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規章制度具有為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如何撰寫優秀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這里分享一些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寫作案例,供大家參考。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1
1.目的和要求
1.1為建立安全檢查內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促進安全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1.2安全檢查是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其斟酌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1.3安全檢查應貫徹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除經常性的檢查外,每年還應進行群眾性的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和日常檢查。
1.4安全檢查活動,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內容和具體計劃,并制訂《安全檢查表》。
1.5建立由公司領導負責和有關職能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組織,做到邊組織,邊整改,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應于公司各部門的安全技術檢查。
3.職責
3.1安全環保部是安全檢查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安全生產檢查規定的起草及管理工作。
3.2各單位負責本辦法實施工作。
3.3各車間安全生產工作由車間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
4.工作程序
4.1安全檢查的形式可分為公司級安全檢查、事業部級安全檢查、車間級安全自查、班組級安全檢查、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不定期的特種檢查。各種檢查均應該編制相應的安全檢查表,并按照檢查內容逐項進行檢查。
4.1.1公司級安全檢查
由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帶隊,相關中層管理人員參與進行檢查,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由安全環保部負責匯總,分別提交有關部門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4.1.2事業部級安全檢查
由事業部經理帶隊,各車間主任參與進行檢查,每周進行次。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由事業部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匯總,分別交由相關車間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情況要報安環部備案。暫不能實施的整改項目,拿出整改方案和措施上報公司安環部,由安環部報公司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整改。
4.1.3車間級安全自查
由車間主任、部門領導負責組織車間安全員、班組長進行檢查,每月至少三次,每次檢查要認真填寫車間安全生產檢查記錄,檢查情況報安環部備案。
4.1.4班組級安全檢查
由班組長組織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圍內,按時按點進行巡回檢查,并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4.1.5日常性檢查。
4.1.5.1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安全責任心如何;特種作業是否持證上崗;對忽視安全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出了事故是否從思想上認真吸取教訓。
4.1.5.2安全活動是否認真開展,各種記錄資料是否齊全。
4.1.5.3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在重要的議事日程,是否堅持了領導值班,是否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是否做到安全生產“五同時”,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執行情況,出了問題能否嚴肅處理,是否認真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
4.1.5.4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執行情況,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況;有無違章指揮、不按操作程序動作標準執行、違章作業現象,有無制定車間部門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執行情況。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無脫崗、串崗、睡崗等違紀情況。
4.1.5.5各種原料是否按規定投入,各單元操作是否按規定操作,操作原始記錄是否如實記錄。
4.1.5.6機械、儀表、廠房、通道、安全裝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狀況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齊,職工勞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生產現場是否按定置要求管理。安全文明生產、標志是否齊全,是否做到照明充足,安全防護設施齊全、可靠,安全標志醒目,現場有無安全生產隱患。
4.1.5.7對職工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和處理中是否堅持了“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
4.1.5.8查作業環境及勞動條件、生產設備及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安全標準要求,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氣體等引發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查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護標準,以及通風、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業環境,勞動條件是否符合相關安全防護的標準。
4.1.5.9安全管理考核內容規定的安全檢查;
4.1.6專業性安全技術檢查。
分別由各專業部門的主管領導組織本系統人員進行。每年至少檢查四次,內容主要是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安全裝置以及壓力容器、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廠房建筑以及安全設施、人身安全、勞動保護器具、通風、除塵、噪聲、護罩、欄桿、人孔等安全裝置等;檢查文明生產、環境衛生等進行專業檢查,并對檢查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安全技術檔案,抄送質量技術部。
4.1.6.1吊具檢查:包括吊鉗、鋼絲繩、吊鏈、吊環等。
4.1.6.2起重設備檢查:對天車的吊鉤、事故開關、行程極限開關、天車輪、鋼絲繩等。
4.1.6.3電氣檢查:車間內的照明不準接一相一地。電氣設施的金屬外殼保護接地、臨時線、配電及停送電裝置、設備、儀表、安全聯鎖、報警儀器、安全狀況;
4.1.6.4機臺安全防護裝置:如軸頭應有套、輪應有罩、臺應有欄、坑應有蓋等。
4.1.6.5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檢查鍋爐、壓力容器、各種氣瓶、特殊工種及用具等;
4.1.:6.6易燃易爆場所安全檢查:主要對危化品庫房、乙炔庫、重大危險源貯罐區、煤倉、硫磺倉庫等。檢查防爆、防觸電、防雷、防靜電接地、防雷接地、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4.1.6.7庫房檢查:消防標識、消防設施、門窗、燈具等是否完好、有效;
4.1.6.8檢查工藝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4.1.6.9專業性安全檢查由安全環保部組織,相關的分管副總經理帶隊,電氣、技術、設備及相關技術人員、安全員和各車間主要領導進行聯合大檢查。
4.1.7季節性安全檢查:
分別由各部門的主管領導,根據公司所在地理位置和氣候特點對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擊、防暑降溫、防風以及防凍保暖工作等,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并將檢查和整改內容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4.1.7.1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倒塌、防跑冒滴漏及防火為重點檢查內容;
4.1.7.2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傷害為重點檢查內容;
4.1.7.3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保溫為重點檢查內容;
4.1.7.4冬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防滑、防毒為重點檢查內容;
4.1.7.5季節性安全檢查由安全環保部組織,分管領導帶隊,電氣、技術、設備及相關技術人員、安全員和各車間主要領導進行聯合大檢查。
4.1.8節假日安全檢查:
4.1.8.1重要節假日(如: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前,為保證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產,應進行安全檢查;
4.1.8.2節假日安全檢查由安全環保部組織技術人員、安全員進行自查并做好記錄;
4.1.8.3節日前需認真檢查下列情況:
4.1.8.3.1生產原料、燃料、輔助原料及備品準備情況;
4.1.8.3.2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況;
4.1.8.3.3貯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區的防火和安全保衛情況;
4.1.8.3.4假日生產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實情況;
4.1.8.3.5勞動紀律、操作規程的執行以及節前安全教育情況;
4.1.8.3.6各類設備的安全運行以及隱患整改情況;
4.1.8.3.7節假日值班人員的落實情況。
4.1.9不定期安全檢查
4.1.9.1主要分為崗位工人檢查和各級管理人員巡回檢查。生產工人上崗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管理人員都必須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4.1.9.2新、改、擴建裝置運行、試運、投產驗收檢查,裝置開停工前、檢修后檢查,臨時性專業檢查及生產出現問題必須進行安全檢查。該項檢查由主管職能部門、車間、班組分別負責進行。
4.1.10綜合性安全檢查:包括生產現場各方面的安全檢查。按照公司、總調度室、各事業部、車間(班組)分別由分管副總經理、總調度室主任、事業部經理、車間主任組織有關部門、調度以及班組人員進行以“五查”(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為中心內容的檢查。檢查和整改項目應該向上級匯報。公司級(包括節假日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事業部每月檢查一次,總調度室、車間每周檢查一次。
4.1.11其它安全檢查。
4.1.11.1開展安全活動時,對各單位布置、進展情況的檢查;
4.1.11.2對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規定、制度的執行情況的檢查。
4.1.12安全生產檢查內容:五查(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
4.1.12.1查領導:安全生產是否執行了“首長責任制”;領導組織生產的同時,是否做到“安全第一”;是否把安全生產納入本單位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是否做到生產與安全“五同時”;安全與生產、進度、設備、節能發生矛盾時,是否做到“四服從”;在安全工作有功人員是否做到了及時表揚和獎勵等。
4.1.12.2查思想:檢查職工的安全意識。在生產時,是否堅持“安全第一”;是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否有冒險蠻干、麻痹和僥幸思想;檢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違章行為,是否敢于動真碰硬。
4.1.12.3查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等行為。
4.1.12.4查紀律:檢查生產崗位上的勞動組織紀律、工藝紀律、安全紀律的執行情況。
4.1.12.5查隱患:生產運行中的設備、管道、容器、電氣儀表等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地井、暗溝是否保持暢通;跑、冒、滴、漏是否達到規定的標準;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觸電、防物體打擊、防灼燙等不安全因素。
4.2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4.2.1事故隱患范圍:
4.2.1.1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
4.2.1.2導致事故發生或擴大的生產設施、安全設施隱患;
4.2.1.3可能造成職業病、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
4.2.2事故隱患治理項目的管理、實施、驗收:
4.2.2.1對查出的隱患應逐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車間、班組兩級管理逐項落實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4.2.2.2對檢查出的隱患進行登記,落實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完成日期),“二不交”(即: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到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4.2.2.3檢查出的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限于物質或技術條件暫不能解決的,必須采取并落實風險消減措施,然后定出計劃,按期解決。事業部和車間無力解決的,及時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寫書面報告,申請安排解決;
4.2.2.4凡查出的重大隱患,在未徹底整改前,各有關部門、各車間應采取有效的風險消減措施并由安全環保部監督執行;
4.2.2.5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分別列入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和檢修計劃限期解決;
4.2.2.6對未按期整改的隱患,實行《隱患整改通知單》辦法,由安全管理人員填寫,由安全環保部簽發,由車間負責人簽收并在規定時間內負責處理完畢,《隱患整改通知單》應存檔檢查;
4.2.2.7各類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和節假日檢查,其檢查結果和整改情況必須認真保存備案;
4.2.2.8凡查出的各類隱患,因沒及時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隱患發生車間安全負責人的責任。
4.3安全檢查的形式和注意事項。
4.3.1針對檢查的項目內容,要有針對性地學習相關法規、政策、技術、業務知識,提高法規、標準和政策水平。
4.3.2將自查與互查有機結合起來,班組以自查為主,車間互相檢查,相互取長補短,相互學習、借鑒。
4.3.3堅持檢查與整改相結合,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因素,要根據檢查記錄進行整理和分析,采取整改措施。一時難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
4.3.4制定和建立安全檔案。收集基本數據,掌握基本安全情況,實現安全事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源點的動態管理,為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潛在危險因素)提供數據,同時為以后的安全檢查奠定基礎。
5附則
5.1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法規執行。
5.2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2
一、總則
1、本制度依據消防法規并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2、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證公司生產設備、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項工作在有保障安全的環境下順利進行。
3、公司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教育為輔,防消結合”的方針,由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負責實施全面工作。
二、防火安全組織與機構設置
1、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車間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2、公司防火責任人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擔任,各部門、車間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本部門負責人擔任。
3、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此外,各部門、車間、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4、各級職能部門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公司保安隊是防火日常檢查工作隊。
三、防火安全職責
1、全體員工都應樹立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2、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單位、各部門、科室、車間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單位、本部門、科室、車間的防火安全負責。
3、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切實執行公司的消防工作制度,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工作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依照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操作。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職責是:
1、完成公司日常防火安全、宣傳、檢查、監督指導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各項措施。
3、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5、各部門、科室、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6、義務消防隊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四、防火安全措施
1、公司防火安全工作,本著“預防為主,教育為輔、防消結合”的原則。
2、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應嚴格執行上級部門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具體措施。
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應經常對全體干部、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4、各部門、科室、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單位、部門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部門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5、辦公樓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它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部門、科室和要害部位工作、生活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挪作他用。
6、對從事或聘用電工、電氣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在取得防火操作合檢證后方可上崗。提出動火申請后方可進行。
7、施工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
1、一般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火災發生部門提出申請,經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同時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審批后執行。
2、動火作業必須由本部門責任人提出意見,經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后做到清理現場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員工無論在員工宿舍或廠內工作區,一般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
8、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上級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9、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
五、獎勵與懲罰
1、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的;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公司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2、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行政部有權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3、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3
為了加強保衛消防管理、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并綜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保衛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誰主管,誰負責的方針”。
2、行政主管、法人代表對安全保衛工作全面負責。各室主要負責人對各室安全保衛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3、各室經常進行自我安全檢查。
4、各室須明確一名同志協助負責保衛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驗,并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有關學習、培訓。
6、對各辦公室的降溫、取暖用電、照明用電、設備用電等電器實行專人負責管理。
7、不亂拉、亂接電源,嚴格控制大功率用電設備,電源設備由專人負責。
8、在走道上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檢查辦公室門、窗是否關牢、電源是否切斷。
蘇州工業園區東港實驗幼兒園
二〇〇五年九月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4
第一條為加強班組安全管理,夯實安全管理基礎,推進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確保實現班組各類事故為零的目標,結合作業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班組安全組織標準
1、班組長是班組第一安全責任人,對班組安全工作負全責;
2、班組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落實班組各項安全工作,安全員不在時,明確他人代管安全工作。班組長不在時,安全員負責班組安全工作。
3、班組分散作業時,明確每項工作的安全負責人。
4、實行班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訂量化、細化的安全目標,安全責任書簽訂到個人,每月考核一次,獎懲兌現。
第三條班組安全規程與制度管理標準
1、建立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班組長、安全員及每個員工的安全職責及安全管理工作分工。班組各崗位人員應熟知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嚴格遵守。
2、健全班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如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工藝規程、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等。
3、建立安全工藝技術交底制度。
4、建立安全確認為內容的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班組安全原始記錄和臺帳制度。認真、及時、準確地記錄各類事故的發生和處理情況;安全檢查及事故隱患整改及報告情況;職工違章、安全日活動、安全教育培訓等情況,并將原始記錄統計匯總、建立臺帳。
第四條新工人入廠和復工安全教育培訓標準
1、新進、轉崗、復崗員工培訓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2、新職工或轉崗職工上崗前須經班組進行不小于40小時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主要是《本崗位生產過程中各種不安全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項,設備、工藝安全技術操作要求,與本崗位有關的事故案例教訓,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及本崗位三規一制》等,考試合格后上崗(考試卷作業區保存)。
3、休假一個月以上復工人員,上崗前需經班組進行不小于8小時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主要是《近期安全動態或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本崗位生產環境變化和不安全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項,崗位相關規章制度和規程》等,考試合格后上崗(考試卷作業區保存)。
4、新生產工藝、技術或設備更新改造投產使用前,必須對崗位進行專題安全教育,教育內容主要是《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范和安全注意事項》,考試合格后上崗(考試卷作業區保存)。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業務知識,熟練掌握本崗位相關物品危險危害特性。
5、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的再培訓和教育,使班組的每一個成員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時間間隔不超過3個月。
6、定期組織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訓練,舉行崗位應急演習,掌握處理各種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7、建立安全培訓教育學習檔案。
第五條班前會安全教育標準
1、結合作業區要求開展三規一制每日一學,每天班前會都要組織學習抽考與當天工作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程、技術操作規程、設備使用維護規程和交接班制度”條款,并記錄在《班前會記錄本》相應欄目內。
2、對昨天安全方面的工作進行簡要總結,并將總結內容記錄在《班前會記錄本》相應欄目內。
3、班前安全講話,重點圍繞三個方面進行教育:
一是根據當班安排各崗位工作任務,把所有崗位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都考慮周全,然后有針對性的對每個崗位提出安全事項要求;
二是結合工作環境和當天天氣情況進行安全教育;
三是結合部門有關安全方面的要求和近期事故案例對職工進行教育。
第六條班組安全活動標準
1、班組每周必須組織一次安全活動,時間不小于1小時。活動時間應安排在周一,如遇特殊情況,經作業區作業長(或承包商現場負責人)批準后,可在本周其他時間補上。
2、安全活動內容
有各作業區(或承包商單位)擬定安全活動主題,下發至各班組。
(1)總結上周安全工作、并對班組各崗位進行安全講評,研究布置下周安全工作。
(2)結合實際問題學習討論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有關精神;研究解決班組在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查找辨析不安全隱患,提出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理化建議;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管理經驗以及分析事故教訓等。
3、每次活動必須全員參與,并有發言記錄,簽到記錄、嚴禁弄虛作假。
4、對因故沒有參加的人員,班組要將主要精神及時傳達,并在活動記錄結束處加以注明。
第七條班組互保、聯保標準
1、工作前,班組長應根據出勤或工作任務情況明確當天互保或聯保對象,多人以上作業實行互保同時還要明確聯保作業,履行互保、聯保職責;
2、互保、聯保雙方都要對對方人員的安全健康負責,要做到四個互相,即:
1)互相提醒:工作中發現對方又不安全行為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時提醒,呼喚應答;
2)互相照顧:工作中互相關心、互創安全作業條件;
3)互相監督:工作中弧線監督,督促對方嚴格執行制度,自覺遵守規程;
4)互相保證:工作中互創條件,保證對方安全作業不發生事故。
第八條班組安全檢查標準
1、班組長要按照“一班三檢”(班前、班中、班后)制度組織安全檢查,有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每天開好班前會。班前會結合當天工作任務,做好危險點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待注意事項。
2、崗位在班前要對工作區域、所用設備工具等進行檢查。班中要對設備運行動態情況進行巡檢,重點檢查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完好,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工作環境是否符合安全條件,并將檢查情況及時報告。
3、班組長要檢查督促班組成員班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隨身攜帶安全用品、用具。
4、嚴肅查處“三違”行為。班組長要對崗位檢查上報的隱患問題及時組織處理。
5、長期閑置不用的設備,使用前應全面檢查,經檢查合格確認后方可使用。
6、建立安全隱患整改檔案。崗位和班組長所查的所有隱患和問題無論是否整改都要記入【班組工作日志】,未整改的要立即上報,同時注明接受人姓名和職務。
第九條班組安全生產標準
1、上崗前必須精力充沛,不準疲勞作業;
2、嚴禁班前班中飲酒和連班作業;
3、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隨身攜帶安全用品、用具,員工必須熟知勞動防護用品及應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
4、按規定認真落實崗位面對面交接班;
5、崗前或工作中認真巡檢,班組內各種設備、工具、車輛安全防護裝置以及設施齊全可靠,嚴禁帶隱患作業。
6、生產作業環境文明整潔,無垃圾、無油渣、無雜物、物料工具堆放整齊,安全通道暢通,安全標志明顯,符合“6S”標準要求。
7、每個職工都能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無冒險蠻干,無違規操作現象。
8、班組人員做到“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9、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相關操作,必須持證上崗,不得安排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10、新上崗職工(含轉崗人員)必須明確專人監護,負責其安全工作,在監護期間不得獨立操作。安全監護期不少于1個月。
11、凡有危險源的班組必須有完整的“危險源”控制圖表以及應急提示卡。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危險源”及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達到熟知。
第十條班組記錄標準
1、每個班組必須建立“班組工作日志”、“班組安全教育記錄”、“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崗位交接班記錄”,記錄填寫要真實,字跡工整、內容充實、保存完好,不得偽造、亂涂亂畫。
2、作業區每周對“班組工作日志”、“班組安全教育記錄”、“班組安全活動記錄”檢查簽認一次,部門每月檢查簽認一次。無論哪一級檢查,必須簽署檢查意見、檢查單位、職務、姓名及檢查時間。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時傳達安全生產信息,貫徹各項安全決議及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各級安全例會的內容、時間、范圍及貫徹會議決議的要求。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屬單位。
第四條安全例會是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為專門研究安全生產管理和與安全有關的專項工作而定期召開的會議。
第五條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公司、子公司及下屬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會議,由同級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常設機構(辦公室)負責召集,做好會議各項準備,督促檢查會議決議落實情況。
第七條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負責公司安全干部工作例會的組織工作。子公司及下屬單位的安全例會由同級安全部門或安全員在同級領導安排下組織召集,研究布置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第八條子公司及下屬單位生產調度部門負責調度會有關安全內容的布置工作。
第九條公司經理辦公會、子公司經理辦公會和廠級辦公會在研究安全工作時,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或安全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辦公室負責記錄,并會同安全部門落實會議決定事項。
第三章管理內容及要求
第十條安全會議的內容
(一)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重點研究安全生產形勢,并做出決議;審定重要安全規章制度;審定關系安全生產的重要事項和活動方案;分析傷亡事故、火災爆炸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并提出處理意見;聽取分管安全領導或安全部門的工作匯報,研究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司、子公司經理辦公會和廠級單位辦公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時,主要聽取主管安全工作領導的工作匯報,并對需經辦公會研究處理的安全工作重大問題做出決定。
(三)公司、子公司安全干部例會重點落實同級安委會和行政例會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研究處理日常安全管理的業務工作。
(四)廠級、作業區安全例會應結合實際重點研究貫徹落實上級安全工作計劃和要求,做到安全工作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
(五)班組安全例會應傳達上級要求并結合生產實際,研究、總結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強調班組成員盡職盡責,采取預防事故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安全會議召開的時間規定
(一)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時間定于每月上旬,子公司和廠級安委會在公司會議之后召開。
(二)公司、子公司和廠級安全工作例會每月召開一次,會議時間于同級安委會之后召開。
(三)作業區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二次,時間分別定于月初和月中;
(四)班組安全例會或安全活動日每周一次(不包括每天的班前會)時間不少于三十分鐘;
(五)各級安全生產調度會,應按照安全生產“五同時”的要求同時調度安全工作。
第十二條安全會議參加的范圍
(一)公司、子公司和廠級安全委員會會議由同級安委會成員和會議研究議題涉及到的部門領導參加;
(二)公司、子公司安全工作例會分別由下一級安全部門人員參加;
(三)廠級安全例會由各作業長和安全管理人員參加;
(四)作業區安全例會由各班組長參加,必要時擴大到班組安全員;
(五)班組安全例會或安全活動日由班組全體成員參加,缺勤人員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負責傳達。
第十三條管理要求
(一)各級安全例會必須用專用記錄本認真記錄,并保存備查。
(二)各級領導辦公會研究安全工作內容的&39;決議應記錄清楚,并及時傳達有關部門落實。
(三)安全會議決定事項,應按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分工,予以落實,各級安全部門應負責督促檢查,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如有必要,可提交下一次會議研究處理。
(四)各級領導應認真貫徹安全會議決定,積極組織落實,并主動將落實情況和結果通報同級安全部門和主管領導,以備檢查和考核。
第四章檢查與考核
第十四條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負責對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檢查結果納入考核。
第十五條各子公司應對下屬單位進行檢查與考核。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修訂并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20__年3月修改后下發執行。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6
1、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區域內的交道路上進行施工及吊裝吊運物體等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
2、職責
本制度的實施由安全、保衛部門負責。
3、斷路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3.1凡在廠區內進行斷路作業必須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
3.2斷路申請單位負責管理現場,在斷路路口設置交通檔桿、斷路標識,并為來往的車輛提示繞行線路。
3.3施工作業人員接到《斷路安全作業證》檢查確認無誤后,即可開始作業。
3.4斷路后,施工單位負責在施工現場設置圍欄,交通警告牌,夜間應懸掛紅燈。
3.5斷路作業結束后,施工單位應負責清理現場,撤除現場和路口設置的欄桿、斷路標識、圍欄、警告牌、紅燈等。
3.6斷路作業應按《斷路安全作業證》得內容進行,嚴禁涂改、轉借《斷路安全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轉移作業部位應重新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
3.7對《斷路安全作業證》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3.8在《斷路安全作業證》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作業時,斷路申請應重新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
4、《斷路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4.1《斷路安全作業證》由申請斷路作業單位指定專人辦理。
4.2《斷路安全作業證》由保衛處審批。
4.3斷路申請單位從保衛部門領取《斷路安全作業證》后,認真填寫各項內容后交施工單位。
4.4施工單位接到《斷路安全作業證》后,填寫本單位應填寫內容后交回申請單位。由申請單位送保衛部門審批。
4.5《斷路安全作業證》一式三份,申請單位、施工單位、保衛部門各執一份。
5、檢查考核
本制度由保衛部門組織實施,安全管理部檢查。如發現違反上述管理制度情況時,安全管理部有權根據情節嚴肅處理。
2斷路作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定義及范圍
第一條廠區斷路作業:廠區(生產區域和生活區域)內的交通道路上進行施工及吊裝、吊運物體等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
第二條廠區斷路作業包括生產區域和生活區域由企業組織實施的。
第三條有資質的外單位在企業所屬區域進行斷路作業,若其作業對企業構成影響、危及安全,應及時制止。
第二章斷路作業安全要求。
第四條凡在廠區內進行斷路作業必須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斷路申請單位負責管理施工現場。
第五條施工單位領導和施工作業人員接到《斷路安全作業證》,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斷路作業。
第六條開始斷路作業時,施工單位應負責在路口設置交通檔桿、斷路標識。
第七條斷路作業過程中,施工單位應負責在施工現場設置圍欄、交通警告牌,夜間應懸掛警示紅燈。
第八條在斷路施工作業時,施工單位應設置安全巡檢員,保證在應急情況下公路的隨時暢通。
第九條在斷路施工作業期間,施工單位不得隨意亂堆施工材料。
第十條斷路作業結束后,施工單位應負責清理現場,撤除現場和路口設置的擋桿、斷路標、圍欄、警告牌、警示紅燈,經申請斷路單位檢查核實后,恢復交通。
第十一條斷路作業應按《斷路安全作業證》的內容進行,嚴禁涂改、轉借《斷路安全作業證》,嚴禁擅自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部位。第十二條對《斷路安全作業證》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第十四條在《斷路安全作業證》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斷路作業時,由斷路申請單位重新辦理。
第十三條斷路作業項目承包給有資質的單位后,企業應向承包單位提出遵守本制度的建議。
第三章《斷路安全作業證》管理
第十五條《斷路安全作業證》由申請斷路作業的單位指定專人辦理。
第十六條《斷路安全作業證》由安委會負責審批。由廠辦負責管理。
第十七條申請斷路作業的單位同施工單位一起逐項填寫后由施工單位填寫施工作業的安全措施。作業證一式兩份,由施工單位保存一份,廠辦留存一份。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廠辦。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3斷路安全作業管理規章制度
為規范在道路上進行的各種施工管理,確保作業區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各區域內斷路作業及外來施工斷路作業的管理。
一、公司安保部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相關部門是本制度的協助部門,對自己所管轄區內的斷路作業安全負責;作業相關人員必須對整個斷路作業過程負責。
二、作業區域是指為了保障道路作業現場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欄、錐形交通路標等圍起來的區域。
三、斷路作業:指在公司各區域內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與庫、站間引道上進行工程施工、吊裝吊運等各種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
四、《斷路作業許可證》的辦理
1、進行斷路作業應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并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許可證》以下簡稱《作業許可證》,方可作業。
2、《作業許可證》由斷路申請單位負責辦理。
3、斷路申請單位負責管理作業現場。
4、《作業許可證》申請斷路作業單位指定專人辦理。安保部負責審批《作業許可證》。
5、在《作業許可證》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斷路作業時,由斷路申請單位重新辦理《作業許可證》。
五、《斷路作業許可證》管理
1、《作業許可證》由斷路申請單位指定專人至少提前一天辦理。
2、斷路申請單位在安保部領取《作業許可證》后,逐項填寫其應填內容后交斷路作業單位。
3、斷路作業單位接到《作業許可證》后,填寫《作業許可證》中斷路作業單位應填寫的內容,填寫后將《作業許可證》交斷路申請單位。
4、斷路申請單位從斷路作業單位收到《作業許可證》后,交公司安保部審批。
5、辦理好的《作業許可證》第一聯交斷路作業單位,第二聯由斷路申請單位留存,第三聯留審批部門備案。
6、《作業許可證》應至少保留一年。
六、斷路作業的安全要求
1、作業組織
1.1斷路作業單位接到《作業許可證》并向斷路申請單位確認無誤后,即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按《作業許可證》的內容組織進行斷路作業。
1.2斷路申請單位應制定交通組織方案,設置相應的標志與設施,以確保作業期間的交通安全。
1.3斷路作業應按《作業許可證》的內容進行。
1.4用于道路作業的工作、材料應放置在作業區域內或其他不影響正常交通的場所。
1.5嚴禁涂改、轉借《作業許可證》。
1.6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應重新辦理《作業許可證》。
2、作業交通警示
2.1斷路作業單位應根據需要在作業區域相關道路上設置作業標志、限速標志、距離輔助標志等交通警示標志,以確保作業期間的交通安全。
2.2斷路作業單位應在作業區附近設置路欄、錐形交通路標、道路作業警示燈、導向標等交通警示設施。
2.3在道路上進行定點作業,白天不超過2小時,夜間不超過1小時即可完工的,在有現場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交通的情況下,只要作業區設置了完善的安全設施,即白天設置了錐形交通標志或路欄,夜間設置了錐形交通標志或路欄及道路作業警示燈,可不設置標示牌。
2.4夜間作業應設置道路作業警示燈,道路作業警示燈設置在作業區周圍的錐形交通標處,應能反映作業區的輪廓。
2.5道路警示燈應為紅色。
2.6警示燈應防爆并采用安全電壓。
2.7道路作業警示燈設置高度應符合GA182《道路作業交通安全標志》的規定,離地面1.5m,不低于1.0m。
2.8道路作業警示燈遇雨、雪、霧天時應開啟,在其他氣候條件下應自傍晚前開啟,并能發出至少150m以外清晰可見的連續、閃爍或旋轉的紅光。
3、應急救援
3.1斷路申請單位應根據作業內容會同組單位編制相應的事故應急措施,并配備有關器材。
3.2動土挖掘的路面宜做好臨時應急措施,保證消防車的通行。
4、恢復正常交通
斷路作業結束,應迅速清理現場,盡快恢復正常交通。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7
為防止學校財產流失、被盜現象發生,確保校產安全,特訂立以下校產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視校產安全工作,各部門根據實際制定防盜制度,建立防盜責任制,要責任到人、分工明確。
二、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要有領導帶班、專人值班,并辦好交接班手續,責任到人。加強門崗值班工作,加強夜間巡邏值班,做好值班記錄,及時排查不安全因素。出問題要嚴格追查值班人員責任。
三、建立健全校產登記清冊,做到財產管理有專人負責,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帶班領導應在每天下班前巡視電腦室、多媒體教室、儀器室等重點處室的門窗是否關好,每周一早上應對學校電腦室、多媒體教室、儀器室等重點處室的設備情況進行清查,確保重點部位、貴重財產的安全。
四、防盜配套設施應配置到位(如鐵門、防盜網、報警器等),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學校要與綜治副校長,村鎮治保主任、聯防隊建立匯報聯系制度,形成齊抓共管,抓好周邊治安整治,深入開展“平安校園”的建設。
五、要加強防范,做好整改,徹底消除不安全隱患,讓犯罪分子無可乘之機,保證校產萬無一失。同時要求保障信息暢通,學校發生被盜事件后應及時報告。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8
為了規范管理,服務好運行維修工作,特制訂材料倉庫管理辦法如下:
一、入庫
倉庫保管員按照采購清單所列的名稱、數量、型號、質量標準等與實物對照、檢查,完全相符的,方可點收入庫,登記入賬。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收。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倉庫保管員承擔。
二、出庫
材料出庫時,倉庫保管員必須憑領料單辦理出庫手續。申請人在領料單上簽字,寫清名稱、數量、型號,次日上午請_簽字確認。然后,倉庫保管員登記入賬。前日手續未辦到位,不得再行出庫。
出庫管理必須遵循“以舊換新”的原則,每次領用維修材料時,必須將對應的破舊物品交與倉庫,方能領取新的`維修材料。
三、退庫
申請人將剩余材料送交倉庫保管員,倉庫保管員清點入庫,并調整出、入庫記賬。
四、盤庫
倉庫保管員每月末最后兩天對倉庫進行一次盤點,確保帳物相符。其結果報_抽查。
五、保管
倉庫保管員對入庫材料要分類存放,保持倉庫整潔,保證倉庫安全。
六、其他
為減少維修材料資金的占用,除燈泡、燈管、膠布、標準件等常用消耗材料外,其它材料原則上實行零庫存。
本辦法從即日起執行。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9
1目的
為加強對本廠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儲存、廢棄物處置等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廠管轄范圍內的危險化學品使用、貯存、廢棄物處置等過程的管理。
3定義和引用文件
危險化學品,是指《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規定的分類標準中的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本廠使用、貯存的危險化學品種類主要有:酒精、鋼網清洗劑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化學品安全技術編寫規定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4職責
4.1安全第一責任人(主要負責人/總經理)對本廠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和處置的安全負全面責任。
4.2安全主任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訂并監督執行。
4.3安全主任負責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等設施建設的安全審查;負責組織對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設施進行安全評估。
4.4安全主任負責對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進行監督管理。
4.5安全主任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試、發證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倉管人員的送外培訓取證工作;負責定期(每年)組織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進行職業病體檢并建立、完善職業病健康監護管理檔案。
4.6安全主任負責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倉管人員安全培訓的授課。
4.7安全主任負責制定、完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每年1-2次)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4.8物控部根據各部門的危險化學品采購申請單采購危險化學品。
4.9各生產部門負責本部門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相關裝置、設施安全管理。
4.10制造部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存貯管理;負責建立、完善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登記臺帳。
4.11各生產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臨時存放點的安全檢查和日常檢查。
5危險化學品的采購
5.1物控部采購危險化學品前,負責向供應商索取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安全標簽;且要求供應商提供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和資料并存檔。
6危險化學品的貯存
本廠設有危險化學品小倉庫,所有采購的危險化學品驗收合格后均應貯存在危險化學品小倉庫內。
6.1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安全管理
6.1.1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前均應按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證、名稱、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危險標志、生產日期、生產單位名稱、有無泄漏、中文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等,經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庫、出庫;當物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6.1.2生產領料、發料、回庫要注意核對原料名稱、數量,須經雙方確認。
6.1.3危險化學品入庫后應采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貯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
6.2危險化學品的貯存要求。
6.2.1危險化學品倉管人員必須經專業知識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6.2.2危險化學品中間倉庫應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配備可靠的個人防護用品,并應正確佩戴。
6.2.3各種危險化學品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說明書要求貯存。
6.2.4根據不同的危險化學品,在庫房內設置相應的標識和圖形標志,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防護器具(如:防毒面具等)。
6.2.5稀釋劑、酒精等易燃液體同庫儲存。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應專庫、專存。
6.2.6油漆、稀釋劑、酒精、煤氣受陽光照射時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高溫的地方。倉庫應采取降溫及隔熱措施。
6.2.7性質不穩定容易分解和變質以及混有雜質易引起燃燒、爆炸危險品(如:煤氣等)應該經常進行檢查、測驗、化驗分析,防止自燃、自爆。
6.2.8貯存油漆、稀釋劑、酒精、煤氣等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建筑,必須安裝避雷設備;其電氣設備、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防爆、防靜電接地要求,其電氣連接處應進行可靠的電氣隔離密封。
6.2.9貯存油漆、稀釋劑、煤氣、的建筑,必須安裝通風設備,確保室內通風良好。
6.2.10庫房設置溫濕度計。嚴格控制溫度、濕度,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6.2.11貯存油漆、稀釋劑、煤氣等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中間倉庫,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其電氣線路應符合防爆要求。
6.2.12貯存油漆、稀釋劑、煤氣的倉庫,應設置防液體流散的設施。
6.2.13各種危險化學品入庫前必須經倉管人員驗收;倉管人員應進行發貨檢查、出入庫登記。
6.2.14嚴禁在危險化學品中間倉庫/危險化學品臨時存放點內吸煙和使用明火,禁止一切火種和帶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機動車輛入內。
6.2.15不準在儲存化學危險物品的庫房內進行試驗、分裝、打包、焊接、氣割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災的操作。必須動火時,危險化學品應全部轉移到安全地點,同時對倉庫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洗,按動火作業的類別落實安全措施、簽發動火許可證后方能實施。
6.2.16庫房要求干燥、無積水,屋頂不漏水,防潮物品應加木板墊放,放置整齊。
6.2.17危險化學品應分區、分類儲存,應符合“五距”(墻距:0.5米;柱距0.3米等)要求。
6.2.18危險化學品包裝要求完整無損,如發現破損、滲漏,必須立即與安全主任聯系并進行安全處理。
6.2.19庫房人員工作結束后,應該進行安全防火檢查,并切斷電源。
6.2.20裝儲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必須一品一用,嚴禁混裝和混用。
6.2.21凡裝運危險化學品的容器,不得用來盛裝它物,特殊情況需要改裝其它物品時,必須進行置換清洗,經化驗分析合格,辦理審驗后,方可改裝。7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7.1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應在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內附有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在包裝(包括外包裝件)上加貼或者拴掛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標簽。
7.2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必須取得危險化學品使用許可證,其使用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7.3崗位應有操作規程、操作方法(包括事故應急處理方案和措施)。從事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必須經崗位培訓,并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7.4崗位現場應有可靠的通訊、報警等安全、衛生防護設施(如:洗眼器、可燃氣體濃度報警儀等)和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如:防護眼鏡、防毒口罩和防護手套等)。
7.5領料時,禁止地面滾桶,防止摩擦、撞擊、領料途中要考慮環境影響是否對領料構成危險,否則要采取安全措施。
7.6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容器內進行移液作業,應使用有導除靜電功能的抽料管。
7.7危險化學品領料用量為當班用量,車間物品放置須整齊,標識清楚,符合安全要求。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質(如:酒精)不得混放,應有安全間距或分開存放。
7.8使用危險物品崗位嚴禁煙火,防止拋擲、摩擦撞擊,禁止穿尼龍衣服。
7.9鐵桶開桶蓋時禁止使用鐵質等產生火花的工具,應使用銅質等不產生火花的工具。
7.10料液換桶的管子應粗,并插到桶底,減少靜電產生。
7.11盛裝危險化學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須清潔干凈,兩者相遇能引起燃燒的原料嚴禁前后混用,原料一旦落在地面應立即進行處理回收。
7.12在機器發生故障、液體滲漏、改變工藝條件,由自動變手動操作時,必須注意采取防范措施。
7.13在危險品作業場所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穿戴勞保用品之規定。
7.14桶裝有毒或揮發性毒害品時,必須將蓋擰緊密封,防止揮發或濺出傷人,并轉移到良好通風處。若一時無法處理可與安全主任聯系協同解決。
7.15安全主任定期組織從事危化品作業人員進行體檢,建立健全職工健康檔案,發現職業病、職業健康損害、職業禁忌癥,應積極給予治療和處理,并提出相應建議。需調換崗位或變更工種的安全主任應立即執行。
8危險化學品的報廢處理
8.1銷毀、處理廢棄危險化學品前,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制訂銷毀處理方案,其方案必須安全可靠符合國家規定,并經安全主任批準后實施。
8.2危險化學品用后的包裝桶、紙袋、瓶、木桶等必須嚴加管理,要統一回收登記,專人負責銷毀。
9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
9.1安全主任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等,并定期組織演練。
9.2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單位應按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事故損失。
9.3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按照《事故管理制度》執行。10相關支持性文件
《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11記錄
《危險化學品進庫登記錄》《危險化學品領取、退回記錄》《危險化學品登記表》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10
1、幼兒園全體教職工必須從思想上明確一點:確保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園的頭等大事和第一條生命線。
2、必須確保幼兒園硬件設備設施及活動器械質量的安全;裝飾裝潢材料必須是國家安全生產質量檢測合格的產品;必須確保房屋、場地、玩具、用具、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要絕對避免塌傷、砸傷、撞傷、卡傷、燙傷等事故的發生。
3、在幼兒全天的活動中,三個老師要有明確的分工,在開展每項活動前和活動結束時,要認真清點人數,不得漏缺1人;開展活動中要將幼兒嚴格控制在老師的視線范圍內,不得擅自離崗,不準放任自流,不準失控。
4、早上接幼兒入園時,要嚴格檢查幼兒,要求家長密切配合,不得將石子、圓珠、硬幣、火柴、打火機、小刀、鐵器及容易傷人的物品帶入幼兒園。
5、生活消毒品、衛生消毒品、滅蚊藥、滅鼠藥及有礙幼兒健康和安全的物品、藥品,必須由保育員專人保管,放置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
6、家長委托老師代管幼兒吃藥的藥品,要嚴格標明幼兒姓名和藥品名稱及藥品用法、用量,妥善放置在幼兒不易觸摸的地方,確保不出任何差錯。
7、幼兒餐具每天必須進行兩次消毒;室內每天1次空氣消毒及噴灑藥水消毒(滅蚊、滅鼠),必須在幼兒離園后進行。
8、對幼兒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兒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罵人,不猛跑,不亂刻亂畫,不爬樹,不上墻,不亂扔石頭,不玩火,不將異物放進耳鼻口,不擅自關門開門,不用手摸電插座,不攀登陽臺欄桿,不從高處往下跳,不在樓梯上玩耍,不離開集體私自出走,不亂采摘花果吃,不隨意捕捉昆蟲放入口里,發現問題當場糾正。
9、細心照料幼兒進餐和午睡,進餐時必須先認真做好準備工作,營造用餐氣氛;再由教師將飯菜端送到幼兒面前;教育幼兒進餐時,不講話,不哭笑,不打鬧;工作人員對幼兒吃飯不要催促過急,放止梗塞或燙傷。午睡時,要勤巡視,注意觀察,給幼兒蓋被,糾正不正確睡姿;值班人員嚴禁睡覺、看書,干私活或擅自離開幼兒。
10、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確保萬無一失。要求家長送幼兒入園時,必須送到班上交給老師教師,家長因特殊原因中途接走幼兒時,教師應在《班務日志》上做好詳細記錄。幼兒離園時,必須組織好幼兒在教室安靜有序地等待;幼兒離園時,老師師必須確認接幼兒的人是該孩子的監護人﹙或監護人代理人﹚和固定受托人,準確無誤后方可放行,嚴防幼兒丟失和拐騙幼兒事件發生;如是其他人員來接幼兒,教師必須給家長打電話確認無誤后,方可準予接走,否則老師不予放行。
11、組織室內外活動前應檢查幼兒衣著,鞋帶及運動器械,活動時隨時清查幼兒人數,放止幼兒單獨離開集體,防止幼兒丟失,活動要有計劃,有組織,有秩序,嚴防幼兒擁擠瘋鬧發生事故。
12、要認真仔細照顧幼兒的衣、食、住、行,仔細觀察幼兒情緒,發現情緒不正常的幼兒,必須及時處理;加強各種傳染病的預防措施,發現幼兒生病,要及時告訴家長,及時診治,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13、對幼兒哭鬧、不聽話等現象,必須堅持正面教育,語言親和、動作溫柔、眼光體貼、態度和藹;不準吼叫、態度粗暴,動作生硬;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防止因管教方法簡單、粗暴而發生不該發生的事故。
14、特別要注意幼兒上下樓梯的安全;有組織、有秩序地管理幼兒入廁,衛生間地面保持清潔干燥,注意防止幼兒跌倒摔傷。
15、嚴格管理室內的電視、電腦、空調、電鋼琴等設備用的電開關、電插座的防護,杜絕幼兒觸摸、觸電;做到人離電滅,關好窗,鎖好門,防止火災及盜患等意外事故發生。
16、凡違反上述任意一條,出現一次事故扣工資30元至100元,造成不良后果視情況輕重給予處罰。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11
一、化學實驗室規則
二、學生實驗守則
三、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
四、實驗室工作人員守則
五、危險品管理制度
一、化學實驗室規則
1、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務必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服從本室人員的安排和管理,持續室內肅靜和整潔,做到禮貌實驗。
2、使用儀器設備務必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生鼓掌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3、保證賬、物相符;對儀器設備要定期進行保養、維修、檢驗,持續儀器設備完好和實驗數據的準確、可靠;提倡分工協作、專管專用,提高儀器設備使用率。
4、一齊設備的管理、維護、保養和檔案材料的填寫、整理、保管等工作需要有專人負責。
5、實驗室應持續整潔、安靜、禁止吸煙,嚴禁存放個人物品,不得隨意住宿,更不得將儀器設備、場地私自租借給他人使用。
6、未經負責人同意,非本室人員不得在實驗室內做實驗;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借口長期占用實驗室。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8、校外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實驗或參觀學習,需經主觀部門批準同意后方可進行。
二、學生實驗守則
1、遵守實驗室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教師明白,持續實驗室的整潔、安靜,不準吸煙、隨地吐痰、亂仍雜物。
2、實驗前應認真預習,明確實驗目的、要求,掌握所用儀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按要求做好一切。經教師檢查許可后方可進行實驗。
3、實驗課不得遲到,衣冠不整不得進入實驗室,不準將與實驗課無關的物品帶進實驗室。
4、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認真如實地記錄各種實驗數據,不得擅離操作崗位。
5、實驗完畢后,經教師檢查儀器、工具、器皿及實驗記錄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6、發現儀器設備損壞,及時報告,查明原因。凡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7、注意安全,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火源,并向教師如實報告,采取緊急措施。
8、要愛護實驗室內一切設施,不得亂寫亂畫,禁止動用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器材和設施。
9、要勤儉節約,不浪費水、電、材料。
10、對不遵守紀律和實驗不認真者,教師有權令其停止或重做。
三、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
1、實驗室人員要嚴格執行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根據各實驗室具體狀況建立本室的安全操作規定、防盜安全制度和防火公約。明確職責,任務落實到人。
2、每個實驗室、庫房都要選派一名職責心強、熟悉狀況的同志擔任安全員,全面負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處理和上報,重大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等待處理。
3、凡做帶有危險性的實驗務必有安全防護措施,并要有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監護,否則不得進行。
4、易燃、易爆、高壓、高溫、有毒、有害等危險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病有專人妥善保管,要嚴格領用手續。
5、安全用水、電、氣,不得亂拉電線;水、電、氣一經使用完畢立即關掉開關;對雜物要及時清掃。
6、不得擅自安裝和使用煤氣爐、電爐、電暖氣和大功率加熱器,因教學、科研需要時,要經主管領導批準,人員離開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7、消防器材和設施要放在明顯的位置,經常檢查,發現鼓掌及時排除和維修,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8、各實驗室的鑰匙要加強管理,不得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
四、實驗室工作人員守則
1、加強精神禮貌建設,優化育人制度。
2、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3、認真做好實驗室前的準備工作,嚴格履行崗位職責。
4、嚴格要求學生按實驗程序和操作規程進行實驗。
5、要做好儀器設備、實驗器材的賬、物管理工作、做到日清月結,持續賬、物一致。
6、愛護儀器設備和餓實驗設施,不得隨意借用,更不允許私人占用。
7、熟練掌握儀器設備的操作技能和技巧,認真做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提高維修技術,保證儀器設備的完好率和實驗項目的開出率。
8、認真學習實驗教育理論,刻苦鉆研業務技術,不斷提高實驗教學水平。
五、危險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貯藏室內禁止閑人入內,嚴禁在室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2、劇毒物品專柜存放,鎖匙專人保管,且雙人雙鎖,對其領、用、剩、廢、耗的數量作詳細紀錄,剩余量及時退還實驗室,任何人不準帶出實驗室。
3、劇毒、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向外出借。
4、白磷、金屬納、鉀、液溴、乙醚等,極易燃、易揮發的物品專室存放,并定期檢查。
5、濃硫酸、苛性堿等強腐蝕性的藥品,要從嚴控制,加強管理,教師實驗所需用量,應事先說明,用后要及時交回實驗室。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實驗室常年備好沙箱、滅火器、急救箱。
7、對有毒的廢液、廢渣要集中處理,嚴禁向下水道傾倒。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12
一、庫房重地未經部門經理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庫房內,庫房管理員每天必須按規定領取庫房鑰匙,如果庫房管理員不在而必須打開庫房時,必須由部門經理指定的專人領取庫房鑰匙并登記,并且由他人陪同才可進入庫房,拿完所需用品后進行登記,及時歸還庫房鑰匙。
二、需到庫房領貨的`人員不得進入庫房,應在門外等候。
三、對客房部客用品的保管和收發負有重要責任,嚴格依據各樓層住客率發放客用品,嚴格控制數量。
四、庫房員工應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不準串崗、閑談,必須遵紀守法,嚴格遵守酒店店的各項規章制度,以高度的責任心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五、保持庫房的清潔和整齊,對物品分類碼放,保證快捷及時的發放。
六、把好質量關,對劣質商品、過期食品拒絕收貨,并上報經理。
七、收貨時嚴格按領貨單上清點商品,如無差錯,可與供貨部門辦理收貨手續。
八、定期進行物品的盤點,對自己保管的物品經常檢查——有無過期,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到貨帳相符。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13
食堂食品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一、烹調前必須認真檢查食品質量,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料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二、烹調食品燒熟煮透,中心溫度達低于70℃以上,烹調后食品至食用不超過2小時。凡隔餐、隔夜、外購熟食回燒后供應,熟制品應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三、調料符合衛生要求,盛裝調料的容器清潔衛生,使用后加蓋。食品不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四、碗、盤、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開,烹調后的熟制品使用消毒過的餐具、容器盛裝。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湯汁用消毒過的布或餐巾、餐紙揩。
五、煎炸食用油高溫(230℃)多次使用,發現顏色變深或有異味的油脂廢棄不用。
六、工作結束后,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臺面洗刷清掃干凈,做好烹調加工場所的清潔衛生。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14
普通高中學校學籍管理制度
一、管理權限與職責
第一條全市普通高中新生由市教育局統一錄取、審批,各普通高中(含民辦)學籍由市、縣教育局和學校共同管理。
第二條普通高中學籍電子檔案由市教育局基教處建立,編制省統一格式學籍號。學籍號為14位:第1-2位表示年份,第3-6表示市編碼,第7-8表示縣編碼,第9-10表示校編碼,第11-14位表示學生在學校中的編碼。
第三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有專人負責學籍管理工作,市教育局每學期進行一次學籍會審,憑學籍會審結果調整市普通高中學籍庫,及時處理學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市普通高中學籍庫將作為全市普通高中學生參加學業水平測試、高考報名、發放畢業證書等的審核依據。
二、新生入學
第四條新生被錄取后即取得學籍,并同時獲得相應的學籍號。招生學校依據市教育局審批的新生錄取名冊辦理新生入學手續。
第五條學校在通知新生入學后兩周內無故未報到者,則取消其入學資格,同時該生的學籍也將自動取消。
第六條民辦高中招生與公辦學校同時進行。民辦學校非起始年級不得招收新生,能夠按規定手續接收轉學學生。
三、轉學
第七條因家長工作地區變動,家庭搬遷(戶籍變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確需轉學的,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提出申請,學校負責審查,由市、市(區)教育局審批,并按有關規定和指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學校不得拒收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有關政策安排的轉學學生。
第九條轉學過程不得變更就讀年級。休學期間轉學的學生待休學期滿轉入學校方可準予復學。
第十條轉學操作流程
流程一:學生或監護人向轉入地學校提出轉學申請,同時提交戶籍遷移證明、住房證明等原件。
流程二:轉入地學校審核同意接收后,開出同意接收轉學證明,并到轉入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蓋章。
流程三:學生或監護人持同意接收轉學證明與戶籍遷移證明、住房證明原件到轉出學校提交書面轉出申請,學校審核后開出同意轉學證明。
流程四:學生或監護人持轉學證明到轉出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蓋章后連同學生學籍登記表交到轉入學校,由轉入學校為其辦理轉入手續。
流程五:辦理電子學籍確認手續,依次為:轉出學校提出轉出申請、轉出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同意轉出、轉入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同意轉入、轉入地學校確認同意理解。
說明:
1、學生在本市(區)內原則上不轉學。民辦學校的學生,不得轉學至公辦學校。三星及以下學校的學生不得轉入四星高中就讀。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的學生互相不轉學。
2、轉入學校辦理轉入手續須接收轉學證明和學生電子檔案。跨省轉學的要及時發送和收取學生紙質《學生登記表》。轉入我省的,學校要及時建立學生的電子學籍信息。
四、借讀
第十一條學生應在戶籍所在地就讀。學生父母雙方因公出國一年以上者,父母雙方從事野外工作或流動性工作者,父母雙方支援邊疆建設者,確需借讀,在學校學額許可的狀況下,能夠到親屬所在地借讀。解放軍邊防指戰員、烈士、華僑、歸僑、港澳同胞、臺灣同胞、在華工作的外籍專家的子女也準予借讀。擬到非戶籍所在地學校借讀的,須雙方學校同意。借讀學生的學籍保留在原校。借讀過程一律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第十二條起始年級學生務必在錄取學校辦理入籍手續后方可外出借讀,任何學校不得理解沒有學籍的學生借讀。
第十三條借讀學生在借讀地參加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測試成績由借讀地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帶給并加蓋公章,連同借讀學校帶給的學習成績和表現,密封后在學生借讀期滿時由學生本人帶回原校。測試成績應及時報原校所在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存檔。借讀學生的畢業證書、修業證書、肄業證書均由原校發放。
第十四條借讀生高考應參加學籍所在學校的高考報名,也能夠由原學籍所在學校出具同意借考證明而參加借讀學校的高考報名。
第十五條借讀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監護人向擬借讀學校提出借讀書面申請。
流程二:學校審核后開出同意理解借讀證明。
流程三:本人或監護人持同意理解借讀證明交到原就讀學校,學校審核后開出同意外出借讀證明。
流程四:本人或監護人將原學校同意借讀證明交到借讀學校,學校憑同意借讀證明安排借讀。
流程五:辦理電子學籍借讀手續,依次為:轉出學校提出借出申請、轉出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同意借出、轉入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同意理解、轉入地學校確認同意理解借讀。
說明:
1、要嚴格控制借讀生的數額,確保班級人數不超過規定學額。
2、外省到我市借讀的學生,借入學校應為其建立電子檔案,學生離校時打印紙質《學生登記表》封好后讓其自帶回學籍所在學校,電子檔案留存。
五、休學和復學
第十六條學生因傷病或其它原因連續缺課累計超過本學年度總課時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學的,能夠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七條高中畢業學年原則上不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八條休學期限為一年,休學者不得提前復學,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學校上學。推遲復學或連續休學須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最多不超過兩年。
第十九條休學期滿,經批準復學后,可根據學生本人要求回原級或下一級就讀。出國、出境休學期滿后不能復學的,學校上報教育行政部門注銷其學籍。
第二十條休學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監護人向就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市(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原件)、藥費收據等相關材料(原件)等。
流程二:學校初審后統一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狀況特殊者須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核檢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備案。
流程四:學校出具休學證明。
流程五:辦理電子學籍休學手續,依次為:學校提出申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
說明:學生中途到國外、境外就讀的應辦理休學手續。由監護人提出書面出國(出境)休學申請,出具出國護照、簽證等有關證明,經學校審核、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后,由學校出具休學證明。出國、出境所需的學業成績、就讀年級等證明,學校應如實開出。
六、留級和跳級
第二十一條根據省學籍管理規定,高中階段實行不留級制度。
第二十二條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批同意能夠跳級。學生跳級由學校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七、畢業、修業和肄業
第二十三條高中階段實行學分制,學生每學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務必獲得必須學分,三年中獲得116個必修學分,在選修Ⅱ中至少獲得6學分,總學分到達144分,操行在及格以上,準予畢業,經教育主管部門驗印后由學校發給全省統一的畢業文憑。對三年中學分達不到規定要求或操行不及格者,不予畢業,由學校發給全省統一的修業證書。
第二十四條學生在校學習一年以上的退學者,可發給全省統一的肄業證書。
第二十五條各學校所有學生的畢業、修業和肄業均需經各市(區)教育局驗印、核準,并統一下發證書。
八、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六條學生對學校、社會、國家做出突出貢獻的,或在某一方面取得優異成績并獲得必須榮譽的,可按不一樣情
況給予表揚獎勵,并載入學籍卡和學生檔案。對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較好發展且成績突出的學生,應發給獎狀。
九、其他
第二十七條學生死亡、因故喪失學習潛力的,由學校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報告(需附有關證明材料),經批準后注銷其學籍。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上述規定如與以前下發的學籍管理辦法有不一樣之處,則以本規定為準。未盡事項,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學前教育的學籍管理參照本制度執行。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15
(一)根據設備使用的規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損程度以及故障情況,編制設備的年度、月、周、日維護保養計劃,明確維護保養工作的開始時間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計劃項目。
(二)根據設備運行周期,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按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維修和保養。維護保養工作應根據設備的不同部位,編制維護保養項目明細,對易磨損、老化部位實施重點維護保養,及時更換破損、變形部件,保證設備的安全等級和質量標準。
(三)在維護保養工作中,摸索設備使用及磨損規律,確定維護保養周期。依據維護保養周期,儲備維護保養工作所需的設備零部件,保障及時有效地實施維修保養計劃。
(四)在不影響維修保養質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舊利廢。增強設備維修人員節支降耗意識,減少或降低維修保養的物料消耗。
(五)維修保養工作切忌走過場,敷衍了事。應建立設備維護保養檔案記錄,將每次維修情況、維修內容、更換配件情況用文字記錄備案。使維修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系統化,為員工專業技術培訓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數。設備使用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隨時掌握維護保養計劃的落實情況,并負責監督檢查,使設備維修保養制度化、規范化。
設備維修質量高低,取決于維修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各使用單位應加大維修人員專業技術培訓的力度,使其不斷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術,才能滿足項目部硬件設施設備不斷更新的技術要求。
(六)當設備發生故障時,維修人員應迅速趕赴設備現場,根據故障現象,分析判斷故障原因,并針對故障原因實施有效地維修處理。同時,對設備故障點相關部位進行附帶檢查,防止遺漏其它事故隱患。確認排除故障后,交由運行人員啟動設備,待設備運行正常后方能撤離設備維修現場。
如果達到了應急預案的預警要求,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確保緊急情況得到有效處理,防止故障擴大。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請各設備使用單位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并依據有關要求貫徹落實。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1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我作為____X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負主管責任。為實現部門安全管理方針和目標。現鄭重承諾:
一、充分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始終將安全管理放在首要位置,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自覺履行本崗位安全職責,不斷增強憂患意識,努力提高本部門安全管理水平。
二、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主管誰負責”的方針,切實落實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管理責任,逐步實現安全標準化管理。
三、制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建立上下級一致、分工明確、相互協調的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體系,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四、在不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下,本人自愿接受公司安委會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檢查與監督、自覺接受公司安全管理和考核。對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安委會或者上級領導報告。
五、在工作中,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公司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管理制度和規定,認真做好各項,防止泄密事件發生。
六、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項法律、規章、制度、規定,積極學習滅火與火場逃生知識,熟悉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線路,熟練掌握本崗位各項事故應急措施,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置,不延誤時機。
七、積極參加公司舉辦的各種安全培訓和安全學習,安全活動,事故應急演練,掌握作業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采用各種形式,對本部門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思想、敬業精神和遵章守法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八、積極開展本部門安全文化建設,努力營造和諧的安全生產氛圍,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和安全價值觀。
九、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若違反上述承諾和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事故,本人自愿接受公司規定的相應處罰,并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承諾人:日期:
法人代表(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專職安全員(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17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帶給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四條、公司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執勤時間,由保安主管進行合理安排。
第五條、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理,并立即報告上級。
第六條、保安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狀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聯系。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并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第七條、對于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狀況應及時制止并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狀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部門聯系。
三、職責
一、職責范圍:適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轄區域。
二、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公司關于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范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2、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崗位職責
1、安全主管職責
⑴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系聯防工作。
⑵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
⑶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并明確重點保衛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⑷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狀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并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⑸密切持續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一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狀況并適時進行指導。
⑹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范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狀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到達預定的使用效果。
⑺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并及時進行糾正,提來源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⑻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⑼接待員工的投訴,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⑽做好保安人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
⑿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⒀做好保安隊各種內外文件、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⒁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
2、保安員職責
⑴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⑵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于萌芽狀態,防患于未然。
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并進行妥善處理。
⑷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規章制度。
⑸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并消除之。
⑹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
⑺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檢查公司辦公場所安全狀況及宿舍留宿狀況。
⑻支持、協助相關單位門衛履行工作職責。
⑼妥善保管配發的安保器械,不得丟失和擅自使用。
⑽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⑾安保人員應做到:
①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加強組織紀律性,遇事及時請示、報告。
②堅守崗位,恪盡職守,不脫離睡串崗,不閑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③明辨是非,持續警惕,遇到復雜問題,多思多想,對周邊狀況仔細觀察。
④遵守制度,堅持原則,機智靈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儀態端正,著裝整潔,精神飽滿,態度和氣,言語禮貌,處事公平合理。
⑥工作效率高,到達“四快一圓滿”,即發現快、反應快、到位快、展開快、完成任務圓滿。
四、行為準則
一、個人儀表
1、值班人員須著裝整潔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崗前整理好儀容。執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于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2、站姿正確,坐姿端正。
3、對講機及保安器械要按統一要求佩戴。
二、禮貌服務
1、崗位值班人員回答或詢問客戶時,需使用禮貌用語。
2、熱誠對待客戶,耐心解釋有關要求及規章制度。
3、執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閱讀書報、聽收錄音機、睡覺等失職事情。
4、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5、當值工作期間不準飲酒。
五、安全保衛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嚴格按照公司的規定,定時開關大門。
1、車輛出入管理
⑴管制出入公司的車輛,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⑵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廠商之營業、采購、檢查、安裝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⑶對于公司人員停放車輛一律要求一車一位,整齊排放。不得有占用多個車位、越位停車、占用車道等現象發生。
⑷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安全主管持續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⑸下班、節假日公司的商務車、大眾車鑰匙交由保安管理,無派車單嚴禁交車鑰匙,特殊狀況須經安全主管或經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物品放行應憑核準的出門證核對無誤始得放行,經保安確認之后出門證由警衛室按順序裝訂保管。
⑵公司人員經保安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處理:
①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
②由攜帶者親書理由,注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③狀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公司,應速呈報處理。
⑶公司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公司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①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保安開具出門證放行。
②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員查驗后放行。
⑷記錄和《物品進出狀況登記表》填寫.人員管制
3、人員管制
⑴協助行政稽查,確實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考勤記錄。
⑵員工在上班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公司時,應查驗請假記錄或核對公出事實,始允其外出。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級核準。經理以上人員可自由出入。
⑶輔導公司員工遵守各項規定,并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公司庫區及辦公處所秩序。
⑷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⑸外界來賓到公司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公司的營業、采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衛室辦理進入公司的手續,發給會客單,并聯絡有關部門接待。非經公司部門人員接待者,不得任其進入公司。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公司。
⑹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白來意之前,不得讓其進入公司。
⑺所有推銷,收廢品等閑雜人員,未經辦公室允許,不得進入公司。
⑻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安員在公司轄區范圍內有權監督員工的各種違章違紀現象并據實上報給予嚴肅處理。
⑼合作單位派駐公司的工作人員,須憑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標識出入。
⑽記錄和填寫《外來人員出入庫登記簿》。
4.巡查制度
⑴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
⑵夜間:由值班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衛職責范圍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記錄,以確保公司安全。
⑶交換班時,應將執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項交接清楚,并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記入《值班記錄表》。
⑷記錄和填寫《巡邏記錄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檢查督促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
2、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進行消防設備的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
3、檢查辦公及宿舍用電、用水狀況,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部門按章處罰。
4、應熟記公司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墻等有缺損時,應即上報辦公室處理。
5、密切注意、熟練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時處理火警、故障信號,并做好記錄。
6、透過監視器密切監視出入公司人員狀況,發現可疑問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員注意和處理,并記錄在案。
7、當班人員不得無故私自離崗,針對天氣突發狀況要關好門窗等。
三、緊急事件之處理原則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并應立即呈請處理。
2、保安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狀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⑴決定狀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采取行動,并報告上級。
⑵決定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⑶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決定狀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或救護單位120。
⑷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決定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六、警衛室管理辦法
一、警衛室紀律
1、警衛室是保安工作處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入內,禁止在警衛室內吸煙、電話閑談、大聲喧嘩、看書、看報等現象發生,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持續警衛室內的環境衛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衛室。
3、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對其負責。
4、無正當理由,警衛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二、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專人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詳盡記錄。
三、保安器械的領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實行專人保管制度,誰領用誰負責,如有人為毀損現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規定:
⑴制備保安器械的使用說明書和使用方法。
⑵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⑶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七、附則
第一條、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以命令形式補充或修正。
第二條、本準則經呈奉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18
一、凡入住本店的賓客(包括鐘點房),均應出示合法有效證件進行登記,禁止一人登記、多人住宿或者代替入住的旅客登記。
二、有效證件指身份證、駕駛證、戶口簿、軍官證(士官證)、警官證、學生證、護照、出入境證件等能證明本人身份的證件。
三、接待賓客的服務人員應查驗賓客的身份證件,對照片、年齡、口音等進行核對,并如實進行登記。房號、姓名、性別、詳細地址、身份證號碼、入住日期、離店日期等項目,務必登記齊全。住宿登記簿保存一年以上。
四、發現身份與證件不符、形跡可疑人員和被公安機關通緝的犯罪嫌疑人,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不得知情不報或隱瞞包庇。
五、及時傳輸旅客信息。單獨裝機的旅館進行登記適時傳輸,聯合裝機的旅館每日傳輸不少于3次,集中錄入的旅館每日向派出所報送登記簿。無客住宿時傳輸無客信息。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19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問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職責及安全行車規定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3、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4、遵守交通規則,不疲勞駕車,不違章駕車。
5、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8、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9、接送學生前20分鐘,司機應提前做好準備,隨時等候出車。
10、司機要服從園長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1、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
12、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再向管理部門報告。
二、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主管、另安排檢修。
三、跟車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1、跟車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幼兒入座上車維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跟車教師清點幼兒人數,讓幼兒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幼兒不能上車。接幼兒來園時跟車教師要下車接幼兒上車,安排好幼兒的座位。車到園后,幼兒下車,跟車教師與本班教師交接,清點本趟車上各班幼兒人數。
2、跟車教師要加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始終和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調一致,對家長、幼兒態度和藹、細心周到,服務熱情。
3、跟車教師在開車前后及時開關車窗,以保障車內空氣流通,并根據氣候變化為幼兒上下車做到及時增減衣服。押車教師要時刻提醒幼兒,幼兒不要將頭手等身體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戶不要打開的過大。
4、跟車教師保證各班聯系單及幼兒園通知單,準時發給家長;并將幼兒服藥準確地帶回交到各班教師手中,保障幼兒及時服藥。
5、跟車教師要掌握幼兒尤其新入園幼兒的乘車起始、終點,對家長提出的線路更換和正確建議高度重視并及時反映,以便更好地解決而服務于家長。
6、老師根據各車接送名單,接送幼兒的往返乘車并不準有幼兒漏上或錯上車的事故出現。
8、送幼兒時車要靠邊停,跟車教師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車輛,確認無車輛時,教師要先下車后再讓幼兒下車,同時教育幼兒下車后不要奔跑,等車走后再走。確保每個幼兒安全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