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采購管理制度
在制定制度時,需要強調公正和公平原則,確保制度的執行不受個人主觀因素的影響。下面給大家整理一些學校采購管理制度,方便大家學習怎么寫學校采購管理制度。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篇1
一、申購程序
各校園凡需要購進各類辦公設備、教學儀器及大宗物資(學生簿籍、配套教材、大宗印刷品、印刷用紙、辦公用品等),需向龍潯中心小學填制《修建、購置項目審批表》,同時報送龍潯中心小學領導審批,若所申購的物品屬于政府集中采購范圍的,應及時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并報送政府集中采購。若屬于學校自行采購范圍的,由各校園采購小組集中采購。
二、校園采購小組的范圍和職責
1、采購小組根據具體申購的物品名稱、規格及數量進行信息收集,采購組長根據所收集的項目進行匯總并向供貨方(三家以上)列出物品報價清單,供貨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商品報價,在確保物品質量的前提下,采購小組根據供貨方報出單價最低者確定為供貨單位。
2、所采購物品經驗收合格者,需采用銀行轉賬,托收承付的由報帳單位辦理報支手續,交龍潯中心小學總務處審核無誤后轉銀行承付。
3、學校若急需采購小量物品時,應有采購小組三人以上共同采購,不得由一人辦理采購全過程。
4、采購小組應在學校的領導下組織實施,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的名義隨意采購物品。
5、采購人員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忠于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要有主人翁的思想,不得徇私舞弊。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篇2
為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和完善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則
1、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
2、開源節流,提高效益,服務教育教學,服務廣大師生;
3、落實,確保財務和資金安全。
二、主要任務
4、科學編制預算,及時進行決算;
5、依法籌措教育經費,確保國撥經費、事業性收費及專項資金及時、足額地到帳入庫;
6、做好學校各項支出的審核把關,及時辦理結算、報批、付款等;
7、做好教職工的人事管理和工資管理,確保教職工工資和校內津貼及時足額發放;
8、做好學生代收費項目管理和學生食堂帳目管理;
9、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10、加強會計核算,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11、建立健全財務檔案,各類會計資料完整、規范、準確,記帳及時,日清月結;
12、依法做好財務公開。
三、收入管理
1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14、收費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防止和杜絕“小金庫”問題的發生;
15、及時組織進行各項收費,認真填寫《學生收費記錄卡》,對于學生繳費中的拖繳、欠繳現象,必須摸清底數,如實上報,限期繳足;
16、學校取得的專項資金,應按要求專款專用。
四、支出管理
17、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18、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嚴禁虛列虛報,嚴禁以白條及其他不規范票據作為報銷憑證;
19、各種支出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要有經辦人簽字,知情人初審,主管副校長核實,最后校長審批簽字后后方可報銷;
20、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必須實行政府集中采購,并按規定的程序和方式辦理;
21、會議費、招待費、公用通訊費、交通差旅費的支出,按規定的標準由財務人員嚴格審核,各種附票、附件必須齊全,經校長批準后報銷;
22、各類支出業務發生后,應及時辦理報帳手續,一般當月結清,無故延期不予報銷,由經辦人自行負責。
五、資產管理
23、學校確定專人負責資產日常管理,并設立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和臺賬;
24、建立健全實物資產購置、保管、使用、發放、交接、維修等管理制度,及時清理債權,定期(每學期末)組織清查盤點各類資產;
25、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售、對外捐贈、報廢、報損等,必須經過學校領導集體研究,有三人以上小組負責并簽字登記,按國有資產處置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記帳。
六、食堂管理
26、食堂的財務核算和管理,按有關規定獨立建帳,專款專用,由膳食處和財務處互相配合,共同負責;
27、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按照非營利原則,及時核算盈虧。
七、民主監督
28、建立健全開支報批和民主理財制度,3000元以內的開支由主管副校長和校長研究批準,3000元以上的開支由校長辦公會集體決定,3000元以上的購置或基建由三人以上小組集體負責,5000元以上的項目經校務會或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29、大力推行財務公開制度,及時如實地進行財務公開和公示;
30、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并按要求及時上報教育、財稅、審計等有關部門,自覺接受監督。
八、財務人員要求
31、財務人員要自覺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制度和行業管理制度,加強自身學習和提高,努力提高理財能力和水平;
32、財務室是學校進行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財會人員要在財務政策、財務管理、收支把關等方面為校長當好參謀和助手,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33、財務人員必須堅持原則,正直無私,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國家財務政策,嚴格落實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九、強調事項
34、校內各種購物、購書、維修、制作等,要按規定先行申請審批,再按規定的辦法和程序操作,未經報批或不按制度辦理的項目,學校不予承認,不予報銷;
3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簽字消費,否則不予報銷;
36、學校公款一律不得借予個人私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個人墊付。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篇3
一、政府采購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政府采購法》及朝陽區政府采購的管理規定,加強各校采購管理,規范采購行為,明確采購程序,結合學區實際制定政府采購管理制度。
(一)、集中采購管理程序:
1、學校按當年預算政府采購預算要求,將本校采購項目及資金計劃編入部門預算,上報學區財務,學區匯總后上報教委財務科審批;
2、由教委統一采購的項目,學校要做好驗收工作。對所購貨物的名稱、型號、規格等進行初步驗收,并上報教委設備中心。
(二)校分散采購程序:
1、購限額標準以內納入定點采購范圍內的貨物采購程序:
(1)、財政直接支付項目:
①、采購單位在每月10日之前提交次月政府采購月計劃,待區財政批復后單位才能執行;
②、學校持《朝陽區定點貨物結算單》到定點供應商處進行采購。采購完成后在驗收欄中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③、供應商及區財政相關部門按照要求結算貨款。
(2)、單位自行支付項目:
①、學校填寫《朝陽區定點政府采購實物調撥單》;
②、學校通知定點供應商;
③、貨到后學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學校在“采購人驗收”欄中簽字蓋章;
④、學校憑發票及《朝陽區定點政府采購實物調撥單》到學區報賬。
2、采購限額標準以上項目采購程序:
(1)、貨物或服務,單項或批量達到50萬元以上。教學設備達到30萬元以上項目。
①、學校次月需要立項的項目在本月填報政府采購計劃;
②、學校填寫“朝陽區政府采購立項表”與項目詳細需求,報送區政府采購辦,并將配套資金繳入政府采購賬戶;
③、學校依據批復立項表與審計的招標代理機構,確定供應商。
(2)、政府采購目錄以及單項或批量到達60萬元的工程項目:
①、學校填寫“朝陽區政府采購立項表”與設計概算、圖紙等報區政府采購辦;
②、學校依據批復的立項表與已審定的招標機構,確定供應商;
③、建設工程竣工后,由學校與工程監理機構共同對項目進行驗收。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篇4
一、經費的審批報銷
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由校長把關,總務主任負責實施,全體師生員工應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支持財會人員履行職責。校長負責處理學校經費開支中的重大問題。
1、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財務開支的制度,凡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都由校長簽字予以報銷。購置貴重物品價1000元以上須經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2、凡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校領導,教職工參加的會議,外出聽課,學術討論會,參觀考察,函授學習等開支,必須經校長同意,在通知單上批文,附在報銷單據上,經總務部門審核,校長簽字,按財務管理規定及時報銷。
3、學校同意購買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品、衛生用品、實驗儀器及藥品的報銷,原則上應持有國家統一政工發票,由購物人,財物保管員驗收人簽字,總務主任簽字,校長審批簽字,及時報銷。手續不齊全者出納和會計應予以拒報,否則,當事人和財會以作差錯事故處理。
4、財會人員發現在經費使用中,不符合有關財務制度,或違反財務紀律的,應履行職責,向主任和校長匯報,及時處理,否則,作失職論處。
二、財物(校廠)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公物采購、審批、管理做到計劃購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責任明確,據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加強學校財產管理,是保證教育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條件。本著勤儉辦學的原則,全體師生員工必須人人愛惜學校財物,人人參與財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識,切實加強財物的&39;常規管理。
1、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使用,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實行管理人員責任制。
2、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按行政管理體制,實現行政負責人和使用管理人員雙重責任制。根據校產分布情況,按使用單位和存放地點,落實到處、室、班、組、人,誰用誰管,有獎有罰。
3、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報銷手續,經會計和財物管理員按發票登記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資產帳、冊制度,做到賬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物價一致。
5、總務處每學期對校產全面清查一次。(學期結束前)
6、各科室校長清冊一式三份,總務處和有關處室財務管理員各執一張貼在本辦公室內,辦公室的辦公用品、衛生用品、電器等分別采用包干使用的方法,辦公物品的使用情況,作為評比先進辦公室的一項指標,辦公室內公物的遺失或損壞,各科室負責人應予及時查處。
7、固定資產的減少,包括調出及報廢、報損、丟失、變價等都必須經過部門負責人、校產管理員的鑒定,填報“審報單”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備案。
8、班級課桌凳,衛生用具,教學用品,電器,設備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實到人保管使用。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篇5
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學校物品采購的透明度,制訂本制度。
1、公開采購的基本原則
凡學校需要購置的物品符合公開采購條件的必須根據“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招投標,做到“事前向教師通報采購目的、要求與做法,事中有教師代表全程參與操作,事后及時向教師通報結果”,堅決杜絕“暗箱”操作。
2、公開采購組織
學校成立采購小組。采購小組由校長、分管校長、總務主任、教師代表共同組成。教師代表由教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每次抽簽確定1—2位教師代表參加,特殊情況邀請專業人員參加。
3、公開采購的范圍和方法
(1)總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物品,須通過政府采購中心實行政府采購,抽簽選取教師代表參與采購過程。
(2)總價值在5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的由學校采購小組詢價采購。
(3)總價值在1000元以下物品的由總務處安排二人以上進行集體采購。
4、公開采購程序
公開采購必須嚴格按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1)申報:個人填寫申報單交歸口處室主任審核簽字后申報,1000元以下由分管校長審核,校長審批;1000元上由行政會議審批。
(2)在學校“公開采購”欄、“校務公開欄”、“周前會”上發布信息和招標文件。
(3)根據招標文件要求由投標單位編制標書。
(4)根據招標文件和投標單位編制的標書,在有采購小組成員(或其他教師代表)在場的情況下當眾開標,并根據招標文件的規定辦法確定中標單位。
(5)公開招投標結果在學校校務公開欄或學校網站公告。
5、公開采購的組織、實施、紀律要求
學校大宗物品的采購工作由學校大宗物品采購小組具體操作實施。
實施采購的相關要求:
(1)經辦人員要深入了解市場行情,要對商品的價格、質量做到心中有數,使購入的商品質優價廉;要堅持原則,不徇私情,公私分明,廉潔奉公;要精打細算,避免損失和浪費,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2)大宗物品采購事先要有預算,經校長批準方可辦理,特殊情況需經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3)大宗物品購物發票必須有經辦人員二人或二人以上簽字,并由校長簽字審批方可報銷。
(4)所采購物品應交財產保管人員驗收登記。
(5)財會人員應認真履行財務監督的職能,凡不符合財務規定及制度的購物發票有權拒付。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篇6
一、設立招標采購小組
組長:校長
聯絡員:總務科長
成員:紀委書記分管后勤校長總務科專項負責人采購員使用單位負責人一名
二、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采購政策。執行政策法規,組織市場調研,按照經濟適用原則提交購買或招標方案。
2.負責招標組織工作。每次招標活動都要依法公開公正公平的進行,認真完成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整個過程。
3.負責業務咨詢。要充分發揮招標采購智囊團作用,負責采購政策法規和業務技術等方面的宣傳、解釋、參謀和咨詢工作。
4.負責招標項目的落實。對每次招標活動要檢查監督,確保落實,并負責聽取使用單位的意見和建議。
三、前期準備
1.要加強計劃性,盡量形成批量規模,吸引廠商,促進競爭,產生效益。
2.要加強市場調研,做好前期準備。要首先做好選型工作,滿足教學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場行情,做到胸中有數;公開招商并審核資質和業績。每項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據采購需求制定標書,標書內容應詳細具體,以免引發爭議。
4.要根據招標內容組織招標人員。招標開始時負責介紹招標投標概況。
四、議事規則
(一)基本宗旨
招標小組成員代表學校和各使用單位的根本利益,必須公平公正,客觀全面,不傾向或排斥某一確定的指標,并對個人的評標意見負責。
(二)組織紀律
招標小組成員不得以招標名義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接受投標人的宴請,不得收受投標人的禮物,不得透露對中標文件的評審、比較以及評標有關情節。凡是國家規定集團購買與招標項目,不得變相交易方式,更不得變成個人行為,必須堅持集體決策。凡是擅自違規操作,以個人身份所簽協議和合同視為無效,并追究有關人員的紀律責任。材料出現問題,組長是第一責任者,工作組集體負責。招標采購領導小組成員的親屬不能參與招標。
(三)評標原則
堅持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各項評價標準;堅持滿足招標文件所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后,同質比價;堅持質量第一,以防止中標價格低于成本價格帶來后患;價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標;爭取最大回報率。
(四)評標方法
在各投標廠商開標后,招標小組成員要進行充分地討論評標,要求各抒己見,暢所欲言,充分發表自己的見解。在充分討論基礎上,以無記名投標方式或其它方式產生中標者,少數服從多數,如果兩家以上出現同等票數要進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標活動結束,要現場做出《招標記錄》,招標小組成員要當場簽字,每次招標要建立招標檔案一套,以備查考。
(五)大型采購項目,聯絡員不參與投票。
五、工作程序
1.集團購買與招標項目確定(組長負責);
2.項目公示(聯絡員負責);
3.應標單位材料送達(聯絡員負責);
4.相關市場調研(申請單位及聯絡員)
5.項目說明會(應標單位參加、聯絡員負責通知);
6.工作組和議,敲定購買對象與應標單位;
7.履行法律手續,公示結果。
六、幾項原則
1.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原則上交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
2.一次采購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長、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3000~5000元的,由紀委書記、分管校長、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5000元以上物資或1萬元以上的基建維修項目的,由招標小組全體成員招標。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篇7
采購業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采購業務管理,規范采購業務行為,防范采購業務活動中的差錯和舞弊,根據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規范-采購與付款》等法律法規,結合本校采購業務特點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采購業務包括采購計劃、采購訂單、合同訂立、物資入庫、購貨發票、登記應付賬款和支付貨款等業務。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單位的采購業務管理與控制。
第二章崗位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四條建立采購業務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各崗位的職責與權限,確保辦理采購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第五條物資采購業務嚴格規范和執行如下程序:
一、計劃與審批;
二、請購與審批;
三、詢價與核價;
四、確定供應商;
五、訂立合同;
六、采購與驗收;
七、物資入庫;
八、賬簿登記與支付采購款。
第六條采購業務的基本分工如下:
一、倉儲部負責編制物資儲存計劃;
二、采購部負責編制物資采購計劃,填制請購單、詢價與價格談判、簽訂合同、采購物資等業務;
三、財務部負責結算采購款項、登記存貨及應付賬款等;
四、倉儲部負責根據物資儲存計劃和采購計劃辦理物資入庫,登記保管賬等;
五、品質部負責物資入庫前的質量驗收;
第七條辦理物資采購、核價與付款業務的員工應當具備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辦理采購、核價與付款業務的人員在同一個崗位上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年。
第八條物資的采購價格、付款政策要嚴格執行學校授權文件的規定,各級審批人要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第九條授權采購部、品質部、倉儲部、財務部分別辦理物資訂購、檢驗、收發存和付款業務,其他任何部門均無權經辦采購與付款業務。
第十條對于重要的、技術性較強的采購業務,應當專家評審、集體決策制度。
第三章計劃與審批控制
第十二條學校對采購業務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和采購目標責任制。每年12月份,理事會與采購部經理簽訂下一年度的《采購目標》,明確全年的采購目標、價格目標、費用指標政策。
第十三條采購部要將年度采購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個采購崗位,并將目標分解落實情況報學校備案。
第十四條實施物資采購的具體依據是《物資請購單》。《物資請購單》的填制、審批程序如下:
一、采購部填制《物資請購單》,《物資請購單》中須列明如下事項:
1.采購物資的依據;
2.采購物資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技術要求;
3.使用部門及物資用途;
4.采購員及采購部負責人簽字。
第十五條《物資請購單》首先經倉庫部門簽字確認:學校倉庫是否有該物資。如有,則無需采購,由使用部門統計員開具物資領料單,直接到倉庫領用;如無,則按下列流程審批:
《物資請購單》應由使用部門(采購發起人、部門主管)、采購部(采購業務員、采購部門主管)簽字后,報校長簽字審批。
經過學校領導審批的《物資請購單》,是采購物資及辦理驗收、入庫及付款的依據。
第四章采購價格控制
第十六條物資采購過程中的價格決策要做到科學有效、公開公正、比質比價、監督制約,杜絕采購過程中的不正當行為發生。
第十七條采購部要廣泛收集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市場信息,掌握主要采購物資的信息變化。
第十八條物資采購價格的確定要履行詢價、談判、審批、和備案五項程序:
一、詢價:采購部按照學校批準下達的《物資采購計劃》,根據采購項目的時間要求,在了解市場行情、參考過去采購記錄的基礎上,向供應商咨詢價格。接受詢價的供應商應在三家以上,詢價過程和供應商的報價要如實登記備案。
二、談判:采購部與供應商進行價格談判,力爭以較低的價格簽訂采購合同。
三、審批:合同須經校長審批后,加蓋合同專用章。
四、備案:采購部與供應商簽訂的《物資采購合同》原件,交財務部備案、保管。
第五章采購與驗收控制
第十九條根據采購物資的性質不同,分別采取如下采購方式:
一、一般采購物資在貨比三家的基礎上,采用訂單或合同訂購方式采購;
二、小額零星物品采用擇優定點采購方式;
三、符合《招標管理制度》的采購業務及設備購置一律實行招標采購。
第二十條除僅有唯一供貨單位或本校有特殊要求外,主要物資的采購應當選擇兩個以上的供貨商,要從質量、價格、供貨能力、信譽等方面擇優定點采購。
第二十一條主要物資采購及有特殊要求的物資采購,應當審查供貨單位資格;對已確定的供貨單位,應當及時掌握其質量、價格、信譽的變化情況。
第二十二條物資采購到校,需辦理如下驗收入庫手續:
一、倉庫保管員核實到庫物資是否與《物資請購單》規定的品名、數量、供貨廠家相符。檢驗物資是否合格(特殊物資應由專業人員檢驗,如設品質部則由其檢驗)。凡核實無誤的,保管員根據發票及送貨清單開具《物資入庫單》;
二、《物資入庫單》經保管員簽字后生效,財務部據此登記賬簿和辦理有關結算事宜。
第二十三條到庫物資與《物資請購單》不符或質量檢驗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辦理入庫和結算手續。
第二十四條質量檢驗人員應當嚴格按標準和程序進行檢驗,并對檢驗結果承擔責任。
第六章貨款支付與賬目核對
第二十五條采購物資的付款由財務部負責,付款的依據要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一、訂有采購合同的,要參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金額付款;
二、要在貨幣資金預算范圍內付款;
三、要在對采購發票、驗收證明等相關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規性進行嚴格審核、確認無誤的前提下,辦理付款。
第二十六條采購付款時,由采購部填寫《付款申請單》,報領導審批,財務按經批準的《付款申請單》支付款項。
第二十七條財務部要加強應付賬款管理,辦理結算與付款事宜。
第二十八條財務部往來核算會計負責應付賬款的核對與清理,要每個季度至少與供應商核對一次賬目,核對結果要填制《應付賬款核對表》備案;核對出的未達賬項,要逐項逐筆查明原因,杜絕串戶等錯誤現象的發生。
第二十九條采購部統計員要按供應商設置物資采購臺賬,及時登記每一供應商的供貨、開票、付款及應付賬款余額增減變動情況。
第三十條采購入庫的物資在保管或使用過程中,發現數量和質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購部要及時與供應商聯系,并分別情況按以下程序進行處理:
數量不足的,要求供應商予以補足;
質量問題,尚能使用的,要求供應商給予價格折讓;
不能使用的,要求供應商退貨或換貨。
退貨通知單應及時報送財務部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