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管理制度通用
制度在實現工作程序的規范化、崗位責任的法規化以及管理方法的科學化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好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通用是怎樣的?這里給大家提供企業財務管理制度通用,供大家參考。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通用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現金使用,管理明確使用范圍,加強財務監督,根據經濟法規和總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任何部門、個人都必須自覺遵守,嚴格執行本制度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負責人統一管理財務收支。
第四條本制度所指現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
第五條現金的收入、支出保管僅限于出納人員負責辦理,非出納人員不得經管現金。
第二章、現金收入管理
第六條公司各部門的現金收入須及時送交財務部報賬,嚴禁各部門、貨場、門市截留收入或坐支現金。
第七條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財務部收入的現金、結算票據應及時存入銀行賬戶,不得坐支現金。
第八條出納人員從銀行中提取現金,當填寫“現金支票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提取。
第九條收取的代收款專戶存儲。
第三章、現金支出管理
第十條公司大額款項及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支出,原則由部門主管、分管副總同意、總經理批準、經財務審核方可支付現金。
第十一條現金付款業務應當依據公司的有關制度經過批準,須有經過復核會計人員復核的原始憑證,有經辦人簽字和符合審批權限的負責人員審核批準,并填制付款憑證后,出納才能付款,并在付款憑證上加蓋“付訖”戳記后入賬現金付款所附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憑證,付款內容真實、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未經復核的會計復核,或違法、違規、不真實、不正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出納人員必須拒絕付款,否則由出納人員承擔全部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下列業務可以支付現金:
1、公司業務相關的運輸費、廣告費。
2員工工資、獎金、津貼福、副利費、醫藥費和其他勞務報酬。
3、差旅費、培訓費、業務招待費。
4、司機的車油費、過路費、過橋費、行車費以及小型維修費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費。
5、員工工傷事故、生活困難、突發事件和臨時借款。
6、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條因公外出人員攜帶必要的現金要填寫借款單,并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簽字后方可支付外出人員。外出人員返回后應在當月15日或25日前報銷,不允許長期借款否則會在工資中扣除,并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再借款的原則。財務會計在報銷時必須按規定標準支付,同時,認真核實車船票和住宿費,檢查發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標準,未注明和發票填寫項目不全及超標準住宿的不予報銷,另對參加培訓和開會的人員,要有培訓和開會通知的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代收款的現金不能挪用。
第十五條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的嚴禁簽發空頭支票,遠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備用金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按核定標準設立備用金,不包括在庫現金限額內其他部門因業務需要備用金的,應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并報財務執行。
第十七條公司財務代收款出納每人實行5000—20000元備用金,客服部的備用金10000—20000元。
第五章、庫存現金管理
第十八條、庫存現金限額原則上以滿足總公司機關3~5天日常零星開支為標準,一般在50000—100000元。超過限額的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并對每周二、周三適當增加現金庫存。
第十九條、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應由公司專車前住,否則出現的損失由出納人員負責。
第二十條庫存現金、現金支票及轉賬支票由出納人員保管,銀行預留印鑒應由財務部經理負責保管。
第二十一條財務部出納應將各種結算憑證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險柜內,保險柜應打亂密碼,鑰匙隨身攜帶,人離門鎖,防盜防失保險柜密碼:出納人員應將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險柜密碼嚴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止他人利用出納人員調轉或更換使用新的密碼。對保險柜的鑰匙和密碼公司應指定兩個專人分別保管。
第二十二條調動崗位,新出納人員對庫存現金要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出納人員發現賬款不符應及時報部門經理并追查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三條財務經理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現金是否相符。若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主管會計應經常與出納核對庫存現金情況,重點放在賬款是否相符、有無白條抵庫、有無私借公款、有無挪用公款、有無賬外資金等違紀行為。
第二十四條每個季度財務負責人至少會同主管會計抽查一次庫存現金,對差異情況進行分析,形成庫存現金盤點報告,提出改進意見。
第二十五條嚴禁私人借用公款,嚴禁白條抵庫,更不得挪用現金。
第二十六條財務室不準替私人存放現金,防止發生意外。
第二十七條財務室金庫實行晚上值班制。
第二十八條代收款出納在前往工作地點途中,司機監負保安職能,確保資金的安全。
第六章、銀行賬戶管理
第二十九條財務科應嚴格按照銀行支付結算辦法及相關制度的規定開立存款賬戶,并由出納負責管理。
第三十條出納應不定期或定期與銀行對賬,并于每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確保數額相符若發現不符,應查明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三十一條不準擅自租借銀行賬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業務。
第三十二條對網上銀行的支付須經兩人以上確認才能支付款項。
第七章、賬目管理
第三十三條財務部應按照國家財政部規定建立日記賬。出納在電算化中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嚴禁登記總賬。
第三十四條出納在根據業務票據,編制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時,做到賬目日清月結,確保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出納應予每月月末核對未達帳項,并及時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條記賬時應再一次嚴格審核憑證,嚴禁用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憑證登記入賬。
第三十七條出納與會計應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結賬日核對現金、銀行日記賬與總賬,確保賬賬相符。
第八章、處罰
第三十八條對違反本辦法造成公司損失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關人員行政處罰和經濟賠償。
第三十九條凡超出規定范圍內限額使用現金,用不符合制度的憑證充抵庫存現金,未經批準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編造用途套取現金,公款私存的,除給有關財務處分外,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違紀金額10%~30%的罰款。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本制度由財務科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經公司批準通過后執行。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通用篇2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賬。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人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不得借給他人。
7.現金出納人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人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賬戶和輔助賬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人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賬。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賬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賬,出納人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賬與銀行對賬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人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賬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賬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賬賬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人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賬款管理
1.應收賬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賬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賬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登記相應的賬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賬,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得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款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人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通用篇3
前言
通常我們也把企業財務管理上的制度文化,稱作是企業的財務管理上的體制文化,這種理解主要是企業在財務管理的思想上的一種哲學的體現,可以說這種文化對于企業財務管理的運行有著非常大的約束能力。
一、企業財務管理文化的原則
1.自然的進化的原則
可以說在企業中的財務的管理上的發展主要依靠的就是企業自身的發展,只有企業自身發展的快速,企業才能夠在發展上處于不敗之地,在企業的管理上也被分成了私營企業的管理還有國企的管理,他們是有很大的差別的。同時合資的企業還有獨資的企業在管理上也是不相同的。
2.演變的相關原則
企業的演變原則主要指的是企業在進行正常管理的時候遇到了市場環境的變化,還有在相關的投資失敗以后,企業出現了危機的時候,企業對于自身的一種自救,而使企業所獲得的新的機會。通常在出現上述情況的時候,企業在財務的管理上的一些不足也被顯示出來了,但是也正是因為這樣,企業的財務管理才得到了更好的發展。
3.示范促進發展的原則
一個比較成熟并且發展的非常快速的企業在財務的制度文化中起到了非常好的示范性的作用。例如在邯鄲的一個鋼鐵廠不但企業自身發展的十分快速,同時它還對其他企業的發展起到了示范的作用。
4.企業管理思想的轉變
在特定的管理的環境中企業的發展思想也在不斷的發生著變化。同時企業的管理制度的文化的轉變也受到了企業的經營準則還有一些相關的企業管理的風險觀念所決定的,這些因素也對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文化有著不小的沖擊。
二、企業財務管理中財產制度文化
總體來說,不同的企業在企業的財務管理上所運用的制度也是不同的,產生這樣差異的主要原因就是企業的財產制度文化的不一樣。在我們國家的獨資企業還有合伙的企業以及股份制的企業和國有的企業他們都有著屬于自身企業發展的一套制度文化。其中獨資企業還有合伙人企業的財產制度比較老舊,對于這種制度的文化主要是起源于15世紀的中海附近,這種制度在經歷了非常多的時代的變遷也逐漸的演化成為了包含有股份制的有限公司還有無限的責任公司,和有效的責任公司以及股份兩合的公司還有兩合公司等形式非常多樣的財務管理文化的體系。同時在這樣的一個文化的體系中還含有對各自企業能夠起到適應作用的選擇的形式。這種形式對于企業在社會經濟發展的關系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企業財務管理在組織制度上的文化
企業財務在管理組織的制度文化主要可以說是一種企業在對于財務進行管理的體系文化,這種文化可以算得上是企業的財務管理中也不可缺少的一項。同時在企業財務管理開始出現的那天,它也就跟著不斷的演化。同時這樣的一個演化的方式,也逐漸的促進著企業的發展。在我們國家當前市場經濟的影響下,企業在財務管理上的主要特征顯示出了開放性還有動態性以及綜合性。這些特點對于企業的發展是有著非常重要的地位的。同時在對企業的財務進行管理的時候。企業理財的設置還有人員的安排以及制度的執行等等都對企業財務管理的職責發揮著作用。在企業財務管理中進行制度的創新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同樣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企業董事會的制度,這種制度不但能夠對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進行監督,同時還能夠對企業財務的管理中的一些決策給予選擇和訂立。另外還可以在企業的所有者以及企業的經營者之間的關系形成一種緩沖,對企業相互之間的協調管理也起到保障。還有就是從我們國家的企業來進行分析,企業中的工會制度以及職工的代表大會制度在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上的創新也是非常重要的,在企業中只有去進行了財務理財的民主化,企業才能夠獲得更好的發展。
四、企業管理制度中的人事制度
人事制度在企業的文化管理中,是十分特別的,它雖然主要是受到了企業財產制度以及財務管理的組織制度還有企業制度文化的影響比較深,但是它的發展還是按照企業發展的觀念去作為相關理論的接觸的。在企業的財務管理中去選擇適合的人才是十分有必要的。這是因為企業的財務人員屬于企業在財務管理上的戰略性的資源還有核心的資源。它是在企業中的另外一些和財務管理有關因素之上的一個要素。
結束語
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的最后決策還是需要企業的自身制度文化去制定,但是在其制定的過程中還是會受到相關環境的影響,主要的環境影響有經濟環境以及法律環境還有就是文化的環境以及企業自身的一些特點等的影響有關。隨著企業在不斷的發展壯大的過程中,還會出現很多的影響因素,這些因素對于企業的發展來說還是有著一定的關聯的。集團式的現代企業管理可以說是現代大公司財務在進行管理決策上經常使用的一種制度文化。在我們國家的很多大企業都覺得制度的管理上還存在著非常復雜的因素對大企業的財務管理產生影響,所以我們要進行積極的應對,不斷的創新,之后對過去的管理制度進行放棄選擇性的決策制度,才可以讓企業在不斷的發展壯大的過程中立于不敗之地。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通用篇4
一、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遵循的原則
根據以上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現狀及其主要問題的分析,結合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遵循整體性、彈性、比例、優化等原則,在此基礎上有效發揮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作用。
1.整體性原則
對于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往往從籌集資金到收回貨幣資金要經歷較多的環節。而且以上環節相互作用和聯系,具有整體性。同時,中小企業具有資金流動較快的特點,因此在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上,應當從財務管理的內外部的聯系出發,重視各個組成部分之間的統一協調。比如,財務管理在實行分權管理中,需要協調各個責任部門的利益,促使整體效益的最優化。
2.彈性原則
彈性原則強調收治平衡,最好是略有結余的實現。由于任何決策都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也即存在風險性。對此,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確保合理的彈性。當然,該彈性范圍受到企業環境、決策可靠性等因素的影響,也要求中小企業科學評估面對的財務風險,從而提高財務管理系統的確定性。
3.比例原則
財務管理不僅規劃和控制著絕對量的資金,還必須利用各因素的比例關系,從而找到管理中的問題,并采取相應的對策,促使比例合理化。比如,財務管理中經常碰到的負債比率、流動比率等內容。在財務管理工作中,需要進行比率分析,保持各種比例關系的合理,從而確保企業資金結構的穩定、合理。
4.優化原則
一般來說,最優原則包括三個方面:首先就是多方案中的最優選擇,也即在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中選擇最優的問題解決方案;其次就是確定最優總量,比如理想現金金額,企業籌資總額等總量的確定;最后就是確認最優比例關系,包括利潤分配比例、資本結構比例等。
二、加強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的措施
1.優化財務管理環境
對于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必須構建良好的財務管理環境,從而為確保財務管理的質量。為此,首先是掌握企業外部財務管理環境。企業財務人員應當清醒認識到影響財務管理的因素,比如政治、經濟、法律制度、市場狀況等,對搜集的相關資料全面分析研究。其次,中小企業應當增強企業管理層對財務管理的認識程度,提升財務管理的重視程度。另外,企業應當保證財務管理的獨立性,確保審計工作和財務監督工作得到切實執行,從而為企業管理層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信息,促使企業決策科學性、合理性。
2.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
財務人員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主體,也是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者。只要充分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增強財務人員責任意識,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才能不斷提高。對此,企業需要增強財務人員的培訓教育力度,尤其是重視在崗培訓,促使財務人員了解企業自身的特點,并掌握企業財務工作的重點和難點,進而根據各自的崗位需求,開展做很對性的培訓工作。同時,中小企業還需要加大高素質人才的引進力度,嚴把財務人員的用人關。另外,通過科學的激勵約束體制的建設,增強財務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尤其是培養財務人員職業道德意識,通過高素質的財務人員來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上的不足,進而提升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
3.完善財務管理體制,明確財務管理職責與權限
結合某國有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該公司財務管理基本任務包括加強企業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監督機制,規范企業財務行為,提高財務運行效率,明確母子公司財務管理職責,有效利用資源,以實現企業效益最大化和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為目的,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其次,在財務管理體制建設上,公司財務管理體制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制。各級單位須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獨立從事經營活動,獨立納稅,規范會計核算,加強財務管理,獨立承擔民事及經濟責任,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保證出資人、投資者、債權人權益不受侵犯,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另外,財務部分的職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會計核算的職責。遵循會計核算原則,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對企業日常經營收支狀況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資金、成本、費用、利潤預算,編報月、年度財務報告,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二是財務監督的職責。規范企業的日常財務收支行為,對本企業的日常財務收支活動進行監督,杜絕和糾正企業經營中違規和違紀財務事項。如發現企業經營中違規違紀甚至違法行為的,應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三是參與經營管理的職責。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和重大經營決策。按照有關規定并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效降低和控制成本費用增長。四是財務信息管理的職責。利用會計信息,分析、預測、控制、評價和考核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揭示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增收節支的措施和建議。
三、結語
綜上所述,針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的現狀,分析了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遵循的原則,在此基礎上探討了加強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的措施。總而言之,中小企業必須結合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不斷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通用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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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財務負責人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六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七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八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十九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條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一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三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四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五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__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六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七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二十八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九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一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二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三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四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五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六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七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八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三十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扣發不超過本人月薪的20%: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通用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通用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是__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控制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在資金管理方面可能出現的風險,保障企業的資金安全。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集團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實際控制公司以及全部具有實際控制能力的下級公司(以下簡稱"成員企業")。
第三條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本部將隨時檢查成員企業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集團公司監審部在對成員企業進行財務審計時,成員企業資金管理是否符合本規定的要求也將是其中一個重要部分。
第二章成員企業銀行賬戶管理
第四條開立賬戶:
成員企業需要開設新的銀行賬戶(包括以公司名義開立的信用卡賬戶),需
填寫《開戶申請表》(參見附件:1),并上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本部審批。
第五條賬戶統計與報告:
(一)成員企業必須指定非銀行出納人員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調節不符,編表人與銀行出納共同查找原因,及時處理。《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要有編表人簽字、銀行出納復核簽字、財務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審核簽字。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應視同會計憑證及賬簿等會計檔案進行保存。
(二)成員企業資金日報應按照規定每天上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本部。
第六條印鑒管理:
(一)成員企業必須加強銀行預留印章的管理。成員企業財務專用章應由財務負責人或其授權非銀行出納人員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授權非銀行出納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嚴禁一人保管印章同時保管各種票據。
(二)更換銀行印鑒的保管人,須經過總經理批準,交接雙方須在交接記錄上簽名。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七條成員企業根據當地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留存現金,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當日(經過財務負責人審批后,可最遲不超過下一工作日)必須存入銀行。
第八條成員企業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一)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
(二)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和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三)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包括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各種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四)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現金支出。
(五)收購成員企業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支付的價款。
(六)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七)結算起點(結算起點為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搶險救災以及其他特殊情況,辦理轉賬結算不夠方便,必須使用的現金,開戶成員企業,要向開戶銀行提出書面申請,由本成員企業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開戶銀行審查批準后,予以支付現金。
第九條注意事項:
(一)轉賬起點以上的開支原則上不得使用現金支付。
(二)與外單位之間的大宗經濟往來,必須通過銀行轉賬結算。
(三)白條不得充抵現金。
(四)不得在賬外保留公款。
(五)不得與其它單位或個人互借現金。
(六)成員企業另行規定的其他注意事項。
第十條盤點制:
(一)加強庫存現金的盤點工作,現金庫存至少每月盤點一次。
(二)盤點工作由現金出納人員進行,編制《現金盤點表》并簽字,財務
負責人指定非現金出納人員負責監盤并簽字,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
(三)《現金盤點表》作為會計檔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保管。
第四章報銷管理
第十一條報銷單據:
(一)所有報銷單據均須有經辦人的背書,保證其真實性。
(二)單據內容必須完整,包括時間、付款單位和項目名稱等。項目內容不完整的單據必須經總經理背書。
(三)非發票不得報銷。
第十二條預先借款的費用報銷:
(一)報銷單據的消費內容必須與借款審批的用途一致。
(二)成員企業應根據具體業務情況限定借款后的報銷期限。
第十三條對于小額、年度預算內的費用開支,可不辦理事先借款手續。開支后直接到財務報銷。成員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規定零星支付的限額,例如1,000元以下。
第五章融資狀況管理
第十四條每季度最初的5個工作日內,成員企業應以書面形式向集團財務管理本部上報其融資情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融資單位(成員企業及其下屬分、子公司)、融資來源單位(銀行或信托)、融資形式(貸款、貿易融資額度、保理等)、批準額度或授信額度、已使用額度、融資期限、融資成本(利率)、擔保方或抵押物情況等;
第十五條成員企業及其下屬分、子公司的融資情況變化均需以呈批形式上報集團財務管理本部,經批準后執行,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增融資、現有融資條件或期限變更、現有融資歸還等。
第六章資金支付管理
第十六條支付程序總則:
(一)各成員企業必須制訂嚴格的業務和財務審批程序。每筆款項的支付都應以經過完整審批程序的原始單據或文件作為憑據。
(二)嚴禁成員企業總經理直接指揮出納支付或處理資金事宜。
(三)除非特別授權,簽名權不可下放,但在應急情況下,簽名權可上浮。
第十七條業務審批:
在業務審批程序中,業務主管和成員企業總經理審批的內容如下:
(一)對下級人員權限的審批。
(二)對經濟業務發生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的審批。
(三)對經濟業務發生可行性的審批。
第十八條在財務審批程序中,財務人員審批的內容是:有關原始單據內容的完整性、準確性、真實性。
第十九條支付程序:
(一)出納的支付應該在會計人員制單以后,根據會計憑證核實單據后支付。
(二)收付款時,經辦人員要在相關單據上簽字,出納在收付款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章。
第七章集團公司內部資金調劑程序
第二十條調劑原則:
(一)考慮到集團公司的整體利益和成員企業之間的業務需要,經集團公司財務總監、事業部總經理、總裁辦總經理和總裁共同批準,可以調劑各所屬成員企業資金的使用。
(二)資金使用單位參考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上浮一定比例向資金供給單位支付利息,使用期滿后,本息一次付清。
(三)正常的成員企業利潤分配根據股東大會的決議執行,不執行以下調劑程序。
第二十一條調劑程序:
(一)根據資金平衡計劃,集團公司財務總監向集團公司總裁提出資金調劑申請,并與相關成員企業總經理協調。
(二)集團公司總裁、財務總監、事業部總經理、總裁辦總經理共同簽署《資金調劑通知》(參見附件:2),成員企業在收到通知書后,按要求辦理。
第八章備用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根據業務需要規定可借支備用金的部門或個人,以及限額。
第二十三條備用金的使用方式是先借后報,差額補足。
第二十四條備用金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對于任何違反本規定的人員,集團公司或所屬成員企業將根據情節做出處罰,直至免職;給集團公司或成員企業造成損失的,對集團公司或所屬成員企業承擔賠償責任;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