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
制度規定了人們在社會、政治、經濟等各個領域中的行為準則和權利義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怎么寫才規范?下面給大家分享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安全信息管理,暢通安全信息渠道,及時掌握現場安全生產動態,準確處理各類安全信息和資料,切實提高對安全信息的分析、統計、處理能力,更好地發揮用安全信息指導安全生產和預防安全隱患的作用,逐步建立、完善公司安全信息管理網絡,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的安全信息系指在公司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行車事故、人身傷亡事故、特種設備事故、生產安全隱患、設備隱患、治安事件、管理問題、職工違章違紀及其它影響安全生產的信息。
第三條安全信息管理必須遵循的原則
1、真實性原則。凡反饋的安全信息,必須做到件件真實、來源可靠、實事求是,具有可追蹤性,杜絕虛假信息、失效信息、重復信息,保證安全信息的真實性。
2、準確性原則。各類安全信息的數據統計和綜合分析,要做到全面、客觀、準確,避免錯、漏信息的發生。
3、時效性原則。安全信息的反饋要及時、快捷,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周期提報,不得人為拖延,影響信息暢通。
第四條充分利用辦公信息系統網絡資源,通過信息交換中心,傳真電話等方式,及時傳遞安全信息,逐步實現安全信息網絡化管理。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要完善安全信息管理辦法,對安全信息的報道、反饋、處理等環節應作出具體規定,形成安全信息工作管理的閉環。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公司領導職責:掌握安全生產動態,超前預測、超前防范,及時處置安全生產重要信息,組織解決危及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公司安委會等監督檢查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時通報有關單位、主管部門和貴州鐵路實業集團公司,并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處理突發安全生產重大事件,審核或直接向貴州鐵路實業集團公司(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或通報發生的安全重要信息。
分管領導:負責監督指導分管部門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督促分管部門及時掌握現場安全生產動態,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審核分管部門日常向貴州鐵路實業集團公司(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或通報安全重要信息;按規定參加分管部門安全生產分析會議,對分管部門安全信息進行分析,查找傾向性、關鍵性問題,指導分管部門制訂整改措施,掌握整改措施實施進度,督促危及安全的傾向性、關鍵性問題得到及時解決和整改。
第七條安委會職責:公司安委會是公司安全信息管理的監督部門。負責公司安全信息的收集、統計、綜合分析,跟蹤處理領導督辦的信息,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安全情況及重要信息,按規定向集團公司安監部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報送、反饋安全信息,按規定對公司各部門安全信息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及考核。
第八條部門職責:公司各部門是安全信息的主體單位,負責本單位安全信息的收集,按規定時限和要求向公司安委會報送、反映、通報安全生產信息。
第九條信息主要來源:
1、安全事故信息;
2、領導干部監督檢查信息;
3、公司安委會監督檢查信息;
4、公司各部門檢查發現、反饋的信息;
5、上級通報的信息;
6、其他信息(群眾舉報,新聞媒體等)。
第十條信息分類:安全信息分為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和其他安全信息
事故信息包括:行車安全事故,人身傷亡事故,特種設備事故,火災、爆炸、中毒、治安、交通事故信息。
其他安全信息包括:嚴重威脅行車安全,勞動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的重大隱患;未構成事故,但對于行車安全有影響,對人身安全構成威脅的信息;特種設備發生故障影響正常使用,運輸不暢,裝卸車多,卸車困難;公司布置的安全工作重點落實情況;安全監督檢查情況;上級通報的信息;各種安全報表資料;明確要求上報的材料(活動安排工作小結,整改結果等)和其它有關影響安全生產的信息。其中:事故信息為重要信息。
第十一條事故信息傳遞要求
1、行車安全事故信息
凡施工裝卸作業、調車作業、軌道車輛故障中斷行車的信息,貨場部發生或收到后,要認真做好記錄,立即報告公司安委會,公司安委會在事發12小時內將事故發生地點、事故概況、初步影響范圍、事故損失及人員傷亡情況報集團公司安監部,詳細情況24小時內書面上報。
2、人身傷亡事故信息
在生產過程中,生產區域內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不論原因、責任、傷亡人員歸屬情況是否屬于工傷事故,相關部門都應認真做好記錄并立即通知公司安委會,安委會電話速報集團公司安全部、人力資源部和黨群工作部(工會)。
3、特種設備事故信息
發生嚴重以上的特種設備事故(有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設備、事故或有人員傷亡的設備爆炸事故)。貨場部立即報告公司安委會,公司安委會立即報告集團公司安全部、質量技術部及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并同時報告設備使用注冊登記的&39;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
4、火災、爆炸、中毒、治安、交通事故信息
1)火災、爆炸一般以上事故,治安事件、交通(涉及人員輕傷)、中毒事故,公司安委會事發2小時內電話報集團公司安監部。
2)發生較大治安事件、交通安全事故(重傷及以上嚴重事故苗子和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公司安委會電話速報集團公司安監部,并于2日內書面上報。
3)發生急性中毒事故、火災大事故、重大治安事件、重大交通事故及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含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特種設備事故,公司安委會電話速報集團公司安監部并于20小時之內書面上報。
4)發現或收到事故信息,除立即報告主管上級部門外,應向駐站民警通報和報案。
第十二條其它信息傳遞要求
1、發生或收到未構成安全事故,但對行車安全有影響,對人身安全構成威脅的信息,公司安委會要認真做好記錄,必要時,應形成專題報告上報并在公司交班會上通報。
2、集團公司布置的安全重點落實情況、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安全通報信息,公司安委會在規定時間內反饋;上報信息處理情況。
3、集團公司明確要求上報的材料(活動安排、工作小結、
整改結果等),公司安委會必須按規定時期上報。
第三章綜合分析處理
第十三條信息的綜合分析
1、公司安委會定期對本系統安全信息進行綜合分析,按照等級管理和時效管理要求,納入本系統安全問題庫。
2、公司安委會結合公司的安全信息、監督檢查信息和上級通報的信息定期進行綜合分析。
3、公司安委會每月定期對安全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并形成月度安全分析報告(紀要)。
4、公司把安全生產信息納入日交班、周大交班等會議及時進行分析。
第十四條信息處理
1、公司各部要充分利用安全信息的預測功能、許價功能、導向功能,把信息作為安全決策的重要依據,運用信息正確指導安全工作。
2、對安全信息做到三不放過的原則:不弄清責任不放過;不分析管理原因不放過;不制定措施不放過。
3、針對安全信息反映的傾向性問題采取加強管理、加大投入、強化控制等多種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對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司各部門反饋的安全信息及時調查、處理、反饋。
5、建立安全問題庫,從信息的收集、分析到處理形成動態的閉環管理,保證安全信息暢通和有效利用,對上級通報、反饋的安全信息,公司各部要按要求及時上報調查處理及整改結果。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信息中心,任何部門、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對安全生產信息進行隱瞞、遲報、越級上報,一經發現,將追究責任人責任。
未按規定上報的信息分為漏報、遲報、錯報。凡未上報視為漏報;凡超過規定時限上報,視為遲報;不符合完整、準確、質量要求者,視為錯報。
第十六條公司安委會對各部門安全生產信息管理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并將抽查檢查情況納入季度考核、獎懲。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信息管理工作的考核,由公司安委會按公司安全管理考核辦法有關規定進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委會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篇2
場長是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第“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總的責任。即要支持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場長開展安全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場長做好分管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組織制定、審定、頒發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提出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并組織實施;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審定本單位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時解決重大隱患。對本單位無力解決的重大隱患,應按規定權限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
(4)在安排和審批生產建設計劃時,將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納入計劃,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勞動保護措施費用:在審定新的建設項目時,遵守和執行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規定。
(5)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并對所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6)組織有關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堅持新工人入廠后的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評比活動,對安全生產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或獎勵。
(8)接到隱患整改指令后,應在限期內妥善解決問題。
(9)有權拒絕和停止執行上級違反安全生產法規、政策的指令,并及時提出不能執行的理由和意見。
(l0)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從業人員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監督。
(l1)搞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作,抓好從業人員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篇3
為維護車間生產正常秩序,確保人力、物力的合理運用,提高生產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產車間的員工必須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2、員工進入車間必須穿著公司統一的工作服,佩帶服務胸卡和公司標志,并保持儀容整潔。
3、上班時間員工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串崗、閑逛,不得無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間在員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車間內嚴禁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5、自覺維護車間整潔衛生文明,嚴禁破壞車間文明衛生現象發生。
6、員工必須維護車間各項設備和工具,按章操作,嚴禁違反規程亂用;下班前必須按規定進行班后維護,做到“工具歸箱,設備復位,場地清潔”;上班前必須對設備進行常規檢查。
7、配備齊全的車間安全防火設備,并定期維護調整,確保設備技術狀況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設備的放置位置,并熟練掌握使用技術。
8、禁止無故到非本組工位或非本組維修的車輛中去。
9、禁止無故啟動汽車,包括啟動汽車電器。
10、上班時間,必須絕對服從統一調度。
11、生產工作必須憑任務委托書進行。禁止任務委托書或隨意擴大、縮小工單內容施工。
12、進入車間送修車輛統一由維修顧問移位;任何員工未經準許,不得擅自開動車輛;非技術檢驗員和車間調度不得外出路試檢驗,沒有駕駛證的人員不得移動車輛。
13、上班時間盡量少打私人電話,屬個人家庭緊急情況,說明情況后回復電話;屬工作問題,經有關經理批準后可以回復電話。
14、員工出入車間不得攜帶與生產無關的物品,發現可疑或特別情況時,門衛或有關管理人員有權監督檢查出入員工。
15、車間設備、工具未經公司批準,一律不得帶出車間。
16、員工在上班時,需外出辦理個人緊急事情,須向車間管理人員請假。
17、經公司批準的人員由車間主管或有關管理人員陪同參觀。員工不應主動找參觀者攀談。關于技術問題可以在車間經理同意下為客戶解答。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篇4
一、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證后,方可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2、行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及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駕駛室必須按核定人數乘坐,嚴禁超員乘坐。
3、每次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消除隱患。
4、行車時車輛的時速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前后兩車應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
5、嚴格遵守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
6、禁止在雨天、雪、霧天、夜間盲目行駛。夜間行車前,應預先檢查燈光,并特別注意指揮信號和施工信號。
7、嚴禁盲目強行涉水。汽車涉水后,必須連續輕踏制動踏板,待制動效能恢復后,方可再正常行駛。
8、嚴禁機動車掛空檔或踩離合器溜坡。下長坡、陡坡前,應試踏制動器是否有效,下險峻山坡前,須停車檢查轉向系、制動系及輪胎等。下坡時應掛檔,利用發動機阻力控制車速。下坡使用制動器時間較長久時,應停車休息以便制動鼓自然冷卻,嚴禁向高溫的制動鼓潑水。
9、認真做好出車,途中和回廠例檢,發現問題,及時報修。修理時,必須掛好排檔,拉緊手制動,墊好三角木,以確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觸易燃物品,必須隨時注意防火。
10、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工作。
二、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自覺接受國家行業管理和群眾監督。
2、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崗位培訓,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積極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經驗。
4、加強源頭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綜合運用自檢、普檢、抽檢、互檢等多種方式,及時排查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5、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的情況,預測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的工作意見。
6、抓好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檔案。
7、定期開展以安全生產活動是否符合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內部審核,定期評價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各部門意見和建議,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監督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1.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且在醒目位置給予公布。
2.監督檢查公司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與經營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二)監督檢查從業駕駛人員的資質
1.監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審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2.監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優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3監督檢查對于超速、超載、疲勞、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三)監督檢查車輛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檢查車輛二級維護、技術評定、交警年審、承運人責任險的投保工作。
(五)監督檢查生產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理情況,監督做好經營者、駕駛員違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行為的記錄情況。
(六)監督檢查安全基礎工作及宣傳教育培訓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其他人員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安全宣傳、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七)監督檢查對事故按照“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的情況;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防范措施,加強安全事故教育的情況。
(八)監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情況。
(九)監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十)監督檢查企業安定穩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應是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可駕駛車輛。
(3)駕駛員的正常培訓由本人負責,定期培訓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4)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駕駛員應服從調度,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6)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7)車輛正常出車前,應將文明衛生與安全工作結合檢查。
(8)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①駕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②不準轉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③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的人駕駛。④不準駕駛與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⑤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⑥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⑦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⑧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⑩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2、機動車輛管理
(1)本道路運輸經營者所屬機動車輛由其駕駛員負責日常具體管理與考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與考核,并參與交通事故的處理。
(2)機動車輛的年檢審,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3)認真執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項內容要求,嚴格車輛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4)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維護和車輛換季保養工作,特別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凍、防滑、防事故)工作。
(5)遇有霧、雨、雪等天氣及路況不良,嚴格控制出車,若生產等急需可配備有經驗的2名駕駛員出車,以保安全和處理應急情況。。
(6)禁止私自用車,以車代步或將車輛亂停亂放。
(7)車輛調配人員要合理安排行車日程,做到行車前有交待,回庫后有檢查,嚴禁“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勞動紀律)。
五、安全例會制度
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做好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全面推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法人代表主持),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每月召開一次的安全例會,相關人員必須簽名參加。
二、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1、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或指示,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
2、及時分析、總結上一階段運輸的安全、不安全的情況,研究布置下階段保證安全運輸的生產計劃。
3、分析研究近期發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二、運營組要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三、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四、駕駛員對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負責人要嚴格考勤。
六、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以便備查。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駕駛員不能帶著思想包袱開車,不能在心情沮喪時開車,不能在鬧情緒時開車,要控制情緒、情感,保證行車安全。
2、接受運輸任務,按時到崗,對車輛情況進行自檢,存在故障隱患要立即維修。
3、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4、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接的有效情況。
5、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八、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并撥打事故處理專用電話。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危險物品泄漏時,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冷卻、泄壓、轉移、收集等施救方法進行搶救;繼續滯留現場會造成更損失或危險時,應及時組織搶救轉移,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不得破壞、偽造。
4、如有泄漏、、火災、可能危及安全時,勸導阻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托他人向當地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及時向本公司領導和負責的專人匯報。
5、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2、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道路運輸安全關系到司機乘客的安全,那么下面是小編給家整理收集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家閱讀與參考。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三違:不違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篇5
第一條總則
1、為了加強本公司安全防范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以“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為方針,全方位實施安全管理。
第三條防火的知識
1、加強各種可燃物質的管理,對易燃物質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術措施,如設置防火墻等。
3、配備消防設施,如消火栓,消防水源、砂箱、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或泡沫滅火器等,要經常檢查、定期更換,使之處于良好狀態。
4、開展群眾性消防活動。
第四條預防觸電的知識
防觸電的主要措施是加強管理、嚴禁違章作業。
1、各類電器設備的選用和安裝要符合安全技術規定,保證設備的保護性接地或保護性接零良好。
2、電氣設備要定期檢修,并作好檢修記錄,及時更換老化或裸露的電線,及時拆除臨時和廢棄線路等,接線頭要包扎絕緣。
3、建全電器設備安全操作規章和責任制度,嚴禁違章作業,嚴禁非專業人員擅自操作或修理電器設備。
4、對電器設備進行修理作業,要拉斷電源和穿戴絕緣衣物。
5、組織職工訓練,掌握對觸電者的急救措施和技術。
第五條事故處理:事故處理是包括事故發生后的緊急處理、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和統計、采取措施及處分有關單位和人員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第六條事故發生后的緊急處理
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發生后要保持頭腦清醒,切勿驚慌失措,處理失當。一般按如下順序處理:
1、首先要切斷有關動力來源,如氣源、電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傷、死亡人員,對重傷員進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計事故的原因及影響范圍。
4、及時報告和呼喚援助的同時防止事故擴大和盡可能減少損失。
5、采取滅火、堵水、導流、降溫等措施使事故盡快終止。
6、事故終止后,要保護好現場。
第七條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對傷亡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的基本目的是:找準原因,查明責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第八條安全檢查
1、查有無進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公開張掛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產任務時有無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器材是否完備。
5、查個人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
6、查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
第九條自我安全檢查要點
1、檢查工作區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序通道暢通、梯架臺穩固、地面和工作臺面平整。
2、檢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注意堆放、運輸手段等。
3、檢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
4、檢查設備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控制機構的完好情況。
5、檢查其他防護的安全性:通風、防暑降溫、保暖情況,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第二章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第十條安全保衛工作特指公司辦公區域內的防盜、防火及其他保護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十一條公司實施節假日值班制度,由辦公室負責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監督工作,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并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檢查各部門對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是否落實。
第十二條夜間值班人員負責每日的開門和鎖門,每日晚上值班人員在鎖門前必須認真檢查門窗是否鎖好,電源是否切斷,保證無任何安全隱患。
第十三條公司員工應妥善保管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將抽屜及文件柜鎖好,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第十四條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地對公司辦公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相應部門要及時整改。
第十五條公司所屬辦公區域的門鎖鑰匙,起用前應在辦公室備份一套,辦公室必須妥善保管,以備急需時使用。
第三章財物失竊處理辦法
第十九條本公司發生財物失竊事件后,有關人員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查看該房門是否有明顯損壞或被硬性物撬開的跡象。
第二十條開門進入房間后,須查看房內之物是否凌亂,行李或提箱、櫥柜是否被撬開。
第二十一條不可移動現場擺設、觸摸任何物件,及時封鎖現場,不準任何人進入。
第二十二條觀察有無形跡可疑人員出入,記錄被竊物品價值、盜竊時間等。
第二十三條偵查人員到現場后,應主動協助其工作,以做好內部調查。
第二十四條對所涉及的各部門人員進行調查并錄取口供,同時對重點部位和個人進行嚴密調查。
第四章防火安全制度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防患于未然。
第二十六條總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
第二十七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第二十八條各分公司要建立義務消防隊,發生火災要盡力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
第二十九條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規定,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采取具體措施。
第三十條完善逐級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三十一條消防設施要隨時檢查,保證有效。
第三十四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后,都要及時、準確地向辦公室安全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119),并積極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三十五條獎勵
1、堅持執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生產安全的,獎勵20—50元;
2、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獎勵100---1000元。
第三十六條處罰:
1、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仍拒不執行的,處罰款200元/次。
2、因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追究直接責任者經濟賠償責任,并處罰款200元/次。情節嚴重,觸犯刑法的,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并對所在部門防火責任人處罰款200---1000元。
第五章突發事件處理規定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全體員工及所有駐外機構的員工。
第三十八條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員工人身發生重大的病、傷、亡或重大的刑事案件、家庭惡性糾紛等。它們具有突然性、特殊性等特點。
第三十九條突發事件處理程序
1、突發重大事件一經發生,當事人或知情人須向相關管理部門及公司辦公室報告。由辦公室會同相關管理部門協同解決。在解決的過程中,需要向公司有關部門求助時,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與支持,不得推諉延誤。
2、在時間不允許的情況下,辦公室可以采取邊報告、邊處理的方法,對事件直接進行處理。
3、公司辦公室在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公司一切必要的資源;全權處理后,再進行經驗總結。如有偏差,待處理下次類似事件時,再吸取教訓。
4、突發重大事件處理過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統一由公司辦公室對外交涉。
5、突發重大事件的事發報告、請示及事后結果報告統一由辦公室向公司領導報告。
第四十條總結經驗教訓及文檔管理
1、對突發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分析,必要時可將分析報告,通報給相關人員以吸取教訓。
2、對處理政策的把握和公司組織意圖的理解方面進行認真總結,供其他管理者參考借鑒。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篇6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預防各類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促進公司各項工作安全、高效地開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各部門必須制定年度安全和控制目標。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納入日常管理之中,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為天的思想。
二、嚴格執行公司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門的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三、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
四、新錄用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使其基本了解國家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各部門要定期開展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斷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六、各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活動要切實落到實處,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動記錄。安全活動記錄要有活動內容、時間、組織者、參加者。
七、各部門建立和健全部門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切實加強日常綜合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八、各部門加強重大危險源及重點區域的安全管理。須對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區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做到及時發現隱患和徹底整改。
九、各部門定期檢查工作區域的滅火器,并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器;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十、外出業務人員加強對人身及財產的安全;各部門加強資金、財產、貨物等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工作。
十一、值班人員要切實負起值班責任,堅守工作崗位,加強巡查,確保公司財產安全。
十二、進入場區所有人員都應戴安全帽,夜間進入場區人員必須穿反光背心,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十三、對安全工作考核,嚴格執行安全一票否決制。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篇7
1、總則
為了規范調度班安全生產管理,夯實調度班安全基礎,為宣城電網安全運行提供調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調度運行
2.1調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當值的領導者,對本值電網安全運行、倒閘操作、工作許可、事故處理、無功電壓、經濟運行負完全責任,副值應配合主值完成電網監視、倒閘操作、工作許可、負荷管理、無功電壓管理及事故處理。值班調度員應堅守崗位,及時準確的處理電網運行中發生的各種事情,保證電網安全運行。
2.1.2值班調度員進行調度操作時(包括調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應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特別復雜的重大操作應雙重監護,操作前應核對現場實際運行方式、分析負荷平衡情況、無功電壓運行情況和合解環潮流情況,重大操作還應進行危險點分析和事故預想。
2.1.3值班調度員應對電網實時情況進行危險點分析,制定預控措施,并進行事故預想。
2.1.4值班調度員應及時做好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危險點分析、事故預想等各項記錄。
2.1.5嚴格執行三公調度的有關制度,保護電力市場各方利益。
2.1.6調度員值班應按經批準的值班表執行,特殊情況需調整班次,須經調度班長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應為下一班做好一切準備工作,接班者應提前10到15分鐘到班,接班前4小時內不得喝酒。
2.2.2處理事故或進行重要得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待處理事故或倒閘操作暫告一段落后方可進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時應對下列事項進行交接:
2.2.3.1系統及各變電站的運行方式,運行有關注意事項及規定;
2.2.3.2系統負荷、電壓及無功補償情況;
2.2.3.3已執行的和待執行的調令票份數(包括口頭命令);
2.2.3.4設備檢修工作報告情況及檢修工作申請單執行情況;
2.2.3.5繼電保護裝置投停及定值變更情況;
2.2.3.6事故、異常運行、設備缺陷情況;
2.2.3.7拉、限電情況及用電指標;
2.2.3.8電網存在的危險點及預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時應做好的下列記錄:
2.2.4.1交接班記錄;
2.2.4.2調度運行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等口令項數統計;
2.2.4.3危險點分析記錄(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調度聯系匯報
2.3.1值班調度員在值班期間受安徽省調值班調度員的指揮,負責正確執行省調值班調度員的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指令;省調管轄、許可范圍內設備異常故障時及時匯報省調,華東網調管轄設備異常故障時,也應及時匯報省調。
2.3.2值班調度員在其管轄范圍內的調度聯系對象為:各縣(配)調值班調度員、各變電站站長、值長或主值班員,線路工區和修試工區的工作聯系人,電力用戶指定的電氣聯系人,聯系人名單需經公司或工區批準或調度協議約定。
2.3.3當電網實際情況需要時,地調值班調度員有權直接與縣(配)調管轄的變電所進行調度業務聯系和發布調度指令。
2.3.4各級值班調度員及運行值班人員在業務聯系、發布和接受調度指令時,必須先互報單位、姓名,使用統一調度術語、操作術語,嚴格執行發令、復誦、回報、錄音記錄制度。
2.3.5各單位領導向運行人員發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調值班調度員的業務權限時,必須得到地調值班調度員的同意后才能執行(但在現場事故處理規程內已有規定者除外)。
2.3.6地調與各運行單位之間的調度電話是電網統一調度的重要手段,非調度業務不得占用,調度業務聯系必須使用自動錄音電話,調度電話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匯報所領導處理,只能使用非自動錄音電話或手機進行調度業務聯系時,也應事先匯報所領導、調度班長。
2.3.7發生重大設備缺陷、故障、電網發生事故或重要設備跳閘時應及時匯報公司分管生產的總經理、總工程師、調度所領導、生產部、安全部主任、調度班長,設備故障缺陷及時通知設備維護部門處理,負荷變化情況、用戶停產生產變動情況應及時書面通知方式。
2.4調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關規程規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調度操作均應使用調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調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擬定、主值初審,晚班主值復審、副值預發;新設備啟動等特別重大操作提前兩日白班擬定、初審,晚班復審、預發,班長應對特別重大操作進行審核;臨時操作應由副值擬定、主值初審,班長復審。
2.4.3調度操作票的填寫應按典型調度操作指令票規定的精神進行,應由計算機開票打印出來,不得有錯誤,已預到現場的調度操作票因方式變化等原因需進行兩處及以下的改動時應注明原因,并及時通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篇8
1、目的:
建立獎勵、懲罰方法
2、范圍:
全體員工
3、責任者:
安全部
4、程序:
4.1獎勵
4.1.1對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頒布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生和職業病危害作出貢獻的車間、部門、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4.1.1.1.對安全生產有所發明創造、合理化建議被采用有明顯的效果者。
4.1.1.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
4.1.1.3.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4.1.1.4.對搶險救災有功者。
4.1.1.5.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個人。
4.1.1.6.被評為省、市、局、總公司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給予表彰和獎勵。
4.1.1.7.對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
4.2獎勵程序
4.2.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車間(部門)匯總材料上報部長審核后報安全部,經審核后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
4.2.2先進車間、部門、科室由安全部門提出意見,交公司安全生產小組討論,審核通過。
4.2.3對4.1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有車間和部門提出,經安全部門審查,抱公司領導批準。
4.3懲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懲罰:
4.3.1事故責任者。
4.3.2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者。
4.3.3違章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
4.3.4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4.3.5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生者。
4.3.6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4.3.7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4.3.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
4.4懲罰類型
4.4.1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20-500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扣除獎金、沒收押金。
4.4.2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
4.4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4.5處罰程序
4.5.1經濟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4.5.2行政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按公司有關規定參照任命程序,報有關領導批準后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篇9
1、總則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健全安全組織,強化安全管理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和安全獎罰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屬各單位,均執行本制度。
2、季度評價獎罰
(1)公司對各施工現場及分公司進行安全檢查,以建設部頒布發的《施工企業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21和《__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及總公司頒布發的《施工現場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為依據,以月檢查評分、季度評比的方式進行評價。
(2)月檢查評分在次月底3日前公布,作為對施工現場及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的評價,季度內各月平均評分為評比獎罰的季度平均評分=本季度各月評分之和/3。季度平均分計算值取小數點后一位、第二位按四舍五入記錄。季度內檢查不足3個月的,按實際檢查月份算術平均值記。
(3)有兩個及兩個以上施工現場的單位月評分,以被檢施工現場的平均得分計算。
月檢查評分=受檢施工現場評分之和/受檢施工現場數
(4)機械施工單位受檢內容突出大型機械的拆裝、運輸、安全裝置、驗收及維修檢查及時和資料完整性等。
(5)獎罰計量單位以本季度內在施工面積每千平方米或萬元產值為一個計算單位,面積與產值均取整數部分。
3、安全管理獎罰
(1)在安全生產管理中,自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定期檢查執行情況,實現安全防護,臨時用電標準化,及時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隱患,保障安全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均給予獎勵。
(2)對單位獎勵額為500-2021元,對個人獎勵額為50-100元,有突出貢獻的根據業績加獎厲額,但最高不超過獎勵額的兩倍。
(3)有如下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可受到獎勵:
①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條例、標準規范和制度、成績顯著的。
②在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科研方面的革新或發明,提出有價值的合理化建議的。
③在創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活動中,始終保持施工現場較高管理水平,在行業或企業內處于領先地位的。
④工作中,取得有推廣價值的安全管理經驗的。
⑤防止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在事故搶救中表現突出的。
⑥在各種安全生產活動中,被評為行業或企業先進的。
(4)對發生死亡、重傷,一次3人以上傷害事故的單位,按違反《勞動保護法規處罰實施辦法》,承擔各級經濟處罰,同時負擔處理事故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公司同時對事故單位追加罰款3000元。
(5)對發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一經查出責令其補報,除按第十二條處罰外,追加罰款2021元,對責任人按有關條款另行處罰。
(6)有如下情節之一的單位,依據責任程度給予500~5000元的罰款。
①對施工作業人員不進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落實,沒有安全教育資料,經批評仍無改進的。
②施工作業人員聯保互保安全責任制未落實或不起作用的。
③無安全檢查制度或有制度未落實,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檢查、反饋、整改、評定資料不全的。
④施工作業無方案,無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技術措施缺乏針對性,安全技術資料不全的。
⑤設施或設備使用前未進行驗收或驗收資料不全,經指出無改進的。
⑥部履行交底手續,交底手續或資料不齊全,或有安全技術交底但未落實,檢查監督不到位。
⑦“四口““五臨邊“未按規定要求進行防護,或防護不符合標準的。
⑧發現安全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不及時報告的、釀成事故的。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篇10
隨著公路建設事業的發展,公路施工機械設備大量增加,機械化程度不斷提高,機械設備使用保養和修理等環節的技術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遵守操作規程,操作方法按規定保養,才能延長機械使用壽命,提高工作率,利用率,取得交好的經濟效益,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機械車輛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安全法規及操作規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設置安全檢查員,經常對機械車輛操作人員進行檢查,及時糾正違規違章等不良現象。
3、要求操作人員在機車設備運行前,必須對各自駕駛的設備制動,轉向等重要部位進行全面認真的檢查,保證正常運行。
4、按照機車設備的保養規程,定期進行例保和一、二、三級保養、保持機車設備清潔,防腐除垢,堅固、潤滑、調整等工作,充分提高完好率。
5、嚴禁無證開車、酒后開車、開疲勞車、開故障車、駕駛室超員等不良現象,發現后,嚴格處罰,調換工作,以上行為若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一切費用及后果由操作人員負責。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篇11
目的:制定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門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設備――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設備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范圍:公司所有設備。
職責:公司所有部門及所有崗位員工
規程:
1、設備選購
1.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設備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1.2設備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工藝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1.3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2、設備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2.1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2.2制定設備維護保養責任制。
2.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2.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3、設備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3.1嚴格執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3.2設備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設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確定設備“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3.4預檢預修,是確保設備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設備管理人員根據設備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設備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4、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4.1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設備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4.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4.2.1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4.2.2設備、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4.2.3做好設備經常性的潤滑、緊固、防腐等工作。
4.2.4設備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保持技狀況良好。
4.2.5建立設備保養日志,做好設備的運行、維護、養護記錄。
4.2.6保持設備清潔,場所窗明地凈,環境衛生好
5、設備檢查制度
5.1生產部設備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并將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5.2每半年由使用部門組織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設備大修前必須計劃修理工時,完工時間,準備配件材料及維修所需工具等。
5.3設備大修完工后,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并上作好記錄。
5.4每年定期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設備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6.1設備報廢的基本原則:
6.1.1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設備。
6.1.2設備己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后達不到要求。
6.1.3設備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6.1.4設備使用時間不長,但有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設備或在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
6.1.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業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設備均可按照設備報廢規程申請報廢。
6.2設備報廢手續
6.2.1)由設備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技部確認并簽署意見。
6.2.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技部審核,經副總經理批準、移交財務部辦理報廢結算手續。
6.3.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
6.3.1經過技術論證后,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
6.3.2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度,不能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行。
7、嚴格執行設備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設備技術管理檔案,記載設備一生全過程的狀態。按照設備選購,設備維護保養、檢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序運行。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管理表格記錄,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保存。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篇12
一、一般安全
1、操作前先想一想,如有疑難,先發問請教。
2、工作場所內勿追逐嬉戲,
3、場地、進出口、走道保持整潔暢通,勿堆積物品、廢物。
4、非經允許,不可私自開動機器設備。
5、勿靠近懸吊物下方走動或工作。
6、先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其使用方法,并作定期檢查或調整。
7、發生意外應立即報告,勿擅自處理。
8、廢料、油布、垃圾應分別置于規定處所。
9、急救箱應定期檢查并補充。
二、人員安全
1、遵守安全規則及信號。
2、工作時應佩戴安全防護具,如安全帽、安全眼鏡、安全手套、安全鞋等。
3、工作時穿著合身的工作服,扣好衣帶、鈕扣等并保持整潔。
4、別人操作機器,勿與之交談。
5、操作轉動機具時,勿戴手套。
6、如有傷害時,均應迅速處理與治療。
三、機具設備安全
1、開動機器時,應先了解該機器性能及如何停止。
2、所有護罩使用前后均應放置定位。
3、保持機器清潔與良好狀況,如有故障,立即關掉電源,并向上級報告。
4、機器運轉中,切勿清理、調整或修理。
5、未獲得上級許可,切勿啟動或操作任何機器。
6、機器設備用畢后,須將各操作桿放回原來位置。
7、關閉動力電鈕后須俟機器確實停止后,始可離去。
8、轉動中的機器或工具,切勿以手或身體試圖停止。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篇13
一、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氧氣閥。
二、點火時,焊炬口不得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炬放在地面或工件上。焊炬帶有乙炔氣和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內。
三、作業中發現氣路或氣閥漏氣,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四、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相距不應少于5米,兩瓶與火源距離不應少于10米,并應清理周圍易燃物,配備滅火器材。
五、高處作業時,應系安全帶或有防護措施,不得將橡膠管背在背上操作,下方無易燃物并設人看護。
六、氣瓶在室外使用或存放時,夏季要防曝曬。因為超過40℃后易發生危險。
七、氣瓶不得倒置,嚴禁倒出殘液,乙炔瓶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
八、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作業。乙炔瓶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器。
九、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和有油污的工具開啟氧氣瓶和乙炔瓶閥門。
十、氣焊工應正確著裝,持證上崗。
十一、對受壓容器,密閉容器、各種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氣體和液體的工件進行焊接或切割時,必須清理干凈。對密閉容器切割時,必須留有出氣孔。在容器內焊接時,外面必須設專人監護。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噴涂過塑料的密器內焊接。
十二、工作完畢,應清理現場,關閉氣源,把氧氣瓶,乙炔瓶放回指定地點。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篇14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與安全標準化工作接軌,同時,也使公司的各項安全活動有詳細記錄,以備日后查考,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公司的所有管理部門及生產部門,所有與安全相關的活動、產品和服務。
3.職責者
安環部、人力資源部、各車間及管理部門。
4.管理細則要求
4.1企業應建立包括安全組織、安全會議、安全教育、安全檢查、隱患治理、事故管理、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等七類資料的安全工作臺帳。基層單位和班組應設安全活動記錄,提倡實行微機管理。
4.2安全組織臺帳
4.2.1記錄相應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組織網絡、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組成人員名單、消防工作組織網絡組成人員名單,納入臺帳備查。
4.2.2記錄從安全領導小組到班組的安全組織網絡組成人員名單。
4.3安全會議臺帳
4.3.1安全會議臺帳主要記錄本單位召開的各級安全會議資料,尤其是對安全生產工作文件的傳達、學習貫徹情景。
4.3.2安全會議臺帳應設由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召集單位和主持人、與會單位和人數、會議資料以及處理結果等欄目。
4.4安全教育臺帳
4.4.1企業安全教育臺帳應記錄領導、管理人員、安環部各級領導、安全監督管理人員、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情景。
4.4.2車間安全教育臺帳應記錄領導及員工安全教育、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證、崗位安全操作、應急預案的演練以及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等。
4.4.3安全教育臺帳應至少設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課資料、地點、時間、考試成績及授課人姓名等欄目。
4.5安全檢查臺帳應至少設有檢查日期、檢查資料、受檢部門、發現問題、要求整改日期、整改完成日期及檢查人簽字等欄目。
4.6隱患治理臺帳
4.6.1凡發生在單位的`事故隱患均應在隱患治理臺帳中記錄。
4.6.2事故隱患治理臺帳應設有隱患所在部門、存在部位、計劃費用、實際費用、計劃治理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及隱患治理后的評估情景。
4.7事故臺帳
4.7.1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應建立相應的事故臺帳,記錄本公司所發生的事故。
4.7.2事故臺帳應設有事故發生所在部門、發生時間、事故類別、事故概況、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情景和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登記表。
4.7.3基層單位的事故臺帳應包括發生在本單位或當事人屬于本單位的各類事故。
4.8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臺帳應設有考核項目(資料)、被考核部門和個人、主要事跡和存在問題、考核意見和結果、獎懲情景、考核部
門簽字及審批部門等欄目。
4.9安全活動記錄按《安全培訓教育制度》要求,記錄單位和班組的安全活動開展情景。
4.10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歸口管理部門應認真填寫、保管安全臺帳;同級主管安全的領導應定期檢查并簽字。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篇15
1.目的
達到有序組織生產,穩定生產的目的。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本部生產計劃的制定和執行,生產過程的`組織、調度管理。
3.生產組織
3.1計劃(總結)管理
3.1.1各車間根據當前裝置運行情況及設備運行周期,于每月15日前上報本單位生產計劃。
3.1.2生產計劃包含月度整體運行安排、檢修計劃、產量消耗計劃、工藝指標執行情況、化工輔材消耗情況、主要設備運行情況、系統現在存在問題、質量目標、安全環保目標及完成計劃目標的措施。
生產管理部每月18日召開生產計劃會,參會人員:各業務部門,生產領導,各車間正職。
3.1.3生產管理部每月20日前編制公司本部生產計劃,經主管領導審核后報人力資源與綜合管理部,作為下月生產任務依據。
3.1.4公司本部生產計劃包含生產運行總體安排、氨及尿素產量消耗任務安排、輔材消耗、安全環保、產品質量。
3.1.5各級生產計劃必須與檢修計劃相銜接,避免盲目性。
3.1.6各車間要按生產計劃組織生產檢修,所列措施逐一落實,生產管理部進行督查并考核。
3.1.7每月28日前生產車間對上月生產總結上報至生產管理部,總結要體現生產計劃完成情況及措施落實情況。
3.1.8生產管理部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生產總結。每月第二周周二組織月度生產例會,對上月生產情況進行總結、考核。
3.2生產臺時管理
術語
3.2.1工藝臺時指在生產過程中由于操作不當、違反勞動紀律、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工藝指標、超壓、超溫、誤操作等使工藝惡化、指
后會議室;
3.2.2.2化工班組全體人員及車間值班干部。
3.2.3內容:
3.2.3.1班前會:
3.2.3.1.1參會人員簽到。
3.2.3.1.2由交班班長介紹系統運行情況、存在的問題、注意事項及上級文件或領導指示等。
3.2.3.1.3由接班班長安排當班重點工作及要求。值班干部進行補充。
3.2.3.1.4由參會人員對生產運行情況進行溝通協調,并提出解決措施。
3.2.3.1.5履行交接班程序。
3.2.3.2班后會:
3.2.3.2.1參會人員簽到。
3.2.3.2.2由班組成員匯報當班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措施。
3.2.3.2.3由交班班長點評當班生產,指出當班生產操作中存在的問題或不足,總結處理問題的處理情況,并提出應改進的措施。傳達班中接收的公司文件精神及領導指示。
3.2.3.2.4車間值班干部進行點評。
注:如當班生產中出現各類事故,由當班調度長進行組織,事故主要班組責任人(包括車間值班干部、主操、副操、電儀人員)參加調度班組班后會,對事故經過及原因進行初步了解分析。
4要求:
4.1調度班組會議由調度長主持,車間班組會議由班長主持。
4.2由生產管理部統一印制及發放班前班后會記錄本,每個班組各一本。
4.3參會人員于班前班后會記錄本簽到。
4.4會議記錄由當班調度進行記錄,會議內容如實進行記錄。
4.5各參會人員應遵守公司相關勞動紀律。
4.6生產運行情況及存在問題要如實進行匯報,并切實解決相關問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篇16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部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并給予適當的獎勵。
2、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①各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和廠部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加強安全管理。
②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③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和塵毒危險,并及時報告和整改,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④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安全生產工作或成績顯著的。
3、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①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紀律,保證安全生產。
②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③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違章作業。
4、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5、發生重大事故或傷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最高30%處罰(最高不超過30%)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6、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滿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或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最高30%的處罰,對事故責任者視情況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7、各級部門領導、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在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①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違章作業的。
④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⑥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⑦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自離崗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⑧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⑨不服從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⑩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對以上行為造成事故者應按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罰。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篇17
1﹑目的:
建立獎勵、懲罰方法
2﹑范圍:
全體員工
3﹑責任者:
安全部
4﹑程序:
4.1獎勵
4.1.1對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頒布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生和職業病危害作出貢獻的車間、部門、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4.1.1.1.對安全生產有所發明創造、合理化建議被采用有明顯的&39;效果者。
4.1.1.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
4.1.1.3.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4.1.1.4.對搶險救災有功者。
4.1.1.5.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個人。
4.1.1.6.被評為省、市、局、總公司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給予表彰和獎勵。
4.1.1.7.對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
4.2獎勵程序
4.2.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車間(部門)匯總材料上報部長審核后報安全部,經審核后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
4.2.2先進車間、部門、科室由安全部門提出意見,交公司安全生產小組討論,審核通過。
4.2.3對4.1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有車間和部門提出,經安全部門審查,抱公司領導批準。
4.3懲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懲罰:
4.3.1事故責任者。
4.3.2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者。
4.3.3違章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
4.3.4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4.3.5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生者。
4.3.6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4.3.7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4.3.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
4.4懲罰類型
4.4.1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20-500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扣除獎金、沒收押金。
4.4.2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
4.4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4.5處罰程序
4.5.1經濟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4.5.2行政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按公司有關規定參照任命程序,報有關領導批準后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篇18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范之相關制度和職責,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規范職工在生產活動中站標準崗、干標準活、減少或避免危險因素、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崗位安全職責、交接...
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規范職工在生產活動中站標準崗、干標準活、減少或避免危險因素、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崗位安全職責、交接班制度、安全確認制度、安全活動日制度、設備點檢制度、防火制度、地下礦山出入井掛牌制度等。
(一)崗位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其他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擅自脫崗、離崗、串崗。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發現違章作業、冒險蠻干的行為,要立即制止;發現隱患,自己能處理的自己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問題要立即報告班組長或有關領導。若隱患危及自身安全時,可立即停止工作,撤離到安全地點。
(3)愛崗敬業,應熟知本崗位生產工藝、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安全操作規程,會使用、維護設備,并能處理常見故障。
(4)機械設備實行專人專機,除特殊情況外,不得任意轉借他人操作。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工具和作業地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班組長匯報,在設備檢查時要設置明顯的檢修標志牌。
(6)認真做好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使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履行交接程序,填寫好各種記錄,交接班必須在崗位上進行。
(8)團結互助,積極參與事故搶險救災,搶救傷員。
(9)按時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10)不準帶病作業。
(11)關心愛護新工人,指導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
(二)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應提前半小時做好交班準備,接班人應提前15分鐘到達交班現場做好準備。接班人未按時到達,交班人不能離崗。交班人在交班前,應將生產現場和設備運行狀況填寫好,做好交接班記錄;清點好材料、工具和備件;做好生產現場衛生。準備交接班。交班人應交如下內容:
(1)本崗位生產及安全情況;
(2)存在的問題;
(3)其他有關應說明的事項;
(4)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接班人應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現場交接班。接班人在聽取了交班人員的情況介紹后,應對設備進行啟動試車,確認設備正常和現場環境良好后,向交班人了解上一班安全情況和下一班應注意的事項。
交接班實現“五不交”:
(1)生產設備運行情況不清不交;
(2)機械設備潤滑不良不交;
(3)工具擺放不整潔、數量不清不交;
(4)事故隱患和設備故障未排除不交;
(5)記錄填寫不清不交。交接班經雙方認可一致,并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后,交班人方可離崗。
(三)出入井制度
(1)出入井者,必須遵守出入井掛牌登記制度,入井時先登記后入井,出井時先出井后登記。
(2)凡飲酒、精神失常、視覺不清、聽覺不靈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嚴禁下井。
(3)勞動保護用品穿戴不整齊、不規范者,不準下井。
(4)下井后應走人行道,注意來往車輛,不準把工具和材料堆放在軌道上。
(5)井下人員不得在井內乘坐非載人車輛。
(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業,不準一人進入偏僻地段和危險區。
(7)作業前應了解清楚爆破時間、地點、警戒范圍,在爆破前必須撤離危險區域。
(8)愛護安全生產設施、安全裝置、安全警示標志牌;嚴禁觸動非本人的設備;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發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時上報。
(10)工作前應首先“敲幫問頂”,工作中隨時檢查,發現頂、幫松動或落石,應立即撤離到安全地點,并設置警戒和照明標志。
(11)如遇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點。
(12)不準在井下生火取暖、大聲喧嘩、打鬧、睡覺和串崗。
(四)安全確認制
安全確認制是指操作者在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設備、設施技術狀況和工作現場進行認定,確認安全可靠后,進行準確操作。
(1)操作確認制。個人在操作或控制某個對象之前,應認定該操作不會引起人員傷害和連鎖性有害反應或他人不知道的關聯動作,工作環境的有害因素確實已經排除。非連續工作崗位或非連續工作時間,每日上班時首先檢查確認設備狀況是否完好,環境是否安全,下班離崗前檢查本崗位生產狀況是否完好、有無事故隱患,尤其是作業現場是否有片幫冒頂、透水的危險。
(2)聯系確認制。是指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在不同地點協同進行作業時,必須通過電話、信號、聲響等方式進行聯系,避免一方操作對另一方產生傷害,如一方在檢修,另一方誤送電,導致檢修人員發生觸電事故或設備動作發生機械傷害事故。
(3)行走確認制。無論是在露天還是在井下,行人都應沿著規定的人行道行走。前進時要注意前方是否有坑、溝、溜井、障礙物等,頂板是否有浮石,是否有冒頂的危險,聲光、信號等標志是否正常,在拐彎或穿過電機車軌道時,應前、后、左、右看清楚,確認安全后方可前進。遇到危險情況要避讓,并及時處理、報告。嚴禁人員為抄近路而跨越鐵路軌道、運輸機皮帶、坑、溝、溜井等。
(五)點檢制度
點檢制度是指操作工人每班對生產設備按點檢卡進行檢查的制度。檢查力方法是通過人的感官、簡單的工具以及安裝在設備上的儀表及信號標志(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電壓表、油壓表、氣壓表等),對設備規定的部位按預先設定的周期和技術標準進行詳細的檢查、診斷。其目的是及時發現問題,采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或減少故障的發生,預防帶病作業,避免人員及設備事故。
(六)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班組安全活動制度,是指班組通過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安全活動,以此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安全生產技能,激發職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班組安全活動的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會講安全注意事項、班后小結安全工作、每周一的安全活動日、事故現場分析會、班組安全競賽、提安全合理化建議、辦安全黑板報、出安全專刊或安全簡報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活
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指各級領導和工段技術人員以及崗位生產工人,定期或不定期對生產系統進行全面檢查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其目的是通過檢查,了解各部門、各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發現生產現場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安全的工作環境等,以利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和糾正,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方式
1.定期檢查
定期安全生產檢查,是指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地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檢查的周期根據礦山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一般為:集團公司一次/半年、礦一次/季、車間一次/月、工段一次/周。
2.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
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是指個別的、日常性的、巡視性的檢查。這種檢查一般是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現場大型生產設備檢修,作業工作面有嚴重的危險因素等情況下進行。
3.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安全生產檢查
這種檢查是指針對季節性氣候條件的變化,按以前發生事故的規律對易引發事故的潛在危險重點進行檢查。如防汛、防凍、防中暑、防雷電、防煤氣中毒等檢查。由于節假日(春節、元旦、國慶節、五一節等)前后,是事故多發期,因此,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4.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專業性(專項)安全檢查是指針對某個專項問題,如施工生產、大型設備、設施、作業現場的生產條件等,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隱患進行檢查。
5.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
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一般是指礦組織安全專業部門及有關部門對下屬單位進行的全面綜合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
(1)查領導。是否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在組織生產時是否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組織、指揮生產時,是否有違章指揮行為;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是否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是否及時整改等。
(2)查工人。是否熟知本崗位“三大規程”(即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設備檢修規程)的內容;安全生產的操作技能水平高低狀況;生產現場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等。
(3)檢查電氣設備是否完好,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是否符合規范要求;電工安全用具是否符合規程規定;電氣裸露設備是否采取絕緣、屏護或間距,以及防止觸及或過分接近帶電體的防護措施;是否采取防止短路、接地等預防電氣事故的安全措施。
(4)檢查機械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設備的防護裝置、保險裝置是否完好;設備是否按規定的要求安裝、設備的技術性能狀況是否良好、能否正常運行、有無超負荷運行作業等情況。
(5)檢查露天礦邊坡穩定狀況,作業現場是否有危險因素。
(6)檢查井下巷道、支護是否符合要求;頂板是否穩固;通風設備、設施是否完好;通風質量是否良好,瓦斯、粉塵濃度是否達標等。
(7)建筑施工場地的檢查。建筑施工場地是否按規定設置圍墻和鐵柵門,設置安全標志牌;工地現場的洞、溝等是否填平,是否有防護設施;腳手架的搭設和安全網或防護擋板等的設置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建筑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是否保持完好,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裝置、安全防護裝置等是否良好。
(8)礦內機動車輛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轉向裝置、制動裝置、傳動裝置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②車輛的前后燈光是否齊全,亮度是否良好。
③各連接部位是否有松動現象
④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定。
⑤車輛的各潤滑點是否注入潤滑油。
(9)廠房內工作環境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廠房內照明是否良好。
②廠房內的溫度、濕度是否達標。
③廠房內通風是否良好。
④特種作業地點是否懸掛安全警示牌。
⑤廠房內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規定的寬度。
⑥危險通道是否設置安全防護欄桿。
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點,是否制定了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并備有各種消防器材(如火火器、沙袋、蓄水池等)。
三、隱患整改制度
隱患整改是消除現場危險因素、確保安全生產的重要一環。各級通過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按照“四定”(定項目、定措施、定整改時間、定責任人)、“三不交”(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礦)的原則,進行整改。
四、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為了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的安全綜合素質,為保障安全生產奠定基礎。安全教育的形式分為以下幾種:
(1)對新人礦的職工進行“三級”(礦、車間、班組)安全教育。
(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
(3)調換工種人員的安全教育。
(4)復工安全教育。
(5)外來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6)外單位調入礦內人員的安全教育。
(7)全員每季進行一次再培訓的安全教育。
五、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勞動保護用品是保護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所必需的一種防護用品,因此,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以及勞動部的相關法規對職工勞動保護用品作了明確規定,礦山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的標準,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六、設備管理制度
設備是礦山企業獲得經濟效益的主要生產工具,因此,礦山企業必須制定詳細的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1)購買新設備的要求。
(2)新設備的安裝規定。
(3)設備操作規范。
(4)設備使用期限。
(5)設備的更新。
(6)設備大、中、小修及日常維修的時間及技術要求。
七、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是調動各級組織、激勵個人搞好安全生產的一項極為重要的措施。因此,礦山企業應重獎那些安全生產搞得好的單位和個人,對重生產、輕安全,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對事故時有發生的單位及個人應予以重罰,以教育廣大職工提高遵章守紀、按章辦事的自覺性,促進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在施工生產現場用電中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生,并使施工生產現場用電設施的運行和維護做到安全可靠,促進局屬各施工局、項目部、指揮部、分局及廠、處、基地費用單位和各協作隊伍(以下簡稱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施工生產現場用電中的涉及的相關安全和防護規范應遵守現行有效的國家、行業標準、規范或規程規定。(如gb50194-199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3787-1993《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50034—1992《工業企業照明設計標準》;jgj46-19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dl5162—20__《水電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護設施技術規范》;sd267—1988《水利水電建筑安裝安全技術工作規程》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工程局及局屬各施工局、項目部、指揮部、分局及廠、處、基地費用單位和各協作隊伍(以下簡稱局屬各單位)的現場施工生產用電安全管理。
第二章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局屬各單位應明確施工生產用電安全主管部門和人員,負責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定和提供安全技術服務指導,將施工生產現場用電安全納入定期安全檢查的范圍,組織監督檢查。
第五條局屬各單位應明確施工生產用電安全管理的部門和具體負責的人員。
1、認真貫徹執行施工生產用電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和技術標準。規范施工生產現場的用電安全管理,提高文明施工生產水平。
2、根據施工項目、生產規模的大小、用電負荷、分布情況、施工工期,配備相應的專職電氣技術人員或一定數量的專職電工,以保障施工生產用電的正常供給和安全。
3、電工技術等級應同工程施工,生產要求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4、組織編制施工生產用電安全管理辦法和安全作業與電氣防火措施。
5、組織編制施工生產用電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救援方案。
6、定期組織施工生產用電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六條電氣專職技術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從事電氣作業。
1、進行施工生產用電安全的宣傳、教育和技術指導;嚴格遵守和執行相關的安全規程、規范和標準;不違章指揮。
2、負責編制施工生產項目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3、進行日常施工生產用電安全技術指導和管理。
4、審查電氣作業所需申辦的電工作業票和電氣作業票。
5、參與正常的用電安全檢查和電氣設備、裝置的安裝、檢修、測試。
6、參與涉及用電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7、編制涉及電氣作業或用電安全作業指導書。
第七條電工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上崗操作。
l、認真貫徹執行電氣作業及電工的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
2、負責日常施工生產用電布置、架設,用電裝置設備的安裝、維護、檢修、拆除。
3、實施電氣操作或電工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正確穿戴,使用與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個體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有效的保障自身和作業安全。
4、對電氣作業、電工作業的用具應按規定定期檢驗、試驗,保障使用時的安全性能。
5、負責日常用電安全的巡回檢查、督促、宣傳教育,對發現和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做好記錄。
第八條使用以電為動力源的設備、裝置、工器具(以下簡稱用電器具)的操作人員。
1、認真學習、掌握用電器具的有關安全用電的知識及所用的用電器具的性能、操作規定和操作程序。自覺遵守相關用電器具的安全操作規定和操作程序。不違章操作;不得擅自從事電氣或電工操作。
2、認真檢查維護用電器具,保障用電器具,尤其是安全保護裝置的完好,動作準確。嚴禁用電器具帶“病”運行。
3、負責保護用電器具的負荷線、保護零線、配電箱、開關箱的完好、整潔,發現損壞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4、熟知觸電救護的一般常識及方法。
第三章施工生產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九條施工生產現場用電一般應進行專門的施工組織設計,以便對施工生產現場用電及安全保障進行全面的規劃,作為施工生產用電布置實施、安全管理與控制的依據。
第十條施工生產項目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時,應編制相應的施工生產現場臨時用電專項施工組織設計。
第十一條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時,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第十二條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1、了解、掌握生產施工所配置的.用電器具數量、規格、容量,分布位置、使用要求等;
2、現場勘探;
3、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4、進行負荷計算;
5、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
6、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7、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第十三條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制,并作為用電施工的依據。
第十四條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第四章用電安全管理與控制的基本規定
第十五條現場施工生產用電臨時線路一般應架空,用固定瓷瓶絕緣。動力與照明線路要分開架設。在施工生產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即三相五線制)。
第十六條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第十七條配電系統應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和室外分配電箱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別設置。
第十八條配電屏(盤)內應裝設有功、無功電度表,并應分路裝設電流、電壓表。還應裝設短路、過負荷保護裝置和漏電保護器。
第十九條嚴格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施工現場用于電動建筑機械或手持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除應裝設過負荷、短路、漏電保護器外,還必須裝隔離開關。開關箱均應有門可鎖、能防雨。配電箱內多路配電每一路引出線都應有負荷標記,并且不混亂。
第二十條現場變壓器周邊,必須設安全圍欄,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配電室、動力配電箱、接線開關箱均應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一條現場照明:照明專用回路應加裝漏電保護器;燈具金屬外殼作接零保護;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低于2米應使用安全電壓;潮濕作業場所、洞內、井下和手持照明燈必須使用安全電壓;夜間施工時,作業場所和人員、車輛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須保障足夠的照明。禁止通行或危險處應設紅燈警示。
第二十二條現場作業面使用的照明燈具、電動工器具(如振搗器、電焊機等)的電源線必須使用匹配的電纜線,不得使用塑料線。
第二十三條閘具、熔斷器參數與設備容器應匹配,安裝應固定,符合要求。嚴禁使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
第二十四條電氣器材、物資、材料的采購和倉儲:電氣器材、物資、材料的采購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嚴禁購買無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的物資。倉儲人員應加強對電氣物資、器材的保管,防止受潮、污染、損壞。
第二十五條定期檢測建筑物、構筑物,尤其是易燃易爆場所的避雷、接地裝置,并滿足安全防雷擊的要求。
第二十六條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不用的設備應及時撤離施工作業點。涉及的用電線路應及時回收。檢修用電器具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在開關處懸掛警示標志,以防他人誤送電導致事故;嚴禁帶電檢修作業。
第二十七條電氣裝置、盤柜處必須懸掛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識,配置相應數量品質的電氣滅火器具。
第五章施工生產用電安全檢查監督考核
第二十八條施工生產用電安全檢查內容與要求可參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集團公司印發的《水電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水電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水工設備制造企業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中有關要求進行。
第二十九條局屬各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生產用電的安全檢查監督。電氣技術人員、電工操作人員,應認真遵守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懂得和掌握出現緊急情況時的正確處理方法和相應的救護知識與技能;搞好施工用電的日常檢查、維護;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自己難以處理的事及時上報。
第三十條局屬各單位職能部門和專業人員應根據季節變化會同相關部門(人員)作針對性的單項施工生產用電或線路、建(構)筑物防雷、接地等檢查,對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第三十一條施工用電安全檢查情況將納入對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綜合考核范圍,實施考評。
第六章用電安全事故處置
第三十二條施工生產用電發生事故時,事故單位應按事故處理程序及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事故處理,并嚴格按集團公司和工程局有關規定進行統計報告。
第三十三條用電事故按其性質分為:電氣設備事故和人身觸電傷亡事故。電氣設備事故由各單位設備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觸電事故導致人員因工傷亡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查處理。
第三十四條發生人員觸電事故后,各單位要積極組織搶救,使觸電人員立即脫離電源,就地對觸電人員進行人工呼吸,連續不斷,并立即通知或送工地醫務室或附近醫院進行救護。
第三十五條事故單位應對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調查分析處理。事故原因涉及到設計、安裝、維修等部門時應請有關部門共同參加事故調查,吸取教訓,改進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主要責任部門要承擔責任。事故原因涉及到運行管理方面時要追究領導和當事人責任。事故責任單位、相關人員處理按工程局相關規定執行;觸犯法律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章用電安全資料臺帳
第三十六條施工生產用電安全資料臺帳是企業單位安全管理資料臺帳的組成部分,應認真記錄、整理,保存備核。
第三十七條施工生產用電的安全資料臺帳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行業有關的規程規范和標準;
2、用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相關崗位安全操作規定;
3、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的全部資料;
4、修改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措施的資料;
5、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資料;
6、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7、電氣設備的試驗、檢驗憑單和測試記錄;
8、接地電阻測定記錄表;
9、定期檢(復)查表;
10、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11、有關的電工作業票。
12、用電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及演習、培訓記錄。
第三十八條安全技術檔案應由主管該現場的電氣技術人員負責建立與管理。其中《電工維修工作記錄》、《安全檢(復)查表》可指定電工代管,有關安全管理、檢查整改方面的資料于用電工程拆除后統一交安全部門歸檔。
第三十九條對配電箱、開關箱定期檢查情況記錄應一式二份。一份由分管電工保管,一份張貼于相應的配電箱、開關箱門的背面,以便及時查看。
第四十條第三十六條涉及的檢查、驗收等表式,局屬各單位可根據相關規定及內部管理要求自行設置。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相關條款與國家的法律、法規或當地有關部門的用電管理辦法相抵觸時,以國家的法律法規或當地的管理辦法為準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局安監辦。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什么篇20
第一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1、公司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和法規,決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和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領導并支持安全管理及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
(4)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地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2、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責任制
(1)對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要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制度、安全文明生產體系,定期監督安全檢查和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及遵章守紀教育。
(3)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并監督實施,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問題,督促全體職工做好本職工作,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中的先進和科學的管理經驗。
(4)組織領導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5)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監督實施。
3、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安全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結合公司技術現狀,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方案和公司目標,并檢查實施情況。
(2)對各單位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全面負責,對安全技術工作實行“五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及時研究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3)負責組織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使安全技術深入到各個施工環節,具有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達到科學高效、安全文明施工。
(4)配合其他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特別對外來勞務人員的進場培訓),大力推動科技進步,不斷提高全員職工的安全技術水平和預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5)組織制定公司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特殊施工工藝的安全技術措施,并負責監督現場實施,同時有審查、修定不符合實際的安全要求及技術條例規程等責任。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檢查實施情況。
(7)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各分公司、項目部安全生產綜合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針對查出的問題責成分公司、項目部限期整改。
4、工程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1)積極貫徹宣傳上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并負責貫徹實施。
(3)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檢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開展危險預知活動,逐級建立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監督檢查,并每月在公司生產例會上匯報安全生產動態。
(5)協助領導組織好定期和不定期綜合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隱患,應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公司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6)按照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及時向公司領導建議獎勵安全生產工作好的和處罰安全生產工作差的分公司、項目部,要有理由、事實和依據。
(7)正確使用防暑降溫、防凍保護費用,確保按標準發放并進行監督。
(8)參加因工傷亡事故調查,進行傷亡分析,并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9)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5、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項目經理必須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對項目工程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情況,制定本項目工程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3)項目部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4)在組織項目工程施工時,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系和人員,并明確各業務人員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5)組織勞務人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要對本項目部人員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
(6)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7)領導、組織施工現場進行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存在的安全問題,要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8)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并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6、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結合本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3)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措施、施工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公司主管領導和工程部,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組織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堅決杜絕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安全隱患,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
(8)參加配合工傷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7、施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3)經常檢查各班組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設備、設施及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合格后簽字驗收方能使用。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不定期組織各班組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有關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組織整改存在的問題。
(5)發現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8、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積極貫徹和宣傳上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2)制定安全作業巡視計劃,進行方針目標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巡視記錄,對巡視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本人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工程有關負責人,并可以越級上報公司。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3)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制定安全制度。
(4)對廣大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對特殊工種的培訓考核,辦理上崗證的復查工作。
(5)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及時掌握施工現場安全信息,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分析安全動態,提出改進意見,制止違章作業,排除安全隱患。
(7)鑒定專控勞動保護用品,并監督其勞保用品質量和正確使用。
(8)參加傷亡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統計和分析,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9、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根據本班組人員的技術、體系、思想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組織本班組職工學習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章制度,對新調入的工人進行現場安全教育。
(3)作業前,要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安全交底,虛心聽取工人的合理化建議,并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
(4)有權對作業環境、機具、設備、安全防護設施(作業區)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提出整改意見,協助完善。
(5)有權對違反安全紀律、違章作業、違反技術操作規程作業等人員進行批評、警告,有向上級報告的責任,領導班組文明生產,做到工完場清。
(6)每天應組織進行一次班組自檢、互檢活動,做好記錄,檢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糾正,并及時將有關較大安全隱患問題上報項目經理。
(7)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第二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公司每兩周對所建工程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查出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制訂整改措施,次周二復查。項目工程連續兩次檢查、復查不合格,給予項目部3000元經濟處罰并停工限期整改。
2、各分公司、項目部、勞務公司要嚴格按照住建部建質【20__】91號《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及專職安全員配備辦法》要求配備專職安全員,如發現安全員配備不全給予1000元罰款,責令其配齊安全員。
3、項目經理、安全員隨時隨地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做好檢查、復查記錄。
4、項目部督促施工班組要每天召開班前活動會,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分析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產注意事項,班前班后對作業環境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5、施工現場每個工種在作業前都要對施工機具和作業環境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活動。
第三章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1、凡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2、公司組織架子工、電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機械司機及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工人培訓學習,取得上崗證后方能上崗操作。
3、在采用新的生產方法、添置新設備、調動新工人工作時,應對工人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熟知本職工作和工作范圍、服從領導的安排和指揮。
2、特種作業人員在工作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擅自把機械、機具交給無證人員使用,如有發現給予200元處罰;若由此發生安全事故,當事人賠償所有損失并給予當事人、安全員、項目經理500-2000元罰款。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在班前班后檢查本人所使用的機械、機具,并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嚴禁機械、機具帶病工作。
4、特種作業人員嚴禁酒后操作,如有發現給予當事人1000元處罰。
第五章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1、根據國務院第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一章第三條規定,安全生產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施工現場若發生以上安全事故,根據國家及寧夏回族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責任人一定數量的經濟處罰或追究其法律責任。
2、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
(1)發生未造成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100萬元的安全事故。由直接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并給予總經理及相關責任人2000-100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2)發生未造成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10萬元的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并給予公司安全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1000-50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發生未造成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的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并給予安全員、項目經理500-20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傷亡事故發生后,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者,立即書面上報公司。
4、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5、對事故的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不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和職工群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對事故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查處不放過。
6、對發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或虛報的分公司、項目部、勞務公司,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六章門衛制度
1、門衛人員不得監守自盜。
2、門衛人員對進、出場材料、機械車輛進行檢查并做好出入登記。
3門衛人員對進場人員要求必須佩戴安全帽。
第七章消防保衛制度
1、建立消防保衛組織,配備義務消防隊員,定期進行教育培訓。
2、提高認識,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分工到人。
3、施工現場滅火器的配備
(1)、一般設施區每100平方米配備兩個10L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的,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等器材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2)、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機具間等,每25平方米應配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器;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滅火器。
(3)、倉庫或材料堆場內,應根據滅火對象的特性、分組布置酸堿、泡沫、清水、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每組滅火器不應少于四個,每組滅火器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30m。
(4)、各工種要嚴格按照以下防火要求進行作業,施工中發現不按要求操作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責任人賠償所有損失并給予2000元-5000元處罰。
電工
(1)、電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安裝與維修的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2)、施工現場暫設線路、電氣設備的安裝與維修應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3)、各種電氣設備或線路,不應超過安全負荷,并要牢靠、絕緣良好和安裝合格的保險設備,嚴禁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
(4)、放置及使用易燃液體、氣體的場所,應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及照明燈具。
(5)、定期檢查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規定,發現隱患,應及時排除。
(6)、配電盤內應保持清潔干燥,嚴禁在附近吸煙、生火及保存與配電無關的物品。
(7)、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8)、電氣設備應安裝在干燥處,各種電氣設備應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設施。
(9)、雨季前檢查避雷裝置,避雷針接點要牢固,電阻不應大于10歐姆。
倉庫保管員
(1)、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質、儲存中的防火要求及滅火方法,要嚴格按照其性質、包裝、滅火方法、儲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條件等分別存放。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在一起。
(2)、嚴格按照“五距”儲存物資。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m;垛與散熱器、供暖管道的間距不小于0.3m;照燈具垂直下方與垛的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m。
(3)、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4)、露天存放的物品應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
(5)、物品入庫前應進行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6)、庫房門窗等應當嚴密,物資不能儲存在預留孔洞的下方。
(7)、庫房內照明燈具不準超過60W,并做到人走斷電、鎖門。
(8)、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9)、庫房管理人員在每日下班前,應對經管的庫房巡查一遍,確認無火災隱患后,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后方準離開。
(10)、隨時清掃庫房內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潔。嚴禁在倉庫內兼設辦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各種加工作業等。
雨季、夏季施工中電器設備
(1)、雨季施工來到之前,應對每個配電箱、用電設備進行一次檢查,都必須采取相應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短路造成起火事故。
在雨季要隨時檢查有樹木地方電線的情況,及時改變線路的方向或砍掉離電線過近的樹枝。
(2)、雨季之前,對避雷裝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用儀器進行搖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避雷裝置處于良好狀態。
(3)、電石、乙炔氣瓶氧氣瓶、易燃液體等應在庫內或棚內存放,禁止露天存放,防止因受雷雨、日曬發生起火事故。
(4)、生石灰、石灰粉的堆放應遠離可燃材料,防止因受潮或雨淋產生高熱引起周圍可燃材料起火。
稻草、草簾、草袋等堆垛不宜過大,垛中應留通氣孔,頂部應防雨,防止因受潮、遇雨發生自燃。
(5)、明火作業要嚴格審批手續,發現火情,立即撥打119報警,并積極組織人員撲救。任何個人或施工班組不經過項目部批準擅自進行明火作業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責任人賠償所有損失并給予__X元處罰。
第八章廁所衛生管理規定
1、施工現場要按規定設置廁所,廁所的合理設置方案如下:
廁所的設置要離食堂30米以外,屋頂墻壁要嚴密,門窗齊全有效,便槽內鋪設瓷磚。廁所要有專人管理,應有化糞池,嚴禁將糞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溝渠中,露天糞池必須加蓋。
2、廁所定期清掃,設專人天天沖洗打掃,做到無積垢、垃圾及明顯臭味,并應有洗手水源,市區工地廁所要有水沖設施保持廁所清潔衛生。如每次檢查時發現廁所不干凈給予項目經理200元罰款。
3、廁所滅蠅蛆措施:廁所按規定采取沖水或加蓋措施,定期打藥或撒白灰粉,消滅蠅蛆。
第九章食堂衛生管理規定
1、食堂距離廁所、拉圾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物的場所30m以外,并做到四周場地平整、清潔、無污。
2、食堂內設置通風、排氣和污水排放設施。
3、食堂外墻面,抹灰刷白,內墻面局部貼面磚,抹水泥地面,安裝紗門窗。
4、生熟食品分開并設有標記,有防蠅設施,室內餐具放置有序,并及時消毒。
5、食堂要有食品衛生許可證,飲食人員必須穿戴工作服保持個人衛生,飲食和生活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查體,持衛生防疫部門發的健康合格證上崗。
第十章醫療保健制度
1、組織、配合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對特殊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
2、對防暑降溫藥品要保證及時供應,并檢驗清涼飲料衛生狀況。
3、協助技術部門做好塵毒、噪聲的防治。
4、發生工傷事故要積極搶救治療,向事故調查組提供傷勢情況和歇工日數。
第十一章治安保衛制度
為了維護工地治安,確保工地材料不丟失和保證正常施工,特制訂以下制度:
1、項目部成立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安全員為副組長,其它管理人員及班組長為組員。
2、項目經理從整體上抓好本項目的治安綜合治理,確保項目部正常生產,各班組長具體負責本班組的治安保衛工作,搞好班組的安全生產。項目安全員及其它管理人員監督管理施工現場與周圍環境的治安保衛工作。
3、領導小組每天對工地進行治安巡邏值班。
4、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
5、建立聯防體系,與當地派出所聯系,搞好治安,確保工地材料不丟失、人員不受到傷害。
第十二章施工防塵、防噪音及不擾民措施
1、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水、固體廢棄物及噪聲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2、施工污水泥漿不得溢流到臨街路面,應妥善處理泥漿水,不得將有沉淀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3、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工地現場融瀝青或燒油氈,油漆等產生有毒氣體的物質。
4、不準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筑垃圾,控制施工過程中揚塵、禁止將有毒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5、在市區內施工,對產生噪音振動的施工機械,采取有效的措施,減少噪聲擾民,夜間二十二時后,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禁止使用噪聲大的施工機械。
6、施工車輛(機具)駛出工地必須進行清掃沖洗干凈,不得污染馬路,運輸散體材料、流體材料或清運垃圾等不得撒漏飛揚污染市容,建筑垃圾運到規定的地點卸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