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調解協議書范本
民事糾紛調解協議書范本都有哪些?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0條第2款規定,不需要制作調解書只記入筆錄的調解協議,由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民事糾紛調解協議書范本七篇,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民事糾紛調解協議書范本【篇1】
甲方:某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
陳某 身份證號:
乙方父親:陳某某 身份證號:
乙方母親:王某某 身份證號:
乙方于20__年6月17日,在甲方木業廠上班時,因工作失誤,造成右手大拇指受傷,導致“右手拇指末節甲中段以遠毀損”,功能部分喪失。雙方均認可該次事故為工傷。為了解決雙方的勞動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傷待遇賠償金4000元。該賠償金包括:①乙方因工傷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②生活護理費用、③住院伙食補助費、④一次性傷殘補助金、⑤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⑥傷殘就業補助金、⑦營養費、⑧繼續醫療費用、⑨未發的20__年5、6月份工資、⑩其他因本次事故應當支付的費用。
二、在支付上述費用后,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賠償職責。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職責。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愿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系。
四、乙方住院期間向甲方暫借4000元(出院時退回417元),用于住院治療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該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他醫療費用已在本協議第一條中的賠償金中作出補償。
五、如有:①甲方不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約定支付賠償金、②乙方不遵照本協議第二條履行之情形出現,視為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3000元。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均認可沒有欺詐、脅迫、引誘或趁人之危等不誠實信用之情形。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蓋 章) (簽 名)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糾紛調解協議書范本【篇2】
醫療機構名稱:_____醫療機構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
調解機構:__________
患者的姓名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籍貫__________住址_____職業__________協議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患者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_____在醫方處住院(門診)_____科治療,其間,醫患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醫療行為爭議。經醫患雙方行為主體同意,醫患雙方均愿經過協商解決該醫療行為爭議;本著當事雙方自愿、平等、公平、合法、真實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由醫患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醫患雙方對自主協商解決該醫療爭議不持異議。
第二條:醫院同意向患方實行一次性經濟補償: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醫方同意于本協議生效后_____日內向患方一次性支付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款項。
第四條:在醫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后,醫患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患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醫方主張權利,否則患方應無條件返還醫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三份,醫患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由醫方交主管部門備案,協議自雙方代表人簽字后,醫方蓋上公章、患方蓋上指印之日起生效。
調解機構(代表人署名):
醫方代表人簽字:_____
醫方法定代表人(簽章):
患方簽字:
簽注日期:年月日
民事糾紛調解協議書范本【篇3】
甲方:___鄉__村 ___
乙方:___鄉__村 ___
農歷20__年3月12日__和___在汝南埠鎮三里橋打架一事,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愿意一次性付給甲方醫療費用
二、甲乙雙方表示無異議,甲方承諾以后不再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職責和經濟職責,并且不再追究打架對方的一切法律職責和經濟職責。
三、此協議一式叁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均不得反悔。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民事糾紛調解協議書范本【篇4】
編號:
當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糾紛簡要情況: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
本協議一式 份,當事人、 人民調解委員會 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章):
調解員 (簽名):
年月日
民事糾紛調解協議書范本【篇5】
甲方:
乙方:
__年4月4日,甲方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bhr死亡。__年4月14日,靖邊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法出據了靖公字(__)第000號《交通事故認定書》。鑒于甲乙雙方當事人對此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無異議的前提之下,經雙方協商,現就甲乙雙方補償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生活救助等所有賠償項目共計貳拾萬元(__00)。
二、本協議的簽訂即視為甲乙雙方達成互諒互解協議。乙方承諾將不再以任何理由或名義再向司法行政機關提出任何權利主張或控告申訴或干擾影響甲方正常工作和生活。
三、本協議的簽訂即視為乙方放棄追究甲方刑事和行政和民事責任,也可作為司法行政機關從輕、減輕或撤銷案件或判處緩刑的充分依據。
四、乙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后盡快將受害人尸體埋葬。
五、任何違返本協議的行為即構成違約,違約方即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肆拾萬元整。
六、附則:本協議自雙方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條款系簽名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甲 方
乙 方
調解人:
年 月 日
民事糾紛調解協議書范本【篇6】
糾紛主要事實、爭議事項:
1996年,楊女士與范先生登記結婚,二人均系再婚。范先生與前妻育有一子,隨其前妻共同生活;楊女士早年喪偶,女兒跟隨楊女士的父母共同居住。兩人婚后共同居住在通北路上一間僅15平方米的老式里弄內,楊女士并沒有外出工作,專心做起了全職主婦,每月要范先生固定給付零用錢。但楊女士并沒有安安分分的在家照顧范先生的起居飲食,還染上了賭博的惡習。輸了錢就問范先生要,要不到就大吵大鬧,不給范先生安寧。
1998年,范先生單位解困分房,夫婦倆便以租賃的形式入住到市光四村的房屋中,當時的調配單上有范先生、楊女士夫婦、范先生的母親及范先生的兒子。入住后不久,范先生便將自己原先居住的位于通北路上的老式里弄房出租,房租為他所有。2004年,范先生在得到相關部門的準許后,購置了另一套工農四村的房產,產權登記人系范先生、范先生的前妻和范先生的兒子三人,并沒有楊女士的名字,這對再婚夫妻的矛盾就此產生。
楊女士認為范先生此舉根本沒有把自己當成一家人看待,很是生氣,更為范先生經常過分的關心他的前妻而惱火不已。兩人還時常為一些家庭瑣事喋喋不休,雙方言語不和,甚至還動手打架。夫妻感情已出現裂痕。
不巧的是,楊女士的女兒在那時生病需要照顧,不得不暫時回到自己父母那里照顧女兒。范先生亦不能理解楊女士的愛女心切,便乘楊女士離家期間擅自將市光四村房屋的門鎖更換,不讓楊女士進門。楊女士協同姐姐、女兒一同與范先生理論,甚至還想砸門而入,最后范先生還是念在夫妻之情,將新鎖的鑰匙給了楊女士??墒?,楊女士依然滿腔憤怒,終于做出了過激的行為。2010年4月18日,楊女士乘家中無人,將家中所有的水、電、煤氣開關通通打開,自己跑出去。鄰居在聞到濃烈的煤氣味后撥打“110”報警。經居委及時與范先生聯系,打開房門,家中一股煤氣味,滿地是水,一片狼藉。幸好及時發現,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 二、 三、 楊女士自愿無償放棄市光四村房屋八分之一的產權和房屋的居住權,離婚后入住通北路房子。 范先生承諾不會讓自己的前妻和兒子再去騷擾楊女士,并賠償楊女士醫藥費六百元; 楊女士對自己的過激行為向范先生道歉。
履行協議的'方式、期限:簽訂本協議的3日內履行協議約定內容。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及和平派出所各執一份。
當事人(簽訂蓋章或按指印): 人民調解員(簽字)
當事人(簽訂蓋章或按指印): 記錄人(簽字)
(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
年月 日
民事糾紛調解協議書范本【篇7】
甲(公司):
乙:(員工)
茲就乙解除與甲勞動關系糾紛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對于_____之違紀事宜,甲已經充分理解到自己的做法確實給乙造成了不良影響,甲對此向乙表示歉意,對乙因此解除勞動關系之決定不再持有異議。
二、考慮到甲在乙工作期間的實際情況,及目前的實際處境,乙經研究決定向甲支付一次性補助金,金額為人民幣兩萬元整;乙支付甲之補助費用,已經充分考慮了甲的實際情況,并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充分體現乙對甲的人文關懷,而做出的一次性補助。
三、本協議書簽訂后,甲須在三日內向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雙方間的勞動爭議案件提出撤回申請,并向乙提供該仲裁委員會制作的撤回申請裁定文書,乙在收到甲提供的該裁定文書后當日支付一次性補助費用。
四、乙將以工資形式支付甲一次性補助費用,將該補助費用直接存入所代甲開立的銀行存折,甲或者其代理人簽收領取該存折后即視為乙已經履行完畢支付義務。
五、甲承諾自本協議履行完畢后,甲乙雙方之間不再存在任何其他未了糾紛,甲承諾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主張任何其他民事權利。
六、甲乙雙方約定,雙方均應積極履行完畢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事項,乙應按約定向甲或者經其特別授權的代理人交付上述約定款項,甲(或者特別授權代理人)收到后應簽署收款憑據。如果乙不按照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自雙方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由乙向有關部門備案二份。
甲:
年 月 日
乙: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