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可研批復格式
一個項目的實施是需要獲得批復才能進行的。下文是項目可研批復,僅供參考!
項目可研批復格式一
各縣區經濟發展局:
為了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優化投資環境,建立權責一致、富有效率、運轉有序的投資體制,現就調整市、縣區項目備案、核準、審批批復權限通知如下:
一、凡國家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以下簡稱《目錄》)規定的淘汰類產業投資項目,市、縣區發改部門今后一律停止辦理備案、核準、審批批復手續;凡未列入《目錄》的投資項目,市、縣區發改部門不再辦理立項批復手續,由投資主體自行組織實施。
二、凡《目錄》規定的鼓勵類、限制類項目的備案、核準、審批,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一律由項目所在的縣區發改部門承辦所需立項批復手續。其中:1、各級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由同級發改部門審批立項;2、能化、交通、電力、水利、生態建設等重大項目和跨縣區項目,由市發改委備案、核準、審批;3、延安中心城區內重大項目,由市發改委備案、核準、審批。
三、凡縣區、部門爭取中省政策、資金支持的項目,上級部門明確要求必須由市發改委備案、核準、審批或轉報的,由縣區經發局或項目單位向市發改委申報,予以單項辦理;沒有明確要求的,市發改委原則上不再受理。
四、凡經市政府研究確定的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估算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下的(含500萬元),由項目單位直接報批項目初步設計方案,不再報批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如果項目單位為辦理規劃、土地、環評等前期手續需要立項批復的,由市發改委予以單項辦理。
五、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件的有效期均為兩年。對應該申報而沒有申報立項的,或立項批復時限失效的項目,建議市、縣區規劃、國土、環保、住建、城管、交通、水務、林業、質監、安監、消防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金融機構不予發放貸款。
六、立項批復權限調整以后,各縣區經發局必須嚴格按照各類投資所要求的條件和程序審核辦理立項批復,市發改委將不定期對縣區經發局的立項批復文件及審批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對存在嚴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