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協議書
協議可以增強信任,促進長期合作和穩定關系的建立。寫好學生安全協議書是有技巧的,接下來給大家分享學生安全協議書,方便大家學習。
學生安全協議書篇1
為了減少在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增強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做到學校、家庭安全教育雙管齊下,確保您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安全教育與管理協議:
一、校方的義務和責任。
1、把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復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游戲、用電、防火、防溺水及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防范于未然。
2、學校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發現學生人生安全受到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護學生的人生安全。
4、對曠課、缺勤的學生,班主任應盡量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
5、加強對住校生的管理,對夜不歸宿、隨意亂跑、不假而走的住校生,管理人員或班主任要及時告知家長或監護人。
6、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或者相關活動,應負責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可預見范圍內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安全預案。
7、適時向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告知學校重大活動的安排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
8、對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應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及時告知后,該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由監護人自己負責。
二、家長或其監護人的義務和責任:
1、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__》、《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及時掌握孩子上學前、放學后的行為動態,教育學生不允許在上、放學的路途中玩耍,做不安全的游戲,更不許打架。否則責任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去向,杜絕子女利用課余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攀高、郊游、進入“網吧”等),發現情況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禁止子女做有可能傷害自己或他人的游戲,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及管制__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家長或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煙、喝酒、打架等不良現象應予以嚴肅批評指正,并加以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里有事,希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或監護人應當面向班主任提出申請或提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否則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負責任。
9、學生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異體質、容易產生病發癥等情況,應及早告知校方(相關情況),以便給予一定照顧。否則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負責。
10、學生在校行為具有潛在危險性,校方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引發傷害事故的,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應履行相應職責,承擔相應責任。
11、要求一至三年級學生家長盡量接送,四至六年級學生如果家庭離學校較遠,也要接送,以保證孩子的路上安全。出現惡劣天氣時,家長或監護人要親自將學生護送到校門口(或到校門口接),保證其孩子上學及放學的人身安全。監護人要對住校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預防不測。
12、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的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13、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老師經常聯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本協議由學校班主任和家長簽字之日起生效,時間為一學期,一學期后失效。本協議由學校存檔。
尊敬的各位家長,為了保證孩子的安全,保證孩子們的健康成長,讓我們家校并肩攜手,齊心協力,將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做在前面,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單位:__小學校(蓋章)班主任(簽字):
班級:學生姓名(簽字):監護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篇2
保證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責任,也是學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鑒于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許多不安全因素,各地在校學生安全事件時有發生,為了保證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現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1、加強對學生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宿舍、食堂等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建立健全安全措施,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學校方面應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傷害的學生。
2、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學校方面應承擔相應責任。
3、家長應向學校提供最準確、便捷的聯系方式(注冊電話號碼)、家庭住址,建立暢通的家校交流渠道。
4、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戒、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未成年人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職責的。以上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5、對于學生假期在家時間,因家長疏于管理出現的任何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6、嚴禁使用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另外,家長和班主任老師應做好溝通,確保孩子按時回家和返校,及時反饋,雙方做好交接。對于在回家及歸校途中學生發生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7、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擅自缺課,老師會及時告知家長。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而由此出現的相關問題,請家長自行負責。
8、學生放學以后以及節假日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9、已投保的&39;學生在校活動中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投報公司申請索賠。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責任。
10、在校內吃飯的學生,中午一律不準出本校門,不請假擅自外出者,學校除教育外必要時給予警告處分。由此造成的意外傷害一律自負。早上上學,中午上學不按學校要求自己提前到校學生由此造成的意外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本安全協議由班主任和學生家長每學年簽定一次。請家長及時配合學校工作,和學校共同把有關學生的各項工作做好,讓孩子們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家長簽名:學生簽名:校長(班主任)簽名:
學生安全協議書篇3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明確車隊及駕駛員與學校對學生安全所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經雙方商討,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隊所派車輛必須具有齊全的票證,車況良好,無安全隱患,司機必須安全駕駛,不酒后駕車,不野蠻駕車,行速60公里/小時。
二、車內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客貨不混載,乘客與學生不混載,因司機違章時,一切后果由車主、車隊負責。
三、車主要適時接送學生(雙方協議),因車輛出現臨時故障不能接送學生時,車主要解決學生乘車問題。
四、車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出現事故,一切后果由車主、車隊負責。
五、學校必須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學生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六、學校必須向學生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不得損壞所乘車輛。
七、在乘坐符合規定的車輛時,學校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后,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要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注意觀察,防止被其它車輛撞傷。
八、學校要教育學生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周,協議期間違約的,由違約當事人負責。
學校安全責任人(簽名): 學校蓋章
車隊駕駛員(簽名):
20__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