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制度作為社會、政治和經濟機制的基礎,對于解決復雜的現代社會問題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怎樣才能寫好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這里給大家提供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方便大家學習。
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篇1
一、總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午后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一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范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準。
五、考勤辦法
1、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一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午后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員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狀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并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并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并保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3)曠工。無故缺勤。(4)出差。(5)外勤。在外辦事。(6)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后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七、附則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準后擇時頒行。
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篇2
第一條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狀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信息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務必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放,1-10天以內按照基本工資的30%發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有關規定發放。
第三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狀況,務必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狀況除外)。
第五條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務必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婚假時間: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貼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產假
1、根據《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貼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狀況具體規定。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共計10天帶薪假期。
6、女職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齊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狀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狀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能夠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狀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狀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貼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潛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狀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狀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狀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篇3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辦公室人員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不請假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出現曠工現象及擅自離崗,超過30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自行安排,節日值班由集團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1天以上的,由副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特殊私事需要中途離崗,必須向所屬單位負責人請假;待領導批準方可離開單位;
六、公司員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上下班的應請假,未經批準而不按時上下班的作曠工處理;
七、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杜絕酒后駕車;
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篇4
一、按公司規定時間為基準:
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員工打卡時要求有保安監督。
2、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2)晚上加班時間:18:30------21:30
3、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注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簽字批準后,交至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20元)。
5、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缺勤、全勤情況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崗者;
(1:1)3分鐘---8分鐘按5元扣款,9分鐘------15分鐘扣款10元。
2、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
3、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上,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個月沒有遲到、早退、事假的員工給予全勤獎金(50元),員工公休日補貼每天按10元補貼。
5、員工出差必須到部門主管辦理登記手續,填寫出差客戶地址,不完善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員工因公外出的.經部門主管批準補辦簽卡,部門主管保管好員工簽卡資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財務保管。
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篇5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后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39;,不用打卡。
五、經公司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并需要換休的,應按規定打卡,并以打卡記錄進行換休。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換休。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工作人員需在管理部登記補卡證明并有主管簽字。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管理部辦理補卡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或辦理補卡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部門員工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補卡登記向辦公室辦理補卡登記。未及時辦理補卡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序,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后辦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四、對個人考勤記錄有異議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公司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公司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于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十七、員工互相之間不得代打卡,如若發現代打卡現象,按照公司規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進行處罰。
十八、考勤卡丟失或者人為損壞的話,及時向管理部申請新卡,并支付制卡費用。
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篇6
1、售房部銷售人員上下班實行簽到制,由現場銷售經理負責核實,作為考勤記錄。
2、因事、因病不到者,事先必須向銷售經理提交書面申請,事后必須銷假。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簽到或弄虛作假。
3、因工作需要不能簽到者,應提前向銷售經理報告,得到批準后按批準時間到崗簽到,不能提前報告者,應在事后主動向考勤負責人報告,經核實后由考勤負責人在簽到簿上如實登記。否則按遲到處理。
4、作息時間:銷售人員上班時間是:上午8:30至下午6:00,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由銷售人員按實際情況安排輪休(但不能在周六、周日安排輪休)。
5、遲于規定上班時間之后簽到者及為遲到,早退以是否按時離開工作地點為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并未請假者作曠工處理。
6、泄露公司和項目機密者予以解聘,并扣發全部工資及傭金。
7、工作中有嚴重過失者視具體情節予以相應處罰、解聘處理。
8、銷售經理和副理對銷售人員將進行定期考核,實行末位淘汰制。
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篇7
為確保公司各部門工作有序進行,據公司經營管理生產情況,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8點半到下午6點,午休為1個半小時(12:00-13:30)。
二、考核辦法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打卡,員工應親自打止,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報辦公室給予補簽。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內勤處登記,以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上級負責人事前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上級負責人和辦公室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三、考核制度
全勤獎:每月__元,以簽到表為準。
1、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8:45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7:45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不晚于上班時間一個小時,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一個小時,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2、處罰規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8:45-9:00上班,17:45-18:00下班,即遲、早退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9:00-9:15上班,17:30-17:45下班,即遲到、早退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9:15-9:30上班,17:00-17:30下班,即遲到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9:30以后上班,17:00點以前下班,按曠工一天計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四、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5日前交至財務部。
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篇8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
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
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1)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2)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篇9
為了加強內部管理,嚴明紀律,規范會議秩序,促進中心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中心職工大會:按照會議通知時間,由各科科長組織相關人員提前5分鐘到會并將參加會議人員名單報中心辦公室考勤人員。考勤人員負責開會前將到會人員名單交主持會議的中心領導審閱。事先不請假且無故不參加者,每次扣除效益工資10元并予以公布。
2、科以上干部、高工、黨員大會:按照會議通知時間,由辦公室考勤人員負責通知到會人員并在開會前將到會人員名單交主持會議的中心領導審閱。有特殊情況未能按時到會,需提前說明情況。事先不請假且無故不參加者,每次從效益工資扣發10元。
3、中心主任常務工作會議:由辦公室主任負責通知相關到會人員,有特殊情況未能按時到會,需提前說明情況。事先不請假且無故不參加者,每次從效益工資扣發10元。
4、中心辦公室考勤人員分工如下:
__:負責中心職工大會的考勤工作
__:負責科以上干部、高工、黨員大會的考勤工作
辦公室主任:負責中心主任常務工作會議的考勤工作
5、會議要求:
(1)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
(2)考勤人員應切實負起責任,嚴格考勤,如發現虛填謊報、包庇袒護者,將予以嚴肅處理。
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篇10
一、按公司規定時間為基準:
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員工打卡時要求有保安監督。
2、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注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簽字批準后,交至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20元)。
5、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缺勤、全勤情況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崗者;
2、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
3、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上,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個月沒有遲到、早退、事假的員工給予全勤獎金(50元),員工公休日補貼每天按10元補貼。
5、員工出差必須到部門主管辦理登記手續,填寫出差客戶地址,不完善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員工因公外出的經部門主管批準補辦簽卡,部門主管保管好員工簽卡資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財務保管。
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篇11
一、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起
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狀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員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后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定打卡。
四、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許可長時間離崗、脫崗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理。
五、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六、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七、打卡時間以考勤鐘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定來處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為原因造成打卡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務必在當天交由直接領導簽卡確認(逾期無效),簽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簽卡10元/次。
十、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能夠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簽卡證明。
十一、事假務必在前一天下班前書面申請并獲得批準,未獲得批準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三、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30天提出申請,不足申請天數自行離職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四、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并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十五、本規定自公布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篇12
為助力集團高質量轉型發展,維護企業安全生產經營秩序,提高員工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集團于20__年12月21日下發了《中國平煤神馬集團考勤管理辦法(試行)》。要求自下文之日起,集團公司實行統一全員電子考勤制度。
新的考勤制度有四個突出特點。
一是統一性,考勤設備管理、員工信息采集及電子注冊、考勤數據匯總、違反考勤制度的處理等均由集團統一管理。
二是全員性,全部員工必須參加考勤排班,無特權人員、無考勤盲區。
三是考勤方法的科學性與先進性,在集團人力資源工資系統、人力資源員工數據庫系統一的基礎上,電子考勤將實現員工身份證信息與電子人像拍照及虹膜拍照相比對統一。
四是考勤制度的嚴肅性嚴格性。新的考勤制度不僅要求對員工生產班次做出合理安排,嚴格當班考核,同時要求在一年考勤期內要做到日工作時間、月工作時間、季工作時間、年工作時間符合法定要求及出勤要求。
對于職工連續無故不參與考勤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者,按照曠工處理,解除勞動合同,不予經濟補償。集團考勤系統將按月生成員工違規行為及單位處理情況匯總表,在集團范圍內公示。
對此,我公司高度重視,同時要求各單位、各部門要廣泛宣傳、認真組織,積極參與,確保考勤制度在公司順利實施。
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篇13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并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事假:×
病假:○曠工:◎
婚假:+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_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匯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匯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
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致殘,持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周歲、女24周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0.產假、_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后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周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_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準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_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歲以下)的子女寄養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父、養母或撫養人撫養長大,現仍與其保持經濟關系的員工,經養父母、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后,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縣,已按規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準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準并報人事部審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準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1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一
員工考勤刷卡規定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對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規定:
一、凡在大廈內辦公,并由公司發放工資、獎金、餐補的所屬人員均實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機開機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時間: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實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審核、統計工作由辦公室負責,每月月底統計考勤刷卡情況。
(二)幾不能按要求刷卡時,必須寫明原因、請假事由和具體時間,經處(室)領導簽字批準。各單位于月底前將假條統一交辦公室。
(三)凡無假條,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計為曠工。
(四)刷卡的結果同餐補和四項補貼掛鉤:
1.凡無刷卡記錄的工作日,一律扣除當日的餐補和四項補貼;
2.遇有上午公出12點前回公司上班,照發當日餐補和四項補貼;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發當日餐補和四項補貼。
(五)發現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雙方當事人當月獎金,并通報批評。
(六)刷卡的結果與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結合,每月由辦公室統計結果,按缺勤情況扣發相應的工資、獎金或四項補貼。全年統計資料,由辦公室存檔備查。
附件二
員工上下班遵守規則
一、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遵守本規則。
二、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三、上班時間3分鐘后15分鐘內為遲到,15分鐘后列為曠工,早退者一律作曠工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工半日論。
四、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一)遲到次數之計算,以當月為限;
(二)遲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辦理;
(三)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兩小時計,第三次以四小時計,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時計算;
(四)15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工半日論。
五、曠工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曠工不發當日薪資;
(二)連續曠工3日或1個月內累計6日,均予開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房,如警衛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接受,不得拒絕,違者議處。
七、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一)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于規定之上班時間前先吃飯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二)下班者應先行打卡后外出;
(三)下班鈴聲響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行等候打卡,如有違反,查實后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之責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在廠區內至各單位洽辦公務,應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單位崗位上,再遵上條規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則除按曠工半日論處,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處分。
九、工作時間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議處。
十、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十一、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須將請假單或公出證交門房或控制室,否則警衛或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總公司人員,亦應將請假單或公出證交人事單位登記,否則按第九條辦理;推銷營業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公出證,但應向其主管報備),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工卡上簽證。
十二、本規則由經理級會議討論通過,由總經理頒布施行。
十三、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篇14
為了保證我校正常的教學和工作秩序,維護勞動紀律的嚴肅性,形成良好的校風、教風,使我校考勤工作有章可循。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后勤人員由校長辦公室考勤,中學部教師由中教處考勤,小學部由小教處考勤。
二、考勤實行每天簽到制與當日領導隨時檢查相結合。
三、實行坐班制。
1、每天上午第一節至第四節課,下午第一節至第三節課為坐班時間,第一節課預備鈴
前必須簽好簽到薄,值勤領導認真檢查記錄當日考勤情況。
2、上午第四節課,無課和無工作安排的教師,可提前15分鐘離校。下午第三節課后,無其它工作安排的教師可離校。
3、不得代人簽到,否則對代簽人予以20元罰款,同時對缺勤者予以處罰,簽到后應及時到辦公室,否則作遲到和曠班處理。
4、嚴禁私自調課,一經查出按曠班處理。
四、遲到、早退、曠課、曠班
1、遲到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讀、坐班、集會)
2、早退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讀、坐班、集會)
3、曠課一節扣款30元,曠工半天扣款30元,有課的重復計算,依此類推。
五、請假手續
1、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必須到教導處登記,一天以上必須寫出書面請假條,按批假權限審批后方可離校。
2、所有請假的必須到李主任處登記,并通知教導處。
六、批假權限
教師請假一天以內由教導處登記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兩天以內由值日領導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行政領導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七、請假類別與相關規定
1、法定假:婚假七天,晚婚假十八天;
女方產假兩個月,晚育產假四個月零兩天,男方七天;
喪假五天(直系親屬)路途遠所用時間核定后另加,未盡的法定假按上級規定執行,不扣款。
2、進修假:
教師進修學習請假,必須有函授學校或組織單位的正式通知或學習考試安排,不扣款。
3、坐班假:
教師請假半天以內且不需要調課為坐班假,教師每月坐班假請6節不扣款,每次不超過三節;需代課的坐班假每節扣款2元,當月由教務處核消。
4、事假:
教師請事假兩天以內不扣款。一學期累加3—7天之內扣款10元/天,超過部分按20元/天扣款。
5、病假:
病假需有市級(或本礦)以上醫院證明,銷假時需要有住院發票作證明。一學期病假七天以內不扣款,8—30天每天扣5元,30天以上每天扣10元,扣完除工資外的學期工作量及有關獎金福利為止。
7、護理假:
護理對像必須是教師的直系親屬(父母、夫妻、子女)住院(縣級以上醫院)治理。護理時間:每學期10天(含節假日)護理假。護理假超出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
八、出差:
教師因公出差,按上班處理,但事先必須和考勤領導、教務處打招呼。
九、以上扣款每月結算一次,扣不完部分在工資中扣減。
十、滿勤獎(含開會)
一個月滿勤者30元,未出滿勤者全扣,每月兌現。
十一、對考勤情況每月由教務處小結一次,每月校辦公室公布一次,學期累計計入教師檔案,以備教師評優、評先、晉級時作參考依據。
十二、本制度如有與上級文件不一致的,按上級文件辦理,未盡事宜,解釋權屬校長辦公室,本制度從本學期執行。
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篇15
1、病假:
①急診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上班后補交縣級醫院以上單位急診證明,填寫員工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到公司辦公室備查。
②急病請假:當班時,患急病,可由本部門其他員工協助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條,報部門經理簽字,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部門經理簽字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④未獲批準或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罰。
2、病假工資:
①病假當日工資按照日工資50%結算。
②凡全年病假累計或一次因病假休假超過一個月的,公司有權取消原職位或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3、事假:酒店員工因私請假批準程序休息,公司視為事假。
①正常事假:員工有事,須提前一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查。未獲批準,按曠工處罰。
②緊急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批準方可休假。上班后
持相關證明(如交通執法部門開據的非公司員工責任車禍證明等)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此假以公司認定證明為準,未獲批準,按曠工處罰。
③事假工資:事假一天扣除本人當日工資。
④事假時間:累計或一次因事休假超過15天的。公司有權取消其原職位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4、婚假:凡連續在酒店工作滿一年,符合國家規定結婚年齡的正式員工,可按歸家規定享受有薪婚假3天(含公休及節假日)。
酒店正式員工結婚可按國家規定,結婚享受有婚假三天。婚假必須在結婚時一次享用,不得分開使用。使用期在領取結婚證日起半年內有效。
婚假請假:酒店正式合同員工申請婚假,須提前三十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5、換休、換班:
酒店原則上不準換休、換班。員工必須按照酒店規定的班次時間上班,及事先安排的公休日休息。如需調換必須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正式換休、換班。否則作曠工處理。
6、補休:
員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酒店將在年度內,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同等時間補休。
酒店各部門不允許借休。如部門已有借休員工,安排借休的直接部門負責人承擔借休責任。
7、喪假:
酒店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去世及非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去世,員工可獲直系親屬三天有薪喪假及非直系親屬一天有薪喪假。員工申請喪假應憑有效證明。此假在辦理喪假時一次使用。
8、法定假:酒店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即:
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勞動節:一天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女員工在三月八日“國際婦女節”另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五四青年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9、年假:所有正式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當年出勤率在98%以上,次年可享受有薪年假(不含節假日),從第二年起每年可遞增一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員工級/領班級主管級/經理級5個工作日7工作日
10、產假:酒店正式女員工在達到生育年齡并符合國家計劃晚婚晚育政策規定,且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后,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有薪產假(含公休及節假日)。具體規定按國家政策執行。
11、護理假:已婚男員工的妻子在生育時,酒店可給與男員工有薪生育護理假5天(含節假日),但要憑有效的生育證明。
12、人力資源部有權對到崗人員進行檢查是否準確簽字。特殊人員按照到崗時間進行指紋簽到和簽退。
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篇16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篇17
為保證工作秩序的正常開展,加強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司員工(指副總經理級別以下人員)必須簽到。
二、按時簽到:上午上班8:30以前簽到,下班12:00以后簽退;下午上班13:30以前簽到,下班6:00以后簽退。(簽到、簽退時間隨公司作息制度相應調整)
三、如因公事外出,不能按時簽到、簽退者,由本人外出歸來次日寫出情況說明,交本部門經理簽字批準后,報總臺或考勤管理員備案。如無簽到又無原因說明者,按公司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四、因私事請假或請病假(有醫院證明)的員工,必須寫出書面申請,按請假規定程序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五、禁止代他人簽到。發現代他人簽到者,公司將對代簽到者進行處罰,第一次違紀扣1分,第二次違紀扣2分,第三次違紀扣3分,依次類推。違紀三次以上者,除作以上處罰外,取消本年度評先及加薪資格。嚴重者給予開除處分。
六、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下,每次扣1分;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1小時以下者,每次扣2分;遲到或早退超過1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七、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簽到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發當月薪金的10%,曠工1天扣發當月薪金的20%,曠工2天扣發當月薪金的40%,曠工3天或以上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當月連續曠工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天者,公司將按規定做除名處理。
八、品質部、管理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對考勤情況跟蹤監督。
九、本制度自20__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篇18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篇19
一、總則
為加強管理,督促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請各員工遵照執行。
二、考勤
1、公司實行月考勤制度,作息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特殊崗位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工作時間。工作時間如需調整,須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
2、管理辦法:
(1)員工必須自覺遵守作息時間。行政人員以考勤記錄為依據,匯總成個人考勤記錄。考勤記錄將作為員工個人工資計算、假期計算以及實施獎懲的依據。
(2)外出辦理業務的員工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理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外出辦理業務的`員工必須事前向經理申明原因,否則按外出辦理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標準工資,并扣發當月全勤獎。
(4)員工因公出差由經理批示,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未與公司及時聯系或超出出差期限扣除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
(5)出差時不打招呼而辦理私事者,不予報銷此次出差費用,辦私事時間將按照曠工處理。
(6)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50元。
3、遲到、早退: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一次罰款5元;10-30分鐘罰款10元;月累計超過3次(含3次)的扣除當月全勤獎金50元;月累計超過5次,公司將予以書面警告,另行罰款50元;月累計超過8次,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
(2)因工作不能按時到公司時,員工須事先或在上班前30分鐘內告知經理,否則,視為缺勤,按相關制度執行。
4、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2)請假期限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準者;
(3)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不到工作崗位者;
(4)一次遲到30分鐘—2小時內按曠工半天計算,3小時—5小時按曠工1天計算;
(5)處罰辦法:
A、曠工1日,扣除當日標準工資的三倍,并扣發當月全勤獎,記警告一次。
B、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日(累計24小時),半年內累計曠工4天,扣除當月基本工資,并且公司有權直接辭退該員工。
5、涉及罰款內容的上報經理,從違紀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三、請假
員工無論何種原因的請假,均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申請單》,并指定職崗代理人,辦妥工作交待事宜,按權限報請批準,將批準后的《請假申請單》報行政人員登記考勤,無請假手續自行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每年限請假天數累計20天,超出規定限請天數,除扣除請假天數工資外,另罰款50元/天。
請病假、事假應本人親自履行請假手續,因生病或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可委托他人代請或在上班前30分鐘內打電話通知經理,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報行政人員備案;
1、病假、事假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計,超過半天不足1天的以1天計。
2、病假、事假、公休每月累計十天(包含十天)以上者按出勤天數基本工資70%發放。
3、請事假、病假,提前向行政部門申請,員工申請事假,要本人提前1-3天填寫請假單,員工申請病假,要提前或者上班前30分鐘告知領導,事后補請假條,如沒告知公司領導,以曠工處理。
4、員工在病假、事假期間,應扣工資:
月基本工資÷30天(31天)×實際請假天數
5、請假批準權限:
A、部門負責人有權批準本部門員工1日以內的請假申請,并報行政人員備案。
B、員工、部門負責人2日(含2日)以上的請假申請,須上報總經理批準,并報行政人員備案。
四、加班
1、公司提倡員工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在上班時間內完成當日工作。
2、加班達3小時—4小時以內,計加班半天;達6小時以上,計加班一天。
3、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員工調休,并交行政部門登記考勤。無法安排調休時,給予加班補貼。
4、對未完成正常工作任務而自行加班工作的,不計加班。
5、加班補貼的計算,以基本工資為基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
五、休假
公司每周正常休息日為一天,實行周六、日兩天輪班休息制度。
1、每周正常休息為計薪假,休息前應與相關人辦理好交接工作,工作交接清楚,方可離崗休假。(新員工試崗期內無調休)
2、員工休假時因未交接清楚而導致工作失誤,由休假者承擔責任,視不同程度給予處罰;若是因接交人的疏忽,則由接交人承擔責任,并給予處罰。
3、休息期間,休息人必須保持通訊暢通。
六、法定節假日
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
1、婚假、喪假
(1)司齡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申請七天帶薪婚假,未滿一年可申請三天帶薪婚假。(須提供結婚證明)
(2)司齡滿一年以上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請帶薪喪假三天,未滿一年可申請一天帶薪喪假,如是岳父母或公婆,帶薪喪假為1-3天。
(3)符合條件的婚、喪假期間,工資、福利照發。
3、婚假應提前一周向直接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填寫《請假申請單》,按批準權限報批,報行政人員備案后方可休假。
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篇20
注:忘記打卡者至少有兩個及以上的人證明人證明本人已在規定時間內上班,且申請人本人不能做證明人。
一、時間
1.上班時間
根據各分店實際營業時間而定,但員工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0個小時。
2.考勤時間
按自然月(每月的1號-------月末最后一天)為考勤時間;次月的5號發上月的.工資.
二、打卡機
1.每個人都應愛護打卡機,愛護公司財物。
2.非專業人員嚴禁私自拆卸、維修。
3.打卡時間應根據排班表的時間打卡。
三、考勤制度
1.考勤是公司發放工資的依據。
2.嚴格按上、下班時間打卡。工作期間不得脫崗、串崗。
3.嚴禁他人代替打卡,1次罰款50元。
4.上班打卡時間應換好工作服后再打卡。(提前5分鐘到崗)
5.下班打卡時間應打卡后再換工作服.
6.如遇特殊情況應有店長(廚師長和前廳經理)簽字.他人簽字無效.
7.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
四、考勤審核制度
1.由分店人事主管詳細統計匯總考勤表并簽字。
2.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際出勤日、加班時數、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
3.各部門主管簽字。
4.上報店長,確認無誤后店長簽字。
5.上交財務部審核,并簽字。
6.最后總經理簽字。
7.考勤匯總表應于次月2日前上交財務部。
五、獎罰制度
1.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的一次罰款10元;
遲到、早退在30分鐘(含)以外4小時以內的罰款50---100元;
超過4小時者以曠工處理;
曠工1天扣本人3倍日工資.曠工3天以上(含)除名,當月工資獎金全部扣除。
2.員工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含)扣除當月20%的工資;5次以上除名.
3.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者,計嘉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