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
制度的制定和實施體現了人類對于人與物的關系的認識和調控,是人們對于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的意識和規范的反映。如何才能寫出優秀的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這里給大家分享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供大家參考。
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篇1
消防器材使用保管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國家財產和每個人的人身安全,為確保全校消防器材的合理使用,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特制定如下規定: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象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愛護消防器材,平時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滅火器要放于通風良好處。
2.消防器材實行專人負責,各樓由承包負責人負責;廠、店由廠店負責人負責;車庫車輛由司機負責;各倉庫由保管員負責;學校各重點部位由其負責人負責。
3.滅火器使用后及時上報安全員并說明情況返回空瓶,領取新瓶,使之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
4.滅火器如因管理不當,丟失應追究其負責人責任,并賠償滅火器人格的30%,無故動用或保管不當造成報廢,同樣賠償30%。
5.由安全負責人和安全員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狀況。
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篇2
1.目的:
1.1為保障公司安全,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為公司的經濟效益保駕護航,突出“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到滅火器材用時無礙,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
3.職責: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隊負責落實檢查和保管。
3.2人事行政部負責督導和指導。
4.程序細則: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負責,每半年綜合檢查一次,每月點檢一次,做到臨警好用。
4.2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體為:各類滅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設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須由各部門安全消防責任人負責,分段、分塊落實到班組。
4.4消防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貨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隨時保持清潔。
4.5消防器材是滅火的專項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內的水帶、接口、板頭、噴槍等物品要每月檢查一次,且隨時處于備用狀態。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內的物品損壞、缺少,將按公司《獎懲條例》予以處罰。情節嚴重者按破壞消防設施論,送交派出所處理。
4.8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4.9過期損壞或因消防演習使用過的消防器材經人事行政部確認后,統一進行配備、裝藥,并按《廢棄物管理程序》規定處理。
4.10公司各類滅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每年一次換藥并送檢消防部門。
4.11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4.12采購消防器材時,應符合環保要求。
4.13報廢管理:
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8年;
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年;
手提式1211滅火器——1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
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年;
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推車式1211滅火器——1年;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另外,應報廢的滅火器或貯氣瓶,必須在筒身或瓶體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膠貼上“報廢”的明顯標志,內容如下:“報廢”二字,字體最小為25mm×25mm;報廢年、月;維修單位名稱;檢驗員簽章。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篇3
一、消防器材要按規定排列整齊,做到風吹不著、雨淋不著、日曬不著,確保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要符合滅火要求,放置于醒目位置,做到便于取用。
三、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立即上報保衛部門。
四、各部門對本單位的消防器材做到登記造冊,專人保管,責任到人、定崗定位,不準丟失,不準轉借,不準挪用。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及時維修和更換。
六、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品種符合國家規范要求。配置地點做到有明顯標志,專人管理。
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消防器材是滅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為了確保其在一旦發現火情時發揮應有的滅火效力真正起到保護公司財產少受損失的作用,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與管理:
1、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責任人為專職安全員,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藥物(即“三定”)。
2、布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條例規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3、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4、如有關部門由于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應與專職安全員取得聯系,必須經得專職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后,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5、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消防設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現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并報總經辦專職安全員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6、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范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維護與保養:
1、廠區內各置定點的消防器材均由總經辦安委會專職安全員負責統一管理保養,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對于各種滅火器,專職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3、布置在廠區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戶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4、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5、廠區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6、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泄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7、滅火器使用后,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并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8、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后,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注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9、消防設施不足時,安全主任應填寫《設備申購單》,3萬以下由總經理批準,3萬以上由總經理審批、公司財管會批準,消防設施應到當地消防部門指定廠商購買。
10、本制度從公布之日開始實行,實行中未盡事宜日后可進行修訂。
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篇5
一、負責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批示,保障本單位消防及生產安全符合規定。
二、負責落實本單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三、負責制定全省安全生產制度及考核辦法;
四、負責組織防火安全教育及消防知識學習;
五、負責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確保安全;
六、負責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并按規定進行業務訓練;
七、負責協助調查事故原因,提出事故處理意見。
八、負責做好上級領導交辦的安全工作。
九、負責各單位消防安全存在的火災隱患整改、登記,及時予以消除,并報告相關領導
十、負責消防器材定位管理,按規定進行換藥和維修,使之保持良好完整狀態;
十一、負責建立消防器材登記制度,對消防器材名稱、數量、存放位置、有效期限、驗收人及日期,要制表造冊逐一登記,存檔備查;
十二、負責對違反消防材管理規定損壞消防器材或擅自動用消防器材者,根據情節輕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之規定及有關消防法規予以處罰;
十三、負責各單位凡因生產必須用火者,事前必須向省公司安委提交書面用火申請,經批準后發給“用火許可證”;
十四、負責全省安全事故處理,應填寫“事故表”。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處理考核并發通報;
十五、負責對隱瞞事故不報告者,視情節輕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十六、負責機關大院內部管理工作。規劃管理好機關大院,搞好室內外環境衛生,搞好機關大院內車輛停放管理,加強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及節假日的值班和日常的門衛傳達工作。
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篇6
1.0目的:為了確保全廠防火工作正常,特制定本規定。
2.0適用范圍:全廠消防器材。
3.0規程正文:
3.0.1公司內部一切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栓,滅火器,沙箱,水桶,消防锨,尼龍水帶,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廣播系統等都是為應付緊急情況而設置,非緊急情況下任何未經授權的人員包括公司職員與外包商都無權擅自動用,違者將視情節嚴重性予以相應處罰。
3.0.2消防設施由廠務部消防工程師統一負責,每月應對所有消防設施進行檢查或進行性能測試并作好相應的檢查記錄。消防工程師應保證各種消防設施隨時保持可用狀態。
3.0.3消防工程師應按照公司及當地消防主管部門之規定及標準對現有消防設施的配置進行審核以保證現有消防設施的設置及配置都符合上述標準。
3.0.4由于正當理由使用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等應作好使用記錄。
3.0.5下列情況屬正當使用范圍:
火災發生
消防培訓及演練
滅火設施性能測試
3.0.6消防控制室內應有一套完整的消防主要設施平面布置圖以備查,消防工程師應隨時對圖紙進行更新以保證圖紙為最新版本。
3.0.7公司內部應有足夠數量的消防疏散圖,消防工程師應隨時更新圖紙以保證圖紙為最新版本。
3.0.8消防設施如有損壞或丟失應及時補充以保證設施隨時可用。
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篇7
一、維護管理范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機械排煙系統;
4、室內消火栓系統;
5、滅火器材;
6、安全疏散輔助設施(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
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三種方式。
(一)建筑消防設施巡查
1、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日開展一次。
2、建筑消防設施巡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電源工作狀態。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報警探測器外觀,火災報警控制器運行狀況,消防聯動控制器外觀和運行狀況,手動報警按鈕外觀,火災警報裝置外觀。
(3)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外觀,消防水箱外觀,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狀態,水泵結合器外觀、標識,管網控制閥門啟閉狀態,泵房工作環境。
(4)消火栓滅火系統:室內消火栓外觀、室外消火栓外觀。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外觀,報警閥組外觀,末端試水裝置壓力值。
(6)機械排煙系統:排煙閥外觀,自然排煙窗外觀,排煙機工作狀態。
(7)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燈外觀,應急燈工作狀態,疏散指示標志外觀,疏散指示標志工作狀態。
(8)滅火器:滅火器外觀,設置位置狀況。
(二)建筑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
1、建筑消防設施的單項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檢查人員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在《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上簽名。
2、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用電設備電源末級配電箱處主、備電切換功能。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警報裝置的。警報功能,火災報警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顯示盤的報警顯示功能,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聯動控制和顯示。其中火災報警探測器和手動報警按鈕的&39;報警功能的檢查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5%。
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篇8
1.1為保障公司安全,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為公司的經濟效益保駕護航,突出“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到滅火器材用時無礙,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2.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
3.0職責: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隊負責落實檢查和保管。
3.2人事行政部負責督導和指導。
4.0程序細則: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負責,每半年綜合檢查一次,每月點檢一次,做到臨警好用。
4.2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體為:各類滅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設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須由各部門安全消防責任人負責,分段、分塊落實到班組。
4.4消防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貨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隨時保持清潔。
4.5消防器材是滅火的專項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內的水帶、接口、板頭、噴槍等物品要每月檢查一次,且隨時處于備用狀態。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內的物品損壞、缺少,將按公司《獎懲條例》予以處罰。情節嚴重者按破壞消防設施論,送交派出所處理。
4.8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4.9過期損壞或因消防演習使用過的消防器材經人事行政部確認后,統一進行配備、裝藥,并按《廢棄物管理程序》規定處理。
4.10公司各類滅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每年一次換藥并送檢消防部門。
4.11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4.12采購消防器材時,應符合環保要求。
4.13報廢管理:
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8年;
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0年;
手提式1211滅火器———10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
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0年;
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推車式1211滅火器———10年;
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篇9
一、目的
為加強消防設施管理,增強全公司應急救援工作,明確相關部門及人員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做好日常應急救援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維護、保養,確保突發事件能在有限的時間內得到控制和消滅,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部門,主要消防設施包括消火栓、消防管道、消防箱、消防帶、水槍、扳手、滅火器、消防沙、消防锨、消防安全標志、消防疏散通道以及應急救援物資等。
三、管理職責
1、后勤科負責全公司消火栓的供水系統的日常維護、保養。負責全廠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和管理。
2、各部門、車間負責本部門及區域內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
4、總經辦安檢員負責消防設施安全管理的監督。
四、消防設施的設計、安裝、驗收與配備要求。
1、新、改、擴建項目在設計、安裝生產設施的同時,必須同時設計、安裝消防設施,消防設施設計、安裝方案必須報總經辦安檢員備案,由安檢員組織相關部門會審方案的可行性和消防設施的驗收,并監督檢查消防設施的安裝施工。
2、消防設施需要變更(如位置、數量、規格等)的車間、部門須提出申請,總經辦安檢員審批,未經批準的不得變更,后勤科保留設施變更記錄。
3、消防設施安裝標準:
(1)消防設施應按照標準定置安裝和擺放。
(2)生產區廠內消火栓間距不超過100米,消火栓地上部分距離地面垂直高度標準為640mm,地面以上部分露出紅漆。消火栓距路邊不應超過2m,距房屋外墻邊不宜小于5m,并不宜大于40m。
(3)消火栓的放水口應使用卵石滲水層,卵石粒徑20~30mm,鋪設半徑500mm,鋪設深度自地面下200mm至槽底,鋪設卵石時,注意保護好放水彎頭,以免碰壞,絕不能堵塞放水出口。
(4)室外地下消火栓應砌筑消火栓井,室外地上消火栓應砌筑消火栓閥門井,消火栓與開閉閥門之間兩者距離不超過2。5米。
(5)消火栓的各處開關是否靈活、嚴密、吻合,所配帶的附屬設備配件應齊。
4、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按照國家標準配備,采購消防器材時應禁止使用未經安全消防機構驗收合格的產品。
5、各部門應該根據本區域范圍需要補充和配備適用齊全的消防器材,按照程序填寫《消防設施器材申報單》總經辦安檢員進行審核。
五、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標準:
1、各車間、部門負責本部門及衛生區域內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并將消防設施的安全狀況納入每日現場設施安全管理。
2、維護保養標準:
(1)保持消防箱箱內、外無雜物,無灰塵,箱體除銹刷漆整潔,紅色顏色。
(2)各部門使用過的消防水帶應該進行晾干處理后放回消防箱,確保干燥。
(3)消火栓、水帶、噴槍、扳手等齊全完好,消火栓閥桿頂部保持潤滑。
(4)滅火器定位擺放,保持外部整潔,不得隨便挪用,失效滅火器及時更換并撤出作業現場。
(5)重點部位消防水帶、噴槍直接連接消火栓。
(6)各消火栓外圍2米以內禁止堆放物品,并保持通道暢通。
3、各種消防設施應符合5s管理,表面無油污、無污物、無灰塵,清潔光亮。
六、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管理
1、后勤科兼職消防隊在做到日常管理的同時,每月定期對全廠消防設施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問題部門整改,并將每月消防設施檢查情況進行紀錄;總經辦安檢員在現場安全監督管理中發現的消防設施安全隱患和問題隨時通知后勤科進行整改。
2、消防泵停用管理。
生產科消防泵必須24小時正常運轉,確保全廠消防供水系統滿足應急使用,不得隨意停泵,如因消防管線、閥門等局部檢修或其他改造情況確實需要停水停泵的,需求部門必須到總經辦安檢員辦理停用申請。程序如下:
(1)需求單位向總經辦安檢員提出《消防設施停用申請》。
(2)生產科確定停消防泵或區域關閉閥門及停用時間方案。
(3)消防設施管理部門(后勤科)簽字認可。
(4)由全廠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審批,總經辦安檢員登記備案。
(5)生產科根據《消防設施停用通知單》實施停用泵方案。
(6)如果因未能到期修復或其他不符合條件不能開消防泵的,必須由需求單位重新辦理延期申請。
(7)修復完畢符合開泵條件的,生產科啟用消防設施。
3、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應急情況不得動用消防器材,如培訓演練使用必須經后勤科同意并辦理審核《消防器材使用許可證》手續,事故應急使用除外。
4、消防設施重點檢查內容和標準應包括以下內容:
滅火器
(1)滅火器是否放于固定且便于取用的明顯場所。
(2)安全插銷有無脫落或損壞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3)噴嘴和導粉管有無變形、損傷、老化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4)壓力指針指示值是否在有效范圍內。
(5)有無其他影響滅火器使用的堆放雜物等。
(6)滅火器的規格類別是否符合現場滅火使用。
消火栓
(1)消防水帶、扳手、噴槍是否齊全完好,有無水帶老化損傷情況。
(2)消火栓及管線有無漏水。
(3)消火栓附近2米內有無堆放雜物。
(4)消防水帶箱體是否完好正常。
消防泵及消防管道
(1)消防泵是否正常開啟,泵的進出口壓力是否正常(4。5mpa以上)。
(2)檢查泵電機及泵體溫度、聲音是否正常。
(3)消防泵潤滑油是否變質。
(4)泵的閥門閥桿是否靈活。
(5)消防管線(地上或地下)、法蘭是否銹蝕、漏水,各消防管道連接閥門是否開啟靈活。
消防應急器材
(1)各車間、倉庫、宿舍安全出口指示標志是否齊全。
(2)各車間、倉庫、宿舍應急疏散通道是否保持暢通,應急照明燈是否正常。
七、消防設施檔案管理
1、后勤科—兼職消防隊安排專人建立健全消防設施檔案并及時進行更新。
(1)建立全廠消防(地上消火栓、室內、室外消火栓)系統檔案,消火栓布置圖。
2、消防設施檔案應報總經辦安檢員備案。
八、各單位及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消防設施安全管理規定,否則出現以下情況的給予50—1000元處罰,情節嚴重并造成重大損失的加倍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非應急情況動用消防滅火器、消防栓的。
2、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不完好有效的。
3、消防設施、器材失效、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4、存在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5、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6、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7、對消防隱患經下整改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篇10
一、一般規定
(一)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爆炸物品儲存庫負責人應將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同公司經營管理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考核。
(二)爆破器材儲存庫成立消防安全小組,爆炸物品儲存庫主任任組長,綜合管理部經理任副組長,部門指定1名兼職消防員。
(三)消防安全小組的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根據易燃易爆物資放置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5.對專職、義務消防組織和職工,加強管理教育和學習訓練,
6.進行季節性和專業性防火檢查,監督執行防火制度,督促解決火險隱患。
7.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四)根據不同場所中可能發生火險的物料、器材的性質,按規定選用和配備各種類型、規格的手提滅火器,配備的數量要求如下(以面積為單位):
1.辦公室、值班室和臨時動火作業場所等,50㎡以內配備不少于1個。
2.易燃易暴物品庫、爆破器材臨時堆放場等,50㎡以內配備不少于2個。
二、消防器材管理
(一)指定專人保管,嚴禁他用,如有違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處理,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二)各種消防器材用于撲救火災,用完后立即整理放回原處,如有損壞,應報綜合部,并報損重新配發。
(三)消防器材一律由公司綜合部統一購置,按各部門需用實際數量和預計施工現場的需要配發,需用部門必須事先提出下一年度的需用計劃,否則不予配發。
(四)凡配發各門的消防器材,必須妥善保管,不得損壞或丟失,要定期檢查、保養,冬季要做好保溫工作,使各種消防器材經常處于完好狀況。
(五)嚴禁對消防器材亂拿亂放,嚴禁動用消防栓、嚴禁埋壓、圈占、堵塞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
三、防火管理措施
(一)庫房和庫區,必須設置明顯的嚴禁煙火標語牌。
(二)嚴禁使用各種明火,禁止吸煙,不得攜帶火種及其他引火物進入庫區,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要與煙火明火作業場所及高壓架空線保持適當的防火距離。
(三)倉庫區域內,必須能使消防車通暢。
(四)非工作人員,不得私制進入庫內,必須進庫時,要經過本庫保管員同意方可。
(五)庫區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供水,應設有適當數量的消防器材,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篇11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明白火警電話(119、110)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學校在學校內決不允許焚毀資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毀的不得隨便亂燒;要選擇遠離建筑物的空地,并有專人負責焚燒,須等余燼完全熄滅后方能離開。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庫房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必須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問題和用電器故障等引起火災。
6、嚴禁在學校庫房、實驗室、微機室、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嚴禁在辦公室內私自應用電熱餅和電熱玻璃插座等電器設備,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一樣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嚴禁在學校教室、辦公室使用蠟燭、油燈等照明。
10、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篇12
摘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及《四川省消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要求,企業消防管理應當管什么?專業消防隊員應具備什么樣的條件?掌握何種技能?方能滿足消防工作需要。從“天津港”事件到近期親歷的火災險情處置,本文意在通過對一些現狀的思考,初步提出企業消防管理的內容和對專業消防員的具體要求。
關鍵詞企業消防管理認識
大家知道,“天津港”火災事故教訓深刻,令人深思。對一般人而言,隨著時間的推移,似乎已不在成為人們關注的話題。但作為一名企業消防管理人員,本人從關注這一事故開始,在加強和規范自身日常管理的同時,通過對企業近年來消防管理工作的梳理,以及對現狀和案列的分析,對照“消防法”、“條例”和企業安全生產達標過程中的具體做法,結合“消防管理檔案”記載事件的描述,對做好今后消防管理工作有了新的想法。在此淺談對企業消防管理工作中的一些認識,希望能引起同行的共鳴和思考。
一、企業消防管理的現狀
依據“消防法”、“條例”,作為一個特除的化工企業,我們組建了消防管理機構,成立了消防隊,管理模式為消防結合,即消防日常管理和火險出現時滅火救援為一體。平時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受過專業培養和訓練的人員少;崗位上尚未有取得國家專業資質證人員。防火管理人員普遍文化水平和操作技能不高,只能適應傳統的消防管理;對目前新工程項目中所涉及的消防自動控制系統(見附圖一)設施、設備和性能等,不愿學、不會操作、不敢使用的現象比較突出。
圖一:消防自動控制系統
案例一:在對基層消防值班室人員進行操作檢查時發現,值班人員對發生的誤報警信號不知道怎么處置,正常的設備自檢不會操作。個別單位值班人員擅自將消防自動控制柜信號關閉,導致現場發生的火災情況不能在第一時間報警和處置。
(二)日常管理中的消防檢查僅限于對現場的常規配備傳統消防設備、器材(見附圖二)外觀及數量多少的觀察,對設備、設施的功能使用、有效性綜合測試很少現場檢驗。
圖二:傳統消防設備、器材
(三)由于各種原因,專用消防設備自投入日起幾乎未曾真正使用、演練次數屈指可數,從而導致器材閥門銹蝕、管道堵塞,配件老化、損壞。案例二:在對專用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儀表盤破損、閥門開關不暢、噴槍閥柄斷裂等。對個別操作人員進行實際測試時,發現相關知識欠缺,業務不夠熟練。
(四)管理人員對專業知識的了解和掌握不多,對火災處理后期的現場調查、整改、防范措施等明顯欠缺;消防檔案應記載的內容、項目不夠完整和規范。重點防火部位沒有明確標示,一旦發生火災,將對第一時間處置、報警、救災等帶來影響。案例三:某單位報廢設備處理廠房發生火情,由于事先對廠房性質不了解,用水、用泡沫?還是用干粉、二氧化碳?待查明原因、采取正確的撲救方式再進行處置時,時間上延誤了許多,對第一時間撲救、降低損失產生了影響。
二、原因分析
根據觀察和了解,由于“消防法”和“條例”的相關內容沒有真正貫徹落地,企業消防管理隊伍從管理人員到車輛駕駛員,幾乎都是從其他部門調配、分流到崗的人員,普遍存在年齡偏大、文化程度不高、消防專業知識匱乏;由于行業特點,長年沒有大的出警任務,缺乏專業訓練和培訓計劃,隊員體能、專業撲救技能不能滿足標準要求;在管理上,因崗位低等具體問題,沒有吸引力、留不住人,隊伍比較難帶等,單位也疏于對人員的紀律、業務、技能要求;消防工作在部分管理部門人員心中普遍存在是擺設、是后勤,處于企業管理的低端。因此從業務培訓到崗位配備人員都不能得到落實。
三、做好企業消防管理工作的具體建議
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篇13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安管/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使用要求,適用于各物管中心對安管、消防器材的管理。
2安管/消防器材的管理
2.1管理基本原則為:統一配制、分工管理;誰使用、誰負責;誰損壞、誰賠償。
2.2安管/消防器材由安全管理部門歸口管理,職責分工為:
a)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負責各類安管/消防器材的購買申請,報物管中心負責人審批;對講機需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和統一采購。
b)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管/消防器材的配置、領取、保管和發放;
c)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管器材的統計和發放登記;
d)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負責消防器材的登記和定期檢查;
e)安管員負責消防器材的巡視檢查。
2.3發放范圍與配置標準(見表1)
表1
類別名稱發放范圍配置原則備注
通訊對講機當值固定崗、巡視崗/管理員定崗定機隨時充電
防護警棍當值安管員按需發放集中保管
雨衣固定崗、巡視崗雨天發放,人手一套提前準備
雨鞋固定崗、巡視崗
照明手電巡視崗、車管崗夜間及停電時發放隨時充電
消防消防斧中控室按需配置集中保管
防毒面具中控室按需配置集中保管
防護服中控室按需配置集中保管
滅火器公共區域、停車場、機房按規定配置定期檢查
注:本表僅供一般情況下參考,特殊情況可作適當調整;
2.4保管與發放
2.4.1安全管理部門應建立安管/消防器材分類臺帳,統一編號。填寫《安管器材配置表》(表380-22)和《消防器材配置表》(表380-21),登記編號、名稱、數量、配置地點/崗位、時間等信息。由個人或班組使用、保管的器材還應做好領用登記。
2.5物管中心應定期對員工進行安管/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以確保器材能夠正確使用。
2.6器材發生損壞或丟失,安全管理部門應書面上報物管中心負責人,并及時修復、補充相關器材。。
2.7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核對檢查器材,發現問題時及時處理。
2.8安全管理部門嚴禁將器材轉借他人或私自使用,嚴禁將器材占為己有,違者將予以嚴肅處理。
3安管器材的使用與維護
3.1對講機的使用與維護
3.1.1對講機只供當值的安管班長、安管員、維修工和服務員使用,實施定崗定機的管理,嚴禁用作其它用途,特殊情況須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
3.1.2對講機電池應按相關使用規定或使用說明進行充電。
3.1.3各崗位人員做好電池充電及交接工作,使用人在交接崗時須干布擦拭機身,并將音量調到適當(清晰聽到)位置。檢查對講機外觀,性能是否完好和正常,如發現問題立即與上一班人員確認,并上報領班/主管,記錄損壞的情況和損壞原因。
3.1.4對講機應按規定頻率使用,嚴禁私自拆卸、破壞或隨意調至其他頻率。
3.1.5使用人在聯絡對方時須使用代碼,不得直呼其姓名,并講清自己的代碼。被聯絡人在對方呼叫三聲之內必須應答。
3.1.6使用對講機通話時要簡單明了,不得說與工作無關的事。
3.1.7使用人可根據執勤情況適度調節對講機的音量,避免音量過大影響到客人,過小自己聽不清楚。
3.1.8在崗人員應隨時檢查對講機通訊狀態,如電量不足應立即聯絡領班安排人員更換電池,不得擅自脫崗。
3.1.9遇雨、雪等惡劣天氣時,應采取措施保護對講機。
3.1.10使用人攜帶對講機到信號較弱或無信號的地點,應事先告知領班所去的位置或聯系電話,以便緊急情況下聯絡。
3.1.11為了確保不影響客戶的辦公秩序以及保守內部機密,特殊崗位人員應配備對講機耳機。
3.1.12對講機須佩戴在使用人的右后腰處。冬季著大衣時,須將對講機佩戴在大衣正面武裝帶的右側。
3.2警棍的使用
3.2.1安管員要愛護使用警棍,嚴禁用警棍媳戲打鬧或交給他人玩耍。
3.2.2所配警棍只供安管員在緊急情況下防衛使用,非值班、值勤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
3.2.3嚴禁將警棍提供給他人使用,無特殊情況或未經安管部負責人批準,嚴禁攜帶警棍外出。
3.2.4交接班時,應對警棍進行檢查并記錄在相應的《安管值班/交接班記錄》(表380-4)。
3.3手電、雨衣、雨鞋的使用
3.3.1安管員要愛護使用手電、雨衣、雨鞋,非晚間或下雨時不得使用,嚴禁將雨衣、雨鞋、手電筒、電池等占為己用。
3.3.2雨天用過的雨衣要及時用干布擦拭干凈,折疊整齊后交當值班長保管。
3.3.3手電使用完畢后,用干布擦拭干凈并將電池卸出。
3.3.4交接班時,對雨衣、手電進行檢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記錄于相應的《安管值班/交接班記錄》(表380-4)。
4消防器材的使用與維護
4.1消防斧、防毒面具、防護服等消防器材的使用與維護
4.1.1消防斧、防毒面具、防護服等消防器材統一放置在監控中心/消防值班室,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
4.1.2在緊急情況或消防演習中,經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4.1.3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消防斧、防毒面具、防護服等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和使用性能的檢查工作。
4.2滅火器的使用與維護
4.2.1各物管中心的公共區域和重要部位需根據當地消防部門的規定配備足夠的滅火器。
4.2.2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物管中心所有的滅火器材進行詳細登記,記錄配置地點、數量、器材型號、購置/年檢日期、品牌等信息。
4.2.3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公共區域配置的滅火器進行檢查,并適時對滅火器更新,確保滅火器正常使用。
4.2.4安管員和各部門員工均應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滅火器的使用培訓。
4.3消防設施的管理
4.3.1未經安全管理部門同意,各類消防設備設施、器材不準隨便挪動、占用。
4.3.2室內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每半年由維修工程人員進行出水測壓的實驗,并檢查供水系統的運行狀態。
4.3.3各部門管轄范圍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器材必須設專人管理和清潔,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安全管理部門。
4.3.4維修工程部門應設專職/專人負責消防設備設施的檢查、維護和保養,并將維修、保養計劃,運行狀況進行備案。
5記錄
5.1《安管器材配置表》(表380-22)
5.2《消防器材配置表》(表380-21)
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篇14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篇15
(一)庫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庫房安全防火,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39;原則,要創建無火災、無失盜、無蟲鼠霉變,無差錯事故的四無庫房,庫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庫房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不得隨意亂接電源線,不得使用電爐子等禁止使用的其它電器設備。
3、庫房內不準存放易燃雜物,物資存放距照明燈不得小于0.5米。
4、非庫房人員未經允許一律不得進入庫房。
5、庫管員要了解本庫物資對易碎、易潮的物資要特別維護,經常保持庫內正常的溫度、濕度,合理庫存。
6、庫管員要經常清潔庫內地面、貨架、物資的塵土,保持庫內干凈整齊。
7、庫管員下班前要關閉水、暖、電源的開關,鎖好門窗,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上班后如發現庫房內有被盜跡象,要保護現場,并盡快通知經理及相關人員處理。
8、庫管員有維護所在區域安全秩序的義務,發現漏電、漏水及可疑人員,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9、庫房所備消防設施不得亂動或挪作它用,周圍不許堆放任何物品,并經常檢查,使之保持有效狀態。
10、庫管員應熟知滅火器材的屬性,并能正確熟練地使用各種滅火器材。
(二)庫房管理制度
一、原材料、成品庫房由保管員負責。
二、庫房要求門鎖齊全、進出方便,庫房鑰匙只能保管員掌握,閑人不得進入庫房。
三、庫房的衡器必須經常校準,保證進貨、發料數量準確,防止錯進錯發。
四、要按照分類劃片保管法的要求,按照不同的貨物品名,設置卡片,按規定的區域和原料離地、離墻存放。
五、對直接進入車間加工的鮮活原料,應及時加工處理,并負責保管好未用完的原材料。
六、要有計劃、有安排對原材料實行先進先出原則。
七、保持倉庫內外清潔衛生。設防鼠、防蟲蠅、防潮、防火、防盜等設施,保持庫內無蟲蠅、無蟑螂、無蜘蛛網、頂不漏、地不潮、安全可靠。
八、庫管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做好原材料的建帳、建卡工作,做到帳物相符、憑據齊全。由于不負責任造成虧空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嚴格執行原材料進貨索證制度(產品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防偽標識、產地清真證明等證件),對不符合證件要求的產品、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原材料有責任拒收入庫。
十、根據庫存數量、用量,及時向采購部上報采購計劃,確保庫存物資的充足供應。
十一、每月底對庫房原材料進行一次盤點和結清各項帳務,若出現差錯責任自負。
十二、食品庫房杜絕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篇16
1目的
規范庫房的防火安全管理,確保大廈弱電設備的正常運行。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庫房的防火安全管理及保安部對其的消防安全檢查。
3職責
3.1財務部負責執行此制度。
3.2保安部消防主管負責監督此制度的執行情況。
4工作內容及要求
4.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公司所屬庫房由其所在部門設專人保管;保管員負責本庫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4.2庫房保管員必須熟知本庫房所存物品的性質、數量,并進行分類,碼放整齊,不得隨意堆放,堵塞通道。庫房存放物品的安全距離是:內墻距10公分,外墻距40—50公分,柱距10公分,頂距50公分,跺距80公分,燈距50公分。
4.3庫房保管員必須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定期盤點、核查,做到帳物相符,發現物品短缺、遺失或被盜,要在報告本部門的同時報告保安部。
4.4庫房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領物人員要在庫房門外等候領取。
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篇17
1、根據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檢查制度。
2、公司安全生辦公室人員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辦公室每季度對整廠檢查并復查追蹤提出改善。
3、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該填寫記錄、并按規定要求關人員在記錄本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刊號面的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隱患。
5、燃易爆物危險品應放置庫房內的指定專用位置、配備必須的滅火器、易燃易爆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6、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處罰10—100元。
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篇18
為確保學院財產安全及師生生命安全,學院在教學樓、實驗室等區域配備了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以備火險發生時進行自救。為規范管理,規定如下:
一、加強對消火栓的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應當及時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隨意啟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滅火器固定于箱內,放置在明顯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實驗室安全責任人為本區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責任人,學校、學院將定期對各使用地點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等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
四、滅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發生火險時使用,使用后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更新。
五、學院負責全院消火栓、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標志等設施的.使用狀態的巡查,及時發現并協助相關責任部門及時維修或更換。
六、故意損毀消防器材是違法行為。師生不得隨意玩弄或損毀滅火器材,一旦發生意外,造成傷害,按《消防法》條例將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賠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和保養工作;
1、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2、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3、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
4、必須定期將滅火器送消防部門認可的專業人員進行檢修維護和充氣換粉。
最新的消防器材制度篇19
學校的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供滅火情況下搶救使用,必須時刻處于良好狀態。
1、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不準隨便挪用和移動其他位置。
2、消防報警系統由維保單位每月進行一次測試。
3、樓內消火栓每月初進行一次出水試壓,檢查供水系統運行狀況。
4、樓外消火栓每年保養兩次。
5、輕便滅火器每年進行一次檢修、保養、換藥。
6、各部門對自己所管轄范圍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消防器材,必須設專人管理,經常保持設備的完好和清潔,發現問題及時報保安部更換。
7、工程部負責消防設備、設施的維修和保養,要以專人負責,并制定出檢查、保養方案,將設備、設施的運行狀態報保安部門。
8、樓內的消防樓梯,疏散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任何部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隨意堆物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