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制度是組織正常高效運行的基礎,也是社會和組織管理的基礎和重要手段。好的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是怎樣的?這里給大家提供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
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篇1
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1、在安全生產、安全防火工作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原則,各級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執行責任制,對違章操作和不安全因素及時治理整頓,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2、企業法人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各部門經理、生產車間主任為第二責任人,直接從事技術專業、機械操作和有關人員為第三責任人。
3、公司定期舉行安全會議,布置和檢查安全衛生工作。有效的利用班前會議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
4、定期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工作服,要求穿工作服上崗,系好袖口、領口、褲口,避免出危險。
5、對劇毒、易燃等危險品,檢驗科應由專人保管,并做好記錄,注明用途、領取數量、日期等。
6、特殊工種不經過培訓不得獨立操作。
7、要求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參保意外傷害險,一旦出險有所保障。
8、切實作好衛生工作,根據工作崗位的不同劃分衛生責任區,定期檢查,并作為員工考核的指標。
9、在生產車間內不允許有污染飼料物質,如煙蒂、繩頭、廢塑料紙等;同時要保持生產區的衛生整潔。每天生產前和生產后要打掃作業區的衛生。
10、生產區要求光線充足,無有害動物,無蟲害,通風良好,地面清潔,無垃圾積存、無積水、門窗玻璃清潔完好。
11、生產區內嚴禁吸煙和帶入生活及其他與生產無關的用品等。
12、職工宿舍、食堂和綠化帶的衛生由專人負責清理。
13、每月或每季度,定期進行一次大掃除,確保員工有一個干凈整潔的工作環境。
生產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生產管理,適應公司銷售需要,在降低消耗減少成本的前提下,生產保質保量的`飼料產品,根據生產需要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原輔料進廠制度
1、原料的采購,要以國家《飼料衛生標準》及相關規定為依據,制定本公司的原輔料采購標準,按標準有計劃地購入。
2、原料進廠后,及時通知化驗室,進行抽樣化驗,根據不同原料化驗相應的營養指標。化驗結果一式三份送總經理、品管部、生產部,由品管部負責人決定是否入庫。
3、入庫時要求質檢員逐包抽樣進行感官檢查,如色澤、氣味、雜質、水分等。
4、入庫后,倉庫保管員要進行科學庫存保管。
(1)防潮防濕。堆放原料時,應放在木架制成的防潮貨架上,垛堆不能太高太大。每垛之間要有一定間距。
(2)要經常通風,以降低溫度與濕度,防止發生霉變。如有異常一定要仔細查看,然后采取措施。
(3)出入庫記錄時應仔細認真,每月由財務、采購共同審核、立檔。
二、生產加工制度
1、生產科有關領導要全程指導和監督,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
(1)與其他部門密切配合,組織好本部門的職工,確保生產系統的正常運轉;努力提高產量,為公司增加效益;保質保量的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2)搞好各方面的團結,關心職工生活,帶領職工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有益活動。
(3)監督實施各種記錄,并做到清楚、準確、無誤;如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并提出分析意見。
(4)督促實施各種設備的檢修,保證生產設備完好、正常運轉。定期派人對生產設備進行保養。
2、員工必須遵守廠里的各項規章制度。
(1)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均為生產重要崗位,必須持有國家頒布的行業證書才能上崗。
(2)嚴格遵守上崗考勤制度,認真記錄上崗考勤表,員工遲到、早退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無故不上崗超過半個工作日的按曠工處理。
(3)一律不準在工作崗位上會客或將無關人員、親友帶入崗位。車間人員離崗時必須先向班長請假,得到允許后才可離開。
(4)公司一切生產場合包括生產車間、倉庫等和院內嚴禁吸煙。關于喝水、吸煙、吃飯時間廠內必須作明確規定。
(5)如遇產品旺季,產品需求量增大,公司設備生產能力白班生產無法滿足需求。生產部根據實際情況報請總經理批準,開設夜班生產,有關人員應服從安排。
3、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
(1)嚴格抓好生產質量管理,嚴格按照生產工藝流程組織生產,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對配方絕對保密,對內必須核對好方能生產。
(2)加工車間所用原料要質檢員審核是否正確,并要嚴格按配方要求的比例進行投料,投料量不可擅自改動。
(3)稱料時,要通過保管員準確領料,然后進行批量逐一精確稱量、分桶盛裝,一批稱好后,送往混合機料臺,準備混合。
(4)加工過程要嚴格按工藝要求進行。
(5)包裝時要求稱量準確,不可缺斤少兩,計量誤差不超過50克,封口要規范整齊,要實行專人專管。
(6)生產過程中,每天要定點取樣化驗產品,不合格產品不得出庫,并認真作好記錄。
(7)作好投料單、成品入庫單,并由生產科進行審核。
三、成品入庫與出庫制度
1、要按產品類別分別存放到貨架上,界限分明。
2、入庫后保管員要定時查看,經常檢查通風防潮情況,以防變質。
3、產品出廠要嚴格把關,發現異常的產品禁止出廠。
4、成品包裝袋進廠時,要檢查印刷、尺寸、重量、里襯、縫合口等是否符合標準,使用時要再次檢查。
5、有出口入庫記錄時應仔細認真,每月由財務、采購共同審核,并存入檔案。
四、重大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1、如發生質量事故,認真填寫質量事故報告,對質量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產品質量意識不可松懈。
2、品管、技術部門嚴格監控,發現問題立即上報,要追究原因,及時處理分析。
3、用戶使用本公司產品如發生意外事故,要查其原因,如屬使用不當責任自負;如屬質量原因,通過權威技術監督部門嚴格簽定,如屬我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我方負責。
4、所有質檢記錄、處理報告應由專人管理,并立檔備案。
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篇2
一、養路工人安全操作規程
1、出工前應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志服,并檢查和帶好各自的勞動工具。
2、工人隨機出工時,要按規定乘坐,放置好隨身工具,嚴禁在機上淡笑、戲鬧,車輛未停穩時嚴禁跳車、扒機。
3、在道路維修作業時,應在作業區域的兩端離作業場所50米處設置施工警示標志,彎道地段應再增設一級警示提示,并對作業區域設置安全防圍防護進行牽線劃塊作業。
4、堅持雨季值班巡路查路,及時處置路面病害,保持排水暢通、路面無堆積雜物。發現溜塌方造成阻車時,應立即設置警示標志,同時將情況報告上級,全力組織勞力搶通受阻路段,盡快恢復通車。
5、遵守勞動紀律,不在作業中打鬧、戲耍,隨時注意來往車輛及行人動態,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雨天做好防雷安全,不在大樹下躲雨。
6、有權拒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指令。
7、發生工傷事故時,立即搶救傷者送往醫院,并保護現場,同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二、機動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1、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經有關部門考核及格發給證件,方準單獨駕駛。嚴禁無證駕駛,駕駛車輛時應隨身攜帶各種車輛行駛的證件,以便接受有關人員檢查。
2、司機駕駛車輛時,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嚴禁酒后駕車、超限超速行駛,不在行駛中談笑、吸煙。
3、加強車輛維護保養,保障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出車前要認真檢查水箱、油料、輪胎氣壓,要保證制動、轉向、燈光、喇叭、雨刮良好齊全,不帶故障車輛行駛公路。’
4、行駛中做到禮讓三先(先停、先慢、先讓),做到“寧停三分,不搶—秒”,超車時要先嗚喇叭等對方減速禮讓后再超車。
5、服從調度,按指定路線、時間執行任務。未經調度私事用車發生事故,由駕駛人員負責經濟賠償。
三、瀝青工安全操作規程
1、單位在工作前必須向操作人員說明瀝青的性能和防止瀝青燙傷、皮膚過敏的注意事項,并隨時檢查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2、存放瀝青的地方應將場地平整夯實,一保持通風良好,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禁止將瀝青盛在開口容器中放入庫內。禁止煙火,并設置滅火器等防火器材。
3、在炎熱季節的中午裝卸和搬運瀝青時,如無特殊防護措施,應停止工作搬運瀝青要用手推車或扁擔等工具,禁上用手直接搬運。
4、桷裝瀝青預熱時,先將大小蓋打開,檢查桶內有無積水,如有積水,必須將水放凈或用棉紗沾干。
5、如用明火燒煮瀝青油,應將油桷斜靠在地基墻上,小口朝上大口朝下,使融化的瀝青流入油槽內。
6、地基墻必須高低適宜,鋪砌穩固。
7、預熱時如發現瀝青從桶的砂眼噴氣流出,人員應站在安全的地方斜向用小鐵鍬鏟濕泥涂封,不要在迎面方向進行涂封,也不能用手直接封。
8、預熱過程中,必須隨時注意預防瀝青突然噴出傷人,工作人員嚴禁站在瀝青桶口迎面操作。
9、放入瀝青鍋的瀝青不能過滿,油鍋周圍應有安全防護欄或安全罩,舀油時要用長柄勺。
10、油料脫水要慢慢加熱,并經常攪動,以免因加熱過猛使瀝青溢鍋引起火災。
11、如發現油鍋溢油時,必須立即熄滅爐火。
12、瀝青加熱時不能超過規定溫度,即不能超過瀝青、渣油的閃點溫度。
13、當天熬好的瀝青最好當天用完,以免瀝青反復加熱熬制變質,沒有用完的瀝青也應該用蓋子蓋好,以防雨水、塵土侵入。
四、修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1、修理工在參加機修工作前,必須先接受專業技術訓練和培訓,取得專業資格后才能擔任修理技術工作。
2、沒有車輛駕駛執照的修理工,不得從事汽車修理后的駕駛測試。
3、修理工人必須穿工作服上班,袖口必須扣好,長發要壓在帽子里,以免發生機械事故。
4、不準在下列情況下進行修理工作:
①不準在發動機運轉時,進行機件調整工作。
②不準在千斤頂頂起而未加墊實的機車下進行工作。
③不準在懸空舉起的機件下面,如推土機刀架斗下、翻斗車舉起的車身下、平地機架下、拌和機的斗下進行修理作業。在上面幾情況下進行維修工作時,必須把機械平放在平地上,停止發動機運轉,剎住制動器,懸掛部分下面用千斤頂頂住或墊穩木塊增強保險。
④修理或清除瀝青拌和機干燥筒、瀝青鍋時,必須在完全冷卻后才能進行工作。當檢查或修理瀝青拌和機的干燥筒時,滾筒上必須懸掛“滾筒中有人”的警示牌子以免發生意外。
5、在砂輪上研磨刀具時不可去掉防護罩與刀架,以免發生砂輪飛出傷人事故。
6、拆裝搬移蓄電池時,應防止電液濺到皮膚或衣物上,防止電液中的硫酸損傷皮膚和衣物。蓄電池蓋的氣孔應經常檢查有否堵塞,電液平面不可超出規定。充電時蓋子要打開,以免電瓶發生爆炸。硫酸稀釋時,必須注意先注水,然后在攪拌狀況下,一點點地注入硫酸,以免強烈發熱引發危險。
7、輪胎充氣時,禁止人員靠近輪胎壓圈的一邊,以免壓圈突然跳出傷人。
8、各車間內應配置消防設備,并進行定期檢查保持完好有效,所有工人應會使用消防滅火器材。
9、溢漏出來的油料,必須立即鋪撒砂子,并從車間清除出去。,
10、每天應檢查空氣壓縮機的自動調節閥,如發現管路有漏氣現象,應立即修復,以免污染車間內的空氣。
五、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用電規定和各項規章制度。
2、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練掌握供電方式和狀態、線路走向及所管轄設備的原理技術性能和實際操作。
3、真學習掌握電器知識和國家有關電器安全規范、操作規程,持證上崗。
4、熟練掌握消防滅火器材使用常識,嚴格執行電氣安全操作規程和電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電工有權拒絕安裝不符合規定的電氣設備或在不符合要求的場所安裝電氣設備。
6、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有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等狀況,必須立即修理消除隱患。
7、值班電工應對電器設備進行巡視、檢查,做好運行記錄,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
8、使用自備電源發電時,應嚴格執行《柴油發電機運行安全操作規程》。
六、倉管員安全操作規程
1、倉管員應熟練掌握所管倉庫貯存物品的理化性質、滅火方法及危害性。
2、庫區周圍禁止煙火,禁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倉庫。
3、倉庫管理要做到不在倉庫內設置火爐,不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吸煙,不準點油燈,不準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存。貨物堆放要留墻距、垛距、頂距,堆放要整齊劃一。必須輕拿輕放貨物,必須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開啟容器,不準穿帶釘的鞋進入庫內,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必須安裝靜電接地裝置。
4、怕陽光照射的易燃易爆危險品不得露天存放。遇水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積水的地點。
5、嚴格用火用電管理,每天要一查門窗關閉情況,二查電源、火源,消除易燃易爆物情況,三查貨物堆垛及倉庫周圍有無異常現象。
6、根據存放貨物的不同性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定人定期檢查、更新。
七鍋爐工安全操作規程
1、鍋爐投入運行前,應對鍋爐本體、安全附件、給水設備、鼓風機等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正常后,才能啟動開機。
2、鍋爐升火、升壓時,應先開引風機通風5分鐘,排出爐膛和煙道內殘存可燃氣體。
3、鍋爐升火速度應緩慢,從冷爐升火至運行狀態時間不得少于1——2小時,從熱爐壓火至運行狀態不得小于0.5小時。
4、每班應定期排污1——2次,確保水位清晰、準確、可靠。水位變動范圍不得超過正常水位±40毫米。
5、應定期排污宜在高水位低負荷時進行,每次排污量約使水位下降30~50毫米。
6、每周應手動安全閥排氣試驗一次,防止閥芯和閥座粘住,確保安全閥靈敏、可靠。
7、每月應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一次,檢查壓力表是否工常、準確。
8、每周應對備用給水設備(如蒸汽楚、注水器)試運轉一次,保訂其運轉良好。
9、每班必須做好鍋爐水質,處理工作。
①、采用鈉離子交換器時,應按操作規程作業保證給水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②、采用爐內加純堿處理時,應定期投放增加藥量。
10、每班應檢查引風機、爐排等軸承潤滑油脂情況,及時給予補充。
11、每班應清除鍋爐內積灰,沖洗地板,擦凈鍋爐、水泵、風機等設備上的積灰、油脂,保持鍋爐房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12、鍋爐運行期間,必須密切監視水位、壓力和燃燒情況,正確調整各種參數,每小時進行一次運行記錄。
13、鍋爐運行期間,應隨時檢查鍋爐人孔、手孔及受壓部件是否有泄漏變形等異常現象。
14、鍋爐運行期間,應定期檢查鼓風機、引風機、水泵爐排等運轉情況。
15、夜間壓火期間,應有專人值班。檢查壓力水位是否正常,檢查爐膛內煤層有否熄滅或復燃等情況。
16、鍋爐對外供汽時,應先打開分汽缸、蒸汽管下的疏水閥排盡冷凝水,而后稍開供汽閥進行暖管,最后再開大供汽閥對外供汽。
17、鍋爐工必須持證上崗,沒有司爐操作證的人員不準上崗獨立操作鍋爐。
八、配電房安全操作規程
1、送電:(大廈供電中斷,需迅速恢復供電)。
①查清是外部輸電線路故障,還是內部配電線路故障。外部故障:變壓器無工作(無響聲,顯示屏無顯示);內部故障:變壓器工作正常(有響聲,顯示屏顯示溫度,風扇運轉指示燈亮)。
②外部線路故障停電,與供電部門聯系后,等待恢復送電。
③內部線路故障停電,迅速查明故障原因并立即排除后送電。
④送電步驟:切斷各路負荷開關(特別是照明部分);按下1柜、5柜綠色起動按鈕,電壓表指示正常(400v);逐個閉合各路負荷開關。
⑤若變壓器有工作(有響聲,有溫度顯示),而風扇指示燈不亮,則說明外部輸電線路有停過電,后又立即恢復送電,此時只須啟動冷卻風扇再按送電步驟送電。
2、停電:(設備檢修或其它原因需停電)。
①設備檢修停電:斷開相應的斷路器,經檢驗無電后,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操作措施,(主要有:設備電源線及外殼的接地保護,懸掛“有人操作、禁止合閘”的警示標志牌,做好檢修人員的絕緣防護等),即可進行設備檢修。
②若需全面停電:則必須逐個斷開各斷路器,然后按下1柜、5柜紅色按鈕。
③切斷高壓電源必須按高壓環網開關柜操作說明,認真執行。
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篇3
為加強酒店安全管理、維護酒店財產和賓客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江蘇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依靠群眾、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各級主要領導負責、專門工作和群防群治相結合的原則,落實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防食物中毒(以下簡稱“五防”)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管理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酒店總經理是單位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人,實行總經理、部門經理、班組三級安全責任制。
成立酒店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織成員為:組長:副組長:成員:
總經理安全管理職責
總經理應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組織制定、實施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部署安全保衛工作并檢查執行情況,全面落實“五防”措施,消除隱患。
2.對酒店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法制和各項安全保衛知識教育,不斷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安全觀念和保密觀念。
3.組建和管理安全保衛機構及群眾性護衛、消防和治安保衛組織,協調和決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項,不斷改善酒店治安保衛工作條件,充分發揮安全保衛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能,保證生產經營正常動轉。
4.建立健全經理值班制度和安保部工程部夜值巡查制度,并經常檢查督促。夜值經理應堅守崗位,處置突發事件,確保酒店夜間安全運轉。
5.負責組織重要活動和接待的保衛任務和安全檢查工作,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6.建立健全獎懲制度,對酒店員工和其他人員采取多種形式的考核管理。財務部門管理職責
對固定資產的立項提出審核意見,以供決策層參考.會同經營、技術、行政后勤等管理部門,辦理固定資產的購建、轉移、報廢等財務審核手續,正確計提折舊,定期組織盤點,做到賬、卡、物三相符;參與酒店低值易耗品申購審核,入庫及領用發放,月終盤點核對。總庫對可以進行以舊換新的物品要嚴格執行,以杜絕浪費。
安全保衛部履行以下職責:
1.維護酒店的治安秩序,監督執行安全保衛規章制度,檢查、考核安全保衛責任制的實施,建立和管理安全保衛檔案。
2.了解和熟悉酒店周圍的環境、建筑布局、建筑結構、電器設備、火源、火種和經營運轉管理等情況,建立健全檢查和巡視制度,加強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措施。
3.開展并做好法制和各項安全保衛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配合人事部門嚴格新招員工的政審,做好對新員工的安全培訓,負責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考察等專項管理工作。
4.做好重要接待和活動的保衛任務的安全檢查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或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整改。
5.組建安全保衛網絡,定期開展護衛、消防、治保等組織活動。
6.制訂消防突發事件的應急方案,印制和張貼緊急疏散圖及防火標志。定期開展義務消防人員的訓練活動。
7.負責查收賓客遺留和私自收藏的反動、淫穢書刊雜志和音像等制品,不得傳播,并及時上交公安機關。
8.檢查、督促、考核治安、消防、保衛和食品衛生責任制落實情況。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對須給予治安處罰的,應報公安機關處理。安保部具有以下權限:
1.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查挖違法犯罪分子,發現旅客正在進行違法犯罪或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予制止,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2.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包括保護和勘查現場、詢問證人),詢問違法犯罪人員并追繳贓款、贓物。
3.協助公安機關監督或考察本飯店被管制、、緩刑、假釋和監外執行的罪犯以及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被告人。
4.對確保酒店安全運轉負有監督作用。密切注視掌握內部治安動向,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5.行使上級和公安機關依法授予的其他權力。
酒店員工安全職責
酒店員工的安全保衛職責是:
1.自覺學習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酒店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培訓,維護酒店秩序和社會秩序,勇于同違法犯罪和違反店規店紀現象作斗爭。
2.嚴守外事紀律,保守國家機密。對賓客遺留的錢物或反動、淫穢書刊和音像制品應立即如數上交,不得保留和傳播。
3.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飯店有關部門。發現火情或重大災害事故,要迅速報警撲救,并協助和安排賓客疏散。發生刑事案件,應認真保護好現場,積極提供線索,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4.樓層服務員應掌握本樓層住客情況,發現可疑跡象,應及時報告安全保衛部。
5.未經安全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操作。
各部門負責人是所在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人,必須建立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互相協調,落實內部各項治安防范措施,嚴防發生違法犯罪和其他治安問題,會同酒店有關部門,將安全管理作為對本部門職工考核、評比、調資、晉級的依據之一。
公共區域的安全管理和值班規定
1.公共區域應建立并嚴格執行晝夜值班巡視制度,夜間巡視人員應配備通訊、自衛和照明設備。對可疑人員應進行驗證和盤問,必要時,報告值班經理。
公共通道、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應急照明裝置完好。
2.承擔飯店改、擴建工程的施工單位,應配備專人負責管理施工現場安全工作,并接受飯店安全保衛部門的監督,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到飯店安全保衛部辦理臨時出入證件,并自覺接受檢查。
消防安全規定
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飯店應明確一名領導為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專職防火員,并建立健全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做到:
1.搞好消防專業教育和培訓工作,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2.消防器材、設施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配備,高層建筑應配備救護工具,新建、改建、擴建的飯店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安裝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等設施,建立健全相應的使用、維修、保養檢查制度。安全保衛部門及其他部門應職責明確,定期檢查和更換過期消防器材,確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3.建立健全消防檔案,了解并熟悉飯店消防設施整體布局。應根據各消防重點部位的不同情況,分別制訂消防管理規定和消防操作程序,并嚴格執行。
4.飯店新建、更新改造項目的圖紙,需報經區、縣以上公安消防部門審批,竣工后應通過檢查驗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經營運轉。
5.嚴格管理和控制火種、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柜臺等場所禁止吸煙,客房、商場、倉庫等重點部位的施工動火,須履行安全保衛部的審批手續,并在現場設置滅火器材。施工現場易燃物應及時清理。未經工程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亂拉亂接電源。飯店各部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應指定人員負責并采以安全措施。
重點部件和貴重物品的安全管理
1.賓館重點部位應加強管理,確保安全。
重點部位員工選配,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先審后用,定期考核,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須持證上崗操作的重點部位,嚴禁無證操作。經考核不宜在重點部位工作的員工應予以調整。
2.配電房、火警報警總臺、電話總機房,要制定安全管理程序,實行24小時值班制。機房、中央空調和閉路監控等部位,要按照安全程序嚴格管理,運轉時不得脫崗。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倉庫必須實行消防安全管理。
3.財務部、行李寄存處、貴重物品庫房等部門或部位、電源線、照明設備和防盜設施必須按規范和要求安裝使用。
4.現金、有價證券、珠寶首飾等貴重物品,必須存入保險柜過夜。分散收款點的周轉金不得超過限額。外出送取巨款必須兩人以上解送或由安全保衛部派人用車護送。空白有效票證要按規定保管使用,防止丟失或被盜。
5.飯店應建立客房鑰匙管理制度,客房應由飯店運轉經理、客房部經理控制,服務鑰匙統一由客房中心保管,所有備用鑰匙由安全保衛部和客房部共同保管。建立鎖芯更換制度,如發生客房鑰匙丟失或賓客帶走,必須在24小時內采取調換鎖芯等有效的`應急措施。服務員清掃客房時,實行開一間清一間制度。
6.餐飲部門在食品采購、運輸、庫存和制售過程,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有關食品衛生操作規程,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考核與獎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給予表彰、記功或其他獎勵:
1.嚴格執行安全保衛規章制度,重視開展安全保衛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成績顯著的;
2.及時發現、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和防止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保證國家、集體財產和賓客的人身、財產安全的;
3.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勇于同現行犯罪分子斗爭,或協助公安機關破案有功的;
4.依靠群眾,做好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幫助教育違法和輕微犯罪人員有較大成效的;
5.忠于職守,秉公執法,在安全管理中表現突出的;
6.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顯著成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行政處分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行政、經濟處罰;違反治安管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忽視安全管理工作,內部安全管理秩序混亂,多次違反操作程序釀成事故或發生違法犯罪活動;
2.存在隱患,經公安、消防等部門或上級旅政管理機關通報后不按期整改,以致發生刑事案件或重大災害事故的;
3.違反安全管理制度,拒不執行安全管理工作任務,造成危害和損失的;
4.對違法犯罪行為知情不報,或對發生的案件、事故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
5.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擾亂飯店的正常秩序,進行賣淫、賭博、吸毒、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賓客,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按店規賠償經濟損失或報經公安機關處理。賓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車輛安全管理為保安部職責,當值外場人員須維護好廣場秩序,及時了解當日客情,適當留好車位。合理安排進店車輛停放在適當的位置,做到停車整齊,并時刻保持車道的暢通,車道上嚴禁停放任何車輛。
當值時要站在車場較明顯的位置,指揮動作要標準、正確。明確指明停放車位。指揮倒車時要注意過往車輛、行人,確保安全。如廣場無車位,則請駕駛員將車停放至附近車場,并指明路線。
來車時要將車輛指揮到位,排列整齊。發現違章停放車輛,及時勸阻。對進館車輛安全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檢查要點:車輛有無損壞、車門有無上鎖。
調解一般車輛糾紛先要調查找當事人及知情者了解情況,查明引紛原因。說服雙方讓各自認清自己的責任,以求達到協商調解目的。調解一旦達成協議,請雙方互留地址以便進一步解決。受理人員要詳細記錄經過,雙方地址、車號牌等。
處理店內一般交通事故首先要查看有無人員受傷,如有人員受傷,視情況請醫務人員到場或安排車輛送醫院.要有保護現場的意識,可將肇事車輛可留置原地不動。必要時拍照,留下現場資料。及時通知部門領導,值班經理留下現場資料。處理時客觀公正,輕微事故對當事人進行調解,盡量讓雙方協商解決。較重事故報公安機關處理。
進出車輛夜間巡查時要記錄下進出車輛牌號和時間,認真清楚看車門、車窗有無被撬痕跡,如有疑問,核查清楚。
與客人溝通時要注意禮節、禮貌及文明用語。要做到舉止大方,不卑不亢,避免與客人發生爭執與沖突,不準向客人索取小費。
收取停車費時問明駕駛人是否住店客人及停放時間,如系短時間停放,住店客人免收停車費。收取后立即遞上發票并道謝。
指揮車輛泊位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態司機駕駛的車輛。防止撞傷、碰傷、擦傷等。
綜合安全管理制度
(一)酒店員工
1、酒店員工應有較強的安全防范意識,既是服務員,又是安全員,按照“誰在崗誰負責,誰操作誰負責”的原則,維護好本區域本崗位的安全設施及工作秩序。善于發現可疑人員及現象,及時通報情況;
2、參加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考核,未經安全培訓不得獨立上崗;
3、熟悉本崗位的應急預案,發生安全事故能及時報警并采取應急措施;
4、浙江旅苑酒店總經理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各工種的負責人即是各部門安全責任人,應明確自己管轄范圍的安全職責,落實安全責任制。
(二)酒店各級值班人員
1、酒店總值班室、消防監控室、前臺、電話總機房、變配電室、鍋爐房、工程部、傳達室等應24小時值班,并明確值班人員和值班時間;
2、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
3、值班時應堅守崗位,遵守值班紀律;
4、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并采取應急措施,及時通知保衛部門。
酒店開放區的安全管理
(一)前廳
1、加強車輛管理,部署警衛對停車場和大堂進行巡視,維護正常秩序;
2、嚴格賓客住宿登記手續,核對有效證件并復印備查。發放房間鑰匙時,應保證其住房卡或鑰匙憑證準確無誤;
3、嚴禁非法將、、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帶進酒店,未經批準酒店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4、行李房及貴重物品寄存處應具備防火、防盜條件,行李寄存應有嚴格的交接手續,發現行李破損、丟失,應及時報告并查明原因;客人行李在大堂暫存,要集中堆放,加蓋網罩,設人看守;客人寄存貴重物品應放入客用保險柜,鑰匙應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存取手續。
(二)餐廳及會議場所
1、餐廳及會議場所在營業期間,服務人員應對客人隨身攜帶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時,注意發現可疑人員,防止客人財務被盜,可采取增設椅罩等防范措施;
2、服務人員在清理衛生時應注意是否有未熄滅的煙頭卷入臺布中,以免引起火災;出入通道和樓梯口應保持通暢,以備疏散;
3、衣帽間應建立嚴格的存取手續;
4、下班后應有專人巡視,做好安全檢查;
5、在使用各種爐火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燃氣存放或調壓室內應安裝防爆照明燈及報警裝置,通風良好,使用完畢后由專人關閉閥門并做好記錄;
6、廚房灶臺照明應使用防潮燈,油煙管道應定期清洗,灶臺附近應配備滅火毯和消防器材;
7、廚房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安全標準,認真執行各項操作規程;
8、每日下班時廚房應有專人負責斷水、斷電、斷氣并登記備案。
(三)娛樂服務場所
1、酒店娛樂場所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章和規定,保障賓客的人身財產安全;
2、娛樂服務場所嚴禁出現賣淫、賭博、販毒、吸毒、販賣傳播淫穢文化制品、嚴禁從事淫穢、色情的陪侍活動,嚴禁從事違背社會公德或封建迷信活動。
3、娛樂服務場所人員在營業期間應當注意發現可疑人員,并隨時提醒客人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丟失。
酒店非開放區的安全管理
在非開放區出入口應設置警衛崗或明顯標識,防止非住店人員隨意進入。警衛人員應加強經常性巡視,確保良好秩序。
(一)客房區:
1、客房應設置《請勿臥床吸煙》標志,放置《賓客安全須知》,張掛《消防疏散圖》;
2、服務員應了解本工作區域內的住客情況,嚴格交接班手續。樓層服務員要做到四勤,即勤轉、勤看、勤問、勤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處理。客房服務員清理垃圾時,要將熄滅的煙頭用水澆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
3、服務員在每日清掃客房時,要注意檢查客房區域和客房內的安全裝置,如門鎖、安全鏈、窺鏡、閉門器、疏散指示燈等是否完好。另外,要注意檢查房內電器設備有無短路、漏電、超負荷使用等情況,如有發現,立即報告。清掃完客房后,要將房門鎖上。
4、為防止內部人員作案,每班領用的客房總鑰匙,需進行登記。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客房總鑰匙。工作人員要妥善保管好所使用的各級客房總鑰匙,不要亂放或遺失,不要為不熟悉的人開客房門。如果客人鑰匙沒有帶,應當請客人親自到前臺去取。
5、保安或服務員在樓層巡查時如發現房門虛掩及鑰匙卡插在門鎖上,應輕敲房門,如客人在,應提醒客人關上房門,鑰匙卡插在門鎖上時,同時將鑰匙卡取下交給客人,請其收好。若房內無人,應通知另一人幫助檢查房間是否有異常情況,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并保護現場;若無異常,將門關好,通知客房中心。如鑰匙卡插在門鎖上則應將鑰匙卡取下,交給樓層服務員或總臺。并記錄上報。
6、包租客房、公寓、寫字間的長住戶,調換住宿人員應事先向酒店聲明并履行變更登記手續,不得私自留宿;嚴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備的電熱器具,使用自備的電器設備應得到店方允許,并由酒店指定電工安裝;
7、客房服務員應有明確的責任區,不得擅自離崗,打掃房間是應將清潔車堵住客房門口,禁止無關人員入內,“開一間清掃一間,完一間鎖一間”認真登記進出客房時間;
8、監控夜間對同時出現在不同樓層的人員和帶有多件行李的住客應加以注意。
9、應經常對電子磁卡鎖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其安全有效;
10、電子磁卡鎖鑰匙的配置與管理應有嚴格的制度和措施,應專人保管、認真履行使用登記手續;
11、酒店建立完善有效的會客制度,服務人員不得把住店客人的情況向外人泄露;查問可疑人員,勸阻非住店人員進入樓層,如是來訪人員,應征得客人同意,來訪客人應在23點前離開客房,如果會客的時間已過,應有禮貌地請客人離開,或報告安保部和大堂經理處理。訪客如需在店內留宿,應請訪客前去服務臺按有關程序辦理手續。
12、客人結帳離店時,收銀臺的人員要立即通知該樓層服務員及時查房,清點客房內的物品,檢查客人有無將店內物品帶走,房內有無不安全隱患。如發現客人遺留物品應及時送還給客人,如客人已離店,將物品上繳領導;如發現可疑情況一定逐級上報。
13、發生消防報警后,保衛、客房、工程等部門應在3分鐘內到達現場,保衛部負責攜帶滅火器材、逃生面具、對講機、消防手電、消防電話等;客房部或前廳部負責開啟房門并向客人說明情況;工程部負責對發生火災時的電、氣設備等采取應急措施;
14、客房樓層應設安全出口標志,備有應急照明燈,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對方雜物;
15、通向樓外的安全門既要確保緊急疏散,又要防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使用單向鎖、電磁門等;
16、樓層管道豎井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樓層封堵,檢修孔嚴禁放置雜物。
17、如發生一般性案件時,應及時向安保部報告情情況。若有現場,應請報案人保護現場并和保安迅速趕至現場了解情況。問明發現和發生案件的時間、地點、被竊(騙)財物名稱、數量、價值及其他情況,問清報案人及當事人的情況,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并做好記錄。注意發現并扣留可疑人員。有人員受傷應及時送往醫院。
18、受理賓客報失應向失主了解事情發生的時間、地點、所失財物的名稱、數量、價值等。問清失主最后一次見到或使用失物的時間、地點及近期的工作活動情況。有無可疑人員。對員工報失進行分析,是被盜還是丟失,發生在店內還是店外?并征求失主意見是否報告公安機關?請示部門領導,如何處理?若丟失信用卡、證件,要幫助其分別向銀行或派出所掛失。若有現場,應請警衛保護,并派人查找可疑人員。
房間內財物安全制度
8.客房服務員在打掃衛生的時候,如果有訪客進入房間,應有禮貌地請訪客在外等候。
(二)財務部門
1、財務室、零散收款點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和報警裝置,存放現金不得超過核定的數額,前臺當日營業款應按時存入保險柜;
2、存放現金、支票、發票、公章應使用保險柜,鑰匙由專人保管使用;
3、收到現金、支票及其他付款憑證應鑒別其真偽,嚴格履行有關制度。
(三)庫房區
1、庫房的房頂、墻壁、地面應堅固,門窗有防護裝置,悶頂及地下管道層不得與其他房間相通,貴重物品庫房應安裝報警裝置;
2、庫房鑰匙應由專人保管使用,離人必須落鎖,領物人員不得在庫房內辦理領取手續;
3、庫房內物品應按《倉庫防火管理規則》執行,電源線要穿防護套管,白熾燈和日光燈要加防護罩,易燃、易爆物品庫房應使用防爆燈,庫房區外應設置電源總開關,并有專人管理,離人必須斷電;
4、物品出入庫房應有嚴格手續,發現短缺,立即報告;
5、庫房內應張掛安全制度,嚴禁無關人員入內,不得寄宿私人物品,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使用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規定。
(四)施工區
1、酒店改、擴建與內裝修工程的設計、用料、安裝規格應按有關規定,在防火、治安防范與環境安全等方面進行審查,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
2、施工作業區內禁止吸煙、留宿、充做臨時倉庫;
3、施工人員進店工作,應憑居民身份證注冊登記并辦理臨時出入證,憑佩戴的出入證在指定的區域內作業和指定線路行走;
4、施工動用明火需向酒店安全保衛部申請動火證,動火證限一次有效,動火區應設專人值守,配備滅火器,動火后的30分鐘內應繼續監視,確定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5、酒店安全保衛部應派專人到施工現場進行巡視,監督安全協議書的執行情況,竣工后安全保衛部參與安全質量驗收。
(五)重點要害部位:
1、消防中控室應設雙人值班,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做好值班和報警記錄,發現可疑情況應立即采取有效應急措施;
2、消防中控室不得對方雜物,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嚴禁煙火;
3、消防中控室應配備戰斗服、防毒面具、破拆工具、強光手電等必備滅火設備;應急疏散廣播詞應為中、英、日三種語言;
4、保安監控中心各種監控設施應完好有效,24小時全景錄像,錄像帶保存期限應不少于10天;
5、煙感報警探測器應定期清洗,自動噴淋系統及消火栓每半年應進行水壓測試,各種消防器材每年進行定期檢修;
6、變配電室、電腦機房、電話總機房按照有關規定設專人值班,工作人員應盡職盡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賓客安全管理
前廳、客房、餐飲、商場等部門必須按照業務分工和規范程序、要求,對賓客實施安全管理.賓客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1.賓客住宿憑有效證件,嚴格登記驗證,手續項目齊全,字跡工整清晰。境外賓客登記住宿,應在24小時內報當地公安機關。
2.飯店行李寄存處和貴重物品寄存處,必須建立并嚴格執行存、管、取制度。團隊賓客行李進出飯店應履行交接手續。
3.客房內應配緊急情況賓客疏散圖和“請勿臥床吸煙”標志。境外賓客在華期間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嚴禁從事非法活動。
4.嚴禁將槍枝、、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進飯店,嚴禁私自使用電熱器具以及其他大功率的電器設備。嚴禁在飯店內進行賣淫、、吸毒、聚賭等違法犯罪活動。
5.會客一律憑有效證件并征得住店賓客同意方可會客。會客必須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篇4
一、按項目部規定及項目經理安排,按時上下班,若有不按時上下班,每次處罰50元。
二、當班的人員不能離開現場,若有勞務公司或現場人員舉報離開則處罰50-100元。
三、上班時間各班組起吊材料找不到值班人員,則處罰200-500元。
四、上班耍小動作,在勞務公司要東西貪小便宜的每次處罰500-1000元,情節惡劣者扣除工資并辭退。
五、有意把塔吊電氣損壞,處罰500-1000元。
六、如因不遵守操作規程或工作不負責任出現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七、操作工和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把相關證件交安全辦公室,以備查驗。
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篇5
1、參與生產運營體系的規劃與建設,并負責組織落實;
2、負責生產管理制度的.制(修)訂、執行督導與檢查改善;
3、負責生產運營指標制定、重點工作計劃統籌,分解、跟蹤與評價改進;
4、負責組織生產能力規劃與調整、資源配置、產能瓶頸分析與優化;
5、負責場地、人員、設備等生產資源的統籌規劃、調整;
6、負責制造成本控制,制定并跟蹤落實生產過程降本增效工作計劃;
7、負責生產數據庫的建立,開展系統性分析運用;
8、負責重大訂單產供銷、區域工廠產能聯動與協調;
9、負責生產管理人才隊伍的資格認證制度并組織落實培養計劃。
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篇6
1、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具有縣級(或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才能上崗工作,嚴禁患有傳染病的人員進入食堂。
2、食堂工作人員要講究個人衛生,著裝整潔,勤剪指甲,勤洗手,不留長發。
3、食堂工作人員必須穿白色工作服,工作時應戴好口罩,勤于換洗,保持工作服和口罩的干凈整潔。
4、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間內不討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思想集中,防止碰、擠壓、割、砸、燙傷等事故發生。
5、往開水里放東西必須緩慢,不得沖擊;用油炸食物時,控制油溫,以防著火;端湯鍋湯桶時不得過滿;取蒸飯時要先開門透氣;兩個人以上搬東西時要步調一致,協同配合。
6、購菜要新鮮,食品要在保質期內,嚴禁有變質飯菜上桌,嚴防食物中毒。
7、生、熟菜要分開放置,合理保管;批量采購的大米、疏菜等要堆放整齊;袋裝食品在取用后要扎好袋口;謹防變質或鼠蠅叮咬。
8、餐具要經常消毒,擺放有序;操作臺面要干凈,無積水。
9、廚房內要經常滅鼠除蠅,防止發生傳染病。
10、廚房內要保持通風,防止煤氣中毒。
11、炒菜油放置要遠離火源,確保灶門關閉;煤渣出爐后不得立即倒入垃圾堆,要先滅火降溫,以免發生火災。
12、員工與學生用餐結束后,食堂工作人員要迅速做好衛生,倒掉泔水,洗凈泔水桶。
13、下班離開食堂前必須關閉各處電源(冰箱除外)檢查各處閥門,收拾好各種器具。
14、發生火災要立即拔打119,并迅速組織救火,如有意外傷害事故發生,要立即拔打120,并做好前期救護工作。
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針,搞好公司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身安全,保證公司基本建設、生產經營正常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結合青海柴達木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部門、所屬分公司。
第二章安全目標
第四條公司總體安全目標是“兩杜絕,一控制”,即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傷亡事故,地面實現零死亡。
第五條對公司所屬部門、分公司考核目標:不發生公司生產人身死亡事故和群傷事故,不發生非公司生產人身重傷、死亡事故,不發生二級以上非人身傷亡事故。
第三章安全培訓和教育
第六條新進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培訓時間為2天。
第七條崗前安全培訓內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所在崗位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有關事故案例等。
第八條員工崗位調動的,須接受與其新崗位相適應的崗前安全培訓。
第九條特殊崗位上崗前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第十條綜合辦公室主導,各部門配合負責組織編制公司培訓教材(或課件)、做好崗前安全培訓的組織、記錄、考核等各項工作。
第十一條公司管理人員要接受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參加相關的安全培訓班。
第十二條特種作業人員(含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依法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及時參加年審,其《安全操作合格證》由綜合辦公室核查原件后留下復印件備查。
第四章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內部安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監督體系,行使安全監督檢查職能,與安全保證體系共同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
第十四條公司所屬部門或分公司應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包括例行各類安全檢查和其他安全檢查。
(一)例行各類安全檢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檢查、季節檢查、專業(項)檢查和綜合檢查、隱患排查、反違章、重點檢查、抽查、危險源排查等。
(二)其他安全檢查:
1、重大節假日、重大事件前后;
2、重復發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產形勢不好時;
3、抵御可預見的影響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統一采取措施時;
4、外單位發生嚴重事故,本單位同樣存在隱患時;
5、上級部門部署的檢查活動;
6、行業規定、政府要求、其他情況下有必要開展時。
第十五條安全檢查要求:
(一)公司所屬各礦要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落實安全檢查責任;
(二)安全檢查內容以查領導、查思想、查管理、查規章制度、查危害(隱患)、查“三違”、查落實為主;
(三)安全檢查前須編制檢查提綱或安全檢查表,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對查出的問題要分析原因,立即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必須制定整改計劃、預防措施并監督執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閉環管理,并按規定反饋、上報,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備案,需要處罰的應按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條任何員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均有權向主管領導或公司綜合辦公室報告,情況危險時有權立即采取相關緊急措施。
第十七條各部門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作業現場存在的設備、環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發現違章違紀行為立即糾正,嚴重的報上級部門給予處分。
第十八條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項目現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設備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項規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嚴格執行、員工是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章、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等。
第十九條綜合性安全檢查由副總經理負責組織,檢查結束后形成《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經總經理簽字確認后,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歸檔備查。
第六章危險作業管理
第二十條危險作業主要包括動火作業、登高作業、臨時用電、有限空間作業等:
第二十一條凡實施危險作業的,須經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同意,并安排專人監護,做好安全措施。
第七章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第二十二條發生事故后,所有現場員工都要按照公司應急預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報告的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傷害程度、涉及范圍、傷者姓名、部位、事故經過及初步原因等簡要情況。
第二十三條發生事故后,公司安全工作小組必須組織人員奔赴現場進行搶救。搶救過程中要認真保護現場,如果因搶救人員、財產或防止事故擴大必須移動現場物件時,要作出明顯的標記或記錄。
第二十四條對輕傷事故以及未造成傷亡,但造成公司財務損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組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經總經理同意后,對事故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
第八章員工勞動安全紀律
第二十五條工作時間必須堅守崗位,并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和生產、技術、安全操作規程,工作中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六條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集中注意力,不準酒后上崗、脫崗、私自換崗,或干與工作無關的私事。第二十七條愛護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貨物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八條保證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電器以及從事生火做飯等可能導致火災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禁止熬夜(如打麻將、撲克熬夜)后疲勞上班,發現后責令離崗休息并按曠工處理。
第九章應急救援與救護
第三十條公司所屬各部門必須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工作。針對潛在的事故、災害和緊急情況,分類制定相應的事故、災害應急救援與處理預案,預案應覆蓋事故發生、發展和處理的全過程。第三十一條為保持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性,公司所屬各項目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和實際演練情況及時修訂應急救援與處理預案,確保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銜接性。
第三十二條公司所屬各項目施工現場應當建立由專、兼職人員組成的救護和醫療急救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和藥物。
第三十三條公司所屬各礦按照規定設立礦山救護隊伍,配備救護裝備。不具備單獨建立救護隊的公司,必須與當地區縣煤炭部門所屬的專業礦山救護隊簽訂救護協議,負責礦山應急救護工作,把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納入地方防災救災、應急管理體系之中。公司所屬各礦應當建立與當地政府、煤業集團應急組織機構的聯絡溝通機制。
第三十四條一旦發生公司事故、災害,自下而上迅速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授權由安全工作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由安全工作小組臨時決斷。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未盡事宜逐步完善。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自20__年__月x日試運行。
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篇8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各省安全生產條例》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履行崗位人員的崗位職責。
2、全廠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遵守廠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3、采料場、重要崗位人員、新職工和調換工種的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不準上崗參加生產操作。
4、嚴禁酒后上班,職工進入生產作業崗位不準串崗、換崗、私自交換工種、頂替代崗。
5、電工、焊工、爆破員、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和駕駛證方可從事特種作業操作及駕駛車輛,做到持證上崗。
6、嚴禁上班時間穿拖鞋、高跟鞋、風衣、大衣、裙子、留長發和圍圍巾,裝出窯、粉碎和制坯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勞動保護法規,正確使用穿戴勞動防護用品,防止職業危害。
7、嚴禁上班時間會客,職工家屬、子女和非生產人員不準進入露天頁巖采場、重點要害部位和生產作業場所,嚴禁帶小孩上班,更不準帶小孩到車間及作業場所玩耍。
8、嚴禁在工作時間打鬧、嬉戲、開玩笑、看書報,嚴禁在生產過程中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私拆安裝電器設備設施,電工、焊工必須按規定停電停機檢修電器和機械設備,嚴禁違章作業。
10、爆破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爆破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認真管好領用爆炸物品,爆破頁巖時形成坡度,從上至下臺階式開采,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繩索)做到安全作業。
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篇9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部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并給予適當的獎勵。
2、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①各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和廠部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加強安全管理。
②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③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和塵毒危險,并及時報告和整改,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④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安全生產工作或成績顯著的。
3、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①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紀律,保證安全生產。
②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③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違章作業。
4、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5、發生重大事故或傷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最高30%處罰(最高不超過30%)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6、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滿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或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最高30%的處罰,對事故責任者視情況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7、各級部門領導、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在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①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違章作業的。
④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⑥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⑦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自離崗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⑧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⑨不服從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⑩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對以上行為造成事故者應按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罰。
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篇10
一、目的
為加強本站的環境保護管理,嚴格控制污染,搞好文明生產,結合本站實際情況,做好揚塵污染防控工作,共同營造良好施工環境,提高生產效率,特制定本站揚塵污染防控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站所屬各部門
三、設置管理小組:
成立環境保護小組,負責組織、落實、監督揚塵污染放控工作。
組長:魏騰洋
組員:劉高健、劉基山、郭華昌、黃承桂
四、防控措施:
1、大門口安裝自動灑水裝置,不間斷噴淋。
2、生產現場每天安排專人不定時灑水降塵,防止塵土飛揚,保持生產廠區地面濕潤,防止揚塵污染大氣。
3、站內場地清潔時,盡量用水沖洗降塵,沖洗水可以循環利用。
4、材料場區的噴淋系統應保證正常噴淋。
5、出廠的攪拌車應沖洗輪胎后再出廠。
6、定期組織檢查灑水、清掃情況。
7、經常采取多種形式進行保護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
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篇11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39;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員1人,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匯總、報告等工作。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篇12
一、經常性開展消防知識教育培訓,利用公司政治學習、例會等宣傳學習綜治的重要性,做到人人知曉,從思想上重視。
二、公司組織制定了綜合治理責任書的實施細則、目標、任務、措施等,并自覺對照執行。
三、對本部門責任范圍內的工作內容、對象、工作過程實施安保綜合治理,管理責任分解到人。
四、對公司餐飲部重點做好防火、防盜、防中毒,衛生標準高,杜絕因飯菜不衛生發生大面積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對所有炊事員定期開展宣傳教育安全消防知識。學生公寓的值班人員、保潔員制定了管理規定,24小時不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好宣傳工作,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對實習工廠及機修廠重點做好人身設備安全防范,不發生人身設備安全事故,每次實習動員強調安全消防工作。對招待所主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所有服務員均會使用消防器材,并定期進行安全消防知識的教育和培訓。對水電安裝公司主要做好臨時用工的施工安全教育工作。按規程進行操作,并在施工過程中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監督,杜絕人身設備安全事故。
五、對部門職工中違紀、違規、違法現象及時處理,公司無任何違法違紀現象發生,部門無治安案件發生。
六、對部門所擁有及使用的財物、設備、場所實施完整性管理、完好性管理,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七、保管好部門管理范圍配備的消防器材,不在樓道、消防通道等處放置雜物,能將部門內各種安全治安消防隱患通報安保部,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部門能經常開展自查活動,自查信息能及時反饋職能部門。
八、對部門責任范圍內的工作內容、工作對象、工作過程實施安保綜合管理,做好治安消防工作。綜治員能積極配合做好部門綜治工作并做好記錄。
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篇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設部建教[1997]83號《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通知》中的有關要求,搞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促進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務必經常抓、重點抓、反復抓,才能使職工在思想上重視安全生產,在技術上懂得安全生產的基礎知識,在操作上掌握安全生產的要領。為了保證安全教育的有效性,特制訂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公司要教育全體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努力做到安全生產。
2、工程管理部對公司員工要進行不少于8學時的集中統一安全生產教育時間,學習有關建筑企業安全生產法規、條例、規章制度和交通法規,做到安全生產、安全行車,結合公司實際,有針對性進行安全和勞動保護的思想進行教育,抓好安全生產;
3、公司要根據施工任務和特點,利用安全廣告、展覽、板報、經驗介紹、現場分析、班前班后會、知識競賽等形式,適時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
4、工程管理部每年負責對特殊工種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教育培訓,一般應不少于8學時。架子工、電氣焊工、起重工、機械操作手等工種的考核檢查,未領取上崗合格證書的,一律不予招聘用,對持有合格證書的人員,上崗前要組織對其實際操作、理論、安全生產等進行綜合考評,合格者上崗;
5、各項目經理部、分公司對工人上崗前要針對不同工種,有目的、有重點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要求工人熟記所從事工種的操作規章和安全生產制度,上崗前要進行考核,不合格人員不得上崗;
6、各項目經理部、分公司應堅持和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堅持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專職人員要進行檢查,發現事故苗頭,要及時糾正,消除事故隱患。
教育資料
1、三級教育資料
(1)公司級教育資料
①各級政府部門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②事故發生的一般規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急救措施。
(2)工程項目(施工隊)級教育資料
①各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
②在施工程基本狀況和務必遵守的安全事項;
③施工用化工產品的用途,防毒知識,防火及防煤氣中毒如識。
(3)班組級教育資料
①本班組生產工作概況,工作性質及范圍;
②新工人個人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其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③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④本工程容易發生事故的部位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⑤工程項目中工人的安全生產職責制。
2、轉場及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1)施工人員轉人另一個工程項目時務必進行轉場安全教育。
(2)轉場教育資料
①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狀況及施工條件;
②施工現場中危險部位的防護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體系、規定及制度。
(3)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①凡改變工種或調換工作崗位的工人務必進行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②變換工種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小時,教育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
③教育資料
a、新工作崗位或生產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
b、新工作崗位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c、新工作崗位、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d、新工作崗位容易發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e、新工作崗位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種作業安全教育資料
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操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試合格發證后,方準獨立操作,每年還要進行一次復審;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工作,要進行塵毒危害和防治知識教育。
4、外施隊安全生產教育資料
(1)各用工單位使用的外施隊,務必理解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末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嚴禁上崗作業。
(2)外施隊上崗作業前的三級安全教育,分別由用工單位(公司、廠或分公司),項目經理部(現場)、班組(外施隊)負責組織實施,總學時不得少于24學時。
(3)外施隊上崗前須由用工單位勞務部門負責將外施隊人員名單帶給給安全部門,由用工單位(公司、廠或分公司)安全部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教育,授課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具體資料是:
①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度。
②安全生產的重要好處和必要性。
③建筑安裝工程施工中安全生產的特點。
④建筑施工中因工傷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發生的措施。
(4)項目經理部(現場)務必在外施隊進場后,由負責勞務的人員組織并及時將注冊名單提交給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外施隊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時間不得小于8學時,具體資料是:
①介紹項目工程施工現場的概況。
②講解項目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禮貌施工的制度、規定。
③講解建筑施工中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起重)傷害、坍塌等五大傷害事故的控制預防措施。
④講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學材料的用途和預防中毒的知識。
(4)外施隊上崗作業前,務必由外施隊長(或班組長)負責組織學習本工種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產知識。
(5)對外施隊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務必分級進行考試。經考試不合者,允許補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務必清退,嚴禁使用。
(6)外施隊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龍門吊、橋吊、履帶吊、汽車吊、卷揚機司機和信號指揮)、鍋爐壓力容器工、電焊工、氣焊工、場內機動車司機、架子工等,務必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證,并換領北京市臨時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從事特種作業。
(7)換崗作業務必進行安全和產教育,凡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從事非本工種的操作崗位作業前,務必認真進行應對面地、詳細的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
(8)在向外施隊(班組)下達生產任務的時候,務必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講解,凡沒有安全技術交底或未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講解的。外施隊(班組)有權拒絕理解任務。
(9)每日上班前,外施隊(班組)負責人,務必召集所轄全體人員,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交底資料和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狀況及本隊人員技術素質、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思想狀態,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安全活動,提出具體注意事項,跟蹤落實,并做好活動紀錄。
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篇14
一、職業健康個體防護規章制度
木粉塵、噪音、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等有毒有害物質為主的多種職業病危害因素在木材加工行業并存的狀態,給勞動者職業健康造成巨大威脅,嚴重影響了職工身心健康和安全,因此,做好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個體防護工作至關重要。本單位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
1、23號)以及有關標準、規范、制度為依據,切實履行用人單位職業危害防治主體責任,切實加強防護,做好以下防護措施:
1、本單位按照《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和國家頒發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以及有關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工作服、手套、防毒防塵口罩、防護眼睛及耳塞等勞動防護用品,并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報廢及處罰等管理制度。
2、本單位優先選用有利于保護勞動者健康和個體防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逐步淘汰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材料、設備,提高木材加工制造行業機械化、密閉化、自動化水平,提升職工個體防護能力。
3、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按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工作服、手套、
防毒防塵口罩、防護眼鏡及耳塞等勞動防護用品。從業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不得上崗作業。
二、做好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和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的規章制度
(一)分類防治存在于木材加工制造作業場所的主要職業危害:
1、木粉塵危害防治。木材加工企業粉塵主要來源于木材機械加工,尤其是鋸切、刨銑和鏤銑加工,機械和手工拋光。主要的防塵措施有:除塵設施保持良好工作狀態;車間內保持良好的通風狀態;定期檢測作業場所粉塵濃度,應將木粉塵(SiO210%以下)的濃度控制在8mg/m以下;加料、卸料、包裝等過程不得發生泄漏;督促所有接觸粉塵的操作人員配戴防塵面具或口罩。
2、噪音危害防治。木材加工企業中使用的木工平刨、木工壓刨和帶鋸機等各種木工機械的噪聲值都高達90分貝以上。刨花板企業中使用的削片機、刨片機、裁邊機和砂磨機的噪聲值高達100分貝以上,遠遠高于《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規定的85分貝(A)限值。主要的防護措施有:加強個人防護,如戴護耳器等防護用品;按《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工作場所噪聲聲級應控制在85分貝的衛生限值以
3下;定期檢測作業場所噪聲,了解噪聲分級;因作業場所范圍較大,不易采用隔音裝置防護,故采用耳塞進行有效的個人防護,以防止噪聲性耳聾的發生。
(二)排查存在于木材加工和木質家具制造企業的各類事故隱患
1、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木材加工企業的生產廠房和原材料、產品庫房屬火災危險性丙類,易發生火災事故。廠區圍墻與廠內建筑的間距、庫區的圍墻與庫區內建筑的間距均不宜小于5m,且圍墻兩側建筑物之間、鍋爐和作業區之間應滿足防火間距要求;
(2)嚴禁在生產場所吸煙。在生產場所進行明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39;防火措施。可燃物品庫房不應設置鹵鎢燈等高溫照明器;
(3)生產場所及庫房(含室外庫房)必須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有消防通道。生產場所應裝設防雷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測。對設備、管線要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保持完好狀態
2、做設備安全工作。
(1)機械設備安全。危險設備主體及轉動件應采用防護罩、防護屏、擋板等固定、半固定防護裝置,進、出料口等人機接觸部位應采用連鎖、半連鎖裝置,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2)電器設備安全。建立和健全電氣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建筑結構、配電器裝置及線路要嚴格遵守有關電氣規程,嚴防電器事故的發生;
(3)鍋爐等特種設備安全。對鍋爐實行定期檢查制度。嚴格遵守鍋爐操作規程,運行中做到“三不超”,即:不超負荷、不超壓、不超溫。“三穩定”,即:汽壓穩定、汽溫穩定、水位穩定。保證其參數在規定范圍內運行,防止鍋爐爆炸等事故的發生。
3、做好各類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進一步落實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制,嚴格隱患排查治理各項措施落實,嚴肅查處職工無證上崗、“三違”現象和各類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三、切實落實職業健康安全的制度保障措施
木材加工制造企業要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設置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機構和人員,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還要根據自身的行業特點,建立健全以下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主要包括: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職業危害告知制度;職業危害申報制度;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職業危害日常
監測管理制度;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三同時”審查備案及職業健康預評價、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評價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預防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木材加工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應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保證對生產安全方面的技術改造的經費投入;及時增添安全設施和防護設備;勞動防護用品應按照標準配備,且配備齊全有效,不得以現金等其他形式代替勞動防護用品;作業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生產布局合理,有害作業與無害作業分開;作業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作業場所不得住人;有與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相適應的有效防護設施;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3、建立、健全危險源監控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危險源臺帳;落實危險源監控責任人和監控措施;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且應急救援預案報有關部門備案。
4、建立、健全培訓教育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木材加工方面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電工、電焊工、鍋爐操作工、叉車駕駛員等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技能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并獲得國家規定的證書后方可上崗;企業新進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三級安全教育和專業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篇15
一、施工現場要有施工標志,安全標牌和安全語口號;
二、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掛好安全網和安全隔離裝置,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四、腳手架(包括卸料平臺)必須符合標準;
五、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和物件應保持整潔;
六、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要有禮貌、講文明,不準打架斗毆和爭吵;
七、遵守建設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現場“四口”的安全防護;
九、盡可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十、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護。電源線要完好無裸露;
十一、施工現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業現場;
十二、認真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內部人員的各項檢查。
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篇16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第一章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是(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二章負責人(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壓力管道安全運行,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協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壓力管道是在生產、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
壓力管道按其用途劃分為工業管道、公用管道和長輸管道。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
(一)輸送GB5044《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中規定的毒性程度為極度危害介質的管道;
(二)輸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及GBJ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介質的管道;
(三)最高工作壓力大于等于0.1Mpa(表壓、下同),輸送介質為氣(汽)體、液化氣體的管道;
(四)最高工作壓力大于等于0.1Mpa,輸送介質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或最高工作溫度膏腴等于沸點的液體的管道;
(五)前四項規定的管道的附屬設施及安全保護裝置等。
第四條本規定不適用于下述管道;
(一)設備本體所屬管道;
(二)交通工具上和核裝置中的管道;
(三)輸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其管道公稱直徑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于1.6Mpa的管道;
(四)入戶(居民樓、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閥門之后的生活用燃氣管道及熱力點(不含熱力點)之后的熱力管道。
第五條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察和修理改造單位必須執行本規定。
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察和修理改造單位的主管部門應負責所屬企業的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勞動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安全壓力管道安全監察工作。
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主管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的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壓力管道安全監察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七條有關主管部門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壓力管道的技術規程、標準,建立、健全本部門各項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按有關規定組織審定本部門新建、改建、擴建壓力管理公稱項目設計,督促檢查施工質量,并組織竣工驗收;
(三)制定本部門壓力管理安全管理的年度計劃和長期規劃,組織并幫助有關單位對壓力管道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檢查、安全評估和整改,消除隱患,保障安全;
(四)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壓力管道事故,并參加或組織事故調查和處理;
(五)負責組織本部門壓力管道安全檢查、評比和考核工作,表彰先進,總結和交流壓力管道安全工作經驗;
(六)組織研究并推廣壓力管道先進的安全科學技術及安全生產管理方法;
(七)開展壓力管道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對壓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
(八)按有有關規定應負責的其它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壓力管道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的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壓力管道的技術規程、標準,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應有專職或兼職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三)壓力管道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新建、改建、擴建的壓力管道及其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時,有權拒絕驗收;
(四)建立技術檔案,并到企業所在地的地(市)級或其委托的縣級勞動行政部門登記;
(五)對壓力管道操作人員和壓力管道檢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六)制定壓力管道定期檢驗計劃,安排附屬儀器儀表、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的定期校驗和檢修工作;
(七)對事故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重大事故隱患應以書面行使報告省級以上(含省級,同下)主管部門和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
(八)對輸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質的壓力管道應建立巡線檢查制度,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據需要建立搶險隊伍,并定期演練;
(九)按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向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壓力管道事故,并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防止事故的發生;
(十)按有關規定應負責的其它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條壓力管道管理人員、檢查人員和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技術規程、標準和企業的安全生產制度。
第三章安全監察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十條壓力管道的設計單位應取得省級以上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設計資格證,并報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壓力管道設計單位應對所設計的壓力管道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第十一條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安全保護裝置等產品制造單位(以下簡稱制造單位)應向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省級勞動行政部門授權的地(市)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安全注冊。
安全注冊的審查工作由勞動部會同同級有關主管部門認可的評查機構進行。
制造單位應對其產品安全質量負責。產品投產前應進行型式試驗。
勞動部負責型式試驗單位的資格審查與批準,并頒發型式試驗單位資格證書。
第十二條壓力管道安全單位必須蚩尤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
壓力管道安裝單位資格認可的評審工作,由勞動行政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認可的評審機構進行。
壓力管道安裝認可證由勞動部統一印制,并分別由勞動部和省級勞動行政部門頒發。
壓力管道安裝單位應對其所安裝施工的壓力管道工程安全質量負責。
第十三條新建、擴建、改建的壓力管道應由有資格的檢驗單位對其安裝質量進行監督檢驗;在用壓力管道應由有資格的檢驗單位進行定期檢驗。
檢驗單位的資格審查按本規定第二十五、二十八條的規定進行。
第十四條壓力管道修理改造單位具備一定的條件,對壓力管道進行重大改造時,其技術和管理要求應與新建壓力管道的要求一致。
第十五條從事壓力管道焊接的焊工和無損失檢測的檢測人員,必須按有關規定取得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第十六條勞動行政部門應按本規定對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單位進行安全監察,并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現場安全監察。
第十七條勞動行政部門應按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
第二節工業管道的安全監察
第十八條工業管道按其危害程度進行分級,根據分級實施安全監察。
第十九條使用單位自行設計工業管道須經其省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到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使用單位自行安裝工業管道須經其省級主管部門批準,并到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節公用管道的安全監察
第二十一條公用管道的建設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消防和安全的要求。在選線的審查時,應征得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得同意。
第二十二條公用管道工程得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應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派出得安全監察員參加。
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公用管道上修筑建筑物、構筑物和堆放物品。
第二十四條長輸管道安全監察工作由勞動部負責。
從事長輸管道安全監察工作的人員由勞動部培訓、考核、發證,其工作對勞動部負責。
第二十五條長輸管道得檢驗單位應具備相應得條件,其資格審查由勞動部會同同級有關主管部門共同進行,檢驗資格證書由勞動部頒發。
第二十六條新建、擴建、改建的長輸管道安裝施工前,建設單位應向勞動部備案。工程竣工驗收應有勞動部派出的安全監察員參加。
第四章檢驗單位
第二十七條從事工業管道和公用管道檢驗的單位應具備一定的條金,并按本規定要求取得相應的檢驗資格。
第二十八條省級以上有關部門所屬的工業管道和公用管道檢驗單位的資格,由勞動部會同同級有關主觀部門進行審查。
第二十九條壓力管道檢驗員必須經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組織考核,并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第三十條檢驗單位和檢驗員必須在檢驗單位資格證書和檢驗員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從事檢驗工作。
檢驗單位應對其所出具的檢驗結果的正確性負責。
第三十一條承擔壓力管道安全監督監察和進出口檢驗的檢驗單位,應具有公正的第三方地位。
從事監督檢驗工作的檢驗單位及其人員,不得從事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修理改造工作及有關的經銷活動。
第三十二條檢驗單位和檢驗員應保守被檢驗單位的商業秘密。
第三十三條檢驗單位和檢驗人員應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第三十四條從事壓力管道檢驗的檢驗單位按有關收費辦法收取檢驗費。
第五章罰則
第三十五條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勞動性鎮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罰款:
(一)未申辦備案手續的壓力管道設計單位設計壓力管道的;
(二)未申辦安全注冊手續的制造單位制造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和安全保護裝置的;
(三)未申辦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的安裝單位安裝壓力管道的;
(四)新建、擴建、改建壓力管道未經監督檢驗和竣工驗收合格而擅自投入運行的;
(五)未辦理壓力管道登記的使用單位使用壓力管道的;
(六)未取得壓力管道檢驗資格的單位從事壓力管道檢驗工作的;
(七)使用單位未按有關規定對壓力管道進行定期檢驗的。
第三十六條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壓力管道檢驗員、無損檢測人員和焊工,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暫扣或吊銷有關人員的資格證書;
(一)無證上崗的
(二)超出資格證書允許范圍從事壓力管道檢驗、焊接或無損探傷工作的。
第三十七條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整改,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暫扣或吊銷其資格證書。給使用單位或其它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型式責任;
(一)由于壓力管道設計、制造、安裝單位的原因致使壓力管道出現安全質量問題導致事故的;
(二)由于壓力管道檢驗單位漏檢、錯檢、誤判的原因噶聲事故的;
(三)因使用單位管理不善致使壓力管道發生事故的。
第三十八條以上各項罰款數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用語:
(一)工業管道系指企業、事業單位所屬的用于輸送工藝介質的工藝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輔助管道。
(二)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鄉鎮范圍內的用于公用事業或民用的燃氣管道和熱力管道。
(三)長輸管道系指產地、儲存庫、使用單位間的用于輸送商品介質的管道。
第四十條國外引進裝置中壓力管道的設計和驗收可按協議規定的規范或標準執行,其中重要的安全技術指標不得抵于我國有關規定。
第四十一條用于壓力管道的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附屬儀器儀表和安全保護裝置的進出口監督管理辦法,由勞動部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條入戶(居民樓、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閥門之后的生活用燃氣管道的安全管理與監察另行規定。
第四十三條本規定自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總則
1、為了加強本公司安全防范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以“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為方針,全方位實施安全管理。
第三條防火的知識
1、加強各種可燃物質的管理,對易燃物質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術措施,如設置防火墻等。
3、配備消防設施,如消火栓,消防水源、砂箱、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或泡沫滅火器等,要經常檢查、定期更換,使之處于良好狀態。
4、開展群眾性消防活動。
第四條預防觸電的知識
防觸電的主要措施是加強管理、嚴禁違章作業。
1、各類電器設備的選用和安裝要符合安全技術規定,保證設備的保護性接地或保護性接零良好。
2、電氣設備要定期檢修,并作好檢修記錄,及時更換老化或裸露的電線,及時拆除臨時和廢棄線路等,接線頭要包扎絕緣。
3、建全電器設備安全操作規章和責任制度,嚴禁違章作業,嚴禁非專業人員擅自操作或修理電器設備。
4、對電器設備進行修理作業,要拉斷電源和穿戴絕緣衣物。
5、組織職工訓練,掌握對觸電者的急救措施和技術。
第五條事故處理:事故處理是包括事故發生后的緊急處理、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和統計、采取措施及處分有關單位和人員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第六條事故發生后的緊急處理
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發生后要保持頭腦清醒,切勿驚慌失措,處理失當。一般按如下順序處理:
1、首先要切斷有關動力來源,如氣源、電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傷、死亡人員,對重傷員進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計事故的原因及影響范圍。
4、及時報告和呼喚援助的同時防止事故擴大和盡可能減少損失。
5、采取滅火、堵水、導流、降溫等措施使事故盡快終止。
6、事故終止后,要保護好現場。
第七條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對傷亡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的基本目的是:找準原因,查明責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第八條安全檢查
1、查有無進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公開張掛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產任務時有無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器材是否完備。
5、查個人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
6、查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
第九條自我安全檢查要點
1、檢查工作區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序通道暢通、梯架臺穩固、地面和工作臺面平整。
2、檢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注意堆放、運輸手段等。
3、檢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
4、檢查設備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控制機構的完好情況。
5、檢查其他防護的安全性:通風、防暑降溫、保暖情況,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第二章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第十條安全保衛工作特指公司辦公區域內的防盜、防火及其他保護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十一條公司實施節假日值班制度,由辦公室負責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監督工作,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并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檢查各部門對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是否落實。
第十二條夜間值班人員負責每日的開門和鎖門,每日晚上值班人員在鎖門前必須認真檢查門窗是否鎖好,電源是否切斷,保證無任何安全隱患。
第十三條公司員工應妥善保管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將抽屜及文件柜鎖好,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第十四條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地對公司辦公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相應部門要及時整改。
第十五條公司所屬辦公區域的門鎖鑰匙,起用前應在辦公室備份一套,辦公室必須妥善保管,以備急需時使用。
第三章財物失竊處理辦法
第十九條本公司發生財物失竊事件后,有關人員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查看該房門是否有明顯損壞或被硬性物撬開的跡象。
第二十條開門進入房間后,須查看房內之物是否凌亂,行李或提箱、櫥柜是否被撬開。
第二十一條不可移動現場擺設、觸摸任何物件,及時封鎖現場,不準任何人進入。
第二十二條觀察有無形跡可疑人員出入,記錄被竊物品價值、盜竊時間等。
第二十三條偵查人員到現場后,應主動協助其工作,以做好內部調查。
第二十四條對所涉及的各部門人員進行調查并錄取口供,同時對重點部位和個人進行嚴密調查。
第四章防火安全制度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防患于未然。
第二十六條總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
第二十七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第二十八條各分公司要建立義務消防隊,發生火災要盡力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
第二十九條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規定,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采取具體措施。
第三十條完善逐級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三十一條消防設施要隨時檢查,保證有效。
第三十四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后,都要及時、準確地向辦公室安全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119),并積極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三十五條獎勵
1、堅持執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生產安全的,獎勵20—50元;
2、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獎勵100---1000元。
第三十六條處罰:
1、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仍拒不執行的,處罰款200元/次。
2、因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追究直接責任者經濟賠償責任,并處罰款200元/次。情節嚴重,觸犯刑法的,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并對所在部門防火責任人處罰款200---1000元。
第五章突發事件處理規定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全體員工及所有駐外機構的員工。
第三十八條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員工人身發生重大的病、傷、亡或重大的刑事案件、家庭惡性糾紛等。它們具有突然性、特殊性等特點。
第三十九條突發事件處理程序
1、突發重大事件一經發生,當事人或知情人須向相關管理部門及公司辦公室報告。由辦公室會同相關管理部門協同解決。在解決的過程中,需要向公司有關部門求助時,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與支持,不得推諉延誤。
2、在時間不允許的情況下,辦公室可以采取邊報告、邊處理的方法,對事件直接進行處理。
3、公司辦公室在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公司一切必要的資源;全權處理后,再進行經驗總結。如有偏差,待處理下次類似事件時,再吸取教訓。
4、突發重大事件處理過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統一由公司辦公室對外交涉。
5、突發重大事件的事發報告、請示及事后結果報告統一由辦公室向公司領導報告。
第四十條總結經驗教訓及文檔管理
1、對突發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分析,必要時可將分析報告,通報給相關人員以吸取教訓。
2、對處理政策的把握和公司組織意圖的理解方面進行認真總結,供其他管理者參考借鑒。
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篇19
本工程地處鐵路站場內,施工場地狹小,列車運行頻繁。為加強施工現場鐵路安全管理,保證每個作業人員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有帶班人員或班組長統一指揮行走路線,統一指揮施工。
2、施工人員通過道口和接觸網下市,不準高舉、肩扛工具、鍬、棍棒、金屬物等物品,必須水平拿著通過。
3、接觸網下嚴禁打手機;嚴禁打雨傘通過。雷雨天氣嚴禁在接觸網附近逗留。
4、嚴禁相接觸網、鐵軌方向噴灑水;嚴禁在鐵路邊上大小便。
5、嚴禁攀登接觸網支柱,在支柱上懸掛東西或晾曬衣物,嚴禁依靠支柱休息。
6、施工人員嚴禁破壞鐵路設施;施工車輛嚴禁碰撞鐵路設施和建筑物。
7、在鐵路兩邊施工的車輛(包括挖掘機、裝載機、吊車、工程車輛等),有機車通過時必須停止作業并關閉照明燈。
8、通過道口的任何車輛,車斗內、車輛外面嚴禁坐人。
9、在接觸網左右,嚴禁距離接觸網小于3米的車輛上作業。
10、施工人員嚴禁攀爬電力設施,接觸網支柱,翻越鐵路兩側的安全隔離網。
11、嚴禁攀登車皮、鉆車皮,嚴禁在車皮下避風、避雨、休息,嚴禁在軌道上坐、臥或在鐵路軌枕范圍內行走。
12、施工人員在站場內嚴禁吸煙、點明火、焚燒雜物等。
13、施工人員進入作業地點必須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不準疲勞和酒后上崗。
14、施工人員嚴禁向列車和接觸網亂拋繩索、石塊、工具等物品。
15、鐵路兩側2米范圍內嚴禁堆放材料、雜物或作業工具等物品。
16、嚴禁在地磅上行走。
17、各分包單位任何機動車輛通過道口時嚴禁超速行駛(5km/h),駛入站場內及施工作業區內后速度嚴禁超過15km/h。
18、嚴禁任何機動車輛在道口和接觸網附近(3m以內)停車。
19、各分包單位車輛嚴禁在道口、接觸網附近(3m以內)裝卸貨物等操作。
20、通過道口的運輸車輛裝載貨物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4.2m(包括裝載機通過必須把鏟放平,挖掘機通過臂高不得超過4.2m。吊車、泵車通過把臂放平)。
21、道口防護欄桿關閉后嚴禁行人、摩托車、自行車、汽車搶道通過。
22、道口防護欄桿關閉后嚴禁任何人員私自開啟。
23、任何特殊施工車輛(如挖掘機、吊車、裝載機等)通過道口進入站內必須和道口工、現場管理人員聯系并得到允許后方可進入。
24、施工現場任何車輛的駕駛員必須有相應型號的駕駛證。無證人員不得駕駛車輛。嚴禁酒后、疲勞駕駛。
25、施工現場吊車、泵車作業時必須有專人指揮、看護。禁止靠近接觸網作業。
26、各分包單位要安排班組長上下班時清點人數,并報項目部主管工長。由班組長帶隊有序通過道口。
27、土方車輛運輸過程中應覆蓋帆布,通過道口時應有專人指揮,如有散落在道口或道心、軌道附近的土石應立即清理干凈。
28、施工現場車輛應帖反光標志,避免夜間行車發生危險。
如項目部人員發現各分包有違反以上制度的行為,項目部將對相關分包單位視情節嚴重性給以100元到5000元的罰款。
相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篇20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依據: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部門實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具體體現。是部門實行安全工作綜合治理、齊抓共管的依據。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二、管理對象和范圍:
1、部門所有人員,
2、代表公司工作的相關人員,包括:監理工程師、承建商的有關人員等。
三、安全生產控制標準:
1、建立了安全工作層層有人負責,事事有人管理,實現“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規定。做到職責、權限合法明確,覆蓋全員、全方位。
2、各類人員明確自己的職責權限,有效履行職責,行使權限。真正實現專管成線,群管成網,責任明確,協調配合。
3、取得卓有成效的.安全管理績效。
四、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制定和實施安全責任制,應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和適用的法律法規等,堅持“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等原則。
2、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符合“各級主管對本部門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分管生產的領導對本部門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具體領導責任。具體組織生產施工的領導對本部門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直接管理責任。
3、項目經理對承包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