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
科學合理的制度能夠有效地規范政府行為,顯著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同時降低行政成本。下面小編給大家提供一些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參考,希望對大家寫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有幫助。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1
1、前言
(1)公司希望你制止不安全環境和不安全行為。為此,在使用機器、工具和化學品時,要采取良好的工作習慣和正確態度。
(2)樹立安全意識,明確工作范圍內所存在的危險因素,然后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3)安全是要時刻提高警惕,以杜絕不安全的環境和不安全的行為,如有發現應立即向主管或廠長報告。
(4)盡管每項工作都已采取了安全措施以確保安全,但仍須員工的行動支持和配合。因此,每個公司員工都有義務遵守安全制度以確保大家都能分享勞動成果。
(5)本文件以日常的安全事務為基礎,概括了有助于我們工作生活的重要的安全守則,必須認真閱讀和遵守,并在工作中形成良好的習慣。
2、工作安全
(1)工作前:
①穿好工作服;
②特殊區域內穿安全鞋;
③了解安全通道;
④如有疑問,詢問主管;
⑤靠近轉動的設備部件時必須將衣服的下擺折進褲子里;
⑥禁止戴首飾;
⑦將長頭發扎進束入工作帽。
(2)工作中:
①遵守標識和告示;
②使用安全帽、耳塞、安全眼鏡、手套等安全防護品;
③確保現場的安全措施;
④集中精神工作;
⑤遵循設備的操作程序;
⑥向主管反映不安全狀態和行為;
⑦參與主管安排的安全檢查。
(3)工作后:
①把工具放回合適的位置;
②按照清潔SOP清理機器;
③清理工作區。
3、操作機器
機器傷害是相當嚴重的,可能會導致手腳殘廢或嚴重的骨折,要掌握了機器的基本操作常識及根據安全規則操作,便可減少事故的發生。
(1)未經授權及未經培訓者,不可操作任何機器。
(2)在啟動機器前,請閱讀機器的安全規程。在操作機器時,了解機器及其操作程序,并遵守相關的操作規程。
(3)如有疑問,詢問主管。
(4)知道急停按扭、線纜的位置和如何操作。
(5)不要將手靠近轉動的機器
(6)不要穿松散的&39;衣服
(7)如無保護措施在場或工作條件不良時,不要操作機器和設備
(8)保護裝置不允許被短接、拆開或使之變為無效。
4、調試維修
(1)維修工作只能由合格的人員實施。
(2)接觸機器設備前,必須確認其已完全停止運作,電源已經關掉。確保不會意外地接上電源。
(3)如有必要,鎖上主控制器,撥出鑰匙,在總開關上掛上警示牌。
(4)當兩人或多人操作同一機器時,必須確保良好的溝通。
(5)應使用工具,而非用手取出夾在機器中的東西。
(6)在機器設備下面或看不到控制的地方進行工作時,應將能源關掉并上鎖。
(7)當維修或拆卸設備部件時,如:驅動裝置、閥門等,相關操作說明書所列的安全事項必須遵守。
5、人力搬運
(1)搬運時要注意保護背部;
(2)力所能及即可,不要超負荷;
(3)搬重物時請示幫助;
(4)如有必要,旁邊應有人進行適當的引導;
(5)盡可能使用物料搬運裝置。
6、化學物品使用
化學物品的不恰當存放及處理會導致嚴重的后果,工作中接觸化學物品務必小心使用,并遵循以下的基本安全守則:
(1)知道化學物品的名稱;
(2)清楚該化學物品的性質和危險程度;
(3)使用前先做好預防措施;
(4)了解正確的使用方法;
(5)知道如何應付使用時發生的意外;
(6)學會正確存貯化學物品;
(7)危險品專庫存放,并要求上鎖;
(8)使用完畢應立即蓋緊;
(9)按規定的方式來處置化學廢棄物;
(10)一旦發生身體接觸化學品的情況,必須用流水對受影響的身體部位沖洗至少十五分鐘,以確保充分沖洗。
7、使用壓縮氣
(1)禁止玩耍壓縮氣;
(2)未經允許,不得使用壓縮氣;
(3)當使用空氣作為清潔目的時必須特別小心,不得將壓縮空氣對著任何人;
(4)所有公用壓縮空氣每個使用點都應安裝調節器,對于任何要使用更高的空氣壓力都必須得到更高一級主管的同意。
(5)從供氣管道上卸下氣動工具前,必須先將其氣體壓力泄放掉。
8、電氣安全
(1)未經培訓者勿做電氣維修;
(2)當電工做電氣維修時,必須嚴格熟悉電氣安全作業程序及相應設備的維護SOP;
(3)使用玻璃纖維或木制的梯子;
(4)在開始維修前,確保所有的電器設備接地;
(5)禁止在人行道拉放電線電纜;
(6)禁止將電線直接插入插座,應使用三相插頭;
(7)禁止用膠帶連接兩條電線;
(8)所有的便攜式電動工具必須接地;
(9)不要站在濕地上使用電氣設備;
(10)千萬勿使用有毛病的插頭和磨損了的電線;
(11)向主管報告有問題的線路;
(12)不要戴導電的手表或首飾接近帶電物體。
9、消防安全
(1)除非在指定的地點,廠區內禁止吸煙;
(2)發現火情時,立即救援或啟動消防警鐘,并撥打119電話;
(3)任何情況下都不可用水來撲救由化學品或電引起的火災;
(4)滅火器應放置在易于取用的地方;
(5)清楚滅火器的放置地點及正確的操作方法,以便需要時使用;
(6)了解工作區內安全門的位置及緊急疏散路線;
(7)禁止在安全門、通道、滅火器、消防設施及噴淋閥前放置任何東西;
(8)警報響起時,所有員工必須按程序從指定的疏散路線撤離廠房;
(9)不得損毀任何消防設施;
(10)遠離火源存放易燃物。
10、安全防護
為防止傷害,對于危險性的工作須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1)機器的保護罩和警示裝置可以防止員工受到傷害,因此應確保機器保護罩和警示裝置正常有效;
(2)指定或特殊區域內穿安全鞋;
(3)使用化學物品或鋒利器材時穿戴手套;
(4)視具體的工作情況選用其它合適的防護用品;
(5)每一個員工都有責任依照培訓及主管的指導正確使用相關的安全防護品。
11、叉車操作
(1)只有經過培訓和合資格的叉車操作員方可使用叉車,所有的操作需有叉車上崗操作證;
(2)操作叉車時,遵守叉車的操作規程;
(3)所有叉車應每年進行一次詳細檢查;
(4)叉車司機必須戴硬帽以保護在駕駛叉車時有物體墜落;
(5)在駕駛叉車前,系好安全帶,它可防止你受到傷害;
(6)叉車只能用作在廠內搬運重物;
(7)以安全的行駛速度操作叉車;
(8)經過交叉口、門口、走廊、盲點時放慢速度并鳴喇叭。如有必要,旁邊應有人進行適當的引導。在所有的操作時間內必須讓運輸處于被控制狀態;
(9)無論是否裝有貨物,不應站立、工作或通過已升高的叉的下面;
(10)禁止用叉車載人。
12、物料堆存
許多事故的發生是由于物料堆存不正確而引起的,為避免意外,應做到:
(1)物料應堆放在指定的區域,基礎要穩固;
(2)禁止使用有破損的托盤存放物料,亦不能讓堆放的物料伸出人行道;
(3)不要將物料堆得過高;
(4)禁止讓物料阻塞水、電、氣體的輸送控制裝置及消防設備;
(5)禁止堵塞緊急出口。
13、雜物整理
(1)凌亂的環境是許多事故的起因之一,散落物品、絆倒、滑跌、阻塞出口、擋住滅火器及火災隱患大都源于亂放雜物;
(2)作為員工,你有很長的時間都是在工廠內度過,那么你有義務保持一個干凈、愉悅和整齊的工作環境,令你操作的機器及工作區整潔有序。而不必要的物品以及未及進處理的廢物、地板上的濺落物和油污不僅有礙觀瞻,亦是危險之所在。因此,我們必須共同維護好工廠、辦公室、更衣室、浴室、休息室的整潔和安全;
(3)我們的要求是簡單易行的:泄漏了就清理,掉落了就收拾,雜亂了就整理。
14、事故/傷害報告和處理
(1)無論傷勢輕重都要向主管報告;
(2)遇到事故或受傷時,立即報告主管以得到及時的醫療護理和急救處理。若傷勢較重,送醫院治療;
(3)員工有義務協助主管、及安全管理人員調查和完成事故報告;
(4)與主管一起做安全分析的回顧,確定預防和糾正措施。
15、辦公室安全
(1)保持工作區有條不紊;
(2)保護好各種辦公設備,電氣和機械方面的修理須由專職維修人員完成;
(3)所有的機器和設備須有適當的接地及其它安全措施;
(4)不能將電線外露于地板上,以免絆倒行人;
(5)一個插座只能插一個插頭;
(6)禁止超裝插座;
(7)各類電氣設備在不使用時,應關閉并將插頭撥下;
(8)在移動如桌子、工具、文件箱、柜及其它的辦公設備時,都會有一定的搬舉傷害,搬移重物時要用正確的方法,必須時尋求援助;
(9)文件柜、貯藏箱、架子不要超載,文件柜的抽屜不用時應該合上;
(10)重物應放在文件柜和架子的底部;
(11)將裁紙刀、剪刀等尖利物件分開存放好;
(12)地面上的散落物、剛拖洗過的地面及泄漏的液體都會使用人絆倒或滑跌,應清理并且報告你所知的損壞;
(13)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
(14)必須保持出口和過道暢通。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2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如下
1、安全員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三級教育和安全宣傳工作,并在每項新工作前,做好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缺少一次罰100元。弄虛作假、代簽字罰200元。
2、及時記錄安全資料,做好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和整改工作。無安全事故抽查報告和整改措施的,對安全員給予每次罰款100元。發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書面形式報總部辦公室,隱瞞不報的每次罰項目經理、安全員各200元。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必須采取"三不放過"的原則。
3、對于體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痢病及傳染病的職工,必須勸其回家,如繼續留用,由項目經理、安全員承擔一切責任。
4、施工過程中凡上下交叉作業,中間必須設有安全隔離措施,并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沒有安全隔離措施,安全員有權禁止下方人員施工,不聽勸阻者給予100元罰款。沒有書面安全交底的,給予安全員200元罰款。
5、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雪、沙塵、沙暴等惡劣天氣,安全員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業和高空作業。如因安全員失職釀成安全事故,將給予安全員1000員以上的罰款。
6、夜間施工和暗室施工,應該設置照明設備,密封或有毒場所須設置通風設備,地下室及樓梯口必須是低壓電,樓梯口、坑井洞口沒有照明和防護的,每次罰安全員100元。
7、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電梯井內、預留洞口、管道井內、通道口內、井架口內必須用圍欄、蓋板防護或用二層優質安全網防護,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8、施工現場危險區必須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標志,夜間要懸掛警示燈,非正常使用的樓梯口必須封行,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9、項目部要加強安全輔導、培訓教育和檢查的力度,每半個月用半天、一周用1小時為安全活動時間。同時,公司要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要成立安檢組對項目上的機械設備、防護設施、安全技術方案和交底進行定期檢查,力爭消除事故隱患。
10、安全員要對塔吊、起重設備的保險裝置、超重限位裝置作定期檢查。嚴禁帶病運轉、維修中運轉及超負荷作業。安全員對違規操作不加制止的,給予200元罰款。
11、信號工必須在物料起吊時進行現場指揮。如人不在現場遙控指揮,給予200元罰款。信號工指揮失誤損壞物品由信號工全額賠償,由他人替代指揮或超重吊裝的立即開除。所吊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12、工地上裝拆大型機械,必須由持證專業人員裝拆,如果違章作業,每次罰機具負責人和安全員各500元。
13、施工機械應定期保養上油,防護裝置齊全且運轉正常,操作規程懸掛醒目,缺少一項罰安全員和機具負責人100元。
14、各項目部要建立內部每周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對各工種安全工作進行獎罰,及時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落實監督工作。安全員負責辦理少數工種上崗證,如經上級部門檢查出缺一個上崗證罰責任人100元。
15、工程項目出現安全死亡事故,項目經理罰款1000元,安全員與直接責任者20__元罰款,所在工種工長1000元。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3
1、目的
為及時獲取適用、有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建立和保持獲取、識別及更新的途徑,保證安全管理的運行符合相應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2、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控制管理。
3、主要職責
3.1安全環保部是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根據國家政府部門(或行業管理部門)發布的安全管理、保衛和消防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獲取、識別、傳達、實施和更新本公司安全方面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3.2技術部負責根據國家政府部門(或行業管理部門)發布的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獲取、識別、傳達、實施和更新本公司基礎設施、設備方面相關的管理體系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負責獲取、識別、傳達、實施和更新本公司測量方面相關的管理體系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3.3涉及到質量、環境、安全、測量以外其它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獲取、識別、傳達、實施和更新由相關部門負責。
4、工作程序
4.1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獲取
4.1.1獲取范圍
a)國際公約;
b)國家法律;
c)國務院及各級人民政府頒布的行政法規;
d)國務院部委和各級人民政府頒布的行政規章、制度、文件等;
e)國內外標準、行業標準等。
4.1.2獲取途徑
按以下四種途徑及時或定期獲取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a)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
b)報紙、刊物、書籍、媒體等;
c)相關方。
4.2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識別與確認
安全環保部負責識別國家發布的適用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并對其適用性、有效性進行識別和確認,編制形成相關法律法規清單,報公司領導審核。
其他部門對于涉及到本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應對其適用性、有效性進行識別和確認,編制形成相關法律法規清單,安全環保部匯總。
4.3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傳達與實施
安全環保部對識別出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及時傳達到有關員工并組織實施,必要時對相關方進行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傳達。
其他部門對于涉及到本部門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也應及時傳達到有關員工并組織實施。
4.4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更新
4.4.1安全環保部、技術部要確保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及時更新。
4.4.2對從外部獲取的或當工藝、設備、產品等發生變化時,要及時對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適用性、有效性進行識別,填寫《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信息表》報公司安全環保部。
4.4.3各單位在收到公司最新的法律法規清單后,對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清單》進行確認、更新。
4.5各單位、人員可查閱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文本。當需要紙質文本時,應由職能部門辦理文件發放登記手續。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4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園長是具體負責人,具體負責和指導全園安全工作,制定幼兒園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39;安全措施,全園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行政人員值日制度,填寫校務值日。
5、不經幼兒園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幼兒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幼兒園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大型玩具、活動場地、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5
第一條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每年組織一次董事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決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同時,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領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二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實行動態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考核指標,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并將安全生產考核指標與經濟承包指標掛鉤,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手段,并將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與監督的經費列入公司財務預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獎懲辦法,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檢查、有考核、有獎罰。
5、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后,應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
6、領導制定并實施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第三條
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控制,協助董事長、總經理落實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3、審核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
4、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5、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開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工作,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6、本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后,要親臨事故現場,領導組織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過程中的具體工作。
第四條
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協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責任。
2、在組織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以及重點工程、特殊復雜工程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時,同時審查安全技術措施。
3、領導本公司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
4、對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
5、參與本公司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五條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組織落實公司財務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2、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的同時,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保證經費到位。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并按規定負責審批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經費。
4、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經濟指標,并制定公司安全技術經濟指標。
第六條
安全管理部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評比管理工作。
2、負責參加年度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責成存在隱患的部門制定措施,排除隱患。
3、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協助公司主管領導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負責安全生產管理資料的收集整理。
6、落實安全生產舉報事故,查處在安全生產上違規、違章行為,對上述行為一經查實上報主管部門并按要求責令項目限期整改。
7、負責監督、檢查項目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簽訂。
第七條
項目經理(項目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本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
2、作為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和管理責任。在建立項目工程管理體系時,要明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制定本項目工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專員安全員的配備:按照要求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員(安全員的配備要求是:5000萬元以下的項目1人;5000萬元~1.5億元的項目2人;1.5億~2.5億元項目3人;2.5億元以上的項目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勞務分包單位必須按項目管理要求配置專職安全員。
4、在組織項目工程施工前,必須明確各專業管理部門和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定期組織實施考核,項目工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要與經濟效益掛鉤。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適時對組織施工生產人員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變換工種以及工傷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保證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
6、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工程中安全技術交底和設施設備驗收制度的實行。
7、領導組織本項目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消除事故隱患,對上級安全生產檢查中提出的事故隱患和管理存在有問題,應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時將整改情況向上級反饋。
8、本項目發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做到迅速搶救傷員,妥善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并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認真落實防范措施。
第八條
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3、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4、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5、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時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改進施工工藝和操作方法提供資料信息,協助項目工程師及時解決工程安全方面的技術問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8、遇有特殊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并且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第九條
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作為項目工程技術人員,對本項目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技術管理責任,并主持本崗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術指導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7、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第十條
現場施工負責人(施工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所負責承擔的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違章、違規作業。
2、對所管的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負直接責任。
3、組織并督促技術人員做好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和簽字工作,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4、領導所屬班組搞好安全生產,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6、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7、作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和記錄工作。
第十一條
設備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貫徹執行規章制度,對一切機械設備,必須配備齊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確保安全運轉,進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強對設備操作人員的&39;管理,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術培訓。學習設備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達到應知應會。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3、要經常對電機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不得帶病運轉作業,保持完好潔凈,提高設備使用率。
4、要定人定機使用機電設備,定員、定責,上崗前對各個部位檢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隱患,并不準他人動用,用畢后切斷電源,鎖好閘箱。
第十二條
質檢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負監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隨同的安全工作隨時查驗,并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4、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第十三條
倉庫保管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實現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的材料保證供應,并對進庫的材料進行驗收,符合規定方準提供使用。
2、定期對進場的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對腐朽、破損、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時報廢更新,不得遷就和湊合使用,釀成隱患。
3、積極學習安全材料業務知識,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條件打下安全生產牢固基礎。
4、作好物質材料的防火、防盜、防潮、防雨工作。
第十四條
線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進行安全注意事項說明和提示,作業過程中要進行安全巡邏,發現違章或不安全現象立即糾正,并且班后進行安全講評和總結,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記錄。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對工作人員進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培訓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時時對安全進行檢查。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第十五條
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并負責貫徹實施。
3、研究公司安全動態,組織調查研究活動,編制研究報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定期對各單位主管生產的負責人、項目經理。
6、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施工檢查,公司所屬各項目應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7、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8、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隨時進入所轄范圍內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人員發現事故隱患均由受檢查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整改,按時限要求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9、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10、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會審,對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簽屬意見,由編制人負責修改,并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11、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議,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12、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六條
技術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保障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的過程中,應在每個環節都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的施工方案,要檢查實施過程。遇有方案變更,應及時組織修訂。
3、在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實施情況時,要同時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應及時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參與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七條
人事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組織對新調入、轉業的員工及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3、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4、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6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公司各級領導,安全生產專職管理機構,有關責任部門及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任,保障施工人員在施工作業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規,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公司董事長(經理、法定代表人):
1、嚴格遵守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組織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主獎懲辦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和有效實施。
4、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預案。
5、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匯報,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及存在的不安全問題。
6、在事故調查組的`領導下,領導組織本企業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并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并親臨事故現場,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的重復發生。
7、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二、公司主管生產副經理:
1、在公司董事長領導下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組織制定并落實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參與編制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
4、組織制定項目經理部、分包隊伍安全生產考核辦法及指標。
5、領導組織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制定公司施工現場設置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統一標準,安全生產考核。
6、審批每項工程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所需材料設備,并協助項目部調配。
7、領導組織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時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問題。
8、認真聽取、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障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9、組織并配合董事長主持做好工傷事故、配合調查組做好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0、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董事長匯報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并保障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辦法。
11、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三、公司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
1、在公司董事長的領導下工作,對公司施工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組織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所必需的技術要求。
2、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嚴格審查依施工組織設計所列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負責審批如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1)地下暗挖作業;
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
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
4)腳手架、水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
5)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
6)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
7)起重吊裝作業;
8)拆除、爆破作業。
3、審批季節性施工技術措施時,要重點審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4、對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嚴格審查其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安全的工藝要求,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
5、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四、總會計師
1、組織落實公司財務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獎罰規定。
2、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的同時,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保證安全措施經費到位。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并按規定負責審批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經費。
4、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五、技術質量科長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技術及安全操作規程規定,保障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的過程中,要在每個五一節中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后的方案,若有變更,應及時修定。
3、檢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對改善勞動條件、減輕笨重體力勞動、消除噪聲等方面的治理進行研究解決。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和重大已、示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范措施。
六、財務審計科長
1、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及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撮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及上級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確認合同中所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
3、協助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
4、辦理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和工程項目意外傷害保險。
5、根據設計要求評估項目所需安全保障用品資金投放。
6、提供安全保障資金參考信息。
七、安全科長
1、協助領導組織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令,方針和政策。
2、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3、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和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對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
4、經常進行以抓點帶面的動工對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存在特別緊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關責任人整改。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6、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檢查、監督基層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特別是新工人的上崗前培訓。
7、指導基層專(兼)職安全員工作。
8、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9、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執行。
10、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執行防止職業中毒的措施。
11、督促有關部門搞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八、生產經營科長
1、協助主管經理編制公司生產經營計劃和措施,召開有關生產經營會,解決施工生產中的疑難問題。
2、負責工程投標具體工作,協助聯系工程活動,征求建設單位意見和要求,隨時掌握各項施工進展情況。
3、嚴格執行各項有關政策的規定,負責工程預決算工作,確保工程預決算的質量及各項費用準確率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4、負責對工程項目的施工資料日常檢查落實,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抓兌現。
5、負責各項工程圖紙預算,圖紙會審,施工中的變更通知,質量檢記錄等各項施工資料收集,歸檔工作。
九、辦公室主任
1、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根據企業實際,配備具有一定文化、技術和實踐經驗的安全干部,保證安全干部的素質。
2、加強新調入、轉業的施工、技術及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檢查人員。
4、組織對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有關的學習,要安排安全生產的學習。
6、教育納入職工培訓教育計劃,負責組織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
7、配合有關部門,負責對職工進行體格檢查,對特種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提出處理意見。
8、監測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塵毒濃度,做好職業病預防工作。
9、正確使用防暑降溫費用,保證清涼飲料的供應與衛生。
10、對冬季取暖火爐的安裝、使用負責監督檢查,防止煤氣中毒事故發生。
11、對施工現場大型生活設施的建、拆,要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定,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12、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上報并積極組織搶救、治療,并向事故調查組提供傷勢情況,負責食物中毒事故的調查與處理,提出防范措施。
十、項目經理:
1、對所承接的工程項目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為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積極組織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及參與本項目施工管理的相關人員學習國家、市、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結合相關要求及項目工程特點,制定本項目工程和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及各項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組織具體執行。
3、開工前負責向建設單位索取地下管線交底資料并領導制定地下管線保護措施。
4、開工前組織編制以施工組織設計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及監理公司總監審批簽字后實施。
5、進場前依據相關要求及公司規定編制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方案,報工程部初審,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審批后實施,保障生產、生活硬件條件符合標準要求。
6、開工前組織制定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目標,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
7、開工前組織編制各項專項施工方案,經公司總工程師及監理公司總監審批簽字后實施:
(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急性職業中毒應急控制措施;
(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8、負責簽訂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三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9、指導簽訂總承包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專業分包單位及本項目現場及周邊有關單位之間安全協議書,及落實以協議書為依據制定的安全防護措施及應承擔的管理責任。
10、組織制定項目部消防責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預案,與相關方簽訂治安消防協議書。
11、監督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12、領導建立安全教育檔案,施工人員檔案與公司同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均能接受三級教育。
13、接到工傷事故報告后,立即采取果斷措施組織搶救的同時向公司領導報告。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與處理,認真制定防范措施。
14、凡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未明確或不完善之處,項目部要采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潛在事故的發生。
15、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十一、施工員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特別是外施隊)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包括外施隊)進行局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鑒任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跟蹤落實,隨時糾正違章作業,發現解決不安全隱患。
3、經常檢查所轄班組(包括外施隊)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各種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所轄班組(包括外施隊)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對分管工程項目應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十二、技術員
1、對項目工程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負責在安全員協助下編制以施工組織設計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方案。
3、負責編制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部分
4、負責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5、編制的總體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和重點項目及部位的專項措施應由具體法人資格的企業技術、安全等相關部門和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向操作者進行嚴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蹤檢查實施情況,及時解決實施中發現的問題。
6、積極配合施工員、安全員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內部管理等工作。
7、負責對隱患、傷亡事故、已未遂事故進行技術分析和鑒定,并提出技術方面的改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8、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十三、質檢員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項目工程特點,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標準要求負監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協助安全員消除事故隱患。
4、發生傷亡事故時,協助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項目部。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
十四、安全員
1、對項目工程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2、按照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方案、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監督檢查現場設置,確保其符合標準要求。
3、審查勞務分包方,專業分包隊伍的資質手續;管理人員、特殊作業人員等的相關崗位證書;保障分包方的手續及參與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業人員符合公司要求。
4、認真做好對新入場施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專項培訓及日常安全生產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檔案,施工人員入場一周內必須將其詳細個人資料及培訓情況存入管理檔案。
5、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急性職業中毒應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
6、認真做好公司自有機械設備(包括施工機具及物料升降機)的安裝、檢查與驗收。
7、認真做好公司租賃設備(包括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等)的設備出租方、設備、人員三個方面的相關手續及證件的審驗,并做好設備安裝、頂升、日常使用、拆除四個關鍵階段的安全檢查。
8、負責在如下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施工現場出入口、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基坑邊沿、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
9、按照安全技術措施及相關標準要求編寫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向作業人員作書面交底,負責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10、對項目生產、生活所有場所進行巡查,制止違章冒險行為,消除不安全狀態,排除安全隱患。
11、如實記錄安全內業資料。
12、參加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制定防范措施,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作好本項目安全生產資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檔案工作。
13、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十五、材料員
1、要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誠實正派的工作作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熟悉材料規格、型號、產地、性能、結構特征、構造原理、內在質量和用途。
2、掌握材料的市場價格變化,本著節約、就近取材的原則,精打細算降低材料的成本價。
3、采購材料做到七個堅持:1、要核實材料計劃單;2、要貨比三家,質量價廉;3、要有主要材料的質保書、五金交電產品的出廠合格證及名優產品證書,必須隨貨交驗;4、要具備正當齊全的結算憑證;5、要辦妥遺留事務;6、要確保工程施工用料的需要;7、要材料進場及時辦好入庫手續。
4、積極參與項目的成本核算,堅持“三不”采購:一是無施工部門需要材料計劃不采購;二是不合質量要求的物資不采購;三是感情投資的物資不采購。
5、隨時了解所在項目的材料庫存情況,杜絕因積壓而影響材質和資金周轉,同時也要防止因疏忽致使材料供應脫節,影響施工生產。
6、完成項目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機械管理員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各項機械設備管理制度、操作規范,管理好本崗位范圍內的機械使用、檢查、維修、保養工作。
2、嚴格實行定機、定人、定職責、持證上崗,安全交底、交接班等安全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上級主管匯報。
3、負責搞好機械設備臺帳管理,對分管的機械日常運轉、維修、保養的情況作詳實記載。
4、參加制定機械管理的目標、措施、辦法等并組織實施,參加現場中小型設備安裝驗收,監督整改措施落實,必要時行使安全否決權。
5、定期向主管領導匯報現場機械管理情況,提出改進方案或建議。
6、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機操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檢查機操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協助處理機械事故,落實“四不放過”的措施。
7、完成項目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施工班組長
1、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崗全安全技術操作教育,未經教育考試合格,不準分配上崗作業。
6、發生因工傷亡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7
1.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碼頭安全管理內容和要求,適用于進入或靠泊碼頭的所有人員和船只。
2.具體內容和要求:
2.1碼頭消防設施齊全完整,滅火器、黃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2.2配有質量符合要求,足夠數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2.3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碼頭,參觀人員須佩戴參觀證。
2.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嚴禁進碼頭。
2.5進入碼頭必須戴安全帽。
2.6碼頭上應配有足夠的照明,確保光線充足。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險品。
2.7碼頭上的欄桿、圍欄等符合要求完好無損。
2.8碼頭引橋上有車輛限速5公里的明顯標志;任何車輛進碼頭必須限速行駛,且有通行證。
2.9未經過上級部門批準,外來船只不準停靠碼頭。
2.10煤船、油船靠泊、離泊必須得到調度員通知方可執行。在風力大于9級,浪高大于1.2m時,船舶必須離開碼頭。
2.11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水手作業、臨水作業必須穿好救生衣。
2.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間鋪設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設有安全網,并符合安全要求。
2.13油船靠泊必須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現場,并完好可用。
2.14卸油期間廠消防隊員必須到現場,油輪不能熄火。
2.15卸油時,禁止電瓶車進入碼頭卸油區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其它車輛(包括電瓶車)和無關人員禁止進入警戒線內。
2.16卸油期間,作業區嚴禁動火。
2.17綜合碼頭應有明顯的承重標記。碼頭的荷重件不得超過承重允許負荷。
2.18纜樁及其周圍禁止人員休息和逗留。護輪檻不得坐人或站立。任何人不得越過綜合碼頭安全鏈區域。
2.19碼頭引橋下船舶不得穿行,引橋樁禁止系纜繩。
2.20因生產需要的各種油類、油具、材料放在指定的場所定置管理,并由專人負責。
2.21卸船機作業時嚴禁在抓斗下通過、停留或做其它工作。無關人員不得上卸船機。
2.22卸船機的運行和維護工作嚴格按有關運行規程、運行管理標準、檢修規程、檢修管理標準執行。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8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公司及員工生命、
財產的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公司每一位員工都有維護公司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有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防火安全工作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日常事務由綜合部歸口管理。
第五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各副總任副組長,首席以上人員(含首席)任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在集團安全工作委員會領導下工作,負責公司全面的防火安全工作。防火安全的日常事務由綜合部負責。
第六條公司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安全責任人。公司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為總經理;各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人為相應部門負責人。
第七條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一)、制定、修改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二)、審批公司各部門制定的防火安全實施細則;
(三)、布置公司總體的安全防火工作;
(四)、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五)、撲救、調查處理公司重大的防火安全事故;
(六)、審批公司防火安全培訓計劃;
(七)、負責公司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實檢查,提高全體員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八)、負責公司員工的消防知識、消防技能的培訓和考核工作;第八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一)、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和集團、公司防火安全制度;
(二)、根據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制訂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實施細則,報批通過后嚴格執行;
(三)、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日常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四)、負責本部門員工接受消防知識、消防技能的培訓和考核;
(五)、定期對所管轄區的防火安全進行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及時上報;
(六)、發生火警積極撲救,并及時報火警;
(七)、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各部室在工作中,都要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實施細則。
第十條公司所有員工在公司辦公區內一律不準吸煙。
第十一條公司所有員工均有義務告誡和勸阻來訪客人不要在辦公區內吸煙。
第十二條全體員工在公司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熱寶、電椅墊、電暖器等用電設備。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區的電腦時,需將電腦電源關閉,下班前需將工作區座位下的電源關閉。
第十三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采取多種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全體員工必須掌握“三懂三會四能”。
“三懂”是指懂本崗位日常工作中的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
“三會”是指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報火警119。
“四能”是指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能有效撲救初期火災。
第十四條綜合部主任要定期公司員工進行消防訓練,各部門部主管協助完成具體工作。
第十五條公司建立逐級例行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各部門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在每日下班或交接班前,對所管轄區域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每周對所管轄區域一次防火安全大檢查。各系統的防火責任人每月本系統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大檢查。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各級每次例行檢查都必須詳細記錄《防火安全例行檢查記錄單》,該單一式兩份,一份本部門留存,一份報綜合部。
第十六條每逢節假日和季節變化、異常天氣變化時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對全公司進行一次安全防火、防雷電大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各種不安全因素以定人、定措施、定時限的方法予以解決。
第十七條公司辦公區以及機房等要害部位要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證完好有效。消防器材、消防設施要定位置定人管理,不得損壞、挪位、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公司內嚴禁明火。
第十九條未經夠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任何部門不準私拉、私改電源線。必需時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由集團電工專業人員操作。
第二十條電源、電腦、電視等用電設備以及易燃的設備應指定責任人并定期檢查。
第二十一條工作地點的易燃、、危險品應放于安全地點,妥善保管,非本部門專業工作人員不得動用。
第二十二條庫存物資中的易燃、、危險品要隔離存放、注意通風散熱,實行定位置定人管理。
第二十三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綜合部或公安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參加有的撲救活動。公司綜合部接到報警后要立即集合公司員工進行撲救或配合公安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二十四條火災目擊者應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第二十五條火災發生時主管人員應一面指揮救火,一面指揮搶救人員及物品。必要時通知臨近其他單位戒備。
第二十六條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一)、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紡織物等撲滅,切勿用水滅火。
(二)、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三)、先救人,后搶物。搶救物品時,應先搶救帳冊、憑證及重要文件或貴重物品。
(四)、在煙火中搶救,應用濕手巾掩著口鼻。
(五)、如火焰封住出路,應設法從窗口逃生。
(六)、一旦發生火情,不要乘坐電梯。
第二十七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部門或個人,給予經濟獎勵。
(一)、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促進安全工作者;
(二)、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四)、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五)、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第二十八條對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或個人,視情節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必要時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
(二)、超過整改限期尚未完成整改的;
(三)、違反本制度第十二、十五、十八、十九條規定的;
(四)、發現火險隱患或火警未能及時報險、報警致使公司財產遭受較大損失的;
(五)、損壞消防器材設備、消防設施或挪作它用的;
(六)、未按規定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的;
(七)、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
(八)、其他威脅公司防火安全或造成火險、火災事故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公司各部門應根據本制度制訂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制訂,報集團批準后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檢查與考核,日常事務由綜合部負責。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施行后,公司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有抵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9
一、經常性開展消防知識教育培訓,利用公司政治學習、例會等宣傳學習綜治的重要性,做到人人知曉,從思想上重視。
二、公司組織制定了綜合治理責任書的實施細則、目標、任務、措施等,并自覺對照執行。
三、對本部門責任范圍內的工作內容、對象、工作過程實施安保綜合治理,管理責任分解到人。
四、對公司餐飲部重點做好防火、防盜、防中毒,衛生標準高,杜絕因飯菜不衛生發生大面積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對所有炊事員定期開展宣傳教育安全消防知識。學生公寓的值班人員、保潔員制定了管理規定,24小時不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好宣傳工作,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對實習工廠及機修廠重點做好人身設備安全防范,不發生人身設備安全事故,每次實習動員強調安全消防工作。對招待所主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所有服務員均會使用消防器材,并定期進行安全消防知識的教育和培訓。對水電安裝公司主要做好臨時用工的施工安全教育工作。按規程進行操作,并在施工過程中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監督,杜絕人身設備安全事故。
五、對部門職工中違紀、違規、違法現象及時處理,公司無任何違法違紀現象發生,部門無治安案件發生。
六、對部門所擁有及使用的財物、設備、場所實施完整性管理、完好性管理,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七、保管好部門管理范圍配備的消防器材,不在樓道、消防通道等處放置雜物,能將部門內各種安全治安消防隱患通報安保部,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部門能經常開展自查活動,自查信息能及時反饋職能部門。
八、對部門責任范圍內的工作內容、工作對象、工作過程實施安保綜合管理,做好治安消防工作。綜治員能積極配合做好部門綜治工作并做好記錄。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10
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指導下,為加強企業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企業預防交通事故的整體能力,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安全培訓教育的目的:提高企業員工安全意識,確保安全生產經營順利進行。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員工、租賃承包經營者、駕駛員、售票員的培訓教育。
第三條安全培訓教育原則“根據上級要求和公司安全生產經營實際,注重針對性、實用性、實效性的.培訓教育原則,開展對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四條職責
㈠由公司各科室負責人組成員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公司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
㈡安全管理科負責經營者、駕駛員、乘務員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五條員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的形式和內容
㈠公司級安全培訓教育。
其重點是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紀教育,安全生產方針,管理技能培訓,國家有關的政策法令、法規、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和崗位職能培訓等。
㈡各科室安全培訓教育,其重點是安全生產管理技能培訓和防火、防盜知識培訓,崗位責任制培訓及學習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產培訓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每月對所屬安全生產人員進行一次培訓。
㈢駕乘人員安全培訓教育,重點是教育駕乘人員遵章守紀,牢記安全行車守則,講解安全行車操作要領,車輛設備維護保養及對事故安全進行分析,如何采取預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結合安全學習教育活動,對駕乘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培訓。
第六條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對象是全司員工,由公司或各部門負責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培訓教育方式:安全活動日、安全會議、板報、事故現場會、安全圖片展覽、組織看安全電視片、電影、打口頭安全招呼等。
第七條勞動保護培訓教育,對象是生產工人、管理人員,由公司各部門定期組織學習勞動保護法規文件、勞動衛生知識等。要經常教育員工自覺遵守勞動保護規定,講究勞動衛生,注重保護身體安全健康,預防工傷、職業病的發生。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11
第一條車輛管理:
(一)從業人員及車輛,必須符合相關部門的規定,方能投入營運;
(二)未經同意嚴禁私自轉租、轉讓承包車輛。凡因私自轉包或隨意轉讓車輛造成交通事故,所有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責任人承擔;
(三)客運出租車必須按規定投保由公司統一辦理。出租車必須按時提前投保,不得脫保,未改變客運性質時不得退保;
(四)客運出租車按規定實行強制維護保養,確保營運車輛符合國家規定的出租汽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保持車況良好;
(五)客運出租車不得設臵或放臵防礙安全行駛的設施或物品,并應在車上噴印乘車安全須知內容和安全投訴電話;
(六)嚴禁客運出租車超過核載人數,不得擅自改裝。在車身明顯位臵噴印行駛證上核定的載人數和“嚴禁超員”字樣。
第二條駕駛人員的管理:
(一)營運出租駕駛員除持有正式駕駛執照外,還必須持有和辦理“從業資格證”、出租車還必須持有“服務證”、“治安證”等,否則不得上車參加營運;
(二)營運出租車駕駛員不駕駛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車輛,不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出租車輛;
(三)駕駛員必須要與營運車輛上記錄的人相符合,嚴禁隨意交給與不相符合的人駕駛;
(四)客運出租車輛駕駛員必須進行安全學習教育,每月必須參加安全學習一次,接受安全知識培訓;
(五)駕駛人員按規定必須參加審驗,審驗不合格的不得駕駛客運車輛;
(六)駕駛員必須認真執行公安、交通等部門的規定,服從安全管理,提高自身素質,規范職業道德,預防和減少客運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第三條行車安全管理:
(一)客運出租車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文明禮貌行車;
(二)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認真執行行車“三檢制”,不開帶病車,保持車輛外觀整潔;
(三)堅持安全行駛,嚴禁冒險行車,嚴禁違章指揮。建立健全駕駛員行車技術檔案,完善各項登記、考核、獎勵制度;
(四)客運出租車每年必須簽定客運交通安全保證書,以及落實《加強駕駛道路客運交通管理制度》的責任書,促進安全責任的落實;
(五)駕駛員要嚴禁執行“七嚴”、“七不準”的規定;
(六)新到客運出租車駕駛員必須經安全技術部門的審核后,方可辦理其它手續;同時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安全培訓,技安部門要全面掌握駕駛人員的各種情況,存檔備查。
第四條技術安全人員職責:
(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和公司各種規章制度,熟悉車輛駕駛人員、道路等情況;
(二)認真做好駕乘人員日常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經常性上路檢查車輛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解決;
(三)負責檢查營運出租車的安全狀況,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辦理車輛,駕駛證、準駕證、服務證和年檢審查工作;
(四)積極協助公安交警處理交通事故;督促車輛按時投保。準確填寫車輛保險等報表及時上報,做好原始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
(五)根據上級的安排和公司的布臵和組織好各項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堅持每月一次安全學習;
(六)采取多種形式對駕乘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法令和各種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普及安全知識,不斷增強安全責任感。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12
1、目的
為了強化油庫安全管理,預防或減小事故危害,及時有效地處理油庫的各種突發性災害,制定本方案。
2、依據
2.1、《石油庫設計規范》;
2.2、《小型石油庫及汽車加油站設計規范》;
2.3、《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2.4、《油罐清洗安全技術規程》
3、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本項目油庫安全管理。
4、組織機構
在油庫管理方面,執行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規定,其專職組織機構如下:
5、職責
5.1安全管理委員會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和規定,全面負責油庫的安全工作。
2、組織審定油庫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標,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3、布置檢查各職能部門的安全工作,定期研究改進油庫安全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或參與對油庫發生的事故及時進行調查,查清原因,明確性質、分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原則,提出處理意見,并按規定逐級上報。
5、審查決定對安全生產作出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班組和個人給予批評和處罰。
5.2安全部職責
1、參與制定、修改有關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編制所屬范圍的安全消防技術措施計劃,并檢查計劃執行情況。
3、搞好職工安全思想、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和安全消防技術考核工作,具體負責對新工人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并督促班組認真執行崗位安全規程。
4、檢查落實動火防范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5、每日深入現場檢查,及時發現隱患,禁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或可能發生事故的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6、負責所廈范圍內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搶救設備和事故隱患的管理、監視工作,并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7、負責重大事故的現場保衛和參加事故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協助領導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5.3機物部職責
1、負責或指導編制專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購計劃以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保養和修理。
2、導編制要害部位消防滅火搶救預案
3、參加火災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工作,并按規定進行登記和上報工作。
4、指導油庫建立和健全防火檔案。
5.4油庫管理人員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得違反勞動紀律,不得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領導報告,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工作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邏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保持作業環境清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油庫安全管理規定
6.1日常安全管理
1、所有施工人員或外來人員,入庫前先閱讀入庫須知告示牌,入庫人員進入庫內嚴禁攜帶火種、非防爆移動通訊器材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2、進庫加油車輛必須嚴格服從油庫工作人員統一指揮,車輛入庫應按先后順序排隊加油,加油時必須熄火。
3、油庫區范圍內禁止明火作業,嚴禁煙火。
4、油庫工作人員認真檢查每個危險源,做好檢查記錄。
6.2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1、要害部位指油庫油罐區、裝油品儲存區、油泵房、加油泵。
2、建立要害部位的巡視制度,重要閘門開關的復核等制度并認真執行。
3、各類設備的動、靜密封必須達到完好標準規定和設備管理規程。
4、確認要害部位的安全監控危險點,繪制出危險點分布圖,明確安全責任人。
5、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要及時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6、值班人員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每天對危險點進行安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報告險情,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并持證上崗。
6.3消防安全管理
1、加強施工人員消防意識,建立義務消防隊,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按照有關規范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4、油庫有關人員應建立防火檔案,設置防火標志,確定火災危險點,實行嚴格管理,值班人員實行防火巡檢,做好巡檢記錄。
5、裝卸油場地、加油泵處應放置砂箱、鐵鍬,用以撲救灑漏油引起的地面火災。
6、滅火器設置點應滿足:
①明顯、易取;不影響工作和安全疏散。
②防潮、防碰撞、防止隨意移動。
③保持作業區協調、整齊、美觀。
7、油庫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安全部門或機物部門歸口管理,安全部門和機物部門的工作職責:
①組織貫徹《消防法》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的實施細則。
②編制《教育訓練方案》,負責組織學習、訓練和考核。
③負責或指導編制專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購計劃以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保養和修理。
④指導編制要害部位消防滅火搶救預案
⑤參加火災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工作,并按規定進行登記和上報工作。
⑥指導油庫建立和健全防火檔案。
8、進入油庫的全體人員嚴格執行出入庫制度,禁止攜帶火種和無關人員、車輛入內。
9、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禁止使用未經檢驗機構檢驗的消防產品。
6.4事故的報告及處理
1、發生事故,無論大小,均應堅持按“三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處理,“三不放過”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過。
2、發生事故后,必須積極搶救,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擴大和發生再次事故。發生重大事故時,領導和有關部門應重視情況組成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處理,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3、應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
4、凡發生的各類事故,都應按分管權限組織事故調查組,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認真地調查事故,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組成員應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專長,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具有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品德。
5、所發生的各類事故,在事故調查基本清楚后,均應向上級正式匯報,建立規范的匯報制度。
6.5安全教育制度
1、凡新職工(包括徒工、外單位調入職工、合同工、代培人員和大專院校學生)必須經三級教育并考試合格,方可進入生產崗位。
2、凡屬臨時工、外包工、辦事和參觀人員進庫前必須接受油庫的安全教育。
3、油庫開展以班組為單位的安全日活動,制定日常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活動且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防止走過場。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了保證本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的持續有效性,杜絕廠區火災隱患的存在,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發生火災事故,增強員工防火意識制定。
第二條、本規定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產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各部門及人員按照各自的安全職責分工負責,并與安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各部門經理及安全主管部門有關人員。
第五條、各部門、各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給生產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后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三級動火作業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經理審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員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項
第二十二條、防火安全事項如下:
1、安全主任負責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和滅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檢工作,發現圈占、損毀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時匯總上報處理;
2、安全主任在廠區日常安全巡檢過程中,負責對消防通道、消防標示、消防應急燈的例行檢查工作,發現堵塞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的'情況,現場立即責令改正;將缺失、損毀、失效的消防標示、應急燈統計造冊,及時匯總上報處理;
3、消火栓、滅火器、專用工具等消防設施,按區域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檢查,不得隨意作為它用或圈占,確保時刻保持良好狀態;
4、消防重點部位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特點、所使用危險化學品性質,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設有專業技術人員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設有值班記錄,保證消防系統時刻處在良好狀態;
6、配有消防專用配電柜或獨立回路,確保消防電源的可靠性;設有備用發電機,確保停電時的安全設施用電;
7、對工藝裝置、系統可能引發火災、爆炸的部位,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以及聲、光報警、聯鎖等安全裝置;
8、對存在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泄漏、擴散的地點,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并與生產設備實現安全連鎖;
9、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車間和貯存區,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和防爆電氣裝置;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衣服和帶鐵釘的鞋進入上述區域;
10、機動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未經批準,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和倉庫區;經批準進入上述區域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
11、不準在辦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嚴禁任何人員在廠區、倉庫區吸煙和攜帶火種;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品;
12、廢棄的沾油纖維物品,如:手套,棉紗等,以及可燃物品,應放入有蓋的鐵制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廢料、廢渣,如廢汽油、煤油、機油、催化劑等不準隨意亂倒,必須回收集中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嚴禁使用汽油等揮發溶劑擦洗設備、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設施檔案和防火檢查記錄檔案,火災隱患整改紀錄檔案。
第六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三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者;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安全者;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第二十四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五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下屬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具體防火安全實施措施。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經呈董事會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制度有抵觸的,按本制度行。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14
為加強全連職工、用電戶的安全用電管理,確保電力暢通無阻,更好的為職工群眾提供便利的安全用電環境,特制定本措施。
1、各用電戶在用點過程中,一定要服從電力公司片區電工的管理,發現隱患及時告知電力公司進行整改,否則發生后果自負。
2、電的使用由電力公司片區電工負責,不得私自換線、接電,必須由電工操作,否則發生后果自負。
3、嚴禁在電桿旁和電線下堆放柴草和從事其他生產活動,否則發生后果自負。
4、嚴禁個人私自挪電桿和電線,發現類似的事情將嚴肅處理。
5、高壓線兩旁不允許高空作業或采伐林木,且高壓線兩旁不允許栽種樹木,對危害線路的樹木要及時采伐,否則,發生后果自負。
6、各用電戶要高度重視用電管理制度,不允許發生不安全事故。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15
一、目的
為消除和控制危險有害因素,確保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各類工作。
三、術語、定義
本規定所用術語、定義符合《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
四、管理內容及要求
1、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公司安全規程。
2、新招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3、員工上班時必須穿戴齊全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服,勞動保護用品。
4、員工的工種、技術等級、身體狀況必須符合所從事工作的安全要求。
5、員工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6、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熟悉電工規程。
7、各班長認真組織班前安全會(常白班班組),做到"六個交清"(即:工作任務交清、工作環境交清、危險因素交清、安全措施交清、互保對象交清、收尾要求交清),分配工作應與該成員技術和身體、精神狀況相適應。
8、無論常白班班組還是倒班班組都必須召開班前安全會,常白班班組的班前安全會由班組長主持,倒班崗位的班前安全會由當班主持。班前安全會時間為:白班8:00――8:20;夜班20:00-20:
9、遵守《安全生產準則》、《檢修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禁火區域動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確認制》、《交接班制度》等相關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0、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走安全通道,檢修施工中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嚴禁跨越、鉆越輥道,柵欄;嚴禁在吊有重物的起重設備下行走和停留現場油污及時清理干凈,嚴防在現場行走、上下樓梯或攀登檢修的設備時打滑造成摔傷事故。
11、使用天車、倒鏈等起重作業由專人指揮,、專人操作,指揮手勢和信號要準確、清晰、明確,指揮時不得戴手套,吊物吊點穩妥牢固,吊物下不得站人,指揮者必須執行安全規程并做好自我防護:其他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確保作業安全。
12、嚴禁酒后上崗,班中嚴禁飲酒、玩耍、打鬧、睡覺、脫崗、竄崗,嚴禁在班中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3、必須熟悉本崗位安全職責、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
14、工作前,必須按標準合理穿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所用工具、儀器儀表應符合電壓等級要求,且安全可靠,絕緣性能良好。
15、電工必須持"特殊工種操作證"上崗操作,徒工必須在持證電工的監護指導下工作,電氣工作必須二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監護。
16、電工應熟知和掌握所用工具、儀器儀表性能,熟知檢修維護設備的安全檢修維護知識,了解掌握所檢修維護區域的工藝流程和主要工藝參數。
17、帶電更換熔斷器時,要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用絕緣夾鉗,站在絕緣墊上;熔斷絲的規格必須與用電設備的容量相匹配,禁止用銅絲,鐵絲及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18、高空工作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系在電桿及牢固構件上,不得系在橫擔或瓷瓶上,嚴禁低掛高用;地面應有監護人員,工具要用吊繩傳遞。
19、在六級以上大風及雷雨(雪)、濃霧等天氣,嚴禁室外及登桿工作。
20、使用梯子須安全穩固,人字梯要有堅固的絞鏈和限制展開的掛鏈,要有專人扶梯監護,人在梯子上,禁止移動梯子;嚴禁兩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21、檢修施工前聯系設備擁有單位相關人員停電,辦理停電票,現場驗電確認,做好臨時安全防護措施,在檢修設備機旁操作開關和集控室操作開關上掛檢修牌后方可進行檢修。
22、員工須是"誰掛牌、誰摘牌",嚴禁其他人員摘取。
23、無論何種情況,懸掛有檢修牌、檢修警示牌或停機工作牌的設備、設施,任何人不得送電或動操作開關。
24、設備運行時,不得接近帶電部位,對帶電設備進行檢查巡視時必須在2米以外進行。
25、任何電氣設備、線路未經本人驗電以前,一律視為有電,不準觸及。
26、在有毒、有害氣體危險場所從事工作必須二人以上,要指派專人負責監護。監護人不得進入有毒、有害氣體設施內部,監護人和作業者之間事先應規定好聯系方式,且應在現場配備空氣呼吸器。
27、加熱爐、煤氣管道等煤氣區域檢修施工,施工人員應提前辦理《煤氣區域檢修許可票》,經煤氣防護站現場檢測合格后簽發作業票后方可作業;專業人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煤氣報警器,安派檢測CO含量,如CO含量超標要架設軸流風機或佩戴空氣呼吸器,確保安全后方可施工
28、電焊線嚴禁裸露,各接頭連接處包扎牢固,地線要搭接在施工焊工件上,嚴禁利用工藝管道煤氣管道或其它機械設備等作為二次接地,不得在相關的設備,設施上試點,試焊以防產生火花引起其它設備、管道、配件的損壞、起火火爆炸。
29、員工應相互督促,相互檢查,相互確認,相互監督,相互監護,互相提醒,互相照顧,互相保證。
30、員工在現場不得亂動與自身工作無關的設備、開關、手柄、閥門、計算機操作系統等;
31、員工不得在工作場所睡覺,嚴禁在中毒危險區睡覺、休息和在防火部位吸煙及無動火票使用明火。
32、班組組織的工作,由班組長負責員工安全,多點分散工作,由班組長指定的工作點負責人進行安全負責。
33、班組安全負責人有權對經確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下令停止工作。
34、員工確認有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狀況時,有建議停止工作的權利,情況危急時有拒絕繼續工作的權利。
35、安全負責人對因確認不到位而發生的事故,承擔責任。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16
1范圍
1.1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
2引用標準
2.1《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部DL408—91)。
2.2《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國電發[20__]643號)。
2.3《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電發[20__]311號)。
2.4《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國電總[20__]478號)。
3管理職能
3.1本公司安全管理實行經理負責制,歸口安監股管理。
3.2生產單位的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按各自職能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3.3各級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堅持管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
3.4全體職工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公司各級領導在生產活動中必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積極采取各種措施和對策,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4.2安全生產無小事,安全一票否決,對干部晉級和單位評優,資質評審中,安全具有一票否決的作用。
4.3公司安全目標必須人人熟悉,各單位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編制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17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消防法》的相關規定,依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為保證倉庫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進公司快速生產發展,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公司財產物資的安全,結合本倉庫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確保公司倉庫資產安全。
二、范圍:公司內供應部所屬倉庫
三、職責:公司經理、生產部經理、供應部經理、各區域主管、班組長、及倉庫保管員、倉庫作業員及相關人員。
1、公司經理、生產部經理、供應部經理、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倉庫、各倉庫區域日常安全管理監督和檢查。
2、各區域主管、班組長、及保管員負責各自庫區域的安全、5S、衛生、紀律及消防防火、防爆等日常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組織,做到制度上墻、責任到人、逐級把關、不留死角,本著誰主管誰負責、宣傳教育在前的原則,堅持部門責任制。
(一)、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倉庫管理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條.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辦法及注意事項,并會正確地使用本倉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第三條.倉庫負責人應經常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學習和教育。
第四條.各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
第五條.庫內存放產品要按規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產品日期分別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損失。
第六條.物品進出庫都要認真復核品名、批號、規格、數量及其他需要的檢查項目,防止混錯、漏記、拿錯、等。
第七條.嚴格執行專人負責責任制,對倉庫物料及危險品進行嚴格安全管理,倉庫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類物料、器材的收發、領、退核制度。金、銀等貴重金屬、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實行:即雙從管理、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帳目、雙人鎖。即五雙”制度。提貨單據、憑證、印章專人保管,班后鎖入柜內。已發貨的單據須當場加蓋注銷章或有發貨人簽名,并每日裝訂成冊,以備查考。
(二)、儲存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倉庫物資堆放須符合5S標準,必須專庫專用,嚴禁存放其他任何物品。
第二條.庫管員應根據物料說明書的要求,采取適當的保存措施,確保物料存儲環境(如溫度、濕度等)符合規定。
第三條.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應單獨設庫,確無條件時,也必須隔離單獨存放,并做好專門的標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應急處置方法。
第四條.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五條.庫房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或區域)應定期組織盤點。
第六條.倉庫管理者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七條.物料安全庫存規劃:物料以分類、定位、標示清楚為原則。
1.物料儲存原則:安全、有序、容易清點。
2.產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齊有序,而且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
3.堆放成品或原料時,應注意堆疊高度,保證不發生倒塌事故。
4.不同物料間距不小于0.3米,物料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物料存放的高度不得超過2.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第八條.倉庫內嚴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應嚴格按照倉庫的安全五距要求堆放(墻距、堆距、柱距、燈距、頂距),不得違章作業
第九條.倉庫應通風、干燥、防曬、防潮、防擊、防撞、防跌落,遠離易燃物,禁止與易燃物、有機物、還原性物質同庫儲存,倉庫周圍按要求設置滅火裝置,以及警示標志,倉庫門窗應牢固并有鎖。
第十條.原料、產品入庫后,應防塵、防雨、防火、庫管員對庫內的產品包裝、產品數量、產品安全、產品標識負責。
(三)、人員出入庫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任何時候,禁止外來人員和其他非授權人員進入倉庫。
第二條.非本庫人員不得隨意入庫,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入庫時,應佩戴入庫證件或在登記簿上登記,經倉庫安全管理人員或倉庫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否則不可入內。違者按公司安全處罰條例處罰。嚴格堅持:倉庫重地,閑人免入。
第三條.本倉庫屬于重點防火部門,倉庫所有場地嚴禁煙火,禁止任何人攜帶火種及易爆物品進入倉庫。
第四條.嚴禁穿帶鐵釘的皮鞋進入倉庫,防止摩擦產生火花。
第五條.嚴禁在危險品庫區使用手機。
第六條.保持通風以便降低儲存區溶劑蒸汽濃度,春秋冬季每天抽風換氣2小時,夏季每天抽風換氣4小時,以便降溫和降低氣體濃度,并作好記錄。
第七條.倉庫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如需離開倉庫時,必須關好門窗,關好電源。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工作期間倉管員不準擅離工作崗位,不得脫崗、睡覺、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等,違者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處罰。
第八條.倉庫(含門、窗)必須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戶需加裝鐵柵欄等防范設施,倉庫門配備大號掛鎖或其它鎖。
第九條.倉庫必須制定倉庫管理、防火、防爆、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員守則。無關人員不得入內,離庫時、鎖門、斷電。
第十條.倉庫保管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要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狀發生,如有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報告以便追查處理。
第十一條.倉庫內不準吸煙、私自外接電源、不準用電爐及火爐取暖。
第十二條.倉庫內要有消防設施并嚴加管理。
第十三條.倉庫管理人員及保管人員應學習消防知識,會使用滅火器材,會使用消防栓。
第十四條.倉庫內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變。
第十五條.倉庫照明設備符合安全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電源線路
(四)裝卸過程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不同的物料按照不同的裝卸搬運流程作業,裝卸搬運貨物要按照管理人員指定的區域放置(或按固定的區域放置)不得亂放亂扔等不良行為,違者按公司處罰制度處罰。
第二條.人力裝卸搬運時,應量力而行,配合協調,不可冒險違章操作。任何人不準用手動叉車在庫房劃跑。機動叉車搬運時,需公司認可專職叉車司機方可作業,違者按公司處罰條例處罰。
第三條.卸料或出料時,要輕拿輕放防止發生嚴重撞擊損壞,如人為損壞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罰賠賞。行為惡劣者按物料的原價5倍或10倍罰款賠賞(或開除并解除公司勞動合同)。
第四條.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操作前,預先做好準備工作,認真細致地檢查裝卸搬運工具及操作設備。工作完畢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學物質必須清除,防止相互抵觸的化學物質引起化學反應。
第五條.裝卸危險化學品作業完畢后,應及時洗手、洗臉。中途不得飲食,并且必須保持現場空氣流通,防止沾染皮膚,黏膜等。如裝卸人員出現頭暈、頭痛等中毒現象,應按救護知識進行急救,嚴重者要立即送醫院治療。
第六條.產品及原料為氧化劑的要單獨存儲及裝運,不得與酸類、有機物及自燃、易燃、遇濕易燃的物品混裝混運。
第七條.裝卸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進行作業。
第八條.裝卸危險化學品應輕搬輕放,防止撞擊摩擦、震動摔碰。避免發生危險。
第九條.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學品,應及時清除干凈。
第十條.安全管理部要定期檢查,各區域的安全裝置,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五)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倉庫內不準吸煙,不準用電爐及火爐取暖等。
第二條.倉庫設有專人負責安全消防監督和檢查人員,做到消防、安全組織健全,責任落實到人,任務分工明確。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18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公司安全保衛的第一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衛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
二、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投資發展部主任、辦公室主任、市場營銷部主任分別是文苑小區、會議中心、售房市場的安全保衛責任人。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三、根據實際需要,辦公室主任兼職安全保衛干事,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切實負起安全保衛責任。
四、落實防火措施,會議中心等重要場所設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專人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配備的各種滅火器,要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電:
1、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私接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3、會議中心、配電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六、落實防盜措施:
1、財務室要安裝防盜門窗和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2、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防盜門窗,辦公房間無人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3、公司財物不得隨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4、車輛停放時應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七、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八、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范的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19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營造良好的安全作業環境,防范安全事故,建立本制度。
二、本公司主要危險因素包括:
(一)原材料系易燃品,火災危險程度高;
(二)使用一定量的危險化學品(白電油、片堿),有中毒、爆炸、火災等方面危險;
(三)鍋爐有爆炸、燙傷危險;
(四)用電設備較多,有觸電危險;
(五)其他危險。
三、公司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無論做什么事首先要保證安全,杜絕違章冒險蠻干。
四、全公司所有員工都要遵守本規章制度,公司將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督促檢查,確保本制度得到有效執行。
五、公司注重全體員工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全體員工安全生產意識,鼓勵員工參與公司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產職責及獎懲規定
六、總經理(廠長)是公司的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的責任。
七、公司安全主任(由副總經理兼任)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具體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應急救援演練等方面工作,做好對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用電安全、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危險作業審查以及飯堂、宿舍等生活安全的管理工作。
安全主任在安全管理或具體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有關事項、活動的過程中,經總經理批準同意后,可以尋求安全中介服務公司提供輔導服務。
八、各生產小組組長接受安全主任的管理,負責小組生產過程的安全管理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并檢查員工日常工作,杜絕違章違紀行為。
九、倉庫管理員接受安全主任管理,負責倉庫的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檢查和管理工作。
十、各生產作業員工要認真履行,服從管理,遵章守紀,正確佩戴勞動保護用品,養成良好的安全工作習慣,并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事故應急演練等活動,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技能。
十一、公司設立安全生產月獎,凡當月未發生安全事故、未出現安全生產違章違紀行為的,予以獎勵100元,月獎打入工資單。
十二、對不積極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或違反公司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處分,并扣除當月一半安全獎;一年內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扣除當月全部安全獎;第三次予以辭退,或經與當事人協商后安排轉崗,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并安排崗前培訓。
處分由總經理(廠長)作出,辦公室文員記錄在案。
第三章安全培訓和教育
十三、新進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培訓時間為2天(14學時)。
十四、崗前安全培訓內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生產車間及所在崗位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重點是危險化學品)、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有關事故案例等。
十五、員工轉崗的,須接受與其新崗位相適應的崗前安全培訓。
十六、沖剪壓設備操作崗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崗位、危險化學品倉管員上崗前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十七、安全主任負責組織編制公司培訓教材(或課件)、做好崗前安全培訓的組織、記錄、考核等各項工作。
十八、公司管理人員要接受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參加政府組織的有關安全培訓班,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主任須經考核合格。
十九、特種作業人員(含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依法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及時參加年審,其《安全操作合格證》由安全主任核查原件后留下復印件備查。
二十、公司大力弘揚安全文化,組織安全活動,如看錄像,模擬演習、比賽等,設立安全宣傳專欄,專欄由安全主任負責管理,每月更新專欄內容。
第四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二十一、任何員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均有權向主管領導或公司安全主任報告,情況危險時有權立即采取包括停機、停電在內的緊急措施。
二十二、各生產班組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作業現場存在的設備、環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報安全主任或總經理組織整改;發現違章違紀行為立即糾正,嚴重的報安全主任和總經理給予處分。
安全主任也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組織整改,發現違章違紀行為立即責令整改并可給予處分。
二十三、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生產車間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設備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險化學品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嚴格執行、員工是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章、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等(具體詳見《安全檢查表》)。
二十四、綜合性安全檢查由安全主任負責組織,檢查結束后形成《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經總經理簽字確認后,由安全主任負責歸檔備查,并按照政府要求上報至深圳市龍崗區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系統。
二十五、綜合性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能夠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經安全主任或總經理同意后采取臨時監控措施后,才允許生產作業。
檢查中發現違章違紀行為立即糾正,嚴重的報總經理同意后給予處分。
第五章設備維護管理
二十六、本公司納入維護管理范圍的設備設施包括:
二十七、電工(由生產主管兼任)負責保管設備設施的隨機文件,并按照隨機文件有關要求定期維護保養和檢修,維護保養和檢修要有記錄并歸檔。
二十八、電工在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和檢修過程中發現故障,可能危及設備或人員安全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在機器上懸掛或在機器旁醒目位置設置“機器維修中,禁止使用”的標志牌。
二十九、員工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的要求使用機器設備,在使用機器時,一旦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電工維修,不得帶病操作,否則造成人為擴大機損及出現次品按價賠償。
三十、電工要熟悉設備設施隨機文件,在檢修、維修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規程。一般情況下禁止帶電維修,如必須帶電維修,應安排監護人員,并采取必需的安全防護措施。
三十一、設備設施故障電工無力修復的,報總經理處理。
第六章危險作業管理
三十二、本公司的危險作業主要包括動火作業、登高作業、臨時用電、有限空間作業等:
(一)動火作業系指在生產和倉儲區域內使用明火以及可能產生火源的作業,如電焊、氣焊、氣割以及金屬打磨等會產生火花的作業;
(二)登高作業系指墜落高度2米以上,有墜樓危險的臨時作業,本公司主要的高處作業有高處的檢修、維護以及屋面作業等;
(三)臨時用電作業系指在生產、施工和檢修等作業過程中,臨時使用低壓電力系統的作業。
(四)有限空間作業系指進入封閉或半封閉、通風不良的非固定場所的作業,本公司的有限空間作業主要是進入鍋爐爐膛或其他設備內部的檢修作業。
三十三、凡實施危險作業的,須經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安排專人監護,做好安全措施(具體的全措施詳見附件)。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20
一、目的
為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保障公司各項生產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二、范圍
包括對本企業所有作業安全的&39;管理。
三、職責
所有從業人員都必須遵守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四、內容
1.從業人員在進行危險化學品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各崗位操作規程。
2.在危險化學品作業期間,要高度集中精神,嚴禁打鬧嬉戲,嚴禁在工作場所進食、飲水或喝飲料。
3.從業人員進行危險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不能直接接觸會引起過敏和皮膚吸收引起中毒的化學品。
4.應對危險化學品的有關安全資料進行認真學習,并識別安全標簽。了解安全技術,掌握好應急處理方法。
5.對工作場地,要定期仔細地對各個方位進行徹底檢查。
6.裝卸物品時應注意人身安全和產品安全,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7.運輸時必須嚴格執行《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及《公路危險品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
8.檢維修時嚴格執行《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和《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及《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