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規章制度匯編
制度有時就張貼或懸掛在工作現場,隨時鞭策和激勵著人員遵守紀律、努力學習、勤奮工作。寫安全規章制度匯編有什么要注意的呢?這里給大家帶來安全規章制度匯編,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規章制度匯編篇1
一、目的和適用范圍
1、目的: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和操作技能,杜絕違章作業,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2、適用范圍:修理人員
二、氧氣乙炔瓶現場放置標準
1、氧氣乙炔瓶現場放置間隔距離以5米為標準。
2、氧氣乙炔瓶現場放置必須有防傾倒措施施。
3、氧氣乙炔瓶現場放置必須有防曬措施。
三、氧氣乙炔瓶現場使用標準
1、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必要的勞保用品。
2、檢查氣管和接頭、氧氣表、減壓閥應緊固牢靠,嚴禁油脂、泥垢沾染氣焊工具及氧氣乙炔瓶。
3、檢查工作場地10米范圍內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
4、檢查乙炔瓶是否安裝乙炔回火防止器,若無此裝置,嚴禁使用。
5、檢查氧氣乙炔瓶與焊割炬的距離是否在10米以上,如遇特殊情況,是否采取隔離防護措施,隔離間距不得小于5米。
四、氧氣乙炔現場操作程序
1、點火前,急速開啟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嘴出口,無風時不準使用,試風時切忌對準臉部或其他人等。
2、點火時,先稍微開啟氧氣調節閥,再開啟乙炔調節閥,點燃后的`焊炬不能離開手。
3、滅火時,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使火焰熄滅后,才準放下割炬。
4、作業完成后,必須熄滅割炬,關閉氣瓶閥門,排出減壓閥內壓力,放出氣管中余氣,滅絕余火后,收好氣管,整理氧氣乙炔設備,將設備、工具放在指定地點,清理現場后,離開作業場地。
五、安全裝置
1、乙炔瓶必須配有回火防止器、減壓閥,氧氣瓶必須配有安全閥。
2、氧氣乙炔瓶的安全裝置規定2個月為更新周期,輸氣軟管規定3個月為更新周期,如未到更新周期并發現損壞影響安全使用時,應停止使用。
六、注意事項
1、嚴禁將氧氣乙炔瓶靠近熱源電閘箱,嚴禁放置于一切電線下方。
2、嚴禁將氧氣乙炔瓶放置于強太陽光下暴曬,室外作業時,應放在操作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
3、當氣瓶閥易燒塞或其他部門因漏氣而著火時,應使用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同時用水冷卻瓶壁以防止進一步危險,如發生乙炔瓶回火時,應迅速關閉乙炔調節閥,再關閉氧氣調節閥,如發現氧氣軟管著火時,應立即關閉氧氣調節閥,停止供氧,嚴禁使用彎曲軟管的方法熄火。
4、氧氣乙炔瓶應直立放置,如確實需要傾倒或橫放時,應將瓶嘴墊高,移動時禁止拖拉、滾動或吊運。
5、切割裝過油類的容器時,應將容器上的孔蓋完全打開,先用堿水清洗容器內壁,然后用壓縮空氣吹干,防止爆炸。
6、冬季施工,如遇氣管凍結,應使用熱水或蒸汽解凍,嚴禁使用火焰烘烤。
安全規章制度匯編篇2
一、出車前必須檢查是否攜帶好行駛證、營運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相關證件。
二、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各部件的緊固情況,檢查車輛制動、電路、油路、燈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完好,操作靈活,做到安全、可靠。
三、行駛途中駕駛員必須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注意集中思想,安全行駛,如發生車輛異常必須停車檢查,排除或采取措施后才能恢復行駛。
四、嚴禁讓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和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的`人員駕駛車輛。
五、嚴禁駕駛員疲勞駕車、酒后駕車。
六、嚴禁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貨物從事道路運輸。
七、嚴禁車輛超載、亂停亂放、闖紅燈和超速行駛等違法行為。
八、嚴禁車輛在出車前未經駕駛員或車輛維修人員的安全檢查私自出車,防止車輛"帶病"上路。
九、嚴禁在行駛途中將車輛交給與工作無關人員駕駛。
十、在特殊天氣、特殊路段,應嚴格控制車速、確保安全。
十一、收車后,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清潔檢查車輛,保證車輛第二天能正常行駛。
安全規章制度匯編篇3
1、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職責,安全監管人員的職責,新聞單位及社區組織的權利和義務等。
2、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保障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建設工程“三同時”,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配置等。
3、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責任制度,主要內容包括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資質及其在安全生產中的主要職責。
4、從業人員的權利義務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從業人員八種權利和兩項義務。
5、中介服務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從事安全評價、評估、檢測、檢驗、咨詢服務等工作的中介機構。
6、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理制度。這項制度主要包括事故應爭預案的制定、事故應急體系的建立、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的原則和程序、事故責任的追究、事故信息發布等。
7、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這項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安全生產責任的確定和責任形式,追究安全責任的機關、依據、程序和安全生產法律責任。
安全規章制度匯編篇4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了規范電梯駕駛人員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人員在進行電梯操作時的行為,防止由于違章作業而造成人身傷害事故和設備事故,提高其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1.2范圍
規定了電梯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的職業行為規范。
2、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2.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安全規定,服從政府部門的.管理。
2.2電梯作業人員務必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3電梯作業人員務必嚴格遵守《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和《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2.4熟悉自我操作電梯的性能、原理、構造、用途。
2.5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掌握新技術、新規程,不斷提自身的技術水平。
2.6及時報告電梯事故隱患,不使用故障電梯,不使用無安全合格標志或安全標志已過有效期的電梯,不使用未注冊登記的電梯。
2.7不擅自離崗,做到禮貌服務。
2.8正確處理電梯運行中突然出現的停車、失控、沖頂、蹲底等狀況。
安全規章制度匯編篇5
一、幼兒安全教育"五不"。不觸摸各種電器開關;不亂食花、草、種子、藥物、食品;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不放臟東西和危險品在口袋里;不離開老師。
二、帶班時間不得與人聊天,不得離開幼兒;不允許幼兒離開老師的視野。一般情況下,不接電話和會見客人。
三、活動前做"三檢查"(即檢查場地、設備、幼兒情緒、衣著);"一交待"(向幼兒交代紀律與玩法);活動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內容和方式;活動后清點幼兒人數并講評。
四、拿飯、拿水時要打招呼,要躲開幼兒走。剛煮沸的&39;湯和水要加蓋放在幼兒碰不著的地方。開飯時,飯菜、湯不燙手才能讓幼兒端,飯、菜、湯不能從幼兒頭上過。不隨便倒開水。
五、幼兒進食時不得談笑,不得含飯在口中就去做其它事。
六、藥品和洗滌水(粉)的保管:①寫好名,(幼兒的藥品要寫好藥名和人名,洗衣粉和洗廁精要寫好品名放置幼兒拿不到的地方);②大人的無論什么藥都不能放在外面。
七、不讓幼兒接觸電源開關、刀器、滾水和火。
八、下班前要仔細核對幼兒人數;關好門窗;關掉電器、開關;鎖好貴重物品。
九、幼兒受傷后,當班老師要冷靜沉著,耐心詢問、仔細查看傷口。如果是燙傷要迅速離開熱源,是骨折要固定好傷口位置,再迅速護送到醫務室處理。
安全規章制度匯編篇6
一、統計從業資格考試試卷等相關資料在考試啟用前屬于機密級國家秘密,命題人員、涉卷人員及相關考試工作人員對其負有安全、保密職責,并承擔相應的行政及法律責任。
二、國家統計局負責考試命題、樣卷印制、及樣卷向各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統計局運送過程中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各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統計局負責試卷印刷、保管、運送,以及考試等環節相應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三、考試命題采用命題組集中命題的方式進行。試題命制后的所有相關資料存放在具有安全防盜功能的保險柜中,由專人負責保管。無須保留的與試題有關的原始材料要及時銷毀。
四、命題組成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其命題人身份和與試題有關的信息。
五、考試試卷(樣卷)印制必須在持有《國家秘密載體復制許可證》的定點復制單位進行。交印和承印雙方要有嚴格的交接手續,并應事先簽定安全保密、任務、質量等方面的協議。
六、試卷(樣卷)包裝封面須標明密級標識,試卷(樣卷)包裝必須用專用密封簽密封。
七、若郵寄試卷(樣卷)必須采用機要交通渠道。若通過火車、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運送試卷(樣卷),必須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押運,押運全程要做到人卷不分離。
八、各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各縣(或市)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應當設立試卷保密室或配備試卷保密柜保管試卷。保密室和保密柜應符合嚴格的保密要求,具備防盜、防火、防潮、防蛀等功能,且須配備雙鎖,鑰匙由工作人員兩人分別掌管。
九、試卷保密室、保密柜保管人員負責試卷(樣卷)接收、保管和發放過程中的安全。試卷(樣卷)接收和發放應當履行嚴格的交接手續。
十、試卷保密室、保密柜保管人員發現試卷(樣卷)漏封、破損、涂改、泄密、被盜等異常問題應如實記錄、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主管領導。
安全規章制度匯編篇7
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為使孩子們健康、自由、快樂的成長,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幼兒園的各類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正常化。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特制定幼兒園幼兒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幼兒園要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文件和會議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
二、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要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監護職責,教育好子女或被監護人平時注意上學、放學、節假日、假期的各類安全活動。
三、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定的作息時間陪送孩子準時入園和離園。接園家長或監護人必須持幼兒接送卡方可接園。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跟本班教師聯系。幼兒入園或離園,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應是年滿18周歲的正常人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親戚或精神異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將委托人姓名、年齡、特征及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知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孩子來園、離園路上及在非教學活動的一切園外安全責任均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四、幼兒家長或監護人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名、用量、次數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或告知本班老師。為安全起見,家長或監護人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本班或值班教師,以防意外事件發生。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等原因,應及時向本班教師請假。
五、幼兒園門衛或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外來人員不得進出校門,嚴防社會不法分子進入園區,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幼兒園冒領幼兒。
六、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放學后禁止幼兒在園內、外逗留、玩耍。
七、嚴禁幼兒家長或監護人使用無證、無牌、無安全保障、不規范的交通工具和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幼兒。
八、各幼兒園要根據本制度精神結合本園實際,與每個幼兒家長或監護人簽訂幼兒安全接送協議書,嚴格履行本制度各項條款,做好本職工作,若發生事故,應根據各自職責承擔相關責任。
安全規章制度匯編篇8
為建立“安全、文明、衛生、優質”的和諧校園,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促進學校穩步發展,就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圍繞“安全、文明、衛生、和諧”這一主題,牢固樹立“安全教育警鐘長鳴,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結合學校學生多,場地、通道狹小等實際,特制定該責任規定,明確責任,落實管理。若因失職造成損失,由責任人承擔賠償、紀律及相關法律責任。
一、關于課堂安全管理(含實驗課及班會、班級活動和早晚自習課,重點在體育教學和課外活動)。課堂安全責任人是該課任課教師,班、團、隊課及班集體活動責任人是班主任。
1、教師在上課鈴響之前3分鐘到教室門外候課。
2、上課鈴響完教師精神飽滿、從容不迫地走進教室站在講臺上,用精神、自然的眼神注視全班,起立還禮,同時了解學生的出勤情況。如果上課5分鐘后遲到學生還未到教室,任課教師要立即告訴班主任,由班主任及時告訴家長,并迅速在同學中了解情況,班主任和年級主管、分管迅速展開調查、分析匯總情況報告德育分管領導和校長。上課教師對所上班級學生人數應清楚把握;班主任更是每節課應知道學生到堂情況;年級主管、分管知道每天學生到堂情況。
3、除班主任和年級主管、分管因特殊情況要了解學生情況外,任何教師不得要求學生離開課堂。特殊情況要求學生離開課堂的班主任老師,必須先告知該上課教師,并征得該上課教師的同意,方可叫出課堂。
4、學生早晚自習生病需進醫院,班主任護送學生,檢查老師負責課堂自習紀律,待家長到達后班主任才能離開生病學生,返校上自習。
5、課堂上發現學生生病,該上課教師要立即組織護送到醫務室或醫院,并立即通知班主任聯系家長。
6、不能因學生要上廁所而三五成群地把學生放出去,除因拉肚子或生病等特殊情況外不應放學生出教室。
7、應在課前全面檢查教學實驗物品設施及相關場地器材,教學過程中應教育學生正確使用,嚴禁學生違規操作,體育老師還應加強器械練習的保護。
二、關于課間休息安全管理(含早、午間及晚自習前休息)
1、教師要做到準時下課、延遲3分鐘離開教室,觀察教室內及走廊上學生的活動情況,保護學生安全。
2、課間10分鐘,相應區域學生安全的責任人是前后兩節課的老師。每堂課課間、集合__和解散各樓梯口由前節課教師組織疏散,維持秩序。午間、晚自習前和自習課間,學生安全的負責人是值班教師、行政值周以及值周老師,應加強校園各片巡查,禁止學生追逐、瘋打、攀爬高物等及其它危險活動,及時發現并制止學生間沖突。
3、午間、晚自習前和自習課間,進行巡查,保證安全。
三、關于課間操安全管理(含集合、__)
下課時,當堂任課教師要在學生全部離開教室后再離去,到指定地點集合;在課間操中,學生的安全責任由年級主管、班主任、活動輔導老師負責;相應年級、班級,若是其它__或組織活動,就由召集機構及活動組織機構牽頭協調以上相關人員分工負責學生安全。主要控制往返途中秩序及活動中的紀律,嚴禁擁擠、瘋打、嬉戲等危險行為發生。
四、關于教職工開會期間安全管理
政教處和教務處干事在樓道和校園內加強巡視,防止學生翻爬圍墻出校和意外傷害事故發生。
五、關于校外集體教育活動的安全管理
到校外活動的往返及整個活動過程學生安全負責人主要是相關年級主管及班主任,活動的`組織機構或相關人員應牽頭統一協調上述人員,安全問題也應由活動的組織機構或相關人員。應著重教育并加強管理,增強學生交通安全和公民道德意識,注意活動中的紀律及秩序,強調一切行動聽指揮,結束時及時安排歸校或回家。禁止玩笑、瘋打等危險行動。
六、關于周末及節假日安全管理
培優輔差過程中,學生安全由年級主管、班主任負責(參照一、二條)。周六除高三學生培優補差留校外,其余各年級學生均應在周五(夏季下午6∶00前,冬季下午:5:30前)放假離校,離家遠的可第二天上午10∶00前離校,周日全校學生均應放假離校。個別確因特殊困難的住校生需留校的應先經家長同意后,再經班主任同意簽字后方可留校住宿。其它節假日特別是寒暑假中,禁止學生留校(高三暑假期間按規定輔差除外)。
七、其他安全管理
學校所有的考試、所有的活動一定要計劃安排到放學的時間結束,任何年級、班級不得提前,特別是上午第四節體育課、下午第四節自習要加強教育和管理,不得提前下課。
安全規章制度匯編篇9
1.目的
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產作業環境。
2.范圍
適用于公司禁火區范圍內的動火操作。
3.工作程序
3.1動火類別
3.1.1動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進行電焊、氣焊或氣割等工作。
3.1.2在生產現場及儲庫范圍內使用電鉆、砂輪、電鉻鐵或使用電熱封口機(塑膠)。
3.1.3明火燒烤物件、彎管或熔融瀝青補漏等。
3.1.4曾用于裝載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線,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維修動火,也因其含殘留氣體或液體易燃物料而必須按要求排凈
3.2廠內區域劃分
3.2.1非生產動火區:食堂、各部門辦公室、休息接待室、維修長期工作專用區等。
3.2.2禁火區
3.2.2.1危險區,溶劑型油漆生產車間、樹脂罐區、成品倉庫、原料倉庫,溶劑地下罐區、車庫、噴板室、堆場、化驗室等。
3.2.2.2一般區域,廠區運輸通道、裝卸區等。
3.3動火原則
3.3.1正在運轉的生產裝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劑等物體的容器、管線與設備,嚴禁進行動火工作。
3.3.2可動火可不動火的,堅決以不在禁火區內動火為原則,即能夠移去別處維修的則一律應拆除后,運到安全地點進行。
3.3.3在車間內能夠利用螺栓等方法聯接的工作,就不要動焊,以減少動火機會。
3.3.4現場動火,首先考慮必要隔離措施,將動火區圍起來,動火部位或設備應與生產系統切斷聯系,必須進行空氣(或氮氣)吹凈或水洗置換,動火時有專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備。
3.3.5若涉及進入容器內部維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則必須兩個人配合工作,佩帶必要防護用品,禁止單人獨自進行。
3.4辦理動火手續的規定
3.4.1在禁火區內動火必須在動火之前辦好《動火作業審批表》,申報人應填明危險區的地點的詳細情況及列出動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安全環保辦和第一防火責任人審批,再由安全環保辦送消防部門審批,等批復后方可進行動火,《動火作業審批表》需向安全環保辦領取。
3.4.2《動火作業審批表》由需要動火部門負責填寫,在送交審批前應做好各項安全措施,審批人在接到《動火作業審批表》后,必須親赴動火現場,檢查落實措施或建議補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簽審批表。
3.4.3《動火作業審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執行動火人員,另一份交安全環保辦存檔。動火所在部門必須指示專人作監護人在現場監護工作,必要時亦可請消防隊派員協助。
3.4.4若動火時,所在區域或工作內容涉及兩個部門,則在申請之前應相互溝通,共同研究有關措施并取得一致意見后,方可按規定進行安排。
3.4.5動火人員應對安全措施逐項核實,妥善后方可工作,否則有權拒絕動火,若遇到下列三種情況之一者,不能動火:①沒有辦妥《動火作業審批表》、②安全措施不落實、③沒有監護人在現場。
3.5動火注意事項
3.5.1進行動火的區域除動火工作外,任何人嚴禁吸煙及帶入其他火種。
3.5.2安全執勤員的制度照常執行,施工單位必須通知安全執勤員,他們有責任對現場工作進行監督。
3.5.3有關人員必須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認真對待動火工作。
3.5.4事前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安全消防知識及向他們介紹所采取安全措施,將對順利執行任務很有利。
3.5.5如有違反本制度,違者將受到批評和處分。
3.6動火安全措施
3.6.1將動火設備(容器、油罐、管線等)內的溶劑、油漆、樹脂或其他油類等可燃物料徹底清理干凈,并以空氣通風吹掃至少兩天,必要時水浸置換。
3.6.2施工前須檢測施工現場可燃氣體/氧氣濃度,達到要求后方可開始工作。
3.6.3切斷與動火設備相連的其他設備和管道,或者在兩者間加裝阻燃擋板或石棉布。
3.6.4動火區附近的下水道、井口、地溝、管溝或電纜溝等應注意清除其中積存之可燃物并予暫時封閉。
3.6.5電焊回路(地線)應接在焊件上,不得與其他設備搭火。
3.6.6高空動火不許有火花四處飛濺,應以石棉或鐵板圍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開或蓋好,附近不得用汽油清洗另件。
3.6.7動火現場要備有滅火器材,專人管理。
3.6.8下水道、電纜溝等動火,要清除可燃物并將溝兩端隔開(封閉)。
3.6.9上班前檢查動火條件有無變化,下班前檢查有無留下火種,應引起警惕。
3.7動火中異常情況的處理
3.7.1發現隔離措施脫落或破損應設法修補,并暫停工作。
3.7.2現場環境變化,附近有易燃物料外濺,或因風向而受到可燃氣體吹襲,應立即停止工作。
3.7.3由于風向變化或風力過大,而使動火時所產生的火花無法控制,易被吹向生產現場,應立即停止工作。
3.7.4若因某些原因,消防水源中斷或突接停水通知,應考慮暫停工作。
3.7.5動火中氣焊工具或氣瓶泄漏,或電焊與電器有故障,均應暫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搶時間為理由勉強地草率行事。
3.7.6如發生緊急事故,參照《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程序》中執行。
4.相關文件
4.1《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4.2《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程序》
5.相關記錄
5.1動火作業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