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
好的要明確制度的目標,確保制度是為了實現組織的長期目標而設計的。這里分享一些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下載,供大家寫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參考。
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篇1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審定、頒發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和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組織實施,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實現生產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時”,對重要的經濟技術決策,負責確定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審定本單位改善安全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時解決重大隱患。保證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4)在安排和審批生產建設計劃時,將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措施納入計劃,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審定新的建設項目時,遵守安全衛生設施的“三同時”規定。
(5)組織對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事故,并對事故調查、報告、處理和統計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6)組織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堅持新工人入廠后的廠(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評比活動,對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7)接到安全監督行政部門發出的監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內妥善解決問題。有權拒絕和停止執行上級違反安全生產法規、政策的指令,并及時提出不能執行的理由和意見。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作,抓好職工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職工群眾的監督。
二、生產廠長安全生產職責責任制
(1)、生產廠長是全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者,必須對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及時傳達上級下達的安全指令。
(3)、健全領導及全體職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各項安全活動,按時參加安全生產會議。
(4)、主持召開全廠安全生產例會,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制訂安全生產計劃。
(5)、建立安全網,明確責任制,完善落實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遵章指揮,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組織處理,確保安全生產。
(6)、經常深入現場,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零件加工及設備修理質量。
(7)、狠抓“三違”,堅持原則,處理事故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8)、優化勞動組合,定崗定責,抓好勞動工資分配,努力提高勞動生產率。
(9)、如遇安全生產發生矛盾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10)、組織督促業務學習,推廣先進經驗,推行技術進步,不斷提高職工的技術及業務素質。
(11)、發生事故必須親臨現場,直接指揮,認真處理,及時匯報,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經常檢查巡視本廠所用設備,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理。
三、企業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在本企業的施工、安全生產中負技術領導責任;
2、領導制定年度和季節性施工計劃時,要確定指導性的安全技術方案;
3、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時,應嚴格審查是否具備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決定性意見;
4、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
5、對本企業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操作規程,重大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參加特大,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同時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隱患繼續擴大。
2.參與組織施工現場應急預案的演練,熟悉應急救援的組織、程序、措施及協調工作。
3.參加編制年度安全措施計劃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度,施工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工作。
4.指導生產班組安全員開展安全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6.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人員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實施。
7.督促有關部門人員按規定分發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清涼飲料。
8.會同有關部門人員做好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和女工保護工作。
9.監督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的合理使用。
五、財務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
1.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及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保保護經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
3.協助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的手續。
六、職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
(2)、認真學習和掌握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方面的安全知識,努力提高安全技術,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聽從安全人員的指導,做到不違章作業。
(3)、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工具,愛護安全標志,服從分配,堅守崗位,不準隨便開動他人使用操作的機械、電氣設備,不準無證進行特殊作業,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
(4)、隨時檢查工作崗位的環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電氣、機械設備,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種機具的維護保養工作,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
(5)、發生工傷事故及時搶救和向上級匯報。
(6)、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遵守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幫助,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積極傳授安全生產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做到正確使用,不準拆改。
七、倉庫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1)、凡進庫貨物必須進行驗收,核實后做好造冊登記。
(2)、認真負責搞好倉庫內部材料、設備及小工具的發放工作,并應做好登記、簽字手續。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庫存不足時,應提早備足,不至于影響正常施工。
(4)、倉庫內應保持整潔、貨物堆放整齊、貨架堆放的物品應掛牌明示,以便迅速無誤地發放。
(5)、嚴禁非倉庫管理人員入內,嚴禁煙火。
(6)、不得私自離崗。有事外出,應委托他人臨時看守。
(7)、做好外場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簽好每一張單據,嚴格把關砂石料的計量及質量。
(8)、定期檢查倉庫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在規定的禁火區域內嚴格執行動火審批手續。
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篇2
一、為建立安全建設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建設主體職責,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建設事故,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經理為組長的“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建立本礦安全建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和報送制度等。
組織機構
組長:__
副組長:__
成員:__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安檢科,辦公室主任由安檢科科長擔任,負責隱患的收集、分析、匯總、整改銷號、上報等工作。
三、把隱患排查工作貫穿到建設過程中,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職責,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四、在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帶領下,以科室為單位堅持日常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從業人員存在的各類違章行為和帶病運行設備、設施及建設場所的各類事故隱患,對每一天排查出的各類隱患嚴格按照隱患排查治理流程進行分類登記、分類整改,驗收上報,全過程建檔。
五、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組長定期組織一次本礦范圍內安全大檢查對所查隱患登記建檔。
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篇3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范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十二、事故發生后“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篇4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災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x區與管理工作責x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x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x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三、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四、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1、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2、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__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________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________年進行
第一次檢驗;出廠滿________年進行
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________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
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注,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一、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二、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四、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一、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二、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篇5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二、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夜間(晚22時至6時),車輛不在達不到夜間行車安全通行要求的3級以下(含3級)山區路段營運。
四、嚴格按照經營許可的事項和范圍從事經營活動,未經運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從事班車客運。
五、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六、做到三不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七、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旅客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財物遺失。
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篇6
為做好學院辦公大樓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學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衛處辦公室牽頭負責學院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一次安全防范大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問題,認真、及時加以解決。
二、各科室應緊密配合,做好內部安全防范工作。科室負責人要切實負起責任,明確人員工作職責。應提高警惕,消除隱患。對違反本制度的科室、個人給予上報學院處理。
三、學院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安全保衛制度,增強三防(防火、防盜、防破壞)意識,搞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各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時要關好門窗(1至3樓辦公室窗戶必須關閉),切斷電源。將文件柜、辦公桌、辦公室鎖好;財務、機要、文印要加封。現金及有價證券票據的管理要嚴格遵守財務制度,現金當日存入銀行,嚴禁在辦公室存放。貴重物品要指定專人保管,因違反本規定造成被盜或丟失,應由當事人負責。
五、學院允許當天值班人員在辦公室住宿,但必須到門衛值班室登記,經門衛值班人員核實當天值班表并確認后方可留住。嚴禁帶外來人員入住,一經查處,將上報學院并給予處理。因大樓內裝設報警系統,要求住在大樓內的人員在晚上11:00后不得出房間,特殊情況除外。住在大樓內的值班人員要群防群策,共同負責,確保辦公大樓的安全。
六、禁止閑雜人員在辦公樓內逗留。對違反此規定的,由有關科室或門衛做好勸阻工作。
七、門衛要認真負責,對進出本大樓的所有外來人員應認真檢查有效證件,并詳細填寫出入登記表。
八、夜間值班時,門衛應加強巡邏,并做好有關巡邏情況記錄。辦公大樓每天晚上11點鎖門,早晨7:00開門。
九、辦公室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品,嚴禁焚燒廢紙及材料等。機要、文印、檔案、微機室等部位嚴禁煙火,切忌將未熄滅的煙頭扔進垃圾桶及可能引起火災的角落。
十、辦公室內所有電腦都應設置開機密碼,重要文件要加密,內部文件資料應備份。
門衛管理制度
1、值班門衛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認真維護工作秩序。
2、格實行外訪人員登記制度。對進出辦公大樓的非我單位人員要詳細詢問、登記,并留意進出人員情況及攜帶物品,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保衛處辦公室。
3、加強外來車輛的管理,督促外來車輛在指定位置停放。禁止車輛在辦公大樓前的廣場處隨意停放。
4、辦公大樓財物未經保衛處辦公室同意,不準往外搬運,違者門衛有權先予扣留,再報告保衛處辦公室視情處理。
5、辦公大樓內的工作人員因工作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超過作息時間進出大樓,應事先與門衛人員聯系,不得擅自進入或逗留在大樓內。違者將追究責任。
6、辦公大樓內的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制度,并協助門衛人員搞好安全保衛工作。
7、不按本規定執行而造成損失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相應處罰。
門衛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部門及本單位制定的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在保衛處辦公室的領導下、負責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保護機關內外各種設施,防止不法分子盜竊和破壞,確保機關的財物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
2、必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提高警惕、做好防盜、防火、防災害等工作。
3、定期檢查辦公大樓內的安全情況。加強夜間巡邏,并做好相關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給予解決,并報告保衛處辦公室。遇突發事件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避免或減少事件帶來的損失與影響。
4、認真做好報警與閉路監控工作,應熟知報警系統的具體方位,準確掌握報警的操作方法。
5、值班時應認真檢查報警系統,確保系統正常運行,遇有報警應及時查明情況并迅速處理。值班室應保持整潔、肅靜,無關人員不得在值班室逗留。
6、做好辦公大樓內部及大樓周邊的防火、防盜、防爆炸等工作,加強巡視,對大樓內部不安全物要予以清理,查堵各類不安全隱患,定期檢查消防栓、滅火器等防火設施,消滅火災隱患。
7、凡有人員攜帶物品外出時,要進行詢問和登記,查明清楚,方可放行。
8、對進出本大樓的所有外來人員應認真檢查有效證件,并詳細填寫出入登記表
9、禁止小商小販等閑雜人員進入本大樓。
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篇7
一、主任安全職責
1直接負責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標準。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包括單位領導職責、各部門領導職責、班組長職責和員工崗位職責。
4根據中心的具體情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中心安全生產情況,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管理方法,審定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中心安全管理專業人員,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
7主持召開中心安全管理專題會議,及時通報中心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8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中心員工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整改事故隱患和不斷改善安全條件。
9發生重大事故時,及時組織搶險,并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10保證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二、防雷技術負責人安全職責
1協助中心主任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制度。
2按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安全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下屬失職和違章行為。
3認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4組織制訂、修訂和審定分管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5組織分管部門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安全有關事項。
6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組織對分管部門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中心主任報告。
三、專職安全員安全職責
1負責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制度以及上級對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2參與制訂、修訂中心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各級領導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對全體員工、新進員工、變換崗位員工和檢測組長的安全教育,檢查、督促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4負責安排并檢查中心各部門的活動,負責中心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其處于完整好用狀態。
5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檢測。6組織并參加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進行分類、匯總并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開展安全競賽評比活動,開展安全周活動,使安全生產深入人心,推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7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罰不放過;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參加企業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實用、齊全、規范化。
9按照企業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不斷地總結經驗。
四、檢測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三大紀律”,即:進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檢測必須系好安全帶;氣候條件不允許決不檢測。
2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八項注意”即:無安全措施不檢測;無安全交底不檢測;無安全自檢不檢測;危險問題不解決不檢測;業主電力、電氣設施有安全隱患不檢測,壓力容器、易燃易爆場所安全檢查不到位不檢測;不懂檢測場所安全知識不檢測;環境、氣候條件不允許的不檢測;檢測員互相監督,組長負責;
3積極參加安全檢測培訓活動,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不違章檢測,不違反勞動紀律,真正做到“三不傷害”。
5做好檢測前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或上報處理;
6聽從領導或安全人員的指導,正確使用勞保用品用具。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7特種檢測人員必須持證操作,新員工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檢測;
8堅持安全生產、文明檢測;
9維護好檢測工具、設備和各種安全防護裝置;
10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報告,保護現場,積極搶救。
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各級干部員工的安全意識,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規范現場作業,實現標準化場所、標準化崗位、標準化作業的要求,達到公司各作業環節安全受控,確保生產經營平穩運行,特制定中油江蘇銷售分公司安全環保監察辦法,本辦法規定了對現場監督管理的方法和違章違紀人員實行處罰的管理標準。
第二章范圍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油江蘇銷售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庫站及到公司從事生產、運輸、施工作業、其它服務單位的人員。
第三章安全環保現場監察內容及要求
第一節安全環保現場監察方法
第三條安全環保現場監察實行持證上崗,由儲運安全處、人事處等部門聯合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發放安全環保現場監察證。
第四條安全環保現場監察的方法,采用查資質、查程序、查記錄、查現場作業中的“三違”行為、查設備運行中的不安全狀態。
第二節安全環保現場監察處罰辦法
第五條根據集團公司“反違章六項禁令”和“hse九項原則”對作業人員和管理者的規定動作,嚴格追究違章人員的屬地管理和直線責任。
1.嚴禁特種作業人員不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操作,根據職責劃分對違反規定的人員罰5分,分公司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嚴禁特種作業人員持無效操作證上崗操作,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3分,對作業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嚴禁不按規定著工作服,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4.嚴禁給未熄火機動車輛加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5.嚴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或木制容器內直接加注汽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6.嚴禁噴濺式裝卸油品,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7.嚴禁在非裝卸油區灌裝油品,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8.嚴禁雷暴天氣從事裝卸油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9.嚴禁未達到穩油時間、有效釋放靜電進行裝卸油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0.嚴禁用汽車油罐車自帶泵抽排儲油罐底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11.嚴禁汽車油罐車打開罐蓋進行卸油作業,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2.嚴禁油罐膨脹閥不按規定啟閉,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對違反人員單位負責人罰1分。
13.嚴禁未釋放人體靜電進入泵房、發油臺、棧橋、油罐等爆炸危險區域,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4.嚴禁在加油、裝卸油現場和油罐區使用非防爆通訊工具,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15.嚴禁使用非防靜電繩進行計量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6.嚴禁不戴防護手套取用有毒試劑,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
17.嚴禁在爆炸危險區域使用非防爆電器和非防爆工具,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8.嚴禁計量員把油品直接倒入油罐,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9.嚴禁不按規定懸掛警示牌、設置警戒線、隔斷設施和監護措施從事電氣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對監護人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20.嚴禁帶電檢修,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對監護人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21.嚴禁車輛帶病運行,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4分。
22.嚴禁無證開車、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
23.嚴禁駕駛員不系安全帶駕車,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
24.嚴禁不簽訂施工安全合同安排施工作業,對違反規定主管部門負責人罰3分。
25.嚴禁未落實風險控制措施進行施工作業,對未按規定進行雙交底及未按規定要求參與識別的部門管理人員罰3分。
26.嚴禁違反設備操作規程操作,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3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7、嚴禁違反崗位操作程序操作,對違規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27.嚴禁動火、高處、有限空間、動土和臨時用電等作業無許可作業票,對作業票管理人員罰4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8.嚴禁涂改、代簽、補簽作業票,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9.嚴禁作業票超期使用或超出審批作業范圍作業,對作業票主管部門負責人罰4分。
30.嚴禁作業中操作人員離開作業現場,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對監護人罰2分。
31.嚴禁飲酒進入崗位生產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32.嚴禁危險化學品車輛未取得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準運證運輸,對油庫未按規定復核證件人員罰2分,對調運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3.嚴禁危險化學品駕駛員未持有危險化學品運輸從業資格證和內部準駕證從事危險化學品車輛駕駛,對油庫未按規定復核證件人員罰2分,對調運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4.嚴禁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中駕駛員離開作業現場,對現場監護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5.嚴禁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導靜電拖帶未與地面可靠連接,對作業人員罰1分。
36.嚴禁要求部門或員工違反操作規程操作,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7.嚴禁要求無證員工上崗作業或替崗作業,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8.嚴禁要求特種作業人員無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操作,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違反規定人員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反違章六項禁令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9.嚴禁強令他人違章駕駛車輛,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0.無安全合同而私自用工的,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1.因違章駕駛在一年內被交通管理部門記分達12分的,其后一年內不得駕駛公司車輛。
42.站(庫)已存在的風險和隱患在巡檢記錄中未體現或體現未做防范措施,對巡檢人員罰2分,對站(庫)負責人罰1分。
43.新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而安排上崗的,罰庫(站)負責人4分。
第六條對第三方違章的處罰
1.違反用火管理制度,沒有辦理火票或火票存在嚴重欠缺而動火的,對動火人罰款200到10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
2.用火監護人不在現場而擅自施工動火的,對動火人罰款200元/次,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
3.沒有辦理進有限空間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缺陷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對進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罰款200到5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5000元/次。
4.進行高處作業沒有辦理高處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欠缺的,對高處作業人員罰款200到5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高處作業者不按規定系好安全帶,或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拋扔物件等違反規定行為,罰款200到500元/次。
5.施工作業過程中,未辦理用電票或用電票存在嚴重欠缺的,罰款200到500元/次張;亂拉、亂接電或線路絕緣不好等違反規定行為,以及其他違反規定行為,罰款500元/處。
6.施工動土作業不按規定辦理破土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缺欠,以及其他違反規定行為;對動土作業單位罰款500到2000元/次張。
7.施工作業現場亂堆亂放,廢舊料沒有及時清理的,對施工單位罰款500到1000元。
8.未經分公司安全及消防部門批準,挖占油庫消防道路或堵塞道路的,罰款1000到5000元/次。
9.未經主管部門批準,在庫站內違章搭建臨時工棚的,罰款500到1000元/次。
10.無安全合同而私自施工的單位,罰相關單位2000到10000元。
11.特種作業人員沒有持本工種特種操作證作業,罰款500元/人。
12.特種作業設備存在嚴重欠缺,未作相關安全檢定或檢定不合格的,罰款500到5000元/臺件。
13.由于第三方人員違章而造成事故發生的,其單位和事故責任者除了負責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外,依據相關法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事故責任者的刑事責任。
14.屢次違章者按本規定處罰加倍處罰,其他違章者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七條罰分說明
1.對累計記分6分的庫站基層違章人員,將由片區進行違章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對累計記分10分的違章人員,由分公司安全科對違章人員脫產培訓,時間不少于16學時,經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崗。對年內累計記分12分的違章人員,建議人事勞資部門予以辭退。
2.對累計記分10分的機關和片區管理人員,扣發當月業績工資50%,年內累計積分超過20分的,降級使用。
3.員工每罰1分扣罰業績工資50元。在上級公司檢查中被查處的問題,公司將加倍進行經濟處罰。
第八條處罰執行辦法
1.對違章者及事故單位的罰款由安全主管部門按本辦法執行。
2.公司內部人員違章違紀的由公司儲運安全處根據規定開具罰款通知書,送交違章人員或單位,由財務處收繳;
3.外來相關服務單位違章違紀的由公司儲運安全處根據規定開具罰款通知書,發至相關被處罰單位及有關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責任單位從接到罰款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上交到公司財務處或由公司財務處負責從其上交的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4.公司財務處負責獎懲資金的帳務處理工作。
5.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可參照本辦法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6.公司對罰款的管理和使用,由公司財務處收繳建帳,公司安全部門提出使用計劃報公司安全主管領導審批同意,用作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7.分公司處以罰款的款項,由分公司安全部門提出使用計劃報分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同意,用作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公司原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十條各分公司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儲運安全處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健全安全組織,強化安全管理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和安全獎罰力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所屬各單位,均執行本辦法。
第二章年度安全評價獎罰
第三條公司對各施工現場及分公司進行安全檢查,以建設部頒發的《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等為依據,以月檢查評分、年度總評比的方式進行評價。
月檢查評分在次月底10日前公布,作為對施工現場項目經理部及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的評價。年度內各月平均評分為評比獎罰的依據,評比結果于次年1月25日前公布。
第三章獎罰規定
1、公司制定安全獎罰制度,獎勵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成績或避免發生重大事故的單位和個人;批評或處罰違章違紀造成不安全隱患或事故的單位或個人。
2、公司對基層單位或個人的罰款一律由財務轉到基層單位。
3、各經理部和分公司要結合自己的施工生產特點,制定獎罰的具體標準。罰款項目要由財務填寫收據。對分包單位或民工隊的罰款可以從工程款中扣除。對現場違章的民工個人,可執行現金罰款或罰義務工,參加施工現場整理。
4、安全獎罰要針對問題或事情,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到具體人,對單位綜合安全管理差、問題多的可罰單位,其管理者按工作責任承擔相應部分罰款。
5、公司聘任基層單位負責人和業務人員,應考慮在施工生產中對安全工作的態度或業績。對在職的基層單位領導或業務人員,安全部門應向安委會報告他們對安全工作的態度或業績,納入工作考核。
6、上級主管部門檢查工地時開具的罰款,公司對基層單位和個人開具的罰款,一律由基層單位交納,并不得列入成本。
7、公司開展各類安全活動和制定工作計劃時,應同時定出獎罰的要求。
第四章安全管理獎勵
在施工生產管理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遵照“三同時”的原則,對保障安全生產的作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每年末評選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名額按年度內基層單位總數的5-10%確定,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每年度2人。
對先進單位獎勵額3000元、對個人獎勵額1000元,有突出貢獻的根據業績增加獎勵額,但最高不超過獎勵額的兩倍。
日常工作中有如下表現之一的項目和個人可受到獎勵: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條例、標準、規范和制度、成績顯著的獎勵500-1000元;
2、在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科研方面有革新或發明,提出有價值的合理化建議的獎勵1000元;
3、在創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活動中,始終保持施工現場較高安全管理水平,在行業或企業內處于領先地位的獎勵1000元;
4、工作中,取得有推廣價值的安全管理經驗的獎勵2000元;
5、防止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在事故搶救中表現突出的獎勵1000元;
在各種安全生產活動中,被評為行業或企業先進的。對先進個人與單位獎勵2000元;
獲得市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按照土建項目2元/m2計獎;
獲得省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按照土建項目4元/m2計獎;
獲得國家3A級文明示范工地,按照土建項目8元/m2計獎。
第五章安全管理處罰
對發生死亡、重傷,一次三人以上傷害事故的單位,按成都市違反《勞動保護法規處罰實施辦法》,承擔各級經濟處罰,同時負擔處理事故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公司同時對發生亡人事故單位追加100000元、重傷事故50000元罰款。對項目經理處以5000-10000元/次罰款,對相關責任處以1000-5000元/次罰款。公司安委會將對責任項目管理人員進行約談,視人員工作情況進行停職或者調離;
對發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的單位,項目經理對工傷事故不積極處理,一經查出責令其補報,除按第八條處罰外,按第八條加倍罰款。對責任人按有關條款另行加重處罰。
有如下情節之一的單位,依據責任程度給予1000元至30000元的罰款。對項目經理處以500-10000元/次罰款,對相關責任處以100-5000元/次罰款;
①構成嚴重違章和重大隱患,處以每項5000-30000元罰款。
②構成違章和隱患,處以每項3000-20000元的罰款。
③構成一般問題和缺陷,給予警告批評,限期整改,限期內未完成的,處以每項1000-10000元的罰款。
④在同一現場內,由于安全管理存在多項違章或嚴重違章及多處隱患和重大隱患而被處罰,其罰款額累計最高不得超過該工程造價的0.5‰。
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個人,根據情節予以500元至5000元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加重處罰,但不超過罰款額度的一倍,報紀檢部門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送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對項目經理處以500-10000元/次罰款,對相關責任處以100-5000元/次罰款;
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經指出不改,造成不安全隱患和險情,釀成未遂事故或致人傷害的;
對不安全隱患孰視無睹,不采取消除措施造成事故的,作為專職安全員對于工作玩忽職守進行加倍處罰;
不服從管理、粗暴抗拒安全檢查人員指導,威脅、侮辱、毆打安全管理人員的;
對安全管理不嚴、抓的不緊,造成失誤,而又不能及時解決的,安全內業資料不能及時完善歸檔的;
違反安全技術管理規定,造成險情或發生傷害、其它事故的;
非工作原因攀登、跨越各種欄、網、架、墻、乘坐非載人提升設備上下,從高處拋擲物料、垃圾的;
擅自改變安全技術方案,拆改、移動、損毀防護設施、安全標志,造成險情或事故的`,重要工序和部位作業監督旁站不到位的;
安全值班人員不盡職盡責敷衍推脫、無安全值班記錄,對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
10、無有效操作證進行特種作業,拒不接受檢查的;
11、持特種作業學習證無操作監護人時作業的;
12、私接臨時用電線路、擅自動用用電設備的;
第六章安全獎罰的實施
進行獎勵必須有安全管理部提供的獎勵報告單和獎勵意見,提交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決定。
領取獎勵金憑安全管理部門開具的《安全生產獎勵通知單》到財務部門直接支取。
獎勵款從安全獎勵基金中支付。
罰款以質安部填發的《安全生產罰款通知單》為依據。
對單位的罰款由財務部從該單位當月的工資總額中扣除,并轉入安全獎勵基金帳內。
對外埠施工隊伍的罰款,由財務部從其所在單位帳號中扣除,并轉入安全獎勵基金帳內。由該單位從外埠施工隊的結(預)算款中扣除。
對個人的罰款,由財務部從受罰人所在單位的當月工資總額中扣除,并轉入安全獎勵基金帳內,罰款由受罰人所在單位從當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安全獎罰基金專項專用,不準挪用。
第七章附則
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行之有效的實施細則。
第二十一條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問題性質認定:
一、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嚴重違章:
1、在"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未編制安全措施方案。
2、高大異形架子無設計、方案,無驗收。
3、施工中未做安全技術書面交底。
4、施工過程中未按要求做安全檢查。
5、對施工人員未進行安全教育,或使用安全培訓不合格人員參加施工。
6、安裝塔式起重機無任何驗收手續。
7、安裝施工外用電梯無驗收安裝手續。
8、機械操作人員無證上崗。
9、中小型機械無管理制度。
10、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未按建設部規(JGJ46-20__)的要求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在編制審核、批準、實施上未履行建設部規范規定的手續。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和設施未按規定建立定期的檢驗、檢查制度,也未建立相應的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現場未設電氣管理負責人。
11、按建設部規范JGJ46-20__的有關規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與電工等級不相適應。非電工操作。
12、發生工傷事故隱瞞不報或遲報
二、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違章:
1、施工中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補充方案"等,未按規定上報審批。
2、高大異形架子有設計,但驗收手續不齊全。
3、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不全,未按規定簽訂。
4、施工中安全檢查資料不齊全。
5、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內容簡單,有關數據未按要求填寫,與機械安裝的實際情況不符。
6、施工外用電梯安裝驗收手續缺項。
7、實習機械操作人員操作時無監護人。
8、臨時用電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未按要求履行申報、變更、補充審批手續。
9、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的檢查、檢測資料欠缺較多。
10、現場人員未按規范要求使用臨時用電設施,現場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
11、施工現場的人員未按有關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三、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一般問題:
1、"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等無針對性。
2、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無針對性。
3、安全檢查出的問題未按規定復查、整改。
4、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手續個別項目填寫不詳細。
5、施工外用電梯安裝驗收手續內容填寫不詳細。
6、中小型機械管理責任不明確。
7、起重吊裝作業的指揮人員無明顯標志。
8、臨時用電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內容對現場的指導性不強,且其它內業管理資料欠缺較多。
9、臨時用電工程的設施檢查、檢測資料部分欠缺。
四、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重大隱患:
1、開挖溝、槽等土方施工,超過1.5米深未按規定放坡或做支撐。
2、無許可證從事人工挖擴樁孔施工,以及在控擴樁孔施工中未按〈〈人工挖、擴樁也施工安全管理辦法〉〉施工。
3、使用不符合規程要求的材料支搭腳手架。
4、腳手架操作面上未滿鋪腳手板、漏洞大,有探頭板、飛跳板。
5、腳手架未按規定設十字蓋或未按規定與建筑物做拉結。
6、結構腳手架使用荷載超過2646牛頓/平方米(270公斤/平方米)裝修腳手架使用荷載超過1960牛頓/平方米(200公斤/平方米。)
7、井架、龍門架、卸料平臺無防護門、吊籠無門,無超高限位,不設纜風繩,進料口無防護棚。
8、四口臨邊無防護。
9、施工中不按規定設置安全網。
10、施工中由高處往下投擲物料。
11、磚加氣塊等物料堆放嚴重超過標準,或有倒塌危險。
12、塔式起重機路基枕木糟、朽,鋼軌接頭懸空,無接地設施,道釘數量少于50%。
13、塔式起重機電纜線破損嚴重,且無卷線器。
14、塔式起重機四限位、二保險有一項失靈。
15、塔式起重機附著錨固嚴重松動或缺少螺栓。
16、塔式起重機或提升設備吊索具破損嚴重。
17、塔式起重機接地電阻大于4歐姆。
18、施工外用電梯限位裝置有一項失靈。
19、施工外用電梯附墻拉接點松動,挪板、螺栓安裝不符合標準。
20、電鋸、電刨無防護設施。
21、卷場機未搭設防砸、防雨操作棚。機身未設固定地錨,傳動部分無防護罩。
22、攪拌機未搭設防雨、防砸操作棚,用輪胎代替支撐,保險鏈、防護罩不齊全。
23、機動翻斗車時速超過5公里,方向機構、制動器、燈光未做到靈敏可靠。
24、乙炔瓶、氧氣瓶和焊炬間的距離超標準。
25、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不按規定采用三相五線制接零保護方式。配電系統的接地、接零保護方式的做法嚴重違反有關標準、法規。
26、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未按規定裝設二級漏電保護裝置,或漏電保護裝置失靈。
27、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不按規定采用分級配電方式。
28、施工現場的配電線路不按規程、規范要求架設。
29、施工現場的電器設施、線路,未根據規程規范的要求采取防護措施,或防護措施存在嚴重問題。
30、施工現場的電氣線路老化,電器損壞、失修嚴重。
31、使用手持電動工具,不按規定選接漏電保護裝置和接線破損不符合要求。
32、現場的照明系統未按規定裝設漏電保護裝置或未按要求選用安全電壓。
五、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隱患:
1、溝、槽等土方施工放坡不符合規定,支撐不牢固。開挖深度超過2米,未做防護欄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險處未設紅色標志燈。
2、腳手架施工中基礎不墊板,立桿、大小橫桿間距或操作面防護不符合標準,腳手板下無兜網。
3、腳手架的十字蓋不全,腳手架與建筑物拉接點超過垂直距離4米、水平距離6米,拉結材料低于雙股8鉛絲的強度或未做支頂。
4、井架、龍門架等卸料平臺有防護門而不使用,超高限位失靈,纜風繩(含繩、地錨、連接)不符合標準。
5、四口臨邊防護不標準、不牢固。
6、安全網支搭不嚴密,水平網的寬度,隔層網的數量及風底距下方物體表面的垂直距離不符合標準。
7、塔式起重機路基采用長短枕木間隔使用時,短枕木連續超過三根,未設接桿,或拉桿間距大于6米。
8、塔式起重機鄭線器運轉不正常。
9、施工外用電梯各傳動機構有松動及齒輪、齒條磨損部分超標。
10、中小型機械傳動部分防護設施不全或損壞。
11、安裝攪拌機未拆輪胎,墊木不牢固。
12、卷揚機鋼絲繩未做過路防護或使用開口式滑輪。
13、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開關箱的裝設違反有關規范標準。
14、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開關插座、熔為器、保護裝置和計量、指示裝置不按規定選型及裝設。
15、施工現場的電動機具電源線拖地,明設未做防護。
16、電焊機的裝設,未采取防雨水措施,一、二次側防擴罩不全,焊把線借路或雙線不到位。
17、施工現場220伏固定照明器具的安裝不符合規范、規程、規定,移動式照明器具的安裝線不符合安全使用不要求。采用安全電壓的照明燈具、燈線和變壓器的安裝不符合安裝和使用要求。
18、金屬塔、架未按要求裝設避雷裝置。
六、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缺陷;
1、土方施工中,在坑、溝、槽1米以內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2、腳手架基礎不墊通板,或用其它小規格材料代用墊板。
3、安全網在使用過程中,連接松動未及時修復,未及時清理安全網內雜物。
4、腳手架、防護設施等,在施工過程中未經允許臨時拆改,未及時修復。
5、塔式起重機路基未做排水或排水不暢。
6、操作人員離開卷揚機或作業中途停電時,未切斷電源,也未采取防止吊籠墜落的措施或未將吊籠降至地面。
7、攪拌機停止使用時料斗升起,未掛好保險鏈。
8、中小型機械不按要求認真保養。
9、各類電源箱未按要求統一編號管理,未加鎖和內、外部臟亂。
10、電焊機的防護罩存在缺陷和二次線路超長。
11、施工現場的電源箱裝設高度不符合規范的規定。
12、內、外電線路和設施的的防護裝置未做醒目標志。
13、電源箱內的開關電器和接線端子板不按要求標清名稱。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__年__月__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篇10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做好事故的報告、統計、上報和調查處理工作,及時準確在掌握安全生產事故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報告。
發生輕傷、重傷、死亡和重大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由傷者本人或現場有關人員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和原因報告車間負責人,由車間負責人上報相關部門和企業負責人,由企業報上及時報上級安監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
2、事故的調查處理。
(1)事故發生后,要立即對傷者組織搶救。
(2)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對事故現場必須做好圍欄和標志,派專人看護,使被破壞的物件、碎片、殘留物、致傷人的位置等保持原樣,不準移動或沖刷清洗。
(3)事故發生后,重傷以下的事故由企業負責調查處理。死亡和重大事故由企業上報,由上級安監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處理。
(4)事故的調查處理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一是勘察事故現場。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時間、工作內容、作業程序、作業時的動作或位置、致傷物體,并拍攝事故現場。二是查清受害人和肇事人的有關情況。查清受害人和肇事人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工種、技術等級、從事本工種的時間、接受教育情況和發生事故原因,對證人的口述材料要認真考證其真實程度,并責成寫出書面材料。三是查清單位的規章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及措施的落實情況。
(5)、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找出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對事故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3、安全生產事故統計
(1)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的月報表必須及時準確。
(2)由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向上級安監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報送每月的安全生產事故情況。
(3)安全生產事故的統計報表必須按照要求進行統計上報,不得隱瞞、虛報、遲報或拖延不報。
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篇11
目的:制定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門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設備――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設備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范圍:公司所有設備。
職責:公司所有部門及所有崗位員工
規程:
1、設備選購
1.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設備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1.2設備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工藝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1.3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2、設備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2.1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2.2制定設備維護保養責任制。
2.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2.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3、設備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3.1嚴格執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3.2設備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設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確定設備“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3.4預檢預修,是確保設備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設備管理人員根據設備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設備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4、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4.1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設備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4.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4.2.1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4.2.2設備、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4.2.3做好設備經常性的潤滑、緊固、防腐等工作。
4.2.4設備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保持技狀況良好。
4.2.5建立設備保養日志,做好設備的運行、維護、養護記錄。
4.2.6保持設備清潔,場所窗明地凈,環境衛生好
5、設備檢查制度
5.1生產部設備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并將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5.2每半年由使用部門組織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設備大修前必須計劃修理工時,完工時間,準備配件材料及維修所需工具等。
5.3設備大修完工后,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并上作好記錄。
5.4每年定期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設備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6.1設備報廢的基本原則:
6.1.1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設備。
6.1.2設備己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后達不到要求。
6.1.3設備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6.1.4設備使用時間不長,但有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設備或在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
6.1.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業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設備均可按照設備報廢規程申請報廢。
6.2設備報廢手續
6.2.1)由設備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技部確認并簽署意見。
6.2.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技部審核,經副總經理批準、移交財務部辦理報廢結算手續。
6.3.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
6.3.1經過技術論證后,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
6.3.2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度,不能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行。
7、嚴格執行設備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設備技術管理檔案,記載設備一生全過程的狀態。按照設備選購,設備維護保養、檢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序運行。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管理表格記錄,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保存。
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篇12
為保證生產正常進行,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制度,下面是企業管理網為大家整理提供的有關安全管理的一則文章,請閱讀下文。
一、全廠員工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二、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在工廠內打鬧、追逐、大聲喧嘩,非工作需要不得隨便到其他部門走動、聊天,不準帶小孩進入廠區。
三、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車間內嚴禁吸煙。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五、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各工位應配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并加強維護保養使之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所有的員工應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七、工作燈應采用低壓(36V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過水地使用,并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濕時不得搬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九、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十、作業結束后,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并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
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篇13
為了規范__煤礦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根據《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規定》、《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級、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要針對煤炭行業安全管理制定中、長期規劃。并積極引進、推廣使用
二、市煤炭管理部門每季度要組織一次以“一通三防”為重點的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并在全市進行通報。縣級煤炭管理部門每月要組織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
三、市煤炭管理部門要組織安排好每年的礦井瓦斯鑒定和煤的自燃傾向性及爆炸性鑒定工作,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和協助市煤炭管理部門工作。
四、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要對本地區礦井是否進行瓦斯抽放進行科學界定,并積極指導符合抽放條件的礦井進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對各煤礦“一通三防”管理機構人員及“一通三防”從業人員進行培訓。
六、市煤炭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煤礦監控網絡系統的統一管理、維護、監督和控制。各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負責本區域煤礦網絡監控系統及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及時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反映網絡故障,協調技術人員和煤礦處理各種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對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給予支持并督促、檢查指導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報、審批制度:
上報市局措施的種類:火區啟封措施;改變全礦井通風系統時,編制的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煤礦安全規程》第112條規定的串聯風措施。以上措施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初審后,上報市煤炭管理部門審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批復時限:市煤炭管理部門接到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報來的措施后,15日內批復完畢。
九、市級煤炭管理部門每半年與上級業務部門聯系,對本市煤炭行業的瓦檢器、風表等安全檢測儀器進行校驗、強檢。并組織、協調、指導縣級煤炭管理部門對所屬區域煤礦的甲烷傳感器按規定進行校驗。
十、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積極主動地幫助、指導煤炭企業解決管理中的各種安全技術問題。
十一、各煤礦必須成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礦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從業人員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二、為便于掌握事故、隱患等情況,以便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規定事故上報制度:
上報事故種類:發生火災事故、瓦斯燃燒與爆炸事故(無論有無人員傷亡)、有害氣體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傷亡事故。
上報程序:鄉鎮煤礦及縣(市、區)屬國有地方煤礦在發生事故后要立即匯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和鄉鎮政府及鄰近救護隊,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接到匯報后,要及時趕赴現場,同時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匯報,救護隊接到匯報后,要匯報、請示市煤炭管理部門,以便采取行動;市直屬煤礦,要立即匯報市煤炭管理部門,由市煤炭管理部門會同市救護隊到現場共同進行處理。事故處理結束后,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或市直屬煤礦向市煤炭管理部門上報事故材料,市局對材料存檔。對事故隱瞞不報,按隱瞞事故處理。
十三、各煤礦要建立管理記錄,各級煤炭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檢查時,一并檢查。記錄名稱如下:礦井測風記錄、瓦斯檢查記錄、巷道貫通記錄、排放瓦斯記錄、反風設施檢查記錄、清掃煤塵記錄、自燃發火記錄。
十四、為更好的進行以風定產,規定測風制度如下:
(一)、各礦井要有專、兼職的測風員。
(二)、每10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
(三)、在礦井的主要風巷中,均應建立測風站,測風站內懸掛測風記錄板。
(四)、要有測風記錄。
十五、為規范瓦斯檢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檢查制度:
(一)、礦長、礦安全、技術負責人及通風管理人員入井必須攜帶瓦斯檢測儀,瓦斯檢查員必須攜帶光學瓦斯檢測儀。
(二)、電工作業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在場檢查瓦斯情況。
(三)、礦井檢查瓦斯的范圍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作業的地點、總回風道、密閉、擋風墻。檢查的內容包括:GH4、CO2、CO濃度、溫度及通風設施的完好情況。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濃度檢查次數規定:
低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查2次CH4濃度,高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查3次。
有雙突危險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有專人經常檢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CO2濃度應每班至少檢查2次;有煤(巖)與CO2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經常檢查CO2濃度。本班未進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可能涌出或積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和請示報告制度,并認真填寫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瓦斯記錄,檢查結果必須“三對號”(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瓦斯記錄填寫結果必須一致)。
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篇14
安全檢查的主要任務是檢查本礦對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檢查各個生產環節和所有工作崗位的事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制止和糾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檢查的目的是消除事故隱患,杜絕各類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
一、安全檢查的形式分為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巡回檢查、日檢查和班(組)自查和特殊時期檢查:
1、定期檢查:全礦每月組織有關部門,對礦內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大檢查;
2、不定期檢查:全礦每月組織有關人員,對全礦的安全生產狀況1—2次抽查活動;
3、巡回檢查:安全檢查人員每周對礦內的生產狀況,進行一次全面的巡回檢查;
4、日檢查:安全檢查人員每天對生產系統以及有關生產輔助崗位,隨時進行安全檢查;
5、班(組)自查:專(兼)職安全檢查員和班(組)長對本班(組)的所有工作崗位和生產、輔助環節進行每班不少于兩次的安全檢查;
6、特殊時期檢查:雨季三防期、春節期間和其它節假日期間及特殊情況,要隨時對礦內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
7、對查出的所有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采取三定的方法(定專人、定時間、定措施)及時進行解決和處理;
8、對查出的三違現象(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造反勞動紀律)要給予批評教育和經濟處罰;
9、對在安全檢查中所查出的問題,要詳細作好檢查記錄和處理情況記錄,以待備查;
10、對安全生產搞得好的班(組)和個人,要及時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排查改善設備是否處于正常的安全運行狀態;
3、對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場所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改善;
4、從業人員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5、從業人員在工作崗位中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6、發放和配備的勞動保護用品要符合國家的標準和行業標準;
7、現場生產管理人員和指揮人員不要違章指揮,不要強令從業人員冒險操作;
8、檢查各類危險源的監控情況,各類隱患事故的防治。
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篇15
為了強化廣大教職員工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幼兒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將幼兒安全教育和管理納入到教學管理和一切教育活動中,獎勵先進,鞭策后進,特制訂以下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一、責任界定:
1、幼兒園校舍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造成幼兒意外傷害事故:幼兒園校舍安全隱患未檢查發現或發現后未及時上報,負責人負全責;上報后未及時采取措施,分管領導負責。
2、幼兒課堂內和幼兒園組織活動過程中造成幼兒意外傷害事故:任課教師和活動組織者負管理不力之責:幼兒園集體活動,班主任負管理不力之責;體育課或體育活動,任課教師和活動組織者負管理不力之責,教師采取保護措施,但無法抗拒因素出現,另行調查。
3、幼兒課間休息、課間活動發生幼兒意外傷害事故:帶班教師負教育不力和課間管理不力之責。
4、在幼兒接送期間發生的事故,帶班教師負全責;在園門口發生的事故,值日教師和門衛,負全責,班主任負教育不力之責。
5、幼兒擅自離園,在路上發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兒園負責人負責教育不力之責。
6、幼兒在節假日期間發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兒園負責人負教育不力之責。
7、幼兒在幼兒園食堂購買飯菜食用后發生中毒癥狀,經檢驗由食堂飯菜引發,食堂管理人員負全責,食堂人員負次要責任。
8、幼兒因課業負擔過重、受到老師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諷刺挖苦、教師行為使幼兒心理過于緊張、懼怕等造成幼兒逃學、出走、自殺、心理障礙等,有上述行為的教師負全責。
9、老師撤離崗位、未按規定到崗、未按幼兒園布置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均視為本教師工作失職。
10、幼兒園在校內和幼兒園組織的活動中發生重大幼兒傷害事故,或雖發生幼兒輕微傷害事故,但影響較大的,帶班教師、幼兒園負責人、安全領導小組分管組長均負領導責任。
11、如發現幼兒傷害事故發生,應立即救治或立即送幼兒到醫院救治。如未及時救治造成幼兒傷害加劇或出現嚴重后果,第一發現人按嚴重違反師德師風處理。
二、責任追究:
1、對因教師教育不力、管理不力,造成幼兒輕微傷害事故,幼兒園給予嚴肅批評: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全鎮通報批評;教師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稱職。
2、對因教師失職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全鎮通報批評,教師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和職務評聘實行一票否決,扣發學期基本考核獎;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報上級主管部門進一步處理。
3、負領導責任的幼兒園領導要對全體教師公開檢討,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稱職,并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4、對幼兒傷害事故負有一定責任的教師,幼兒園給予嚴肅批評,教師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稱職,幼兒園行政集體商議后,酌情扣除部分學期基本考核獎。
5、幼兒在幼兒園食堂購買飯菜食用后發生中毒癥狀,經檢驗由食堂飯菜引發,食堂管理人員和食堂臨時人員扣發學期基本考核獎,對食堂臨時人員中的責任人作辭退處理。
6、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當事人,由上級行政部門調查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篇16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3.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4.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四、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會議召開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入職體檢和入職后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篇17
1、安全生產是公司生存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充分重視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營運和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廣大消費者和全體公司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能夠權責分明,建立健全激勵和懲罰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職責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
2、財務部按考核結果和年度獎勵、處罰方案帶給專項經費保證。
3、與各部門經理簽定安全生產職責書。
4、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
5、對員工個人獎勵、凡貼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由工會和技術部提出獎勵方案,報主管領導審批,給予一次性100—1000元獎勵;
⑴職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⑵事故發生后用心進行搶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國家和群眾利益減輕損失;
⑶在安全生產、食品衛生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或技術革新,有明顯效果的;
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術、食品衛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薦并取得顯著成績者;
⑸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進行舉報者。
6、處罰
按照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規定進行檢查,并依據檢查結果下發罰款通知,對違章個人進行罰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上交到財務部。如果未按時交納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7、處罰標準
⑴違章指揮每出現一次罰指揮者200元;
⑵安全職責制不落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生產班組不按規定開展活動及安全活動記錄不完整的,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⑶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未造成事故,罰違章者50元;
⑷不組織或不參加各類人員的安全檢查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100元;
⑸無“操作證”獨立上崗操作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⑺發生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每發現一次罰該部門負責人及辦事人各200元;
⑻對認真執行勞動安全法規和維護安全生產的人員故意刁難、打罵或實行打擊報復的,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⑼破壞事故現場,阻撓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或帶給假證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后不及時采取措施的,每發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300元;
⑾發生輕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0元以上1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二次工資,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加倍處罰;
⑿重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崗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扣發全年崗帖并處通報批評;
⒀死亡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報上級部門處理;
⒁發生一齊多人傷亡事故,視傷亡等級其處罰按上述條款疊加;
⒂對各部門行政正職的處罰還將并處安全生產職責書的處罰規定。
8、個人行為的處罰
違反以下紀律者,給予50元——1000元經濟處罰:
⑴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者;
⑵在餐飲業內非規定地點吸煙者;
⑶工作場地(如辦公室、值班室、倉庫、工作間等)停放自行車、摩托車者;
⑷超范圍使用設備者;
⑸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者;
⑹開動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設備者;
⑺未經允許使用電爐、電褥等或在非指定場所私自焚燒物品者。
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篇18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范和標準,了解安全生產動態,及時發現不安全行為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糾正違章作業,消除不安全因素,深入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對策,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
第一條:安全檢查主要檢查本公司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景,督促安全方針、政策、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等項工作在基層得以落實。
第二條:安全檢查分綜合安全檢查和專項安全檢查。綜合安全檢查由安全管理工作機構組織,制定綜合安全檢查方案,有關部門參加,對安全生產情景進行檢查。專項安全檢查由相應的業務管理部門牽頭,制定專項安全檢查方案,對本業務的安全生產情景進行檢查。
第三條:安全檢查的范圍。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公司生產場所的生產安全情景進行檢查。
第四條:在重要活動或重大節日前夕,根據特區管委會或上級部門的統一部署,組織開展綜合安全檢查。綜合安全檢查應分別由分管業務的領導帶隊,到所管轄的業務范圍進行安全檢查。
第五條:不定期的開展專項安全檢查,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情景進行全面排查。安全檢查由分管安全的領導帶隊或委托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帶隊開展安全檢查。
第六條:安全檢查的主要資料。安全檢查主要是檢查生產單位貫徹落實國家安全方針、政策、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規程等安全要求的落實情景。同時檢查生產場所、設備是否貼合安全生產的條件。
第七條:安全檢查采取明查暗訪的方式,深入到基層單位和生產場所進行檢查,獲得安全生產的真實情景,為制定政策或措施供給參考。
第八條:安全檢查的重點對象。安全檢查的重點是安全管理薄弱的單位、經常發生事故的單位、容易導致重大事故的生產場所。對重點單位或場所的檢查,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掌握重點場所的安全管理情景。
第九條:安全檢查要填寫檢查紀錄,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填寫以《安全檢查隱患通知書》,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的提議和整改的時限,通知受檢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
第十條:安全檢查中發現重大隱患,要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計劃和安全防護措施,確保重大隱患整治前的安全,有效控制隱患,避免事故的發生。
第十一條:安全檢查小組應將每次檢查的情景,書面匯總交安全管理工作機構,安全管理工作機構整理匯總報領導閱示。
第十二條:妥善保管安全檢查的資料。安全檢查的資料分年度保存,以備上級部門的檢查。
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篇19
1、車輛起步前,要先檢查看裝卸人員是否下車,車輛周圍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后方可起步。
2、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應該保持車輛以合適的速度勻速行駛,注意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謹慎采取緊急制動措施,車輛轉彎時,應減速慢性。
3、注意不搶行,不冒險,自覺做到先慢,先讓,先停;會車時不侵占對方行駛路線。
4、在危險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霧天行駛時,嚴格控制車速,禁止緊急制動和猛打方向。
5、下陡坡時不準熄火,空擋滑行。通過彎道時要靠道路中心線右側行駛,嚴禁侵占對方中線。
6、夜間行車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適當車距;行車中如感覺困倦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車休息,嚴禁疲勞駕駛。
7、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渡口及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
8、連續行駛3小時要適當休息,同時對車輛進行檢查;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累計不能超過8小時。
9、嚴禁酒后開車,人工直流供沒等違章作業現象。
10、車輛行駛中發生故障時,應允許移至合適的地點維修,并設置警告標志,嚴禁在行車道上維修車輛或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時行車。
安全生產創新措施制度匯編篇20
為確保雨季安全生產,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結合季節生產的特點我們重點要抓好防觸電、防雷擊、防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故的發生,加強生產現場安全檢查,確保安全生產。
1、防雷擊措施
(1)在過濾間、曝氣罐等高大建筑物,易燃易爆場點要按規定安裝避雷裝置,引下線截面積不應小于48平方毫米;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歐姆。每年在5月1日之前必須檢測一下,達到合格標準。
(2)在野外作業遇雷雨時,要在屋頂下方稍有空間的房屋或金屬房中躲避,一般的簡易帳篷或小棚沒有防雷作用。如附近沒有躲避的場所,應蹲下兩腳合攏,盡可能站在不吸濕的材料上,不要站在高大單獨的樹木下。
(3)避免靠近或接觸高處的金屬物體或與其相連的金屬物體,如欄桿,避雷接地線等。
2、防觸電措施
(1)定期對線路及電路進行檢修,老化的電線及時更換。
(2)不準帶電作業,不準亂接臨時電線,如生產急需臨時電線,需由持證電工接線。作業時要穿工作服配帶絕緣鞋、手套、扎好安全帶,現場必須要有監護人。
(3)電器開關,配電盤在雨季之前用塑料布包好。另外,配電箱、配電柜的門要齊全,太低的要架高,周圍雜草要清除。
(4)各種電器必須保持絕緣良好,配齊插頭、開關、安裝觸電保安器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