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檔案工作管理制度
制度是作為社會、政治和經濟機制的基礎,對于解決復雜的現代社會問題至關重要。寫學校檔案工作管理制度要注意什么?這里給大家提供學校檔案工作管理制度下載,供大家參考。
學校檔案工作管理制度篇1
一、檔案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所有工作部門均應按照上級教育部門和的規定進行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等工作。
二、凡本學期的檔案,原則上由行政、德育、教學、總務、安全辦分塊建檔,每學期末,統一匯總交學校檔案室歸檔管理。學校檔案室工作目前由辦公室分管。
三、行政辦公室、教務處和政教處必須明確專人分管本部門工作。如有人員調動,必須做好移交工作,檔案管理員和各處、室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應熟悉有關檔案工作的規定的業務,及時、認真、規范地做好檔案工作,并做好歸檔記錄。
四、學校檔案室的檔案材料原則上不得外借,查閱檔案必須在檔案室內進行。特殊情況須經校長同意才能借出檔案室外,并于當天歸還。
五、借閱檔案要履行借閱登記手續。檔案必須整本借閱,不得散借,摘錄檔案內容需征得管理員同意。
學校印章管理辦法
一、印章是學校各項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學校各項管理活動的開展,為規范和加強對各類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凡冠有“深圳市龍崗區__初級中學”字樣的各部門印章和各種業務專用章,以及校領導的簽名章,均適用本辦法。
三、印章的刻制統一由學校辦公室審核、辦理、備案、保留印模、發文啟用并監督使用。
四、學校印章是學校職權的合法代表,主要使用在學校對外出示的證明、證書、合同、公文(函)等文書上。
五、印章是行使組織權力的外在表現形式,學校任何部門必須嚴格在本部門的權限范圍內使用印章,不得越權用印。
六、學校各部門印章使用,應經本部門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用印。
七、經學校研究決定撤銷的部門,應將原有印章交由學校辦公室統一歸檔。
八、“深圳市龍崗區__初級中學”印章和校領導簽名章統一由學校辦公室負責管理,學校各部門的印章由本部門負責管理。
九、各部門領導對印章的管理負責,并指定政治上可靠,有高度組織性、紀律性的人作為部門的監印人,負責管理本部門印章。
十、監印人必須親自用印,用印前必須按各級用印負責人的審批意見,審查用印文件的內容、格式,確認無誤后方可用印。蓋印時要求圖章清晰、端正,位置適當(一般應蓋在文件的落款與日期之間,跨年壓月處),蓋印后要保存好用印依據材料,并做好詳細登記,以備查考。
十一、監印人對印章必須妥善保管,不準隨便將印章放在桌子上,監印人不在時必須把印章鎖好,以防丟失,如有丟失要立即報失。
十二、各部門越權用印,監印人不按規定用印及因監印人管理不善造成印章丟失的,屬工作失職行為并追究當事人責任;嚴重越權用印行為或造成學校重大損失的,按嚴重失職和重大責任事故處理,追究當事人的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
對于未經、公章的,學校將追究部門領導的行政責任,對因此造成損失的,學校還將追究其經濟責任或法律責任。
學校檔案工作管理制度篇2
一、檔案保管制度
1、檔案實行專人管理,管理嚴格保管檔案箱、櫥鑰匙,不得帶至辦公室外,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隨便開啟檔案箱、櫥。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錄、擅自為他人查閱檔案,不得向外傳播和介紹檔案、資料內容及存放位置等情況。
3、科學管理檔案,檔案查閱完畢,隨時歸還原處;檔案按保管期結合年代排列存放,資料按類別排列存放。
4、檔案箱、櫥進行統一編號,自門口開始從左至右,自上而下編號,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維護檔案安全,每個箱櫥必須保持整潔,并放置防霉去蟲劑。
6、檔案人員調動工作時,應在離職前辦理交接手續。
二、檔案保密制度:
1、檔案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紀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擴大檔案利用范圍,不得泄露檔案內容。
2、嚴格檔案借閱制度,健全手續,做到萬無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機密文件和資料。
4、不得擅自摘錄、復制檔案內容,不得私自將機密文件和檔案帶回家中和公共場所查閱。
5、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通信中涉及檔案機密。
三、檔案借閱制度
1、外單位查、借檔案,必須持單位介紹信,審明查檔案原因,經本單位分管檔案領導批準后可準予查閱。
2、本單位人員查閱涉入本單位機密的有關檔案,須經領導批準后方可查閱。
3、查、借檔案者必須認真填寫借閱登記簿。
4、查借檔案者要愛護檔案,不準在卷內涂改、勾畫、撕拆、抽取檔案。
5、查閱檔案一律在本單位內查閱,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況需外借者,須經領導批準,限十天內歸還,并辦理借閱登記手續。
6、檔案歸還時,檔案工作人員應清點無誤后簽收,發現問題要查明原因,報領導處理。
四、檔案鑒定制度:
1、按期對檔案保管滿15年的短期檔案進行鑒定工作。
2、鑒定工作要在分管領導下的主持下,由分管領導、業務人員、檔案人員組成鑒定小組,逐卷進行鑒定,鑒定后要寫出鑒定報告并注明鑒定日期。
3、對鑒定后繼續保存的檔案要調整保管期限,并在備考表中注明鑒定時間、意見,由小組負責人簽字。
4、對鑒定后需要銷毀的檔案,必須辦理批準手續,寫出書面報告,編制銷毀清冊,報有關領導批準。
5、銷毀檔案時要有2個監銷,監銷人要在銷毀清冊上簽字蓋章,填上日期。
五、檔案移交制度:
1、檔案室應按有關規定向上級檔案館移交檔案。
2、應移交的檔案包括文書檔案、教學檔案、會議檔案等各門類、載體的具有永久、長期保存價值的全部檔案。
3、檔案移交時應將目錄卡片等檢索工具及編制的組織沿革、全宗介紹、文件匯編、參考資料等隨同一起移交。
4、交接雙方必須根據移交目錄清點核對,并在交接文據上簽字蓋章。
5、檔案人員調動工作時,也必須辦理上述移交手續,并經分管領導繁體字認證后方可離開崗位。
六、檔案立卷歸檔制度
1、本部門在工作活動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種有保存價值的文件以及其它有關材料、錄章錄像帶、照片、文電等應立卷歸檔。
2、必須按本部門立卷歸檔分類方案,將各種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齊全完整,由檔案人員和各室分別立卷。
3、每年將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機構——問題”和文件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分類準確,合理組卷。
4、立卷要做到書面材料規范,排列順序正確,目錄、頁碼清楚,標量確切簡明,保管期限劃分準確,案卷裝訂整齊美觀。
5、文書檔案在第二年九月底前立卷歸檔,其它門類檔案按有關規定按期歸檔。文書檔案應在第二年十月前移交檔案室,其它門類檔案的移交按有關規定執行。
6、各處室歸檔的案卷必須編制移交目錄,向檔案室移交,交接雙方按移交目錄清點核對,并履行簽字手續。檔案室對接帳的案卷要進行質量檢查,及時登記,編目上架。
7、檔案室對文書檔案和其它門類檔案的立卷工作進行督促檢查與指導幫助。
七、檔案統計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學的檔案統計工作,準確地反映本單位檔案數量質量及其管理狀況。
2、建立檔案、資料、設備等實物統計工作和登記臺帳,做到數字準確。
3、堅持做好檔案資料統計的基礎工作,做好平時原始數據登記工作,注意積累統計資料。
4、每年對全部檔案資料進行全面檢查,并做詳細記錄。
5、逐步實現統計工作完整性,統計分類標準化,統計基礎工作規范化。
八、檔案的開發利用
1、充分利用檔案為教育教學服務。
2、查閱檔案時必須保持案卷整潔,嚴禁涂改。
3、對檔案的利用要及時登記。
九、檢查與考核
1、檔案工作應列入學校和各部門工作計劃,并列入有關人員的職責范圍及工作標準。
2、本標準由學校校長室每學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作為考核有關部門、有關人員的依據。
學校檔案工作管理制度篇3
1.學校建立學校校本研訓檔案(總檔案)和個人專門檔案(分檔案)。學校檔案反映學校校本研訓的規劃,研訓活動的材料等;個人檔案反映個人考勤、成果、筆記、學時學分等認定材料。
2.每次研訓活動要收集活動的原始資料,研訓活動的過程記錄(包括研訓時間、研訓地點、主講人、活動負責人、研訓內容、研訓效果等),及相關照片等。并按時完成各種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分類工作,盡力做到痕跡管理,保證資料不遺失或缺漏。
1.學校校本研訓檔案(總檔案)
(1)校本研訓制度和計劃。
(2)校本研訓課程資源(年度校本研訓使用的教材或校本研訓自編講義)。
(3)校本研訓實施情況記載。(校本研訓的具體設計;每次研訓活動的情況記載;每次考試考核試卷及成績匯總;研訓活動案例)
(4)教育科研成果(分學年度的教師教育論文)。
4.校本研訓教師個人檔案(教師專業成長檔案袋)
(1)教師個人的自修計劃或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的專業發展計劃;
(2)參訓的過程記錄(包括教師參加研訓的內容、教研組研訓活動記錄、、執教研究課等)
(3)參訓成效(包括發表論文、承擔課題、教學課件、典型案例等)
學校檔案工作管理制度篇4
為加強學校檔案工作,全面提高學校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檔案法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檔案資料工作領導小組。由一名校長分管、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教務處、有關人員協助工作。
2、健全文書檔案,堅持專人收拆,及時登記、簽批、承辦,保證文件資料齊全完整,及時辦理。
3、學校行政人秘檔案包括行政會議記錄,文書檔案、人事檔案、各種計劃與安排,各種會議學習記錄。群團教代會材料等分別由職能部門收集,交行政和校黨政辦公室整理,交檔案資料員,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4、學校德育活動檔案包括班主任檔案,各項學生活動的方案、實施及班主任、學生獎懲記錄檔案,由政教處有關人員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5、學校教學檔案包括教務會議記錄、教師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教育教學檔案、體育衛生檔案、教師培訓檔案等由教務處、教科室有關人員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6、學校總務處檔案包括總務處會議記錄、校舍、校產檔案、財務檔案、校園建設檔案、人員考核檔案、基建檔案等。由總務處有關人員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7、學校的常規管理資料和財會檔案注重平時收集,一般每學期或每學年整理歸檔。由職能部門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負責歸檔立卷。
8、積極做好檔案資料的“四平時”(收集、整理、鑒定、立卷)工作,按照檔案立卷的原則和要求做好分類、組卷、編目、裝訂工作。
9、檔案資料室堅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蟲、防光、防盜,確保檔案安全。
10、積極提供利用,嚴格執行借閱制度。借閱檔案要辦理登記手續,外單位查閱檔案須憑介紹信和本單位領導同意,并在本室查閱。查閱檔案不得隨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換和拆散,不得損壞。
11、按照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加強__,嚴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2、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努力創建合格檔案資料室和先進檔案資料室。有關檔案在存電腦的同時應及時刻錄成光盤,注意保存,防止丟失。
學校檔案工作管理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會計檔案由校檔案室和財務處共同管理。檔案室負責對會計檔案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移交檔案室的會計檔案的存放、查閱和保管以及期滿會計檔案的銷毀等工作。財務處負責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移交檔案館前)、查閱等項工作。
三、財務處內部指定專人負責會計檔案的日常管理,明確會計檔案管理崗位的職責,建立健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二章會計檔案的內容
一、會計檔案是指財務計劃、單位預算、經濟合同,以及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
1、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由業務經辦人員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項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其完成情況并明確有關經濟責任的一種憑證。原始憑證是填制記帳憑證或登記帳簿的原始依據,是重要的會計核算資料。原始憑證包括外來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兩種。
2、記帳憑證是對經濟業務按其性質加以歸類,確定會計分錄,并據以登記會計帳簿的憑證。學校根據會計核算的一般要求和學校的實際情況設置統一、通用的記帳憑證。
3、會計賬簿是指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地記錄一個單位的經濟業務,對量分散的數據或資料進行分類歸集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的會計信息的工具。會計帳簿由具有一定格式的帳頁組成。會計帳簿包括:
(一)總分類帳
(二)收入明細帳(教育經費撥款、科研經費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教育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
(三)支出明細帳(事業支出、經營支出)
(四)往來明細帳(應收及暫付款、應付及暫存款、應付票據、應繳稅金、代管款項)
(五)現金日記帳
(六)銀行存款日記帳
(七)固定資產明細帳
(八)材料明細帳
(九)事業基金明細帳
(十)專用基金明細帳
(十一)固定基金明細帳
(十二)事業結余明細帳
(十三)其他對外投資明細帳
4、財務報告指用來映會計實體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會計報表、附表以及財務情況文字說明等。
5、其他類會計檔案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財務會計軟件使用說明,會計科目和項目編碼及使用說明,會計電算化處理授權登記或使用權限備案表,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
6、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是指與會計核算有關的重要資料,包括:
(一)學生名冊;
(二)學生繳費及欠費情況;
(三)工資薪金發放清冊;
(四)住房公積金備查簿;
(五)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7、學校財務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應同時將光盤、磁盤、磁帶等作為會計檔案保存。
8、以下與財務會計核算相關的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
(一)學校年度財務預算;
(二)學校財務預算執行情況;
(三)學校對外投資的文件及相關投資證明;
(四)學校年度收入分配的相關文件及資料;
(五)各類審計決定、報告及意見;
(六)國家及學校各項財務規章制度。
第三章日常管理
1、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歸檔的要求,進行分類整理、裝訂成冊。在下一年度一個月之內交到財務處檔案室自行保管,以便隨時查閱,保管時間一般一至二年,期滿后,編造清冊上繳學院檔案室保管。會計檔案要設專人負責保管,保管人員工作變動時應按規定要求辦理移交手續,并由單位負責人監交。
2、建立健計檔案的查閱、復印登記制度,既要方便查閱會計檔案,又要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設立會計檔案查閱登記簿,記載查閱的時間、目的、查閱的內容及查閱人。外單位查閱財務處的會計檔案時須經財務處領導批準方可查閱。調閱查賬時,檔案原件一般不予借出,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借出時須經單位領導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并應按期歸還。需保密的原始材料,按規定不得泄密。財務處內部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原始憑證,查后須將資料放回原處。
3、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根據國家檔案局、財政部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各種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保管期限為十五年,總賬十五年,明細賬及登記簿十五年,月、季報表保管五年,年終決算報表永久性保管。
4、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院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處及有關單位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院領導批準后進行銷毀。對于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室保管至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5、學校財務處、檔案室應提供合適的會計檔案保管條件,做好防火、防盜、防霉、防潮、防鼠、防蛀等工作,對電算化檔案的磁盤、光盤,還要防磁、防折。
第四章移交和移動
1、學校財會人員之間交接會計檔案,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2、移交會計檔案的部門,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的期限、已保管的期限等內容。
3、財務處和檔案室之間移交會計檔案由財務處和檔案室指派人員處理;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的內容逐項交接。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五章責任
1、學校財務處、檔案室應當建立健全校內各級會計檔案管理責任制,明確各單位負責人、專兼職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對會計檔案的管理責任。
2、會計檔案的立卷人要對會計檔案的完整性、立卷的及時性負責。
3、會計檔案保管人員要妥善保管好會計檔案,要做好防盜、防霉、防潮、防鼠、防蛀等工作,對電算化檔案的磁盤、光盤,還要防磁、防折,對由于以上原因而造成會計檔案毀損的,要追究保管人員的責任。
4、各會計檔案使用人和查閱人應遵守檔案查閱登記制度。不得擅自涂改、拆封、抽換會計檔案。
學校檔案工作管理制度篇6
為了加強對我校校本研訓過程管理,使校本研訓工作逐步走上科學化、規范化軌道,對校本研訓實施考核評估制度。
一、學校成立由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副校長、教科室主任和骨干教師參加的校本研訓考核小組。小組成員嚴格按照要求進行考核,考核堅持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考核評價參考內容:
1、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校本研訓活動,態度端正,思想上重視,行動上落實。
(1)嚴格教師校本研訓的各種考勤。教師必須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校本方面的學習與研訓活動,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如有以上情況,學校將按教師日常考勤辦法規定進行處理;
(2)嚴格教師校本研訓學習情況的檢查。學校將不定期檢查教師的校本研訓學習目標計劃、學習筆記、學習作業、學習心得、學習階段性總結等。
2、每個教師根據自身實際制定自修計劃,確立自我成才目標,有明確的發展方向,自我修養,自我提高。自覺學習教育教學理論,能保質保量做好業務筆記,寫好學習心得,豐富成長檔案袋內容,通過自學、互學、交流等形式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
3、積極參加各教研組的組內研訓活動,學習新理論、接受新信息、探索新模式、實踐新方法、創造新成果,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在活動中能夠發揮一定的作用;
4、參加研訓學習后,教師能及時總結自己的認識和體會,將學到的新思想加以內化,形成自己的思想。及時撰寫心得體會、教學論文、案例分析等。
5、對教師個人研訓考核評價的結果,以學分方式計入教師繼續教育檔案,作為教師年度考核的內容之一,與教師的職務、職稱晉升和年終履職考核掛鉤。
學校檔案工作管理制度篇7
學校檔案資料時學校各項工作的記錄和反映,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對學校檔案要嚴格管理。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及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對學校召開的安全工作會議,安全排查結果及整改結果等做好記錄及時存檔。
2、對學校有關安全檔案資料要分類存放,規范管理。
3、對學校有關安全的'檔案資料要及時存檔,并作好記錄,以備日后查閱。
4、檔案資料的借用需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借予他人。
5、對檔案的使用、借用要做好記錄,并作到及時收回存檔,以防丟失。
6、經常檢查檔案資料,注意通風、防潮、防蛀、防火。
學校檔案工作管理制度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高等學校檔案工作,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保護和利用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高等學校檔案(以下簡稱高校檔案),是指高等學校從事招生、教學、科研、管理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學生、學校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載體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高校檔案工作是高等學校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學校應當加強管理,將之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
第四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高校檔案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高校檔案工作。
國家檔案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檔案行政部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對高校檔案工作的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五條高校檔案工作由高等學校校長領導,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檔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批準學校檔案工作;
(二)將檔案工作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促進檔案信息化建設與學校其他工作同步發展;
(三)建立健全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高校檔案機構,落實人員編制、檔案庫房、發展檔案事業所需設備以及經費;
(四)研究決定高校檔案工作中的重要獎懲和其他重大問題。
分管檔案工作的校領導協助校長負責檔案工作。
第二章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
第六條高校檔案機構包括檔案館和綜合檔案室。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高等學校應當設立檔案館:
(一)建校歷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規模在1萬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檔案、資料在3萬卷(長度300延長米)以上。
未設立檔案館的高等學校應當設立綜合檔案室。
第七條高校檔案機構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學校檔案的專門機構,應當具備符合要求的檔案庫房和管理設施。
需要特殊條件保管或者利用頻繁且具有一定獨立性的檔案,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分室單獨保管。分室是高校檔案機構的分支機構。
第八條高校檔案機構的管理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綜合規劃學校檔案工作;
(二)擬訂學校檔案工作規章制度,并負責貫徹落實;
(三)負責接收(征集)、整理、鑒定、統計、保管學校的各類檔案及有關資料;
(四)編制檢索工具,編研、出版檔案史料,開發檔案信息資源;
(五)組織實施檔案信息化建設和電子文件歸檔工作;
(六)開展檔案的開放和利用工作;
(七)開展學校檔案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八)利用檔案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檔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開展國內外檔案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
有條件的高校檔案機構,可以申請創設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第九條高校檔案館設館長一名,根據需要可以設副館長一至二名。綜合檔案室設主任一名,根據需要可以設副主任一至二名。
館長、副館長和綜合檔案室主任(館長和綜合檔案室主任,以下簡稱為高校檔案機構負責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心檔案事業,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經歷;
(二)有組織管理能力,具有開拓創新意識和精神;
(三)年富力強,身體健康。
第十條高等學校應當為高校檔案機構配備專職檔案工作人員。
高校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列入學校事業編制。其編制人數由學校根據本校檔案機構的檔案數量和工作任務確定。
第十一條高校檔案工作人員應當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忠于職守,具備檔案業務知識和相應的科學文化知識以及現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條高校檔案機構中的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或者職員職級制,享受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人員同等待遇。
第十三條高等學校對長期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檔案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職業中毒事故的發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待遇以及其他有關待遇,并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助。
第三章檔案管理
第十四條高等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檔案工作的檢查、考核與評估制度,定期布置、檢查、總結、驗收檔案工作,明確崗位職責,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學校檔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條高等學校應當對紙質檔案材料和電子檔案材料同步歸檔。文件材料的歸檔范圍是:
(一)黨群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黨委、工會、團委、民主黨派等組織的各種會議文件、會議記錄及紀要;各黨群部門的工作計劃、總結;上級機關與學校關于黨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行政工作的各種會議文件、會議紀錄及紀要;上級機關與學校關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學生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培養的學歷教育學生的高中檔案、入學登記表、體檢表、學籍檔案、獎懲記錄、黨團組織檔案、畢業生登記表等。
(四)教學類:主要包括反映教學管理、教學實踐和教學研究等活動的文件材料。按原國家教委、國家檔案局發布的《高等學校教學文件材料歸檔范圍》((87)教辦字016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科研類:按原國家科委、國家檔案局發布的《科學技術研究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國檔發〔1987〕6號)執行。
(六)基本建設類:按國家檔案局、原國家計委發布的《基本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暫行規定》(國檔發〔1988〕4號)執行。
(七)儀器設備類:主要包括各種國產和國外引進的精密、貴重、稀缺儀器設備(價值在10萬元以上)的全套隨機技術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維修和改進工作中產生的文件材料。
(八)產品生產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在產學研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樣品或者樣品照片、錄像等。
(九)出版物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自行編輯出版的學報、其他學術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審稿單、原稿、樣書及出版發行記錄等。
(十)外事類:主要包括學校派遣有關人員出席國際會議、出國考察、講學、合作研究、學習進修的材料;學校聘請的境外專家、教師在教學、科研等活動中形成的材料;學校開展校際交流、中外合作辦學、境外辦學及管理外國或者港澳臺地區專家、教師、國際學生、港澳臺學生等的材料;學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譽職務、學位、稱號等的材料。
(十一)財會類: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會字〔1998〕32號)執行。
高等學校可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確定歸檔范圍。歸檔的檔案材料包括紙質、電子、照(膠)片、錄像(錄音)帶等各種載體形式。
第十六條高等學校實行檔案材料形成單位、課題組立卷的歸檔制度。
學校各部門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應當按照歸檔要求,組織本部門的教學、科研和管理等人員及時整理檔案和立卷。立卷人應當按照紙質文件材料和電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規律,對文件材料系統整理組卷,編制頁號或者件號,制作卷內目錄,交本部門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檢查合格后向高校檔案機構移交。
第十七條歸檔的檔案材料應當質地優良,書繪工整,聲像清晰,符合有關規范和標準的要求。電子文件的歸檔要求按照國家檔案局發布的《電子公文歸檔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范》(GB/T18894-20__)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