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協議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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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協議保密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正在探求建立引進風險投資與境外融資上市財務顧問合作關系,為了積極促進雙方在指定領域的業務開發與商務合作,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同意向對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簽訂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1.保密信息指本協議的一方(披露方)依據下文設定的條件,以書面、口頭或電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給另一方(接受方)的任何信息或數據,包括但不限于商業計劃、專有技術、研究成果、客戶信息、財務數據以及其它技術和商業信息。
披露此類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傳真、備忘、紀要、協議、報告、方案、協議、電子郵件等,或以口頭方式披露并以書面方式確認為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數據。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處于公有領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時接受方通過其它合法途徑已經獲得的信息。
2.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圍內使用對方的'保密信息。并
(1)采取足夠的措施,保護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將對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開轉讓,也不以其它方式讓無權接觸該信息的單位或個人接觸該信息。
(2)如為本合作的目的確實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對方的保密信息,則必須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許可,并與該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
(3)應約束其接觸本保密信息的員工遵守保密義務。
(4)如果雙方經探討后未建立合作關系,則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關系出現終止,則接受方應按照披露方要求將保密信息及其載體返還給披露方。
3.如果接受方根據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須披露保密信息,則接受方應事先通知披露方,并協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進一步擴散。
4.雙方確認,本協議任何條款不構成對保密信息的轉讓或許可,接受方也不能在本協議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對簽字雙方及其關聯機構及其繼受者均具有約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為公知信息,則本協議對該部分保密信息自動失效。
6.本協議包含雙方關于此事項的全部約定。雙方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或約定,如果與本協議沖突,則以本協議內容為準。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以書面方式做出并經雙方簽字才能生效。
7.如果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補救措施。
8.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協議保密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就結成長期商務合作關系,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合作內容:
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推薦合適的客戶或項目。
2、協助乙方促成與客戶簽約。
3、配合乙方推薦項目的具體實施、策劃,提供必要的支持與協助。
乙方權利義務:
1、向甲方推薦合適的客戶或項目。
2、協助甲方促成與客戶簽約。
3、為甲方推薦的客戶提供最好的服務以及最優的價格。
4、乙方同意以約定的結算時間和方式進行結算。
5、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私下接觸或商務談判,并有義務與甲方保持項目信息的充分共享與溝通。
三、合作條件:
1、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客戶成功與之簽約(或中標),及視為推薦成功。
2、乙方與甲方推薦項目投標、簽約時,甲方作為項目負責人(法人委托書),相關文件必須經過甲方的簽字認可生效。
3、成功推薦項目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該項目經過審核認可的總價%為報酬。
4、付款方式:自被推薦方收到項目款(或工程、設備款)時開始一次性支付。
5、業務費用:甲方承擔客戶的禮品及其相關費用,乙方承擔業務的差旅及其相關費用。
四、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系受到損害的`,另一方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同時,對于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該履行支付義務,并支付對方萬元賠償金。
2、雙方在分配利潤時,如任何一方對利潤分配的基數、方式有異議的,可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五、補充變更: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書面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六、協議終止:
1、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2、本協議期滿時,雙方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七、爭議處理: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合作協議保密篇3
甲方:
注冊地址:
辦公地址:
電話:
郵編:
乙方:
注冊地址:
辦公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鑒于:
甲乙雙方同意就甲方投資乙方(或收購乙方部分或全部資產、或與乙方合資設立公司、或參與乙方資產重組)的可行性進行討論和調查,在此過程中,雙方均將向對方透露或提供與上述議題有關的己方的秘密信息。
為避免雙方相互提供的己方的秘密信息被對方透露給公眾或任何第三方,給雙方造成經濟損失及其他損失,經友好協商,雙方就相互提供的秘密信息的取得和保密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所稱秘密信息是指:雙方相互提供的以使對方都能夠充分評估甲方投資乙方(或收購乙方部分或全部資產、或與乙方合資設立公司、或參與乙方資產重組)的可行性的己方所有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以及其他具有保密性的信息。
第二條第一條所述商業秘密包括:
2.1信息提供方的企業發展戰略及實施計劃;
2.2信息提供方的經營、投資計劃;
2.3信息提供方的內部管理信息,包括其業務、人事、財務、行政、客戶管理制度、策略、方法、實施體系及管理軟件;
2.4信息提供方的財務數據、狀況等財務信息,包括其納稅情況及其員工收入狀況及納稅情況;
2.5信息提供方的社會關系網絡、人力資源及客戶信息;
2.6按照法律和協議,信息提供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秘密;
第三條第一條所述技術秘密包括:信息提供方尚未公開的成熟的非專利技術和處于研發階段的未成熟的技術信息。
第四條本協議中的信息提供方指提供本協議約定的秘密信息的一方,如無相反說明,包括信息提供方掌握秘密信息的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雇員及其為完成受托事項聘請的顧問等。該等人員應信息接受方要求為鑒于項中所述目的在任何場合提供給信息接受方的符合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所約定內容和特征的任何信息均視為本協議約定的秘密信息。
第五條本協議中的信息接受方指接受本協議約定的秘密信息的一方,如無相反說明,包括信息接受方接受和掌握秘密信息的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雇員及其為完成受托事項聘請的顧問等。該等人員為鑒于項中所述目的在任何場合所接受的由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所約定內容和特征的任何信息均視為本協議約定的秘密信息。
第六條信息提供方如未做相反說明,其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以傳真、電話、電子郵件、郵政快遞、速遞、掛號信、當面遞交、當面告知等方式向信息接受者提供的符合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所約定的內容和特征的信息均受本協議約束,該信息的表現形式可以為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計劃、儀器設備和其它信息。
第七條雙方同意相互交換本協議約定的秘密信息的唯一目的是本協議鑒于項中約定的目的,雙方均承諾不將因此而取得的對方秘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將對方秘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的`行為均被視為對保密義務的違反。
第八條信息接受方應以對待自己同等重要的保密文件一樣的謹慎態度對待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秘密信息,信息接受方應要求其獲悉秘密信息的所有人員采取必要的措施對收到的秘密信息進行存檔和保密,避免任何第三方及信息接受方的無關人員以任何方式獲得此秘密信息。
第九條信息接受方不得在任何地點以任何形式將其獲悉的秘密信息分發、披露或散布給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任何機構和個人,包括但不限于其股東、開辦單位、上級主管單位等。信息接受方應保證其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及雇員不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秘密信息分發、披露或散布給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任何機構和個人。雙方均承諾對其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及雇員將對方的秘密信息分發、披露或散布給任何機構和個人的行為負責,但有證據證明接受信息方的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及雇員所透露之秘密信息是從信息提供方和信息接受方以外的途徑獲得的除外。
第十條信息接受方在收到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發出的對于本協議約定的秘密信息的詢問、求證、訪問時,應以該秘密信息不知情者的身份用“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等方式做出回復。任何類似于“是”或“不是”等明確的肯定或否定的答復均被視為對保密義務的違反。
第十一條信息提供方的秘密信息的部分或個別要素雖被披露成為公知信息,但該信息的其它部分或整體尚未成為公知信息的,信息接受方仍應按本協議約定對未公開部分的信息履行保密義務。
第十二條雙方同意下列信息不屬于本協議所定義的秘密信息,因而不受本協議的約束:
12.1信息接受方向第三人所透露的其從信息提供方獲得的信息,是已被信息提供方或其他機構或個人以任何方式予以公開的信息;
12.2在信息接受方收到信息提供方提供的信息之前即已通過合法渠道獲悉的信息;
第十三條在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送達信息接受方之前,信息接受方對該信息的保密不承擔任何責任。送達途中因任何原因發生的任何泄密行為由信息提供方追究泄密者的責任。在信息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送達信息接受方之后,該保密信息因信息接受方被盜、被搶、丟失等意外原因被泄露,由信息接受方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因信息接受方提供錯誤的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子郵箱、郵寄地址、信息接收人等聯系方式導致保密信息被泄露,由信息接受方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秘密信息的泄露,無論泄密方有無過錯,均不能成為被泄密方有權故意泄露泄密方秘密信息而不承擔責任的合法理由。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生效日之后一年內自動終止。雙方亦可在有效期屆滿前通過協商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七條本協議終止后雙方所交換的所有本協議涵蓋的秘密信息應依照信息提供方的要求進行處理,或者返回信息提供方,或者由信息接受方銷毀。
第十八條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并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交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九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
簽章:
簽署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
簽章:
簽署日期:
合作協議保密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商務合作關系,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
餐飲的經營
二:合作內容
1.甲方將菜品制作(小菜類除外)權承包給以乙方,由乙方承擔產品制作的所有原材料費用,廚房人員的招聘及薪資支付及其它乙方運營成本。
2.甲乙雙方分成按熱菜營業實際收入3:7分配,即甲方獲得熱菜營業實際收入的30%,乙方獲得營業實際收入的70%。
3.甲乙雙方約定每月的0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為營業結算日。根據當期的營業總額按約定比例分配。
4.因經營所需的廚房用餐具采購費用由雙方按照各50%的比例共同承擔。
三:合同有效期
從年月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繼續采取合作經營的方式則乙方擁有第一合作權。
合同生效期起的90天為雙方的'合作試用期,在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有權利提前20天通知對方終止合作且不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四: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根據市場定位向乙方公開產品的市場售價
2.每日向乙方公布當日產品銷售額
3.為乙方收集顧客對產品的投訴及建議
4.監督并檢查乙方所采購原材料的品質,可隨時查看乙方原材料的采購價。
5.指定乙方為員工餐飲提供點,每日提供晚餐和夜宵,均價為5元每人每餐的標準。
6.擁有對乙方生產產品的監督建議權,可根據市場定價要求產品的質量。
7.可根據客戶對菜品的質量反映要求乙方更換廚師。
8.可根據季節和市場的變化要求乙方跟新菜品。
9.因乙方的錯誤造成的營業損失,甲方可從當期的營業分成款項內扣除。
10.獨立承擔折扣營銷活動帶來的菜品銷售價格差。
11.因活動和營業需要贈送給顧客的菜品需按制作成本價與乙方結算。
12.必須保證及時向乙方支付每期的結算款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