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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簡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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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可以包括法律、法規、政策、合同、協議等,它們規定了人們應該遵守的規則和行為準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簡易規范是怎樣的?下面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簡易,供大家參考。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1

總 則

第一條、 為有效規范企業人事作業程序,促進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軌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的制訂,充分體現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理念。

第三條、 本公司各級及員工均應遵守本管理規定。

第一章 招募甄試

第一條、 本公司招募人員實行平等競爭、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 行政人事部門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部門職位需求、職位分析體系、員工流動率等規劃人力資源需求,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表,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三條、 行政人事部門招募實施前,須將擬招募崗位、工作職責、工作人員條件制訂“職務說明書”作為人事招募的依據。

第四條、 公司錄用員工,必須具備下列相關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敬業精神強、為人誠實、工作踏實,具有一定忠誠度。

(二)、招募一般職員需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三年以上。

第五條、 招募人員應根據人員需求種類不同,而選擇適宜的招聘信息發布渠道,如新聞媒體、網絡、人才市場等。

第六條、 招募信息發出后,會收到應征資料,經審核后,對合格應征者發出“初試通知單”通知前來本公司接受甄試。

第七條、 不合格應征資料,歸檔一個月后銷毀,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還。

第八條、 人事行政部門對應征者組織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據職責、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包括下列:

1. 專業測試(由職能部門擬訂試題);

2. 心理測試(適合)。

(二)、面試

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兩種形式。

第九條、 經初試合格的應征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組織復試。經復試合格報總經理審批后正式錄用。

第十條、 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發給《報到通知單》請新錄用員工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照片2張,辦理報到手續。

第十一條、 人事行政部門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教育及訓練,引領新進人員熟悉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管理人員

第二章 試用

第一條、 新進人員根據工作性質不同,試用期為1-3個月,屆滿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權限劃分,逐級考核。

第二條、 試用期滿,員工需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連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條、 一般人員轉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轉正,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 員工轉正后享受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 任命變動

第一條、 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學歷”、“任人為賢”的用人原則,充分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個人特征,予以員工相應職位。

第二條、 主管以下的員工任命變動,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依據員工的考核業績,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并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主管級以上員工任命變動,人事部門組織考核后,由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 調職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表》,送調職單位會簽,轉人事部門簽注意見后,呈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 員工異動及薪資調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門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呈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作業。

第四章 終止/解除合同

第一條、 員工因故辭職,必須提前半個月向人事行政部門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后,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同意并呈交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條、 員工離職手續辦妥,相關物品、資料移交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結帳手續。

第三條、 收到員工離職申請書時,人事行政部門應即時與離職人員面談,探詢將離職員工之離職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離職。

第四條、 資遣

因公司經營方針政策變更,需對在職人員進行重新調配,某些不能或不適合其他職位的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與其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并將按每工作一年補一個月薪水為補償金,6個月以內的正式員工給予半個月補償金,予以適當經濟補償。符合資遣規定者,人事行政部門將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辦妥后始可發給資遣費。

第五條、 解聘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 職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后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者;

c.觸犯有關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離職面談,并處理好相關續后工作。

第六條、 移交

(一)、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辦公用品、檔案資料、相關業務函件列具清交。

(二)、員工離職時,應造具相關清冊。

第五章 薪資

第一條、 公司根據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制定相關工資政策。

第二條、 工資為月薪制,當月工資于次月十五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一日發放。

第三條、 工資由崗位工資、生活補貼、工齡工資、效益工資、全勤工資五部分組成。

第四條、 凡全月請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全勤獎,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計算的當天薪資。

第五條、 薪水評估:薪水回顧為每年之中國農歷年初,各職工會因上一年表現而獲公司薪水調整。

第六章 員工福利

第一條、 休假:

(一)、員工每年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休假由公司參照國 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二)、員工結婚時間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僅適用于初婚,婚假期內薪水照發。

(三)、試用期滿的女員工,生育可享受正常產假90天。

(四)、員工及配偶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喪假3天。

(五)、凡工作滿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帶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頂。

第二條、 員工轉正后可享受相應生活補貼。生活補貼包括: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等。

第三條、 員工生日公司將按50元以下標準計發生日禮物。

第四條、 員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時,由公司組織探望,探望費用每次不超過100元的開支。

第七章 考勤及請假

第一條、 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為打卡。

第二條、 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時打卡,事后應及時報人事行政部門,作注明。

第三條、 每周工作時間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條、 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外出單》送人事行政部門核準,交前臺登記。

第五條、 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呈核,可由家屬或同事代為之外。必須本人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門提出,因病請假,需持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療證明。

第六條、 員工請婚假、喪假、公假、工傷假、產假等假,需事先出具書面請假申請表,并經相關部門批準。

第七條、 假期核準權限:一般員工請假1-3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 遲于規定時間上班五分鐘為遲到,每遲到一次:十五分鐘以內扣工薪20元;十五分鐘以上到半小時者,扣工薪30元。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取消當月全勤獎。

第九條、 凡曠工一天取消當日出勤工資,并罰款100元。全月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第八章 考核

第一條、 考核目的

(一)、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度、能力和實績等方面進行考核,以達到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二)、為工資、獎勵、升降、調動與教肓培訓提供人力資源信息與依據;

(三)、通過考核,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管理員工。

第二條、 考核原則

(一)、以客觀事實為依據;

(二)、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晉升考核、年終考核四種。

第四條、 考核圍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細化為具體指標進行考核。

第五條、 上崗、轉崗、晉升員工應以“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第六條、 員工考核結果,將作為晉級、工資晉升、獎勵的依據。

第七條、 員工考核結果,將存于個人資料檔案中,并予以登錄。

第八條、 員工培訓考核成績也將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管理人員

第九章 培訓

第一條、 培訓是提高企業員工素質及工作技能,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員工都有責任、有義務接受培訓。

第二條、 培訓管理工作應努力做到制度化、層次化、標準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條、 培訓考核成績將作為考核重要依據,優秀者頒發證書,并予以獎勵;不合格者予以通報批評,重新參加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 培訓內容

(一)、新進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培訓、企業文化知識、員工手冊培

訓以及崗位專業知識培訓;

(二)、員工轉崗、晉升必須接受轉崗、晉升培訓;

(三)、公司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接受管理培訓;

(四)、全體人員定期接受職業道德培訓;

(五)、成功學培訓、員工潛能培訓;

第五條、 公司鼓勵員工利用休息時間自修本崗位專業知識。

第六條、 人事行政部門應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分析開發新的課程,并組織講授;培訓完畢要進行跟蹤調查。

第七條、 培訓采取在職培訓、崗位輪訓、封閉培訓、實地工作培訓、函授、請外訓、送培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十章 員工檔案

第一條、 員工檔案是公司人事部門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職員工的個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 員工檔案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情況材料組成,其必備材料包括:

1. 招工、錄用、聘請、畢業分配報到材料;

2. 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

3. 員工登記表、個人履歷表;

4. 身份證復印件、擔保書;

5. 工資待遇審批表、保險福利冊;

6. 員工考核表、獎勵、處分材料;

7. 勞動合同書、離職手續辦理表等。

第三條、 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借用或借閱本人及其系親屬檔案。

第四條、 外來單位需查閱檔案的,必須有相關手續,并經人事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閱。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一條、 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批準之日起執行。

第二條、 本制度解釋權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門。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2

1、男性,本科畢業,管理學學士學位;

2、至少1年以上中型生產型企業人力資源相關工作經驗;

3、熟悉勞動合同法及人事工作流程;

4、熟悉培訓體制的建立及運作流程,能夠獨立完成培訓相關工作;

5、能夠熟練使用OFFICE辦公軟件;

6、良好的溝通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7、能夠在壓力下工作并迅速成長;

8、具有國家三級人力資源師資格者優先;

9、有績效考核推行經驗者優先;

優秀畢業生有較強執行力者亦可考慮。

有意向者可直接在網投遞簡歷或電話咨詢,或發送傳真簡歷至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3

1.人事檔案由公司綜合部指定專職人員保管。

2.凡在本公司的固定員工、合同制和聘用人員,均須建立個人人事檔案。

3.人事檔案要有保管目錄,編號立檔。檔案、內部資料要有資料登記目錄。檔案內容必須齊全、完善。

4.借閱人事檔案,必須經過綜合部經理批準,要嚴格履行借閱手續,限期交回。

5.人事檔案內裝材料禁止單頁借出。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全體員工的職業道德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促進公司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公司有權視實際情況,將其內容修訂和補充,經修訂及補充之條款,將以通知形式傳達所有員工。

第二章員工招聘

第四條員工招聘和錄用

1.原則:根據本公司特點,本著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注重各類資格證書積累,按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擇優錄用;

2.條件:

(1)具有專業學歷本科以上人員或高中級專業職稱人員;

(2)試用期間能獨立完成本職工作,經考核可放寬至大專學歷;

(3)公司需引進的其它專業人員。

第五條員工推薦

1.員工信息通過現場招聘、網上招聘、內部推薦及待崗人員等方式建立,辦公室確定并負責審查;

2.各部門所需員工確定后,辦公室匯總,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公司人員由辦公室填寫《公司員工調配介紹信》并備案。

第六條公司機關人員招聘

1.部門經理直接提交用人方案或人選的,人選由辦公室進行考察、面試、匯總并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2.辦公室通過院校或其他渠道提供信息的人選,由部門經理進行初步確定后,會同辦公室共同進行考察、面試、匯總并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公司工程項目人員招聘

1.項目部根據公司項目施工具體情況,結合公司現有的人力資源狀況,可以自行挑選,也可以從社會臨時選聘;

2.項目部對臨時選聘人員進行工作評價和全面考核,把擬錄用的優秀人員報公司辦公室考察、面試、匯總后上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簽訂

第八條試用

1.新進人員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內公司與新進人員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或辭職,而不負擔任何補償;

2.試用期滿前,由部門出具意見,報辦公室考察、面試、匯總并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第九條勞動合同簽訂

1.公司與受聘人員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須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履行勞動合同遵循合法、信用原則;

2.公司與所錄用人員訂立勞動合同,須全面告知被錄用人員公司的管理制度、勞動規章、崗位職責等;

3.受聘人員應書面承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愿意全面履行勞動義務或特殊崗位在勞動合同中可增加約定之后,雙方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勞動合同解除須與公司結清各項手續,并依法辦理相關解除手續;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2.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經一次安排后仍不能適應者;

2.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者;

2.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公司因調整生產任務或由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與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者。

第十一條辭職

試用期滿并已轉正的員工,辭職需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十二條自動離職

凡無故擅自曠工一天以上者,均視為自動離職。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2.計薪到終止日止。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合同當事人一方確有變換工種、職務、工作期限等正當理由,經雙方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員工因終止、解除、辭職等原因離開本公司,須與公司結清相關手續,并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六條人員管理

1.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本著人盡其才,發揮潛力的原則,鼓勵合理的人才內部流動;

2.公司機關人員管理:崗位設定經部門經理提議,報辦公室考察、匯總后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審批后,人力資源部備案,待遇按公司制定方案實施。

3.工程項目人員管理

3.1凡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項目按公司有關規定由項目部自行組建。人員名單報由公司辦公室備案。

3.2工程項目人員工作期間的崗位安排、工資待遇、工作考核、勞動紀律由項目部負責管理。

3.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或其它違反公司各項規章紀律、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的人員項目部有權解聘,并上報公司辦公室核定后對所聘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3.3.1員工不服從分配的;

3.3.2內部流動不去報到的;

3.3.3每月累計遲到早退二次的;

3.3.4連續或累計曠工達到一天以上者;

3.3.5待崗人員在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仍無崗位的;3.3.6事假月累計超過十天以上的;

工程項目結束后,項目人員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及項目分公司進行調配并報人力資源部辦理調配備案手續。

第十七條培訓

1.入職、易崗培訓:凡新進或崗位調整員工,必須接受以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的規章制度學習、以安全生產為主要內容的三級教育;以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為主要內容的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文件培訓;

2.執業資格培訓:對執業資格、定期復審、崗位技能、特種作業等執業資格能力的考試考核;

3.項目開發培訓:致力于企業發展、理念提升、管理進步的拓展性培訓;

4.培訓協議:員工參加投資較大的培訓,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協議內容包括服務年限和服務期未滿需補償條款等;

5.培訓檔案:公司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受培訓的成績及檔案由辦公室存檔。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八條考勤內容包括按時到崗、遲到、早退、事假、病假、曠工等。

第十九條公司根據實際崗位實行相應的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作息時間按公司規定。

第二十條全體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曠工。凡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按曠工一天論處,早退與遲到處罰相同。

第二十一條曠工一天扣當月工資的10%,曠工一天以上者,從第二天起,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

第二十二條全月按規定之工作日上班,無遲到、早退、曠工視為全勤。

第二十三條請假

1.員工請假須由本人填寫假條,按規定程序審批,經部門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無特殊原因不可口頭請假,如電話、捎話請假等;

2.員工請病假應有市級以上(含市級)醫院出具的休息證明,并經主管領導簽字,沒有證明的一律按事假處理;

3.實行員工事假上限制度。原則上每年最多休假一個月計算,月累計不超過十天,超過規定限制仍要求請假的,公司有權以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為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4.員工病假、事假二日以內的由部門主管批準,病假十日以內的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超過十日由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病假、事假二日以內的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超過二日由總經理審批;

5.假期終止時,應向批準人銷假,以便及時安排工作。若要續請,必須提前一天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續假以一次為限;

6.逾期未到崗上班或未批假,擅自不上班或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對發生曠工行為的`員工,公司有權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公司各部門設考勤員一名,負責部門的考勤記錄,考勤表應由考勤員和部門負責人簽名。

1.每月1-5日,各部門將上月考勤送交辦公室,逾期不報影響工資核算發放的,由部門負責人負責;遇節假日,可延期報送,以辦公室的通知時間為準;

2.考勤員應及時填寫當日出勤情況,公司辦公室有權隨時抽查各部門考勤記錄,人力資源部根據考勤記錄核發工資。

第五章薪資及福利

第二十五條工資待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第二十六條工資支付:按月支付。

第二十七條保險金制度按照國家法定標準執行。

第六章行為規范和考核

第二十八條員工須遵守下列行為規范:

1.員工必須認可、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公告及通告,維護公司的權益;

2.員工應服從分配,聽從指揮,完成安排的工作,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履行工作職責,不得擅離職守;

3.員工對本工作區域內的節能環保安全文明負責;4.員工在對外業務交往中不得接受招待、饋贈或其它不法利益。不得營私舞弊,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不得侵占或者盜竊公司財物;

5.員工上班時不遲到,不串崗,不怠工,不務私。下班時不早退,不得在休假期間在外另謀他職。

6.嚴禁在工作環境中尋釁鬧事,嚴禁上班時飲酒、嚴禁酒后進入工作現場,不得在工作區域無理取鬧、謾罵、打架,故意妨礙他人工作、干擾正常工作秩序;

7.不得從事或者與他人合伙經營與本公司相同或相關的經營活動。不得占有屬于公司利益的信息或資源活動。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商務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8.不得虛報冒領、擬造證明(謊報病假單、發票及虛報加班等)、隱瞞事故實情,謊報情報,誣陷他人;

9.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給公司經營和聲譽造成損失者;

10.不得瀆職,嚴重損害公司聲譽。在單位或以單位名義參加會務活動時,應體現企業形象,維護社會公德,保持文明風度,遵守會場規定;

11.未經公司授權,不得在新聞發布會等公共場合發布言論、散布信息;

員工違反以上規定情形之一或其它違反公司各項規章紀律,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的,經公司調查核實后,公司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公司每年對員工的德、勤、績、能進行考核??己私Y果由辦公室存檔,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獎勵、調職的依據。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自20__年__月__日起執行。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使本公司員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規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第二章任用

第三條本公司從業人員職稱規定如下:

高級主管——總經理、副總經理、子公司經理

部門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銷售主管

部門職員——承辦員

第四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分為四職等

(一)一等:總經理、副總經理。

(二)二等:子公司經理、部門經理、秘書。

(三)三等:部門主管、助理。

(四)四等:業務、美容師、內勤等辦事職員。

(五)試用員、臨時雇員、實習生等均不列等級。自過試用期,升任辦事職員時為正式職員。

第五條每一職位均設置“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及應列職等。

第六條職員之任免、調遷、獎懲等事項,均以正式文書發布。

第七條本公司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位說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合。

第八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經驗予以派任。

第九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免。

(二)經理——由總經理任免。

(三)主管及其他人員——由總經理任免或主管經理報請總經理任免。

第十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新進人員事務處理流程規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考選事宜。程序:部門申請單→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核準→招募培訓。

第十一條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應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至少不得低于一個月。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業績欠佳或無故曠職者,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未滿七日者,不給工資。

第十三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一)戶口復印件及醫院體格檢查表。

(二)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三)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一張。

(四)試用同意書。

(五)人事資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證件。

第十四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七)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八)與公司員工有血緣關系親戚關系者。

第十五條員工一經錄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訂“工作協議書或勞務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保證

第十六條凡本公司員工,應一律辦理保證手續。

第十七條填寫保證書應注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八條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不得擔任保證人。

第十九條被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證人應付賠償及追繳的責任。

(一)營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為,致使本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損壞公物者。

(三)竊取機密技術資料或財物者。

(四)拖欠賬款不清者。

第二十條保證人如需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證人另外找到保證人,辦理新的保證手續后,才能解除其責任。

第二十一條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證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并應于下列事情發生后十五天內,另外找到連帶保證人。

(一)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三)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四)不欲繼續保證者。

第二十二條被保證人離職三個月后,如無手續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況,保證書即發還其本人。

第四章工作

第二十三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四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不得泄露業務或服務上的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情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批準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十五分鐘。

(六)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七)不得攜帶公物(包括資料及復印件)出公司。

(八)未經主管或負責人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得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九)員工每日應該注意保持工作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的環境衛生。

(十)員工在工作開始時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間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抽煙,以期增進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險。

(十一)員工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相聊天閑談、搬弄是非或擾亂秩序。

(十二)全體員工必須了解,只有努力生產,提高品質,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十三)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必須注意本身的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滿意度水平,使員工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十四)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有重要事情,應經主管核準后方可使用。

(十五)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二十五條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七小時為原則,營業單位或業務單位每日休息另訂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第二十六條經理級(含)以下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二十七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員工考勤管理細則》處理。

第五章待遇

第二十八條本公司依據勞資兼顧互助互惠的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九條員工待遇分為:

(一)基本工資。視從業人員的學歷、經歷、技能、體質及其工作性質而定,從業人員的年度工資調整方案由人事部門擬訂,呈總經理核定后調整。(通知或公布)

(二)津貼:崗位津貼、通訊津貼、工作津貼等。

(三)獎金:效率獎金、目標獎金、全勤獎金、年終獎金。

第三十條員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員。月薪人員,每月五日發放一次;日薪人員每月發放兩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發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資。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記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并按日計算。

第三十一條臨時性、特定性或計件等工作人員的待遇,另按“臨時、計件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處理。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5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第一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況,可另行安排作息時間。

2.上班時間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為午餐時間,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節變化,時間以調整后為準.第二條打卡規定

1.打卡地點:各辦公司室及園區辦公和生產場所.

2.打卡要求:

1).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領導陳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以曠工論處。

2).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規定者,一經發現,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罰款50元。

3).每月5號前各部門統一將原始考情和打卡記錄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辦公室匯總。

4).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辦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在超出上班時間的第一分鐘都視為遲到.遲到1分鐘至10分鐘扣10元、11分鐘至30分鐘的扣20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扣除1.5天工資),超過60分鐘按一天曠工處理(扣除3天工資)。

每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曠工記錄,扣發當月滿勤獎。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而無故不到崗位的,視為曠工,曠工以事假標準的三倍扣罰。

連續曠工三天公司予以辭退,并扣發當月工資200元。

未經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扣除3天工資,一個月內累計三次將予以辭退。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請假制度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

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必須提前一周申請,超出時間按一般事假進行計算.

4.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女員工享受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員工產假結束后,在其嬰兒一周歲以內,應給與授乳假,一日兩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的帶薪假期.)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1天)第五條批假權限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按照審批流程后方可請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

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第六條外出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

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七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第八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

2.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

《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6

第一節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公司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二、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呈部門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二節編制及定編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七、下屬公司、企業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履行手續后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需雇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統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核準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雇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雇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員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內調配。

3、本系統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雇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在上級核準的指標內雇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四節工資、待遇

二十、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公司執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列,管理制度《公司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定為員工辦理退休、待業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藥費按規定憑縣級以上醫院報銷憑證核準報銷。

第五節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三十、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際需要經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經人事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節統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經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三十二、產育假:

1、女23周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扎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哺乳期間發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節育手術假:

1、取環休息1天;

2、放環休息3天;

3、男結扎休息7天;

4、女結扎休息21天;

5、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15—30天;流產后結扎增加21天;流產假期1年內不能超過2次;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后結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100%日工資。

第六節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三十七、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

三十八、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

四十、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公司不與之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四、關于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或修訂之。

第二章錄用

第三條: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甄選事宜。

第四條: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一、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五、服務承諾書。

六、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四、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七、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十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工作守則

第十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六、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衛生。

七、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八、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九、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十、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十一、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十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公司總部: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以后如有調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日處理。

第十五條:實行彈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門主管記錄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含加班時間),本人確認,部門備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在卡上簽字或書面說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需經主管簽字證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應由部門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時間考核表上簽字。

二、曠職(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處。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處。

3、員工曠職(工),不發薪資及獎金。

4、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發給資遣費。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7

__大地傳媒有限責任公司由__市城市地鐵有限責任公司、網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播電視臺三方共同出資成立,公司于_年成立,注冊資本金3000萬元。主要負責地鐵1號線的廣告經營。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現招聘優秀專業,內容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

人事專員1名

二、招收條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力資源等相關專業;

2.1年以上崗位相關工作經驗,優先考慮相關工作經驗豐富者;

3.具有人事法務相關工作經驗;

4.年齡40周歲以下;

5.熟練使用辦公軟件,操作辦公自動化設備;

6.具有較好的寫作能力,溝通、協調能力;

7.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品行,無違法違紀行為和不良記錄;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學歷、專業、資歷等要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

9.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三、招收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經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試用等程序。

1.報名辦法

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報名登記表電子文檔發送至__大地傳媒有限責任公司人員招聘專用郵箱,注意:報名登記表命名格式為:擬報崗位-姓名。

報名截止日期:_年1月20日

通訊地址:__市軌道交通指揮中心西塔七層(達道路與廣達路交叉口東)

郵編:

電子郵箱:

電話:

聯系人:陳先生

2.資格審查

公司將根據報名人員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面試人選并電話通知本人參加面試,審核未通過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試

根據招收人員職位要求,對應聘人員的有關情況進行面試,通過面試選定試用人選。

4.體檢

擬試用人選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進行入司前體檢。

5.試用

擬試用人選到應聘的相應崗位進行試用。

6.正式聘用

試用期結束,經考核通過后予以錄用。

四、其他事項

1.報名均采用網上審報形式,應聘人員必須按表格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對不按格式填報或填報不實的,我司不予錄用。

2.應聘人員可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對相關事宜進行咨詢;

3.其它未盡事宜請向__大地傳媒有限責任公司咨詢。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簡易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強公司人事管理,促進公司隊伍建設,依照國家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勞動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參照其他企業人事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突出企業管理以人為本,強調尊重人格、維護人格尊嚴,重視溝通和理解,力求通過強化人事管理,提高職員素質,建立起和諧、團結、共同進取的良好人際關系,推動公司事業穩步發展。

第二章編制與定編

第一條公司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用人實行定編、定崗、定責。

第二條公司各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撤消,由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提出方案經分管副總或法人審批后,再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核,最后將審核后建議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并在人力資源備案后方能實施。集團人力資源負責建立和更新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崗位設置和人員編制的檔案。

第三條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或根據臨時業務需要,制定年度用工計劃,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在集團人力資源備案,如有因業務拓展,需要變更計劃的單位,需提前一周報變更計劃至集團人力資源,如無變更備案記錄,作為年終考核扣分依據。

第四條因工作需要,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增加員工時,原則上應不超出本單位的用工計劃。

第三章公司員工招聘、聘用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適應公司不斷發展壯大的需要,及時為公司提供各種所需人才,堅持任人唯賢、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原則,實現公司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條公司的招聘形式為社會公開招聘及內部招聘兩種。招聘人才既看學歷、資歷,更注重個人品格、實際經驗和工作成績。在不影響其他單位工作的前提下,應優先考慮錄用內部應聘人員。

第三條招聘程序

1.申請:用人單位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經單位分管領導或法人簽字批準后交至集團人力資源、財務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備案。

2.審核:集團人力資源核查申請單位的編制情況及用工計劃,如不屬于計劃內招聘,集團人力資源退回《應聘人員登記表》。申請單位須向集團總經理辦公會特批,批準后再提交給集團人力資源備案。

3.發布信息:集團人力資源根據《應聘人員登記表》要求,開始尋找適合人選。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向公司內部員工和社會發布招聘信息,并負責收集和整理應聘資料。

4.內部應聘:內部員工應聘時,應填寫《內部應聘申請及審核表》并上交集團人力資源考核后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5.面試:集團人力資源根據各單位提供的《應聘人員登記表》進行審核,對各單位獲得的試崗人員進行初選,將初選合格的人員轉交用人單位,用人單位進行試崗。用人單位,必須對應聘者進行儀表、求職的動機與工資期望、所學專業及業績、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的初試。然后由用人單位負責人對應聘者進行專業知識面試,必要時通過現場操作考察其專業知識的深度及廣度。集團人力資源、用人單位負責人等在《面試人員評估表》中填寫面試意見。如屬于內部招聘,用人單位還應與集團人力資源進行咨詢和協商,以免影響其他單位正常工作。

6.錄用:員工試崗3-5天,用人單位決定錄用后,由用人單位每月25日前集中報請關分管領導批準,最后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核,財務負責人簽字確認(集團各部門人員由集團人力資源統一招聘)。

7.員工入職:新員工報到,應提供身份證及學位證、畢業證、相關資格證書復印件、近期1寸照片等相關證件。

7.1新員工入職后一個月內,應及時更新員工通訊錄及單位編制、組織結構圖等。

7.2每周五根據新員工入職情況組織新員工入職培訓。

8.試用:

8.1新員工試用期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發試用工資(當月無績效工資),不足一星期者不發工資,轉下月計發。內部招聘的員工免試用期。

8.2試用期間,如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可隨時予以辭退:發現不符合應聘條件者;違反國家法紀,違反公司制度,損害公司利益,破壞公司形象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此前在其他單位受過嚴重處罰者;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者。

9.轉正:

9.1在正常情況下,原則上試用3個月(一般為1-3個月),試用期間由試用單位領導負責考核期滿合格者方可轉正正式錄用。若在試用期內如員工表現特別優秀的,由用人單位負責人向集團人力資源書面提出該員工試用期提前轉正的申請,集團人力資源全面綜合考評后出具回復函。在雙方一致認為愿意繼續合作的基礎上,由用人單位人事勞資員為其辦理試用期提前轉正手續,并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查審核,由集團人力資源統一報請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后予以轉正。

9.2員工轉正由用人單位人事勞資員辦理員工轉正后的人事手續,即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等社會保險。

9.3員工轉正后其所享受的工資標準按照公司薪酬方案的標準執行。

9.4公司有權根據員工的能力、工作表現和公司的實際需要,將員工調至需要的單位和崗位,將給予員工接觸不同層面工作的機會,促進個人能力提高。

9.5公司內部空缺職位,員工可報名參與或舉薦其他人才。員工崗位變動后,薪資級別將隨之調整。員工有權提出調整工作崗位的申請,公司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及時反饋。

第四章公司考勤和請假管理制度

第一條考勤制度

1.作息時間:公司常日班實行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星期六、日屬工休日。夏季作息時間: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作息時間: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作息時間的調整,以辦公室下發的通知為準。

(說明:各子公司可根據本公司運作實際情況另行規定作息時間。)

2.遲到、早退: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凡上班時間晚到15分鐘以內者視為遲到,下班時間無故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視為早退。遲到、早退一次扣罰20元。

員工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辦事不到公司報到或在上班期間因故外出下班前未返回公司,用人單位負責人以下的員工一律向直接上級負責人(直接負責人一律向分管領導)口頭請示,經準許后方可外出。否則上、下班未按時到崗者按遲到、早退處理。

3.曠工:凡超過遲到時間15分鐘以上,或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5分鐘未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又無充分理由說明并辦理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半天。曠工除扣除曠工員工當日工資外,還應視下列情況予以罰款:

(1)一天以內者,給予口頭警告,罰款30元。

(2)曠工兩天者,給予書面警告,罰款60元。

(3)每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年度曠工累計15天及以上者,用人單位負責人可提議集團人力資源給予辭退或除名,解除勞動合同。

(4)員工當月事假累計超過15天,病假超過30天的,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考勤記錄

4.1公司領導的考勤由綜合管理部部指定考勤員記錄考勤,各單位的員工由本單位負責人指定考勤員記錄當月考勤,月末由本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后交至集團人力資源部統一審核匯總;

4.2公司考勤結算日為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

考勤表標題、考勤單位、考勤時間、本月應出勤天數、被考勤人姓名、崗位、被考勤人員出勤當天的情況、其它需說明情況、考勤員簽字、用人單位負責人簽字均必須填寫完整,不得涂改。

4.3集團人力資源負責對各單位員工上班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4.4各類假期期滿后,未經批準不按時上班或既不銷假也不上班的,按實際曠工天數計算。

4.5拒不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實際未上班的時間計算曠工時間。

4.6集團人力資源負責每月公布一次員工考勤情況。

4.7凡員工違反公司規定時,罰款金額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二條請假管理規定

一.總則

員工各種假期的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須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員工請假由用人單位負責人、集團人力資源批準后生效,請假批準后,請假表一律送集團人力資源留存備案,請假歸來需向用人單位負責人消假。用人單位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假期需經用人單位直接上級或分管副總審批,并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備案,由集團人力資源統一報請集團公司總經理批準。

二.審批

請假1天(含)以內,由直接主管負責人核準。

請假3天(含)以內,報請分管副總核準。

請假3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后,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核準。

請假5天以上,由分管副總、集團人力資源核準,報請集團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的副總經理審批。

如遇特殊情況,員工不能直接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或委托他人辦理請假手續,上班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超過3個工作日(含3個工作日)未補辦請假手續的,公司按自動停職處理。

請假者如有在請假期間未做完的延續性工作,在請假時必須將請假后的有關工作在《請假申請表》上注明,由用人單位負責人進行安排。

員工請假期滿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續假,須提出并履行請假手續,如未批準而擅自不到職者,除確實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曠工論處。

三.假別

1.法定節日假:員工均享受國家每年規定的各類法定節日假期,具體放假安排結合政府放假公布,依照集團公司的正式通知為準。

2.事假:員工因辦理個人事務,經審批同意后,可以請事假。事假經審批同意后可用公休日、節假日加班、帶薪年休假予以抵沖。員工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45天,當月請假10天以上(含10天)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特殊情況需公司領導批準,集團人力資源核準。

3.病假: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必須治療的,持有關醫院出具的證明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可休病假,以醫生出具住院天數為準,但不能超出15天(含15天),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特殊情況需公司領導批準,集團人力資源核準。

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按法律規定)去世可申請喪假3天,其他旁親屬死亡可享受喪假1天。涉及路程假另外申請,但路費自理。在批準的喪假和路程假內的基本工資待遇不變。

5.婚假:男性25歲以下3天假,25歲以上7天假,女性23歲以下3天假,23歲以上7天假,路途轉運可另行申請(少數民族向前推兩歲),員工申請婚假,必須憑結婚證書原件正本。

6.產假:女員工符合計生條件生育,享有90天產假。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未超生)時給予3天生育陪護假。已婚女員工妊娠4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產假15天;妊娠4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給予產假40天;7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請假時帶獨生子女證或出生證。

7.年休假:員工在公司滿一年以上者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每滿一年增加1天,年假總天數不超過15天。因工作需要無法批準休假的按天數計發加班補助。使用年休假時應提前三個工作日提出,主管與員工雙方協商排定,原則上在本人工作繁忙時不予批準。所有員工的年休假須報集團人力資源核準確認后執行,否則視為無效。

全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休假待遇:

(1)病假累計達到三個月及以上;

(2)事假累計達到一個月及以上;

(3)病、事假小計達到兩個半月及以上;

(4)產后哺乳期;

(5)有累計曠工3天以上行為;

第五章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加班管理的原則和要求

1.公司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日常工作應提高工作效率,盡量減少加班,各級管理人員應科學地安排好工作計劃并督促員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避免在非工作時間加班,杜絕產生不必要、不合理的加班。員工在規定時間內應完成而沒有完成的工作任務,因繼續完成任務發生延長工作時間的不予計算加班。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時,有關單位員工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拒絕,否則視同曠工處理。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加班的,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須與加班工時相符。加班2小時以上方能生效,加班時間可累計,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并以此作為計算調休的依據。

3.各單位中層管理以上人員不計算加班。

第二條加班的申請與核準

1.各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必須事前填報《加班申請單》,按權限得到批準后,在加班的前一天送交到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備案,進行加班方可視為有效加班。若確因情況緊急來不及書面申請時,相關單位應電話請示后再實施加班,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加班申請,否則不予承認加班,不予調休或支付加班補貼。

2.加班的核準:

A.工作日安排延時加班的,由本單位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批準,報人力資源核準備案。

B.節假日安排加班的,由本單位負責人審核,報人力資源核準備案,報請集團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副總經理批準。

第三條加班費的補償方式的計算方法

1.加班補償方式安排有調休和發放加班補貼兩種,正常工作日及休息日加班的,原則上按調休處理,特殊情況無法調休的,發放加班補貼;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可發放加班補貼。

2.加班調休原則上在叁個月內安排調休完畢,由加班人員填寫《調休單》,經單位負責人同意,交集團人力資源備案。

3.加班以每月基本工資核算,正常工作日加班支付50元/天的加班費;休息日加班支付100元/天的加班費;法定節日加班支付150元/天的加班費。

第六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條總則

離職分辭職、辭退(包括除名、開除)、合同期滿三類。辭職為員工主動導致的離職行為;辭退(除名、開除)為公司主動導致的離職行為;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工作關系為員工和公司協商一致雙方導致的離職行為。

第二條辭退管理

包括除名和開除,各單位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員工有權辭退;各單位對因各種原因無法勝任工作的員工有權辭退;因各單位不景氣公司有權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將有權辭退:

平均考核成績較低者。

在工作中經常出現錯誤,服務態度差,屢教不改者。

工作中私自收取利益,損害公司利益者。

在公司服務時間較短,且工作能力較差者。

違反本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有違法行為者。

各單位按上述規定辭退員工時,必須經集團人力資源核準,并由用人單位向員工出具《員工離職通知書》,一般可提前十天告之,但若員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或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的,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員工,在合同期內即可與其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即予以辭退。員工自接到《員工離職通知書》后,辦理相應離職手續。

第三條辭職管理

各單位員工如因工作不適、工作不滿意等個人原因有辭職的權力。

1.任何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個月(試用期內提前3天)向其直接上級遞交《辭職報告》,該員工直接上級需在此報告上簽署意向性建議后須交各單位人事勞資員處,報集團人力資源核準。

2.任何員工在合同期內辭職都需經過上級領導批準、集團人力資源同意簽署決定意見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3.公司員工無論因何種理由提出辭職申請,自提出之日起至未正式離職前,仍為公司員工,需在原工作崗位繼續工作(試用期除外),在此期間,必須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者,仍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若蓄意從事破壞活動,視情節輕重,追究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4.員工辭職申請被核準后,由用人單位下發《員工離職通知書》,并按規定辦理相應離職手續。

第四條合同期滿管理

合同期滿員工和公司協商自然終止工作關系的。

1.合同期滿后,公司或員工均可提出終止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通知。

2.由用人單位下發《員工離職通知書》,并按規定辦理相應離職手續。

第五條離職規定

1.員工接到《員工離職通知書》后,即可到集團人力資源或用人單位人事勞資員處領取《員工離職會簽單》,進行工作及物品的交接,要求在1-5天內辦理完全部手續后,方可正式離職。

2.未按規定擅自離職者,當月工資保留不發,直至按規定履行完離職交接手續后,當月工資予以發放。員工因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追究其經濟責任,情節嚴重則追究法律責任。

3.入職前5天各單位屬培訓試崗期,試崗期間離職不計發工資。

4.各用人單位在員工離職后,應每月底前更新《員工花名冊》。

第七章員工培訓制度

第一條總則

1.凡本公司員工,必須參加本公司所舉辦的有關教育培訓,包括職前教育及在職相關業務教育培訓等。

2.通過職前教育和在職業務培訓,使員工深入了解公司和業務開展情況,培養積極的競爭意識,提高業務能力,使之成為企業的優秀員工,并保證員工不因知識貶值而導致職業生涯的危機。

3.公司倡導知識共享,提倡員工把自身所持有的知識技能、經驗、所學到的新知識、新觀念等通過內部講座、內部交流等形式貢獻出來,以實現資源共享、共同成長。

第二條職前教育

1.職前教育由各單位組織,在新職工報到后進行,時間一般為1天。

2.職前教育培訓程序為以下幾個階段:

2.1各單位人事勞資員的面試教育培訓;

2.2各單位的教育培訓;

2.3現場培訓。

3.由各用人單位進行教育培訓的內容為:

3.1了解公司概況和目前的.發展狀況;

3.2明確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發展目標;

3.3了解本公司的機構設置和組織;

3.4了解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

3.5了解公司各單位的業務范圍和經營項目;

3.6了解公司對員工職業道德、行為規范、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4.各單位的教育培訓負責人和現場培訓負責人必須是新進員工的主管。

5.各單位培訓教育的內容為:

5.1了解各單位的業務范圍和職責;

5.2了解本單位每天例行的業務和臨時性業務;

5.3了解本單位工作計劃和發展計劃;

5.4了解本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

5.5熟悉本單位從事具體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思維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6.現場培訓的主要內容為組織員工到項目現場考察,結合現場情況介紹有關項目,增加員工對所經營項目的感性認識。

7.職前教育的教育培訓計劃表由各單位負責人擬定,并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與督查。

第三條在職員工的業務培訓

1.在職員工的培訓教育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各單位外培由集團人力資源負責組織和管理,各單位所有外培人員須經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備案。

2.集團人力資源每年年初和年中對各單位員工培訓需求進行調查,年初調查主要針對培訓的內容、級別、參加人員等情況進行統計和分析,而年中調查主要針對年初培訓效果、滿意度以及下半年培訓要求進行統計和分析。

3.根據年初培訓調查情況以及公司業務發展要求,制定年度、季度培訓計劃,根據年中調查情況調整年度培訓計劃。

4.培訓組織和管理

4.1根據公司內各單位提出的培訓申請,可由各單位內部提供培訓資源的,應優先進行內部培訓;確定公司內的資源無法滿足培訓需求的情況下,挑選適當的外訓機構進行培訓;

4.2甄選培訓機構與課程,安排培訓時間,并各單位內部公布年度、月度培訓計劃,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備案。

4.3各單位組織培訓工作。每次培訓,參加人員必須填寫《培訓簽到單》,否則視為沒有參加;

4.4各單位每次培訓完畢由員工填寫《培訓效果評估表》,對培訓效果進行總結、分析;

4.5各單位培訓結束后,應根據培訓內容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考試等評估,并寫出培訓報告,交各單位人事勞資處存檔,作為今后定薪、定職的考核依據;

5.外派培訓

5.1外派培訓的內容包括政府法令規定的,由政府單位和公司主辦及核定的資格鑒定課程;特殊的專業知識或技能課程;各種取證考試;稱職進修培訓;企業經理人進修培訓等。

5.2外派培訓的形式分為全脫產、半脫產和在職培訓。

5.3外派培訓計劃:各單位應于新年度開始前提出外派培訓計劃并報批核準,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備案,臨時外派項目,申請人應按正規的程序提出申請,經各單位領導、集團人力資源審批后執行。

5.4參加外派培訓人員的人事關系應在本公司,應有長期服務于本公司的意愿。

5.5參加外派進修培訓的人員應填寫《員工外派培訓審批表》。

5.6外派培訓人員與應與公司簽訂《外送培訓協議》,其人事關系歸集團人力資源管理。

5.7外出培訓人員返回后,須將所學知識整理成完整的學習資料,連同考核成績、結業證書復印件等相關資料送所屬集團人力資源存檔。

5.8外出培訓人員有義務將培訓時所學知識整理成文,作為講習材料,在集團人力資源的安排下向相關人員講授。

第八章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員工的行為管理,使激勵和約束更好的結合,營造一個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

第二條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職責

1.獎懲必須分明,做到有功必獎,有過必究。

2.獎懲必須以事實為依據。

3.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經濟懲罰與思想教育相結合。

4.獎懲必須恰如其分,重視社會效果。

5.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及落實。

6.各單位負責對員工的獎懲行為進行提報。

第四條獎勵

因員工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而給予榮譽或物質利益,以資鼓勵,稱為獎勵。員工的獎勵分為:通報表揚、嘉獎、晉級三種。

(一)員工具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通報表揚:

1.完成臨時工作,精神可嘉者;

2.在本職工作中,確有優異表現者;

3.發現并糾正違紀現象,維護公司利益者;

4.在工作中體現出良好的職業精神或個人品德,足為員工楷模者;

5.在公司之外或特殊事件處理中,能夠維護或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有具體事實者;

6.對公司內發生的事件,在調查處理過程中提供正確線索或正確的反饋意見,有助于事實的澄清和處理的公正,以及對公司的管理有重要的借鑒意義者;

7.其他應給予通報表揚的事跡。

(二)員工具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嘉獎:

1.維護公司榮譽,有具體事實者;

2.檢舉揭發違法違紀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3.工作有方,對公司各項業務及市場開拓有優異表現者;

4.遇有重大事件,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或拾金不昧者;

5.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6.適時圓滿完成主管交辦的工作任務,成績突出者,或在特殊要求或艱苦條件下工作,成績顯著者;

7.發現職責外的事故或隱患,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重大損害者;

8.對增進團隊精神,提高員工士氣及工作效率有顯著成績者;

9.其他應當給予嘉獎的事跡。

(三)員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晉級:

1.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2.對主辦業務提出具體改革方案,經采用后取得良好成效者;

3.檢舉揭發違法違紀事件或舉報重大損害公司利益行為,使公司減少損失者;

4.遇有災變事件,勇于負責,處理得當,減少公司損失者;

5.為維護公司財產及員工人身安全,做為有較大功績者;

6.節約原材料、廢料利用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7.其他應當給予記功的事跡。

第五條、懲處

因員工有過失而給予處分或處罰,稱為懲處。員工的懲處分為:通報批評、警告、降級、解除勞動合同四種。

(一)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通報批評:

1.因工作過失而影響生產和工作,情節輕微者;

2.違反各項規章制度,影響較小,有悔改之意者;

3.辦理本職責內工作效果不佳,能及時挽回影響者;

4.其他應當給予通報批評的行為。

(二)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警告懲處:

1.因個人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給公司造成損失,情節輕微者;

2.工作時間從事與本崗位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推銷物品、睡覺、娛樂、擅自離崗、看小說等,影響較小者;

3.妨礙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4.不按規定著裝者;

5.不服從主管人員的合理領導,情節輕微者;

6.言行不檢、不守秩序、破壞公司財物和環境衛生,有損公司形象者;

7.沒有公司指定的招待任務,而酒后上崗者;

8.違章指揮和作業,情節輕微者;

9.其他應當給予警告的行為。

(三)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記過懲處:

1.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或傷及他人者;

2.對上級的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以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3.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妨害他人工作,影響較壞而不聽勸告者;

4.未經許可擅自帶違禁物品進入工作現場者;

5.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不接受門衛檢查并有侮辱威脅行為者;

6.未經許可不履行交接班手續而先行下班并造成后果者;

7.執行重要工作不力,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8.收到客戶、供應商、經銷商、承包商及合作單位的禮金、禮品未向公司申報者;

9.一個月內受警告懲處累計達兩次者(自第一次警告之日起);

10.其他應當給予記過的行為。

(四)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降級懲處:

1.擅離職守,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

2.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錯誤,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或他人人身傷害,情節嚴重者;

3.不服從主管人員的指揮和監督,屢勸不聽者;

4.未經使用人及單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機器、車輛、儀器等技術性的工具,造成損失者;

5.在工作時間違反規定睡覺,或在禁煙區吸煙,影響嚴重者;

6.在公司范圍內打架斗毆者;

7.屢犯同一錯誤,影響較壞者;

8.故意毀壞公司財產,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9.損毀、涂改重要文件資料或公物者;

10.在公司內部酗酒滋事或聚眾賭博,影響惡劣者;

11.一個月內受記過懲處累計達二次者(自第一次記過之日起);

12.其他應當給予記大過的行為。

(五)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

1.對同事實施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或對員工及其家屬有暴力行為或者說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2.故意泄漏公司商業、技術機密等有確切證據者;故意探聽別人的薪資及獎金,或有意泄漏本人的薪資及獎金,而影響員工士氣,造成人員不和諧等管理問題者;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假公濟私、挪用公款、收受回扣、行賄、受賄、貪污等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或經查實者;

4.在公司服務期間,被依法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者;

5.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部門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或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6.提供虛假資料欺騙公司或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獲取利益(含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7.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影響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利益者;

8.有偷竊或非法取得同事及公司財物的行為者;

9.煽動怠工、罷工或張貼、散發具有煽動性文字及圖片、聚會鬧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10.吸食毒品者或參加非法組織,經勸說拒不改正者;

11.嚴重違反作業規程,導致重大人身事故者;

12.不服從主管人員的指揮和監督,并影響公司的正常運行,情節嚴重者;

13.連續兩年經公司綜合考評業績不佳且無改進或不勝任工作,經培訓后仍無法勝任者;

14.不能勝任崗位工作,但拒不服從公司的工作調動或崗位調整者;

15.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

1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相互誣陷、作偽證,制造事端者;

17.一年內受記過、記大過懲處累計達三次者(自第一次記過或記大過之日起);

18.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公司其他制度者。

第六條實施說明

1.實施獎勵和懲處時,應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由本部門或相關部門提出書面意見,經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并應書面通知員工本人簽字確認。

2.公司對員工獎勵時,應給予獲獎人書面表彰或獲獎證書,以發放獎金獎勵時視具體情況,事跡特別突出者可另行上報阿克蘇市國資委予以重獎。

3.公司對員工懲處時,視其行為嚴重程度,應給予當事人警告或扣薪懲處,特殊情況可進行降職、降薪、調崗等懲處或上報阿克蘇市國資委予以處理。

4.受到懲處的員工,自懲處之日起3個月內不得提報晉升,當年不得參加評優評先。

第七條其它

如有未盡事項,可參照以上條款執行。(子公司獎懲制度由子公司自行制定實施)

第九章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條總則

為規范公司福利管理,體現出對公司員工的關愛,激發員工的工作激情,使員工在工作及生活中獲得相應的便利,從而更加安心地為公司服務,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

第三條職責

1.公司工會組織負責公司的福利管理。

2.公司財務部負責福利管理情況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福利范圍

1.培訓提升

根據需要,公司組織員工進行外出拓展訓練、深造等多種形式的外培,不斷提升員工隊伍素質,每年由集團人力資源制定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2.工齡補助

為了提高員工的穩定性,公司根據員工的工齡發放工齡補貼,工作年限以員工入職之日起為計算日,當月滿從次月開始享受,計算標準為:工齡補貼額=工作年限×50元/年,最高5年封頂。

3.節日補助

公司在每年的重要節日可組織些活動或予以慰問品,具體由公司工會執行。

4.食宿補助

為工程技術人員或現場施工人員免費提供職工宿舍,統一建立食堂并為員工給予就餐補助。

5.婚慶福利

入公司滿一年的員工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結婚的,本人填寫《結婚禮金領取申請表》,憑結婚證經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后可領取公司為其發放的200元結婚禮金,由公司工會以示祝福。

6.健康體檢

公司為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健康體檢(每年一次),具體由集團人力資源落實。

7.喪事吊唁

員工直系親屬亡故時,公司安排人員前往吊唁,為其發放300元撫慰費,由公司工會以示哀悼。

8.生病住院

進入公司滿試用期轉正3個月(不含)以上的員工,由各部門、各子公司指定人員填寫《探望病人領取申請表》,憑病人本人的醫院證明經集團人力資源審核、財務部復核后可領取公司為其發放的200元探望費或慰問品,由公司工會以示探望。

9.學歷(職稱)

為了提高員工素質,對正式員工增設學歷(職稱)補貼:從本科(不含)起每增加一級學歷,增加100元學歷補貼;中級職稱(不含)以上每增加一級職稱,增加100元職稱補貼,憑國家認可的學歷證書及職稱證書予以享受。

10.移動電話補助

集團工作人員移動電話補助按照《話費補貼管理辦法》執行。

11.交通補助

集團各部門每月給予30元公交補助,不再報銷出租車費(特殊情況除外),由財務審計部每半年辦理一次,各子公司交通費補助自定。

12.冬季防寒

進入公司滿試用期轉正半年以上的正式員工,每年可享受暖氣補貼,具體標準按市財政預算標準計發。

13.社會保險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員工轉正后,公司為符合繳納條件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繳費基數按社會保障局每年調整的最低基數執行。

14.福利范圍、數量調整

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福利范圍和數量時應由主管部門(子公司)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交集團人力資源審核、財務部復核,最后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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