各種記錄,交接班必須在崗位上進行。
(8)團結互助,積極參與事故搶險救災,搶救傷員。
(9)按時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10)不準帶病作業。
(11)關心愛護新工人,指導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
(二)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應提前半小時做好交班準備,接班人應提前15分鐘到達交班現場做好準備。接班人未按時到達,交班人不能離崗。交班人在交班前,應將生產現場和設備運行狀況填寫好,做好交接班記錄;清點好材料、工具和備件;做好生產現場衛生。準備交接班。交班人應交如下內容:
(1)本崗位生產及安全情況;
(2)存在的問題;
(3)其他有關應說明的事項;
(4)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接班人應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現場交接班。接班人在聽取了交班人員的情況介紹后,應對設備進行啟動試車,確認設備正常和現場環境良好后,向交班人了解上一班安全情況和下一班應注意的事項。
交接班實現“五不交”:
(1)生產設備運行情況不清不交;
(2)機械設備潤滑不良不交;
(3)工具擺放不整潔、數量不清不交;
(4)事故隱患和設備故障未排除不交;
(5)記錄填寫不清不交。交接班經雙方認可一致,并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后,交班人方可離崗。
(三)出入井制度
(1)出入井者,必須遵守出入井掛牌登記制度,入井時先登記后入井,出井時先出井后登記。
(2)凡飲酒、精神失常、視覺不清、聽覺不靈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嚴禁下井。
(3)勞動保護用品穿戴不整齊、不規范者,不準下井。
(4)下井后應走人行道,注意來往車輛,不準把工具和材料堆放在軌道上。
(5)井下人員不得在井內乘坐非載人車輛。
(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業,不準一人進入偏僻地段和危險區。
(7)作業前應了解清楚爆破時間、地點、警戒范圍,在爆破前必須撤離危險區域。
(8)愛護安全生產設施、安全裝置、安全警示標志牌;嚴禁觸動非本人的設備;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發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時上報。
(10)工作前應首先“敲幫問頂”,工作中隨時檢查,發現頂、幫松動或落石,應立即撤離到安全地點,并設置警戒和照明標志。
(11)如遇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點。
(12)不準在井下生火取暖、大聲喧嘩、打鬧、睡覺和串崗。
(四)安全確認制
安全確認制是指操作者在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設備、設施技術狀況和工作現場進行認定,確認安全可靠后,進行準確操作。
(1)操作確認制。個人在操作或控制某個對象之前,應認定該操作不會引起人員傷害和連鎖性有害反應或他人不知道的關聯動作,工作環境的有害因素確實已經排除。非連續工作崗位或非連續工作時間,每日上班時首先檢查確認設備狀況是否完好,環境是否安全,下班離崗前檢查本崗位生產狀況是否完好、有無事故隱患,尤其是作業現場是否有片幫冒頂、透水的危險。
(2)聯系確認制。是指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在不同地點協同進行作業時,必須通過電話、信號、聲響等方式進行聯系,避免一方操作對另一方產生傷害,如一方在檢修,另一方誤送電,導致檢修人員發生觸電事故或設備動作發生機械傷害事故。
(3)行走確認制。無論是在露天還是在井下,行人都應沿著規定的人行道行走。前進時要注意前方是否有坑、溝、溜井、障礙物等,頂板是否有浮石,是否有冒頂的危險,聲光、信號等標志是否正常,在拐彎或穿過電機車軌道時,應前、后、左、右看清楚,確認安全后方可前進。遇到危險情況要避讓,并及時處理、報告。嚴禁人員為抄近路而跨越鐵路軌道、運輸機皮帶、坑、溝、溜井等。
(五)點檢制度
點檢制度是指操作工人每班對生產設備按點檢卡進行檢查的制度。檢查力方法是通過人的感官、簡單的工具以及安裝在設備上的儀表及信號標志(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電壓表、油壓表、氣壓表等),對設備規定的部位按預先設定的周期和技術標準進行詳細的檢查、診斷。其目的是及時發現問題,采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或減少故障的發生,預防帶病作業,避免人員及設備事故。
(六)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班組安全活動制度,是指班組通過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安全活動,以此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安全生產技能,激發職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班組安全活動的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會講安全注意事項、班后小結安全工作、每周一的安全活動日、事故現場分析會、班組安全競賽、提安全合理化建議、辦安全黑板報、出安全專刊或安全簡報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活
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指各級領導和工段技術人員以及崗位生產工人,定期或不定期對生產系統進行全面檢查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其目的是通過檢查,了解各部門、各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發現生產現場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安全的工作環境等,以利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和糾正,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方式
1.定期檢查
定期安全生產檢查,是指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地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檢查的周期根據礦山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一般為:集團公司一次/半年、礦一次/季、車間一次/月、工段一次/周。
2.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
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是指個別的、日常性的、巡視性的檢查。這種檢查一般是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現場大型生產設備檢修,作業工作面有嚴重的危險因素等情況下進行。
3.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安全生產檢查
這種檢查是指針對季節性氣候條件的變化,按以前發生事故的規律對易引發事故的潛在危險重點進行檢查。如防汛、防凍、防中暑、防雷電、防煤氣中毒等檢查。由于節假日(春節、元旦、國慶節、五一節等)前后,是事故多發期,因此,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4.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專業性(專項)安全檢查是指針對某個專項問題,如施工生產、大型設備、設施、作業現場的生產條件等,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隱患進行檢查。
5.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
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一般是指礦組織安全專業部門及有關部門對下屬單位進行的全面綜合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
(1)查領導。是否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在組織生產時是否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組織、指揮生產時,是否有違章指揮行為;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是否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是否及時整改等。
(2)查工人。是否熟知本崗位“三大規程”(即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設備檢修規程)的內容;安全生產的操作技能水平高低狀況;生產現場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等。
(3)檢查電氣設備是否完好,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是否符合規范要求;電工安全用具是否符合規程規定;電氣裸露設備是否采取絕緣、屏護或間距,以及防止觸及或過分接近帶電體的防護措施;是否采取防止短路、接地等預防電氣事故的安全措施。
(4)檢查機械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設備的防護裝置、保險裝置是否完好;設備是否按規定的要求安裝、設備的技術性能狀況是否良好、能否正常運行、有無超負荷運行作業等情況。
(5)檢查露天礦邊坡穩定狀況,作業現場是否有危險因素。
(6)檢查井下巷道、支護是否符合要求;頂板是否穩固;通風設備、設施是否完好;通風質量是否良好,瓦斯、粉塵濃度是否達標等。
(7)建筑施工場地的檢查。建筑施工場地是否按規定設置圍墻和鐵柵門,設置安全標志牌;工地現場的洞、溝等是否填平,是否有防護設施;腳手架的搭設和安全網或防護擋板等的設置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建筑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是否保持完好,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裝置、安全防護裝置等是否良好。
(8)礦內機動車輛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轉向裝置、制動裝置、傳動裝置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②車輛的前后燈光是否齊全,亮度是否良好。
③各連接部位是否有松動現象
④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定。
⑤車輛的各潤滑點是否注入潤滑油。
(9)廠房內工作環境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廠房內照明是否良好。
②廠房內的溫度、濕度是否達標。
③廠房內通風是否良好。
④特種作業地點是否懸掛安全警示牌。
⑤廠房內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規定的寬度。
⑥危險通道是否設置安全防護欄桿。
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點,是否制定了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并備有各種消防器材(如火火器、沙袋、蓄水池等)。
三、隱患整改制度
隱患整改是消除現場危險因素、確保安全生產的重要一環。各級通過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按照“四定”(定項目、定措施、定整改時間、定責任人)、“三不交”(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礦)的原則,進行整改。
四、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為了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的安全綜合素質,為保障安全生產奠定基礎。安全教育的形式分為以下幾種:
(1)對新人礦的職工進行“三級”(礦、車間、班組)安全教育。
(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
(3)調換工種人員的安全教育。
(4)復工安全教育。
(5)外來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6)外單位調入礦內人員的安全教育。
(7)全員每季進行一次再培訓的安全教育。
五、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勞動保護用品是保護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所必需的一種防護用品,因此,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以及勞動部的相關法規對職工勞動保護用品作了明確規定,礦山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的標準,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六、設備管理制度
設備是礦山企業獲得經濟效益的主要生產工具,因此,礦山企業必須制定詳細的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1)購買新設備的要求。
(2)新設備的安裝規定。
(3)設備操作規范。
(4)設備使用期限。
(5)設備的更新。
(6)設備大、中、小修及日常維修的時間及技術要求。
七、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是調動各級組織、激勵個人搞好安全生產的一項極為重要的措施。因此,礦山企業應重獎那些安全生產搞得好的單位和個人,對重生產、輕安全,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對事故時有發生的單位及個人應予以重罰,以教育廣大職工提高遵章守紀、按章辦事的自覺性,促進安全生產。
安全制度匯編篇6
第一條為加強本單位的港口安全生產工作,改善港口安全生產條件,確保本單位港口從業人員在港口生產過程中的作業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單位的港口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企業法人負責制,本單位相關負責人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港口生產要服從港口安全的需要,實現港口安全生產。
第三條本單位的港口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是本單位港口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本單位負責人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港口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港口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港口作業安全保護計劃,實施港口安全生產檢查和管理,協助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調查處理港口生產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四條本單位的港口作業部門必須成立港口安全生產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港口從業人員進行港口安全生產教育,制訂港口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港口安全操作規程。實施港口安全生產檢查,貫徹執行港口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港口生產安全。港口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單位的港口作業部門負責人擔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港口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兼)職港口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有關港口安全知識。
第五條港口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本單位的企業法人是本單位港口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本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有關負責人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港口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
第六條本單位各港口從業人員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主動配合做好港口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本單位港口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規,綜合管理日常港口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本單位港口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和個人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本單位港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港口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管理港口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港口生產,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港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港口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港口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港口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本單位港口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提出防止港口安全事故的措施,并督促落實。
7、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港口作業安全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以及港口安全設施、設備的配備標準,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本單位的港口作業部門要經常檢查、督促有關港口作業人員要遵守港口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要做好港口作業設施、設備、工具等的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并及時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港口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九條本單位港口從業人員在港口生產、作業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港口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愛護港口作業設施、設備、工具等,以及港口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凡進入本單位從事港口作業的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作業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而從事港口作業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在本單位港口作業區范圍內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特種設備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上崗資格證書后,才能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再教育。
第十二條本單位的港口作業設施、設備、工具等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施、設備、工具等,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進行危險程度較高的港口作業時,必須在作業現場加設防護設施、設備。
第十四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單位的港口作業現場進行有關作業時,本單位應加強管理,并與外單位人員簽訂港口作業安全協議,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港口作業安全操作規程者,責令其停止港口作業。
第十五條本單位需嚴格執行港口安全會議制度,在每月月初進行一次港口安全例會,通報上月的港口安全生產情況,明確本月港口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并制定本月的港口安全檢查計劃;分析上月在港口安全生產中所暴露的問題,制定相應對策,避免類似港口安全問題的出現,將港口安全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第十六條本單位需嚴格執行港口安全自檢制度,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港口安全自檢,重點檢查港口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港口安全隱患整改情況、有關港口作業設施、設備、工具的安全技術狀況,并做好記錄。如發現影響港口安全的隱患時,必須立即停止港口作業,待整改符合安全后,方可恢復港口作業。
安全制度匯編篇7
1、加強用工管理,對于使用外委施工隊的單位,每月應及時向安全環保部報告人員變動情況,報送人員變化表。
2、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與錄用工人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并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3、按工程需要配備電工、鉗工、電氣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術工種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所有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4、為加強現場管理,并保證施工隊長現場跟班作業,配備施工隊長的人數不得低于全部人員的3%,總人數不到100人時,配備的施工隊長不得少于3人。每位施工隊長必須通過公司嚴格的考核,合格后領取上崗證。施工隊長持證后,標志著對各種工藝要求的透徹了解,應以身作則帶領施工人員自覺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規范施工過程,順利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5、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配備專職安全員的人數不得低于全部人員的2%,總人數不到100人時,配備的專職安全員不得少于3人。
6、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7、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工長等項目部管理人員必須每天吃住在工地,項目經理離開現場必需向公司、監理、業主同時請假,項目部其他成員離開現場時必須經項目經理批準,項目部成員不得有2人以上同時請假。
8、項目部每周都要總結本周工作、做出下周工作計劃,相關人員做好自己的施工日志。
9、項目人員要嚴守公司的商業機密,任何人不得將公司有關技術、質量、設備、安全等信息泄漏給公司以外的人。
10、項目經理應有“預警”意識,在施工現場中,項目經理應對質量、安全、設備、技術、材料、管理、施工進度等因素進行分析,采取預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在做樣板工程時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必須全程在現場,做好相關記錄工作。
11、項目部每天要召開由管理人員(必要時要求施工隊主要人員要參加)參加的日常例會,總結當日的工作、布置下步工作。
12、施工結束前一周,項目經理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結算。
13、項目部由專人記錄考勤。
14、項目部嚴禁聚眾賭博、工作時間飲酒、聚眾鬧事,不允許做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的事情。
15、項目經理或工長按排項目部車輛使用。
16、現場設備必須有專人看管,定期保養維護。
17、對原材料管理要責任到人,每日進行核對、統計,不允發生材料、設備丟失事件。
18、項目部檔案管理制度:
18.1工地資料人員應嚴格檔案管理,做好資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18.2做好項目部日例會及監理例會記錄,形成文字資料。
18.3現場人員做好登記造冊,所有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整理歸檔。
18.4對于工程變更、簽證、監理通知等及時整理歸檔。
19、施工現場倉庫管理制度:
19.1關乎工程質量的材料入庫必須經過項目經理或項目部專人驗收,不合格材料絕不入庫。
19.2保管人員對任何材料必須清點后方可入庫并登記進帳。
19.3對于易損、易燃、易爆及貴重配件應該單獨保管,并配備總夠的消防器材。
19.4大宗材料不能入庫的應要點清數量,怕雨怕曬應及時做好遮蓋避免損失。
19.5工具設備出庫做好借用臺帳并及時回收。
安全制度匯編篇8
1、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具有縣級(或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才能上崗工作,嚴禁患有傳染病的人員進入食堂。
2、食堂工作人員要講究個人衛生,著裝整潔,勤剪指甲,勤洗手,不留長發。
3、食堂工作人員必須穿白色工作服,工作時應戴好口罩,勤于換洗,保持工作服和口罩的干凈整潔。
4、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間內不討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思想集中,防止碰、擠壓、割、砸、燙傷等事故發生。
5、往開水里放東西必須緩慢,不得沖擊;用油炸食物時,控制油溫,以防著火;端湯鍋湯桶時不得過滿;取蒸飯時要先開門透氣;兩個人以上搬東西時要步調一致,協同配合。
6、購菜要新鮮,食品要在保質期內,嚴禁有變質飯菜上桌,嚴防食物中毒。
7、生、熟菜要分開放置,合理保管;批量采購的大米、疏菜等要堆放整齊;袋裝食品在取用后要扎好袋口;謹防變質或鼠蠅叮咬。
8、餐具要經常消毒,擺放有序;操作臺面要干凈,無積水。
9、廚房內要經常滅鼠除蠅,防止發生傳染病。
10、廚房內要保持通風,防止煤氣中毒。
11、炒菜油放置要遠離火源,確保灶門關閉;煤渣出爐后不得立即倒入垃圾堆,要先滅火降溫,以免發生火災。
12、員工與學生用餐結束后,食堂工作人員要迅速做好衛生,倒掉泔水,洗凈泔水桶。
13、下班離開食堂前必須關閉各處電源(冰箱除外)檢查各處閥門,收拾好各種器具。
14、發生火災要立即拔打119,并迅速組織救火,如有意外傷害事故發生,要立即拔打120,并做好前期救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