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
制度是社會、政治和經濟機制的基礎,對于解決現(xiàn)代社會中復雜的問題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怎么寫才規(guī)范?下面給大家分享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篇1
為加強醫(yī)院的消防管理,確保患者及醫(yī)務人員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及第61號令的規(guī)定,結合醫(yī)院的實際情況,由我院保衛(wèi)科與各部門負責人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39;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趙蔚書記負責領導,院防火委員會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并由院保衛(wèi)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日常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職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guī)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消防隊,在院防火委員會小組領導下,承擔全院范圍內防火、滅火、或協(xié)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科室職工在科室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做好醫(yī)療設備安全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發(fā)現(xiàn)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
(六)按消防法規(guī)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危險品倉庫、高壓配電房、病區(qū)、氧氣塔、鍋爐房、計算機中心、職工集體宿舍、職工餐廳及地下病區(qū)食堂。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禁止煙火區(qū)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wèi)科審批同意后,并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動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guī)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線路的使用、安裝、鋪設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定。
(十)任何部門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住宿人員),嚴禁使用熱得快、電爐等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wèi)科同意,并落實責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zhí)行安全用電用火規(guī)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wèi)科負責購置布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職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qū)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部門)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職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項管理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fā)現(xiàn)火情及時報警,并參加撲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篇2
一、醫(yī)院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二、醫(yī)院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四、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巡查記錄應當記明巡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篇3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是消防重點部位,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消防安全培訓,持證上崗。值班人員應熟悉掌握本系統(tǒng)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guī)程;
3、值班人員到崗后,要利用設備自檢功能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檢,對巡檢中發(fā)現(xiàn)的設備故障,要及時填寫故障通知單交維修部門簽字維修,巡檢結果認真填寫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上。
4、值班期間要保持頭腦清醒,對各種報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應,按照相應的報警處置程序進行及時準確的確認、處理。對確認為誤報的要及時將系統(tǒng)復位;對確認為火警的,要立即啟動火災應急疏散預案,按照應急程序處置。
5、值班人員嚴禁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
6、值班人員要遵守值班紀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長時間占用值班電話;嚴禁在控制室內打瞌睡、睡覺;嚴禁喝酒、吸煙、會客和搞各種娛樂活動;嚴禁動用明火;嚴禁酒后上崗。
7、控制室內嚴禁外來人員入內。外來人員參觀學習,必須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進入,進入后嚴禁亂動各種設備;廠家的工作人員維修設備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并由維修部門的人員陪同方可進入工作。
8、控制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其它雜物。
二、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1、按班次要求.準時到崗,到崗后逐項交接。
2、交接項目:自動消防系統(tǒng)是否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上各班次發(fā)生的報警點、故障點及處理情況;有無重大設備故障;交接設備操作情況;備品交接情況;各項通知及其他情況。
3、交接班過程中,交接雙方要逐項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紀錄并簽字,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和有關資料要存檔備查。
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篇4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醫(yī)院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三、單位應當通過廣播、閉路電視、板報、張貼圖畫、外請專家授課、觀看影視資料、現(xiàn)場實地講解等多種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區(qū)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周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
四、醫(yī)院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病人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醫(yī)院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五、下列人員由單位計劃安排,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
4、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應當持證上崗。
六、醫(yī)院應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七、培訓必須制定培訓計劃,認真組織、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訓紀錄。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
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篇5
一、消防安全例會應定于每月第一周召開。會議主要的內容應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應隨時組織召開專題性會議
二、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并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下發(fā)有關部門并存檔。
三、會議應聽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階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或決議,應報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并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五、本單位如發(fā)生火災事故,事故發(fā)生后應召開專門會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防止事故再次發(fā)生。
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篇6
醫(y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有各部門、各科室負責人參加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醫(yī)護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七)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篇7
一、醫(yī)院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二、醫(yī)院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三、醫(yī)院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四、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院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醫(yī)院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yè)整改。
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六、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醫(yī)院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醫(yī)院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七、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篇8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務必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狀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狀況通知,若發(fā)現(xiàn)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持續(x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貼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持續(xù)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狀況、事故處理等狀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持續(xù)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狀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持續(xù)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一樣狀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狀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狀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潛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掉的電源應予以關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wèi)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xiàn)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務必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務必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一樣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到達規(guī)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潛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貼合本單位實際狀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狀況,發(fā)現(xiàn)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務必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狀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xiàn)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職責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一樣的處理,除已到達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職責的事故職責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狀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xiàn)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狀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帶給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用心協(xié)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職責人可視狀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衛(wèi)生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醫(yī)療業(yè)務正常運轉,保障全體職工和群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特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所稱衛(wèi)生院安全生產主要包括消防安全、醫(yī)療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信息安全、車輛安全和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三條安全生產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zhí)行行政領導負責制,衛(wèi)生院負責人和各科室負責人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xiàn)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提高防范意識,定期安全檢查,嚴防火災、供水、用電、放射、盜竊及人為損壞等事故,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降低或消除事故隱患。
第四條衛(wèi)生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負責醫(yī)院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其職責主要有:做好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計劃,督促各科室嚴格執(zhí)行,對各科室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宣傳和培訓活動;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加強事故隱患整改和重危險源監(jiān)控,及時組織、協(xié)調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處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
第五條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第六條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門診、病房、供氧、配電等)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落實“防火責任人”,制定相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第七條每年不少于一次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托專業(yè)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維修由具有操作資質的專業(yè)人員負責。
第八條加強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醫(yī)院有專職人員進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保留記錄,保證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第九條落實衛(wèi)生院、科室和班組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和防火巡檢工作。同時衛(wèi)生院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開展年度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專項檢查、突擊檢查等形式的&39;防火檢查。
第十條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具有消防培訓資格證,能及時發(fā)現(xiàn)、準圈置火災隱患和故障報警。
第三章醫(yī)療設備安全
第十一條醫(yī)療設備使用科室,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設備的管理,進行設備的日常維護檢查。建立科室設備臺帳。
第十二條型設備應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并須取得衛(wèi)生部規(guī)定的《型醫(yī)用設備應用質量合格證》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員須持有《型醫(yī)療設備上崗人員技術合格證》方能進行操作。
第十三條操作人員應當做好日常的使用保養(yǎng)工作,保持設備的清潔。在醫(yī)療設備使用過程中不應離開工作崗位,如發(fā)現(xiàn)故障后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并停止使用,同時掛上“故障”標記牌,以防他人誤用。
第十四條操作人員在下班前應按規(guī)定順序關機,并切斷電源、水源,以免發(fā)生意外事故。需連續(xù)工作的設備,應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條設備管理部門必須每月對全院醫(yī)療設備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評估,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第四章用電安全
第十六條電氣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所有電氣設備的停電、供電、檢修、預試操作,應當嚴格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操作程序和簡化安全措施。
第十七條加強對供用電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管理。對供電運行設備要有運行記錄,定期巡視,防止一切安全隱患發(fā)生。對主要的供、用電設備要建立技術檔案資料,定期維護保養(yǎng),按規(guī)定周期進行檢修和預防性測試,不符合要求的設備不許投運。
第十八條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氣設備。堅決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氣設備,不購買使用無廠家、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無“三保”產品的.電氣設備。高壓消毒設備有專人負責,發(fā)現(xiàn)老化立即更換。
第十九條使用多功能插座須符合以下規(guī)定:
(一)所有使用部門必須使用三相多位電源轉換器。
(二)電源線尺寸及長度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電器設備的電負荷。
(三)在需電設備和墻壁插座之間不可使用多于一條的多功能插座。
(四)不應在公共區(qū)域及病房永久使用多功能插座。
第二十條未經管理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毯、電磁爐、熱得快等功率電器,不準亂接電線。
第五章信息安全
第二十一條計算機室清潔無塵,嚴格遵守各類計算機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禁止無關人員使用衛(wèi)生院計算機及輔助設備。
第二十二條不得在衛(wèi)生院工作計算機上從事與工作無關事務。謹慎使用外來磁盤,避免機器感染病毒。及時保存、備份網絡數據,確保系統(tǒng)資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條所有磁盤、數據文件必須登記并存檔,設專人管理。定期清查,防止損壞或丟失。
第二十四條未經批準不得為其他部門和個人提供重要數據信息,不得擅自更改程序,以免影響系統(tǒng)運行。
第六章車輛安全
第二十五條力宣傳《交通安全法》,重點對救護車輛駕駛人員進行監(jiān)管,嚴防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對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技術性能和狀態(tài)進行檢查,防止帶病出車,對救護車攜帶的氧氣瓶認真進行檢測,確保隨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第七章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二十六條加強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強化管理,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和廢棄處置等環(huán)節(jié)制定嚴密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條落實管理責任,每日對麻醉品、有毒試劑特別是劇毒試的使用情況加強自查,杜絕發(fā)生被盜、散落等情況。
第八章責任落實
第二十八條保衛(wèi)部門負責對衛(wèi)生院安全防火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以及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健全消防檔案。相關設備科室負責醫(yī)療設備維護、保養(yǎng)及安全運行,建立健全的醫(yī)療設備檔案,定期對醫(yī)療設備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后勤部門負責供水、用電的監(jiān)督管理及電力的日常運行、電力設施的維護。其他各科室應當落實科室安全生產的各項責任,定期檢查,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第二十九條制定消防、用電、設備、信息、危化品等應急預案,必要時開展演練,落實應對突發(fā)事件的措施。
8、醫(yī)院消防安全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沈書記負責領導,院防火員會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并由院保衛(wèi)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日常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職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guī)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消防隊,在院防火員會小組領導下,承擔全院范圍內防火、滅火、或協(xié)助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科室職工在科室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做好醫(yī)療設備安全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發(fā)現(xiàn)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
(六)按消防法規(guī)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危險品倉庫、高壓配電房、病區(qū)、氧氣塔、鍋爐房、計算機中心、職工集體宿舍、職工餐廳及地下病區(qū)食堂。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禁止煙火區(qū)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wèi)科審批同意后,并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動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guī)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線路的使用、安裝、鋪設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定。
(十)任何部門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住宿人員),嚴禁使用熱得快、電爐等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wèi)科同意,并落實責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zhí)行安全用電用火規(guī)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wèi)科負責購置布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職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qū)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部門)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職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項管理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fā)現(xiàn)火情及時報警,并參加撲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篇10
人民醫(yī)院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會應定于每月第一周召開。會議主要的內容應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應隨時組織召開專題性會議
二、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并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下發(fā)有關部門并存檔。
三、會議應聽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階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或決議,應報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并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五、本單位如發(fā)生火災事故,事故發(fā)生后應召開專門會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防止事故再次發(fā)生。
醫(yī)院消防安全知識員工須知
一、初起火災的撲救
火災發(fā)生后1min內,起火部位周邊具備滅火行為能力的員工應按以下程序展開滅火救援行動:
1、通知總機、總值班、保衛(wèi)科或消防值班人員(保安);
2、就近取用滅火設施器材開展滅火;
3、組織無關人員疏散。
火災發(fā)生后5min內,應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義務消-防-隊或其他具備滅火行為能力的員工到達起火部位,按以下程序展開救援行動:
1、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上報院領導;
2、積極營救被圍困人員及疏散病員;
3、立即展開滅火行動。
撲救初起火災過程中,應加強個人安全防護。在火勢無法控制或可能危及滅火救援人員自身安全時,所有人員應立即撤離至安全區(qū)域。
二、滅火器材的使用
醫(yī)院滅火器放置在室內消火栓箱附近,使用方法如下:1、拔掉保險銷;2、將噴嘴朝向火焰的根部;3、站在上風處,人離火不要太近,壓下壓把噴射滅火。(詳見滅火箱上的使用圖解)
注意:
1、二氧化碳滅火器屬于冷卻滅火,一般適用于圖書、檔案、精密儀器的火災。
2、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要注意切勿逆風使用,使用中防止凍傷。
3、干粉滅火器屬于窒息滅火,一般適用于固體、液體及電器的火災,也要注意勿逆風使用。
有效期規(guī)定:
1、二氧化碳滅火器:鋼瓶報廢年限:12年;干粉滅火器:鋼瓶報廢年限:10年。
2、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未使用滿5年必須維修,以后每2年須維修一次直至報廢。
三、自救、互救和逃生
1.利用各樓層的消防器材,如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或水槍撲滅初起火災是最積極的.逃生方法。
2.互相幫助,共同逃生。對老、弱、并孕婦、兒童及不熟悉環(huán)境的人要引導疏散,幫助逃生。
3.自救逃生。發(fā)生火災時,要積極行動,不能坐以待斃,要充分利用身邊的各種利于逃生的東西,如把床單、窗簾、地毯等接成繩,進行滑繩自救,或用洗手間的水淋濕墻壁和門,阻止火勢蔓延等。
4.高層建筑發(fā)生火災后,切勿使用電梯,應沿防火安全樓梯向底樓撤離。
四、疏散患者
堅持“救人第一”指導思想。發(fā)生火災時,按照醫(yī)院消防演練預案進行疏散,各樓層護士長(夜間值班護士)作為疏散引導員,有序開展人員疏散。
1.攜帶安全疏散器材,立即趕赴責任崗位;
2.迅速檢查清理安全出口、疏散走道;
3.組織幫助行動不便的患者疏散逃生;
4.引導現(xiàn)場人員以正確方法、由正確路線有序疏散逃生。
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篇11
一、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二、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責任書》。
三、保衛(wèi)部門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醫(yī)院的消防管理、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39;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四、醫(yī)院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志,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五、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yǎng),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六、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所有員工要做到“三會”: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會電話報火警;會組織人員疏散。
七、醫(yī)院內所有區(qū)域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須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八、醫(yī)院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九、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xiàn)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十、醫(yī)院內所有開關必須統(tǒng)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電梯,統(tǒng)一由安全員開關,其他電力系統(tǒng)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十一、對于非24小時值守的部門和房間,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tài)。
十二、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yè)。
十三、醫(yī)院的霓虹燈和廣告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十四、庫房內貨架物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jiān)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guī)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十五、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藥品時,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fā)現(xiàn)泄漏、揮發(fā)或溢出的現(xiàn)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十六、醫(yī)院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tǒng)、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篇12
一、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二、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
三、保衛(wèi)部門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醫(yī)院的消防管理、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四、醫(yī)院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志,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五、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yǎng),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六、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所有員工要做到“四會”: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會電話報火警;會組織人員疏散;會檢查隱患。
七、醫(yī)院內所有區(qū)域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須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八、醫(yī)院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九、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xiàn)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十、醫(yī)院內所有開關必須統(tǒng)一管理,其他電力系統(tǒng)的控制由總務科負責。
十一、各部門,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tài)。
十二、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yè)。
十三、庫房內藥品存放要與照明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jiān)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guī)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十四、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藥品時,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fā)現(xiàn)泄漏、揮發(fā)或溢出的現(xiàn)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十五、醫(yī)院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tǒng)、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篇13
一、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消防工作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醫(yī)院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三、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xiàn)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五、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篇14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規(guī)指示,結合本部門工作,做好消防工作。嚴格遵守消防條例、法規(guī)、防火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制止任何違反消防制度的行為。
1、布置和組織本單位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災隱患。
2、對本部門的防火重點要專人負責,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項防火安全,發(fā)現(xiàn)隱患及整改。
3、維護保養(yǎng)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4、做好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檢查工作。
5、發(fā)現(xiàn)火險積極撲救并及時準確報警,控制火災發(fā)展。
6、熟悉本崗位的環(huán)境、設備、物品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檢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設備的擺放位置、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工作。
7、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地方或物資庫,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各類物品按條例有關規(guī)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暢通。
8、不準在辦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物品,對暫時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及時清理。不準將衣物放在臺燈罩上烘干或在室內、房間內焚燒物品,下班前要關閉電腦等用電器。
9、不準使用電器設備加熱東西,如因工作和維修使用電烙鐵或其他電熱工具時要注意防火安全,人離時要切斷電源。
10、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行政部批準。
11、外來施工人員須在醫(yī)院內夜間作業(yè)時,必須由行政部批準并安排專人實施安全管理。
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篇15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醫(yī)院應當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醫(yī)院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醫(yī)院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醫(yī)院應當設置(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開展防火檢查。
醫(y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各部門負責人開展一次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醫(yī)護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七)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情況;
(八)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對發(fā)現(xiàn)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督促整改。
三、開展防火巡查。
醫(yī)院應當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并明確巡查人員、部位。
醫(yī)院住院樓(部)、門診部等白天應當每兩小時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樓(部)、急診部夜間應當至少開展兩次防火巡查,其他場所每日應當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樓(部)、門診部、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發(fā)電機房、配電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五)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對巡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當場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
四、加強消防設施和消防控制室管理。
醫(yī)院應當依照規(guī)定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檢測,且每年至少檢測1次。建筑消防設施單項檢查應每月至少1次,聯(lián)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應當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并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兩人,并在明顯位置張貼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應急程序(見GB25506—20_)。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掌握應急處置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設備。
五、規(guī)范消防安全標識。
醫(yī)院應當規(guī)范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標識。
消防設施、器材應當設置規(guī)范、醒目的標識,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等處應當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當張貼記載維護保養(yǎng)、檢測情況的卡片或者記錄。
六、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醫(yī)院應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醫(yī)護人員新上崗、轉崗應當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醫(yī)護人員應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醫(yī)院對入院治療的病員和陪護人員應及時開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七、建立志愿消防隊。
醫(yī)院應建立志愿消防隊伍,并結合實際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定期開展訓練。
八、開展消防演練。
醫(yī)院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每班次、各崗位人員及其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并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九、嚴禁下列行為:
(一)使用未經消防行政許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建筑、場所;
(二)違規(guī)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作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筑;
(三)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設備;
(四)鎖閉、遮擋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撲救場地;
(五)違規(guī)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病房樓內使用液化石油氣;
(六)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使用非醫(yī)療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室內吸煙和違章使用明火。
(八)在門診樓、住院樓(部)的外窗設置鐵柵欄等障礙物。
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篇16
第一條【消防安全責任】
醫(yī)院應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醫(yī)院的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tǒng)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醫(yī)院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第二條【管理人員及部門】
醫(yī)院應當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上的醫(yī)院應當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一級醫(y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1人,二級醫(y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2人,三級醫(y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3人。
各科室、獨立的門診部、衛(wèi)生所(室)、診所應當確定專(兼)消防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負責檢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場所火災隱患。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防火巡查】
醫(yī)院應當開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確巡查的重點和人員。
醫(yī)院住院樓(部)、門診部等白天應當每兩小時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樓(部)、急診部夜間應當至少開展兩次防火巡查,其他場所每日應當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樓(部)、門診部、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發(fā)電機房、配電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五)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對巡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條【防火檢查】
醫(y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有各部門、各科室負責人參加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醫(yī)護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七)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對發(fā)現(xiàn)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督促整改。
第五條【消防控制室、設施維保檢測及安全評估】
醫(yī)院應當對依照規(guī)定依照規(guī)定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對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yī)院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檢測,單項檢查每月至少1次,聯(lián)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動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1次。
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熟悉應急處置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系統(tǒng)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
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醫(yī)院,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并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
醫(yī)院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等應實行標識化管理。
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要設置規(guī)范、醒目的標識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樓層顯著位置應設置本樓層疏散指示圖,在病房門后應設置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張貼維護保養(yǎng)、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yǎng)、檢測情況。
第七條【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醫(yī)院應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醫(yī)護人員上崗前、轉崗前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醫(yī)護人員應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醫(yī)院對入院治療的病員和陪護人員應及時開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條【志愿消防隊】
醫(yī)院應建立志愿消防隊伍,消防隊員的數量不應少于本單位從業(yè)人員數量的30%,并能保證每班次隨時能夠出動足夠的滅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隊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并定期開展訓練。
第九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
醫(yī)院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門診樓、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配電房等應分別制定針對性的預案。預案應明確每班次每崗位的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任務分工和職責要求,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十條【禁止性條款】
嚴禁下列行為:
(一)擅自使用未經消防驗收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建筑、場所;
(二)違規(guī)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作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筑;
(三)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設備;
(四)鎖閉、遮擋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撲救場地;
(五)違規(guī)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病房樓內使用液化石油氣;
(六)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使用非醫(yī)療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室內吸煙和違章使用明火。
(八)在門診樓、住院樓(部)的外窗設置鐵柵欄等障礙物。
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篇17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消防安全管理人應配合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二、醫(yī)院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lián)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lián)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三、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四、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填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記錄應當記明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五、醫(yī)院發(fā)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醫(yī)院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
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xiàn)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xiàn)場。
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篇18
消防水泵房應當落實專人管理、檢查、保養(yǎng)和維護,保持室內清潔。
二、嚴格執(zhí)行設備操作規(guī)程,每月啟動水泵不少于一次,保持高位消防水位、消防水池等儲水充足,水泵能正常運行。
三、保持系統(tǒng)出水管網及管道閥門常開,水泵類別、水流方向、閥門開啟狀態(tài)、配電柜開關狀態(tài)等標識清晰,配電柜開關處于自動狀態(tài)。
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泵房和操作水泵房內設備,嚴禁擅自關停設備和閥門。
五、設備投入使用后應保證其處于正常運行工作狀態(tài),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建立故障報告和故障清除登記檔案。發(fā)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維修,因故障維修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系統(tǒng)時,應當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系統(tǒng)停用時間超過24小時時,在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的同時,應該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篇19
一、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完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維修部負責,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三、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防損和維修部共同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每季度測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四、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換粉打壓。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醫(yī)院消防規(guī)章制度篇20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醫(yī)院消防、綜合治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并由院保衛(wèi)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檢查監(jiān)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發(fā)現(xiàn)火情即時撲救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guī)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安全消防隊,承擔全院范圍內防火、滅火、或協(xié)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當然責任人。各科室設立2~5名義務消防員(網絡員),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做好消防器材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發(fā)現(xiàn)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提出整改意見;發(fā)現(xiàn)火情應即時組織人員在第一時間撲救,控制火情蔓延。
(六)按消防法規(guī)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倉庫、配電房、病區(qū)、中心供氧區(qū);嚴禁煙火區(qū)域:中西藥房藥庫、總務倉庫、一次性材料倉庫、設備倉庫、檔案資料庫和使用貯存汽油、酒精、氧氣、液化石油氣、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嚴禁煙火區(qū)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wèi)科同意,并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guī)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管線路的使用、安裝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定。
(十)任何科室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wèi)科同意,并落實責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zhí)行安全用電用火規(guī)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wèi)科負責購置布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員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qū)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員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fā)現(xiàn)火情及時報警,并參加撲救等成績顯著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