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管理制度的編寫
在制定制度之前,需要對組織或團體進行全面的調查和分析,了解其當前的狀況和需求。怎么寫好會議管理制度的編寫?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些會議管理制度的編寫,方便大家學習。
會議管理制度的編寫篇1
為了合理安排和利用會議室,提高會議的質量,體現會議的嚴肅性,整頓會風,從而真正發揮會議的效能,特制定會議室紀律管理規定:
一、會議實行簽到制度,由會議組織者進行考勤,原則上不得請假,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或不能準時參加會議者,要向主管領導請假,不請假又不按時到場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二、與會人員提前5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中途退會。
三、會議期間關閉通信工具或將通信工具設在振動位置。
四、不準在會場或有上級領導出席的任何會議和正規場合接打手機。
五、進入會議室必須著裝整潔。
六、在會議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嘩、說笑、打鬧,說粗話、臟話。
七、辦會部門在使用會議室的過程中,必須愛護公物,保持會議室的整潔,用完后所有設備放置原位。不得擅自開關電器設備,以免損壞。
八、會議室內所使用設備、工具、辦公用品未征得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會議室或作為他用。
九、會議室禁止吸煙,與會人員要講究公共衛生。
十、會議期間,凡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場(特殊情況須報告辦會組織者)。
十一、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集中精力開會,不得隨意走動,不得辦理與會議無關的事項。
十二、與議題無關的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會議室。
十三、會議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內容,與會人員要注意保密,不向會議無關人員談論會議討論情況。
會議管理制度的編寫篇2
為規范會議秩序,提高會議辦公效率,及時追蹤會議資料的執行效果,特制定以下會議管理制度。
一、行政例會,早班會等應按時舉行,主題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應提前半天通知相關人員會議資料及時間,總經理辦公室會議是每月最后一周周六晚上六點,行政例會每兩周一次,時間是每月雙周周一晚上六點。
二、行政例會,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辦負責主持,部門會議由部門經理主持,各項會議都應做會議記錄。(早班會除外)
三、與會人員不能擅自遲到、早退,提前做好與會相關資料等準備工作。
四、與會人員應遵守會議紀律,不能擅自打斷他人發言,可爭論,但不能爭吵,手機應調至振動,發言講話應說普通話,不允許講方言。
五、與會人員應態度端正,參與用心不能冷淡處之,會后應及時傳達執行會議精神或決議。
六、會議結束后,會議組織者應及時整理會議資料,分類進行處理,并追蹤會議精神執行的效果。
七、違反本制度,視情節給予以批評教育或10元以上罰款。
八、本制度經總經理室批準,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的編寫篇3
1、會議計劃管理
(1)各科室根據局年度工作目標提前一個月提出會議計劃,報辦公室匯總,由局長辦公會議審定。計劃資料包括會議名稱、參加對象、會議時間、人數、主要資料和經費預算及經費來源等。
(2)擬定會議計劃務必貫徹精減會議的原則,各條線上的業務會議每年一般控制在二次以內。要明確管理的層次性和會議的有效性,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能合并的會議或資料要堅決合并,參加會議人數要壓縮,會期盡可能縮短,盡量當天往返。
2、會議審批手續
會議除需列入計劃外,還務必在會前履行審批手續。全區中小校園長會議,每年開l~2次,由局長辦公會議決定;其他業務會議,根據會議計劃由局分管領導簽署后由局長審批;全區性比賽活動,由局長審批;未列入計劃但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由局長批準。
3、會議經費管理
(1)凡需要局財務核撥經費的會議,會議經費按區財政局和本局的規定執行,同一類會議同一標準。主辦科室在發會議通知的同時填報《會議經費預算審批表》,經計財科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同意后連同會議通知擬文稿送辦公室審核,再報分管財務局長和局長審批。
(2)凡不需要局財務核撥經費的會議,職責科室須嚴格執行會議計劃和財務制度,把好經費使用關。
(3)未經批準召開的會議,一律不安排會議經費,一律不予報銷。
4、會務管理
(1)全區性教育工作會議、全區校長會議的會務由辦公室主辦,有關科室協助;業務會議由相應科室主辦,辦公室和計財科協助。會議主辦科室應制定會務,明確任務、職責到人:
(2)會議通知、會議議程、會議材料由主辦科室負責草擬和印發,會議材料一般應于會前分送出席會議的領導。
(3)會議食宿要按照批準的規模,嚴格控制食宿人員。在各鄉、鎮街道校園召開的會議,實行經費包干制;由本局主辦的會議,會議地點和場地、食宿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安排。
(4)業務性會議的服務工作,如錄音、錄像、拍照等,由會議主辦科室落實專人負責。會議信息報辦公室,再由辦公室上報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區委辦、區府辦等,會議紀要、領導講話材料整理、小結等工作由主辦科室負責,并報辦公室存檔。
會議管理制度的編寫篇4
一、制定目的
為節約公司資源,提高各部門會議效率,保障會議室正常使用狀態,綜合管理部現面向公司內部實施會意思使用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二、適用范圍
不制度使用于公司會議室的管理和使用。
三、權責
1、綜合管理部:全面負責會議室的日常管理。
①會議室使用接收、審核及相關協調工作;
②會議室物資準備
③會后會議室整理
2、各部門:負責會議室的申請并遵循本規定規范使用會議室。④會議室的及時申請(在前一天17:00前);
⑤會議中會議室所有器材設備的保管維護;
四、具體流程
五、注意事項
1、會議室如需使用電腦請各部門自行準備,并請認真做好保密on工作嚴禁傳播泄露公司商業機密。
2、會議室使用須愛護設備和物品。
3、會議室使用遵循先全局后部門會議、先緊急后一般的原則,如遇到會議室占用,綜合部將負責協調。
4、投影儀等設備有專門的人員調試,未經允許,不得隨意變動。
會議管理制度的編寫篇5
會議管理制度
為規范會議秩序,提高會議辦公效率,及時追蹤會議資料的執行效果,特制定以下會議管理制度。
一、行政例會,早班會等應按時舉行,主題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應提前半天通知相關人員會議資料及時間,總經理辦公室會議是每月最后一周周六晚上六點,行政例會每兩周一次,時間是每月雙周周一晚上六點。
二、行政例會,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辦負責主持,部門會議由部門經理主持,各項會議都應做會議記錄。(早班會除外)
三、與會人員不能擅自遲到、早退,提前做好與會相關資料等準備工作。
四、與會人員應遵守會議紀律,不能擅自打斷他人發言,可爭論,但不能爭吵,手機應調至振動,發言講話應說普通話,不允許講方言。
五、與會人員應態度端正,參與用心不能冷淡處之,會后應及時傳達執行會議精神或決議。
六、會議結束后,會議組織者應及時整理會議資料,分類進行處理,并追蹤會議精神執行的效果。
七、違反本制度,視情節給予以批評教育或10元以上罰款。
八、本制度經總經理室批準,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的編寫篇6
一、目的:
二、會議類別:
為了規范會議召開程序,強化日常會務管理,提高會議的效率與質量,促進決議事項的及時、有效達成,特制定本制度。
1、周例會:公司召開的部門部長以上以及重要人員參加的周工作會議。
2、月例會:公司召開的部門部長以上參加的月度總結與計劃會。
3、季例會:公司召開的部門部長以及相關人員參加的季度工作總結分析會。
4、專題例會:公司或相關負責人為滿足工作需要,而臨時就某項或幾項問題而召開的專門會議。
三、會議操作程序:
(一)周例會:
1、時間:每周周一中午12:30-13:30(特殊情況變動等通知)
2、參加人員:各部門部長(主管)及關鍵崗位人員
3、主持人:總經理
4、會務組織:總經理或部經理助理
5、會議內容:
各部門負責人總結上一周的工作進展情況,匯報下一周的工作計劃。
總經理做總結點評,并提出工作要求。
形成會議決議。
(二)月例會:
1、時間:每月1日下午17:30-18:30(與當周例會時間沖突,合并召開,遇節假日提前1天)
2、參加人員:各部門部長(主管)及關鍵崗位人員
3、主持人:總經理
4、會務組織:總經理或部經理助理
5、會議內容:
各部門負責人及關鍵崗位人員總結本公司上個月的工作成績與部分工作進展情況,匯報下個月的工作部署計劃。
總經理做總結點評,并提出工作要求。
形成會議決議。
(三)季度經營分析會:
1、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下午17:30-18:30(遇節假日提前1天)
2、參加人員:各部門部長(主管)及關鍵崗位人員
3、主持人:總經理
4、會務組織:總經理或部經理助理
5、會議內容:
各部門負責人總結上個季度的工作進展情況,匯報下一季度的工作重點。
董事長做總結點評,并根據財務部制作的季度財務分析報告,提出各項工作的重點要求。形成會議決議。
注:月度與季度會議流程或要求在會議前另行通知。
(四)專題例會:
1、時間:公司或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隨機確定。
2、參加人員:公司指定的參會人員(臨時通知)。
3、主持人:提請專項議題的公司領導或部門負責人
4、會務組織:經理助理
6、會議內容:
與會人員討論研究專題內容,并提出具體的意見和建議。
形成會議決議。
四、會議紀律:
1、會前提前將在會議內容公布,需要討論的問題在會前發布的相關人郵箱,相關人需認真了解并做出自己的見解,以備會議討論。
2、會前認真作好各項準備工作,如自備筆記本、中性筆及其他相關材料。
3、按時到會、離會,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無故中途離會;如確因出差在外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者必須會前2個小時內向本部門負責人請假,由部門負責人告知綜合管理部(原則上月度、季度會議不得請假),會議遲到早退按考勤制度處理,給予記錄和處罰。
4、會議采用“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認真開會,作好記錄,必要時可以采取錄音。
5、儀容整潔,嚴肅有序,會風嚴謹,氣氛和諧。
6、會議期間一律將手機調至“靜音”狀態,任何人不得接聽電話(特殊情況除外)。
7、會議發言應簡明扼要,避免發表與會議無關的話題,會議主持者有權提示發言人,其他人員無權打斷發言人講話。
8、會議期間不得有抽煙、吃東西、聊天、說笑、打瞌睡等違紀行為。
9、會議期間的紀律情況由總經理助理負責記錄。公司根據有關管理規定對違紀人員作出處理,納入其個人的績效考核。
10、會議期間討論公司內部重大機密文件和信息,應予以保密,在公司未對外公布之前,不得私自對外公開。
11、會議議決由與會人員表決,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五、會后督辦:
1、各類會議由組織者做記錄,會后形成統一的會議紀要,經總經理簽批后下公布。
2、對于各類會議形成的決議事項由總經理助理或行政部負責監督實施,具體查辦承辦部門的落實情況,并根據具體辦理結果提出考評意見。
3、會議決議事項全部辦理完畢后,由總經理助理或行政部負責將所有會議資料匯總,形成會議檔案實施統一管理,以便日后調閱使用。
會議管理制度的編寫篇7
機關會議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推進部機關會議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壓縮會議數量,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根據市委會議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部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范圍、原則和要求
(一)范圍
1.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由市委組織部承辦的會議;
2.以省委組織部名義召開,由市委組織部承辦的會議;
3.以市委組織部名義召開的全市性工作會議;
4.以市委組織部科室名義召開的單項工作會議。
(二)原則
遵循保證工作需要、注重實效,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減少數量,控制規模,嚴格審批程序,反對形式主義和鋪張浪費。
(三)基本要求
1.嚴格控制會議數量和規模。嚴格按照年度計劃召開會議,盡量壓縮會議數量,控制會議時間和規模,能合并的會議盡量合并召開。
2.改善會議形式。能夠透過文件、電報、電話形式部署和安排工作的,不再召開會議。
3.提倡開短會、講短話。會議講話應簡明扼要,增強針對性和指導性。應按照確有必要的原則,安排領導出席會議和確定與會人員,切實減少領導陪會。
二、會議計劃及審批
(一)實行會議計劃審批制度。每年年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擬召開的會議計劃,由辦公室分類、匯總和審核后,構成市委組織部擬召開的年度會議計劃,報部長辦公會審定。沒有列入年度會議計劃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相關科室應將會議方案報分管副部長審核,再報部長或部長辦公會審定。
(二)實行會議方案備案制度。會議承辦科室應在會前5個工作日,將會議方案送辦公室。
三、會務管理
(一)會務工作由承辦科室和辦公室共同負責。
(二)承辦科室負責的會務工作。
1.代擬會議方案、領導講話、主持詞、新聞通稿等;
2.印發通知、組織報名;
3.布置會場;
4.印發會議材料;
5.組織與會人員入場、簽到,統計會議出席狀況。
(三)辦公室負責的會務工作。
1.省級領導、市領導和部領導到會的協調和座次安排;
2.協調落實會議新聞宣傳、安全警衛、交通疏導、醫療服務等事宜;
3.安排與會人員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辦科室安排和布置會場;
5.制作會議證件,準備會議用品;
6.帶給必要的車輛保障;
7.會務的其他協調和服務工作。
四、會議經費管理
(一)會議經費支出。會議經費支出應按照《市委組織部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要求,嚴格執行會議支出標準,會議用餐標準為80元/人/天。
(二)會議經費結算。由辦公室按照會議計劃編制經費預算,報請部領導審批。會議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辦公室財會人員會同承辦科室,共同審核會議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確認無誤后,由辦公室統一結算。
會議管理制度的編寫篇8
1、目的:為規范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廣州市百利文儀實業有限公司廣州總部會議管理。
3、管理權責:
3.1總經辦負責公司會議的統籌協調及本制度的執行監督。
3.2會議提擬人或主辦部門(含各中心/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并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提出處罰。
3.3會議的審批權限詳見“5.1會議提擬與審批”。
4、會議分類:
5、管理內容:
5.1會議提擬與審批。
5.1.1公司月度例會無須提擬和審批。
5.1.2公司臨時行政會議、公司年度例會由集團總經理直接提擬或由議題涉及業務的主辦部門負責人提擬、集團總經理批準。
5.1.3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自行安排,但會議時間、參加人等,不得與公司會議沖突。其中,中心/部門會議屬非例會性質且需另行核給專項費用的,應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批同意;屬例會性質的,由本中心另行提擬方案呈報集團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5.2會議計劃與統籌。
5.2.1每月28日前,總經辦應與各部門協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臨時行政會議,統一報集團總經理審批后,匯同公司月例會編制《月度會議計劃》,于月底前發放至各部門負責人。
5.2.2凡總經辦已列入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臨時行政會議時,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2天完成會議提擬和報批手續,并報請總經辦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辦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5.2.3會議安排的原則為: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各類會議的優先順序為:公司例會、公司臨時行政會議、部門會議。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此限。
5.3會議準備。
5.3.1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1、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中心/部門按計劃表直接通知與會人;
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提擬,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
(3)其它提擬人認為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對象為與會人、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涉及多個部門和參加人數眾多的大型會議,主辦部門還應編制詳細的會議計劃通知相關部門。
5.3.2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1、會議提擬部門應提前做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準備的組織工作;
2、會務服務提供部門應提前做好會務準備工作,如落實會場,布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3、公司總部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服務統一歸口總經辦負責。
4、部門在總部召開的會議需用公共會場的,應向會議室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書面提出,由會議室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統籌安排。
5.4會議組織。
5.4.1會議組織遵照“誰提擬,誰組織”的原則。
5.4.2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于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于會議開始后,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問題及達成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并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復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并引導會議就其后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決議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人(部門)、達成標準和時間等會后跟進安排向與會人明確。
5.4.3與會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并在《會議簽到表》(詳見附件3)上簽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5.4.4多個部門參加的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主持,集團總經理另有授權的,從集團總經理授權。
5.4.5公司月度例會、臨時行政會議一般應控制在2小時以內,根據會議進行情況確需延時的,主持人須征得與會人員同意。
5.4.6主持人為會議考勤的核準人,考勤記錄由會議記錄員負責。
5.5會議記錄。
5.5.1公司各類會議均應以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
5.5.2公司各類會議原則上應確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員的確定應遵守以下規定:
1、各部門應常設一名會議記錄員(一般為本部門的內務文員,名單報總經辦備案),負責本部門會議及本部門負責組織的會議的記錄工作。
2、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考慮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3、集團總經理主持的公司例會、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秘書負責會議記錄工作,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5.5.3會議記錄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盡量采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于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5、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核準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5.5.4下列情況下,應整理會議紀要:
1、公司各類臨時行政會議;
2、須會后對會議精神貫徹落實進行跟進的會議;
3、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會議紀要的會議。
5.5.5會議紀要的發放或傳閱范圍由主持人確定。公司各類臨時行政會議的會議紀要須報總經辦一份存檔備查。
5.5.6會議原始記錄的備檔按以下規定:
1、本部門負責組織的公司各類行政會議的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負責日常歸檔、保管,但用完后的記錄本應作為機要檔案及時轉總經辦統一歸檔備查。
2、本部門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統一歸檔備查。
5.5.7會議記錄為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泄。其調閱應嚴格按公司文檔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5.6會議跟進。
5.6.1會議決議、決策事項須會后跟進落實的,遵照“誰組織,誰跟進”的原則;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從主持人指定。
5.6.2集團總經理主持的會議的會后跟進工作原則上由總經辦負責落實,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5.6.3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原始記錄及會議紀要為準。
5.7獎懲。
5.7.1獎勵。按《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5.7.2遲到、早退、缺席。
1、遲到。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在會議規定召開時間后5分鐘內未到的,計為遲到。
2、早退。凡參加會議人員,如未經主持人同意在會議召開結束前5分鐘提前離開
會場的,計為早退。
3、缺席。凡必須參加會議人員未經請假擅自不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準而不參加會議的,計為缺席。
5.7.3處罰。
1、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每次處10元的罰款。
2、無正當理由缺席每次處以20元的罰款。
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應參加會議人員遲到或缺席的,以上處罰由傳達人承擔。
6、附則。
6.1本制度由集團總經辦負責解釋。
6.2凡本制度未明確規定的獎懲,按《獎懲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6.3本制度由集團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的編寫篇9
一、制訂的目的
為加強會議室的管理,對會議室的管理更加規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會議室使用管理:
1、會議室使用管理由公司廠辦協調負責,并實施監督。
2、為了避免會議發生沖突,各單位使用會議室需提前1天與廠辦人員電話確認登記,以便統一安排。
3、未經允許,會議室不得挪借他用。
4、非參加會議及培訓的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會議室。
5、臨時召開的公司級緊急會議需要占用會議室時,由廠辦人員進行協調布置。如遇到會議之間發生沖突,要堅持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公司會議優先于部門會議,部門會議之間由部門之間本著重要、緊急優先的原則自行協商解決。
6、各部門申請使用會議室時,需明確使用時間、參加人員等;
7、開會期間,請愛惜會議室的設備及物品,不得擅自使用和操作,挪用的桌椅等設施要及時歸位。
8、會議結束后,會議主持人負責安排及時整理會議場地,關閉電器、電源設備等,如發現設備故障和公物損壞應及時上報廠辦,以便及時修理,保證其他會議的準時進行。損壞辦公室用品(如:水壺、暖壺、杯子等)有使用單位進行賠償。
9、會議室的使用部門,要保持室內清潔,使用完畢后及時清理打掃,將移動的桌椅及時放回原位,以方便其他部門使用。
10、嚴禁在會議室打牌、嬉戲打鬧、聚會、大聲喧嘩等。11、衛生間使用后立即沖洗。
12、室內物品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轉借他人或挪借他用。若要借用會議室內的物品,需填寫物品借用申請表,并要及時歸還原處。
13、會議結束后關閉電源、電器、門窗;保持會議室整潔干凈。
14、若出現物品損壞不賠償或故意損壞物品、未遵守會議室使用規定則廠辦對其追責。
20__年5月21日
會議管理制度的編寫篇10
(一)總則
第一條為改進作風,減少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二)會議分類及組織
第二條公司會議。歸納為四類:
1.公司級會議:主要包括公司董事(擴大)會、公司副總經理會、全公司干部會、全公司班組長會、全公司職工大會、全公司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分別報請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批準后,由各辦事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系全公司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3.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部門、車間召開的工作會(如部門辦公會、車間員工會等),由各部門、車間負責人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4.班組會議:由各分部、中心或班組負責人決定并主持召開。
第三條上級或外單位在本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聯營洽談會,用戶座談會等)一律由總經理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部門協作做好會務工作。
(三)會議安排
第四條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全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行政技術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研究、部署生產、營銷、行政工作,討論決定全公司的重大問題。
(2)副總經理辦公會:總結評價當月生產、行政工作情況,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干部大會(或全公司職工大會):總結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委(半年、新年)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個人。
(4)經營活動分析會:匯報、分析公司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揭露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匯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情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進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匯報、總結前季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匯報、總結當月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布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生產調度會:調度、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部門、車間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部門、車間辦公會: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0)分部、中心、班組會: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1)班組班前會:對前一天工作進行講評,布置當日工作任務和注意事項。
2.各類代表大會:
(1)職工代表大會;
(2)工會會員代表大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公司董事會;
(2)公司管理委員會;
(3)經理聯席會;
(4)生產管理委員會;
(5)生活福利委員會。
4.科技成果發布會:
(1)QC成果發布會;
(2)科技成果發布會;
(3)信息發布會。
第五條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車間負責人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于會議召開前由召集單位經部門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匯總,并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六條總經理辦公室每周五應將全公司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編制會議計劃并印發到副總經理和各部門、車間及有關服務人員。
第七條凡總經理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總經理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理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八條對于準備不充分或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第九條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第十條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全廠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沖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四)會議的準備與記錄
第十一條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具茶水、通知與會人等)。
第十二條會議召集人員應做好會議記錄,并及時歸檔。
第十三條本公司所有與會人員必須自備工作記錄本,做好會議記錄,回到個部門、車間后落實會議內容,必要時將落實情況記錄在案,并及時上報。
(五)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20__年x月__日起實施。
會議管理制度的編寫篇11
一、會議規定
1、參會對像:全體職員
2、參會時間19:00,人員不遲到,不早退,必須按時參會。提前10分鐘入會場,在簽到表上簽名并記錄簽到時間。
3、參加會議,會議開始前手機關機或設置靜音狀態,不接打電話,不玩手機或上網。如遇必接打電話時,需舉手向主持示意。
3、參會人員未經會議組織者同意,不得中途退出。
4、參會人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參加會議,必須提前2小時以上提出申請,經會議組織者同意后方可不參加會議,但事后必須認真閱讀會議紀要,學習,領會會議精神。
5、參會人員進入會場前,與會人員應修整自己的儀表,做到衣冠整齊,精神飽滿;會議期間要求坐姿端正、集中精力、認真聽取發言、不隨意走動、不得大聲喧嘩擾亂會場秩序,討論必須經會議主持者允許。
6、會議結束后,自覺將桌椅歸位,收拾會場,保持會場原有的狀態。
違反以上規定者將處以下獎勵:
會議管理制度的編寫篇12
一、企業會議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改進作風,減少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二)會議分類及組織
第二條全廠會議。歸納為四類:
1.廠級會議:主要包括廠級領導(擴大)會,全廠干部會、全廠班組長、會全廠職工大會、全廠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分別報請廠部批準后,由各辦事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系全廠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廠領導批準主管業務科室負責組織。
3.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車間、科室召開的工作會(如車間辦工會、科務會、車間科室職工大會等),由各車間科室領導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4.班組(小組)會:由各工會、小組長或行政班組長決定并主持召開。
第三條上級或外單位在本廠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廠際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用戶座談會等)一律由廠辦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科室協作做好會務工作。
(三)會議安排
第四條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全廠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行政技術會議:
(1)廠長辦公會:
研究、部署生產、行政工作,討論決定全廠生產、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廠務會:
總結評價當月生產、行政工作,情況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干部大會(或全廠職工大會):
總結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個人。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匯報、分析工廠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揭露矛盾,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工廠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
匯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情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進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
匯報總結前季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
匯報或總結當月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布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生產調度會:
調度、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車間(科室)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科務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0)車間辦公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1)班組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2)班組(科室)班前會:
邀集與會人員的選定標準
·對于該項議題確實深有感觸者
·對于該項議題確實握有資料、學有專精并富有經驗者
·本次會議的結論將會對其有所影響者
·邀其與會參與發言討論的好處要比因該職員出席會議而致工作停頓所造成的損失來得更大者。
對前一天工作進行講評,布置當日工作任務和注意事項。
2.各類代表大會:
(1)職工代表大會;
(2)車間(部門)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小組會);
(3)科協會員代表大會;
(4)企協會員代表大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工廠董事會;
(2)工廠管理委員會;
(3)廠長、聯席會;
(4)生產管理委員會;
(5)生活福利委員會。
4.論文成果發布會:
(1)科協年會;
(2)企協年會;
(3)廠QC成果發布會;
(4)科技成果發布會;
(5)信息發布會;
(6)企管成果發布會。
第五條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車間(科室)負責人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于會議召開前由召集單位經部門或分管廠領導批準后,報廠辦匯總,并由廠辦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六條廠辦每周六應將全廠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編制會議計劃并印發到廠領導和各車間、科室及有關服務人員。
第七條凡廠辦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廠辦調整會議計劃。未經廠辦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八條對于準備不充分、有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廠辦有權拒絕安排。
第九條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廠辦有權安
排合并召開。
第十條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全廠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全廠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沖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四)會議的準備
第十一條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會議管理制度的編寫篇13
一、目的
為統一會議管理模式,規范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培訓流程,減少會議數量、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一)會務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行政管理部應予協助。
(二)行政管理部負責會議管理,所有重要會議要在公司領導批準后到綜合部登記備案。
(三)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發、立卷、存檔。
三、會議分類
(一)、公司部門周會制度
1、召開時間: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部門主管提前通知。
2、主持與記錄:各部門助理記錄,由部門主管主持
3、參加人員:部門主管、部門員工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部門主管請假。
4、會議資料:該部門上周工作總結、本周工作計劃。
(二)、公司員工周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由人力資源部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總經理未列席會議時,由副總經理主持。
2、召開時間:每周五午時4點。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時由行政專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為公司全體員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資料:
(1)各部門匯報上周工作任務完成情景,著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公司日常運作情景的總結。
(3)全體與會人員就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發言。
(三)、公司工作述職會議制度
1、主持與記錄:工作述職會議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
2、參加人員:公司全體員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3、召開時間:每年召開兩次,分別在年中和年末召開,具體時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
4、會議資料:各與會人員各自總結、匯報半年來的工作情景,如工作具體資料、工作任務執行情景及所取得的業績或成效等。
(四)、其他會議
1、各專題會議
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開。會議的資料主要是針對運營管理、招商工作、企劃工作、物業管理工作、預算管理及合約事宜等專項工作進行討論、布署和總結。
2、公司年終總結表彰大會
總結全年工作情景,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團體及個人。此項會議由行政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
3、員工發起的會議
公司員工能夠發起必須級別的會議,員工對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需要多個部門協同時,能夠提請適當級別的會議。由行政管理部門將會議納入臨時會議的范圍,并由主經理批準。
四、會議召開
(一)會議安排:
1、凡涉及到多個部門人員參加的會議或由于階段工作需要臨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召集部門應在召開前1-2天將總經理批準后的會議通知單報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進行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2、行政管理部每月統一編制例會會議計劃,與月排班表同時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景需臨時安排其它會議,組織部門應提前2天報總經理審批并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行政管理部調整的,任何人(部門)不得隨意調整正常會議計劃。
4、各部門工作例會必須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得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5、會議一經確定,與會人員應預先做好各項工作安排,原則上不可請假缺席或遲到,遇特殊情景須提前向總經理請假,獲得批準后方可指派專人代為參加,會后應主動詢問會議資料及交辦事項,確保會議布署的各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并對工作結果負責。
(二)、會議的準備:
1、公司有專項主題的會議或需有投影設備演示說明的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設備連接調試工作;
2、會議之前,行政管理部應有專人負責會議會標的制作和設置,并根據會議級別或性質準備好會議飲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異常重大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各項準備工作,具體包括以下資料:
3.1會議議程安排(應提前報交公司領導或主要參會者);
3.2會議資料準備(如需分發應在入場前登記分發);
3.3會議場所布置;
3.4會議服務人員的安排;
3.5會議簽到;
3.6會后事項安排。
3.7會議需要留存資料的應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做好拍照、攝像工作。
(三)、會議召開及傳達:
1、應明確公司會議的目的,公司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提高效率,所以會議應明確主題,不開無邊際的會議。
2、參會人員在會前應明確會議要研究的議題以便準備好相關文件材料。
3、與會者的`發言要言簡意駭,一般發言不可過長,會議組織者或主持人在開會前應當就每個人的發言時間予以統計和控制,時間到后,無特殊情景不予延長。每次開會中應當強調發言的時間要求。
4、重要會議決議或記錄未正式公布前,與會者不得提前透露會議資料。
5、與會人員必須用正式的會議記錄本做詳細的會議記錄,以便于會后向部門員工準確傳達會議精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行政管理部將不定期抽查與會人員的會議記錄。
6、公司會議的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整理并由公司領導審閱簽發,會議紀要應分發給與會人員,必要時,分發給相關部門。其它會議由召集部門責成專人負責記錄整理,由主管領導審閱簽發并編號存檔。
7、會議結束后行政管理部或其它會議組織部門負責將問題進行匯總、分類,并將會議中對各部門工作的要求進行整理、分類、下發。公司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和追蹤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根據規定的時間節點逐項跟進,并在下一次例會前將各部門完成情景報公司領導。
(四)、會議紀律
1、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3分鐘到達會議現場。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情景。遲到則贊助10元,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請假需經會議召集人批準。無故缺席者,贊助50元。
2、管理級別以上人員共同參加的為中層會議,中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遲到的則繳納1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決策層人員共同參加的為高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必須到場,遲到的則繳納5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或震動狀態。會議期間,所有與會人員不得看報紙雜志、聽音樂、接聽手機等做與會議無關的動作。發現有以上情景者,一次贊助10元,成長10次。
5、會議需要表決時,原則上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方法,特殊情景可集中,一經會議決議之事,應按期完成。管理級別未能兌現承諾的每次贊助100元。對于需要在會議上討論的問題,提前與會議發起人溝通,以便于及時通知所有參會人,在提出問題的時候應當同時提交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
第三十三條附則: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的編寫篇14
一、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1、安全生產會議是協調和處理部門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主要形式。因此,為了保障生產信息的暢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及時召開,并形成會議記錄,需要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2、部門安全生產會議與部門生產例會每周召開一次,并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3、安全生產例會由項目經理組織召開。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安全負責人、安全員、辦公室主任、技術人員和各部門有關負責人,并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
4、安全生產會議采用到會人員簽名制,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安全生產會議參加人員應是生產的責任人、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人員,必須熟悉本項目的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人員參加會議。
6、安全生產會議內容為:
1)、學習貫徹公司有關安全方針、政策、規定、指示;
2)、本周安全生產運行的通報;
3)、本周安全生產運行中出現的各類事故、隱患等進行分析研究,制定出解決方案及具體的落實措施,并限定按全隱患的整改時間、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以及完成后的復查等;
4)、各部門組織人員安全學習的情況以及下周安全生產運行的安排部署;
7、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原則與每周生產例會同時召開,對于臨時發現的事故隱患,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員可臨時召開緊急安全會議,若與其他重要會議發生沖突時可提前或延后,具體時間以安全生產負責人通知為準。
二、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貫徹安全生產方針,了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公司、項目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主持召開公司級安全會議、重特大事故相關會議。
3.2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級安全會議、重特大事故相關會議的組織、記錄。
3.3綜合管理部負責主持召開輕傷、一般事故相關會議,并記錄。
3.4各項目負責人負責主持召開相關安全生產會議,召集人記錄。
3.5各部門安全員和班組長負責主持召開班組安全會議,并記錄。
4.內容
4.1會議內容
4.1.1一般安全生產會議內容包括: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文件精神;布置、落實安全生產工作;通報違紀違章等。
4.1.2安全事故會議內容:調查事故原因、落實整改措施、處理責任者、教育相關人員。
4.1.3緊急會議:針對緊急任務、事情進行安全工作布置。
4.2會議形式
4.2.1公司級安全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召開,綜合管理部記錄,每月不少于一次。
4.2.2各項目安全會議由各項目第一負責人主持召開,一般由召集人記錄,每月不少于一次。
4.2.3生產班組安全會議由各部門安全員或班組長(工段長)主持召開,由主持人作記錄,每月不少于一次。
4.2.4緊急會議根據實際情況由相關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開。
4.3會議要求
4.3.1任何被召集參加會議的人不得無故缺席,確實有事者必須事先向主持人請假并經同意方可不參加會議。
4.3.2會議召集者應在會前準備好會議資料,列出會議重要事項,重要的會議必須形成會議紀要并向相關部門/人員下發。
4.3.3會議召集者應準確通知參會人員會議地點、時間、內容等。
4.3.4會議上決定的事情,相關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去落實,并及時完成。
二、安全會議程序
(一).公司級安全會議
1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安全委員會)
1.1這是公司級別最高會議,每季度固定召開一次,必須在每個季度最后十天完成。由安全科主任負責召集,安全科主任主持,安全處做會議記錄。安全科成員必須參加會議,有事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按規定考核。
1.2會議內容一般包括: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推動企業安全健康發展;研究制訂企業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計劃,解決重大安全問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聽取各單位的安全匯報,督促隱患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對重大人身、設備、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落實預防措施;安全科的常設機構是安全科辦公室,具體執行安全科的決議,負責公司日常安全生產事宜。
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
2.1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一個季度召開一次,由公司辦公室召集,由總經理主持召開,全體員工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2.2會議主要內容:研究、討論如何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審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及執行情況,研究解決重大隱患,且在會上提出對策,擬定解決的辦法及防范措施,協調各部門在隱患處理過程中的分工和協作,指定隱患整改的具體負責人及隱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審議企業的重大事故,審定并通過對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和通報等。
2.3會議記錄由公司辦公室進行,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單位主管。公司辦公室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并形成記錄。
3.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
3.1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門召集,公司生產副總經理主持。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安全生產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技術人員和各主管生產等,并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時間由生產副總經理決定,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3.2會議主要內容:檢查上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業的貫徹落實措施;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作出處理和決定;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典型任務和事跡;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等
3.3會議記錄由安全部門進行,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部門。安全部門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并形成記錄。
(二).項目部安全生產專題會議
安全生產專題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必須在月底之前完成。安全生產例會由負責人負責組織,安全領導組織全員參加。會議內容一般包括:
1、負責人通報階段性的安全檢查情況,包括內部檢查和現場安全管理機構檢查的情況,學習有關文件或法規;
2、各管理人員根據作業任務情況匯報各自的安全職責履行情況;
3、各管理人員結合作業計劃,匯報各自上一階段的安全作業情況和下一步的打算,以及需要解決的問題;
4、各負責人結合分管業務進行講評;
5、項目經理結合作業任務,講評各人員安全作業工作,布置下階段安全作業工作任務;
6、與會人員共同研究重大項目、關鍵項目和安全重點部位的對策和安全控制措施;
7、安全領導小組組長進行安全分析形勢,指出存在問題,對需要解決的問題進行討論和研究,提出解決辦法和要求;
8、其他需要研究和確定的事項。
(三).部門級安全會議
1部門級安全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安全的領導主持,全體組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2會議主要內容:討論本部門如何貫徹執行上級和公司里安全生產上的各項決議以及公司在安全生產上的一些重大問題。
3會議記錄由召集人記錄,部門安全員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并形成記錄。安全部門不定期抽查會議記錄及決議執行情況。
(四).班組安全會議
1由班長負責召開,小組成員參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部門自定。
2會議主要內容: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布置、檢查、交流、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等;分析班組內外事故案例;結合本班組特點開展事故隱患的預測預。
3會議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領導和安全員每月進行定期檢查并簽字。
(五).各專業性安全會議
由各主管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主管領導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六).調度安全會議
專職調度人員每半月組織一次調度安全會議,會議主要是傳達上級關于安全方面的會議紀要、相關政策文件、最新要求等,參加人員包括全體人員。調度人員要充分重視對上級來文的登記、傳達、歸檔等工作。確保項目部能第一時間掌握上級領導關于安全的各種指使。
(七).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由各部門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性和突發性等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各職能部門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八).相關要求1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2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3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
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4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5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安技部門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三.附則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
會議管理制度的編寫篇15
1.本標準規定了X有限公司對于內部會議召開的組織、安排及其它各項事宜。
本標準適用于X有限公司對于召開內部會議的管理和控制。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
《會議紀要》
《會議簽到表》
3要求
本公司內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按本制度執行
3.1會議組織
2.1.1公司級會議:公司員工大會、年度總結計劃會和各種代表大會,應報請總經理批準后,由主管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3.1.2專業會議:即全公司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項目小組會議等),由會議召集人負責組織協調安排。
3.1.3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由各部門主管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3.1.4車間(班組)會:由各車間主任或班組長決定并主持召開。
3.1.5外單位在我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用戶座談會等)、一律由人事行政部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助做好會務工作。
3.2會議的安排
3.2.1例會安排: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序號會議名稱組織部門主持人時間地點參加會議人員
1年度總結計劃會人事行政部總經理每年元月公司行政樓
培訓中心班組長以上干部人員
2每月生產計劃會生產部生產部長每月25日公司會議室車間主任以上干部人員
3每月工作總結會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長每月2日公司會議室車間主任以上干部人員
4部長協調周例會人事行政部副總經理每周一16:40分公司會議室各部門部長或臨時特邀人員
5生產部周例會生產部生產部長每周六13:00分公司會議室生產部人員、車間主任或臨時特邀人員
6質控部周例會質控部質控部長每周六16:40分公司會議室質控部全體人員或臨時特邀人員
7其它臨時性會議另安排確定另行安排確定另行安排確定公司會議室另行安排確定
3.2.2其他會議的安排:如遇特殊情況,相關部門需臨時召集會議,須事先與人事行政部取得聯系,以便安排會議場所和提供必要的設施,會議組織由責任部門負責。
3.2.3凡人事行政部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二天報請人事行政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人事行政部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3.2.4對于準備不充分,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人事行政部有權拒絕安排。
3.2.5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人事行政部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3.2.6各部門會議的會期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3.2.7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安排好座位,備好茶具茶水,通知與會者等)。
3.2.8參加會議人員無特殊原因不能請假,如請假需經主持人批準。參會人員須準時到會,未及時請假或遲到者,會議開始五分鐘內每次罰款五元,五分鐘外按每分鐘一元處以罰款,并由主持人開出罰單。
3.2.9與會人員應知無不言、集思廣益,一經會議決定之事,應按期完成;必須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走動,不得在會場內接聽手機(會場內應將手機設定為振動或無聲狀態)或大聲喧嘩。
3.2.10會議組織部門應在會后24小時內整理發布《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按《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執行。
3.2.11會議紀要和會議決議未正式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露,否則按泄密論處。
3.2.12八小時工作時間外召開的會議(節假日除外),與會人員不打卡記時,不計(結)算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