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鐘讀懂問責條例
作為一部規范全黨各級黨組織、全體黨員履職盡責的重要文件,《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在什么樣的背景下出臺的?是怎樣制定的?將承擔怎樣的歷史使命、發揮怎樣的積極作用?下文讓我們五分鐘讀懂問責條例吧!
5分鐘讀懂《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一
問題導向重點突出注重實效的制度安排
條例注重簡明實用,共13條,包括目的和依據,指導思想,問責原則,問責主體和對象,問責情形,問責方式,問責執行等。
條例明確了問責主體和對象。黨的問責工作是由黨組織按照職責權限,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的政治責任,包括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問責對象是各級黨委(黨組)、黨的工作部門及其領導成員,各級紀委(紀檢組)及其領導成員,重點是主要負責人。
條例明確了問責內容和情形。條例規定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維護黨的紀律不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扎實等6個方面失職失責行為,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惡劣影響的,進行嚴肅問責。
條例明確了問責方式方法。現有各類問責規定中,共有14種問責方式。條例將這些問責方式規范為對黨組織的檢查、通報、改組3種方式,對黨的領導干部的通報、誡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4種方式。這些方式均在黨內法規中有明確規定、在實踐中經常使用。
條例把責任落實到各級黨委及黨的工作部門。條例對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及黨的工作部門在問責中的職責作出明確規定,使責任不僅落實到黨委(黨組),也分解到組織、宣傳等工作部門,體現了細化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的要求。
條例堅持依規治黨,實現紀法分開。突出黨規特色,概括提煉,明確責任;采用黨言黨語、紀言紀語,不套用法言法語;對行政問責事項不作規定,對引咎辭職、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等已有明確規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復規定;不套用問責啟動、問責調查等法律性流程,努力做到要義明確、便于執行。
條例注重與其他黨內法規的協調銜接。條例是對黨章規定的細化延伸,是對黨內其他問責規定的歸納提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