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的協議書
協議書,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從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雙方協議所承擔的責任固定下來。作為一種能夠明確彼此權利與義務、具有約束力的憑證性文書,協議書對當事人雙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約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生安全的協議書,歡迎查閱。
學生安全的協議書(篇1)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4、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嚴禁學生跳墻、撕拉電線、亂用電器、靠近有警示危險的地方,因此發生的事故,由學生自己承擔責任。
8、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
9、嚴禁學生私自到山塘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0、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的協議書(篇2)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使用項目:
使用時間:
使用單位負責人:
聯系方式:
為保障乙方便捷地開展學生活動、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簽署并遵守以下協議。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按商議時間準時到位。
2、中心工作人員使用設備、用電時需小心謹慎、并負責妥善保管中心內部一切設備、對損壞的設備應及時登記上報。
3、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必須熱情、友善、并盡力配合使用單位保證活動順利進行、并于活動結束監督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切財產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動結束后發現有財產損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皆由活動使用方承擔。
2、為保證活動的安全、使用單位(部門)必須需自行與保衛處等相關部門協調大中型活動舉辦中涉及的安全防范事宜。參加活動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邊道路。使用單位必須按按本中心觀眾席位數組織安排人員、不得超員、并組織觀眾有序進退場。會場內需保證各消防通道的暢通、會場空氣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擺設任何有礙通行的物品。
3、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維持中心原有布置不被破壞、如確實需要變動相關布置需征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并于活動結束后恢復原樣。
4、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保證中心內全區域禁煙、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險物品入內;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除發生火災、禁止動用消防設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舞臺布置。
5、使用單位在使用中心設備時應小心謹慎、如有出現器材損壞、使用單位應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
6、使用單位在中心舉辦的活動必須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群眾性文體娛樂活動登記審批表》中的申請事項相符、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停止使用、并予以相應處罰。
7、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反其中條款、將取消該單位當年申請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的資格。
本協議經雙方認可、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的協議書(篇3)
為了確保特殊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學生特異體質、特定疾病、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于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殊心理)告知班主任老師,并出具相關證明。家長未實情相告班主任或學校,一旦發生重大問題,學校一律不負擔任何責任。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5、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并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住校生星期日到校,星期六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如家長要求不接送,一旦出現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
7、除本協議之外,都必須遵守《攔隆口中學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各條款。
謝謝合作!
特殊學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攔隆口中學
20_年2月25日
學生安全的協議書(篇4)
教育好孩子是學校老師和家長共同的責任,為了把孩子培養成為建設祖國的合格人才,創建和諧的家校關系,我們學校和學生家長需簽訂如下協議:
1、小學生年齡比較小,因此家長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以保證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學期間路途上的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2、學校負責收集學生家庭的通訊資料,以便保證家校聯系溝通。您的通訊資料若有更改,請及時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師,以備隨時聯系。
3、學校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點名。上課教師若發現有未到校學生要直接聯系家長或告知班主任老師,立刻聯系家長,問明情況。若是學生不知去向,家長需要如實向學校說明情況,并馬上尋找學生,學校教師予以協助。
4、教師在上課中間,若發現學生沒在班學習,應立刻把情況調查清楚,如不知去向,應立即與家長聯系,如不在家中,教師應立刻尋找,家長予以協助。
5、此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協議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學生安全的協議書(篇5)
甲方:
乙方:沁水縣育英學校
經乙方和甲方協商,需要甲方接送我校學生,雙方議妥,條款如下,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合同起止時間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
2、乙方建立老師隨車制度。學校放假時,要有一名跟車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管理,遇突發事件應協助甲方共同妥善處理。
3、甲方要嚴格按照行駛證核定的載客人數安排學生乘車,超出核定載客時,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乘車。
4、為統籌安排,合理利用車輛資源,乙方應將需乘坐接送車的學生按居住地進行分片統計劃分,對分片劃分的學生從車進行編號管理(具體編號及運行目的地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5、在接送過程中,遇天氣、道路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影響學生接送車正常運行時,甲、乙方要主動聯系協商解決,乙方不承擔其損失。
6、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不符合安全標準,乙方有權拒絕學生上車,并要求甲方更換符合安全運行條件的車輛。
7、甲方提供的學生接送車必須車輛技術狀況良好,駕駛員、車輛手續齊全,各種證件合法有效,確保順利接著學生。如因車輛和駕駛員不正確操作等出現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8、甲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上下車。接送過程中禮貌待客,文明用語,保持車輛的清潔。甲方的駕駛員不得在途中打手機,攀談,或再載客。
9、甲方司機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嚴禁超員、超速、嚴禁強超硬會、彎道超車,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駛,做倒“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
10、乙方學生憑甲方發放的乘車證予以乘車,甲方收回乘車證與甲方進行費用結算,乘車費用按乘車所到終點客票價格進行結算。(客票價格上浮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費用結算方式為現金結算。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學生安全的協議書(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方便子女接受教育,經考察決定將現就讀于學校的學生交由乙方托管。
為明確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期間履行對學生的看護及教育管理責任。
乙方要以高度負責和敬業奉獻的精神,為學生提供安全、適當、科學的學習與生活管理,使學生各方面素質得到全面的發展和提高。
二、甲方愿意接受本協議所約定的條件及守則,并委托乙方在緊急情況或不能聯絡甲方時代表甲方對學生作出合理的決定,并獲得代表甲方簽字的權利。
三、乙方在學生托管期間負責學生飲食及課外輔導等有關事宜,具體如下:
飲食:托管期間(午餐,晚餐)負責學生的飲食,約定正餐標準,。乙方保證提供的飲食條件符合學生生長發育,確保學生的身體健康不因飲食條件受到影響。
課業輔導:負責每天督促學生完成作業,并在必要時給予相應輔導。
四、委托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以學期為期限,如雙方續約,可直接在此款后續簽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至______)。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托管費_______元/月(輔導費______),每月初預交納。
甲方應以負責的態度按時交納托管費用,延期交納需經乙方同意,否則乙方應在合理期限內通知甲方交納,如甲方拒不交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甲方要配合乙方為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條件和氛圍,教育學生遵守托管期間的有關規定,不得自行外出、擅自脫離乙方監護。
因下列原因或者學生擅自脫離監護發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乙方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賠償要求: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與學生寄宿地點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或第三方侵害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乙方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4、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意外傷害的;
5、學生自殺、自傷的;
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七、乙方有義務提供安全的飲食條件,確保學生托管期間履行監護義務。對因提供條件不當、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未能充分履行監護義務,造成學生財產或人身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八、學生托管期間若出現較重疾病和其它需要緊急救助情況,乙方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得此信息后應前往進行積極救助。如果情況緊急,乙方應及時將學生送往醫療機構救治,并盡最大所能為甲方墊支搶救、治療和住院等費用,甲方應該盡快將此費用如實歸還乙方。對不服從乙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斗毆對他人或自身造成傷害的,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九、甲方須配合乙方教育學生保管好自己的錢物,若非乙方管理責任原因,學生大意或者保管不善丟失錢物,乙方應積極為甲方尋找,如缺乏線索尋找未果,乙方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十、在本協議簽訂之前,乙方應實事求是地介紹所能提供的各種條件,不得對甲方作出任何不符合事實的宣傳和評價,如果由此造成學生不良影響,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十一、合同解除 甲方對乙方服務不滿意或因其他原因可隨時解除本協議,其費用按足月結算,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計算。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可通知甲方終止協議,其費用按時間據實結算。造成乙方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五次以上不聽從乙方管理,經教育無悔改表現的;
2、故意傷害其他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
3、故意損毀乙方財物造成重大損失的;
4、偷盜公私錢物無悔改表現的;
5、其他嚴重影響托管協議實施的行為。
十二、甲方要積極主動地保持與乙方的聯系和配合,甲方如果發生住址、單位、電話等聯系方式的變更應該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也要將學生托管期間的表現與變化情況充分告之甲方,配合甲方確定學生的教育方案。
十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