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問責條例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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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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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劍”,是失職、瀆職干部不可觸摸的“高壓線”,中央在即將迎來建黨95周年之際又一次“亮劍”,體現了我黨從嚴治黨的強烈決心。下面小編整理的學習問責條例心得體會文章范文,歡迎參考。
學習問責條例心得體會范文篇一
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問責內容,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問責方式為“堅持問題導向”。處分方式,對于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后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也就是說,一旦失職失責行為有嚴重后果,且達到了群眾反映強烈、損害政治基礎等程度,那么就要追“三責”: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
在建黨95周年前夕審議通過的《中共問責條例》集中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的任務要求。先有《中共廉潔自律準則》為黨員干部做出了“正面倡導”,后有《中共紀律處分條例》為五大違反紀律行為開出了“負面清單”,現有《中共問責條例》對失職失責行為做出了“制度化問責”的要求。這讓我們看到,全面“從嚴治黨”并非一句口號,而是越來越具體化、可操作、系統化、制度化的約束機制。
《問責條例》作為具體化的制度約束機制,提出了“一旦失職失責行為有嚴重后果,且達到了群眾反映強烈、損害政治基礎等程度,就要追‘三責’: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三位一體的追責制度,自上而下地傳遞著強烈的“以責為先”信號,以上率下、高屋建瓴地對黨員干部的責任意識敲了一記重重的警鐘。
對黨員干部來說,怎么做才能回避《問責條例》的“高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