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
制度是直接的人與人的契約關系,它間接地規定和體現了人與物的關系。好的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是怎樣的?這里給大家提供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供大家參考。
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篇1
1、目的:規定安全會議內容、形式和會議責任人要求,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2、范圍:班組以上部門
3、責任者:班組長以上人員
4、程序:
4.1為了及時了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積極知道、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2會議內容以安全生產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4.2.1了解前段時間、前一班的安全、生產、工藝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布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等工作。
4.2.2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跡。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4.3會議形式和會議責任人
4.3.1班前、班后會由班長或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車間部門自定。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4.3.2部、車間(部門)級安全會議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長、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并在部、車間(部門)安全記錄中進行會議記錄。
4.3.3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由付總經理決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負責記錄。
4.3.4各專業性安全會議由各主管職能科室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
4.3.5緊急會議視情況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
4.4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
4.5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
4.7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的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8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篇2
1.目的:
為確定生產秩序正常運作,確保xx質量,提高生產效益,嚴肅廠紀廠規,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企業的發展,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成為支持生產作業有力的后盾,發揮公司最大的綜合效能。
2.適用范圍:
適應于生產車間全體工作人員。
3.權責:
依本辦法之規定。
4.相關制度
一、崗位制度
1.新入職人員按人事部安排的崗位上崗,未經部門主管申請調動及人事部批審,不得隨意調崗。
2.新入職人員必需經過三級教育方可上崗,培訓內容為:廠紀廠規、生產車間管理制度、班組作業操作規范等。
3.各崗位人員,必需服從直屬班組長及部門主管的工作安排,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對工作表現優秀人員,由部門提出申請晉升,調整崗位。
二、請假制度
1.如無特殊情況必須親自處理,請假一天(含),應在12小時前用書面的形式請假,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含),應在24小時前用書面的形式請假,請假三天以上應在48小時前用書面的形式請假。請假卡經直屬主管與相關領導簽字后,才屬請假生效,不可代請假或事后請假(如生病無法親自請假,事后必須交醫院證明方可),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每月請假不得超過三次,生產車間每天請假不得超過三人(按先后順序批準)。
3.員工請假核準權限:
(1)一天以內由班組長至部門主管批準;
(2)三天以內由班組長至部門經理批準;
(3)超過三天必須由班組長至總經理批準。
三、清潔衛生制度
1.員工要保持崗位的清潔干凈,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班組長要監督保持生產現場區域的整齊干凈。
2.衛生工具用完后須清洗干凈放在指定的區域,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
3.不得隨便在車間內亂丟垃圾、胡亂涂劃。
4.每天需清掃一次地面,每三天需擦拭一次機器設備,每周需進行一次大掃除。
5.每時維護7S管理,做好7S檢查工作。
四、生產秩序制度
1.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2.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3.員工上班應著裝統一整潔,不準穿奇裝異服,不得穿拖鞋、短褲進入車間。
4.上班時,嚴格按照規定的運作流程操作,不得影響工作的順利進行。
5.員工在作業過程中,不得坐工作臺面,姿勢正作業時須按要求帶好手套,同時必須自覺做好自檢與互檢工作,如發現問題并及時向班長、組長反應,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或接受不良品工件以及讓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須嚴格按照質量要求作業。
6.每道工序必須自檢并接受IPQC檢查、監督。當加工工序完成后進入組立時,必須經QC確認。不得蒙混過關,虛報數量,并配合品檢工作,不得頂撞、辱罵。
7.工作時間內,除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關系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可隨便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
8.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圖紙,檢驗規范等)操作,如有違規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9.員工在生產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設備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10.工作時間離崗時,需經現在班長同意方可離開,限時十五分鐘內。
11.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下班停工隨時關水關電。
12.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崗位的產品物料和工作臺面,凳子放入工作臺下面。
13.員工之間須互相監督,對包庇、隱瞞行為不良者一經查處嚴厲處罰.
14.任何會議和培訓,通知應參與的人員不得出現遲到、早退和曠會。
15.本車間鼓勵員工提倡好的建議,一經采用根據實用價值予發獎勵。
16.上班后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須離崗者,須經事先申請經批準登記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每5次請假離崗按曠工1天處理。
17.禁止在車間嘻戲打鬧,吵口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注:脫崗指打卡后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8.提倡文明禮貌,現場作業嚴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講臟話。
19.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
20.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工具、儀器、設備。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工具。對閑置生產用具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21.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班長及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并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以停工處理。
22.員工有責任維護工作區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配件、工具,地面不允許有掉落異物。
23.操作人員每日下班前前必須將機器設備及工作崗位清掃干凈,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生產工件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24.現場各機臺應做好本崗位工作,禁止脫崗、串崗、溜崗、睡崗等
25.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設備完好。生產后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組當日值日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26.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并扣發當月工資。
27.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并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五、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工作積極性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長及主管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理;
5.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
六、附則
1.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
2.本制度由公司生產部負責制訂、解釋并檢查、考核。
3.本制度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以上規定適用于生產車間任何管理人員和生產人員,并且一律平等,《條例》執行受生產車間每位成員監督。
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篇3
一、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和協助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調查、責任認定及處理決定等事宜。
3、負責對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4、認真學習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5、協助安檢員管理所駕車輛的證照,按時參加車輛年檢、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年度審驗及投保業務。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不帶情緒開車,保證行車安全。
2、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1)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2)保持車容整潔。
3、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4小時應休息20分鐘以上,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2、嚴格按規定進行裝貨,并做好途中檢查工作。
3、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4、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的資格及聘用。
(1)駕駛員應有與駕駛車型相適應的駕駛證、相應類別的從業資格證。
(2)從業務人員須經相應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證件方可上崗。
(3)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須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公安部門查詢擬聘用從業人員相關情況,簽訂聘用合同后應在從業人員資格證上加蓋單位公章。
(4)不與沒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嚴重疾病、休息時間得不到保證的從業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本單位從業人員應參加單位組織的例會和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思想認識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會制度
1、單位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
2、例會內容:
(1)傳達國家省市及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形式,會議,文件精神;
(2)對本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通報,分析,安排相應的整改措施;
(3)、布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
3、會議由安檢員負責記錄,會議記錄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工作由單位負責人負責組織。
2、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全體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參加,實行簽到制,請假人員事后必須補課。
3、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內容:
(1)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
(2)事故應急處理及現場自救知識;
4、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負責記錄,對學習資料,培訓講義,試卷及考核資料進行歸檔保存。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購置車輛應選擇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規范產品,積極推廣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數高的車輛產品。
2、車輛必須在公安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并領取合法行駛證,號牌,在運管部門辦理合法營運證照方能正式營運。
3、嚴禁任何人對車輛改裝。
4、建立營運車輛技術檔案,包括購車發票、登記證、行駛證、營運證、年檢記錄、綜合性能檢測記錄、二級維護記錄、修理記錄、事故記錄等。
八、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重點)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3、發生亡人及重大影響的道路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篇4
1、本章規定的生產部管理各項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生產崗位。
公司通過貫徹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和6s管理體系加強對產品工藝質量的規范化管理。在整個生產過程中,凡是不符合iso9001質量管理和6s管理要求的一切行為,都要及時糾正。造成質量損失的都將受到處罰。
2、生產部所使用的各種工藝技術文件,由技術開發部項目工程師及相關人員負責編寫。經生產、質檢部門主管審核,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它是指導生產作業的基本依據。
3、生產部執行的質量文件由質檢部負責編寫,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有關產品質量文件的編寫,要參照國家、部、省相關技術標準,以及國內外同行最高標準。已經批準執行的質量文件是產品質量檢驗的基本依據。
4、生產廠長和各生產車間主管負責所有產品的生產組織、進度協調、質量監督工作。各小組主管是各工序產品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對全小組的產品質量承擔直接責任。生產廠長是整個產品質量的第一責任人。
5、生產工序主要分為準備工序、裝配工序和檢測工序。準備工序是指按工藝技術文件要求準備合格的、能流入裝配工序的各種原材料,外協件、外購件等,由采購組和倉庫管理負責。裝配工序指將各種原材料、外協外購件裝配成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合格產品,由生產裝配小組負責。檢測工序是指按相關技術要求將產品的各項技術參數調整到符合質量檢驗要求,由生產調試小組負責。
6、生產人員的所有生產作業均必須按生產程序進行。生產人員要嚴格按照工藝技術文件的技要求,抓好產品質量。出現質量問題要追究當時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要將生產質量計入個人和部門考核。
7、各車間主管根據公司下達的生產計劃按崗位和能力分配生產任務。生產人員在進行生產作業時,應認真填寫《生產部月生產情況考核表》。
8、各車間主管可以根據各生產小組任務完成的情況調整生產力量,各生產小組之間要加強溝通,保證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
9、生產人員根據生產工藝流程及工藝質量要求進行生產作業,上第一道工序完成時應及時自檢,自檢合格向質檢員申請工序完成檢驗,檢驗合格方可流入下道工序。
10、產品銷售出庫由發貨處辦理相關手續,生產部負責安排產品包裝和搬運。整個產品包裝過程質檢員、車間主管和各生產小組組長以及發貨處相關人員要全程監督檢查。不允許出現任何質量問題。對人為質量事故要追究質檢員、主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1、生產部實行考評和計件工資相結合的薪金管理辦法,公司按生產任務核定有效用工工時,對車間管理人員采用考評考核,對生產員工實行計件工資。
12、生產部的考評計件工資管理辦法按公司有關文件執行。
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篇5
一般安全
1、操作前先想一想,如有疑難,先發問請教。
2、工作場所內勿追逐嬉戲,
3、場地、進出口、走道保持整潔暢通,勿堆積物品、廢物。
4、非經允許,不可私自開動機器設備。
5、勿靠近懸吊物下方走動或工作。
6、先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其使用方法,并作定期檢查或調整。
7、發生意外應立即報告,勿擅自處理。
8、廢料、油布、垃圾應分別置于規定處所。
9、急救箱應定期檢查并補充。
人員安全
1、遵守安全規則及信號。
2、工作時應佩戴安全防護具,如安全帽、安全眼鏡、安全手套、安全鞋等。
3、工作時穿著合身的工作服,扣好衣帶、鈕扣等并保持整潔。
4、別人操作機器,勿與之交談。
5、操作轉動機具時,勿戴手套。
6、如有傷害時,均應迅速處理與治療。
機具設備安全
1、開動機器時,應先了解該機器性能及如何停止。
2、所有護罩使用前后均應放置定位。
3、保持機器清潔與良好狀況,如有故障,立即關掉電源,并向上級報告。
4、機器運轉中,切勿清理、調整或修理。
5、未獲得上級許可,切勿啟動或操作任何機器。
6、機器設備用畢后,須將各操作桿放回原來位置。
7、關閉動力電鈕后須俟機器確實停止后,始可離去。
8、轉動中的機器或工具,切勿以手或身體試圖停止。
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篇6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賓館消防安全管理的術語和定義、消防安全職責和職責、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場所設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及滅火應急疏散演練、消防檔案等資料。
本標準適用于建筑面積≥200m2的賓館。其它賓館也可參照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透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資料)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J16-8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J140-90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58-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GB50084-20__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098-98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
GB50116-9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GB50222-95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
GB50303-20__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賓館guesthouse
獨立建造或設置在其它建筑內的營業性住宿場所,如賓館、旅館、飯店、招待所等。
注1:本標準中單層、多層賓館系指設置在9層及9層以下的住宅、建筑高度不超過24m的其它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單層公共建筑內的賓館(含其地下部分及單獨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高層賓館系指設置在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公共建筑內的賓館(含其地下部分);地下人防賓館系指設置在平戰結合的地下人防工程內的賓館。
注2:客房數≥50間的賓館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3.2
空氣調節系統airhandlingsystem
由風機、通風管道、風口等構成的中央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不包括獨立的箱體式空調。
4.消防安全職責和職責
4.1一般規定
賓館應建立消防安全職責體系,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賓館應向社會公開承諾,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條件,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理解社會監督。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建立與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聯系制度,及時反映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狀況。
4.2消防安全職責人
賓館的消防安全職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應履行下列職責:
a)組織審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資金預算方案;
b)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部門消防安全職責人;
c)組織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d)每月至少參加一次防火檢查;
e)組織火災隱患整改工作,負責籌措整改資金。
消防安全職責人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4.3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職責人指定,應履行下列職責:
a)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資金預算方案;
b)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c)組織防火檢查,每月至少一次;
d)組織整改火災隱患;
e)組織建立消防組織,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宣傳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f)向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消防安全狀況,每月至少一次。
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由消防安全職責人承擔本條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4.4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應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a)分析研究本部門、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
b)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實施日常防火檢查、巡查;
c)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d)管理、維護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
e)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
f)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演練;
g)記錄消防工作開展狀況,完善消防檔案;
h)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
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經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應履行下列職責:
a)掌握自動消防系統的功能及操作規程;
b)每日測試主要消防設施功能,發現故障應在24小時內排除,不能排除的應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職責人;
c)核實、確認報警信息;
d)發生火災時,啟動相關消防設施。
4.6其它人員
其它人員應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熟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常識,發生火災時及時引導顧客疏散。
4.7承包、租賃、合作或委托經營
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帶給貼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訂立的合同中應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設施應由產權單位管理。兩個以上產權單位或產權人合作經營的賓館,各產權單位或產權人應明確管理職責,可委托統一管理。
5.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5.1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點
5.1.1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應包括會議召集、人員組成、會議頻次、議題范圍、決定事項、會議記錄等要點。
5.1.2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應包括組織機構及人員、工作職責、例會、教育培訓、活動要求等要點。
5.1.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職責人和職責、頻次、培訓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要求、培訓資料、考核辦法、狀況記錄等要點。
5.1.4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職責人和職責、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部位、資料和方法、火災隱患認定、處置和報告程序、整改職責和看護措施、狀況記錄等要點。
5.1.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應包括職責范圍和職責、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數和要求、狀況記錄等要點。
5.1.6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職責人和職責、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狀況記錄等要點。
5.1.7燃氣、電氣設備5.1.8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職責人和職責、設施登記、電工資格、動火審批程序、檢查部位和資料、檢查工具、發現問題處置程序、狀況記錄等要點。
5.1.9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職責人和職責、設備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狀況記錄等要點。
5.1.10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應包括組織機構和分工、聯絡辦法、預案的制定和修訂、演練程序、注意事項等要點。
5.1.11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和職責人、考評目標、資料和辦法、獎懲辦法等要點。
5.1.12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單位還應制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注:消防安全制度應予公布,注:并根據實際狀況隨時修訂。
5.2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賓館應制定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a)自動消防系統操作規程;
b)變配電室操作規程;
c)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操作規程;
d)燃油燃氣設備使用操作規程;
e)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注: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應予公布,注:并根據實際狀況隨時修訂。
6.場所設置要求
6.1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和安全布局
6.1.1耐火等級
賓館建筑物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注:如采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有困難時,注: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注:但不注:應超過二層。
6.1.2防火分隔
6.1.2.1附設在其它建筑物內的賓館,宜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不燃燒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樓板與其它場所隔開。
6.1.2.2住宅建筑底層設置的賓館,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不燃燒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樓板與住宅隔開。賓館的安全出口應與住宅部分隔開。
6.2安全疏散設施
6.2.1安全出口
6.2.1.1賓館安全出口數不應少于2個。
6.2.1.2賓館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相鄰2個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
6.2.2疏散寬度
6.2.2.1賓館內疏散樓梯、走道的凈寬應按實際疏散人數確定,其最小凈寬不應小于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注:單層、多層賓館樓梯和走道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1m;高層賓館樓梯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2m,注:走道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3m(走道單面布房)或1.4m(走道雙面布房);地下人防賓館樓梯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m,注:走道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2m(走道單面布房)或1.3m(走道雙面布房)。首層疏散外門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4m。
6.2.2.2會議室、多功能廳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疏散出口的總寬度不應少于透過人數與百人疏散寬度指標(m/100人)的乘積。
注:透過人數為人員密度指注:標注:(人/m2)與賓館建筑面積(m2)的乘積。賓館的人員密度指注:標注:宜為(0.75~1)人/m2。百人疏散寬度指注:標注:一般為(0.65~1)m/100人。
6.2.3疏散距離
6.2.3.1會議室、多功能廳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最遠點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線距離不應超過30m。
6.2.3.2客房內最遠點至該房間門的最大直線距離不應大于15m(單層、多層賓館不應大于22m)。
6.2.3.3客房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線距離,高層賓館和地下人防賓館不應超過30m,單層、多層賓館不應超過40m。
注: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房間,注:其最大直線距離應為上述距離的一半。
6.2.4疏散樓梯間
6.2.4.1設有空氣調節系統的賓館、設在超過5層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筑、高層民用建筑的裙房、建筑面積500m2且底層室內地坪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的地下人防工程內的賓館,應設有封閉樓梯間。
注:高層民用建筑的分類執行GB50045-95中的有關規定。
6.2.4.2賓館設在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筑及建筑面積500m2且底層室內地坪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人防工程內,應設有防煙樓梯間。
6.2.4.3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應貼合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6.2.4.4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采用不低于乙級的防火門。
注:多層賓館內封閉樓梯間可采用雙向彈簧門。
6.2.5其它要求
6.2.5.1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不應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側拉門。
6.2.5.2疏散樓梯和走道上的階梯不應采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應設置少于3個踏步的臺階。
注:踏步上下兩級所構成的平面角不注:超過10o且每級離扶手0.25m處的踏步寬度超過0.22m時,注:可不注:受此限。
6.2.5.3安全出口處不應設置門檻、臺階、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疏散門內外1.4m范圍內不應設置踏步。
6.3建筑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
6.3.1地下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
單層、多層賓館、高層賓館及地下人防賓館的地下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其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地面、隔斷、固定家具、裝飾織物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注:A級為不注:燃性材料、B1級為難燃性材料。
6.3.2單層、多層賓館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
6.3.2.1設有中央空調的賓館的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其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地面、隔斷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6.3.2.2其它賓館的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其頂棚、墻面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注:單層、多層賓館設有自動滅火系統時,注:除頂棚外,注:其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當同注:時裝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系統時,注:其頂棚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注:其它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不注:限制。
6.3.3高層賓館
6.3.3.1設有中央空調系統的高層賓館的客房,其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地面、窗簾、床罩等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6.3.3.2建筑高度50m的普通賓館,其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隔斷、窗簾、床罩以及其它裝飾材料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注:其它裝飾材料系指注:樓梯扶手、窗簾盒、暖氣罩等。
6.3.3.3建筑高度≤50m的普通賓館,頂棚、墻面裝修材料應不低于B1級。
注:除100m以上的高層賓館,注:當同注:時裝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系統時,注:除頂棚外,注:其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
6.3.4其它要求
賓館其它部位的建筑內部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還應貼合GB50222-95中的有關要求。
6.4建筑消防設施
6.4.1消火栓
6.4.1.1設有單層、多層賓館的公共建筑超過5層、住宅建筑超過6層、其它民用建筑體積≥10000m3的應設有消火栓系統。
6.4.1.2高層賓館和建筑面積300m2的地下人防賓館應設有消火栓系統。
6.4.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4.2.1設有空氣調節系統的單層、多層賓館應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4.2.2建筑面積≥1000m2的地下人防賓館和高層賓館應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置應貼合GB50084-20__中的有關要求。
6.4.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下列賓館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6.4.3.1設有空氣調節系統的單層、多層賓館的客房、公共活動用房、疏散通道及門廳應設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
6.4.3.2設在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內的賓館和設在二類高層建筑內且建筑面積500m2的營業廳應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置應貼合GB50116-98中的有關要求。
6.4.4火災應急照明
6.4.4.1下列部位應設有火災應急照明:
a)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b)設有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的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
c)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
d)單層、多層賓館每層建筑面積1500m2的營業廳,建筑面積300m2的地下賓館及高層賓館的多功能廳;
e)消防控制室、自備發電機房、消防水泵房及發生火災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6.4.4.2火災應急照明的設置應貼合下列要求:
a)火災應急照明燈宜設置在墻面或頂棚上,地上部位應急照明的照度不應低于0.5Lx,地下部位不應低于5Lx;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房間應持續正常的照度;
b)應急照明燈間距不應大于20m;
c)火災應急照明燈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d)火災應急照明燈的電源除正常電源外,應另有一路電源供電,或采用獨立于正常電源的柴油發電機組供電;或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內,不應少于30min);或選用自帶電源型應急燈具;
e)正常電源斷電后,火災應急照明電源轉換時間應不大于15s。
6.4.5疏散指6.4.6示標6.4.7志
6.4.5.1賓館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疏散走道應設有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6.4.5.2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應貼合下列要求:
a)疏散指示標志的方向指示標志圖形應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b)設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標志,其下邊緣距門的上邊緣不宜大于0.3m;
c)設置在墻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標志中心線距室內地坪不應大于1m(不易安裝的部位可安裝在上部),走道疏散標志燈間距不應大于20m(地下人防賓館不應大于15m);
d)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e)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內,不應少于30min)。工作電源斷電后,應能自動接合備用電源。
6.4.8滅火器
6.4.6.1應選用ABC干粉滅火器等適于撲救賓館火災的滅火器。
6.4.6.2一個滅火器配置場所內的滅火器不應少于2具,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不宜多于5具。
6.4.6.3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掛鉤、托架上或滅火器箱內,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于1.5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6.4.6.4滅火器的配置還應貼合GBJ140-90中的有關要求。
6.4.9其它消防設施
賓館還應設置其它必要的消防設施。
注:單層、多層賓館消防設施的設置應貼合GBJ16-87中的有關要求;高層賓館的設置應貼合GB50045-95中的有關要求;地下人防賓館的設置應貼合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7.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7.1一般規定
新建、改建、擴建或者變更用途、重新進行內部裝修的賓館,應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審核。開業前,應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消防安全檢查,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使用或者開業。
7.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賓館應將容易發生火災、火災容易蔓延、人員和物資集中、消防設備用房等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并實行嚴格的管理。
7.3電氣防火管理
7.3.1一般規定
7.3.1.1電器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禁止非電工人員作業,徒工在作業時需有證電工監護。
7.3.1.2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設備,應貼合安全要求。
7.3.1.3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性能檢測。
7.3.2電氣線路敷設、設備7.3.3安裝的防火要求
7.3.2.1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a)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70cm70cm的檢修孔1至2處;
b)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c)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d)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e)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7.3.2.2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線路的敷設還應貼合GB50303-20__、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7.3.4電氣防火管理要求
賓館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核、審批手續;
b)不應在客房、倉庫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
c)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d)無證電工不應進行電氣設備安裝和線路敷設。
7.4可燃物、火源管理要求
賓館應加強可燃物及明火設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嚴格內部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護人員和防范措施;
b)固定用火設施和大型用電設備應確定專人負責;
c)賓館內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d)客房內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e)服務區禁止使用溶劑汽油、可燃氣體做燃料的取暖爐具;
f)在客房的明顯部位應設置禁止臥床吸煙的警示文字和符號,制止住宿客人臥床吸煙行為,及時清除煙頭等雜物;
g)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質,并設專人監督,禁止在運行中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7.5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要求
賓館應落實下列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措施:
a)防火門、防火卷簾、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火災應急廣播等設施應設置齊全、功能完備;
b)應在明顯位置設置樓層安全疏散圖示,在常閉防火門上設有警示文字和符號,在客房設有疏散指示圖示;
c)持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
d)禁止在疏散走道、樓梯間懸掛或擺放可燃物品;
e)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禁止在公共區域的外窗上安裝金屬護欄。
7.6建筑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要求
7.6.1一般規定
7.6.1.1賓館應加強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證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齊全,并能正常工作。
7.6.1.2賓館對其配備的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實施的功能性檢查。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賓館,每年應由具備資格的單位進行一次功能測試。
7.6.2滅火器管理要求
7.6.2.1對滅火器材應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類型、數量、部位和維護管理職責人。
7.6.2.2滅火器應持續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
7.6.2.3滅火器材應放置在指定部位,應擺放穩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
7.6.3消火栓系統管理要求
消火栓系統管理應到達下列要求:
a)消火栓不應被遮擋、擠占、埋壓;
b)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c)消火栓箱不應上鎖;
d)系統應持續正常工作狀態。
7.6.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理要求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理應到達下列要求:
a)灑水噴頭不應被遮擋、改動位置或拆除;
b)報警閥、末端試水裝置應有明顯標識;
c)定期進行測試和維護;
d)系統應持續正常工作狀態。
7.6.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管理要求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管理應到達下列要求:
a)探測器等報警設備不應被遮擋、改動位置或拆除;
b)不應違章關掉系統,維護時應落實安全措施;
c)應由具備上崗資格的專門人員操作;
d)定期進行測試和維護;
e)系統應持續正常工作狀態。
8.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8.1一般規定
賓館應對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狀況進行巡查和檢查。
檢查前,應確定檢查人員、部位、資料。檢查結束,檢查人員、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入單位消防檔案。
8.2巡查、檢查頻次
防火巡查應至少每2小時進行一次。班組交-班前,班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共同進行一次巡查。賓館各部門、班組每周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賓館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賓館每季應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
8.3巡查、檢查資料
8.3.1巡查資料
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c)消防設施、器材是否持續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d)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掉嚴密,防火卷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e)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f)其它需巡查的狀況。
8.3.2防火檢查資料
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a)火災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狀況;
b)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c)消防水源狀況;
d)消防設施正常工作狀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狀況;
e)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狀況;
f)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狀況;
g)易燃易爆危險場所及其它重要場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實狀況;
h)消防控制室值班狀況和設施運行狀況;
i)防火巡查開展狀況;
j)其它需檢查的資料。
8.3.3建筑消防設施功能檢查資料
建筑消防設施功能性檢查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a)消防水泵啟動狀況;
b)自備發電機組切換功能;
c)最不利點消火栓壓力、出水量;
d)消防電梯迫降功能;
e)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末端放水狀況;
f)手動和自動報警設施動作狀況;
g)防煙排煙設施啟動狀況;
h)其它消防設施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8.4火災隱患整改
8.4.1一般規定
8.4.1.1對火災隱患應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職責人。
8.4.1.2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檢查、驗收。
8.4.2整改要求
8.4.2.1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a)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b)使用甲、乙類可燃液體、氣體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爐具的;
c)違章用火、用電的;
d)客房內臥床吸煙的;
e)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占用,影響疏散的;
f)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它用的;
g)常閉式防火門關掉不嚴,防火卷簾下方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h)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違章關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j)其它能夠立即改正的行為。
8.4.2.2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9.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9.1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9.1.1一般規定
9.1.1.1賓館應告之旅客安全疏散、火災自救等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9.1.1.2春、冬季防火期間和重大節日、活動期間應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9.1.1.3對新員工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全員培訓。
9.1.1.4宣傳教育、培訓狀況,應做好記錄。
9.1.2宣傳教育、培訓資料
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a)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b)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c)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e)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f)其它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資料。
9.1.3專門培訓
下列人員應理解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a)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b)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c)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d)特殊工種人員;
e)其它應當理解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9.2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9.2.1組織機構
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應包括下列組織:
a)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b)滅火行動組:按照預案要求,及時到達現場撲救火災;
c)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迎接消防車輛,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d)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搶救重要物資;
e)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
f)其它必要的組織。
9.2.2預案資料
9.2.2.1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要點:發現火警信息,值班人員應核實、確定火警的真實性。發生火災,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單位領導和保安部門負責人報告,發出火災聲響警報。
9.2.2.2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要點:開啟火災應急廣播,說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組織處于著火層等受火災危脅的樓層人員,沿火災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過程中,應開啟自然排煙窗,啟動防排煙設施,保護疏散人員安全。狀況危急時,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員。
9.2.2.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要點:火場指揮員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范圍,啟動滅火設施,協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
9.2.2.4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程序要點:按預定通訊聯絡方式,保證通訊聯絡暢通。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及時通知救護部門救護傷員。
9.2.2.5善后處置程序要點:火災撲滅后,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開展調查。
9.2.3演練的組織
9.2.3.1演練時應在賓館入口處設置帶有“正在進行消防演練”字樣的標志牌。
9.2.3.2演練結束,應總結問題,做好記錄,修訂預案資料。
10消防檔案
10.1一般規定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應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詳實、準確,并附有必要的圖表,不應漏填、涂改,應根據狀況變化及時更新。
10.2檔案資料
10.2.1消防安全基本狀況
消防安全基本狀況應至少包括下列資料:
a)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狀況;
b)賓館消防審核、驗收、檢查法律文書;
c)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職責人;
d)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e)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狀況;
f)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狀況;
g)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狀況;
h)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i)樓層消防安全疏散圖示、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10.2.2消防安全管理狀況
消防安全管理狀況應至少包括下列資料:
a)消防設施檢查、自動消防設施測試、維修保養記錄;
b)火災隱患及其整改狀況記錄;
c)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d)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e)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記錄;
f)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g)火災狀況記錄;
h)消防獎懲狀況記錄。
10.3保管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應確定消防檔案保管人員。
對流動保管的巡查記錄等檔案,交接-班時應有交接手續,不應缺頁。對往年的檔案不應丟棄、毀損,應保存10年以上。對重要的技術資料、圖紙、審核手續、法律文書等應永久保存。
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篇7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各項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須齊全、到位。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準施工,未經驗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4、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作業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5、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場后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
6、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7、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后方可使用。8、機械設備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9、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10、任何機械設備不準帶病作業。
11、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全體職工安全知識考試一次。
13、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篇8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采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篇9
為正常開展班組生產,有效發揮班組員工生產積極性,制定本制度:
一、班組為公司最基本生產單位,維修生產作業一般以班組為單位進行。即班組接到維修工單后,按工單要求進行生產。
二、班組一般由三人組成,最多不超過五人。三人中主修兼班長1人,技工1人,學徒工1人。如4人或5人可分別增加1名技工和1名輔助工。
三、班組長是班組生產的組織領導者,同時也是生產骨干,技術主修。上班時間,班組成員直屬班組長領導,成員必須服從班組長指揮調度。一般情況下,反對越級請示報告,任何時候反對擅自行動。班組長有權批評、糾正、制止班內不良現象和行為。
四、班組長對組織指揮工作承擔責任。
五、班組長必須是有效的生產組織者,善于發揮全組人員的力量。同時,善于關心本組成員,善于團結員工,。善于與人合作,要經常與員工交心談心,解決員工思想問題,反映員工個人困難。
六、上班時間,班組成員有事需離崗,必須向班長請假,批準后,方能離崗;
七、班組所負責維護的生產場地、設備、是全體成員共同責任,人人都應積極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
八、班組的工作成績,個人表現評價和存在問題,由班組成員民主議定,班長集中意見,向上級匯報。
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員工人身和企業財產的安全,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和職員。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不斷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類人員應負的崗位責任。
第五條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處理。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條企業總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六條。
1.遵守國家、省、市和管理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3.總經理的任期目標要有安全生產內容,把安全管理納入企業管理工作計劃。每年應從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術改造資金,用于安全項目。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工業衛生要求。
5.負責對本企業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結合本企業的生產技術特點,組織有關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相關制度主要包括:職工安全生產守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化學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檔案(包括職工安全教育檔案、事故檔案、設備檔案、事故隱患整改檔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九條。
1.組織、指導、督促本部門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計劃,并組織落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合理安排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定期召開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會議。
5.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6.建立本部門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7.組織安全檢查,定期巡查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狀況并督促部門對存在的隱患進行整改。
8.協助和參與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報告、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安全生產任務。
第八條公司基層員工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共包括以下四條。
1.積極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生產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九條企業以追求“零事故”為目標,具體項目包括以下六條。
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有責任的電網事故。
3.不發生重大設備事故,重大火災事故。
4.不發生生產性重大交通事故。
5.無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事故,無“五誤”事故及人員責任事故。
6.不發生因違反調度紀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條為實現上述安全生產目標,企業實行三級管理體制。各級的管理目標如下所示。
1.公司不發生人身重傷,杜絕人身死亡和重大設備損壞。
2.部門控制一類障礙和人身輕傷,不發生重傷和責任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負同等責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產班組控制異常,不發生障礙和輕傷,杜絕一切違章作業。
第四章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十一條本企業總經理、部門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十二條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企業必須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產活動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總結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分析事故教訓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采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提出下月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及要求。
第十七條各部門每月初,根據公司安全生產要求,由各部門自行組織安排開展一天的安全生產日活動。
第十八條各班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產活動,時間不少于半小時,活動內容主要總結上周本班組安全生產情況和執行各項規程制度情況,通報忽視安全的現象以及近段時間下發的各類事故,傳達領導指示和會議紀要等。同時,針對本周即將進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條積極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結合實際綜合應用“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等方法,對企業和工作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科學分析,風險評價,找出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條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二條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設備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操作。內容如下。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第二十三條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是否有員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員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第二十四條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安全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配備合理,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消除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二十七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八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九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第三十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對事故責任人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的,由國家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對部門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_%;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三十三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損毀,使正常生產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三十四條發生的無人員傷亡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501元,小于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3001元,小于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發生事故的部門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態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識,詳細記錄、拍照或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部門主管部門(領導)和公司辦公室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書》。事故調查處理過程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者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三十六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責任人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司機應
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部門領導。部門應在5天內將肇事司機報告隨本部門報告一并送交辦公室備案。
2.對員工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2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均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按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機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節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全廠通報。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發生事故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20%工資。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門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10%的工資。第三十七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人力資源部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三十八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各級部門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并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取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自移動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工作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制定、修訂、完善和廢止,交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若有與本制度相抵觸的,按本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篇11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二、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夜間(晚22時至6時),車輛不在達不到夜間行車安全通行要求的3級以下(含3級)山區路段營運。
四、嚴格按照經營許可的事項和范圍從事經營活動,未經運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從事班車客運。
五、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六、做到三不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七、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旅客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財物遺失。
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篇12
總則
一條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二條公司必須樹立“安全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機構與職責
四條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發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七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經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生產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進行研究處理。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4.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6.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的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執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其進行實施。
8.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要馬上進行上傳下達。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八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九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十條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十一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并迅速予以排除。
十二條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設備、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設備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十三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正確進行使用并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十四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十五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
十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十七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十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十九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二十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二十一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二十二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電梯
二十三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二十四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二十五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二十六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二十七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二十九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三十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三十一條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三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三十三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教育與培訓
三十四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三十五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三十六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于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于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三十七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三十八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經費項目中列支。獎勵與處罰
三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四十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四十一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并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四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四十三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十四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四十五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并可進行行政處分。
四十六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四十七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萬元,不滿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0萬元,不滿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00萬元的事故。
四十八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個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國際標準的05日,并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四十九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五十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并進行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五十一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五十二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五十三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4.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五十五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篇13
1.員工上班應著裝整潔,不準穿奇裝異服,進入公司需換拖鞋,鞋子按劃分區域整齊擺放。必須正確佩帶廠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攜帶任何個人物品,如手機.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時,物料員須及時把物料備到生產線,并嚴格按照規定的運作流程操作,不得影響工作的順利進行。
3.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必須保持50-80CM以上的距離,不得擠坐在一起,作業時須按要求帶好手套或指套,靜電表同時必須自覺做好自檢與互檢工作,如發現問題并及時向品檢與組長反應,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讓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須嚴格按照品質要求作業。
4.每道工序必須接受車間品管檢查、監督,不得蒙混過關,虛報數量,并配合品檢工作,不得頂撞、辱罵。
5.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檢驗規范等)操作,如有違規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6.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設備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7.工作時間離崗時,需經班組長同意并領取離崗證方可離開,限時十分鐘內。
8.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崗位的產品物料和工作臺面,凳子放入工作臺下面。
9.員工之間須互相監督,對包庇、隱瞞行為不良者一經查處嚴厲處罰.
10.任何會議和培訓,不得出現遲到、早退和曠會。
11.本車間鼓勵員工提倡好的建議,一經采用根據實用價值予發獎勵。
制度好定落實難,我們公司為了讓制度落在實處,配合日事清管理工具將責任層層落實,增加相互之間的透明度,避免出現推諉扯皮現象。
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篇14
1、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須干凈,無異臭味,怪味,無明顯的油浸斑,黑斑,黃斑以及發霉現象等。
2、工作服必須完好,紐扣齊全牢固,無破洞,如:開襠,腋下裂口等。
3、工作服和工作帽上無易掉落的且影響食品安全和衛生的雜物,如鐵針,纖維,泥土等。
4、生產時段只能穿公司統一規定的生產工作服,不得穿任何非生產服裝。
5、工作服至少夏天每天清洗一次,秋、春、冬三天清洗一次。如工作服被污染,應隨時清洗更換。
6、工作服穿戴按照日常便衣穿法,大小合宜,舒適寬松,利于操作。
7、每次上廁時必須在更衣室將工服換下,必須換鞋,不得穿工作鞋上廁所。
8、生產時段不得在更衣室懸掛衣物。
9、生產過程中不得將工衣扣子解開,不得用工衣擦拭任何生產用具或身體的任何部位,不能因太熱將袖子捋起超過手臂的四分之一。
10、工作帽的松緊帶彈性適宜,穿戴后使頭發不外露。
11、工作帽無破洞,帽孔緊湊密致,佩帶后確保頭發不扎穿帽孔,發網無異常大洞。
12、工作帽完全罩住頭發和雙耳,耳朵不外露。
13、如工作過程中工作帽脫落,應返回更衣通道重新按生產前準備要求進行規范佩帶。
14、不得在生產區域整理發網和衛生帽。
15、在生產操作過程中工作帽被污染,被粘上污水,油漬等污染物時以及時返回更衣室更換。
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篇15
為全面落實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道路貨物運輸安全,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駕駛人員必須了解道路貨物運輸方面的主要法規、法律和標準,熟悉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措施和必要的應急方法。凡直接從事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業務管理人員,必須掌握貨物的有關知識,經設區的道路運輸機構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應當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車里必須按規定定期進行二級維護。車輛必須定期進行技術等級平定,禁止客貨混裝、嚴禁拉運危險品。
車輛每年必須按時完成《道路運輸證》審驗,運輸時必須攜帶車輛《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駕駛人員應自覺配合接受道路運政機構的路檢路查。
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凡發生道路運輸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有關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并及時反饋給道路運政機構。
凡事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一、必須了解掌握道路貨物運輸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急救等方面基本知識,未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考核合格,禁止上崗從事運輸經營。
二、嚴禁未取得貨物運輸從業上崗資格證,駕駛貨運車輛從事貨物運輸。
三、嚴禁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四、禁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列》的規定和本安全操作規程管理要求,連續駕駛車輛運輸超過4個小時以上。
五、禁止不按規定對車輛進行維護和檢測,禁止不進行二級維護非法買賣二級維護合格證、車輛不定期進行技術等級平定。
六、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時,必須隨車攜帶車輛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
七、禁止其它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擅自從事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活動。
違反上述規定,將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列》《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__年第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處罰。
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篇16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
二、范圍:適用于公司范圍。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1、公司成立由總經理任主任,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安全生產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切執行情況執行監督檢查。
(3)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4)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5)監督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安全事故隱患。
(6)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立即報告上級研究處理。
(7)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8)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9)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監督其按時實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0)對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層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司各部門必須成立安全小組成,負責:
(1)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制定安全生產實施則和操作規程。
(3)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4)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3、全生產責任人:廠長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主管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詳見機構表)
4、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部門、分廠的主管人員擔任,并配備安全生產兼職管理員,以及三名以上不脫產的安全員。
5、各級工程師和技術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和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6、各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7、各部門安全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主管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8、各車間生產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車間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安全生產日報表的填寫工作。
9、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
時報告上級或安全員,并迅速予以排除。
10、對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部門、車間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才能上崗。
11、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含廠內機動車)的員工,需經有資質的培訓單位進行和考試并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該項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四、工程、設備儀器
1、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性能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護措施。
3、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易燃易爆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保護等級的技術要求。
4、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擴建、改建、遷建的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稱三同時)。
6、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品質評價報告,經有關部門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備。
8、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平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9、有高壓、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10、雇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者,需索賠并嚴加處理。
11、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廠區、宿舍施工作業時,須在保安處登記,需明火作業者須備案登記。
12、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有防火、防爆設備,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五、起重設備、電梯的安全
1、簽訂起重設備、電梯訂貨、安裝、維護保養合同時,須遵照區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2、新購的起重設備、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起重設備、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技術監督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3、起重設備、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起重設備、電梯使用合格證。
4、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起重設備、電梯移交時,除應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部門有關起重設備、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5、負責管理起重設備、電梯的部門,要切實加強起重設備、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護、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帶病隱患運行。
6、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起重設備、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技術監督局安全認可的單位。
7、起重設備、電梯管理部門須將起重設備、電梯和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件副本報公司安全辦備案。
8、起重設備、電梯說明書中規定的安全注意事項要嚴格執行,更不能超負荷運轉。
六、員工勞動安全和保護
1、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員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部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聲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督測。對超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和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3、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上報上級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做出治療。
4、禁止年齡未滿18周歲的員工,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有害有毒的作業。
5、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辦公室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間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每天不少于兩次。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6、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部門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全辦統一安排整改。
七、事故的處理和獎懲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辦組織評選安全生產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加以表彰。
2、對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有關人員給予處罰,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4、對事故責任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者依法論處。
5、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或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理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立即向公司安全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單位進行調查,于15-30天內向有關職能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有責任的人做出適當和處理。
(6)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員工。
6、對于員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已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制度規章、條例、規程自行其是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無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管理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廷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用“危險禁運”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
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篇17
一、安全檢查的形式
(一)日常檢查
1、副站長隨時地對攪拌站內生產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副站長經常檢查施工環境,機具設備運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及時匯報,監督檢查攪拌機司機人員情況,確保正確操作,保障施工安全。
3、操作司機崗位持證上崗,主司機、副司機作好自檢互檢工作,及時糾正違章作業和不規范的操作行為。
4、操作司機班長,副班長崗崗員檢查制度。每一班作業必須設一名固定的安全監督崗崗員,負責本班次攪拌機生產的監督檢查。司機班長,副班長必須由責任心強、有經驗、有技術的崗位工人兼任,主要職責:檢查本班次人員、攪拌機的安全工作情況,監督操作過程,保證混凝土質量,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定期檢查
1、副站長每月23~27日組織1次定期的安全大檢查,檢查中要求積極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處理問題并作好記錄。
(三)專項檢查
副站和攪拌機司機人員在設備、設施投入使用前進行專項檢查、驗收。
(四)節前節后和季節性檢查
節假日前后攪拌站站長,副站長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重大節假日、重大政治活動期間,防止從業人員紀律松懈、思想麻痹。
(五)開機前的檢查
攪拌機開機前,站長,副站長組織技術室試驗人員,攪拌機操作司機對開工前的安全準備工作做例行檢查,檢查是否攪拌機計量系統是準確,機械運轉過程中是否有異常。
二、檢查的依據:
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企業施工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作業指導書等。
三、檢查的方法:
3.組織領導: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檢查人員,合理分工。目的明確: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明確檢查的目的和檢查項目、內容及標準。檢查記錄:檢查記錄要認真、詳細,特別對隱患的記錄要具體。隱患部位、危險程度及處理意見等要記錄清楚。
4.整改:安全檢查的整改工作包括隱患登記、整改、復查、銷案。
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時登記外,要求部門限期、定人、定方法地進行整改。對有即發事故危險的隱患,檢查人員要責令停工進行整改,只有當事故危險隱患解除后,經檢查人員確認,方可繼續生產。對于違章違章作業行為,檢查人員應當場指出,進行糾正。安全負責人對整改的部分要進行復查,經復查合格,方可進行銷案。
二、安全生產管理教育制度
根據國家安全監督管理局所頒發的《關于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安監發(20__年123號)和《關于特別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20__年124號)以及安監局(20__年第20號)《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對相關人員的培訓要求做出的規定。
攪拌站一般工程每年接受安全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
㈠、攪拌站教育內容:
①各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和環保的標準。
②在生產過程中的基本情況和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
③攪拌站生產工作概況,生產流程,工作性質及范圍。
④新工人個人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其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⑤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⑥攪拌站內容易發生事故的部位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⑦攪拌站站內文明施工,員工宿舍住地周圍環境保護及衛生基本要求。
㈡、教育形式
①授課教育在非作業時間,由站長主持,副站長召集全體管理人員(含班長,生活管理員)到場,由站長或副站長主講(講課或出題考試有困難時,或聘請項目工程技術,安全環保等部門去人主講,或請人講課).講課時間,地點,主持人,講課人,講課內容,參加人姓名,必須指定人做好記錄.
②看板教育,制作和安設施工安全環保管理的各種板牌進行安全宣傳教育.提高施工隊全體員工安全技術操作能力,完善施工隊面貌和形象.
③班前講話教育.每天班前由站長或值班負責人進行本班次員工安全生產講話,講話時間5-10分鐘.
④安全生產考試.站內對各崗位工種定期進行考試,攪拌站對各崗位進行不定期考試(文盲者可本人口答,委托人代筆),考試成績不及格要重考,直到合格.
⑤自我安全教育.現場施工各工種人員,要多看多學安全技術方面的知識,熟練掌握本工種安全技術常識和規程,增強自我保護的安全防護意識,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⑥自我安全教育.各崗位人員,要多看多學安全技術方面的知識,熟練掌握本工種安全技術常識和規程,增強自我保護的安全防護意識,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篇18
一、總則
為了規范生產現場工作秩序,提高生產效率,保障產品質量、實現安全生產、特定制本管理制度、望生產部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二、范圍
適用于重慶首弈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管理、操作指引與行為規范。
三、員工守則
熱愛祖國,忠誠公司;敬業愛崗,勤奮工作;虛心好學,不斷進取;鉆研技術,勇于創新;遵紀守法,信守公德;信行一致,誠實信用;互尊互愛,禮待同事;修身養心,立足社會。
四、管理職責與人員培訓
4.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堅持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管理。
4.2質量是企業的生命,應樹立牢固的質量意識,做到產品精益求精,質量銘記于心。
4.3要求全體員工樹立安全生產的高度責任感,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4培養和營造全體員工的團隊精神,做到服從管理、聽從安排、積極進取、敢于創新。
4.5提升工作效率,以互助、協同、激勵、獎懲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人盡其才、物盡其用。
4.6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做到定崗、定置、定員工作。崗位異常及時發現,及時糾正。
4.7新產品加工及產品停產再加工前,由生產部組織班組長負責對生產前狀態檢查、操作人員培訓、并作好記錄。
4.8人員上崗前應對本崗位相關規定與技術要求進行培訓,做到培訓到位,認識到位。
五、設備購置、維護與保養
5.1根據生產需要購置新設備時,由生產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設備需求申請表》經公司各部門領導同意后方可購置并簽訂《設備購置合同》,新設備入廠后由生產班組組織協調安裝調試,機床廠家需出具《設備驗收出廠檢驗報告》及《隨機附件明細表》。
5.2新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生產部應建立《設備管理臺賬》并作好相應的《設備管理記錄》和《設備驗收記錄》,機床上應注明設備編號及完好標識。
5.3重點設備應每月做一次一級保養及完好狀態進行檢查,并填寫《重點設備維護、一保及完好狀態檢查記錄表》。
5.4操作者開班前檢查設備是否運轉正常,有無異響,檢查設備指示燈及油標是否正常,對有自動潤滑設備檢查油量是否充足、油壓是否正常,無自動潤滑系統設備應對機床各需潤滑部位加油使各潤滑部位運轉靈活,空運行三分鐘后再進行產品加工。并填寫《設備日常點檢卡》。
5.5操作者每3個月對機床電機及絲桿護罩進行拆卸清理積屑并對潤滑部位加油潤滑。
5.6機床出現異常時,及時報告各班組長,需安排設備維修時由操作者填寫《設備故障請修單》報生產部同意后進行維修。設備維修后由班組長驗收合格后填寫《設備檢修驗收單》并將資料報生產部存檔。
5.7生產部每年度編制《設備大修計劃》,設備大修后由生產班組負責組織驗收并填寫《設備檢修驗收單》維修廠家需出具《設備驗收出廠檢驗報告》。
六、材料及工、模、刀、量具的使用與管理
6.1材料管理
6.1.1批量產品的材料由庫房集中管理;操作者當班生產前到庫房領取,所領取材料應與圖紙資料相符,不使用材質不明確的材料;新產品試制加工所使用的&39;或顧客提供的材料由班組長進行管理并作好標識區分;產品加工完成后剩余材料作好標識交班組長或庫房集中存放管理。
6.2工裝、模具、刀具、量具及工具管理
6.2.1工裝、模具應有標識,一般工裝輔具應存放在指定位置;已定型批量產品工裝、模具應作好登記,并建立《工裝管理臺賬》,首次加工產品或停產復工前應對工、模具進行精度檢測并填寫《工裝檢測、檢修記錄表》;檢測合格后由操作者配合檢驗人員開具《工裝驗收報告》及《合格證》存根聯交生產部保管以備查驗。
6.2.2班組長對生產現場工具進行登記,操作者使用時領用,使用完畢后歸還。
6.3刀具管理
6.3.1刀具本體及刀片由班組長進行登記發放,操作者采取以舊換新形式進行領用,換產品、換工位時應向班組長報告并作好交接;班組長對操作者所使用刀具進行產量統計以作獎懲依據。
6.3.2加工新產品或更換產品時,由于部分刀具尚未磨損,但因產品或工藝需要更換的,應將換下刀具或刀片交班組長統一回收管理。
6.4量具管理
6.4.1量具(通用量具和專用量具)由質量部門統一管理,一般通用量具如:帶表卡尺、外徑千分尺、螺紋千分尺、深度游標卡尺,百分表等。由操作者領取后長期保管,每月20日―23日交質量部進行校對。專用量具操作者在產品加工前到質量部領取并登記,產品加工期間由操作者自行保管,使用期間根據質量部門通知進行校檢,因更換崗位或使用完畢后應交檢驗部門保存。
6.4.2新產品加工所使用的簡易量具由生產部門生產后交質量部檢驗合格后作好標識方可使用,使用完畢后由生產班組長統一管理并作好登記。
6.5工具管理
6.5.1為了減少和消除現場工具雜、亂現象,提高工作效率,要求現場不應出現長期不使用工具,使用人員使用完畢后及時將工具放回指定區域內。
6.5.2不得私自留存暫不使用工具,各班組定期安排人員對工具進行清點并分類擺放,下次使用時方便尋找。
七、產品的實現
7.1新產品加工
7.1.1新產品的加工以顧客提供的圖紙、驗收規范等資料為生產依據,由技術部門對圖紙資料有效性進行評估或對工藝進行編制后交生產部門登記,生產部門應編寫《生產計劃》然后分發到各班組,各班組長按照顧客或部門要求的生產進度安排生產,確因特殊原因無法保證顧客進度時,提前報告生產部長。
7.1.2操作者領到圖紙資料后,應認真閱讀圖紙資料所標識內容,如有理解不清的及時向班組長反映,弄明白后再進行加工。
7.1.3加工前應確認材料材質、規格、狀態與圖紙資料相符并合理選擇刀具、量具、進給量、進給速度。每道工序首件產品應交質量部門做首件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加工。工序完成后操作者應填寫《新產品工序流轉卡》以作生產效率評定依據。
7.1.4操作者按管理部門或班組長核算的加工工時進行加工,加工完成后報班組長統計,加工過程中出現不合格品及時向班組長報告;對操作者加工合格的產品,檢驗部門檢測后對產品質量進行統計,并報生產部作績效考核依據。
7.2已定型產品加工
7.2.1已定型產品以技術部門編制的《加工工藝卡片》作為生產依據,生產部根據顧客提供采購合同安排生產。
7.2.2生產部下發《生產計劃》后,由班組長安排調整機床、人員、工序。
7.2.3操作者到技術部門領取《加工工藝卡片》,到質量部門領取相關檢測器具。
7.2.4機床調試完成后操作者對已加工首件產品按加工工藝卡片上的要求進行全尺寸及外觀檢查,確認合格后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并將首件產品隨記錄表一起交檢驗部門做首件鑒定,對鑒定過程中有尺寸不合格的須重新調整加工首件直至鑒定合格后方可繼續生產。
7.2.5對有關重尺寸工序,班組長須按三定(定人員、定設備、定工序)進行生產,對已加工產品關重尺寸作好記錄,以備查驗。
7.2.6操作者每班開班前應進行首件自檢,并將產品交檢驗人員復檢,并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加工;加工過程中確需換人員,換刀具,換工裝夾具時須重新做首件鑒定并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
7.2.7對批量產品加工,班組長根據加工實際情況下達日班產計劃,對提前完成計劃的超出部分零部件按核算單件價格按計件核算,作好記錄,以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操作者加工產品自檢合格后交下道工序加工或交質量部門檢驗,檢驗過程中發現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執行,超出廢品率以外的產品由質量部門統計,作獎懲依據。
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篇19
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
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案例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篇20
一,車間基本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任何人員(含外來客戶.求職者)進入生產車間.倉庫區域,嚴禁吸煙,違者給予100-200元處罰(除特定吸煙地點外)。
2,生產車間安全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料堵塞通道。
3,生產車間消防箱(栓)滅火機前方,嚴禁堆放物料阻礙消防器材的緊急使用。
4,任何人員/生產員工嚴禁折缷.擅自隨意試用或移動消防器材的定位管理。
5,任何人員禁止攜帶孩童進入生產車間上班.逗留.玩耍及嘻鬧.追逐。
6,公司行政部對車間安全通道.消防器材必須進行日巡月檢,保障安全。
7,車間主任/工序負責人為本車間或工序下班關電.關窗.關門.關水的笫一責任人,為安全事故責任的追溯對象。
8,車間主任/工序負責人發現本車間或工序電氣故障.線路祼露等安全隱患,必須及時通知電工維修。
二,車間機臺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非專業人員不準隨意打開機臺或電器接線盒、動力柜、配電柜和控制柜,需要時,請電工進行操作。
2保持機器周圍的工作區域和機身干凈整潔。油脂、機油、粘膠及其他粘滑物、危險品更應及時清除,防止人員滑倒。
3嚴禁在機器操作面、機殼表面或其他平臺處放置工具及其他物品,謹防進入機器,造成功能事故。
4上班時不準帶與生產無關的人員進入車間,及時勸阻其他無關人員進入車間。
5如有事故發生,應立即向上級如實匯報請示并保護好現場,冷靜對待,理性處理。
6工作場地應保持整潔暢通,地面.工作臺、機器周圍無雜物,維修工具、零配件要放在規定位置。
7所有設備須隨時保持良好狀態,所有防護設施正常有效,操作部件完整且功能齊全,潤滑到位,隨時可以投入生產。
三,車間機臺的使用安全管理:
1經崗前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人員方可上機操作。在崗培訓和實習人員須在領機指導下操作。非機臺定崗定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操作機器。
2機器運行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機器設備導致無人操作。
3機臺在正常運行時,禁止將手、腳或身體的任何部位伸進機器內部或靠近運行的機器部件。禁止隔著機器傳遞工具。
4機器如發生故障或出現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檢修,待檢查正常、修理完好后方可重新開機。
5工裝口袋嚴禁留放工具、硬幣、手機、鋼筆、打火機等隨身物品,謹防掉入機器造成事故。
6未經批準,非本機組人員不得擅自啟動,操作機器,助手和學徒應在領機的指導下工作。
7機臺在檢修前后開機時,須彼此呼應,確保機器內沒有人員在內,沒有人接觸機器。
五,車間機臺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1,設備上的任意安全裝置,不得閑置,不得妨礙任一安全裝置的正常使用。
2,進入機器內部進行操作前,必須鎖死急停按鈕,如無用電需求,需關閉電源。
3,任何生產用途的工業溶(助)劑,使用完畢后要立即將剩余放到指定的溶劑存放點,不得在機器的發熱部位或接近電器元件。
4規范遵守設備維護保養制度,及時完成設備日保養、周保養所要求的項目,務必細致到位,不應付差事。
5,機器啟動前,應檢查機身各部位是否有雜物,必須先給信號(按安全鈴),前后呼應,確定機器周圍安全方可開機。
6,上版、換橡皮、做衛生等須用手接觸機器內部時,必須鎖車。
7,上紙人員起吊前要仔細檢查氣漲軸是否已與軸頭脫開;鏈條有無松動、脫落跡象;吊鉤是否已鉤穩氣漲軸。做到先檢查,后起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