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
制度的存在為人們提供了指導和方向,使人們能夠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職責和工作范圍。寫好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要注意什么?小編給大家分享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篇1
為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完善我校考勤制度,使考勤管理更加科學公正、準確透明,經研究決定,在全院范圍內實行人臉識別考勤管理,具體管理規(guī)定如下:
一、適用范圍
我校全體在崗教職員工。
二、考勤時間
(一)教師每周三午時進行上下班簽到(退),重大活動日、節(jié)假日的上班時間以學院通知為準,具體簽到(退)時間為:
午時簽到:12:30-13:30。13:31-14:00為遲到,14:01-16:30為曠工半天。
午時簽退:16:30-17:30。
(二)教輔崗位、管理崗位、工勤崗位的工作人員以及教學系部實行坐班制的教職工,周一至周五實行上下班簽到(退)制度,重大活動日、節(jié)假日的上班時間以學院通知為準。具體簽到(退)時間如下:
上午簽到:8:40之前。8:41-9:10為遲到,9:11-11:40為曠工半天。
上午簽退:11:40-12:10。
午時簽到:13:15-13:30。13:31-14:00為遲到,14:01-16:30為曠工半天。
午時簽退:16:30-17:30。
輪休上班的教職工,上班期間按照相應崗位的考勤時間簽到簽退。夜間上班的教職工增加一次夜班簽到考勤,考勤時間為21:30-22:00。
三、考勤地點
1.圖書館一樓大廳
2.坤元樓二樓大廳
3.尚德樓東側門廳
4.南平房辦公區(qū)西側
全體教職工按照考勤信息采集時選定的考勤地點進行定點考勤。
四、考勤管理規(guī)定
(一)考勤機是對教職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人臉識別考勤,必須本人親自簽到(退)。所有考勤記錄將記入考勤檔案,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之一。
(二)實行每一天四次簽到(退)制度,上班為簽到,下班為簽退,夜班增加一次考勤。教職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退視同曠工。
(三)嚴格執(zhí)行病、事、婚、產、喪假、進修、公務出行等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制度,并按程序將請假條交組織人事處報備,請假條本部門需留存一份,作為核對考勤的憑證。教職工凡請假5天以內,經所在部門領導審批。凡請假在5天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還需請假者,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分管院領導審批。
(四)輪休人員調班需提前出具調班說明,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組織人事處,未出具調班說明或私自調班的,將以考勤記錄為依據,缺勤視同曠工。
(五)由于特殊原因導致班車延誤,或因惡劣天氣、突發(fā)事件導致上班延誤,或因外來源理公務未能按時簽到(退)的,須于當日將情景說明報組織人事處,否則以考勤機記錄結果為準。
(六)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上班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yǎng))時間,每次為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上班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能夠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工作時間。由教職工本人自行選定哺乳時間,需提前向組織人事處報備。
(七)各部門考勤員負責做好本部門教職工的考勤和各類請假材料的匯總工作,及時提交本部門教職工的請假、出行證明材料,每月填寫《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教職工考勤表》(附件一),并于月底將考勤表報組織人事處。組織人事處于每月月初將全體教職工考勤信息進行公示。各部門未能按時上報請假材料的,以考勤機的記錄結果為準。
(八)因特殊原因,導致考勤機未能記錄教職工當日考勤信息時,以當日監(jiān)控錄像為準。
(九)考勤機及其附屬設備由資產管理處負責防護,防止被盜或故意損壞。凡故意破壞考勤機者,按破壞公物處理。
五、缺勤管理規(guī)定
(一)當月遲到一次不計算,遲到兩次(含兩次)以上的,每次扣50元。當月累計遲到次數達四次及以上的,扣發(fā)半月崗位津貼。
(二)當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內的,每曠工半天扣罰一日日均工資,曠工三天到五天(含五天)的,扣發(fā)全部崗位津貼和績效工資。曠工五天以上的,學校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三)其他假期待遇,按照《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工資福利及補貼分配實施辦法(20年修訂版)》執(zhí)行。
六、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篇2
第一節(jié) 總則
1. 目的
為嚴肅員工考勤管理,規(guī)范出勤紀律,根據國家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東__集團下屬__商貿有限公司。
第二節(jié) 工作時間
1. 公司實行每周工作5.5天,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2. 市場類、招商類、高級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每天的考勤時間同上。
3. 公司出勤實行指紋考勤制度,正常情況出勤人員每天上班、下班需打指紋2次。
第三節(jié) 考勤規(guī)則
1. 遲到、早退、曠工及其處理
1.1.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準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1.2. 上班打卡時間為早上8:30之前,遲于8:30即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以上0.5天以內視為曠工0.5天,0.5天以上算1天。無故不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按曠工0.5天處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則視為曠工1天。
1.3. 每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一個月內連續(xù)遲到3次,每次遲到都在30分鐘以內的視為曠工0.5天,并由行政人事部書面通報批評。
1.4. 曠工為嚴重違紀行為,情節(jié)嚴重者視為重大違紀,可給予勸退處理。具體如下:
1.4.1 曠工0.5天之內(含0.5天)扣發(fā)1天工資;
1.4.2 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扣發(fā)2天工資;
1.4.3 2天(含2天)以上,3天以下扣發(fā)4天工資;
1.4.4 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或連續(xù)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公司有權給予解雇處理。
2. 可免予打卡的人員
1. 高層管理人員(13級以上管理人員);
2. 長期在外工作的`人員,但部門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記,月底報行政人事部;
3.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領導核準者;
4. 因故請假,經領導核準者;
5. 臨時事故,事后說明理由,經領導核準者。
3. 異常及處理
3.1. 對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超過凌晨2:00造成第二天遲到的,或上下班漏打卡(或因公在外),當事人必須于三天之內填寫《打卡異常情況說明書》,經證明人證明,部門負責人批準,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入考勤違規(guī)。
3.2. 因公出差(公出):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而暫時離開原工作崗位的行為(0.5天以上),按正常出勤計算,但需及時填寫打卡異常說明書,超過1天以上因公出差(公出),需提前至少1天填寫出差申請單,經證明人證明,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為考勤違規(guī)。
第四節(jié) 假期管理
1. 假期類別
1.1 法定節(jié)假日
元旦1天、春節(jié)3天 、勞動節(jié)1天、國慶節(jié)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國家另有規(guī)定,則從其規(guī)定。
1.2 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數為5天,工作每滿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最高不得超過14天。當年累計病假一個月或累計事假14天,以及在違紀處理期間的人員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須當年休完,不得累積到下一年。
1.3 婚假
符合婚姻法規(guī)定結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應從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連續(xù)安排休假,婚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
1.4 產假、陪護假
女員工按國家_政策進行生育,期間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個可增加產假15天。
因流產請假:懷孕不滿二個月的15天,不滿四個月的30天,懷孕滿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至七個月以下的42天。
男員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護假。陪護假必須在分娩前后一周內享受,過期作廢。
產假及陪護假應一次性連續(xù)安排休假;
1.5 喪假
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時,員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 病假
員工因病,出示醫(yī)院證明或病歷后,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副總裁批準可休病假。
1.7 事假
員工因個人事務,經員工本人申請,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休事假。事假期間無工資。
1.8 調休假
主管級以下(不含)員工加班的,經批準可以調休。
1.9 工傷假
員工工作期間因工受傷,可以休假,同時公司將給予慰問及酌情于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顧。
所有假期必須由其本人提出申請,若因客觀原因不能做出書面申請,須由代理人代為填寫請假單。1天以上病假的申請必須附當地鎮(zhèn)/區(qū)級以上指定醫(yī)院的證明及病歷方可,否則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為單位,安排/計算時間至少為0.5天(不足0.5天的計為0.5天)。除工傷假、喪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獲批后方可休假。所有請假申請必須經行政人事部門核實,報經相關權限人員批準方可安排休息。
2. 假期審批程序:
2.1 員工請假須填寫《假期申請表》,經批準后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2.2 公司總監(jiān)請假須由副總裁總裁批準;部門負責人請假7天以內由主管總監(jiān)批準,7天以外由副總裁批準;行政人事、財務部門負責人請假由副總裁批準(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3 員工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上7天以內須報主管總監(jiān)批準;行政人事、財務部門員工請假5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5天以上須報副總裁批準(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4 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2.5 使用年假的最小單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須在滿第二年前休完,不得與第二年的年假疊加,以此類推。
2.6 加班調休假需在當年內休完,不能累積或轉移到下一年使用。
2.7 員工必須按相關程序獲得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8 公司不允許事后請假或先假后請,否則作曠工處理。
2.9 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門負責人擬定計劃交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執(zhí)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門同一職等的管理人員同時休息或請假,應確保各部門每天都有主要負責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五節(jié) 加班
1. 加班原則
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全體員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時間努力完成工作;若因實際工作需要,經用人部門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經行政人事負責人審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經行政人事部審核,主管總監(jiān)批準后方可安排加班。
2. 加班范圍
2.1. 公休、法定節(jié)假日(指元旦、春節(jié)、五一、國慶及其它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按國家規(guī)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負責人復核,報行政人事部備案,若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須主管總監(jiān)批準。
2.3. 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 加班調休
3.1. 經公司行政人事部認可的加班天數,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公司不再發(fā)放加班費,具體補休時間安排,可由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經批準后由部門負責人予以調配,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3.2. 主管級(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予調休。
第六節(jié) 考勤核算與復核
1. 各部門文員/助理須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門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員處,由行政人事部文員統(tǒng)一整理、匯總各部門考勤報表,經行政人事部審批后作為核算工資的依據之一。
2. 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詢申請,行政人事部應及時進行復核,并在三個工作日之內予以回復,若因行政人事部門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錯誤,行政人事部須及時更正。
第七節(jié) 附則
1. 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公司考勤管理監(jiān)督與稽查,各級管理人員有督促本單位人員按規(guī)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權力和職責,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guī)、違紀現象監(jiān)督,并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擬定,經各部門會簽、各總監(jiān)審核、副總裁批準后實施,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篇3
目的:為加強公司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即公司聘用的所有從業(yè)人員。
二、招聘和錄用
1、公司根據業(yè)務需要公開招聘人員,通過筆試、面試、培訓擇優(yōu)錄取。
2、各部門要招聘人員,須由部門經理上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然后交由人事部進行招聘和錄用工作。
3、應聘者面試時須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本人簡歷等到人事部報名,并填寫《員工個人檔案表》。
4、應聘人員由部門經理,分管人事部筆試、面試或總經理批推后,由人事部負責辦理有關手續(xù),辦妥報到手續(xù)者,即成為本公司員工。
5、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繳驗下列證件:
5.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2正規(guī)醫(yī)院的體檢證明原件;
5.3近期登記照五張;
5.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5前任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
5.6其它必要的證件(如資質證書,技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5.7養(yǎng)老保險手冊、就業(yè)登記證原件;
5.8上述證件經查驗屬偽造或虛假的,本公司可隨時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
三、試用期
1、試用的目的是讓員工熟悉公司的工作環(huán)境、工作流程、業(yè)務要求、公司及部門的規(guī)章制度。
2、新進員工試用期最長為六個月,具體時間依勞動合同期限長短決定,具體見下表:
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的對應關系
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
不超過三個月的或完成一定任務的
沒有試用期
超過三個月不滿一年的
不超過一個月
超過一年不超過三年
不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或無固定期限
不超過六個月
3、試用期間,由部門以及人事部評估員工的工作能力、表現及可信賴程度,以此決定該員工是否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注明變更日期。
2、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五、勞動合同的協(xié)商解除和自然終止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2.1勞動合同期滿的;
2.2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等機關部門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
2.4公司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的;
2.5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情形。
六、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書面告知員工理由:
1.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公司公布的錄用條件的;
1.2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按照公司規(guī)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1.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1.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5應聘時提供虛假信息的,如未滿16周歲的、假身份證學歷證的;
1.6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2.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2員工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篇4
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司的人事勞資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guī)定外,皆按本規(guī)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guī)則各項規(guī)定。
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態(tài)度、知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yè)務需要,由人事部門統(tǒng)籌計劃,呈報標準。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yè)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本以上學歷,熟悉業(yè)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6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大專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zhí)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應試用合格才為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報到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3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
(四)交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
(五)所執(zhí)其他證書復印件一份
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外地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新進員工于辦妥保證手續(xù)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xù)及保證人責任均按保證書及保證規(guī)約執(zhí)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以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經本公司認為適當者。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企業(yè)或機構;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yè),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的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xù)。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的職業(yè)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xù),發(fā)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的保證人如發(fā)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xù)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九條本公司對員工的.保證人如發(fā)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xù)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xù)后3個月內未發(fā)現任何弊端時才發(fā)還保證書解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職務任免
第一條各級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第二條職務的任免除依公司章程規(guī)定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各經理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三條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人事行政部門填發(fā)人事任(免)令。
第四條職務委派經核定后進行職務加薪,其數額按《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
遷調
第一條本公司基于業(yè)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借故推諉,概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部門經理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異動單呈核人事行政部派調。
第三條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經理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xù)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xù)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xù),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呈準延期辦理移交手續(xù),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五條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上級暫時代理。
解職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辭職、停職、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一)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中心總監(jiān)認為必要停職者;
(二)因病延長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條命令停職者。遇到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資遣或命令退休。
(二)因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有關機構撤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fā)一切薪津,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xù)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xù),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
服務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及公告。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jiān)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表明。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形象與聲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fā)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yè),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yè)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執(zhí)行職務時,嚴格遵守《職務說明書》及其他相關規(guī)定,不得畏難規(guī)避,互相推諉。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處理業(yè)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tài)度謙和,不得驕傲自滿以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發(fā)生斗毆、搬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的事情。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由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管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訂。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因業(yè)務需要加班者,應由部門經理簽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況可先加班,后由中心總監(jiān)簽署《加班核定表》。
交接手續(xù)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交接分
(一)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交接。
(二)三級以下人員交接。
第二條
《公司人員分類表》規(guī)定的三級以上(含三級)的人員。三級以下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第三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人員名冊。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主管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三級以下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所經管的財物事務資料名錄。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三級以上主管人員交接時應由公司中心總監(jiān)監(jiān)交,三級以下人員交接時可由該部門經理監(jiān)交。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由監(jiān)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中心總監(jiān)核定。
第七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應于交接之日將本章第三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應于交接日將本章第四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一條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接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二條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10內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篇5
第一條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規(guī)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xù)聘用該員工,并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xù)簽勞動合同的意愿,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簽且未作說明者,即視為自動待崗(待崗期間無薪)。
第十六條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xù)簽,員工又不能聯(lián)系到新工作部門時,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于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xù)。
第十八條第四章檔案管理
第十九條員工檔案是為每位員工建立的內部管理資料,包括員工的有關招聘、錄用、合同、考核、薪資、獎懲、培訓等材料,建立此檔案旨在方便內部管理。
第內補填《出差、請假登記本》
第四十條休假規(guī)定
1、除規(guī)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39;員工均應依本規(guī)定請假。
2、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單》事先報主管批準,并按規(guī)定辦妥工作代理人,經審批后,方得離開,否則以曠工論。但因突發(fā)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后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請假單》。
3、假期已滿,但未銷假,又未續(xù)假者,也以曠工論。
4、批準權限:部門經理假期必須由總經理批準,員工3天(含)以內的假期由部門主管領導批準,3天以上的假期由總經理批準。
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篇6
總則
第1條 為規(guī)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章制度。
第2條 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guī)模即可)
第3條 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 本規(guī)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____×有限公司;員工是指____×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 本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6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guī)章制度和職業(yè)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guī)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9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yè)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yè)證等證件。
第13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yè)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yǎng)員工的職業(yè)自豪感和職業(yè)道德意識。
第14條 公司用于員工職業(yè)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 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18條 勞動合同統(tǒng)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 在本公司連續(xù)工作滿20__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xù)延的除外。
深圳戶口的員工,男性連續(xù)工齡滿20__年、女性連續(xù)工齡滿20__年,且在本公司連續(xù)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xù)延的除外。
第21條 公司與員工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guī)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yǎng)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guī)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xié)商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guī)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guī)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y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癥的增加100%。
第2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guī)定第23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guī)定
第22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_規(guī)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guī)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yè)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xié)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guī)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xù)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有特別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28條 員工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_規(guī)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xù)至醫(y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guī)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xù)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xù)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xù)。
第30條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xù)。
第31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xù)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fā)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fā);不滿半年的發(fā)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guī)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guī)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guī)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32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guī)定。
第33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條 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xié)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guī)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節(jié)3天、五一節(jié)3天、國慶節(jié)3天。
第37條 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jié)假一起連休。
(2)、婚 假: 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3)、喪 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 假: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yōu)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深圳戶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期為3至24個月:
(1)、實際工作年限20__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20__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20__年以下的為9個月;20__年以上20__年以下的為12個月;20__年以上20__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__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勞務工(非深圳戶口員工)的醫(yī)療期為15日至90日:不滿一年的,為累計15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長不超過90日。
第五章 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9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40條 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guī)定。
第41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42條 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43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44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發(fā)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fā)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5條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fā)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6條 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fā)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7條 員工醫(y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8條 員工醫(y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fā)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9條 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50條 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guī)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zhí)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51條 員工依法享受節(jié)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fā)放工資。
第52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fā)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guī)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fā)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可以減發(fā)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fā)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fā)的工資。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53條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54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wèi)生與勞動保護
第55條 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yè)危害作業(yè)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 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 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 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guī)定。
第七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9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y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xù);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xù)假、補假手續(xù)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fā)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xù)。
第60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yè)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qū),必須按規(guī)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yè)樂業(yè),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yǎng)成良好、健康的衛(wèi)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jié)支,開源節(jié)流,節(jié)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yè)秘密。
第61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guī)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yǎng)、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guī)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fā)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wèi)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yè);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guī)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八章 獎勵與懲罰
第62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yōu)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fā)獎金五種。
第63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guī)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64條 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fā)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zhí)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jié)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fā)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5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guī)廠紀,公司對違規(guī)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6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qū)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huán)境衛(wèi)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后不按規(guī)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qū)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guī)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qū)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tài)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jié)相當的情形的。
第67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jié)相當的情形的。
第68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guī)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yè)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jié)相當的情形的。
第69條 員工違規(guī)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guī)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yè)規(guī)范化、制度化和統(tǒng)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yè)人員。
三、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guī)定,或參照本規(guī)定辦理。
四、關于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guī)定辦理或修訂之。
第二章錄用
第三條: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部門統(tǒng)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甄選事宜。
第四條: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xù)。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yōu)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一、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五、服務承諾書。
六、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四、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七、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xié)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十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工作守則
第十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yè)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六、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yè)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huán)境衛(wèi)生。
七、員工在作業(yè)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八、員工應團結協(xié)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九、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十、員工對外接洽業(yè)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jié)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十一、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yǎng),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十二、按規(guī)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公司總部: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以后如有調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日處理。
第十五條:實行彈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門主管記錄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含加班時間),本人確認,部門備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guī)定處理:
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在卡上簽字或書面說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需經主管簽字證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應由部門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時間考核表上簽字。
二、曠職(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xù)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處。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處。
3、員工曠職(工),不發(fā)薪資及獎金。
4、連續(xù)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發(fā)給資遣費。
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篇8
為增強公司員工的信用觀念,提高信用意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要牢固樹立誠信經營意識,建立公司信用文化,建立起科學完善的內部信用管理體系。要從加強內部信用建設入手,通過加快公司改革步伐,增強內部信用管理責任制;強化公司外部的資信管理,通過建立嚴格的信用約束機制,來規(guī)范公司信用,構筑公司信用基礎。
第二條抓好公司質量信用建設,逐步建立推廣標準化體系、質量保證體系,推進標準化服務,開展爭創(chuàng)名牌企業(yè)活動,全面推進我公司的質量信用建設。
第三條進一步增強依法納稅的意識,提高企業(yè)的納稅信用。
第四條以增強信用意識為重點,大力普及信用知識,宣傳以誠實守信為行為準則的.誠信理念和道德情操,倡導“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圍,為公司的健全發(fā)展營造和諧信任的環(huán)境,形成“守信為榮、失信為恥、無信為憂”的良好氛圍。
第五條建立“四不”承諾公約,把“不逃避債務、不違反合同、不逃稅騙稅、不做假帳偽帳”作為公司基本的經營守則。
第六條建立公司內部信用管理體系——全程信用管理模式。從建立公司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入手,通過強化事前管理——客戶資信控制,事中管理——合同管理與客戶投訴管理,以及事后管理——應收帳款及售后服務監(jiān)控,從而全過程地控制公司在經營管理中面臨的信用風險。
第七條會員信用的收集與記錄:從政府公報、獎懲公告、媒體報道、會員反饋等渠道,收集會員單位誠信信息,包括會員注冊信息,資格信息,商業(yè)信譽信息等,按行業(yè)分類記錄整理。
第八條對于信用記錄良好的單位,我們將優(yōu)先選為推薦企業(yè),幫助其宣傳并促成很多貿易機會。
第九條健全會計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客戶投訴管理、信守合同、依法足額納稅。
第十條要遵循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原則,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依法建帳確保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嚴格按照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規(guī)定進行會計核算,不得帳外設帳,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禁止一切弄虛作假的行為。建立財務預決算制度,嚴格按照國家統(tǒng)一的財務制度建立內部財務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建立信用管理的內部機制,使其涵蓋公司生產、經營等各個環(huán)節(jié),使信用道德、理念滲透到公司的各個方面。
第十二條在全面推行質量管理的基礎上,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廣。
第十三條遵守信息安全行業(yè)法律、法規(guī),確保客戶數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向客戶提供規(guī)范化、人性化的服務,信守服務承諾。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屬嵊州市信息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篇9
一、總則
第一條規(guī)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guī)定外,皆按本規(guī)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職員,均應遵守本規(guī)則各項規(guī)定。
二、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職員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員工的聘用,根據業(yè)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tǒng)籌計劃,呈報核準。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yè)務,具有5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yè)務,具有2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5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zhí)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三、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五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四)交(驗)學歷證。
四、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新進員工于協(xié)妥保證手續(xù)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xù)及保證人之責任均按保證書保證規(guī)約執(zhí)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yè),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jiān)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票據、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之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xù):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或有營私、舞弊、盜竊及其他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之職業(yè)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而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xù),發(fā)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目標是吸納優(yōu)秀人才,建立高素質員工隊伍,為公司發(fā)展提供人力保障。
第二條
綜合管理部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職能部門,根據公司發(fā)展需要和國家有關人事政策,負責公司人力資源計劃制定和員工招聘、錄用、考評、晉級等工作。
第三條
本公司所有員工分為兩類:正式員工和試用期員工。正式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公司統(tǒng)一辦理社會保險,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
第四條
公司新聘人員一般需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才可聘為正式員工。
第二章 招聘、錄用及考核
第五條
綜合管理部根據各部門招聘申請,提出公司招聘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第六條
員工招聘應有明確的職位、崗位和職責。招聘方式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或由公司內部員工引薦。
第七條
招聘基本條件
1、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素質優(yōu)良,無不良記錄;
2、年齡在18--40歲之間,特殊情況不超過50歲;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法律、會計專業(yè)從優(yōu)。
第八條
招聘流程
1、填表:應聘人員先到綜合管理部填寫《應聘登記表》,并提供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2、初選:綜合管理部負責校驗應聘材料,根據應聘崗位的不同,分別轉交給相應的求才部門,求才部門確定初選名單后,由綜合管理部電話通知對方面試。
3、筆試和面試:公司成立招聘小組,負責對人員的篩選。招聘組至少3人,分別有人事、用人部門和公司領導組成,公司招聘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筆試、面試,填寫《應聘人員面試評估分析表》,報總經理審批。
第九條
錄用
1、確定錄用名單后,綜合管理部負責通知擬錄用人員。
2、應聘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到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常規(guī)項目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能正式錄用。
3、應聘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三日內如不能正式報到,取消其被錄用資格。
第十條
報到
1、被錄用人員在三日內到綜合管理部報到,報到事項有:
(1)提供體檢健康證明;
(2)簽訂服務自愿書;
(3)申領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
(4)接受企業(yè)文化、企業(yè)理念及相關規(guī)章制度的學習培訓。
2、新錄用員工根據崗位不同,確定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時間,試用期間按試用期工資標準執(zhí)行;試用期不滿一周因個人原因離職者不發(fā)工資。
第十一條
聘用
1、部門經理對試用期員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考核,并結合公司《員工考評個人檔案》,提出提前結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之建議,送綜合管理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示。
2、員工由試用期轉入正式聘用,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由綜合管理部備案存檔,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享受公司正式員工待遇。
3、公司根據有關規(guī)定,確定員工在試用、正式錄用時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及其他福利。
第十二條
除試用期員工外其他人員的考核由綜合管理部負責。
第三章 晉升及崗位調動
第十三條
管理干部任免
1、公司管理干部任免通過聘用制實現,即聘用和解聘。
2、公司總經理室成員及財務負責人的任免,由總經理提名報董事會批準,并留存檔案。
3、公司其他中層干部的任免由總經理決定。
第十四條
職級升降
1、公司建立正常職級升降機制。
2、職級升遷由部門經理推薦,綜合管理部考評后,報經總經理審定,由綜合管理部行文通告。
第十五條
崗位調動
1、為了做到人盡其才,允許員工在公司內部進行崗位調換。
2、員工崗位調換的審核權限:
(1)一般員工部門內調換,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綜合管理部備案。跨部門的調換,由原部門和擬調部門負責人協(xié)商,由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2)中層干部調換,由綜合管理部提議,總經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執(zhí)行。
第四章 解聘、辭退和辭職
第十六條
解聘、辭退和辭職管理必須嚴格依據國家勞動法規(guī)、政策和勞動合同執(zhí)行。
第十七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予以解聘或辭退: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第十八條
員工辭職應提前30日提出申請。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補充。
二〇_年五月
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篇11
一、基本制度
1、開立兩個賬戶,基本戶用來付款,一般戶用來收款。建立健全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建議使用網銀。每天發(fā)生的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支業(yè)務做到日清日結,及時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2、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嚴格執(zhí)行現金等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用白條抵庫。
二、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專人(出納)負責。
2、出納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按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流水賬),每天結出余額并核對實存。做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一定數額(建議5000元,且是收入額)時必須存入銀行(一般戶)。
4、出納收取銷售現金時,須立即登記現金日記賬并開具一式至少兩聯(lián)的.銷售單據,一聯(lián)銷售留存,一聯(lián)會計處理。經手人一定要有經手依據。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審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相關人員(如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guī)定)。
三、支票和網銀管理制度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并建立支票登記備查簿(包括支出和收取支票兩本)。
2、出納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按順序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流水賬),結出余額,每天登錄網銀核對銀行存款實存。作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至少三聯(lián)的收據,繳款人、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lián)。
4、支票的使用或網上付款必須事前按相關程序審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支出支票時,由領取人在支票頭上簽收簽字認可,并及時登記支票備查簿。
5、基本戶余額不足時,申請按支出預算從一般戶轉過來(建議半月一次)。
四、印鑒的保管
銀行印鑒原則上必須分人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法人印鑒分別派其他專人和出納負責保管。
五、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至少每半月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半月報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指定人員于每半月終了進行定期對賬盤查,其他時間進行不定期抽查。
2、會計根據實際情況做好每月現金與銀行存款的帳務處理及其他帳務處理。
六、支出審批制度
購買日常辦公用品、固定資產、辦公家具等、會務費、差旅費、工資與獎金等任何支出都要相應審批。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xù),提高效率,負責人可適當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指定專人。
七、差旅費報銷規(guī)定
報銷人持原始憑證簽字,報負責人、會計簽字認可,交會計報銷。
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篇12
一、聘用原則:
1、 聘用培養(yǎng)高素質員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養(yǎng)高素質員工,以求達到公司對員工應具備高水平表現的要求。
2、 人力資源規(guī)劃
為了增加員工在公司內發(fā)展的機會,公司會定期進行人力資源計劃與規(guī)劃工作。
3、 增加晉升機會
充滿朝氣蓬勃的企業(yè)應不時需要補充新鮮血液。如有職位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若公司內部沒有合適人選,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員工。
二、聘用程序
1、 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1) 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應遵循嚴肅、精簡、高效的原則。
2) 各部門經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管理部。分公司經理于每年12月末報計劃。
3) 管理部匯總、分析、協(xié)調各部門及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提交總經理審批。
4) 管理部根據經批準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門招聘申請
1) 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須填寫《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根據審批權限規(guī)定,經部門或分公司直屬總監(jiān)/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確認后報管理部。
2) 在《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職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準該部門或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并確認需求申請。
3) 當員工離職需另填補空缺時,缺員的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報《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時需明確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準并確認需求申請。
4) 當招聘需求數量或職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時,即預算外招聘,由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招聘需求申請。
3、發(fā)布招聘信息
1) 對已經確認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內部公布一星期(通過網站、公告形式),公司內部員工經本部門或分公司經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請該職位,亦可推薦適合人選,對推薦被采用的公司員工將根據被錄用人的職級給予相應的獎勵。
2) 同時為滿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將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通過如下渠道對外發(fā)布招聘信息:專業(yè)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刊登報紙及專業(yè)雜志;委托獵頭服務等具有針對性的方式。 3) 招聘信息內容將根據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崗位描述,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篩選應聘者
1) 管理部負責收集所有應聘者的求職信及履歷。
2) 管理部根據履歷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以減少不必要的面試次數及時間。
3) 管理部負責將初步篩選后的履歷分發(fā)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定需面試者及確定的面試時間,由管理部通知應聘者面試。
4) 對應聘者在分公司當地的情況,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應聘者在當地面試。
5、面試流程
1) 管理部負責初試,了解應聘者一般情況,例如性格、人際技巧、應聘動機、人事關系現狀等;并向接受面試人員簡單介紹公司業(yè)務,回答他們一些簡單問題。管理部在應聘者填寫的《應聘表》及《面試意見表》中的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當地應聘者的初試。管理部也可根據情況組織統(tǒng)一的分公司當地應聘者面試。
2) 管理部將初試合格者推薦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復試,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指派負責面試人選,通常為該新增職位的直屬上級,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yè)方面的經驗及能力,并解答有關招聘職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可設計筆試試題,考核應聘者知識掌握程度。用人部門在《應聘表》中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
3) 在錄用過程中,管理部僅負責提供其人力資源管理的意見,而錄用的決定權在于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其評價應包括決定是否錄用、備選或不予考慮內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總監(jiān)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4) 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以上級別員工需由公司總經理直接復試并決定是否錄用。
5) 員工級別錄用由部門總監(jiān)領導決定,財務、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員工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錄用。
6、錄用流程
1) 管理部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經審批同意錄用的應征者發(fā)放正式《錄用通知書》。
2)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對被錄用的員工需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例如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等),填寫《面試意見表》中的社會背景調查部分,歸入員工檔案。并要求被錄用的員工到當地的甲級醫(yī)院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必須包含肝功、胸透、心臟、尿常規(guī)等大項)。
3)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辦理錄用手續(xù),在新員工到職前,將新員工需要購買的文儀器材、安排辦公位置確定。
4) 新員工到職后,填寫《員工登記表》,并要求新員工提交1寸彩照3張、體檢報告、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原件或復印本,核查無誤后供管理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資料檢查表》存檔。
5) 凡在工作崗位中涉及到錢和物的必須由直系親屬(具備本市戶口)提供擔保,擔保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戶口薄、房產證(或單位工作征明)
6) 管理部為每位新員工建立員工個人檔案。
7)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在新員工報到一周內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8)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為新員工按照規(guī)定時間辦理各種統(tǒng)籌事宜,包括保險基金的轉移遷入、變更手續(xù)及檔案的調入等(詳見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7、錄用準則
1) 應聘者的學歷、工作經驗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
2) 應聘者所要求的工資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構;是否符合其有關工作經驗。
3) 應聘者能否通過面試及筆試,例如性向測驗、管理行為測驗及專業(yè)知識測試等。
4) 應聘者為人處事態(tài)度是否正面。
5) 應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薦信內容是否符合公司對應征者的要求。
6) 應聘者年齡、住址、過往行為等是否符合職位的要求。
7) 應聘者是否已經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8) 應聘者的個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業(yè)文化。
9) 應聘者的健康狀況是否能達到工作要求。
10) 應聘者對所應聘職位是否有較高的渴望態(tài)度。
11) 同等條件下,應盡量考慮優(yōu)先錄用本地戶口者。
以上準則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與否排列,它們的比重應由進行面試的部門或分公司自行決定。在評價過程中決策者應本著平等對待的政策。
8、臨時員工、兼職員工招聘錄用管理
1) 各部門或分公司如臨時有階段性或項目性工作確需雇傭臨時員工或兼職員工,必須填寫《新增員工申請表》,說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議,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管理部核準經審批的申請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與錄用流程組織招聘錄用工作。
2) 招聘臨時/兼職員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其素質與專業(yè)技能必須滿足崗位要求。
3) 臨時/兼職員工入職當日須與公司簽定《臨時人員協(xié)議書》,規(guī)定協(xié)議期限,無試用期。臨時/兼職員工工資參照公司薪資級別及市場情況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項福利。
4) 臨時/兼職員工的工作表現由其任職部門或分公司負責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員工考核之列。
5) 如臨時/兼職員工表現優(yōu)秀,并且所在部門有相應職位空缺,經考核合格后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提出申請,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經審批的臨時/兼職員工可轉正為公司正式員工,并簽定正式《勞動合同》。自轉正之日起計算公司內工齡。
三、試用期管理
1、 試用期規(guī)定
1) 新員工需通過不多于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業(yè)績和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決定新員工是否能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解除勞動合同。
2) 試用期間執(zhí)行轉正工資的70%發(fā)放。
3) 試用期電話費按照轉正的70%給予報銷。
4) 試用期期間享受公司的餐補、車補、學歷等福利補助。
2、 試用期培訓
1) 新員工到職后,根據管理部組織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職培訓,內容包括企業(yè)文化培訓、規(guī)章制度培訓及業(yè)務管理培訓等。新員工在入職培訓后需通過考核。
2) 用人部門或分公司需向新員工指派輔導員,輔導員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系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及一些工作環(huán)境的問題。至于工作安排問題,則由該新員工的直屬上級負責。
3、 新員工轉正審批流程
1) 試用員工到達轉正時間前7天,其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為該員工填報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各方面表現進行評價,并根據前述的錄用準則作出初步轉正意見(按期轉正、延長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管理部經理加簽意見并報總經理并確認轉正決定。部門總經理及分公司經理以上職位由管理部直接將轉正《轉正審批表》提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 審批后《轉正審批表》返回管理部備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負責人在該員工試用期屆滿前將結果通知他,并與他進行面談,交待轉正后一切人力資源事宜。
3) 員工轉正通過后,按正式員工身份辦理人力資源關系的調轉手續(xù)。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匯總當月《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員工轉正手續(xù)。
4) 員工轉正后一個月內,將個人檔案調入公司指定存檔機構,否則將不予辦理社會福利保險。
5) 若有未盡事宜,均按《勞動法》有關規(guī)定辦理。
4、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guī)定
1) 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或業(yè)績上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推薦,管理部附屬意見,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批準,可提前轉正,同時應履行轉正手續(xù)并附加《提前轉正事跡》。最多可提前兩個月轉正,即試用期最短為一個月。
2) 對違紀違規(guī)或造成責任事故的新員工,視情節(jié)輕重,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因工作暫時不能勝任,但希望觀其后效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
3) 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jié)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四個月。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五個工作日的,原則上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合同管理
1、 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制定,員工一經錄用均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并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和責任。
2、 勞動合同首簽為一年期,試用期包括在內,內容大致包括:
1) 受雇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2) 員工到職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 職位名稱。
4) 辦公時間。
5) 保險福利待遇:享有保險、公積金及各種津貼等。
6) 工作紀律。
7) 員工有責任及義務將公司業(yè)務內容保密。
8)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9) 經濟補償及勞動糾紛。
10) 勞方、資方及勞方見證人簽署一欄。
11) 《保密協(xié)議》
12) 《擔保協(xié)議》
3、 員工在遇到人事變更、離職或合同到期時,由管理部負責進行相應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續(xù)簽。
4、 員工入職時應承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因個人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導致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概不負責。
5、 公司與員工雙方續(xù)簽勞動合同均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續(xù)簽意見,如雙方同意續(xù)簽,則按照原合同期滿日為開始日,續(xù)簽一年,以次類推,員工在公司內工齡以累積服務年限計算。
五、人事檔案管理
1、 員工應在轉正后30個工作日內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指定的存檔機構,否則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因實際困難不能調入者,應向公司稱述合理可接受的書面理由,并附相應證明材料,同時提供擔保人,由員工及擔保人共同填寫《擔保協(xié)議》,相關資料提交總經理認可,并由管理部歸檔。
2、 公司委托人事服務機構統(tǒng)一管理員工人事檔案并交納存檔服務費,同時為存檔員工提供辦理畢業(yè)轉正、職稱評定、婚育證明、組織關系、護照、社會保險等事宜。
3、 離職者應在正式離職后一個月內將本人檔案轉出公司專戶,逾期調出者,須支付相關費用,三個月以上不調出者,公司將其檔案轉至街道。
六、分公司人力資源聘用管理制度
分公司實行與總部一致的人力資源聘用管理制度,在管理體系上實行分公司經理對業(yè)務范圍內人力資源工作進行負責和監(jiān)督,總部管理部直接領導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
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需每月5日前向總公司管理部報當月工作總結及下月工作計劃。并保持每周必須的電話溝通。
1、分公司人力資源聘用流程公司總部所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與流程均適用于分公司,以下只列舉在操作上的不同之處:
1) 招聘與錄用
分公司管理部每年12月末以前向總部管理部報來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并根據總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在當地組織招聘工作。總公司管理部會采取適當措施親自在分公司當地進行招聘或在總部組織聯(lián)合招聘會。
在批準后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招聘申請,由分公司管理部確認并組織招聘,總部管理部確認。但部門經理以上職位的需求須經總部管理部確認。
招聘信息一般由總部管理部統(tǒng)一發(fā)布,分公司管理部亦可選擇推薦當地較為認可的招聘渠道,經總部管理部批準后在當地發(fā)布招聘信息。
分公司一般員工由分公司管理部面試合格后推薦給用人部門復試與筆試;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須經總部管理部或相關部門負責人復試;分公司經理須由總監(jiān)/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復試。
分公司管理部及時匯總當地錄用申請,報總部管理部批準后辦理通知錄用手續(xù)。
2) 試用及轉正
新員工報到后由分公司管理部負責進行新員工培訓。總公司管理部定期到各分公司進行統(tǒng)一的新員工培訓。
每月25日前分公司管理部匯總當月《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員工轉正手續(xù)。
3) 勞動合同與人事檔案管理
分公司管理部代表公司與一般員工簽定公司統(tǒng)一的《勞動合同》,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人員由總部管理部與之簽定《勞動合同》。所有合同均以郵政快遞形式至總部加蓋公章。合同一試兩份,由分公司管理部與員工本人分別保管。
分公司管理部在當地選擇信譽服務優(yōu)良的人才服務機構,報總部管理部批準后與之簽定人才服務合同,委托代辦存檔、交納社會保險、人事關系轉移與證明等人事服務。
4) 人事管理與人事月報
分公司管理部及時向總部管理部通報當地人員變動情況(包括入職、內部調動、職位升遷、辭退及辭職等),經過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相應手續(xù)。
分公司管理部每月30 日前向總部管理部報《人力資源月報》。
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篇13
為加強企業(yè)外用工的安全管理,規(guī)范外用工管理的程序,確保企業(yè)安全生產的正常秩序和杜絕或減少各類傷亡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業(yè)招收外用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誰雇用,誰管理”,“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依法承擔起外用工、臨時工安全管理的權力和義務。切實保障企業(yè)正常的安全生產秩序,保護企業(yè)職工的安全和健康。
二、企業(yè)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要求,建立健全企業(yè)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企業(yè)內部各職能部門的管理職責、協(xié)調方式和相互制約的管理機制。
三、企業(yè)雇用外用工(隊)必須嚴格履行如下手續(xù):
1.經濟合同簽訂后,必須嚴格審查外用工(隊)的營業(yè)執(zhí)照所確定的經營范圍;施工許可證;建筑施工安裝企業(yè)資質等級證明書及企業(yè)負責人安全管理資格證書;該隊伍的合同簽訂人應持有法人代表證明書或法人委托書;該隊伍特殊工種人員的特種作業(yè)人員上崗證;該隊伍外來勞動力持有外來人員就業(yè)證卡,手續(xù)完備方可簽訂合同。
2.雙方簽訂項目經濟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協(xié)議書作為主體合同的首要附件,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四、企業(yè)招用臨時工,必須嚴格履行如下手續(xù):
1.企業(yè)招用外來勞動力為臨時工,必須領取外來人員就業(yè)證、卡。
2.上崗前必須由企業(yè)按崗位要求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由安技部門登記造冊,存檔備查并發(fā)放“廠內臨時工安全操作證”。
3.凡從事特殊作業(yè)的臨時工(電工、電氣焊工、司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勞動部門簽發(fā)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和廠安技部門發(fā)放的“廠內臨時工安全操作證”方可作業(yè)。
4.凡長期使用的臨時工(指3個月以上)必須到區(qū)勞動局仲裁部門辦理勞動合同簽證手續(xù),領取簽訂《臨時工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由用工單位與臨時工分別保存。
企業(yè)持《臨時工勞動合同書》和“臨時工簽證表”到區(qū)勞動局辦理《臨時工安全操作證》的`發(fā)放手續(xù)。
五、企業(yè)中各用工部門對經審查批準使用的各類外用工(隊)及臨時工,必須及時向廠安技部門備案并報送手續(xù)復印件,企業(yè)安技部門必須隨時掌握本單位外用工(隊)和臨時工的來源、人數、用工項目、用工期限和安全合同的執(zhí)行情況,并建立外用工、臨時工安全管理檔案。
六、企業(yè)安技部門及用工部門要加強外用工(隊)臨時工作業(yè)現場的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違章,立即制止,甚至處罰。要加強外用工、臨時工的住宿管理,制止違章取暖和用電,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和觸電事故發(fā)生。
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篇14
第一章前言
一、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晰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guī)定辦理)。
三、管理職責
1、行政部負責辦理人員的招聘、試用、錄用、培訓、離職等日常人力資源的全程管理事宜;
2、各部門總監(jiān)(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人員的錄用、培訓、試用考核及日常考核等管理事宜;既有部門總監(jiān)又有部門經理的部門,分別實行分級管理。
3、總經理負責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錄用、考核、離職等管理事宜;其中,用人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員的聘用、轉正考核、日常考核、晉升、調薪及解聘工作;總經理負責員工聘用、轉正、晉升、調薪、解聘審批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工作;行政部負責人力資源全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才規(guī)劃
一、本公司員工職務規(guī)定如下:總經理、總監(jiān)及部門經理、部門職員(詳見公司組織機構圖)
二、公司每一個崗位設有“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試用期及崗位考核參照該說明書執(zhí)行。
三、根據編制,公司定期召開人力檢查會,就現有人員適職與否、流動率、缺勤情況、應儲備的人力及所需的人力做正確、客觀的檢查建議,作為行政部辦理開拓人力資源的參考依據。
四、人員增補申請的程序如下:
1、各部門如需增補人員,先到行政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書》,填寫好所需人數,人員職務,年齡要求,文化程度及其他要求。
2、行政部接到申請單后,應調查所申請人員是否為編制內所需求,其職位,薪資是否在控制內等問題。
3、行政部調查后,呈總經理審批,及時辦理招聘工作。
第三章人才培訓
一、為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營造學習型企業(yè),公司將舉辦各種培訓活動;并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和員工的表現選派優(yōu)秀的員工參加其他培訓
二、公司各管理人員應高度重視人才培養(yǎng)與工作培訓,從公司的戰(zhàn)略角度抓好人才培養(yǎng)和工作培訓,各部門要有計劃的安排員工進行培訓,有準備的開展各項培訓活動;深入領悟公司的用人理念和人才戰(zhàn)略,努力打造能夠滿足公司不斷發(fā)展、使公司在市場競爭當中處于絕對優(yōu)勢的優(yōu)秀人才隊伍。
三、員工的培訓分為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外部培訓三種。
1、崗前培訓:新員工進入公司后應實施崗前培訓,由行政部統(tǒng)籌辦理,其內容為:
(1)公司的歷史、現狀及在產業(yè)中的地位
(2)公司的組織架構
(3)公司的員工手冊及各種規(guī)章制度
(4)員工的職業(yè)道德和禮儀要求
(5)安全意識培訓
(6)崗位技術培訓
2、在職培訓:在職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熟練程度和效率:
(1)一般員工的培訓主要是根據其所從事的實際工作需要,以崗位培訓為主。
(2)管理人員應學習和掌握現代管理理論和技術,充分了解有關方針、政策和市場情況,提高市場預測能力、決策能力、控制能力。
(3)專業(yè)技術人員如財務人員、技術人員等應接受各自的專業(yè)技術培訓,了解政府有關政策,掌握本專業(yè)的基礎理論和業(yè)務操作方法,提高專業(yè)技能。
3、外部培訓:根據甲方或員工要求參加其組織的專業(yè)培訓,由行政部統(tǒng)一安排。
四、凡被公司安排進行培訓的員工應該服從安排,準時、認真地參加培訓,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zhí)行。
五、各部門應該將每次培訓的人員和內容以書面的形式交由行政部備案;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拷貝、傳授或轉交給其它公司或個人。
第四章招聘、錄用、試用、離職等
一、招聘
1、公司各個部門需招聘員工時,應填寫《招聘申請單》,經各部門經理或總監(jiān)批準后上報公司行政部存檔,再組織相關崗位的招聘。
2、行政部根據總經理批準后具體負責實施招聘工作。
3、行政部根據應聘者的基本情況(在簡歷中進行篩選)和崗位需求確定初試人員名單,初試人員填寫《面試登記表》(或《入職人員信息登記表》)后由行政部負責組織初試,初試合格者行政部將安排相關部門經理(主管)進行復試確定,部門經理(主管)以上級別或有特別需求者須經過總經理第三次復試后方可錄用。
4、被錄用人員由行政部通知本人,統(tǒng)一到行政部報到辦理相關手續(xù),然后由各部門經理安排工作。
二、新員工入職手續(xù)
1、入職前,行政部通知新進員工到公司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錄用,并進入試用期。
2、經正式錄用的新進員工先到行政部辦理入職手續(xù),并提交如下資料:
(1)新員工到行政部報到時應交驗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職稱證等相關證件原件以及復印件。
(2)交標準一寸免冠照一張。
(3)特殊崗位需提供戶籍經濟擔保人的,并需交驗經濟擔保人戶口本、或身份證原件留復印件備案。
(4)兩個月內有效的體檢報告原件。
(5)非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6)其它因報到需向行政部交納的資料。
3、公司擬錄用的員工,除因病或其他它重要事故經批準外,應于通知報到日期報到,逾期者不予保留錄用資格。
4、在行政部辦理入職后到所屬部門報到,《員工入職手續(xù)清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后回交行政部,其他不明事項向本部門經理咨詢。
三、試用期
1、試用員工在成為公司正式員工前,需經過崗前培訓及試用觀察期,試用時間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新聘員工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
2、在試用期內,公司將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考核結果及各方面表現,決定轉正或不予以錄用。試用期內的考核標準自員工入職時告知員工。表現優(yōu)異者可由員工提出申請,部門經理初評,經總經理批準后據具體情況提前轉正。試用期內,累計遲到早退達3次(含)以上,事假2天以上及有無故曠工行為的,不得提前轉正;累計遲到早退達次6(含)以上,事假5天以上及有無故曠工行為達2天的,交由行政部予以辭退。
3、第一周為磨合期,試用人員與公司之間進行互相選擇。
4、員工在試用期必須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及規(guī)章制度。必須服從公司指派的工作,在1-3個月的試用期,公司按員工的綜合能力進行考核。
5、員工在試用期間按規(guī)定發(fā)放試用期工資,享受試用期待遇。
6、員工在試用期內違反公司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本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作相應處罰。
7、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前一周內,行政部將《員工轉正考核表》發(fā)給試用的新員工,新員工根據自身情況,實施求是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部門經理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8、考核結果的評定:考核辦法采用項目評分發(fā)進行,考核內容分成優(yōu)秀、良好、一般、差四個標準,每個標準限都有一個對應分數。考核結果的評定標準如下:考核結果的評定標準:考核結果95分,提前轉正;考核結果75—94分,按期轉正;考核結果低于74分,不予聘用。
四、轉正
1、試用期結束前一周內,員工根據個人實際工作情況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并由部門進行綜合考評,考評合格視為員工通過試用期;由部門經理審批簽字,報行政部及總經理簽署意見后轉為公司正式員工。公司有權根據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工作表現及試用期滿后的考核結果調整和變化員工的工資水平或進行崗位調動。
2、員工轉正后的待遇按照與本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上的標準執(zhí)行,獎勵與處罰制度以公司的員工手冊及規(guī)章制度為標準。
五、人員調動與晉升、調薪
1、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根據本人意愿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兩種情況:
(1)部門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具體安排。
(2)員工部門之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員工調動需填寫《員工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及部門的經理批準并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由行政部存檔。
2、為提高員工的業(yè)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yōu)秀的人才,激發(fā)員工的工作熱情,公司為員工提供了較寬松的晉升渠道。晉升需填寫《員工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及部門的經理批準并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由行政部存檔。晉升分以下四種:1)職等職務同時升遷;2)職等上升、職務不變;3)職務上升、職等不變;4)與職務無關的資格晉升。
3、各部門員工可根據公司薪資管理辦法(另行規(guī)定)自行申請調薪,或是各部門經理根據員工的考核及表現情況適時給予調整薪資或給予嘉獎,調薪或嘉獎需填寫《員工調薪/獎金申報表》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由行政部存檔。
4、行政部需將員工的薪資變動情況及時告知財務部。
六、辭退/離職
1、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雇、自動離職、勞動合同解除及終止等。員工離職前須與公司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離職手續(xù)并結清各項費用。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行政部、財務部相關負責人簽署意見,最后交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離職。
2、在試用期內,員工若感到不適應新崗位,可以隨時向公司提出辭職;公司若經考核發(fā)現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的,應及時辭退員工。員工提出辭職的,報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報行政部、總經理審批,方可辦理辭職手續(xù);公司辭退的,部門經理填報《試用期考核表》交行政部,報總經理批準后行政部辦理辭退手續(xù)。
3、辭職:正式員工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否則因提前離職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需賠償損失,公司有權在員工工資中予以扣減)。員工已辦理辭職手續(xù),后又回到公司的,需重新辦理入職手續(xù)。離職程序與試用期一致。
4、解雇: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因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任本職,公司有權解雇,屆時結算薪資。員工因嚴重違犯公司規(guī)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給公司造成損害的,公司有權解雇,屆時結算薪資,若因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公司有權在員工工資中予以扣減。公司解雇員工的,由部門經理填報《崗位考核表》交行政部,報總經理批準后行政部辦理解雇手續(xù)。
5、自動離職:當年(月)累計無故曠工三天及以上者,均作為自動離職處理。因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公司有權在員工工資中予以扣減。
6、工作期間內,公司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7、雙方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一方或雙方不同意再續(xù)約的,勞動關系解除。
8、合同期內本人提出辭職的員工、被解雇的員工、自動離職的員工,公司不予經濟補償。
9、員工離職應按公司規(guī)定移交工作并辦理離職手續(xù),移交所有屬于公司的財產,結清賬務,辦妥交接手續(xù),方可正式離職;若員工將所屬公司財產造成損失、遺失,應全額進行賠償,公司有權在員工工資中予以扣減。
第五章考勤、休息休假、加班
詳見《考勤、休息休假制度》
第六章績效(崗位)考核
一、為了客觀的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提高員工自身工作水平,促進公司整體績效的提升,創(chuàng)造一種公平競爭的體制,公司定期對各部門員工進行考核。
二、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降級、提薪、留退的依據。
三、考核的內容包括:工作態(tài)度、工作能力、工作業(yè)績等,考核內容具體參照每個崗位的“職位說明書”執(zhí)行,具體安排如下:
1、對于部門總監(jiān)(部門經理)及主管,主要考核如下內容:領導能力、策劃能力、工作績效、責任感、協(xié)調溝通、授權指導、品德言行等;
2、對于部門總監(jiān)(部門經理)及主管以下人員,主要考核如下內容:專業(yè)知識、工作績效、責任感、協(xié)調合作、發(fā)展?jié)摿Α⑵返卵孕械取?/p>
三、考核程序包括:自行評分、復核評分。
1、自行評分,由職員根據自身情況,實事求是填寫;
2、初核評分,由部門總監(jiān)(部門經理)根據平時考核記錄和崗位職責說明,客觀公正地評分,考核評分以總經理批準分數為最終得分。
具體的崗位考核表由公司另外制定。
第七章績效管理
一、為了建立并完善薪酬激勵機制,明確以績效考核為導向的工作評價體系,強化員工的崗位責任意識,促進公司和部門目標的實現。
二、員工總體薪酬依據社會平均勞動力水平、公司經營狀況及其貢獻、工作能力和態(tài)度等因素確定。公司薪酬包括:崗位工資、績效工資、保密工資、工齡工資、崗位津貼、提成(銷售提成、項目獎、工程獎)、年終獎、社保、公積金。月薪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
三、離職時的薪酬
1、員工在勞動合同屆滿前要求辭職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否則,員工須向公司支付二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違約賠償。
2、離職手續(xù)辦理期間,以員工實際出勤日結算月薪。
3、員工離職后,即不再享受任何形式的薪酬和福利。
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篇15
第一章總則
某某超市員工手冊系公司的勞動管理、薪酬制度、招聘制度等相關人事制度的匯總摘要。它能指導您了解任職期間的有關準則和政策,提供您在公司可享受的權利、所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等資料。熟悉這些容后,您將對公司運作和管理風格有一個更清楚的認識,包括您對我們的期望和我們對您的期望。如果您對本手冊有任何意見或疑問,請隨時與您的主管或人事部門商討,也可以直接至函總經理轉達您的意見,公司將十分高興與您一起完善這本員工手冊。
由于公司的發(fā)展與經營環(huán)境的不斷變化,本摘要中規(guī)定的政策都有可能隨之進行相應的修訂,但任何政策的變動我們都將及時通知您。我們希望您作為某某的一員感到愉快。
第二章入職指引
一、個人資料
1.入職員工須向辦公室提供身份證、畢業(yè)證、相關職稱證書和培訓證書、原單位離職證明等證件的原件供審查、復印件留存以及免冠1寸近照1,并親筆填報準確的員工信息登記表,食品服務人員需提供個人健康證明。公司提倡正直誠實,并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將立即終止試用或解除勞動合同。
2.當個人資料有變動時,如:、家庭地址和、婚姻狀況、出現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lián)系人、培訓結業(yè)或進修畢業(yè)等,請在一個月告知辦公室,以確保與員工有關的各項權益。
二、試用與轉正
1.試用期原則上最低不少于一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間,如果員工認為公司實際狀況、發(fā)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因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并按規(guī)定辦理離職手續(xù);如果員工的工作表現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試用。如在試用期請假,員工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
2.如試用合格并通過入職前培訓,員工可填寫《員工試用期轉正考核表》,按程序申報審批。
3.員工從公司離職后,重新再進入公司時,其工齡將從最近一次進入公司起計算。
第三章考勤
一、作息時間
1.行政人員實行六天工作制,作息時間為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因季節(jié)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2.單店現場營運部門各班次工作時間由單店視實際營運狀況具體作息時間另行制定。
3.所有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在周六、周日輪班,輪班工作時間不計入加班工時,可安排調休,調休前填報《調休單》經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
二、假期管理
1、請假規(guī)定
(1)各種假期的標準及請假的審批權限:各部門副職及以下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審批,一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各部門正職及以上人員均需報總經理審批;現場營運部門人員在工作期間需要離開工作區(qū)域時,應及時告知部門主管,否則按擅自脫崗處理。
(2)員工請假必須提前寫《請假單》,按規(guī)定逐級審批。請假未得到批準不得擅自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員工請帶薪假時需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主管和辦公室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日期,休假期間若遇公眾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時間。因特殊原因(急事、急病)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事前托人或告假,事后補上《請假單》和相關證明。假期滿須于返程上班首日到辦公室或上級領導處銷假,并出示有關證明,否則視為超假。
(3)員工可按規(guī)定享受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年休假等。這些假期均為有薪假期(產假支付基本工資),只扣除當日誤餐補貼。當年享受了產假的員工,不再享受年休假。
2、請假類別
(1)事假:員工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屬特殊情況的,需告假。請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或超事假未補辦手續(xù)的按曠工處理。員工每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20天,否則,公司有權隨時調整該員工崗位及工資,并取消當年獎金或解聘。
(2)病假: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須持縣、區(qū)級以上醫(yī)院的證明,并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可休病假。若因急病未來得及請假的,委托他人請假,但事后須補交醫(yī)院證明和《請假單》。
(3)婚假:結婚可享受帶薪婚假5天;子女結婚可準帶薪假2天。
(4)產假: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女員工可享受帶薪(本制度規(guī)定的基本工資)分娩假60天。男員工配偶分娩時右準帶薪陪產假3天。
(5)喪假: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喪亡可準帶薪假4天,在外地區(qū)(乘車6小時以上)的,另增加2天路途假。
(6)公假:經批準參加國家的各類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憑考試通知文件,可請公假;擔任各級人大代表、_委員出席會議,憑會議通知文件,可請公假。
(7)年休假: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享受年休假5天,以后每增加1年公司工齡,年休假增加1天,但最多以15天為限。在當年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給予年休假:
(8)法定節(jié)假日: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法定節(jié)假日工作的需由部門提前填寫值班或輪班表,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同時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支付加班工資。
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篇16
1、總則
為了進一步貫徹電力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電網安全運行,強化人員行為規(guī)范化,保持設備良好運行狀態(tài),制定安全目標并按期按時按量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2、使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呂梁主網電網各級生產單位運行、設備管理、調度等工作的安全考核。
3、實施方案
3.1、不發(fā)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
3.1.1、每年年初配合安全監(jiān)察部,完成對全部生產管理、運行、檢修人員進行安規(guī)培訓,并考試。對考試不合格的不予上崗。
3.1.2、對新規(guī)程、文件、制度及時進行學習培訓,并編制分公司實施細則。
3.1.3、規(guī)范生產現場行為,對大型技改、大修工程,要求編制作業(yè)指導書來指導工作。
3.2、不發(fā)生重大設備損壞事故
3.2.1、各生產班組要對所運行維護的設備進行定期巡視檢查,特殊天氣及運行狀況要安排特巡,對發(fā)現的.缺陷及時進行消除。
3.2.2、加強對帶病設備的監(jiān)察,制定應急措施。
3.2.3、嚴格執(zhí)行新設備投產驗收工作,保證設備無缺陷移交。
3.2.4、加強設備的動態(tài)管理,按照要求對設備進行周期性檢修。
3.2.5、按時完成所轄輸變電設備的評級工作并上報。
3.3、不發(fā)生重大電網事故
3.3.1、嚴格執(zhí)行各項電網運行控制要求,禁止超穩(wěn)定極限值運行。電網一次設備故障后,應按照故障后方式電網運行控制的要求,盡快將相關設備的潮流(或發(fā)電機出力、電壓等)控制在規(guī)定值以內。須按照電網運行控制要求進行控制的設備,應通過調度機構ems系統(tǒng)實現實時在線監(jiān)測,并應有越限告警功能。
3.3.2、嚴肅調度紀律,加強調度管理,調度人員要熟悉電網的運行、潮流分配以及重大檢修工作,防止誤調事故發(fā)生。
3.3.3、制定電網應急預案,對電網黑啟動方案要進行學習,有條件的要進行模擬演習。
3.4、不發(fā)生人員惡性誤操作事故
3.4.1、加強運行人員安規(guī)兩票的培訓考核力度,對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崗。
3.4.2、加強無防裝置的管理,對于存在缺陷的要及時進行完善。
3.4.3、加強變電站接鎖鑰匙的管理和使用,嚴格按照上級要求進行審批手續(xù)。
3.4.4、運行人員操作要進行全過程錄音,對于無錄音的視為違規(guī)操作。
3.4.5、對于大型操作,按照上級要求,相關管理人員要到現場進行把關協(xié)調。
3.4.6、各級管理人員按時對兩票進行抽查,并按照要求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評價,并制定整改措施。
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篇1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yè)規(guī)范化、制度化和統(tǒng)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yè)人員。
三、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guī)定,或參照本規(guī)定辦理。
四、關于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guī)定辦理或修訂之。
第二章 錄用
第三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部門統(tǒng)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甄選事宜。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xù)。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yōu)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一、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五、服務承諾書。
六、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四、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七、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xié)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十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 工作守則
第十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yè)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六、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yè)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huán)境衛(wèi)生。
七、員工在作業(yè)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八、員工應團結協(xié)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九、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十、員工對外接洽業(yè)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jié)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十一、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yǎng),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十二、按規(guī)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す司總部:上午:8:00—12:00は攣紓2:00—6:00ひ院筧纈械髡,以新公布的工作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日處理。
第十五條:實行彈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門主管記錄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含加班時間),本人確認,部門備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guī)定處理: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在卡上簽字或書面說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需經主管簽字證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應由部門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時間考核表上簽字。
二、曠職(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xù)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處。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處。
3、員工曠職(工),不發(fā)薪資及獎金。
4、連續(xù)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發(fā)給資遣費。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條:本公司依照兼顧企業(yè)的維持與發(fā)展和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第十八條: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資、獎金和補貼。
第十九條:月薪工資在次月15日前發(fā)放或存入員工在內部銀行的帳戶。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條:按國家規(guī)定,員工除星期日休息外,還享有以下有薪假日:ぴ旦:1天(元月一日) 春節(jié):3天(農歷初一、二、三)だ投節(jié):1天(五月一日) 國慶節(jié):1天(十月一日)由于業(yè)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條:一般員工連續(xù)工齡滿二年時間后,每年可獲得探親假一次,假期為6天,工齡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長2天,最長15天。員工探親假期間,原待遇不變。
第二十二條:探親可以報銷火車硬座票及長途汽車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負責。未婚員工探親只能探父母,已婚員工探親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條: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的路費報銷,可以享受假期。連續(xù)工齡每滿四年可報銷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費,不另給探親假。
第二十四條:春節(jié)休假或探親的員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節(jié)假,在公司工作的職工按國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規(guī)定發(fā)給加班工資或值班補貼,如安排補休,則不計發(fā)加班工資和值班補貼。
第二十五條:對于放棄休假或探親假的員工,公司給予其應休假當月全部收入的獎勵。
第六章請假
第二十六條:員工請假和休假可分為八種,其分類、審批及薪資規(guī)定見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條:加班費的計算:一般員工加班工作時間記為員工的有效工作時間,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工資按原基本工資標準的100%計算。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時間按實際加班工作時間的兩倍計算,加班工資按原基本工資標準的200%計算。
第二十八條:責任人員平時加班工作時間,經部門經理認有效工作時間,不計發(fā)加班工資,在考核月度獎金中加以考慮。
第二十九條:員工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就其加班時間按曠職(工)論處。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條:公司要根據需要安排員工出差,受派遣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第三十一條:員工出差在外,應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紀守法,按公司規(guī)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費用。
第三十二條:公司對出差的員工按規(guī)定標準給報銷費用和交通費用。并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具體標準見公司的意見辦理。
第三十三條: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及時向主管敘職,并按規(guī)定報銷或核銷相關費用。
第九章培訓
第三十四條:為提高公同工的業(yè)務、知識技能及發(fā)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本公司日益迅速發(fā)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zhí)行。
第三十五條:新員工進入公司后,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fā)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yè)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于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員工進入公司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xù)留用。
第三十六條: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yè)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第三十七條:對于培訓中成績優(yōu)秀者,除通報表彰外,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物質獎勵,未能達到者,可適當延長其培訓期。
第三十八條: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在相應的《員工培訓登記卡》上,《員工培訓登記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員工檔案內。
第三十九條:公司對員工在業(yè)余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并視不同情況可給予全額報銷學雜費、部分報銷學雜費、承認其教育和培訓后的學歷等支持。
第十章調職
第四十條:公司基于業(yè)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第四十一條:各部門主管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才職相稱”。
第四十二條: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后,限在一月內辦完移交手續(xù),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條: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個人公開或透露。
第四十四條:員工不得泄露業(yè)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凡是意見涉及公司的,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對外發(fā)表。
第四十五條:明確職責,對于非本人工作職權范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
第四十六條:非經發(fā)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復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第四十七條: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
第四十八條:發(fā)現其他員工有泄密行為或非本公司人員有竊取機密行為和動機,應及時制止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條:員工考核分為:
一、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三個月)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具“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裁批準后正式錄用。
二、平時考核:由各部門依照通用的考核標準和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進行,通用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表由人事部與經理室共同擬制及修訂,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由部門經理負責擬制及修訂。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每6個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員每三個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員可由主管和副總經理決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條: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的考核結果由各部門保存,作為確定薪酬、培養(yǎng)晉升的重要依據。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的考核結果由總經理室保存,作為確定部門業(yè)績、對公司的評價、薪酬及獎勵、調職的依據。
第五十一條:考核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有營私舞弊或貽誤行為。
第十三章獎懲
第五十二條:員工的獎勵分為以下三種:
一、嘉獎:由員工的直屬主管書面提出,部門經理批準,獎給不超過二百元的現金或紀念品
二、表彰: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書面提出,總經理批準,獎給不超過一千元的或紀念品,同時由總經理簽署表彰證書。
三、特別獎:由員工所在部門的經理書面提出,總經理及相關委員會評議后,總經理批準,并由人事部備案,每年公布一次,員工除獎給一定額度的獎金和發(fā)給由公司總經理簽署的證書外,還可根據實際情況晉升1—3級工資。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嘉獎: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務者。
二、培訓考核,成績優(yōu)秀者。
三、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四、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
五、在艱苦條件下工作,足為楷模者。
六、檢舉違規(guī)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七、發(fā)現職責外的危機處理,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損害者。
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對銷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進建議,經采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
三、遇有意外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四、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zhí)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五、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別獎:
一、兢兢業(yè)業(yè),不斷改進工作,業(yè)績突出者。
二、熱情為用戶服務,經常得到用戶書面表揚,為公司贏得很高信譽,成績突出者。
三、開發(fā)新客戶,市場銷售成績顯著者。
四、對有其它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六條:員工的懲罰分為五種:
一、罰款:由主管或有關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二、批評:由員工的主管或有關人員書面提出,報部門備案。
三、記過:由員工所屬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審核、批準,報人事部執(zhí)行,并下達通知,受記過者同時扣發(fā)當月獎金。
四、降級:由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審核批準后報人事部執(zhí)行。
五、除名:由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第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
一、工作時間,擅自在公司推銷非本公司產品者。職責所需,經批準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個人過失致發(fā)生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jié)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jié)輕微者。
六、不按規(guī)定穿著或佩帶規(guī)定上班者。
七、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八、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十、對同事惡意辱罵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響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公司明文規(guī)定其它應處罰款或批評的行為。
第五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擅離職守,致公司受較大損失者。
二、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yè)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四、一個月內受到批評超過三次者。
五、一個月內曠工職(工)累計達二日者。
六、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guī)范,影響公司聲譽者。
六、其它重大違反規(guī)定者。
第五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級:
一、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同類業(yè)務或在其它兼職者,或在外兼營事務,影響本公司公務者。
二、一年中記過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較輕者。
第六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仁,或相互斗毆者。
三、在公司內賭博者。
四、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級二次者。
八、無故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曠職累計達十二日者。
九、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企業(y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篇18
第一章 總則
一、為規(guī)范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能匹配公司發(fā)展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主要由以下五個模塊構成:
1、招聘與任用
2、培訓管理
3、薪酬福利與社會保險
4、績效考核
5、員工異動
第二章 招聘與任用
一、在因員工離職、組織機構調整、業(yè)務發(fā)展需要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或為公司的未來發(fā)展儲備人才的情況下,需要進行招聘。
二、員工錄用的基本原則
1、實行公開招聘,著重考察個人素質、潛能、經驗及發(fā)展,擇優(yōu)錄用;
2、應聘者的基本素質要符合所需崗位的任職要求。
三、員工招聘的程序
1、制定招聘計劃(根據實際需求選擇內部或外部招聘);
2、發(fā)布招聘信息;
3、獲取應聘人員信息資料;
4、資格審查及初步甄選;
5、初試;
6、復試;
7、錄用;
8、崗前/入職培訓;
9、錄取試用。
四、被確定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公司提交以下有效證件及復印件與資料:
1、提交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職稱證書等個人材料復件印,同時提供原件驗證;
2、填寫《員工基本情況表》;
3、提交個人近期免冠彩照2張。
以上資料經公司確認有效后,予以辦理入職手續(xù)。新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xù)后至用人部門報到,并從當日起成為公司試用員工。
五、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為一至二個月,其中包含七天的試用考察期。試用考察期通過后正式進入試用期。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轉為正式員工,試用期內表現優(yōu)秀者,可獲得提前轉正;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崗位工作者,公司可隨時停止使用,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也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試用勞動關系。
公司根據需要,可對仍需一段時間考察的試用員工延長試用期,延長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六、員工的轉正程序
1、員工個人提出轉正申請;
2、用人部門出具試用期考核意見;
3、報總經理審批;
4、辦理員工轉正手續(xù)。
七、勞動合同及合約
1、員工轉正后,公司統(tǒng)一安排轉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到期之前一個月,公司根據員工工作能力、工作態(tài)度等各項綜合因素,決定是否續(xù)簽合同。
第三章 培訓管理
一、公司珍惜人才,也重視人才的培養(yǎng),公司為每一個員工提供公平的培訓機會和發(fā)展空間,將公司發(fā)展愿景與員工職業(yè)規(guī)劃緊密結合。
公司對員工進行各種形式的教育和培訓的目的是進一步開發(fā)人力資源,提高員工整體素質,培養(yǎng)以公司為家,以公司發(fā)展為已任,為實現公司的共同目標而全力以赴的員工和團隊;培養(yǎng)具有卓越領導能力的管理者;培養(yǎng)能刻苦鉆研、堅持不懈追求更高工作品質的優(yōu)秀專業(yè)人才。
二、培訓方式
1、入職培訓
入職培訓是對新進人員實施的崗位培訓,內容包括公司簡介、組織架構、核心價值觀、經營理念、規(guī)章制度、工作流程、崗位職責等。
2、專業(yè)培訓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編制培訓內容,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安排員工學習業(yè)務知識,內容包括:職務、崗位應具備的專業(yè)知識、工作技能、管理技能及團隊建設技巧等。
3、管理培訓
內容包括:現代領導者規(guī)劃、組織、領導、控制等管理知識,以及行業(yè)發(fā)展方向及趨勢等。
三、培訓方法
公司培訓以內部組織為主,公司鼓勵員工自我學習自我提升,鼓勵員工之間進行學習和交流。
四、公司對員工的培訓按計劃、分批分階段、分不同的崗位需要進行,為保證培訓的質量和效果,公司為每個員工建立培訓學習檔案,將內部培訓的課程考試成績將記入個人培訓檔案,作為晉職、調資、年度考核提供依據。
五、員工在培訓中的責任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培訓;
2、努力自我啟發(fā),有效地將所學知識應用在業(yè)務工作中。
第四章 薪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總則
1、適用范圍
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2、目的
建立規(guī)范的薪酬管理體系,提升薪酬體系的內部公平性和激勵性,從而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促進公司發(fā)展,實現公司與員工雙贏。
3、制定原則
按需設崗,在公司內部建立職、權、責、利相結合的運行機制和“對內具有公平性,對外具有競爭力”的薪酬體系,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分配原則,采取“以崗定薪、以能定級、以績定獎”的分配形式,以實現崗位競爭及人力資源的動態(tài)調整。
4、分配原則
主要依據:崗位重要性、業(yè)績貢獻、能力、工作態(tài)度和合作精神。
二、薪酬結構及標準
1、薪酬結構
員工薪酬由工資、綜合福利補貼、獎金及業(yè)務提成三部分構成。其中,工資為員工固定勞動所得,由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兩部分組成。
1.1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為員工基礎保證工資,各崗位標準相同。
1.2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在公司內所處崗位以及職務的不同而制定的差異化工資標準。
1.3綜合補貼
綜合補貼是公司對員工的一種福利性保障,包含通訊補貼、交通補貼、餐費補貼。
1.4獎金及業(yè)務提成
獎金是指公司根據階段經營業(yè)績達成,根據各崗位員工的貢獻程度,加發(fā)的鼓勵性項目。
業(yè)務提成是指公司根據市場類人員業(yè)績指標定額達成,按照一定比例計發(fā)的附加薪酬項目。
2、薪酬標準
崗位類別崗位名稱薪酬標準
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綜合補貼合計
市場類業(yè)務代表
業(yè)務主辦
業(yè)務經理
職能類布局設計師
行政助理
會計
3、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
是指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對員工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期間支付的工資,依照員工基本工資標準計發(fā)。
三、薪酬支付
1、工資支付
1.1工資支付辦法采取月薪制。
日工資計算辦法以自然月天數為基準。
1.2員工上月薪金在次月10日前用貨幣形式全額支付給本人。為了簡化工資發(fā)放的手續(xù),員工應按照公司要求提供銀行帳戶資料。員工銀行個人帳戶的進帳記錄,將視同員工領取工資的憑證及領取確認。
1.3員工自入職之日起按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算工資,辭職/解聘者,則按辭職/解聘之日止以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算工資。
1.4轉正定級、薪酬調整,以發(fā)令之日為界,按調整變動后的工資標準計發(fā)。
2、綜合補貼支付
綜合補貼自員工轉正之日起計發(fā)。
轉正時出勤不滿一個月的按照實際出勤日計發(fā)。
辭職/解聘者,則按辭職/解聘之日止以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發(fā)。
3、獎金及業(yè)務提成支付
具體辦法見《獎金及業(yè)務提成管理辦法》。
4、工資支付時遇到以下情況公司可以優(yōu)先在員工工資中扣除。
4.1個人所得稅
4.2社會保險基金
4.3公司代繳的各類培訓費用
4.4差旅預付金、借款/貸款償還金等
四、試用期與轉正
1、試用期
新進員工試用期(包括為期1周的試用考察期和為期2個月的試用期)待遇按以下原則執(zhí)行:
1.1試用考察期為無薪考察期,在此期間如雙方解除試用,公司無需支付工資。試用考察期通過后,此考察期視同正常試用期,公司支付試用期工資。
1.2員工試用期間工資結構=基本工資+綜合福利補貼
2、轉正
試用期結束時,由用人部門根據新員工試用期表現確定工資檔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備案執(zhí)行。
五、薪資定級與調整
1、薪資定級
員工薪資定級由總經理核準,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有建議權。
2、薪資調整
薪資調整包括以下2種情形:
2.1 員工在本部門內的職級晉升(或調整)
依據部門職級標準、崗位標準、對應個人銷售定額的增減,由部門提出晉升(或調整)申請,按規(guī)定報批。
2.2 崗位、職務或部門調整
依據“崗變薪變”原則,按規(guī)定報批執(zhí)行。
六、社會保險
1、所有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戶籍不限),統(tǒng)一由公司申報辦理養(yǎng)老、生育、工傷、失業(yè)、醫(yī)療等社會保險。
2、員工自與公司簽訂正式合同當月起,由公司負責辦理社會保險,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當月起即月辦理停保。對于按公司規(guī)定辦妥工作移交及相關離職手續(xù)者,可按員工要求辦理社會保險的轉調手續(xù)。
3、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社會保險費用由公司和個人共同承擔,由公司統(tǒng)一籌辦,屬個人承擔部分,由公司按月從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4、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不同險種的統(tǒng)籌范圍,分別建立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金、基本工傷養(yǎng)老基金、基本生育保險基金、基本失業(yè)保險基金、基本醫(yī)療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繳納標準為:
保險項目公司承擔部分個人承擔部分
基本養(yǎng)老保險20%8%
基本工傷保險0.5%---
基本生育保險0.8%---
基本失業(yè)保險2%1%
基本醫(yī)療保險8%2%
5、對參保人員核發(fā)的《職業(yè)養(yǎng)老保險手冊》,由公司統(tǒng)一保管,員工離職時辦妥工作移交手續(xù)和離職手續(xù)后,交還本人。
6、在辦理有關參保工作時,需要員工提供準確、真實的人事資料,并提交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免冠1寸照片交給公司辦理。
七、商業(yè)保險
為保障員工人身安全,自入職之日起,公司為員工辦理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險,保費由公司承擔。如員工在試用期離職的,工資結算時公司予以扣除此項保費。
第五章 績效考核
一、公司致力建立客觀公正的績效考核體系,旨在及時了解員工的績效狀況,通過績效溝通,及時調節(jié)員工的工作目標和行為,使個人目標和組織目標保持一致,個人職業(yè)規(guī)劃和公司發(fā)展規(guī)劃緊密結合。通過對績效的評估考核,全面了解員工的能力和潛質,以便公司對員工能力和潛質加以提升和開發(fā)。績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則:
1、公開
考核內容、考核標準、考核程序以及考核結果均向員工公開。
2、公平
考核應客觀、準確的體現出員工的工作績效、工作能力和工作態(tài)度。
3、責權利統(tǒng)一
員工的考核結果與考核收益同員工的崗位責任與權利相統(tǒng)一。
4、崗位考核以工作業(yè)績?yōu)橹行摹?/p>
二、績效考核目的
1、衡量員工的績效、技能和工作態(tài)度;
2、為確定工資、獎金決策提供依據;
3、為員工的崗位異動提供決策依據;
4、為員工培訓和教育提供依據;
5、為員工職業(yè)規(guī)劃評估提供依據;
6、為其他人力資源工作提供決策依據和參考信息;
7、促進溝通。
三、考核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的一月、七月對全員上半年度績效進行考核。
四、方案推進階段及重點環(huán)節(jié)
1、階段:準備階段、實施階段、考評階段、總結階段
2、準備階段
2.1考核參與者
被考評者:各崗位員工
考評者:總經理、各部門主管
2.2考核方法
本考核采用目標考核為主導,輔以行為導向的考核方法。用品質性效標(溝通能力、忠誠度、領導技巧等)、行為性效標(工作方式、工作行為等)、結果效標(工作目標、工作計劃)和日常工作職責四項效標界定每個崗位的考核范圍,然后再確定每個崗位的考核指標和標準。
2.3績效考核培訓
使各考評參加人清楚考核的目的、方法、流程、工具的使用,明確參加考評者的責權利,為考核的順利進行打下基礎。
3、實施階段
3.1收集信息
《崗位說明書》及各崗位人員的實際工作情況。
3.2溝通與管理
3.2.1目標第一
必須確保每位績效考核參與者明確考核的真正目的。
3.2.2計劃第二
工作的推進要有計劃性。
3.2.3監(jiān)督第三
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必須負起監(jiān)督的職責。
3.2.4指導第四
各部門主管應該積極主動地指導部屬認真完成績效考核的各項指標,考核和完成后就員工的績效結果進行面談,在如何改進績效方面達成共識。
4、考評階段
4.1實施過程中應注意考評的公正性和客觀性。
4.2考評表格的制作。
4.3建立考核申訴委員會受理員工申訴。
4.4建立考核稽核小組監(jiān)督各部門績效考核的推行,確保績效考核方案的順利有序高效的推行。
5、考評總結階段
每次考評結束之后必須舉辦考核總結會,總結經驗教訓,使員工績效得到持續(xù)改進。
五、員工考核評定等次分為優(yōu)秀、良好、尚可和一般四等。公司依據考核的結果對工作表現優(yōu)異者,予以適當鼓勵或獎勵,對于工作表現平庸者,予以規(guī)勸,員工應盡快改善。
第六章 員工異動
一、員工的異動是指員工的工作崗位或職責發(fā)生變動,包括員工的晉升、降職、遷調、辭退、辭職等。
二、晉升
1、工作職務的晉升,即職位級別的上升。
2、職位等級的晉升,即被聘為更高一級職位等級上升。
3、職務稱謂未變,但工作范圍擴大,員工被賦予更大的責任。
三、員工的晉升必須有利于公司的發(fā)展方向,有利于員工的成長,晉升的重點對象主要有:
1、在工作目標完成方面具有優(yōu)異表現的員工。
2、在工作創(chuàng)新方面具有杰出貢獻的員工。
3、在管理、市場等領域表現出較高的才能或潛力的員工。
4、人才稀缺度較大且對企業(yè)的影響較大的員工。
5、為公司儲備的骨干人員等。
四、員工降職的內容與操作同晉升互為逆向。
五、員工的遷調是指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對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進行變動,奉調人員離開原職時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妥移交手續(xù),赴新職崗位報到。
六、辭退是指公司終止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權提出辭退:
1、觸犯國家法律,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及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2、參加非法組織,并經有關當局查明屬實。
3、聚眾鬧事,嚴重干擾正常工作秩序。
4、不服從上司合理工作安排或正常調動,經教育仍不服從者。
5、工作期間擅離職守或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6、偽造公司的任何記錄或報告,有意詆毀公司聲譽,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7、任職期間有貪污、盜竊、營私舞弊、窺查/泄露公司機密、故意破壞公物等行為之一的。
8、員工在公司服務期間,從事與公司經營利益相關的第二職業(yè),或為第三者從事經營中介服務。
9、月累計曠工超過3天或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
10、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者。
11、連續(xù)兩次考核結果列于本崗位排名的末位。
12、患非職業(yè)病或非因工傷,醫(y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13、兩次以上書面警告仍未能改善者。
14、其它同類性質的嚴重違紀行為。
被辭退的員工,公司按其實際出勤計發(fā)當月應得工資,經濟補償金與年度獎金不予發(fā)放。
七、除在勞動合同中限制辭職的情況出現,員工有權提出辭職,辭職員工按實際出勤計發(fā)當月應得崗位工資。
八、解聘、辭退員工或給予員工行政處罰時,由提請?zhí)幚淼牟块T提出處理依據、事實證據和處理方案。在做出處理決定前公司應對提請部門所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在正式公布處理決定前,應由公司專人與被處理人當面溝通,把處理結果告知當事人,允許當事人申訴。
九、對于被公司解聘、辭退或辭職的員工,未按公司要求完成離職手續(xù)而擅自離職者,公司保留在人才網或其他媒體上予以公告的權利。
十、公司辭退員工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員工本人;員工辭職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公司,未經公司批準以前15天內不得離職,若員工向公司遞交辭職申請書15天后公司仍未答復,可視為公司同意辭職。
十一、離職人員包括因崗位變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解雇等原因離開原崗位或解除原崗位職責者。離職人員應按以下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xù):
1、公司根據離職員工崗位情況安排一周至一個月的交接期,以保證工作的連續(xù)性,公司規(guī)定的工作交接期內工資按離職前執(zhí)行的工資標準發(fā)放。
2、離職員工工作交接包括:
2.1財務帳務結算。
2.2從事崗位工作的職責事務交接。
2.3所經管財物的交接,包括文件、技術資料、設備、電腦及磁盤等。
2.4崗位業(yè)務、客戶等資料移交。
2.5未辦或未了事項的交接。
3、離職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時應由直接領導指定接替人接收。移交人、接收人、監(jiān)收人均需要在工作移交單上簽名確認。
4、離職員工所列工作移交清單應由直接領導進行審核。接收人應對所移交工作的完整性負責,如因接收人工作疏忽造成的接收失誤,則追究接收人的責任。
十二、對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經濟補償金支付的規(guī)定:
1、因公司原因辭退的員工,公司根據員工在司工作年限,給予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發(fā)放補償金的月工資標準以員工崗位基本工資標準發(fā)放,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fā)給補償金。
2、經濟補償金的支付范圍:
2.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2員工患非職業(yè)病或非因公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5由于公司機構合并,人員優(yōu)化組合,公司內部無法安置,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公司開除的員工,一律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4、員工的補償金在辦理完離職手續(xù)后由公司一次性發(f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