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物業公司管理制度內容
制度規范員工行為,規范企業管理,在制度面前實現人人平等。最新物業公司管理制度內容怎么寫才規范?下面給大家分享最新物業公司管理制度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最新物業公司管理制度內容篇1
為保持干凈整潔,使住戶享有優雅舒適的生活環境,結合管轄區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清掃保潔隊員應熱愛本職工作,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
(二)嚴格執行清掃保潔工作程序,按時完成各項任務,并按規定質量標準檢查驗收。
(1)每天清掃行車道路兩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掃綠化帶、公共場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運垃圾一次。電梯間、樓梯每周擦抹兩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邊一次。
(5)每十天用藥物噴殺蚊、蠅、蟲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溝、綠化槽、排水、排污井等處。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一)完成規定清潔任務后,應在區內認真巡查保潔,制止破壞環境衛生的行為。
(二)業主、住戶提出預約上門衛生清潔服務或報告管道堵塞,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
(三)保潔員在當班時間發現不衛生現象時,應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過大,應向
(四)認真使用、保管各種清潔工具、機具,不得隨意亂放,以免丟失、損壞。有意損壞或丟失工具者,要照價賠償。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上班時不得無故離開工作崗位,不得無故曠工,請病、事假須得到上級批準。
(六)注意儀容儀表,上班時應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褲上崗。
(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給予嘉獎、晉升:
(1)對搞好清掃保潔隊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
(八)違反勞動紀律和嚴重違法亂紀行為者,將按規定給予警告、停職直至開除的處理。
最新物業公司管理制度內容篇2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省市相關規定,按照學校合同管理辦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合同管理原則
(一)各類合同的制定、實施和管理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履行合同法以及省市有關規定,依法辦事。
(二)合同是對外經濟活動的重要依據,凡參與合同訂立、實施和管理的部門及個人必須堅持原則,從嚴把關,堅決維護學校、公司利益。
(三)合同管理實行的原則是:歸口管理、分類實施。合同管理歸口部門是行政辦公室。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合同管理與實施。
(四)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二、合同簽訂流程
(一)合同的起草:合同起草公司(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規定,合同文本應做到條款清晰、標的&39;準確、責任分明。
(二)合同的審核:合同由要約事件的責任部門委派專人初審,并經責任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后,報送學校資產管理處合同管理科或公司法律顧問,申請法律顧問進行審核。合同要約責任部門負責協調相關單位按照學校法律顧問意見修改合同,并將修訂稿報送行政辦公室,由行政辦公室報送合同管理科或法律顧問進行復審,經復審通過后,履行會簽程序。
(三)合同的會簽:合同提交領導審批前,必須實行嚴格的會簽制度,未經會簽的合同文件不得提交校領導審批和對外發送。
1.會簽程序:合同文件首先由合同要約責任部門進行初審會簽,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字蓋章后,報送行政辦公室;其次,由行政辦公室按照公司領導指示確定應會簽的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最后,會簽單返回行政辦公室,辦公室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提交公司領導。
2.合同會簽制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程序,會簽部門應認真審閱合同文本,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合同要約責任部門在收到不同會簽意見,認真研究后將研究結果通知會簽部門,取得一致意見后報送至行政辦公室,由行政辦公室將合同報送至合同管理科,進入送審批準程序。
3.部門會簽時間一般情況下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合同的簽訂:行政辦公室負責將公司合同審批單、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會簽單提交公司領導,公司領導簽字、蓋章后,行政辦公室將合同審批單、合同正本原件(一份)備案,必要時還需交資產管理處合同管理科備案。
(五)合同發送:合同是公司重要的機密文件,必須嚴格遵守公司保密規定,控制發送,
非責任部門不得持有合同文本。對外因工作需要發送合同文本時,必須經主管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
最新物業公司管理制度內容篇3
一、年度業績目標的制定
1、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各部門及管理處經理、管理層員工的年度業績目標依據上海公司發展戰略和年度業績目標由上而下依次分解制定的。由上下級共同制定《個人/部門年度業績目標》(KPI關鍵業績指標)。
2、各部門、管理處根據上海公司下達的業績指標,結合部門、管理處工作目標和職責,由部門、管理處經理與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共同制定《部門、管理處年度業績目標》(KPI關鍵業績指標)。
二、月度計劃考核及品質考核
1、公司業績考核以月度計劃考核和品質考核為基礎。
2、管理處經理業績考核包括計劃考核和品質考核,其他管理層人員業績考核實行計劃考核(不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上海地產公司下派財務經理)。
3、月度品質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業管理公司品質管理考核辦法》的&39;有關規定進行。
4、月度計劃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業管理公司計劃考核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4.1計劃考核類別:公司計劃按編制者分為部門(管理處)計劃和員工計劃。職能部門、管理處工作計劃與部門、管理處負責人的工作計劃合二為一,合并為一張計劃考核表進行編制、填報、考評。
4.2職能部門(部門負責人)月度工作計劃表中考核內容分兩部分:一是部門獨立完成的工作,占60%權重;二是支持、配合各管理處及其他部門的工作事項(對其他部門、管理處的支持服務),占40%權重。
4.3管理處(經理)計劃考核分為三部分內容,以經營能力考核為主要內容。
最新物業公司管理制度內容篇4
第一條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到辦公室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辦公室核查存檔。
第三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產假
1、根據《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
第七條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辦公室簽字后,報總公司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2、上班時間:按辦公室具體排班時間為準。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簽到簽退
1、公司實行簽到簽退制,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
2、若員工上、下班未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履行簽到簽走的,須向辦公室管理人員明確原因。
第十一條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辦公室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
3、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最新物業公司管理制度內容篇5
第一條請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到辦公室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辦公室核查存檔。
第三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產假
1、根據《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
第七條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辦公室簽字后,報總公司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39;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2、上班時間:按辦公室具體排班時間為準。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簽到簽退
1、公司實行簽到簽退制,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
2、若員工上、下班未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履行簽到簽走的,須向辦公室管理人員明確原因。
第十一條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辦公室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
3、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最新物業公司管理制度內容篇6
為進一步強化物業小區保安隊伍的管理機制,加大對保安隊員的考核力度,不斷提高保安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以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物業小區保安服務的特點、任務、職責,特制定以下保安隊員考核細則。
一、考核辦法及操作程序
(一)物業小區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結合齊鐵地區物業小區的實際,實行二級管理,共同考核的辦法。一是保安服務公司,二是物業小區。
(二)考核實施實行扣分罰款制。
(三)在考核中,對于違反考核細則規定的內容,每扣一分,罰款2元,并在本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四)對于保安隊員的考核實施,由保安公司、物業小區實行共同定期考核,隨時抽查的辦法,對于發現的違紀違章現象,由考核人員填寫扣分、罰款通知單,并由保安公司、物業小區負責考核管理人員共同簽字,送交財務,實施扣款。
(五)保安隊員在工作中,對于超出違反考核細則規定以外的條款,按保安有關規定處理。
(六)對于保安隊員違反考核規定,罰款資金由財務指定專人保管,此項罰款資金用于獎勵工作突出有貢獻的保安人員的獎勵。
二、考核內容及扣分標準。
1、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每遲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
2、不請假、無故礦工扣4分;三次以上者予以辭退;
3、在交接班過程中,不按規定面對面實地交接,而進行信譽交接的每人各扣3分;
4、交接班記錄簿不按規定認真填寫,亂畫字跡不工整,違者扣2分;
5、對于保安器具,如警棒、電筒以及日常辦公用品隨意損壞,丟失、除按價賠償外,損壞丟失者扣4分:
6、在執崗過程中不按工作程序巡視,發生一次扣4分;
7、不按規定時間巡視,巡視時間次數與巡視記錄等填寫不符,每人各扣3分;
8、在當班中不請示,隨意脫崗,辦私事扣5分,累計三次以上者予以辭退;
9、在值班中,執勤室內務不整潔,物品不按要求擺放,當班者每人各扣2分;
10、在執崗中形象不佳,不按規定著裝,保安服與便服混穿,發生一次扣3分;
11、嚴格認真執行文明用語,禮貌待人的保安用語規范規定,不按規定用語,每發生一次扣2分;
12、認真牢記保安執勤紀律“八不準”,對于違反其中任何一項,分別根據情節扣4-10分,嚴重者清除保安隊;
13、在巡邏執勤中,嚴格落實“保安員巡邏工作規程”,不按保安員巡邏工作規程執行的,每違反一項扣3分;
14、在巡邏中列隊不整齊,儀表不端正,形象不佳每人扣份;
15、在當班中帶酒氣上崗扣5分;
16、當班中飲酒扣l0分,并予以辭退;
17、在當班執崗中,對于發生的問題,按有關規定不及時上報的扣4分;
18、對于公司、物業小區組織的公益性活動,以及公司組織的學習、培訓、開會、按規定應參加而無故不參加,又沒有經過領導審批的,不參加一次扣5分。
最新物業公司管理制度內容篇7
物業項目公司工作記錄管理制度
為保證崗位工作質量和服務效果,根據物業管理服務規范和崗位工作需要,結合管理實際,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記錄是崗位工作規范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反映直接反映崗位的工作過程和工作成績。
二、各種工作記錄編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從為工作服務的角度進行編制,部門工作記錄按照實際需要,由部門負責人逐步完善。
三、各崗位工作記錄的檢查監督由各部門負責實施,部門負責人抽查,月評,發現不符合規范要求的.按照考核進行處罰。
四、保持崗位工作記錄整潔完整、不缺損,不得在記錄本上亂寫亂劃,不得撕扯記錄本(紙)挪作他用。
五、記錄書寫工整,按時間順序,事情發生的先后進行記錄,反映內容應清楚準確,不得出現與事實不符的內容。
六、崗位工作記錄屬于內部管理資料,未經允許不得借閱。
七、崗位工作記錄本使用完畢后,由部門主管負責整理,交行政人事部統一歸檔。
八、崗位工作記錄包括交接班記錄、運行操作記錄、維修保養記錄、缺陷記錄、維修記錄和各種檢查、檢驗、測試記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