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獎懲管理規章制度
通過制定明確的規章制度和流程,可以確保政府各項工作有序進行,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和冗余。下面給大家整理一些公司獎懲管理規章制度,方便大家學習怎么寫公司獎懲管理規章制度。
公司獎懲管理規章制度篇1
一、獎勵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員工,按不同事跡予以獎勵。獎勵分為表揚、嘉獎、立功、授予個人或集體榮譽稱號、晉級和給與物質獎勵。
1.對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生產)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3.嚴格開支,愛護公物,節約費用顯著成績者;
4.服務態度好,為公司獲得榮譽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準確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者;
6.為保護國家與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7.年終獎為全年總工資5%(當月有處罰及客戶投訴的才能享受)
二、財務考勤制度
1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分鐘至5分鐘,按5元扣除。
2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5分鐘至10分鐘,按10元扣除。
3.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按20元扣除。
4上班與例會無故曠工按兩天底薪扣除。
5如在一年之內滿勤,公司將給予50元獎勵
三、凡犯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作辭退或開除處分,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
(2)工作嚴重失職,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后果;
(3)惡意破壞公物或會員物品;
(4)道德敗壞;
(5)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
(6)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
(7)無理取鬧,嚴重影響公司和社會秩序;
(8)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分的。
四、優秀員工評選制度
1.每月評選一次優秀員工,符全以下條件員工均可參加:
(1)文明禮貌:言談親切、舉止大方、精神飽滿、著裝規范整潔。
(2)愛崗敬業:熱愛本職工作、任勞任怨、責任心強、服務熱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務好、不計時間報酬,兢兢業業工作,有協作精神。為了集體的利益,甚至犧牲個人利益。愛護公司財產,節約意識較強。
(3)遵章守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工作無失職、失誤記錄。
(4)團結友愛:尊敬領導、友愛同事(當面背后不講不利于團結友好的言語)。
5)有良好的團隊組織,在團隊中員工能互相學習、支持工作,經常開展寓教于樂的團隊活動,員工精神面貌良好。
五、員工投訴
員工在工作中無論與同事、領導發生糾紛,對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有不滿之處或對工作安排不滿,均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總經理投訴,但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不得提供偽證;
2.不得公開或私底下散布不滿情緒。
3.不得在事情得到調查解決之前,拒絕執行工作。
4.不得固執已見,強詞奪理,不服從仲裁。
公司獎懲管理規章制度篇2
為了鼓勵保安人員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杜絕一切不良行為,以責、權、利相結合為原則,制定保安人員獎懲制度。
一、獎勵細則
1、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做斗爭,成績顯著者;
2、積極協助_機關抓獲違法犯罪分子和偵破案件,成績突出者;
3、積極參加搶險救災,保衛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成績顯著者;
4、為搞好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積極出謀劃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議實行后效果明顯者;
5、拾金不昧者
以上根據情況獎勵200至2000元不等
二、懲罰細則
1、值班時收聽收音機、錄音機或進行其他與值班無關的事情。
2、擅離職守,經常遲到、早退。
3、酒后執勤上崗,并造成一定后果。
4、未按時交接班,或不按有關規定進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檢查時相互推卸責任者。
5、未經部門領導批準,私自頂班者。
6、未經部門領導同意,擅自帶人留宿者。
7、執勤時,衣裝不整,佩戴不齊;執勤中玩忽職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轄范圍內發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極壞影響者。
8、對公司和保安部領導下達的工作任務,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沒有正當理由者。
9、扣留物品不登記,不上交;撿拾物品不報告,不上交者。
10、違反保安器材使用規定,私自隨便轉借和使用。
11、在突發性事件或緊急情況下,臨陣脫逃或坐視不管者。
12、法制觀念淡薄,參與社會聚眾鬧事、嫖娼、賭博等,與治安工作人員的應有素質極不相稱者。
13、思想不純,見利忘義,監守自盜或以權謀私,嚴重損壞公司形象者。
14、工作責任心不強,不服從分配,不執行規章制度,并隨意頂撞領導且屢教不改者。
根據錯誤情節輕重處200至2000元不等的罰款。對于一些性質惡劣者,影響極壞者應辭退或開除;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者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司獎懲管理規章制度篇3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公司獎懲管理規章制度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嚴明工作紀律,做到獎懲分明,增強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公司員工的獎懲工作。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總經辦是公司員工獎懲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員工獎懲工作進行監
督管理工作,并負責對有爭議的獎懲決定進行裁決。
第五條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獎懲工作的管理。
第六條公司總經理對各類獎懲決定進行審批,并擁有最終裁決權。
第三章獎勵管理
第七條公司設立如下的獎勵種類:
1.通報表揚;
2.獎金獎勵;
3.提薪升級。
第八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報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發生,減少經濟損失有功的;
3.一貫忠于職守,工作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
5.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九條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質量優、效率高,不討價還價,任勞任怨,竭盡所能達成任務,全年無重大質量責任事故;
3.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4.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
5.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6.為公司攬取大量營業額并創造了一定利潤的;
7.通過發明創造、技術革新對提高公司經濟、生產效益做出顯著貢獻的;
8.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公司經理辦公會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十條員工有以下表現的給予提薪升級:
1.連續數次對公司發展提出重大建議為公司采納,并產生重大經濟效益的;
2.積極做好本職工作,連續3年成績突出受到公司表彰的;
3.有其他突出貢獻,公司總經理認為該給予提薪升級的。
第十一條獎勵的工作流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總經辦審核;
3.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
4.總經理審批;
5.總經辦實施、下發《獎懲通知單》(受獎當事人)并負責歸檔。
第四章懲處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設立以下處分種類,視情節輕重使用:
1.警告;
2.通告批評(經濟處罰);
3.降薪降職;
4.辭退。
第十三條員工有以下行為的,給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
3.因過失以至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礙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的;
5.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遺失員工證或未按通知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
10.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區域而拒絕保安詢問檢查或管理人員查詢者;
11.破壞公司工作、生產場所環境衛生。
第十四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通告批評(經濟處罰):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的;
2.因疏忽導致公司辦公設備或物品材料不能正常工作或傷及他人的;
3.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的;
4.攜帶危險品進入公司的;
5.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7.在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屢教不改者。
第十五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薪降職: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工作任務的;
3.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4.泄露公司秘密的;
5.違反公司規定帶進出物品;
6.遺失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的;
10.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11.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第十六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偷竊同事或公司財物的;
2.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利用職務之便向客戶索取錢物的;
5.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的;
6.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失;
7.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工作秩序的;
8.拒不執行公司總經理、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污、盜竊、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等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泄漏公司機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不服從公司生產調度在外另謀職業的;
19.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重擾亂公司秩序;
20.在公司內有傷風化行為的;
21.經常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經教育仍屢教不改的;
22.公司調派工作時,無故拒絕接受的;
23.因行為不當,公司再無法對其信任的;
24.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的。
第十七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八條員工有上述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述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公司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總經辦報公司總經理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十九條公司員工在發現他人有違反本制度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總經辦和部門主管報告。
第二十條對員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的,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分人進行申辯。
第二十一條員工所受處分有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后七日內,陳訴理由申訴,并以申訴后的核定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二十五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被辭退者除外)。
第二十六條處分的工作流程:
1.員工舉報或部門提議;
2.總經辦組織調查;
3.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討論審批;
4.總經辦下發《獎懲通知單》(受處分當事人)并負責歸檔;
第二十七條員工一年之內被警告處分達3次的,年終獎只發90%,3次以上給予警告處分的,公司將予以降薪降職;員工一年之內被通告批評(處罰金額)達2次的,年終獎只發60%,超過3次(含3次)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第二十八條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受到通報批評,并給予相應經濟處罰時,其部門負責人應負有一定的領導責任,也應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1.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部門負責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應負一定的領導責任,承擔責任的30%;
2.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部門負責人知情不予以制止,應負主要領導責任,承擔責任的60%。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實施細則由總經辦負責制定、修訂,并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實施細則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獎懲管理規章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保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執行,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企業所有員工。
第二章獎勵
第3條企業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第4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獲得獎勵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得到采納實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績。
(6)為企業取得重大社會榮譽,或其他特殊貢獻,足為員工表率。
(7)忠于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
第5條企業設有“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杰出員工”、“先進員工”、“優秀管理者”等獎項,在每個工作年度結束后,人力資源部組織評選活動,對工作中表現優異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6條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通報,頒發獎金____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
(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
(3)其他對企業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
(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條針對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企業設有金額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級獎勵,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8條優秀員工每名獎金為____元。
第9條對杰出員工獎項,企業金額為____~____元不等的三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10條對“優秀管理者”獎項,企業設有金額為____~____元不等的兩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三章懲罰
第11條懲罰包括批評、記過、罰款、降級或降職、辭退。
第1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準離崗或竄崗、閑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企業秩序,情節輕微。
(4)不按規定著裝。
(5)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6)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第13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罰款、記過、降級或辭退處理
(1)遲到或早退每次罰款____元;當月累計達三次及以上,罰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曠工一日,除扣發當日基本薪資的____%外,另罰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罰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并另罰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損壞考勤卡除按曠工處理外,另每次罰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并加罰____元。
(5)未按企業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等視情節輕重處以____~____元罰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者予以降級、降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6)損毀公物除照價賠償外,另處罰金____元;如查實屬故意行為,視情節輕重加罰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拉幫結派、聚眾斗毆、煽動謠言、_誤產、打架盜竊等嚴重損害公司聲譽。
(8)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在對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禮金,給企業聲譽帶來不良影響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9)其他違反企業制度和規定的行為,按相關制度或規定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14條員工獎懲的核實及手續辦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公司獎懲管理規章制度篇6
一、獎罰制度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獎罰制度,依照公司流程和規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及敬業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物業公司全體員工
三、獎罰形式
獎勵:
口頭表揚、公司通報表揚、經濟表揚、晉升工資、晉職
處罰:
口頭警告(書面記過)、公司通報批評、經濟處罰、解雇
四、獎勵標準
嘉獎一次10元~500元不等(酌情),晉升工資在原有工資的基礎上上漲50~200元不等;晉升原則上升一級,如有特殊貢獻或能力突出者,可酌情晉升。
五、獎罰程序
由該員工直接上級或物業辦公室根據事實提出建議,并填寫《獎罰單》,經當事人確定后報請各級領導審批,由行政部門備案。
六、申訴途徑
如員工對所處理的結果不服,有異議者,請于實施人將《獎罰單》交予當事人簽名確認時,對獎罰人提出申訴,如申訴結果未達成一致意見,則從接到獎罰通知起兩天內向上一級或行政管理部門申訴。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審訴又拒不簽名的,《獎罰單》強制執行。
七、獎罰規定
獎勵:
(1)符合下例條件的,給予嘉獎獎勵。
1、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實施有明顯效果的,給予該人員獎勵。
2、能及時發現并上報治安,消除重大隱患、具有突出貢獻者。
3、員工在工作中做到拾金不昧,保持誠實守信的良好形象。
4、遇事臨危不懼,勇于維護公司利益。
5、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費用能源有顯著成效者。
6、檢舉或揭發損害公司利益或違規行為,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7、保護公共財產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搶險救災成績顯著者。
8、工作中善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者。
9、對改革物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10、工作中積極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屢次被各界表揚者。
11、第一時間發現偷盜犯罪嫌疑人員者。
處罰:
(1)口頭警告(按月考核5—10分,罰款處分)
1、當班時間干私人事情、用公司電話辦私事。
2、當班時間吃東西。
3、未經允許當班時間會客,擅自離崗、脫崗、串崗。
4、上班時未按規定著裝或衣裝不整,未佩戴工牌。
5、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違反體系文件要求。
7、上班翻垃圾箱撿廢品,破壞公司形象。
8、所有員工積極配合品質管理員的日常檢查工作,在品質管理員日常檢查中,如有故意不配合,發現員工在作業時間沒有按照相關作業指導進行工作的,經部門負責人調查屬實的。
9、每日下班提前打卡者。
10、日常工作檢查中,發現同一個員工在同一個表格上檢查三次發生同一個錯誤的,根據各部門考核制度處理。
11、在宿舍會客,留外人住宿。
(2)公司通報批評(按月考核11—20分,罰款處分)
1、一個月內受兩次口頭警告者。
2、未經領導批準終止工作,擅自離崗者。
3、破壞公共衛生者。
4、經通知無故不加班者。
5、上班期間酗酒或有不軌行為者。
6、當值時間睡覺未造成損失者。
7、發現問題故意回避,不處理、不報告、不記錄。
8、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憤,損失公物、浪費材料。
9、公報私仇,以權壓人,以老欺新,處理問題不公正。
10、非工作需要,私用機電設備,消防器材。
11、本職工作失職未造成損失。
12、無故頂撞上司,不執行上司合理工作安排。
13、品質員日常開出的整改單及處罰單,在負責人規定的完成期限內如未完成但存在客觀原因不能及時完成的,要及時說明,如沒有客觀原因又沒按規定時間內完成累積三次的。
14、品質管理員在日常工作中發現問題需及時與相關負責人溝通,實事求是,據實反映,若有違反,經調查屬實,給予通報批評。
(3)經濟處罰(按月考核21—30分,罰款處分)
1、不服從主管領導,影響工作質量。
2、利用對講機閑聊,污言穢語泄憤,亂按亂調擾亂正常工作秩序。
3、因醉酒影響工作者。
4、隱瞞工作中的失誤(錯誤),給公司及部門造成重大影響者。
5、在品質管理員日常檢查中,發現員工在作業時沒有按照相關作業指導標準進行操作,同樣問題出現三次不合格,造成嚴重影響。
6、設備設施非專業人員不得操作,否則造成的設備設施損壞除照價賠償之外,根據事情輕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7、部分質量目標三次以上未達標,給予責任人處罰。
8、在外審過程中責任部門,出現一次不合格,除給責任部門處分以外,品質管理員在日常工作中未發現問題并記錄也將根據情節給予連帶處分。
9、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同事之間團結者。
10、知情不舉,隱瞞他人違紀行為者。
(4)解雇
1、違反保密守則或對外故意泄露消防、安防布控者。
2、利用工作之便破壞、挪用、偷盜公司物品者。
3、利用工作之便貪污舞弊,損害公司(如有償維修等)。
4、提出離職申請尚未到期而在工作中弄虛作假,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煽動是非或影響他人工作情緒,故意損害公司財物。
5、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6、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7、工作態度惡劣,嚴重影響公司聲譽。
8、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
9、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影響正常秩序和他人工作。
八、各部門獎罰規定
(一)行政管理部門
獎勵:
1、對公司的人事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制定出相關方案,措施或制度經實施有成效者。
2、給公司經濟帶來效益者。
3、及時發現公司管理弊病,避免影響公司形象的。
處罰:
1、不調查實情,放縱或亂指揮給公司帶來損失的行為。
2、不關心員工,不解決員工合理要求的。
3、知情不報,有意緩報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行為。
4、遇到工作職責交叉或模糊事項時,推三阻四,不執行上級指示,不顧大局,遇緊急工作時臨陣脫逃。
5、不關心業務,不熟悉業務,業務重心管理失衡而產生不良影響行為。
6、不舉賢避親,不主動回避與自已有特殊關系人員的利益合作或利益分配。
(二)物業工程部
獎勵:
1、通過自身學習不斷提高專業技能,改善工作方法,工作效率及技能有明顯提高者。
2、通過技改使運行成本降低1萬元以上。
3、業主對工程維修服務提出書面表揚。
處罰:
(1)口頭警告(書面記過)
1、責任區域內發現問題沒有及時匯報。
2、未及時填寫工作記錄、巡查記錄、維修保養記錄、相關記錄或填寫不規范。
3、無故未按時按質的完成工作。
4、為顧客維修時服務態度較差,受業主投訴的。
5、信息反饋不及時或不反饋的。
6、因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時完成維修時,不按規定及時向上級領導或部門主管匯報,未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記錄。
(2)通報批評及經濟處罰
1、因個人原因損壞公司設備設施、維修工具等造成一定損失,除開除處分之外,還應照價賠償。
2、違反操作程序,造成一定的事故隱患。
3、因個人原因、工作失職等造成能源浪費。
4、未按計劃及相關作業指導書對設備進行維保的。
5、不按作業指導書對設備進行操作及運行管理的。
(3)解雇
1、違反操作程序,造成重大責任事故,除給予開除處理外,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因工作失誤造成大面積停水停電1個小時以上。
3、當班人員麻痹大意造成事故或對事故隱瞞不報,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嚴重給予開除處理,并根據損失程度賠償。
4、工作弄虛作假,偷工減料,造成嚴重損失。
5、挪用、盜取公司財物。
6、竊取或泄露業主資料或隱私。
7、私自為顧客提供獲取報酬的勞務。
(三)秩序維護部
獎勵:
1、半年內所負責區域內無任何安全事故發生。
2、如遇特殊情況,積極參與配合公司及部門行動有突出表現者。
3、在部門內部每月工作巡查中工作質量區域全年最好者(每月不得有口頭警告,注:全年4次以上區域最好者)給予工資晉升。
處罰:
口頭警告、酌情給予通報批評或解雇:
1、不按規定交接班。
2、值班期間發現不良現象和事故苗頭卻視而不見。
3、在記錄本上亂寫亂畫寫一些與工作無關的東西。
4、領導交待的工作沒有進行書面記錄或口頭交接不清而造成工作失誤。
5、拉幫結派或拉攏煽動他人破壞內部團結者
6、不按公司的要求填寫、登記各類表格。
7、培養個人素質,嚴禁監守自盜行為發生。
(四)保潔部
獎勵:
1、連續三次在公司內部工作巡查中工作質量區域最好者。
2、遇異常天氣或特殊情況,積極參與配合公司及部門行動有突出表現者。
3、在公司內部工作巡查中全年綜合最好者。(給予工資晉升)
處罰:
口頭警告、酌情給予通報批評或解雇:
1、用水之后未關,導致水資源浪費,口頭警告一次,二次以上通報批評。
2、發現問題故意回避、不上報、不處理。
3、上班期間無故缺勤或工作期間不務正業者。
4、浪費或損壞公司財物。
5、向業主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響。
6、不講究個人衛生,影響服務質量行為。
7、不遵守安全作業規定,不自我保護,不采取保護他人措施,可能造成人身傷害行為。
8、上班時間出外賣廢品者給予開除處理。
九、獎罰條例執行效力
1、部門條例與公共條例相沖突,獎罰條例則按部門獎罰條例執行。
2、若本獎罰制度沒有明確,按公司其它管理規定執行。
3、所有獎罰記錄將作為年終工作評估、晉級、調薪的重要依據之一。
公司獎懲管理規章制度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職業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運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罰的原則。
(三)賞罰有度原則。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四)獎懲及時的原則。
(五)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執行與監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貫徹并監督實施情況。原則上應由員工直接上級負責其所屬員工的獎懲管理,根據制度規定獎罰,報人事部門備案與財務部門執行,特殊情況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二章獎懲分類
(一)行政類:
行政獎懲:通報嘉獎、記功、晉升。
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過、降級、解除勞動合同。
(二)經濟類:
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游度假、考察獎勵。
(三)總經理特別獎:
總經理特別獎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異所進行的專項獎勵,包括年度優秀員工獎、伯樂獎、金點子獎、特別貢獻獎等。
(四)獎懲累計:
懲罰:3次通報批評為1次記過,3次記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3次通報表揚為1次記功,3次記功公司一性獎勵300元。
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予以撤銷處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